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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视角下精英再生产对民族农村社区影响研究——以土族D村为例

作者:李智勇 闫丽娟  责任编辑:周 洁  信息来源:《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19-09-21  浏览次数: 2516

【摘 要】农村精英再生产贯穿土族农村社区的发展历程,其关键则是政治资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这三类基本资本的再生产与作为辅助的社会资本发挥作用,合力推动这一过程的进行。其引发的效应集中于同村民自治制度、精英—民众关系和社区记忆的关系,为影响土族农村社区发展的实质内容。农村精英再生产为精英群体在土族农村社区量的增生与质的提高提供了途径,总体上发挥着积极意义,为土族农村社区共同体的延续与发展夯实基础。

【关键词】土族;农村精英;再生产;资本;效应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首次明确的将“乡村振兴”作为国家战略写入十九大报告和修改后的党章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1)笔者认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点是“由谁来振兴”,位于国家和民众间“在农村社区日常事务中发挥‘领导、管理、决策及整合’功能”(2)的农村精英不可忽视。更值得注意的是,处于城乡差异与区域差异双重困境下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其乡村振兴更是重中之重。当前及今后在少数民族农村社区农村精英的数量与质量仍会处于相对匮乏期,农村精英再生产则为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便捷的途径,即关注量的扩大,又强调质的增生。

这一过程中,个体或群体对于“资本”积累与运作,即“资本”再生产构成了农村精英再生产的运行机制。社会学意义上的“资本”概念由法国著名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提出,是其实践理论的重要构成部分,在对马克思有关资本概念深化认识的基础上,他指出资本是积累的劳动,当其被私人占有时,就能够占有社会资源。资本具备以同一形式或扩大形式来获得生产利润的潜在能力,即资本具备能够从事再生产的能力。(3)与单纯意义上资本指代经济资本不同,他认为经济活动只是广义经济实践特殊表现,社会空间由诸多不同场域所构成,存在多种多样资本的流动与竞争。由此,他把资本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即经济资本、文化资本与政治资本。

本文选择的田野点D村,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以东20公里的丹麻镇。D村既为行政村又是自然村,两者边界合一。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土族,具备了多元、融合与互动的社会与文化特征。土族农村社区作为包含政治、经济与文化三种场域的集合体,相应存在政治资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三种基本资本,是进行农村精英再生产的个体或群体运用各类资本进行积累、交换、竞争与再生产的基础场所,伴随在这一过程中是各类资本的巩固、扩展与再生产。

相关研究方面,学者关注点大多在于不同类型农村精英在再生产过程中对不同资本的利用,以及内外因素对农村精英再生产的作用与影响,如韩福国(4)、吴愈晓(5)、李路路(6)等。与此同时,对这一过程中资本利用的背后逻辑与结构因素缺乏考察,对其所产生的效应关注度不够,主要涉及同农村社区发展的内容。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农村精英再生产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但重要的是对所掌握资本的利用,即使是普通民众,只要能够掌握必要的资本,就可以通过资本再生产完成农村精英再生产。因此,笔者认为农村精英再生产是指拥有一定资本的个人或群体,通过对资本利用开发与再生产,具备精英身份与权威,实现农村精英群体扩展与延续的过程。

二、农村精英再生产的实际运作

(一)政治资本

政治资本首先需要依附国家权力产生,国家行政体系的支持与保障是政治资本积累的动力源泉。其次,政治资本作为场域的特定产物,获取农村社区内部的支持同样是政治资本得以积累的关键。由此可见,政治资本的积累与巩固必须要注意到两个重要的主体,即上级党委政府和农村社区内部成员—村民,以获取双方最大限度地支持。

对于已经取得政治精英身份的村干部来说,一定的政绩既可以获取乡镇政府的认可,又能够获取一般村民的支持。农村社区内部村民则需要有实际成果作为对村干部认可的重要依据,是要展示在村民面前的实物,否则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基础就会大打折扣。

我担任书记有13年了,我们村从一个后进村到省级示范村,完成了道路硬化,通上自来水,修建篮球场和各种体育设施等,村容村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看到发生了什么,有哪些变化,这样村民才会支持和肯定你的工作,上面来人了看到真正的变化也就知道了这些年你干些啥。(DDC,男,50岁,土族,村党支部书记)

积极参与世俗文化生活,关注农村社区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这样一来既保证了与村民间距离的拉近,也体现了对社区发展问题的关注,向上和向下都积累了社会资本;另一方面保证了宗教文化生活时的在场,在官方与非官方身份间进行切换,具有官方与非官方的双重性。嵌入土族农村社区的宗教性特质使得在政治资本再生产的过程中不得忽视宗教的力量,更要重视对宗教文化的关注和利用,主要包括积极参与宗教活动,在需要的时候为其提供支持。D村村民告知,村内宗教设施如村庙、崩康等维修翻新往往是村干部身先士卒,积极争取县上的资金支持。而且深知与宗教相关事务的重要性,无论是宗教设施维修还是宗教仪式活动的举办,他们绝不会独自贸然行动,要先与宗教人士共同商议后方才实施。对政治精英而言,参与农村社区内文化事业,是促进政治资本向文化资本进行资本再生产不可或缺的主要途径,也是扩展社会资本量的重要方式。参与社区的世俗文化活动进一步拉近了与一般村民的距离,展现了对“地方性知识”的运用,在处理社区内部事务时对两种规则的熟悉有利于提高自身的威望与影响。对宗教文化事业的关注与参与既树立了形象,又与国家倡导“宗教信仰自由”相吻合,借助宗教力量更是直接展示了村民间的相互平等,即使是村干部也不会例外。

(二)经济资本

经济资本一旦在农村社区场域中为农村精英再生产服务并产生流动,它就超越了作为经济学意义上的物质财产权的含义,从而成为社区场域内外农村精英再生产的一种基础条件。因此,经济资本就具有了两种不同的具体形态,即物质形态与象征性形态。

土族农村社区中,象征性形态经济资本的积累并不是经济精英的特权,而是贯穿在整个农村精英再生产的过程中,为不同阶层人群共同重视。象征性经济资本的积累是在正式场合的合法运行下进行,以期获取一定的声誉、威信与权威,最为常见的体现就是对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与民族文化事业的经济支持,如捐助学校、修建村庙的资金支持、基础设施修建的投入等,从而为农村精英再生产汲取了社会资本。

这几年很多时间都不在村里,在省内到处承包工程,就每年转山、过年的时候回来。去年村里开运动会,收到了一张请帖,要我拿出一些帮忙,我没有直接给钱,就买了一些东西给村里了,都是平时经常见的,这些村里也不多,花了有个2万元左右。运动会开的那天,村里专门给做了个牌子,让所有人都看着了。(LZMSR,男,48岁,土族,工程队老板)

象征性经济资本的积累更多的是关注农村社区内部资源,依靠物质形态经济资本的投入求得有利于自身社会资本积累并扩大的产出,实现从“经济人”到“社区人”的实质转变,为农村精英再生产提供有利条件。

经济资本再生产的一种途径就是代际传承,即重视发挥教育的作用,将经济资本投入到教育领域,对教育学历的重要性有着清晰的认识,使其后代具有较好的教育水平。在后代身上再生产为文化资本,实现经济资本向文化资本的再生产,后代则依此完成了农村精英再生产,具备“体制化”文化资本。如村中商户DSR,其子女从初中开始就一直在县里的民族中学读书,后来分别考上青海和江西的大学,毕业后都各自拥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值得注意的是,此种经济资本再生产方向绝非经济资本占优势的个体与群体独享,其他个体与群体对此更加重视,许多家庭的教育支出已占总支出的很大比例。

就经济资本与土族农村精英再生产而言,对于缺乏文化资本的个人和群体,即以经济资本——文化资本为再生产方向,主要关注的是农村精英再生产的代际传承,通过让后代接受良好的教育资源,使其拥有相应的文化资本。对于原本就拥有政治资本、文化资本,通过资本再生产获取经济资本,再进行经济资本再生产的社区成员而言,即以政治资本、文化资本——经济资本——其他资本为再生产方向,需要在各种资本之间的交换与互动中完成,对经济资本的依赖度不十分严重。

(三)文化资本

文化资本是布迪厄资本概念中的核心。作为一种积累的劳动,它可以自身增值,需要相应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投入。其表现为三种形态:一是“具体化”形态;二是“客观化”形态;三是“体制化”形态。其中,“客观化”形态的文化资本可以被视为一种经济资本的特殊形式,正是前文提到的“象征形态经济资本”(7)。“体制化”文化资本在两个方面得到体现:一是农村社区成员在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投入得到国家教育体制的承认;二是社区成员在道德修养、伦理价值规范知识等方面的付出得到其他社区成员的承认。“具体化”文化资本多产生于社区内部文化传统,包括延续至今的一些伦理价值规范和“地方性知识”,是“体制化”文化资本的主要导向。就文化资本与土族农村精英再生产而言,“具体化”文化资本是首要条件,而“体制化”文化资本处于辅助地位,其中国家承认与农村社区认同所发挥的作用不分伯仲。

1.外部承认:教育学历的功能

上文所述,经济资本再生产的主要方式就是代际再生产,即通过让后代接受教育获取学历拥有文化资本,这类文化资本严格意义上就属于“体制化”范畴。土族农村社区,注重通过获取教育学历实现农村精英再生产并不是少数人的专利。对于大部分经济资本不占优势的成员来讲,让家里的后代接受良好的教育已经成为普遍共识。调研得知,近几年来接受高中及高中以上教育的学生所占比例逐渐提高,学生普遍都可以完整的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尤其是念完大学后回到家乡考取附近乡镇甚至是市县公务员逐渐升温,成为了多数在校大学生的首要选择。拥有“体制化”文化资本的村民较之普通村民更具机会获取政治资本,更加了解体制内运行的特点,了解在体制内如何向上展示自己和向下积累资本,实现农村精英再生产的几率更高。

如村中林业开发户DSL,初中毕业后进入石油公司工作,后来相继在石油学校完成高中、大专学业,是当时村中为数不多的“文化人”。之后就一直在石油系统内部任职,并有机会进入青海省委党校进修,一度担任石油公司党委书记。其两子在大学毕业后,相继在石油公司任职。DSL一方面通过文化资本实现自身精英再生产,另一方面则完成了代际农村精英再生产。

由此得知,源于国家承认的“体制化”文化资本正在成为农村社区成员的共识,一部分社区成员因自身文化资本优势,重视后代教育水平的提升与文化资本的获得,进而实现代际精英再生产。但还未形成普遍气候,突出表现就是一方面土族农村社区适龄学生辍学率仍然较高,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所占比仍处于弱发育状态;另一方面则是教育资源日益向城市倾斜,导致农村社会教育资源呈萎缩态势,“体制化”文化资本的前景正生荆棘。(8)究其原因,曾在县、镇学校从事35年教育工作的DHZ是这样认为的:

村里教育水平还是不行,问题有很多。第一,经济条件一直是主要的,正常学习生活的开支就比较困难,要是想补习根本不可能。第二,现有观念比较落后,家庭对此认识不足,不能充分了解孩子学习状况,少有沟通,教育是否继续随缘。第三,师资力量缺乏,教学设备单一且落后。第四,村中之前没有能够足够起到榜样作用的大学生,后面学生效仿能力有限。(DHZ,男,60岁,土族,退休学校教师)

2.内部认同:社区记忆与宗教文化的孕育

“传统乡土社会里主要依靠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礼俗来进行治理。礼俗来自于人们日常生活,基于血缘、地缘产生。人们要在共同体之中生活,不仅要接受,更要必须遵守。事实上经过多种社会化活动,礼俗已内化为个人的心理习惯,成为自然而然的生活方式”(9)。作为拥有强社区记忆的土族农村社区,内生性文化传统已经在人们思想行为观念中打下深深烙印,一定程度上是农村社区成员的心理归属与精神慰藉,而且在日常生活中对社区秩序和人际关系的维持起到正式制度与法规所无法规范的作用。凭借对此种“具体化”文化资本的掌握与运用。部分成员从农村社区内部汲取文化资源,通过对“地方性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获得声望与权威,来源于社区内部的认同。他们在土族农村社区共同体的延续中,对社区记忆进行着延续与更新,不断在现代性冲击下对社区传统伦理、价值规范进行解读。

土族民众的宗教信仰呈多元化态势,藏传佛教影响最广泛深入,还有萨满教文化遗存,又有道教体系和汉族民间信仰(娘娘、龙神)特质等。它们彼此交织,相互影响,共同构筑起土族农村社会多元宗教与信仰格局,各个宗教信仰体系“大文化”的理论框架下,经过长时间农村社区成员的实践与适应,具有社区特色的宗教信仰“小文化”渐次形成。宗教文化同样是“具体化”文化资本的主要来源,此种文化资本获得有两种途径,首先是获得宗教文化知识的解读权,承担社区宗教文化体系建构的任务,将大的宗教文化放在小的社区宗教活动中进行解读。其次是宣传宗教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在维护社区秩序稳定的作用,宣传和践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他们获得“具体化”文化资本既来源于宗教文化的影响,又同样是社区内部认同的结果,是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晶。D村村庙庙管就属于这类文化精英,涵盖“老人治理”“家族共治”与“个人品德”主导三种类型,如曾三次连任庙管的DYC,现任庙管LFC等,主持村庙的日常工作是首要职责,民族节日与宗教活动之时便是领头人。

无论是文化资本以哪种具体形态参与到土族农村精英再生产中,“具体化”文化资本得以“体制化”,农村社区共同体的文化特性就可能得到加强,推动社区文化的整合,以便更有利于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求;另一方面,文化资本得到国家承认与社区认同,推动了国家层面“大传统”与农村社区“小传统”的有机联系,国家与地方社区的互动进一步加强。

此外,社会资本的作用更不应忽视。土族农村精英再生产之所以能够进行,是因为社区部分成员拥有了相对优势的基本资本,并且同一定量的社会资本相作用。社会资本具有先赋性,即土族农村社区本身就是一个大的社会网络,而社区成员自然就是社会网络中的一员,为个人事先已经预备好的基础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又具有自创性,在基本资本再生产过程中,个体由原先社会网络进入新的社会网络,更多的社会资本顺势而生。社会资本又在不同基本资本再生产过程中起到辅助和中介作用,为农村精英再生产所需的物质形态与象征形态结果服务。可以认为,社会资本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资本形式,而是一种带有中介与辅助性质的资本。通过调研反馈,笔者认为在土族农村精英再生产中,基本资本再生产能力的强弱同社会资本的强弱与否有着直接的联系,一般而言,社会资本量与质的优势越强,相应的政治资本、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再生产的能力就愈强,反之亦然。资本再生产能力与社会资本间的关系如表1-1所示:



三、推进或重构:农村精英再生产对土族农村社区发展的效应

农村精英再生产不仅关注农村精英群体自身数量与质量的增生,对农村社区发展起到独特的影响,而且并非局限于单一场域中。土族农村社区存在的政治场域、经济场域与文化场域均有所涉及,其效应也就加之于多个方面,在不同场域作用各异。简而言之,土族农村精英再生产既是微观的个体行为,也是由多数的微观个体汇聚成的群体性行为,能够对农村社区发展产生效应。这一效应主要体现在村民自治推进、精英——民众关系与社区记忆延续等方面。

(一)农村精英再生产与村民自治制度推进

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并施行以来,村民自治制度就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作为国家推行的自上而下式农村治理制度,依靠国家权力意志与法律而产生,是典型的法理型治理模式。事实上,目前村民自治制度依然在不断完善中,具体的实践中仍存在可操作空间,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一种精英层面的农村治理方式。金太军就认为当前农村社会中正在或已经形成了“国家——农村精英——普通民众”三重互动格局,农村精英作为村民自治制度真正融入农村社会的中介,带动普通民众渐进式认识并体会到村民自治制度,进而参与村庄政治生活。(10)

从积极意义来看,农村精英治理可以说是村民自治不可或缺的过程,也是促进村民自治完善与发展的基本过程。以此出发,农村精英再生产就为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提供了基础,促进了农村精英群体数量与质量的双重提升,推动了由农村精英发挥作用带动农村发展模式的延续。与农村精英治理发展较为成熟与系统的中东部地区相比,土族农村社区在此方面发展相对滞后,相反却存在较大后发型优势。一方面存在可以大量借鉴的经验模式,避免已经暴露的缺陷再次发生,另一方面既有国家层面的强力帮扶,诸如政策倾斜与项目扶持,还有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诸如土族传统民间组织之一的青苗会,在日常生活与意识活动中发挥着互助与协调、社会整合、人际交往与传承民族文化的功能。如若农村精英再生产带动土族农村社区精英数量与质量的增加与提升,借此带动更多农民个体与群体付诸行动,可以更加彰显农民的主体地位。结合国家政策的扶持,社会组织的助力,农民自身的行动,土族农村社区发展潜力有机会能够转变为巨大动力与能量,借以带动村民自治的推进。(11)

农村治理长期以来是农村研究中的焦点与热点,而农村精英再生产直接涉及到农村治理主体问题之一,即精英治理的扩展与延续。从“好人治村”到“能人治村”,精英治理依旧在相当数量农村社区存在,依靠农村精英领携带动农村经济增长、农村精英引导带动农村社区整合、农村精英治理带动农村治理完善的模式渐趋成风。土族农村精英再生产促使农村精英群体得到扩展与延续,数量上得到增长的同时,质量同时完成了强化,为农村精英在村民自治制度以至土族农村社区发展方面发挥作用提供了人力支持。

(二)农村精英再生产与精英——民众关系

农村治理除了在制度上保障外,理清治理主体关系,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是必要的。同精英治理发展较为成熟的中东部地区相比,土族农村社区的发展水平是滞后的,农村精英数量与质量的缺乏直接导致了精英治理的表象并非十分明显。但正因为如此,农村精英与普通民众间的鸿沟并非难以逾越,而农村精英再生产则构建了二者之间直接联系,即农村精英再生产一方面作为阶层流动的主要途径,另一方面在实际运作中进行两者间以社会资本为媒介的交换。

首先,农村精英再生产作为“精英—民众”间阶层流动的主要途径。伴随社会转型,现代化进程影响深入,土族农村社区虽具有较强同质性、宗教性与共同体特性,但无可避免的被卷入现代化、市场化浪潮中,社会转型与现代化建设同步进行。相比中东部地区,土族农村社区还处于转型期初始阶段,继而社会分化也已出现,并呈逐步扩大趋势。D村目前正在或已经形成以下几个阶层,即宗教人士阶层、政治干部阶层、私营工商业者阶层、半农半工(外出务工)阶层、半农半商阶层与完全从事农业生产阶层。除政治干部阶层外,其他阶层间差异并非十分明显。调研了解,D村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大户”,所谓“大户”只是一个相对而言的概念,例如种植业“大户”的土地数量会比一般农户多几亩到十几亩不等,工商业“大户”每年收益较一般农户多两至三万元。从农村精英的类型出发,政治干部阶层可视为政治精英,私营工商业者可视为经济精英,专业宗教人士则为文化精英的一种。至于其他两类阶层,虽目前基本上为大众身份,因阶层间差异不明显,不排除通过农村精英再生产实现向农村精英转变的可能性。

由此,通过农村精英再生产便是实现精英—民众之间的联系的主要途径,即垂直流动,就是个人或是群体原本处于较低阶层,通过拥有各类资本并进行再生产,实现向较高阶层的流动。先赋型农村精英在土族农村社区中并不常见,农村精英再生产则是提供了后致型模式,在精英—民众间构建起直接流动的途径。至于农村精英再生产的水平流动,即由一种精英向其他类型精英的转变或兼任,同垂直流动相似,除基本资本外,都需要在农村精英再生产实际运作中获取相当数量与质量的社会资本,尤其是来自社区内部的支持,因此也就建立了同普通民众间的直接联系。

其次,农村精英再生产在实际运作中需要以社会资本作为媒介,而社会资本大部分来源于农村社区内的普通民众以及已有的社会关系网络。社会资本的主要来源是社区内部,每个进行农村精英再生产的行动者往往无条件处于一个先赋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此种社会网络中社会资本的积累是以“情—权”交换为基本特征,即依靠血缘、亲缘与人际关系亲疏远近获取社会资本,大部分都是在已有社会关系网络中扩展新的社会关系网络,此种策略亦会被长期使用。但此种策略愈发受到另一种策略影响,即“钱—情—权”策略,用经济资本积累社会资本,增强其功利性,从而扩大其社会资本量,有利于农村精英再生产实际运作。

相比传统意义上的“差序格局”,现今所展现的变异的社会关系网络将传统与现代行为准则紧密结合,使其在社会资本获取与扩展中更为有效。以社会资本为媒介,推进了精英—普通民众间的社会交换,只是此种交换在人情性与功利性并存但功利性日益突出的社会网络中进行,二者之间关系也会愈发向以先利益后人情的方向所接近。

(三)农村精英再生产与社区记忆的延续

土族农村社区不仅同质化程度高,而且还拥有较强社区记忆,农村精英再生产的过程也是社区记忆重构与发展的过程。社区记忆,作为社会记忆的重要部分,笔者在此引用社会记忆的概念、功能与研究范式,并对其做简单梳理,重点还是关注社区记忆与土族农村精英再生产间的互动。

美国学者保罗·康纳顿强调,社会记忆源自于社会建构,是其过程与结果的产物。它不仅仅是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机械的处理,而是更加强调人的主体性与能动性发挥,强调个人记忆的所受社会制约。社会记忆突破了个体记忆的自然活动性,将记忆视为一种社会文化活动。(12)社会记忆属于社会历史的产物,但与历史档案绝非统一,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历史档案是无法再生的,更是无法变化的认识的积累;社会记忆则是鲜活的、生动的,它以情感的视角来体验过去。因此,社会记忆是一种促使社会再生产的情感力量,也就是社会成员对其所处的社会的历史文化拥有的一种情感体验过程。(13)它既是情感体验,那么就会存在着能够唤起社区记忆的载体,一般来讲就是物质文化载体与非物质文化载体两种,同时还允许主观保留,通过口述史与田野调查,尤其是“地方性知识”等研究方法重新获取与建构。社区记忆所具有的情感性特征,使得它不只是简单的对历史文化的割断与忘却,而是在不同时空环境下对历史文化的传承与创造,但是会更多的受到人的情感影响,可以说是人的情感不断选择的过程。

土族农村社区记忆的传承与重构直接导致了“具体化”文化资本的形成,对农村精英再生产起到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到农村治理与农村发展。贺雪峰就指出,缺乏社区记忆的村庄就是其传统十分薄弱,传统力量不足以构成对村庄治理的影响。(14)这种文化资本形态具体表现为知识、经验、声望、权威、道德等形式,在土族农村社区内部俨然已经成为内生性文化资本,象征着土族农村社区成员的价值观念与心理归属。虽然在现代化、市场化与社会转型的冲击下,一方面异质化因素不断增加,社区记忆受到不同文化冲击影响下表现出不同的情感特征,人们对文化传统的选择性理解、选择性运用、选择性记忆、选择性发展现象明显加强;另一方面外部冲击对社区记忆影响在现阶段还是有限的,其作为土族农村社区共同体存在与延续的文化基础未发生实质性动摇,仍然在现有法律与制度未能完全产生效应之处发挥中介与辅助作用,尤其是体现在当前土族农村社区应对某些问题之处,农村精英再生产便是其中之一。

一般而言,社区记忆强弱对农村精英再生产尤其是实际运作中的基本资本再生产能力的强弱有直接影响。社区记忆越强,“具体化”文化资本再生产的能力就越强,而政治资本再生产就会更多的受到传统力量的阻碍,反之亦然。作为内生性文化资源,社区记忆同法律、政治制度相辅相成,共同推进土族农村社区治理的完善。但也在外部文化与现代性冲击下,进行着自身不断的调适。从事农村精英再生产的行动者,与文化创造相伴随,出于利益动机与文化动机的考虑,在大传统与小传统的交往交流交融中与市场化、现代化对土族农村社区渗透中,通过农村精英再生产从事有选择的、有目的的进行着对社区记忆传承与发展。此举并非机械的返回过去,而是渗透了人们对现实的关怀。总之,社区记忆既影响农村精英再生产的结果,也在农村精英再生产的实际运作中完成了传播与延续,尤其是作为土族农村社区共同体的坚固文化基础这一性质并未改变。

四、结语

布迪厄的“资本”与“场域”概念为认识与理解土族农村精英再生产提供了理论基础,农村精英再生产的关键是各类基本资本的再生产。就农村精英再生产与土族农村社区发展而言,村民自治的推进,精英—大众间关系,社区记忆的延续是主要产生效应的方面,总的来讲,农村精英再生产的积极效应作用面更大。

就土族的特殊性而言,以多元文化和多重宗教信仰为根基的,具有地方性和民族性的社区文化在农村精英再生产中的作用十分显著,是文化资本的重要来源和社区共同体得以延续的文化基础。同样,在信仰伊斯兰教诸民族中,清真寺是当地社区的文化中心,积极寻求从宗教组织,宗教仪式中获取有利条件自然而然地成为农村精英再生产焦点,拥有对宗教文化解释权和宣传权的阿訇则是当地社区自然的道义权威。而在家族或宗族占主导的社区内部,更加注重以个体成就来换取族内支持,既有经济资本的支持,又有社会资本的增生,这类地区往往受到市场的影响远大于前两者。本文所述的土族农村精英再生产效应仅仅适用于相似文化圈内。对于不同文化圈内的农村精英再生产的所展现特殊性,应予以区别对待,突出基本资本不同角色和作用,避免“一刀切”的现象出现,毕竟在多元一体格局下,“多元”与“一体”可以并行不悖。(15)


注释: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8页。

[2]杨善华:《家族政治与农村基层政治精英的选拔、角色定位和精英更替-一个分析框架》,《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3期。

[3][法]布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89-190页。

[4]韩福国、宋道雷:《“穷根”与“翻身”:第二次乡村变革后的精英再生产机制研究》,《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

[5]吴愈晓:《家庭背景、体制转型与中国农村精英的代际传承(1978-1996)》,《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2期。

[6]李路路:《中国城市的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6期。

[7][法]布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89-90页。

[8]韩福国、宋道雷:《“穷根”与“翻身”:第二次乡村变革后的精英再生产机制研究》,《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

[9]陆学艺:《内发的村庄》,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03-104页。

[10]金太军:《村庄治理中三重权力互动的政治社会学分析》,《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2期。

[11]闫丽娟,孔庆龙:《政府扶持、社会助力与农民行动-人口较少民族乡村发展的内源动力新探》,《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6年第7期。

[12][美]保罗·康纳顿:《社会如何记忆》,纳日毕力戈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13]郭景萍:《社会记忆:一种社会再生产的情感力量》,《学习与探索》2006年第10期。

[14]贺雪峰:《新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26页。

[15]贺雪峰:《新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