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健元 姜丽兰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重庆社会科学》 发布时间:2017-06-25 浏览次数: 3373次
【摘 要】通过对古代、近代各种文献资料的梳理以及江苏W社区的问卷调查和访谈,围绕家庭养老中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两方面的服务,研究发现在孝文化的历史变迁下,家庭养老服务与其存在正效应,即孝文化处于正统地位时,家庭养老服务便无可挑剔,反之,子女对老人的精神赡养和生活照料均差强人意。因此,文章旨在以古鉴今,修复当今孝文化中弱化的尊老、爱老、悦老等传统孝文化精髓并大力弘扬;而对由于时代的差异,在如今不适用的孝道行为,保留其孝老精神,改变其方式,与时俱进,以贴近时代的孝文化理念指引当代家庭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家庭养老;服务;孝文化;传统文化
伴随着人口结构转变加速,老年人口数量的急剧增多已经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事实,如何养老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在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文化影响下,家庭养老一直是我国农村老人最重要的养老方式,处于核心地位,对于解决好老龄社会中的老有所养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现今由于城镇化进程日益加速、人口迁移流动的日趋频繁,以及现代生育观念的建立与成熟,家庭养老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当今人们的孝文化观念改变,重视老人的物质供给,相对缺乏对老人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两方面的服务。如何依据当代现实重塑孝文化,以符合时代需求的孝文化理念指引当今的家庭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21世纪以来,陆续有学者对家庭养老进行了研究,比如姚远从概念上界定了家庭养老,认为它既是文化模式,又是行为方式。[1]在此基础上,张洪玲进一步阐述了家庭养老,认为文化模式是一种精神、价值观和传统,核心是“血缘道义”,并且具有长时间的稳定性;行为方式是家庭养老的存在形式,家庭成员履行养老责任时的运作方式,例如共居形式,它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稳定性。[2]而家庭养老文化方面,学者普遍认为是孝文化,刘勇认为家庭养老文化的基础是“孝”,崇尚“尊老敬长”,实现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赡养老人的方式。①而郑军、张海川认为家庭养老文化是一种在传统孝道基础上决定了的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可分割的亲情和相互扶持。[3]在孝文化与家庭养老的关系研究中,杨维琴认为“孝”作为一种文化价值理念是支撑家庭养老的伦理基础。[4]潘剑锋、刘峰从孝道与养老相互联系中,提出孝道是养老的思想前提和道德基础,养老是孝道的实践形式和具体落实。[5]
综上,大多数学者的研究局限于家庭养老的概念和孝道文化以及二者之间关系的探索,缺乏孝文化随着时代变迁,在家庭养老服务中所发挥作用的系统梳理。本文通过对古代、近代、现代家庭养老服务的发展历程进行系统的梳理,以此得出孝文化变迁对家庭养老服务的影响,并且着重学习古代的孝文化精髓,为当今家庭养老中老人的最需要的精神慰藉、生活照料服务提供相应的参考建议。
一、古代:孝文化的正统地位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诸子百家的各类思想也广为流传,其中,孝道文化作为主流意识之一,在我国古代影响深远。汉朝以“举孝廉”来选拔官仕,魏晋以来,更是提倡“以孝治天下”。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下,加之统治阶级对孝道的极力推崇,古代家庭养老得到了很好的保障。老人的社会地位极其崇高,其“为老”的各类精神需求都能得以满足,生活上,他们受到了子女无微不至的照料,其晚年生活非常舒适、惬意。
(一)言行举止上的恭敬顺从
在统治阶级尊崇孝道的背景下,全国上下尊老敬老蔚然成风。君主设“三老五更”以尊养老人,民间更是形成了繁杂的敬老礼仪来凸显长者的社会地位。家庭生活中,子女在行为举止中都充分表现出了对父母长辈的恭顺。具体细节上,不少古籍都有详细的叙述: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进退周旋慎齐……不敢唾洟,寒不敢袭,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礼记·内则》)子妇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若饮食之,虽不耆,必尝而待。加之衣服,虽不欲,必服而待。(《礼记·内则》)父命呼,唯而不诺,手执业则投之,食在口则吐之,走而不趋……亲癠色容不盛,此孝子之疏节也。(《礼记·玉藻》)在父母面前举止要恭敬,不能有越矩的行为;父母有什么吩咐,即便不愿,也要试着去做;回应父母要迅速及时,父母生病或气色不好是为人子女的疏忽。
而对于什么是“孝子”,《礼记·曲礼》认为:见父之执,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对。此孝子之行也。“孝子”即是对父母完全的顺从。不仅如此,即便父母有过错,子女在劝导父母的过程中也不能有失恭敬和孝顺。如《礼记·内则》记载: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劝导父母的过程中,即便父母不悦,乃至打骂,子女都无怨无悔,甚至更加孝敬。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子女对父母的恭顺并不仅仅局限在家中,只要是年长者,均会受到晚辈的恭敬对待。又如《史记·留候世家》记载:良尝间从容步游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堕其履圯下,顾谓良曰:“孺子,下取履!”良鄂然,欲殴之。为其老,强忍,下取履。父曰:“履我!”良业为取履,因长跪履之。父以足受,笑而去。即便老人态度蛮横,张良因为尊老敬老的孝道文化氛围,还是依了老人的所有要求。
最后,古代孝文化的精髓莫过于“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曾子)而“乐其心”应当是家庭养老服务中精神慰藉的重中之重,顺从老人的意愿,满足老人的一切精神需求,让他们心情愉悦,才是孝子赡养老人的核心。
(二)饮食起居上的细致入微
古代的孝亲敬老十分典型,子女无论在敬老礼仪,还是对待老人的饮食起居上都十分的重视。民间都已形成了一些固定的照顾年长父母的生活习惯。据《礼记·内则》记载:
昧爽而朝,慈以旨甘,日出而退,各从其事,日入而夕,慈以旨甘。子事父母,鸡初鸣……妇事舅姑,如事父母……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出入……敬扶持之。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父母唾洟不见。冠带垢,和灰请漱。衣裳垢,和灰请澣。衣裳绽裂,纫箴请补缀。五日则燂汤请浴,三日具沐。其间而垢,燂潘请靧。足垢,燂汤请洗。
在敬老礼仪上,子女早晚都要去父母房内请安,嘘寒问暖;衣食住行上,儿媳侍候公婆和儿子侍候父母一样,恭敬对待,尽己所能满足老人的需求;日常照料上,无论洗衣补衣,还是伺候老人沐浴洗脚都要按时用相应的方法完成。
《二十四孝》中记载的“扇枕温衾”是子女无微不至照顾父母的典型案例:香躬执勤苦,一意事父,夏天暑热,为扇凉其枕席;冬天寒冷,以身暖其被褥。黄香九岁就根据季节如此细心照顾父亲,可想而知古代孝文化的影响之大。
“孝文化”的博大之处在于,无论是亲生父母还是继父继母亦或其他长者,晚辈都会照顾他们没有附加条件。如《世说新语·德行篇》十四记载:王祥事后母朱夫人甚谨……祥尝在别床眠,母自往暗斫之。值祥私起,空斫得被。既还,知母憾之不已,因跪前请死。王祥没有因为朱夫人是后母而不赡养,相反,像对待亲生母亲一样的孝顺且言听计从,哪怕是后母要迫害自己,仍然履行孝道。同理,明朝人郑瑄的书中,记载了一个广为流传的孝亲敬老的故事:娄护有一位友人叫吕公,其年迈无子,晚年孤苦无依,便与妻一同投奔娄护。日积月累,娄妻慢慢的厌烦并多有怨言,而娄护流泪相劝,说吕公孤苦无依前来依附,虽然会增加负担和麻烦,但是从道义上讲是不能弃而不顾的。[6]
可想而知,古代敬老养老的思想根深蒂固,老人在以家庭养老为根本的前提下,即便无儿无女,在遵循孝道的风气下,晚年生活亦有所依托。在古代,在孝道文化的影响下,子女照料老人已然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和秩序。为了达到“以孝治国”,统治阶级如唐朝甚至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子女必须和父母同住:“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孫別籍、異財者,徒三年。”(《唐律疏议》卷十二《户婚律》)其分居判刑目的在于维护孝道,同时也包含了父母年迈不至无人供养的意图。
综上,古代孝文化占有权威地位,孝道作为历代王朝的治国之本,使得老人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无论在精神慰藉还是生活照料上都享受到了极高的待遇,同时子女遵循孝道,照料老人也是尽心尽力可圈可点。
二、近代:孝文化的逐渐弱化
清末民国以后,几千年来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解体,西方民主思想文化的侵入和传播,加之轰轰烈烈的民族民主革命和王权专制统治的崩溃,近代中国社会生活环境发生了急速的变化,促使近代中国家庭无论在实体方面还是在观念方面都处在巨大的变动之中。“五四”运动后,包括孝道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受到了严重的抨击,[7]封建孝道中极端化的愚孝更是导致了诸多知识分子对孝文化进行了批判,而以“孝文化”为支撑的家庭养老服务亦受到了巨大冲击,老人崇高的社会地位逐渐弱化。
(一)长者权威:由强到弱
清末民国的近代转型期间,家庭结构中的亲子关系也从传统社会的“家本位”向近代社会的“亲本位”过渡。“家本位”中亲子关系以子女孝敬、奉侍父母为中心。“亲本位”中家长不再对子女享有人身支配权,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被打破。[8]总体而言,家长的权威和地位逐渐被削弱。
巴金先生的小说系列“激流三部曲”可以说是“家本位”向“亲本位”过渡的典型,描绘了近代以来中国传统大家庭的变迁。而《家》是巴金先生基于自己的原型和早年的人生经历所创作的,故事背景在1920年至1921年间。
《家》中的高老太爷作为封建大家长,对子孙享有绝对的控制权,拥有作为家长的绝对权威,当得知觉新抗婚时,文章中是这样描写的:他所关心的是:第一,他的权威受到了打击,非用严厉的手段恢复不可;第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长主婚,幼辈不得过问——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违抗者必受惩罚。高老太爷认为自己的意愿子孙是不能够违背的,体现了他作为长者的尊严和地位。
觉新作为故事的主人公之一,是近代转型前期子女的典型代表。他遵从“孝”的传统,对长辈惟命是从:
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而且也没有反抗的思想。他只是点头,表示愿意顺从父亲的话。(对于父亲安排工作,他原打算出国留学)他听着,他应着。他并不说他愿意或是不愿意。一个念头在他的脑子里打转:“一切都完了。”(对于父亲安排婚姻,他本有心上人)长房长孙的地位和封建家庭的教养使得觉新懦弱忍让、逆来顺受,作为近代前期大家族中“孝子”的典型代表,他对长辈绝对的恭敬和顺从,哪怕毁掉自己的前程和婚姻,仍然顺从父亲的一切指示。
同样也是巴金先生的小说《寒夜》,故事背景为抗战胜利前一年。文章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汪母作为长辈的权力地位一落千丈:“我什么苦都受得了,就是受不了她的气!我宁肯死,宁肯大家死,我也不要再看见她!
“我管得着。你是我的媳妇,我管得着!我偏要管!”她涨红脸生气地说:“我十八岁嫁到你汪家来,三十几年了,我当初做媳妇,哪里是这个样子?我就没有见过像她这样的女人!”汪母不喜欢媳妇,因为她认为曾树生作为媳妇跟自己那个时代的媳妇差距很大,不是对婆母十分恭顺的孝顺媳妇。她希望恢复的,是过去婆母的权威和舒适的生活,而媳妇已然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女人,她只能在对儿媳的看不惯而又无力改变的状况下愤懑的活着。不同于以往,可以说作为婆婆的长辈地位和长辈权威在近代后期是很难延续的。
作为儿媳的曾树生追求自由和自我,加之和婆婆的文化差异,做不了一个孝顺媳妇:“我受不了你母亲的气,我今天下了决心了。有我就没有她,有她就没有我!这一个星期我全忍着,快闷死我了!”在丈夫面前抱怨婆婆,甚至和婆婆有过数次激烈的争吵,曾树生俨然已不是古代那种对待公婆恭敬顺从的儿媳。
从文学作品塑造的人物形象中,可以看出随着近代孝文化的弱化,家庭养老服务也有一个转变的过程:从高老太爷到汪母,长辈的地位由威严到低微,与此同时,从觉新到曾树生,子女对待长辈亦由惟命是从到自占主见,长辈精神慰藉上的种种需求已不能像古代那样易于满足。
(二)居住方式改变:无微不至到自理为主近代居住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同于古代,子女不和父母共同居住要判处徒刑3年,相反,1911年完成的《大清民律草案》中,仅规定为“父母在,欲别立户籍者,须经父母允许”(第七条),并没有说父母不允可告官惩治的话。而《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篇》中也有所规定:“对于已成年或者未成年但已结婚的子女,可以请求由家分离,或者父母有正当理由也可以要求其从家分离。”子女与父母的居住形式由共居向分居发展,明显地,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的照料不会像古代那么无微不至。
《家》中所描绘的大家庭属于联合家庭,高老太爷作为家中最权威的长辈,享有绝对的威严,比如年夜饭的座位排序按照严格的规定: “上面一桌坐的全是长辈,按次序数下去,是老太爷,陈姨太……下面的一桌坐的是觉新和他的弟妹们……”晚辈早晚请安亦是平常惯例:“每天早晚照例到祖父房里去请安两次。”高老太爷在高公馆的生活富足舒适,并且受到晚辈不敢怠慢的尽心照料。
而在《寒夜》中,因为是抗战特殊时期,汪文宣的母亲搬来与儿子儿媳同住,原本的核心家庭被主干家庭所取代,矛盾也随之而来,汪母与儿媳的相处十分的不愉快:“我可怜她没有知识,我不屑于跟她吵。我不是在跟你开玩笑,我跟你说明白,如果你不另外找个地方安顿她,我就跟你离婚!”(曾树生)“我看得出来,我比你明白,她觉得她能够挣钱养活自己,我却靠着你们吃饭。所以她看不起我。”(汪母)曾树生不愿意和婆婆居住在一起,汪母也认为儿媳的种种行为与她格格不入,甚至在由儿子赡养共同居住的孝道文化观念里,汪母居然会认为自己靠儿子儿媳“吃饭”是丢人的,可见近代后期的传统孝道观念已经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后曾树生的出走亦代表了家庭居住方式最终还是要由共居走向分居,子女对父母的生活照料在一定程度上注定被削弱。
《家》中依附的父子结构已为《寒夜》中平等的夫妻结构所取代,[9]从《寒夜》中的婆媳关系就可以看出,近代以来由于文化差异的各种冲击,父母不再是被动的接受子女的照顾和赡养,相反,甚至主动承担起照顾孙辈和料理家务的责任。综上,近代以来孝文化逐渐弱化,传统孝道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革,父母的精神需求从不能违背到难以认同,生活照料亦是从一味接受到自食其力,子女对老人家庭养老服务上的付出不再是竭尽所能。
三、现代:孝文化的重拾与传承
孝文化在“文革”时期一度受到冲击和打压,但随着儒家文化的振兴,孝道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成为当代社会宣传弘扬的对象。国家相关政策对老年人养老也相当重视,对家庭养老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2012年1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第十四条对子女的义务就有明确的规定: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针对家庭养老中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两项服务,笔者选取江苏省W社区调研。
W社区地处江苏省东南部,2014年由原来的WF村、YZ村、DQ村、TPQ村四个自然村合并而成。共38个村民小组,1768户,总人口5723人,60岁以上的人口1832人,老龄化程度高达32%。同时,80岁以上老人393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6.8%,高龄老人之多对研究他们的养老现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社区居民以大白菜为主要经济作物,水稻、小麦为粮食作物。部分成年男子和女性会去镇上的水泥厂、铸造厂、扎花厂和服装厂工作,但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选择外出打工,致使老人与儿女共享天伦之乐的精神需求难以满足,以家庭养老为主要养老方式的农村老年人面临着诸多养老困难。综上,选取W社区为调研对象对广大农村地区有一定的代表意义,同时,也能更好地表现出现代孝文化对家庭养老服务的影响。
为了使调研地的情况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笔者设计了两份访谈提纲,分别针对父母和子女,共访问了20位村民,父母与子女各10位。并发放100份调查问卷,50份父母卷,50份子女卷。剔除废卷后,有效回收问卷93份,其中子女部分有效回收问卷48份,父母部分45份,有效回收率93%。调查问卷的对象年龄分布如下表,总体上,样本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一)弘扬孝老精神
当今社会,国家政府都十分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尤其在家庭养老中,子女亦不能忽略老人的精神需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在弘扬孝亲敬老的大环境下,W社区所属的R市政府积极推行尊老金政策,80-89周岁的老人60元/月,90-98周岁的老人100元/月,由市财政、镇财政各拨
表1调查问卷对象的年龄分布
年龄段(岁) |
20-29 |
30-39 |
40-49 |
50-59 |
60-69 |
70-79 |
80-89 |
90以上 |
人数(人) |
10 |
17 |
15 |
6 |
18 |
15 |
11 |
1 |
合计(人) |
48 |
45 |
款50%,99-104周岁的老人360元/月,105周岁以上的老人420元/月,由市财政全权负责,对高龄老人发放慰问金和长寿补贴亦是弘扬中华传统孝文化在行动上的体现。
就老人的精神慰藉方面,在所调查的问卷中,37.5%的子女认为时间不够,由于要外出打工赚钱并没有时间和精力与老人沟通交流。就“您认为什么是孝顺?传统上的孝顺和现在的孝顺有区别吗?区别在哪里?”的问题,大多数村民认为孝顺都是一样的,就是在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自理时,带其看病就医和提供生活照料。问卷中,对于“您认为什么是孝顺”这一问题,97.8%的父母和97.9%的子女均选择了“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或养老费用不够时,子女能供养父母”,与访谈结论一致。值得一提的是,访谈中近一半的村民对“精神赡养”的概念界定不清,甚至部分老人认为子女不打不骂就是孝顺,对自己的精神需求和子女的态度恭顺没有明确要求;30%的村民认为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存在困难,原因是无法沟通:“给小孩用尿不湿,这老太太就受不了,总说自己当年带孩子都用尿布一洗一换啊,又方便又省钱啊……你跟她怎么讲?都什么时代了……”“年纪大了耳朵不好使,脾气还差,你说让他不要总开纱门出去,蚊子会飞进来,他就不听,家里一砖一瓦没他出的一分钱,还总在那儿使性子,生气,摔门……”造成无法沟通的原因多为老年人节俭的消费观与年轻一代存在代际差异,以及老年人是否为这个家庭做出过贡献是获得子女尊重的前提。老人的文化水平和身体素质等自身条件的限制加之子女的“无耐性”是造成无法沟通的深层次原因。
在问村民L爷爷“您认为村里哪些人孝顺,哪些人不孝顺”,他举了以下几个例子:“TPQ村三十二组的徐老太,今年90啦,她家儿子就孝顺,住嘛是老太还是自己单住,三个儿子轮流一家过(吃饭)一个月,那来回都是用马自达车接送的……”“邻居家的老孙头也孝顺,他父母跟他过,都八九十啦,年纪大的早上都醒的早,老孙头早上5点先起床煮点米糊糊给老俩口先吃,怕他们饿着,然后7点再烧早饭,再一大家子一起吃早饭……”“邻村那个周大爷可怜哦,今年差不多87吧,得了老年痴呆,儿子们都在外面打工,就给点钱嘛让老头子的大侄子照顾。一天过去送3趟饭,平常就关在房子里,怕出来乱跑,掉到河里。大小便自己都不行,身上脏了大侄子就把他弄到河边泡泡洗洗。儿子们平常很少回来,前几天听说老头子不行了,回来过一次,看人没事又都走了,要出去苦钱嘛,就没耽搁两天。”
在孝与不孝的问题上,村民普遍认为父母无法自理时提供照料以及生病时积极治疗就是孝顺,对老人的精神需求持一边倒的忽略状态,在子女调查问卷“在父母的养老生活中,有义务做什么”的问题中也仅有22.9%的人勾选了“经常与父母谈心解闷”的选项。就“传统的孝与现在的孝有无区别”问题上,村民认为孝顺是一样的,是以其自身对孝顺的理解为出发点,完全忽略了古代的孝亲至上、对父母恭敬顺从的精神层面。他们将“孝”与养老等同起来,忽略了家庭养老服务中老人精神慰藉方面的需求,沿用了传统上“孝”在物质和生活上的做法,却忽略了老人对“孝”在精神上的需求。当今社会“孝”的内涵已发生了改变,不再需要子女对父母唯命是从,但尊老、愉悦老人的传统孝文化不能丢失,需给老人多点“耐心”,重视老人的情感需求。总而言之,弘扬孝老精神依然任重而道远。
(二)提倡就近居住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化和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家庭结构也随之变化,分家迅速,联合家庭几乎消亡,核心家庭比例不断上升。①分居必然会导致子女对父母的生活照料有所欠缺,因而弘扬孝文化的同时,政府亦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二章第十五条也有所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问卷调查中显示,有65.6%的老人与子女同住,15.1%的老人与老伴同住,剩下的19.4%独居。但65.6%的数据中有近一半的老人由于子女常年外出打工,事实上处于空巢状态。同时,在子女与父母共同居住的家庭中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同居不同灶”,父母和子女居住在一起,但一日三餐的饮食上各自处理。对于这种现象,笔者访谈了一位51岁的陈女士,目前陈女士和女儿、外孙女、公婆共同居住,女婿入赘后和岳父一同去沈阳干建筑行业,公公是以前WF村的退休书记。家里条件不错,两层小楼房,楼上房间均铺有木地板,装潢很好。去年还给女儿买了辆汽车,女儿每天开车去镇上上班,小孙女3岁,陈女士49岁从超市柜台提前退休后,现在每天在家带孙女、下地务农和料理家务。当笔者提出“同居不同灶”的疑问时,陈女士道出了一些理由及自己和公婆共同相处时的矛盾细节:“一是时间上的问题,年纪大的起得早,饭也吃得早,年轻人起得晚,有时候早饭都不吃,吃饭的时间点凑不上一块……还有就是老年人喜欢吃软的、清淡的,比如我家老公公烧的那个,我也是能将就就将就,有时候小宝不愿意吃我就自己重新烧点给她”。
“卫生习惯上也是个问题,每次洗完碗我都要用干抹布擦一下,要不然水滴滴的,他们老俩口就水一冲往那儿一放,有时候洗涤精都不用。还有扫地啊,你说她角落里从来不扫,就哪儿脏扫哪儿,那我看不惯又不能说,那我就自己重扫一遍,那也不行,她看你又扫一遍是嫌她扫得不干净,也会生气……”很多家庭在这些细碎矛盾的长久积累下,就闹得“分家”了,楼上一般都是儿子儿媳的,楼下是公婆的,各自开灶,各自承担日用开销,类似于城市里的“合租”现象。而陈女士为何坚持下来了,基于两个方面:“我就想啊把他们当老小孩吧,你看小孙女还要我照顾吃喝拉撒,他们好歹还能帮我烧个饭,还有,你说男人在外面辛苦赚钱,你这家里闹得不好他也糟心啊……有时候实在气得不行我晚上就给我老公打电话,把牢骚发一通,我老公站我这边啊,让我别理他们,哄哄啊,然后我第二天就跟没事人一样了……主要啊是自己想得开还有后面有人理解你……”把年长父母当做老小孩的态度,更多的责任感,心宽不计较以及家庭和睦,这些是如今农村子女和老人共同居住时体现的“孝道”,不同于古代子女伺候父母衣食住行面面俱到。
老人和老伴共同居住的情况大都是子女在外落户安家,迁到R市或者外省。而老人又不适应城市环境,喜欢住在农村。数据表明,W社区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占据多数,只有18%的老年人部分自理和10%的老年人不能自理。70岁左右的老人生活均能自理,甚至还有80岁的老人下地务农,老年人不仅可以自养,还可以帮助儿子照看孙辈、种地、饲养家禽。当出现一方生病的情况时,也多是夫妻双方相互扶持。
独居的老人,有劳动能力的自己解决吃穿等基本生存问题,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病瘫疾在床的则由子女提供日常照料。当地依然具有鲜明的“养儿防老”思想,在承担老人的养老方面仍然以儿子为主。村中老人普遍习惯和子女住得靠近,方便子女轮流“赡养”,这里所说的“赡养”是指解决老人的吃喝问题:轮流在儿子们家中吃饭,平摊到一个儿子几个月,很少有独居老人会被接到儿子家中一起居住,除非出现不能自理瘫痪在床的情况。而就独居老人为何不跟子女共同居住,41.7%的老人表示自己想独立居住,和小辈居住不自由;25%的老人因为子女不在身边;16.7%的老人则是由于婆媳矛盾;还有个别其他原因。
笔者访谈到一位特殊案例,73岁的赵奶奶,两个月前她还和小儿子一家居住在镇上:赵奶奶育有两子,大儿子住在市区,而小儿子成家早则一直和儿媳、孙子一起居住,孙子上小学的时候在镇上盖了三层楼房,村里的房子则一直废弃,期间曾短暂的去市区照顾孙女住过几年。去年家里变故较大,老伴去世,媳妇生病动了大手术就一直在家休养,婆媳关系相处渐不融洽,每天交流很少,偶有拌嘴。“就嫌我问得多,什么都不让我知道,儿媳妇得了坏病也没人告诉我,动手术那天我才知道……每天就跟我说让我该吃、吃,该喝、喝,闲了就出去找人打打牌,别有的没的瞎操心,但是你说我能不烦吗……儿媳妇不上班了每天就在家做做家务烧烧饭,什么事儿都不让我干,我人老了脑子木了,就只能做点捱事(死板事)。我看她生病嘛不能干重活啊我帮她洗衣服吧她也不让,说我洗得重了好衣服给洗坏了……我就到点回家吃饭,平常也不在家里待,就怕惹着她生气,她身体不好啊,在我家吃苦了啊……”后来赵奶奶就主动提出来自己一个人回乡下独居,减少矛盾,但两个儿子都不同意,说有两个儿子还让老妈妈回乡下自己住,也不怕别人笑话。但最后没拗过奶奶的坚持,小儿子就陆续回来把乡下房子简单装修了下,把家里淘汰的电器也搬了来。现在老人独居在YZ村,村中好多熟人,老人独居并不孤单无聊,而事实上住处与镇上小儿子家相距并不远,每逢周末小儿子一家都会买好菜来奶奶家,比起以前共居的相处模式,现在则显得非常的融洽且其乐融融。“现在我一个人自由啊,夜里起夜多也不怕动静大吵着媳妇,自己随便烧点菜自己吃,菜他们周末都买了送来,买水果买酸奶,大儿子住得远一个月来一次,小儿子家每周末都来,饭菜都是媳妇烧,现在比以前好……我平常下地种点蔬菜,再养几只鸡,儿子们来了都能带点走,还是乡下好,下午就去和他们打打牌,日子比以前舒服……”两代之间由于文化差异和生活习惯的不同,以及婆媳相处模式的变化,共同居住会产生很多问题,虽然共居能更好地照顾年迈的父母,但是不得不说就近居住或许是现代“孝”所体现的赡养老人更适合的方式,孝顺的表现并不拘泥于居住方式,而在于日常点滴对老人生活照料细节上的用心付出。
综上,现代孝文化以别样的风格传承了下来,子女更多地是以物质反馈的方式来孝敬父母,他们所认为的孝顺也局限于父母卧病在床时能够提供照料,忽略了老人的精神需求,尊老爱老的孝文化精髓仍需大力弘扬。居住形式并不是决定老人晚年生活质量的决定性因素,老人与子女之间是否相处融洽才至关重要,分居并不代表子女不孝顺,相反,数据表明,大多数老人自己希望独立居住。“孝”在居住形式上的表现有了巨大的变化,从古代的强制一起居住,到近代的逐渐分居,再到现代的就近居住等灵活居住方式,“孝”贴近时代的变化在继续传承,同时指引着家庭养老服务的方向。
四、结论与讨论
本文对孝文化在古代、近代、现代家庭养老服务中的变迁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就孝文化在家庭养老中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两方面服务的影响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第一,纵观孝文化在家庭养老服务中的变迁,可以看出:古代,孝文化处于正统地位,“举贤纳士”都以“孝”为衡量标准。老人的社会地位极其崇高,晚辈对长辈绝对尊敬、顺从,子女对父母的生活照料细致入微乃至勤恳恭顺;近代,孝文化处在剧烈的变革之中,曾一度弱化甚至被贴上“愚孝”的标签而遭受批判。父母的权威地位逐渐下降,其精神上要求被尊敬被服从的需求难以被认同和满足,同时,近代打破和父母共同居住的传统,父母不再是享受“被伺候”,而是主动料理家务自食其力;现代,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孝文化重拾关注度。但子女的孝道观念有所转变,重在物质,缺乏精神赡养,爱老、悦老等孝文化精髓亟待修复,同时子女以灵活的居住方式给予老人生活上的照料,但以老人自理和老伴相互扶持为主。由此可见,孝文化在历史变迁中对家庭养老服务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养老服务的质量亦随着孝文化的地位从权威到逐渐弱化再到重拾的变化而变化,而在老龄化严重的当今社会,完善家庭养老服务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其核心至始至终离不开“孝”的指引。
第二,从古代的“王祥事母”、“扇枕温衾”到如今新闻媒体不断对孝心事迹的报道,“孝子贤孙”一直为世人和后人所传颂。尊老、敬老、孝老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孝文化是当今社会的主流之一,也是家庭养老服务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一直存在的“孝”我们要弘扬:“孝”顺,尊老爱老,发自肺腑的善待父母,多在交流中融入耐心,而不是单纯的完成赡养老人的义务;孝“顺”,是既“孝”也“顺”,尽量满足父母,不要去转变年长父母根深蒂固的想法,保持谦卑,维护父母老年的尊严;“孝顺”,除去物质和生活照料方面,当代子女需要遵循的最大的孝,莫过于时刻在父母面前保持愉悦的容颜。第三,孝文化在时代变迁的背景下,其内涵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比如古代法律强制要求的共居方式,以及《二十四孝》中“戏彩娱亲”、“卧冰求鲤”、“埋儿奉母”等等在当代必定不合适,但其孝老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显而易见,当代传承孝文化需要推陈出新改变表达方式。由于种种原因子女没有和父母共同居住不能为其提供全方位的生活照料,那么就近居住、勤打电话、常回家看看、回家后为老人分担家务等等,可以通过各种与时俱进的方式表达孝心。又如《二十四孝》中的事例,其孝老的精神仍然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但是表现方式要与时俱进:经常与父母聊聊生活上工作上的趣事,满足老人的精神慰藉就是愉悦父母;时刻惦念父母的喜好,不用刻意去做,徒手之劳更显孝心的存在;权衡对待祖孙两代,不能厚此薄彼,孝顺长辈亦是对儿女潜移默化的亲恩教育。“孝”不在物质之重,量之大,行为多么之高调,而在于情之真,细节之用心!
诠释:
①刘勇:《中西方养老文化的初步比较研究》,西南财经大学2006 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3 页。
= 2 \ GB3 ②李飞龙:《社会变迁中的中国农村婚姻与家庭研究(1950-1985))》, 中共中央党校2010 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15-22 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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