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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边缘视野下的云南藏族丧葬习俗解读——以德钦县奔子栏村为例

作者:李志农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云南社会科学》  发布时间:2017-08-07  浏览次数: 6827

【摘要】藏族的丧葬习俗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最初是土葬,在藏文化的核心地带,逐渐从传统的土葬过渡为天葬,另有部分水葬、火葬、塔藏和树葬等。与其他藏区相比,处于汉藏文化边缘的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奔子栏村藏族的丧葬习俗多种方式并存,其中土葬和树葬要进行二次葬,具有明显的无等级差别性、文化多元性和地域性,其独具特色的丧葬文化特征既源于这一地区独特的生态、人文环境以及历史文化的变迁,又源于他们对生与死的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是多元文化特别是汉藏文化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结果。

【关键词】藏族;丧葬习俗;云南省德钦县奔子栏;文化边缘


藏族的丧葬习俗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与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变迁、宗教思想、价值观念等都有着紧密的联系。藏族最古老的丧葬方式是土葬,但随着佛教传入吐蕃以及藏传佛教的最终形成,藏族在丧葬方式上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藏文化的核心地带,逐渐从传统的土葬过渡为天葬,另有部分水葬、火葬、塔藏和树葬等。其中天葬是藏区最普遍的丧葬方式,尤其流行于藏文化的腹心地区即拉萨一带,而土葬则慢慢演变为一种低级葬法,一般仅用于传染病死和凶死者;在藏文化的边远地区,特别是深山峡谷地区,水葬被视为是与天葬相似的丧葬方式;火葬一般被认为是一种高等级的葬法,一般用于大德高僧并与塔葬紧密相连。

而生活在青藏高原东南缘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奔子栏一带的藏族,在葬俗上既与大多数藏区有一定的相似性,又表现出鲜明的区域性特点。20091—2月,笔者对奔子栏的丧葬习俗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力图从文化边缘的视角探讨形成这一有别于其他藏区丧葬方式的主要因素,以期加深对藏族丧葬习俗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

一、调查点基本情况及其生态文化环境

奔子栏村地处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奔子栏镇,位于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的腹心地带,青藏高原东南缘迪庆高原金沙江畔西岸的洪积扇上,东面隔金沙江与四川省德荣县相望,西面是终年积雪的白马雪山。村委会所在地习木格,也是奔子栏镇政府所在地,距香格里拉县城81公里,距德钦县城103公里,是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国道214线穿境而过。下辖古龙不通等22个自然村。海拔最低处为2022米,最高处为3380米。既有山地河谷,又有高寒山区,正如清代学者余庆远在《维西见闻录》中所言:“地隘山高,夏炎而暑,峰头多雪,冬令殊寒。”[1]在海拔2000多米的习木格、下社、格朗水、农利、尼吉各上、尼吉各下、角玛、争古、哈从、白仁、撒玛等自然村,地处河谷地带,属北亚热带干旱粮作物区,年平均气温在14℃—16℃,最高温度36℃,最低温度7.4℃。年降水373.9毫米。5—9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93.7%。无霜期230—240天,全年大部分时候为高温燥热气候。海拔在约2500米以上的古龙四社、扎冲顶、石义、尼顶、追古、说各、居家、咱归等自然村则地貌复杂,既有小块台地、坡地,也有成片森林,平均气温在8℃—13℃,年降水423毫米,属北温带季风气候。

20081月奔子栏村委会提供的统计数据,全村共有550户,3109人,藏族占全村人口的99%以上,是典型的藏族村落。由于奔子栏之瓦卡渡口为滇藏线之必经之地,凭借其优越的气候条件、丰富的物产和重要的地理位置,自吐蕃王朝以来奔子栏就成为滇藏线上必经之茶马重镇。清代以来,随着滇茶的大量输藏,内地的马帮或在这里歇息补给,或将货物在这里转手倒卖,奔子栏成为商铺林立、马帮云集之重要物资运输或转运集散地,加之清政府在此设塘讯驻兵,汉、纳西、白等民族随之涌入。因此,在奔子栏,特别是在习木格、下社、娘吉格等当年马帮商旅必经的河谷坝区,有为数较多的五六代前迁徙到这里,并通过与当地藏族通婚等方式逐步定居下来的汉、纳西、白等民族。这些“客家人”(当地人对其的称呼)带来了自身的文化,尽管当年他们在此修建的娘娘庙、关帝庙、财神庙等客家文化的有形载体在“文革”中已毁于一旦,但至今在奔子栏仍保留着大量的汉地风俗,如仍有30%的人死后是用汉式棺材入殓下葬;有不少家庭坚持不在家中设立经堂;个别家庭仍承袭汉族姓氏;在奔子栏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是汉历新年,而不是藏历新年;等等。

二、多种葬式并存的丧葬方式

奔子栏村由于下辖的自然村为数众多,各自然村的自然与人文环境又有一定差异,因此土葬、水葬、火葬、塔葬和树葬等多种丧葬形式在这里并行不悖。除大德高僧一般在火葬后实行塔葬外,普通人采用哪种方式,一般根据逝者生前愿望或仓巴对死者的属相、年龄、家里妻儿的属相进行推算。但一般而言,对有子嗣者包括年老者及中青年夭折者除依个人意愿水葬外,多采用土葬。而对无子嗣者包括幼年夭折者实行水葬。但在村民的观念中,水葬与土葬之间并无西藏那种高低贵贱等级差别之分。而如果实行土葬和树葬则需要进行二次葬。

土葬:当有人去逝,家人马上请喇嘛高僧为死人超度,高僧及时在死者嘴角放一颗专为死人制作的超度灵丹(珍珠丸),在头额上点朱砂(是一种圣药,专为释放死人灵魂之用),并在死者的尸首旁诵经,念“米浪”(即超度经),村里人闻死讯后带上钱、物等到丧家吊丧。办理丧事的人家要请“仓巴”根据死者的生辰、五行和去世时间推算出死者的入棺时辰、出殡日辰以及入棺时操作尸首人员的生肖,操作人员中不能有与死者的属相、五行相克之人。棺材现场制作,为高90公分、四面宽均为45公分的四柱八梁方柜形,俗称神仙房屋。按“仓巴”推算的时辰入棺。首先用浸泡香柏枝的水为死者洗尸,意为清除死者在世时的一切罪过,使亡灵干净地离开人世。尸体洗净以后,请来的高僧与喇嘛在尸首前为死者念经,使死者顺利地超度升天。念经结束后指定的操作人员把死者的双手交叉压胸前,双膝并拢并用绳子把上下身拴住,使尸体成为胎儿状(意为死者早日转世投胎),装入特制的白布口袋内,再装入棺材内,棺材放在家中一块干净的地方,棺材前摆上各种供品,点香、酥油灯,一般60岁以上的长寿者在家停留7天,其余的停放4—5天,停放时间要根据仓巴的推算为准。

出殡前要请和尚为死者诵经,超度亡灵,诵经由一位活佛或高僧主持。出殡的早上天不亮就把棺材抬出家门,放在家门口。一般在上午9—11点间为死者诵经,聚众唱玛尼调。活佛或高僧往棺材盖的小洞点3次圣水,使圣水直接点到死者头上,为死者超度3次。然后家人亲属及所有前来送葬的人在棺前对死者磕头,每个人要磕3下,表示对死者的哀悼及告别。和尚吹奏唢呐、大长号、海螺号等为死者进行超度。用直径为30厘米、长3—4米的两根木楞作抬杠,棺材两边各拴1根。出殡时与死者属相不相克的晚辈在送葬队伍前面扛白色的玛尼经幡旗,旗杆长3米多,以4人为一组轮流抬棺材。抬棺材时要使死者的背朝前、面朝后,意为让死者退出阳间往相反的方向走向另一个世界。墓穴要请仓巴选择,挖穴人也由仓巴推算来定,到坟地后入土,地面部分用湿土堆成圆形,外部用泥巴抹平,并上石灰。所有送葬的人在坟前诵经、唱玛尼调、烧香、摆贡品,再把玛尼经幡旗树立在墓旁,以后家人要每年更换经幡。送山结束后,所有送山人员要回到死者家中或村里的公房就餐。家人要在门口烧一堆大火,在火上添香柏叶及各种圣香料,用浓烟熏送葬人(意为消晦气、驱邪除魔),洗手后进屋吃饭。奔子栏的丧葬餐饮比较简单,做一大锅杂菜,再烧1种菜及米饭即可。饭后由村中德高望重的长者代表死者家人向吊丧者及送葬人员表示感谢,向大家介绍家人对死者的孝敬情况,如何护理照料,并评价这家人的行为,然后大家回家。

到了晚上家人到墓前烧一堆火,连续烧7个晚上,意思为防死者刚进入阴间害怕,用火照亮作伴。人死后每7天要在家聚众唱玛尼调,到了七七四十九天,要请数位和尚隆重地为死者诵经,聚众唱玛尼调,他们认为此时死者才会彻底地离开阳间。隔三五年甚至一二十年后,要把尸骨从墓中取出,请和尚诵经,将尸骨烧成灰,撒入江中。

水葬:葬俗与土葬相似。不同的是尸首抬到江边以后,由水葬师一人进行操作,其余送葬的人都站在岸边为死者唱玛尼调直到尸首分解完毕。水葬师亲手劈开棺材丢入江中,然后分解尸首,解成块状投入江中,口中不停地念着玛尼经,直到弃完为止,再把玛尼经幡旗插在尸首分解的地方,就可以回到死者家,回家后的情况与土葬相同。

火葬与塔葬:火葬是一种与塔葬紧密相连的丧葬方式,一般用于活佛或高僧,在其圆寂后,先沐浴更衣,将尸体呈蹲状困束入棺,到火葬地后,把棺架在木架子上,用木柴和酥油点燃焚尸,之后将骨灰葬于塔中。还有一些地位特殊的高僧、活佛灵塔中封葬的不是其骨灰而是法体,在塔藏时是将其尸体用盐水擦抹,风干后,涂上香料及贵重药材,存放在灵塔中。

树葬:在奔子栏村的山区一带,还有少数村民实行树葬。当人去世后,请“仓巴”占卦,算出死者的愿望,对于既不愿入土、也不愿入水的人,则实行树葬。树葬的仪程是:出殡前将尸体洗净,在尸体上擦酥油,五官塞入酥油,放入藏式棺材,抬到森林中,找个较高的树杈,用绳把棺材吊到树杈上安放使尸体风干,其他程序与土葬相同。

二次葬或复合葬:对土葬和树葬者,在3—5年甚至是数十年后,大部分都实行二次葬,而进行二次葬的时间必须选择在秋末和冬季,因为当地人普遍认为春天和夏天实行二次葬会使五谷不收和干旱少雨。

二次葬的仪式一般为3天,头天准备好糌粑饦1000个、酥油灯1000盏以及水果、格勒、布鲁等物品并供奉在家中经堂内,次日请人数不等的和尚来念经,一般为10—15人,家境好的人家甚至请数十名或上百名。念经两日后,将逝者的尸骨全部挖(捡)出,带到金沙江边的水葬台或其他较为干净、平坦的地方。洗净后放于请和尚用泥土制作的平面坛城上,架上石榴树、菩提树等香树的木柴并浇上酥油或香油焚烧尸骨,尸骨烧尽后用一块黑色布覆盖。次日天蒙蒙亮时由后人揭开黑布观察,如骨灰上有似婴儿脚印则说明逝者已转世投胎为人,如有狗之脚印则说明逝者已转世投胎为狗,如有虫之印记则说明逝者已转世投胎为虫,如此等等。如骨灰上没有任何印记,则说明逝者仍在十八层地狱中忍受煎熬,需再度烧香念经,于次日或几小时后再度查看,直到发现印记,证明逝者已转世投胎为止。

三、奔子栏丧葬习俗的文化特征

多种葬式并存无等级差别的价值取向。可以说,除天葬外,奔子栏的丧葬方式基本涵盖了藏区主要的丧葬方式。但在奔子栏地区,除火葬和塔葬与其他藏区一样,只能用于大德高僧,因而带有明显的等级烙印外,其他丧葬方式并不像其他藏区一样有高低贵贱之分。采用何种丧葬方式一般根据仓巴的卜算、死者生前的遗愿和家属的愿望。即便于传统中对夭折而亡者和无子嗣者只能水葬之习俗,也并非因为水葬比其他葬式低贱,而是出于夭折而亡者或无子嗣者之坟冢今后无后人料理及祭拜等原因。水葬是被视为还其一生行善之愿、利他施舍、灵肉分离、获得新生的好丧葬方式。至于土葬,这种在大多数藏区其用意是要其灵魂不得转世,永远在地狱受罪仅用于凶死者和夭折者的葬法,在奔子栏也并没有受到歧视,反而成为老人们普遍采用的丧葬方式,表现出另一种价值取向。

多种文化现象并存的重叠性。死亡是人类生存中最神秘的事件和佛教关注的焦点之一,它凸显了人世的无常及人类不可避免地走向消亡的命运。不同民族对死亡的态度及其与之紧密相关的丧葬观又成为该民族文化特征的重要表征。尽管奔子栏村受儒家文化影响接纳了土葬葬式,但对笃信藏传佛教的藏民来说,藏传佛教为其提供的不仅是一套生活习俗和抽象的信仰,还有一种使人的体验有序且有意义的普遍的生死观,藏传佛教思想中“普度众生”、“因果报应”、“六道轮回”、“灵魂不灭”等藏文化所具有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仍深深扎根于藏民心中。多位村民向我们表达了实行“二次葬”的理由:

我的父亲十多年前去世,土葬,这样我们几兄妹和母亲每年都可以去祭拜,如果水葬的话,什么都没有留下,连个想念的地方都没有。藏族坟墓没有墓碑,也没有坟头,只是插根嘛呢杆而已,现在,有的会垒个小小的圆形坟头,再竖上一块写有名字和去世时间的小小牌匾。我们以前不过清明节,也没有春节扫墓的习惯,但现在家里有人土葬的都兴过清明节和春节扫墓了。(女,40岁,藏族)我们这里土葬的人很多,大部分老人都土葬,因为有老人埋在那里,子孙可以过来扫墓,一家人可以聚在一起吃饭。土葬是为了儿孙团聚、家族兴旺,是为了图个吉利。只要家里平安吉祥,埋十多二十年再水葬的都有。对那些子女尚年幼的逝者,一般也采用土葬,那是因为如果水葬了,就一点痕迹都没有了,担心孩子长大后因思念父母而怪罪。而对那些没有子女的,往往水葬,特别是夭折而亡的,只能水葬,因为留下坟墓也没有人会去料理去祭拜了。(男,42岁,藏族)

父亲当年土葬是为了家族兴旺、子女和睦。父亲土葬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母亲还健在,等母亲去世了,再一起水葬。我作为当家的长女,在我有生之年一定要为父亲二次葬。那时,把一部分骨灰撒到金沙江,一部分请人撒入印度恒河,一部分撒到拉萨的雪山上,以了却父亲的心愿。我们都老了死了,下一代子女的感情会越来越淡,父亲的坟墓留着就没有多大意义了。我们藏族认为最终还是应撒到江里喂鱼更好些。(女,52岁,藏族)

在奔子栏村民的观念中,土葬是为了增强家族成员间的凝聚力,同时也满足对已逝亲人表达怀念之情的情感需求,带有明显的儒家宗法文化色彩。而土葬数年后的二次葬,是舍己利他、灵魂转世、因果报应等佛教思想下之积善行德之举,又带有明显的藏文化烙印,两种葬式的并存与叠加,体现了处于汉藏文化边缘的奔子栏藏族多种文化现象重叠的多元文化特征。

明显的地域性。据调查,奔子栏的二次葬习俗仅限于奔子栏境内,与其一江之隔的四川甘孜州德荣县古学乡的主要丧葬方式为水葬和火葬,而与奔子栏毗邻的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尼西乡主要的丧葬方式为水葬,两地均视土葬为夭折、凶死者的低级葬式。因此,奔子栏的二次葬习俗带有非常明显的地域性特征,这一特征应与奔子栏为历史上云南各路进藏的必经渡口以及同内地各民族联系的重要通道有密切的关系。

四、奔子栏丧葬习俗的几点思考

丧葬制度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精神文化现象。作为一种民俗仪礼形式的丧葬习俗,它的产生与传承不是偶然与莫名的,而是与整个自然和人文的大背景形影相随。它因能够满足本民族的政治、伦理和心理等多方面的功能而被社会所接受并沿袭。丧葬习俗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民族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形态和经济类型,更积淀和熔铸了一个民族的宗教观念以及文化状况。在考察了奔子栏地区藏族的丧葬习俗后,笔者认为,生态环境、外来文化特别是汉文化以及佛教生死轮回、因果报应思想是造成这一地区特殊葬俗的主要原因。

生态环境对丧葬习俗的影响自然环境是一个民族文化产生的基础与前提。在奔子栏,并没有在大多数藏区最普遍的葬俗——天葬。这主要是因为奔子栏位于金沙江边的河谷地区,而实施天葬必需的秃鹫仅分布在海拔2000米(阿尔泰山)海拔4500米(西藏)山区,即西藏、青海、新疆西部、甘肃西部等地[2]P133),奔子栏地区没有分布,使之不能实行天葬葬俗。

同样,由于林木的缺乏,使火葬很难在这一地区流行。奔子栏地处金沙江河谷,只有少量的可耕地位于面积狭窄的金沙江峡谷冲击台地,而河流两侧陡峭的山脉均为喀斯特地形,土壤中岩石裸露,不宜植物生长。加之这里干旱少雨,裸露的山岩上几乎寸草不生,仅有少量耐旱荆棘。由于木柴的缺乏以及在火葬的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酥油或香油,使火葬在这一地区成为仅为大德高僧及极少数富裕家庭才能享用的一种代价高昂的丧葬方式。

因不具备天葬和火葬的条件,而毗邻金沙江的便利使奔子栏一带的水葬也被视为与天葬一样是利他施舍、以身祭祀神灵、获得新生的丧葬方式。在佛教教义中“布施”是信徒的标志之一,布施中的最高境界就是“舍身”。按照佛教教义,人死之后,灵魂离开肉体进入新的轮回,尸体就成了无用的皮囊,将自己的肉体奉献给秃鹫和那些无形的生灵,从而完成此生的最后一件功德。秃鹫被视为神鸟,天葬因此被理解成一种高尚的奉献行为。死后将尸体喂秃鹫,也就是人生的最后一次善行布施。对奔子栏的藏民而言,天葬与水葬并无多少区别,甚至把水葬说成天葬,在他们的观念中水葬也即天葬,只不过一个是喂神鹰,一个喂神鱼而已,并保持着禁捕、禁食江鱼的传统。

清政府推行的强制性葬俗改革使藏族古老的土葬在奔子栏得以恢复土葬是藏族最古老的丧葬方式,后晋刘昫《旧唐书·吐蕃传》中有“其赞普死……乃于墓上起大室,立土堆,插杂木为祠祭之所”[3]P196)之记述,成为文献中关于西藏葬俗的最早记载。《西藏王统记》在记述止贡赞普史事时写道:“止贡一天绳被斩……,死后遗尸地上……筑墓于秦城达塘,是为筑墓之始。”在吐蕃兴盛时,土葬成为藏族最高等级的丧葬方式,著名的山南穷结藏王墓、朗县列山古墓充分证明了这点。在云南迪庆香格里拉县发现的尼西石棺墓以及在德钦县永支和石底发现的古墓葬也为我们提供了土葬是藏族古老葬俗的实证。随着公元7—8世纪佛教传入青藏高原,在吸纳当地原始宗教苯教和雪域文化的基础上的藏传佛教的形成,在丧葬方式上,藏传佛教的生死观与青藏高原独特的生态条件相结合形成了在牧区普遍实行的天葬、靠近江河之便利而实行的水葬以及靠近林区的火葬以及仅用于大德高僧的塔葬等丧葬习俗,土葬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成为一种低贱者和凶死者的卑贱葬式。

清人余庆远的《维西见闻记》对迪庆藏区,特别是金沙江流域的藏族的丧葬方式做了如下记载:“人死无棺,生无服,延喇嘛卜其死之日,或案之乔木食鸟,或投之水食鱼,或焚与火,骨弃不收。”此时,在这一地区的藏族仍是天葬、水葬和火葬并行,并无土葬之说[4]P230)。发生在清雍正、康熙年间的迪庆“改土归流”,对迪庆藏族的社会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清廷流官认为藏族的天葬、水葬“有亏伦理”,强迫藏族接受汉族的文化价值观实行土葬。乾隆五十八年(1763年),清朝政府制定了严禁天葬、水葬的政令,命令丧家有庄田的,在本庄田内择地安葬;无庄田的贫民,可在新设的义冢公地掩埋,如仍有天葬、水葬,将死者子孙凌迟处死。普通藏族人遇有人死,或用棺木装殓,或用衣、席卷裹,一概报关埋葬,还将此作为永久规定勒石立碑[5]P366)。咸丰二年,云南丽江军民福正堂兼中甸抚彝府辛某所立“用夏变夷碑”载:“一切天、水、火葬,一并视禁在案,兹据各里乡约等,恳勒石严禁火葬…….,毋得听信狂言,致效天水葬。倘敢狃于成见,许该乡保人等立时禀府究治,以凭尽法惩处,决不宽贷,各宜禀遵,毋违,须至勒石者。”(碑存丽江县城西之白马里)清政府为宣传土葬曾编出口谣式的教谕导辞,如咸丰十二年九月十一日贴出一张告示:

丽江军民府正堂兼中甸抚彝府辛云南维西协右营分驻中甸副将马示恨尔天葬,尸饱豺狼,恨尔天葬,尸浸汪洋,恨尔火葬,尸尽飞扬,更有甚者,解尸弃荒。父母生前,敬爱徘徊;父母死后,残毁捐场,斩决枭示,尔罪相当。今与尔约,土葬最强,寿棺八尺,趁躯短长,生土归土,滋润汪洋,既的地气,子孙繁昌,功名富贵,永远无疆。[6]P252

清政府推行的强制性葬俗改革,使本就处于汉藏文化边缘的奔子栏藏族较大程度地接受了汉族的土葬习俗,使土葬这一藏族古老的葬式得以恢复,并从根本上改变了视土葬为低等葬式的观念。

外来文化的影响使奔子栏的土葬得以延续从传统记录来看,滇藏线上进藏的道路有三条:“东路,从石鼓过江,沿冲江河北上经小中甸、大中甸、尼西、奔子栏、阿得酋(阿敦子)进藏;中路,自丽江或鹤庆,经塔城到奔子栏;第三条路,是从剑川经维西到奔子栏,这条通道基本上沿澜沧江河谷而行。”但不管往那一条道路,奔子栏都是各路进藏的必经渡口。由于其重要的地理位置以及在藏区难得的温和气候和丰富的物产,使奔子栏成为途经马帮休憩补给以及商贾往来之重镇要冲,如前所述,汉族、白族、纳西族的文化及移民也随之流入。

尽管据2007年底的统计资料显示,奔子栏藏族占总人口的99%以上。但一份1964年奔子栏行政村的人口普查资料表明,当时奔子栏行政村总人口为1980人,藏族为1874人,占总人口的95%,汉族69人、白族28人、纳西族9人,主要集中居住在奔子栏的河谷地区,其人口比例为5.4%,明显高于现在的1%。从这两份相隔23年的人口统计中,我们不仅可以得出在茶马贸易最兴盛的清末,其外来民族的比例应高于1964年的统计的判断,似乎依稀还也可以追溯到“客家人”逐步融合到当地藏民中的历史轨迹,这些因驻军、经商、充军等从内地迁徙滞留于奔子栏的民族,在藏文化圈的包围下,通过生产生活中的往来以及数代人的通婚,在语言、服饰、生活、生产方式等文化表征上已完全藏化,但在宗教、家族谱系、丧葬习俗等文化的核心部分,大部分仍顽固地保留着本民族固有的传统。如在上桥头和娘吉格等过去客家人集中的地方,仍保留着大量客家人的祖坟,这些人的后裔至今仍延续着清明、春节上坟的习俗。在习木格社,仍有不少的客家后裔坚持不在家中设立经堂,仍有相当部分的人死后是汉式入殓下葬,不少家庭都可以追忆他们祖先的汉姓,等等。

土葬本是藏族一种古老而又普遍的葬俗,佛教的传入才使土葬习俗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处于汉藏边缘以农耕为主的奔子栏藏族,在与汉族为主的其他民族的频繁交往中,在秉承本民族主流丧葬方式的同时,接受了坟墓、墓碑、清明节扫墓等异文化因子,通过清明节、春节等的一家一户或宗族的集体扫墓行动,既增强家族成员间的凝聚力起到了巩固家族延续观念的作用,又满足了对已逝亲人表达怀念之情的情感需求,同时,通过上坟中乞福避祸的仪式,使生者的心灵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抚慰。

由于长期与其他民族的交往与杂居使处在文化边缘的奔子栏成为了以汉文化为主的外来文化与藏文化犬牙交错、相互影响的渗透区,并使这一地区的文化具有了多种文化现象并存的重叠性特征。

当然,也有村民认为,一些家庭之所以采用土葬,是由于无力承担水葬葬礼所需的繁重开支,如请数十名和尚念经5、做1000个糌粑饦、点1000盏酥油灯等法事活动的开支。相比之下,土葬仅作为佛教徒人生葬礼的一个部分,无论从所请和尚的规模、层次,还是仪式中供奉物品的多寡,一般都少于水葬。因此,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村民,对逝者先土葬,待经济条件允许时再举行隆重的水葬。

藏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土葬后仍实行二次葬的根本原因。“文化的民族性特征,是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文化内容和形式,是这一民族人格类型的基本结构。从内在上,则是说这个民族那些具有内聚力的典型文化元素所形成的、人人共有的核心精神,这种核心精神使得社会每个成员就有相同的心理特征和生活世界。”[7]P134)尽管受外来文化的影响使这一地区土葬习俗得以保存,但对笃信藏传佛教的奔子栏藏民来说,佛教思想中“普度众生”、“因果报应”、“六道轮回”、“灵魂不灭”等藏民族文化的民族性特征所具有的共同理想、核心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仍深深扎根于藏民心中。藏传佛教为其信徒提供的不仅是一套生活习俗和抽象的信仰,还有一种使人的体验有序且有意义的普遍的生活观。死亡是人类生存中最神秘的事件之一,也是佛教关注的焦点,死亡凸显了人世的无常及人类不可避免地走向消亡的命运。作为逝者的下一代,在完成了对逝者祭拜、祈求保佑后,往往在他们的有生之年将长辈尸骨挖出,焚烧后将骨灰撒入金沙江饲喂“神鱼”。这样做对逝者而言,并不是为了超度亡灵升入天界,因为能否升入天界是逝者因果报应的结果,而是帮助逝者在因果报应之六道轮回做最后一次布施以积功求德之行善之举。对生者而言,同样也是舍己利他和灵魂转世的思想下之通过帮助他人积善行德而谋取自身功德之功利之举。

总而言之,濒临大江大河的生态环境以及以农耕为主的生活方式是奔子栏藏族水葬与土葬习俗并存的生态基础,以汉文化为主的外来文化和藏文化的核心价值观的双重影响是奔子栏地区形成二次葬习俗的重要文化动因。也就是说,奔子栏独具特色的丧葬习俗,既源于这一地区独特的生态条件、人文环境以及历史的变迁,又源于藏族对生与死的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是多元文化特别是汉藏文化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结果,也说明了汉藏文化不可分割的亲缘关系。


注 释:

①藏式棺材为立式长方形,尸体入殓为盘腿端坐形,双手合十状,并以此形状装入棺木中。

②仓巴在藏语中含有“苦行僧”和“修行僧”之意,属于藏传佛教演变的地方性直系,历史上有苯教“仓巴”、宁玛派“仓巴”、噶玛噶举派“仓巴”。其特点是僧人供奉莲花生、米拉日巴、宗喀巴,信仰藏传佛教密宗。传承方式有师徒相传、父子相传,可以娶妻生子,平时从事生产劳动,无固定寺庙。仓巴为现世服务,能与鬼神通话,可上启民意,下传神旨,能预知凶吉祸福,其重要职责是为人念咒禳灾并从事征兆、占卜及祭神驱鬼等活动。

一种用米制油炸食品,形如叶片,当地百姓寓之为菩提叶。

一种用糯米制作的“油炸饼”,当地百姓寓之为菩提果。

一种用麦面粉油炸食品,环形,当地百姓称寓之为菩提根。

据调查,在过去客家人较集中的习木格社,至今仍约有30%的逝者采用汉族的丧葬方式。

现在通常情况都会请不少于18位和尚。在我们了解到从2003年到现在7次水葬中,最少的请了23名,最多的请了120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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