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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水而生”的惯行:湖北省枝江市桑树河村田野调查与深度观察

作者:吕进鹏  责任编辑:admin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6-09-26  浏览次数: 1022

作者简介

吕进鹏,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2016级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近期正在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安福寺镇桑树河村开展“长江小农”村落形态与实态调研。


【西北旱鸭子,走访长江边】

对于出生在西北高原的我来说,“干旱”无疑是自身最为浓厚的历史底色,因此对“水稻”、“洪水”必然有陌生感。而此次“长江小农”调查之际,行至江汉平原的水网村落,亲身体验稻作生产、洪水灾害,使调研历程深具不确定性,也使知欲生涯充满了丰富性。目前,长江流域正遭遇1998年以来的又一次特大暴雨洪水。本人有幸在相对安全的地方开展调查,这得益于集体化时期,当地修建了坚固的河坝工程。近期,村落即便没有发生重大洪水险情,但是历史上的数次洪灾使得当地人对洪水的防御丝毫没有松懈。这些天,因上级要求,村干部时刻前往玛瑙河边巡查堤坝的水位、险情。观察水网村落的现实场景,回归水网村落的历史本体,我们不难发现洪水左右的小农关系、缺水导致的小农行为。本文是对1949年之前村落因“水”而生的社会关系、惯行机理进行的调研纪实及部分成果。



【坝长:因“水”而生的领导者】

詹光直老人,生于1925年,佃户出生,民国时期被抓两次壮丁,据他回忆,传统时期的桑树河村有专人负责监管坝区修建、农田灌溉、调解水源纠纷等事务,这些人也被称之为“坝长”。

1.“坝长”权威的合法性基础。(1)担任坝长者一般是村中有威信、人缘好、有活动能力、有一定权威的人,具备这些条件者才会有资格服众;(2)有钱的、田地多的人,老人说,“他没钱就没人听他的”;(3)在当地说话算数的、有点“名堂”、有文化的人,因为,要计算水的分数,比如头坝水分几份?哪户人家在哪个时段接水?完成这些任务的人都需要有一定的文化知识;(4)由当地豪绅、老板(有钱有势的大地主)委派,坝长或是与老板“相好得益”之人(地方话语,意为双方关系好、经常来往),或是老板信任的大佃户(一般是家庭劳力多,租佃的田亩多,种田技能高,勤奋劳作,能按时完“全课”(交租)之人),大佃户需要多份水源,因此,也对灌溉之事和水利工程的修建比较重视。

2.“坝长”的主要职责。(1)负责水利工程的修建。每逢暴雨时节,玛瑙河河水暴涨,冲毁坝渠。洪水过后就得修筑,修筑时间一般是在冬季农闲时节,所有需要引水灌溉的农户都要参与水坝、沟渠的修建,主要由邻近几个村落的农户共同修建。筑坝前,坝长要负责摊派水利“公事钱”,每户按用水多少出钱,用于购买修筑建材(主要是沙料、石头)以及请瓦工等,修渠的其他建材如稻草均由农户自行筹备,田多者需要多挑几捆稻草。每次修筑坝渠前,坝长“敲铜锣”“喊工”,并且负责记工,以监督谁出工、谁未出工;特殊家庭(指老的老、少的少,劳力缺乏,劳力患病不能出工的家庭)可以出钱不出力;出工者一般是成年男性,女性一是裹了小脚,不便干苦力,二是劳力弱。并且,田多的家庭多出工,反之亦然,计工时以田亩为标准,即1担田(4亩)需要出X个工。坝长所记的工数用于后期灌溉时的凭证,不出工不出钱者无权使用水渠灌溉。修建沟渠时,坝长手持4米长的量棍,为每个农户量定一段沟渠,总共修建2公里长的水渠,水渠依照地形修建,每次修筑坝渠需要召集“百八十人”(地方话语,即100人左右),修筑工期按工程量大小来定,而工程量大小又取决于坝渠的冲毁的程度,若工程量小,只需1天,若工程量大,就需3天左右的时间。修筑过程中,农户自带干粮或回家吃饭;(2)分配灌溉水源。由坝长负责分配水源,田地多的人,所分得的水源多,占据的灌溉时间也就越多。每一份水都需要按规定时间来灌溉,即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的顺序来安排,比如“余X,你家子时接水灌田”、“赵X,你家丑时准备接水灌田”。一般而言,1份水灌溉2担田,费时2个小时,每次放水时,从头坝放到四坝,四坝范围内的农户灌田结束,再重新从头坝放水;(3)解决水源纠纷。灌水时由农户自行监管、坝长也会负责监管,以免出现水源浪费、争水现象。过去,也有部分“占强”之人(性格强势,家族势力大),还没有轮到他灌水,就提前去“劫水”、抢水灌田,也称“欺人霸水”,这时就由受害者请坝长来调解。另外,坝长的调解职责还主要体现在“插花田”过水中产生的纠纷协调方面。“插花田”即几块相连之田各为其主,属于不同的老板。过去没有私有沟渠,都是田灌田,过水时需要邻田佃户甲乙之间相互商量。一般而言,一是栽秧时节,秧苗未定根时不能过水,以防损坏秧苗;二是施肥时节,刚施完肥料不能过水,生怕肥料被水冲到别人田里。为此,需要等栽秧和施肥2-3天后方可过水。过水事宜由佃户子之间协商处理,地主不会过问。此外,在“田灌田”模式下,需要过水的双方一般是同一个地主的佃户子,并且是相好的人,即或是宗亲、或是亲戚、或是邻居,因此便容易达成互惠协议,“比如,我给你给点水,你让我从你田里过水;你过水时放水给我,我过水时放水给你”;但是偶尔也会发生纠纷,比如甲认为;“我过的是‘肥水’”,为了减少水的损失,就需在乙的田中挖一条水渠,而当乙方不同意时,双方就会发生矛盾纠纷,即依照当地人的说法,“俩人都‘横’在那里,谁也不让谁”,这时先请各自的老板出面“改和”(地方话语,意为调解);若老板调解失败,则请“坝长”出面协调,坝长说“直吧话”(地方话语,意为公道话),“过去一直就是这么过的,相互谅解下……”若坝长调解失败,无奈之下,有时妥协的一方只好“改旱”(不种水稻而种植旱作物,如棉花、芝麻、花生、玉米等);(4)负责防洪。玛瑙河既是村民水稻作业赖以灌溉的水源,同时也给村庄带来洪水灾难。当遇到暴雨,玛瑙河发大水时,坝长带领村民一起抗洪救灾,比如乙亥年(1935年)6月,玛瑙河洪水泛滥,该村发生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水灾,由于洪灾突发于深夜,因此,大家没有尽早做好防洪准备。紧急之下,坝长带领村民在房前屋后用冲垮的门板、被毁房屋的土坯、以及稻草来修筑简易的防洪工程,由于洪水过猛,防洪措施无济于事,村民只好自行撤到附近的山陂上避险,有些人家借此“投亲靠友”,搬出此地。有关此次洪灾的具体内容还需找其他老人进行访谈;(5)负责“打水礁”。旱季,村民先请工踏水车,从堰塘“抽水”进行灌溉,灌溉时“歇人不歇车”,由劳力轮流做工。对于请的劳力,需要管一日三餐、供好烟,还要为其付报酬。佃户种田,由佃户出工,当然也就由他来付工钱。如果发生严重旱灾,堰塘水源短缺,则由种田多的人或是“坝长”请道士和尚在有水的地方,一般是在河边做法事,向上天求雨,俗称“打水礁”,一般要进行5天至7天的时间。打水礁费用由坝长负责收取,富有人家多出,“造孽”(地方话语,意为穷苦)人家少出。(具体待调查)



3.“坝长”的权限范围。灌溉渠域的农户分为4个坝区,即“头坝、二坝、三坝、四坝”,每个坝区的水利事务归一位坝长管理,四位坝长之间经常联系,以便交流坝渠事务。保长和坝长各付其责,老人说“各是各的”,二者权威相当。坝长的权威也低于豪绅。

4.“坝长”的报酬。水利领头人因享受免工待遇,不干苦力活,因此村落不会为其支付报酬。在调解水源纠纷时,当事人也不需为其付报酬,因为这是坝长的职责所在,也无需请他到家里道谢(一般是在田间地头调临时调解,因此就无需在家请客)。

感悟:“水网”社会而非“水利”社会。长江流域属于后开发地区,居住于此的小农生活在由江河、堰塘、湖泊等钩织的水网社会,由于精耕细作的稻子生产需要充分的水源,小农对水的依赖性主要通过气候、土地及其作物的属性来体现,小块土地的生产只需小份水源,因此产权意识格外强烈,小份水源的充分使得当地很少出现超村落的大规模水利建设现象,以家户本位性和村落自主性的水源灌溉更具适用性,因此,只需“坝长”等角色管理村落水源;而在北方黄河流域,文明和集权政体早熟,且相对干燥的气候、旱作物的种植使得家户、村落对水的依赖性没有长江小农那么强烈,家户、村落的力量很难将黄河之水变为实际的生产资源,加之黄河泛滥对政治中心造成的威胁,使得“超村落体”(地方政府、国家)兴建大规模的水利设施和治水工程成为现实的需要,这一过程导致科层制领导体系的出现,韦伯、魏特夫也就有了大放光彩的时刻,魏特夫就此论述到“北方始终没有在一定程度上丧失治水的性质,而且大运河巧妙地把北方的都城在治水上同华中的主要产米区连接在一起”。因此,较为可能的指出:水源的丰富性、稀缺性决定了政体的分与合趋势,水源越丰富的地方,水的特性主要体现在经济生产方面,而水源越稀缺的地方,水的特性可能更体现在政治制度层面。一点不成熟的思考……



【除害水、净乱水】

1.“除害水”。“害水”指平时灌溉或下暴雨时,田中产生的多余水源。(1)传统时期,农户按照田的地形,在一块田的上下两头各豁一个水口,上口用来“放溢水”(接水灌田),下口用来“除害水”(排除害水,以防淹田);初次豁口,要格外注意“插花田”(即邻田各有其主)之间的田埂问题,若“插花田”地形高度不一,则依照“下田无上埂”的规则,由上田的主人豁口,但具体的豁口位置需要和邻田主人“商量行事”(当地俗语);若“插花田”高度一致,则谁需要“除害水”,就由谁豁口,当地人称“上流下接、连田接溉”,这是老规矩,双方都得遵守,豁口位置同样需要双方商量决定。对于“连片田”(即相邻几块田都是同一个人的),豁口时不存在较多顾虑;(2)再次豁口时依照“老印子”(即之前经常性除水时已豁的口子),即便遇到大暴雨,也只能将原来的除水口豁开,不能开新口子;田地进水口和出水口位置不能随意变动,口子宽度也不能随意改变,此类规定形成于田产继承、转让时的明文规约,在土地买卖中,甲乙双方签订田约时也要写明进水口和出水口的具体位置、方位、大小;(3)谁去豁口?暴雨时节除害水,豁口之人一般是当家人,即经常管理农田的人,若遇到暴雨需紧急除害水,恰好当家人外出不在家,这时由家中儿子去豁口,当家人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也会将豁口的规定传教于儿子,若儿子年龄太小,无能为力,则请周围相好之人(邻居、堂公伯叔)或邻田主人帮忙豁口;此外,有些种田多的农户,下暴雨时,“豁口”任务繁重,就需要请附近经常来往、相好得益之人帮忙;(4)是否搭伙去豁口?下暴雨时,可相互通知一起去豁口,也可各家各户单独前往,因为在长期的种田过程中,大家积累了经验,暴雨来临时,都会自发去豁口,无需专人通告;(5)若是“插花田”,是否会自作主张豁开邻田口子?比如甲去田里“豁口”,看到邻田水满为患,但邻田主人乙还没来“豁口”,这时甲会自作主张帮乙豁口,即“连田排水”,乙赶来之后一般会对甲说“难为你了”(谢谢你了)!当然,乙也可不必感谢甲,不会因此觉得欠了甲的人情,因为甲“除害水”也需要经过他的田,帮其豁口属于甲的份内之事;(6)水口宽度。水口宽度一般和铁锹宽度一致。豁口太小,则对邻田没有多大影响,但是自家农田的“害水”无法及时排除;如果豁口太大,水的冲力、流速增强,会损坏邻田的土地或秧苗,尤其是邻田间存在较大落差的情况下,口子豁的越大,对稻田的损坏程度就更严重,这时邻田主人也会抱怨,甚至由此引发双方的矛盾纠纷。邻田主人双方之间,平时关系相好,对豁口之事不会太计较。但有时因为某些隔阂,趁此机会互相为难,互不让步,若双方不能私下解决此次纠纷,就请保长、甲长、坝长或“老板”(地主)来“说直吧话”(公道话)调解。纠纷双方若都为自耕农,则请保甲长、坝长来调解,若双方均是佃户,则请老板出面解决;若一方为自耕农,另一方为佃户,则自耕农一般会妥协,因为此事若闹大,被佃户的老板知道,则以后的生产生活中,老板凭借自己有钱有势,会处处刁难自耕农,如不允许从他田里过水,甚至逼其卖田搬家;农户间很少为此“打官司”,因为一是打官司花钱,二是县衙没有熟人,很少能打赢。(7)堵水口。一般在暴雨过后,农户会根据日常经验、田中水量决定堵水口的时机,水口堵得过早,“害水”无法充分排除,堵得过晚,水排干了又需重新灌水。此外,老人还顺便讲到,过水时,水只能从别人田里自行流过,不能在别人田里另挖一道沟渠,如果另挖沟渠,一是占用了耕种面积,二是损坏了田地,别人不答应。

2.净乱水。(1)在雨季下暴雨时,自家屋场进了大水,就想办法用盆子、水桶将水泼出去;(2)“挖阳沟”。每年腊月的月初,每家每户都要“净乱水”,即一种当地习俗,主要指清理房前屋后的排水沟渠,也称“挖阳沟”,平时不能随意清理沟渠,因为随意“挖阳沟”便会破坏自家屋场的风水,导致家庭多灾多难、不顺当。即便遇到大暴雨,也不能大范围清理沟渠,只能将堵塞沟渠的杂物简单打捞一下。每年“净乱水”时不需要举行特别的仪式,也不需要祭拜家神老爷,“净乱水”之后才能“打梁尘”(即打扫家庭卫生),为过春节做准备;(3)如果发现房前屋后的排水沟太窄,遇到暴雨时无法有效排水,则只能等到年底“净乱水”之时适当拓宽沟渠;(4)沟渠共享。自家的水可以通过邻居的沟渠排除,既然住在一个屋场,便“相好得益”,不会存在阻碍排水的现象,老人讲“这是代代传下来的规矩,以前都是这么排的”。若邻居间有了隔阂,则另辟渠径。


(老农家中发现的“棕衣”,即古代雨衣)


【水患、挑牙虫与民间妖术】

在与老人访谈传统时期村落流动商贩状况时,他们都提到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即“挑牙虫”的“游医”,“挑牙虫”为旧时以剔除牙虫治病为名行骗的妖术。解放前,经常有此类职业“游医”来到桑树河村.

1.水患与挑牙虫“游医”的出现。有些年份,挑牙虫游医隔三差五的来到该村,有时几个月来一次。这一特殊群体的出现与长江“水患”有关,挑牙虫游医主要来自百里洲镇、荆门市、天门市等,据老人讲述,过去这些地方频发水灾,灾荒之年,粮食歉收,灾民们为了“套口饭、谋生活”便学了这门妖术,流动到桑树河村及其他地方行医骗钱,本地几乎没有学到这门“手艺”的人。

2.“挑牙虫”妖术何以惑众?“游医”一进村便开始吆喝几声“挑牙虫”,他们更多时候走到村民家门口吆喝,如有人应答便进门行医。俗话说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过去当地医疗不发达,为挑牙虫的“游医”提供了生存便利。妖术实施步骤:(1)确诊牙虫病。游医首先观察患者牙齿,如果牙齿呈现黄色,说明有虫;其次,游医用一块铜钱在患者手腕脉搏处来回“赶”动(当地土话),如果该处出现红肿症状,便说明患者是牙虫病症。(2)施展妖术。妖术工具很简单,一根筷子和一根银针,此外,一样最重要的道具是很难发现的,就是干柳树枝的粉末。“游医”把柳树枝的粉末放在空心的筷子中,在患者的龋齿中挑挑捡捡,最后挑出牙虫往盛满清水的碗里一放,柳树粉末一见水就化成一条条泛黄的小白丝,在碗里上下游动,仿佛是一条条活灵活现的小虫子,让人相信自己的牙齿中真的生了虫,而所谓的牙医真的捉出了牙虫。当然,通常挑牙虫的人也粗通一点医术,会在牙齿上放一点止痛药什么的,可以帮助患者止痛。起初,“游医”来到桑树河村时,大部分村民不相信他们会除牙虫治病,但是随着周围部分人牙病治愈,村民们也普遍相信游医医术。游医施展妖术,还能从人们的眼睛中挑出黑色小虫。(3)民众心理。据老人讲述,“那时的人们见识少、目光短浅,挑牙虫的人稍微使点手法就会让人相信有虫子,他们说的也很真实”。



3.“中年妇女”为“游医”主力军。民国时期,时局动荡,男性很少出远门行此妖术,生怕出远门被日本人发现拉去“做苦力”、被国民党“抓壮丁”、被保安队当作共产党领导的游击队员或情报人员(老人称之为“探子”)逮捕。另外,游医出远门行骗更多时候需要借宿在村民家,妇女比男性更容易借宿,即便是遇到“硬性”(指对人态度冷漠、性格不太善良)人家,妇女也会具有借宿优势,尤其是看上去比较面善的;年轻女性生怕出远门被抢,出于人身安全只好待在家里,老年女性腿脚不便,不宜出门“行医”。

4.“游医”报酬。当地俗话称“荒年饿不死手艺人”,逃荒不是简单的讨饭,游医每看一次牙病,患者就得付现钱(民国时期的纸币,一般是3块),游医只要开口要价,患者一般不会讨价还价,因为觉得这些游医可能会懂什么妖术,在迷信思想影响下,总想赶紧给钱了事,生怕游医使点妖术,使自家不顺当。如果游医恰好遇到患者家开饭,还可以吃顿饭,但是不会被当作客人般招待。如果游医提出借宿请求,一般人家(老的老、小的小)不会答应,生怕游医借此谋财害命、偷东西,生怕自家上当受骗;但也有人家同意游医留宿,这些家庭一般人多势众。

5.监管难度大。“挑牙虫游医”群体流动性大(詹老人语说,“他们路过就来了”),走村串户,有时一人独行,有时两三人结伴而来,民国时期对其缺乏有效的监管。20多年前,这类人还出现在当地,现在已经消失了,村主任告诉我,“那些人是骗钱的,我们已经通知村民,现在村里要是有挑牙虫的人来了,就让他们赶紧报案”。

调研还在进行中,感谢过去40多天的调研中,乡土老师(农民)们孜孜不倦的知识传输,不论是在前段时间的炎热天气还是在当下暴雨时节,他们都没有拒绝我们的打扰,每次访谈完后还要热情的留我吃饭,有时还要留我小酌两杯“枝江大曲”,临走时都要说一声“慢点走啊” !(历史讴歌大英雄,但更应该见证这样的小人物)感谢江城学府的老师们每天在微信群和朋友圈的不倦教诲,感谢师兄师姐的指导,感谢调研路上,有同仁们相互的交流!再接再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