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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西小农:“长江小农”调查之川西金花坝田野调查

作者:王章基  责任编辑:admin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6-09-26  浏览次数: 1276

作者简介

王章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15级博士研究生,2016年5月下旬赴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金华镇岳店村进行形态与实态田野调查。


一、选村的过程

(一)初抵新津

我5月24日中午抵达成都新津县后,乘坐三轮车到民政局附近找一家旅馆居住,因为已经跟民政局老龄办葛主任联系好了下午三点见面,后来接到葛主任电话说下午有会,约明天上午碰面,住在其附近是为了方便拜访民政局。

(二)拜访县志办

为了尽快了解新津县情况,我放下行李,在没有携带任何公函和熟人介绍的情况下,去拜访县志办。因为根据了解,县志办比较熟悉县境情况,且有不同版本的县志,更加便于我熟悉情况。我说明来意后,经过交流,县志办的同志对我十分热情,特别是我把自己下载的新津县志电子版分享后,交流起来更加顺畅。县志办的陈翱老师还为我取来兴义镇志进行浏览并复印有参考价值的部分,为我推荐他们非常熟悉新津县农村情况的石鹏老师,可惜石老师家里有事去医院了。事后,我电话于石老师相约明早八点半在县志办请教他情况。

(三)请教明白人

第二天一早,我如约进入县委大院,拜访县志办的石老师。一见面,一个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的老人引入眼帘,初步寒暄后,转入正题。我于昨晚已经向他发短信说明我选村的要求,所以请求老人提出建议。他先简单自我介绍,1947年出生,初中辍学后参加工作,1979年作为工农兵子弟被推荐读大学,从事农村农业工作四十年,2007年退休返聘回来撰写县志。得知我初步意向选点兴义镇,几个带水字的村庄后,石老师向我推荐田渡村、广滩村,这两个村的水利比较悠久。

(四)考察村庄

辞别石老师后,我前往民政局拜会葛主任,经过葛主任委托,由一名工作人员带我到兴义镇。经过对接,镇政府两个工作人员开车带我到田渡村、广滩村做初步考察,结果如下:

第一、田渡村品相十分好,但新津县2005年把很多自然村搬迁在一起居住,是一个新近移民村庄,有24个村民小组,人口四千多人,不符合预定选村要求。只能另外考察另一个村——广滩村。

第二、到达广滩村村委后,村委介绍,所有土地已经流转出去了,传统稻作体系已经不复存在,也不符合预定选村要求,也只好放弃。

第三、离开兴义镇前往邓双镇,原本董河村、季河村都是村民带水的村庄,属于初步意向。但据考察,这两个村庄告知已经变迁;原址都建成工业园区。一天无果,返回县城宾馆。

第四、第二天我打电话给民政局求助,请求帮助了解其他镇村庄情况。永商镇村名沾水的宝桥村、车灌村,已经不种植水稻;花桥镇的蔡湾村、金桥村已经不种植水稻;安西镇的新漕村没有水网。

村调选村陷入迷茫,陪同我选村的县民政局沈亚丽同志推荐自己从家乡——新华镇岳店村,然后与我一起前往做初步考察,发现村落水网十分发达,品相还可以,有初步意向,但要经过一天的试调查后,才能够决定是否定点。

(五)确定村庄

第三天,我到村庄进行“试调查”。我下了公交车,到一家茶馆,看见有老人在聊天,就厚着脸皮坐下,问他们村庄的人口、土地、姓氏和建国以前的基本情况。据茶馆老人们介绍,村庄最明显的特征是村庄居民因田而居,分为几个小的聚落,聚落四周为农田。现有人口有两千人,分别有覃、徐、岳、古、蔡、沈、张、周、李、岳、王等十多个姓氏,老人也比较多。我心中窃喜,老人们介绍的情况比较符合要求,确定该村庄为调研点。我求助老村长沈建旭老人,帮助找一个家户让我入住调查,一天后得到答复,找到了住处。



二、金花坝:坐落在岷江边上的坝子

(一)村庄的起源:村庄的名称几经变迁,现名岳店村经过最初的村名“金花坝”变迁而来。根据徐国民老人介绍,传说明朝时,岳家先祖被蜀王召为驸马,其一支子孙定居于金花坝。“金花坝”得名清朝乾隆年间,时村庄覃水碾上侧有一个“岳王寺”,其内有一株无名树突然开出金黄色花朵,人们认为“百花仙子”显灵,即将岳王寺更名为“金花寺”,其村庄的坝子改名为金花坝。“花”“华”古时相通,金花寺、金花坝逐渐被金华寺,金华庙取代,现金华镇的镇名肇端于此。明朝时期,岳家势大,经营店铺,金花场的店子为大多为岳家所有,久而久之遂称岳家店,土话称岳店子。岳店村的北边边界为当地人俗称的杨柳河,沈建旭老人更正说当地人叫杨柳河,实际上是温江河,与花桥镇柳溪村交界。南边的界限是成雅高速公路,与五星村交界。东边的边界是牧马山,与十四大队(锁龙村)交界;西边的边界是岷江,与白果村交界。沈建旭老人补充说,村界虽然是明确的,但村子仍然有几十亩地在其他村地界上,正常属于该村,产权关系不影响。

(二)村庄姓氏:岳店村由中华民国时期的两个相距300米距离的自然村构成,一个覃庵子,另一是岳店子。覃庵子有李、古、蔡等三大姓氏,另外有唐、周、岳、李、沈等其他姓氏。岳店子有覃、徐、岳、李、胡、张、周等姓氏。过去,覃、徐、岳等姓氏的家族势力发展均衡的说法,当地流传谚语:岳家出“顶子”(官员)、徐家出“银子”(财富),覃家出“锭子”(武力),反映了这种均衡。

(三)村庄聚落:岳店村原有的两个自然村庄都是由若干聚落构成,以覃庵子自然村为例,有“核桃树”聚落,民国时期有25户人;“古家大院”聚落,民国时期有24户人;“李拱桥”聚落,民国时期有14户人;“两河水”聚落,民国时期有15户人,“李家渡”聚落,民国时期有11户人。聚落与聚落之间相隔一片田坝。聚落四周都有树林或者竹林围绕,当地人因此习惯性地把居住聚落称呼为“林盘”。



三、田坝:因田而聚,随田而居

(一)因田而聚

村庄中的有些人家在民国时期,要么购买田产,例如周家、沈家,要么租种田地而定居岳店村的,例如唐家。周家祖地原来住在一个洼地中,地势低,极易遭受水灾,为了搬到地势高一点的地方,80岁老人周雨祥的爷爷(据说是袍哥组织的舵把子)买了15亩地,搬到古家院子的周围,并从此定居于岳店村。唐家是古家大地主的佃户,因租佃地主家的田定居于岳店村。

(二)随田而居

如果从天空俯视,村中的若干小聚落,散落在田坝。农户与其所耕种的稻田,距离都很近,基本围绕着家户附近分布,便于耕种。岳点村的房子基本上是以“院子”的形式存在,相邻的“院子”有小门联通,实现院落之间的交往。院落之外是树林,当地有人称之为“林盘。各个“院子”都有围墙,目的就划分界限,标示土地面积产权边界。民国时期的院墙,有钱的人家是用土墙砌成,没钱人家是用竹子编织围墙,然后用稻草加固。房屋的建造所用的材料是土木结合。“土”分为两种,一是“土墙”,用夹板把土夯紧而成,有的人在中间放置竹子作为“筋”,起牢固作用,另一是土砖,即用压紧的泥土,用刀切割成为砖的形状,然后晒干。房子建造的时候,用泥粘合而成,有钱的人家中间全部使用木料,盖瓦。没有钱的人家多使用土砖或土墙,上面盖稻草。

(三)田的种类

从水的角度分类,岳点村的田分为上等田,中等田、下等田。因为岳店村濒临水网,稻田灌水十分容易,所以水源不是评价稻田好坏的标准,甚至相反。古玉芬老人说:“坝子的干田才是好田、上等田”。上等田的特点是地势较高,不容易被洪水淹没,稻作时候则灌水,收稻谷之前容易放水变为干地,种植“小春”作物。中等田特点是较之于上等田就是土质差些,稻谷产量要少一些,同样也能稻作时候方便灌水、稻收时候放水,改作旱地种植“小春”作物小麦、油菜。下等田是最差的田,即冬水田,由于地势低,不能够放水改作旱地。

(四)田的需求

中华民国时期,家人所需的田地多少才能够维持基本生存呢?以“古家院子”旁的周家为例,周家有八口人,一人一年需要400斤大米作口粮,但平均每亩地的产量不到400斤大米。一家八口一年共需3200斤大米。家里面只有五亩地,产量约2500斤稻谷,打成大米只有7成,约1750斤大米。家庭粮食缺口1450斤大米,粮食缺口靠父亲租种地主家十余亩稻田作为补充。解决家庭粮食缺口的另一个办法就是减衣缩食,根据周玉祥老人的介绍,解放前他们家一天只吃两顿饭,分别是早饭和午饭,不吃晚饭。他说那时很小不懂事,晚上饿了就央求母亲煮点吃的,母亲可怜孩子,没有办法,就只能煮一锅汤,里面放几颗米,再加点“厚皮菜”(发音),清汤寡水的凑合吃。

(五)田的边界

田产的产权分界就是田埂,田埂的产权归属原则是“上管下,东管西”,意思是农户对稻田的田埂并非完全拥有,按照惯例,农户对稻田的下方田埂拥有产权,对西边的田埂拥有产权,可以支配使用,例如种植豆类作物,但是对田的上方田埂和东边田埂不拥有产权。很多家庭都会在田埂内栽入“界石”,并且每年都会“扶田埂”,即往田埂上增加新的泥土。即使属于自己的田埂,只能栽种豆类等低矮作物,不允许栽种树木,因为导致荫相邻的田。

(六)田的租佃

唐家为明末由湖北填四川,迁居过来的,是古家大院大地主古书田的佃户,有兄弟俩,分成两户。其中一户是以唐树云的父亲为家主的一个家庭,家中有5口人,租种地主家(古书田)7亩4分田,总共缴纳租谷2072斤,家中大概能留下592-1332斤稻谷,不够一家人生活。粮食不足依靠家庭打零工来补足,打零工就是帮助其他家庭干农活,因为家中缺乏劳动力,因此打破了“婆婆大娘不下田”的传统,母亲也下田帮忙。大零工分为农忙和农闲,农忙时候打零工称之为大工,农闲时候称之为小工。农忙时候大工能够男性劳动力可获得4斤大米,女性劳动力可获得2斤大米;农闲时候,打小工男性劳动力可获得两斤大米,女性劳动力可获得一斤大米。两户佃农人家住在一个“三合头(院)”中,是泥土墙稻草屋。

(七)田的买卖

沈建旭老人介绍,土地交易一般由几方构成,包括介绍人,中人,丈手,家族“老辈子”,买卖双方,另外有在场见证的保长,甲长。土地买卖是私人的自由,不需要跟政府讲,但必须让保长知道,目的是让保长改换田地缴纳田赋的姓名。一般来说,保长虽然对土地买卖不干涉不过问,但保长会过问该田地的田赋是否已经交,如果还拖欠,保长则要求从卖田所得的钱币用来补交田赋。田地买卖交易完成后,双方一般会在买方家签订“纸约”(契约),签订契约非常关键,能够影响到产权归属。签订完契约后,一般选择在买方家中吃饭,因为能买得起田地的人都是有势利的、有钱的人,卖田地的人一般都是很窘迫的人。契约中田地的价格由买卖双方进行协商,田上、中、下三等级直接决定了田地交易的大致价格,另外,灌溉的水源也有影响,山地、荒地最为便宜。根据沈建旭老人介绍,他爷爷买田的时候,每亩需要花费4个银子,每个银子十两足银,共40两银子。如果是银元,则需要花费10个至20个之间的银元(此处数据有待查证)。“丈手”在买卖中的作用很关键,如果买方暗中给的贿赂多,土地丈量则会变成一亩说成九分田。如果卖方暗中给的贿赂比较多,丈量手指会在丈量土地的时候,把一亩田说成一亩一分,或一亩二分。村庄的土地丈量多由“钟丈手”一人担任。



四、场镇:因水而市,随市而兴

(一)场镇起源

岳店村的古金华场镇来源于码头集散地。场镇旁的码头所处的岷江地段是五条河流汇聚,分别是西河、南河、羊马河、杨柳河、龙溪河等,船只往来繁忙,特别是船只上水时,到达不了新津县城,一般都要停靠在码头,货物与人员的汇聚逐渐成为集市。场期为农历每旬的一、四、六、九日。金华场长约300米,附近的回龙、清凉、锁龙、专桥、宝宝峰、五星、红岩、记峰、凉水、金坝、柳溪等村都来赶场,甚至临近乡镇的部分村庄也会过来交易。

(二)场镇商品:

场镇的商品有两个来源:一是通过水运来的商品;二是来源农产品。最主要的商品是大米,其次有甘蔗、红枣、海椒,小市场又分猪市、鸡市、柴市、土烟(叶烟)市,商铺有茶馆、药铺,布摊、面馆、饭店、栈房、大烟管、墨宝房、赌场、端公铺(那是迷信活动)、观碗铺(从事迷信活动)等。

(三)场镇管理

集训市不由乡公所进行管理,而是有行会、行户、游民维持市场秩序。例如米市,由“行户”进行管理,它为买卖双方提供“公平秤”,当时的交易用斗量,剩下的米归“行户”所有。例如,某一村民拿两斗米到集市上进行贩卖,交易过程中“行户”为买卖双方进行称量,卖方拿到四斗米的钱,买房方“拿足”四斗米的量,“行户”总有办法剩下一点米归行户所有。柴市由一个“游民”提供公平秤,买卖双方都比较信任,并且从每笔交易抽取一点佣金。

(四)交易媒介

场镇以“大洋”、纸币等货币为交换媒介,1947-1948年中华民国政府发行金圆券、银圆卷后,币值贬值比较大,上午能够购买一斗米的币值,下午只能购买半斗米了,因此集市上以“大米”作为媒介交换货物,转换成为“物物交换”。场镇的猪市交易并非明码标价,而是采取“编编匠”(音)的方式讨价还价,即把手势藏在衣袖中,不让人看见,暗中用手势讨价还价。

(五)场镇关系

岳店村以金华场为中心,周围的距离10华里以内的市场有普兴场、岷江河岸对面的双河场、邓公场;20华里以内有彭山县青龙场,县城场;30华里以内由黄龙溪场、古富洞场。多有这些市场构成了村民能够参与的市场体系。

(六)农市关系

根据徐国民老人介绍,农户参与市场的方式就是赶场,天未亮贩卖东西的农户就从家里担货到集市了。一把的农户要吃了早饭才会去赶场,解放以前的早饭包括花花饭(玉米饭)、大麦芢饭、干苕米饭、苕尖稀饭、红苕稀饭等。一般是家庭当家人(男主人)去赶场,因为只有当家人才“关得倒火”(做主),妇女是“锅边转”赶场的很少,偶尔才会去。赶场有时候也会带孩子去,解放以前的小孩十分胆怯,十二、三岁了都需要父亲牵着手才敢成行。赶场一般做什么事呢?“当家人”会购买农具,生活用品,如果妇女去赶场,一般都是购买棉花,或者贩卖自己用纺织的线(线是妇女用棉花纺织而成,一般还纺织成布,用于制作家庭的衣服,这样的布又称之为“家机布”)。那时候人们非常有孝心,对家中老人十分好,赶场一般会给家中老人购买比较软和的食品,包括“油炸根”、黄糕馍馍等,给小孩带的礼物一般是花生、黄豆之类。有些人来赶场一般会在中午就散场回家吃午饭(一般家庭会吃大米饭、吊气粑饭、红萝卜樱桃饭),但有些人则会参与集市的活动,包括买一杯酒喝(解放前家庭很少有酒),参加市场赌博(赌博的种类十分多,文人玩“扯诗条”、普通农户玩赌“花宝”即赌场将一朵花密封于盒子内悬于高处,赌博的人从十二多花类中选择其一,猜对则“赌一赔三十”,此外还有掷骰子、“估膘”、“掷骰子换白糖娃娃”),到茶馆喝茶(可以打听各种消息,例如土地买卖,卖“新货”即将半黄的稻谷出售等各种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