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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乡村文化治理的行动逻辑

作者:杜 鹏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求实》 2021,(02)  发布时间:2021-05-24  浏览次数: 2048

【摘 要】乡村文化主体性不仅源于认知层面的文化自觉,而且依赖于农民日常生活的文化实践。村庄日常生活结构不仅定义了农民的文化实践逻辑,并且塑造了乡村文化的再生产模式。在乡村社会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市场力量逐渐深入村庄日常生活结构,扭曲了农民文化实践的家庭伦理动力和村庄社会脉络,导致乡村文化再生产的功能扩张、社会分化和价值收缩,变迁中的乡村文化逐渐陷入主体性危机。文化主体性危机是农民文化实践迎合并依附市场力量的产物,其核心是乡村文化的伦理性、公共性和实用性的分裂,乡村文化因而呈现出客观化、碎片化的形态。市场化的文化产业发展和行政化的公共文化服务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乡村文化的主体性危机。为此,乡村文化治理需要立足乡村社会基础,坚持农民主位,通过村庄动员和价值调控的方式激活和引导乡村文化再生产的内生动力,恢复乡村文化的生态均衡。

【关键词】乡村文化文化再生产文化治理文化振兴文化主体性


“乡土社会”是中国乡村社会的底色[1]6-11。乡土社会不仅孕育了熟人社会结构,而且沉淀了厚重的乡村文化传统。在乡村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国家、市场等现代性力量日益深入乡村社会,推动“乡土中国”向“离土中国”转型[2]。转型期的乡村社会不仅面临资源流失,而且遭遇文化“拔根”,乡村社会逐渐陷入文化主体性危机,这样的乡村文化显然无法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灵魂,其核心目标是重建乡村文化的主体性。本文将立足中国乡村社会市场化转型的经验基础,检视乡村文化变迁逻辑,反思乡村文化主体性危机产生的根源与治理之道。

一、文献回顾与研究思路

(一)乡村文化的主体性危机

“文化自觉”是费孝通晚年提出的重要命题,在他看来,“‘文化自觉’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趋向”[3]。文化自觉既不是“复旧”,也不是“全盘西化”,它蕴含了对现代化的反思,即试图跳出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对立的思维窠臼,实现文化主体性[4]。可见,文化主体性是文化自觉的主要目的和价值关怀。乡村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基,乡村文化的主体性因而是文化自觉的重要前提1,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文化的主体性是传统的延续和再造过程中的主轴。”[5]在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文化再生产不再封闭于乡村社会内部,而是要以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的辩证认识为基础,反思大转型时代的乡村文化处境,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对于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的乡村文化处境,学界大致有两种不同认识:一种观点认为,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社会面临“文化失调”[6]和“文化危机”[7],乡土文化传统趋于解体。另一种观点则注意到传统文化在中国某些地域呈现复苏态势[8],据此,有研究者认为,学界对乡村文化处于崩溃边缘的判断主要是基于城市对乡村文化理想图景的想象,忽视了乡村文化“形散神聚”的自身转换能力[2]。还有研究者认为,乡村文化在动态“再生产”的传承过程中展现出不同的姿态[9]。对于上述乡村文化的悖论性图景,研究者认为转型期乡村文化的复杂处境导致了农民的文化认同危机,并具体呈现出传统的再造与复兴并行不悖的二律背反状态[10]。事实上,乡村文化变迁过程中呈现的复杂多重的图景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张力。乡村文化工具理性价值的扩张,将不可避免地弱化乃至消解乡村文化的价值理性2。因此,乡村文化主体性的关键并不在于乡村文化适应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外部效用,而是体现在文化实践本身的合目的性3,即变迁中的乡村文化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满足农民的生活需要。若以此为参照标准,乡村文化变迁隐含了乡村文化治理的内在需要。当前学界主要从市场和国家的视角探究乡村文化的治理逻辑,具体体现为文化产业发展和公共文化服务的研究进路。

文化产业发展思路主要视文化为一种经济资源,将文化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纳入经济分析框架。有研究者认为,导入产业意识是激活乡村文化、焕发乡村文化生命力的关键[11],乡村文化需要通过从资源到产业的转化来实现现代性的重构[12]。尤其是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村落文化景观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是实现其文化发展的基本方向。文化产业发展凸显了乡村文化治理的市场机制,但乡村文化的产业化也可能破坏文化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平衡与和谐[13],导致乡村文化脱嵌于乡村社会,从而产生了“保文化”与“保人”的两难困境。

公共文化服务思路主要将文化视为公共产品,具体表现为“文化下乡”。公共文化服务是由政府推动的服务于群众文化生活的制度实践[14],凸显了文化供给侧改革的乡村文化振兴意义[15]。公共文化空间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载体,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本质上是一种公共文化空间的构建[16],且具体包含了公共文化的物理空间、活动空间和制度空间的重构[17]。以农家书屋、文化礼堂等空间形态为载体的文化服务,丰富了乡村文化景观,促进了政治社会化,体现了乡村文化治理的行政机制。乡村文化治理的行政机制尽管在国家层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却因难以充分回应农民的文化生活需求和契合农村的生活方式,反而在总体上使乡村文化陷入困境[18]。文化下乡成为国家乡村建设的载体,产生了“有农村而无文化”的问题。

面向乡村的文化产业发展和公共文化服务,旨在扭转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文化困境,具有重要的文化治理意涵。前者强调对于乡村文化元素的内在发掘,后者强调乡村文化元素的外部供给。当前文化产业发展和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中存在的“两难困境”说明,仅依靠国家或市场等外部力量不足以导向乡村文化主体性的觉醒。作为市场要素和行政资源的文化内容与乡村社会存在张力,可能进一步弱化乡村文化的主体性。乡村文化的主体性植根于乡村社会基础,只有当国家的文化服务与市场的产业发展契合农民主体的文化实践逻辑,才能促进乡村文化主体性的实现。乡村文化弥散在村庄日常生活中,且在农民的日常生活实践中不断再生产。在这个意义上,需要重新审视乡村文化再生产的社会基础,在乡村文化再生产的日常生活实践中探究市场、国家与村庄的关系,重建乡村文化的主体性。

(二)嵌入村庄日常生活的乡村文化实践

有研究者认为,自我认知和自我确立是文化自觉的重要方面,其实质正是对文化自性的自觉,而文化自性是文化传统的基因,是在历史的长期发展中由某些核心价值逐步积淀起来的,是文化传统得以自我形塑的具有内在规定性的价值内核[19]。文化自性概念是本质主义文化观的体现。如果从实践的视角来看,文化历来都是一个“问题性存在”,而非自本、自根的东西。尽管各种类型的文化一直试图按照自己的方式成就自己,但从来没有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本己”的“自性”。看似稳定的文化自性也要经历文化实践的养成[20]。在这个意义上,乡村文化主体性不可还原为乡村文化的自主性,而乡村文化主体性的实现过程也不应等同为认知层面的自觉4。因此,只有深入了解乡村文化的实践脉络,才能揭示乡村文化主体性的根基和路径。

乡村文化是指在乡村社会中,以农民为主体,以乡村社会的知识结构、价值观念、乡风民俗、社会心理、行为方式为主要内容,以农民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为主要形式的文化类型[9]。有学者进一步将乡村文化划分为实体性文化、规范性文化、信仰性文化,三者构成相互交织、不可分割的文化集合体[21]。可见,乡村文化具有形式的包容性和内容的多样性。乡村文化的丰富内涵根源于村庄作为“总体性社会事实”[22]219的基本特征,村庄的经济、社会、信仰等维度紧密关联,且在历史绵延过程中沉淀为富有延伸性的乡村文化形态。作为一种深潜于农民日常生活中的文化,早已积淀成人们司空见惯了的生活方式[3],文化因而是乡村日常生活的映射5,只有进入村庄生活实践场景,乡村文化才是可理解且可再生产的。

克利福勒·格尔茨认为,文化事实可以在非文化事实的背景中得到解释[23]41。文化产业发展和公共文化服务这两种思路的局限主要是将乡村文化视为能够自由配置的要素或资源,而忽视了乡村文化的嵌入性。乡村文化既不可化约为乡村社会中的文化活动和文化设施,也非悬浮于村庄日常生活之上的“象征”和“隐喻”。乡村文化弥散在农民的日常生活中,并表现为农民的文化实践。农民是日常生活的主体,也是文化实践的主体。乡村文化浸润于村庄日常生活中,从村庄日常生活中汲取营养,而且为村庄日常生活注入丰富的意义。因此,乡村社会是乡村文化主体性的起点,也是其归宿。

村庄社会是农民日常生活的基本单元。乡村文化的村庄社会嵌入意味着乡村文化研究视野的日常生活转向。村庄日常生活刻印了乡村社会市场化转型的线索,是农民与市场互动的媒介。村庄日常生活的结构具体规定了农民的文化实践逻辑,反之,农民的文化实践则促进了村庄日常生活结构的调适。在现代化进程中,村庄日常生活结构的转型改变了农民的文化实践逻辑,扭曲了乡村文化再生产的原有轨道,逐渐引发乡村文化主体性危机。具体而言,本文首先立足于市场化背景下的村庄日常生活结构,透过乡村文化再生产逻辑揭示乡村文化主体性危机产生的根源;其次,基于乡村文化变迁机制,探究以文化治理重建乡村文化主体性的基本逻辑。

二、乡村文化的实践属性

乡村文化的主体性不仅源于认知层面的文化自觉,而且依赖于农民的文化实践。由于乡村文化嵌入乡村社会,乡村文化总体上呈现出非制度化的弥散形态:它既存在于公共仪式活动中,也分散在村庄日常生活中,形成了相互交织关联且自成一体的文化生态。在村庄的历史绵延中,这些弥散性的文化内容凝聚成“传统”,并通过农民的文化实践实现再生产,传统因而处于不断的发明状态[24]41。在这个意义上,乡村文化研究需要与本质主义的文化观保持一定的距离。事实上,囿于文化本体论倾向,民俗学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研究一直存在着文化的本真性与发展演变之间的争论[25]如果转向文化的实践视野,对传统文化的更新则是维系活态文化“真实性”的一种重要方式[26]。

皮埃尔·布迪厄认为,自我创造性是文化的根本特性,文化具有超越自我、生产自我、更新自我、创造自我的实践特征。乡村文化的流变是通过文化再生产的方式展开的,乡村文化由此呈现出鲜明的实践属性。这样一来,文化变迁不宜还原为从传统到现代的线性变迁和时间历程,乡村文化的主体性危机也不是简单的“解传统化”[27]16-22的产物。只有深入乡村文化再生产的实践逻辑,才能理解乡村文化主体性危机的发生机制,从而提出有效的破解之道。事实上,乡村文化再生产呈现了乡村文化与乡村社会互动的复杂性,而农民的文化实践则是乡村文化与乡村社会互动的媒介。基于乡村社会基础,乡村文化再生产包含了价值生产、社会表达和功能适应三个层次,不同层次反映了农民文化实践逻辑的不同维度,即源于家庭的实践动力、立足村庄的实践路径和面向个体的实践内容。

第一,乡村文化的价值生产源于农民文化实践的家庭动力,彰显了乡村文化的伦理性。家是农民生命价值实现的载体,具有厚重的伦理底蕴。家庭绵延的伦理实践赋予凡俗的村庄日常生活以价值和意义,这不仅体现为“传宗接代”的生命价值,而且体现为“面子”互动的社会价值[28]。第二,乡村文化的社会表达遵循农民文化实践的村庄路径,彰显了乡村文化的公共性,乡村文化主要以公共文化的形态存在。农民的文化实践依赖于村庄社会内部的合作与组织,并通过村庄社会生活中的互动和展演实现了乡村文化的再生产。家庭生活内容可以转化为乡村文化再生产的素材,而乡村文化也可以渗入农民家庭生活,发挥潜移默化的教化作用,体现了“公”与“私”的连带关系[29]270。第三,乡村文化的功能适应定义了农民文化实践的形式,彰显了乡村文化的实用性6。对于农民而言,乡村文化是“从土里长出来的文化”,其首要目的是满足农民日常生活需要,如生活休闲、自我实现、秩序生产等。农民往往会根据自己的生活需要,理解和改造他们所面对的文化形式,在适应和满足农民生活需要的过程中,乡村文化的形式逐渐变化。因此,功能的有效性是乡村文化再生产的实践基准,这样一来,乡村文化往往因为糅合了杂而多的生活内容,难免具有“下里巴人”的色彩。

基于农民的文化实践,乡村文化的价值生产、社会表达和功能适应紧密关联,构成了乡村文化再生产不可或缺的环节。在“家庭—村庄”的日常生活结构中,家庭动力和村庄脉络共同定义了农民的文化实践逻辑,使乡村文化不仅合乎农民的“欲望”,而且兼具伦理性和公共性,维系了乡村文化的主体性。在这个意义上,乡村文化主体性的关键并不在于乡村文化内容之数量多寡或层次高低,而是取决于乡村文化伦理性、公共性和实用性的统一,即文化生态的均衡。可见,乡村文化主体性并不依附于乡村文化的传统形态,也并不必然消融于乡村文化的现代化转型,而是一种基于文化实践的生态均衡。在乡村文化再生产过程中,价值生产、社会表达和功能适应等不同机制共同决定了乡村文化的现代化适应路径。村庄日常生活结构是农民文化实践的基本框架。富有主体性的乡村文化不仅可以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而且可以在其功能实践中实现自身的再生产。随着市场化力量的进入,“家庭—村庄”的封闭结构演变为“家庭—村庄—市场”的开放结构。市场化虽然拓展了农民日常生活的机会空间,但也向农民日常生活注入了更大风险。村庄日常生活的内在张力可能会扭曲农民的文化实践逻辑,为乡村文化再生产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

三、转型期的乡村文化再生产机制

乡村文化变迁是在乡村文化再生产的具体过程中实现的。改革开放以来,以市场化为载体的现代性力量推动了乡村社会基础结构的变化,乡村熟人社会逐渐走向半熟人社会。市场力量改变了村庄日常生活结构,推动了乡村文化再生产机制的转变。转型期乡村文化再生产的功能扩张、社会分化与价值收缩重构了乡村文化的实用性、公共性和伦理性,导致乡村文化生态的破碎,这是乡村文化主体性危机产生的根源。

(一)村庄日常生活的结构转型

村庄是农民的生活世界。在传统农业社会中,村庄社会既是一个平面化的差序结构,也是一个立体化的公私结构7。家庭继替是村庄生成和演化的主轴,且孕育了“家庭主义”的乡村文化内核[30],形成“家庭本位”的生活秩序。当然,由于家庭边界的伸缩性,家庭具有显著的社区性[31]。家庭伦理向村庄社会的辐射孕育了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费孝通认为,“礼”是合适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1]52。“礼”既是一种行为规范,同时也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在这个意义上,“礼”构成了乡土文化的基本形态,它兼具伦理性、公共性和实用性,且弥散在村庄日常生活中。例如,传统乡村庙会中的地方性歌舞戏曲等文化形式,具有面向家庭人伦关系和村庄社会关系的道德教化倾向,其伦理性寓于生动鲜活的文化内容之中。这些文化内容满足了农民的交往和休闲的功能性需要,乡村文化也在此过程中实现了富有主体性的再生产。总体而言,传统农村的日常生活结构具有相对稳定性,家庭伦理动力和村庄社会脉络在很大程度上锁定了农民的文化实践路径,农民的文化实践成为勾连乡村社会与乡村文化的媒介,乡村文化再生产因而是一种“复制”模式。

乡村社会现代化推动了村庄生活结构的转型,形成了“家庭—村庄—市场”的日常生活结构。市场化在扩展村庄生活机遇的同时,也增加了村庄生活成本和压力,激发了农民文化实践的能动性,进而深刻地影响了家庭伦理动力和村庄社会脉络。村庄日常生活不再是自然而然的状态,而是成为能动性主体的反思对象,乡村文化内容的功能有效性因而面临着“实践紧迫性”[32]127的检验。对于农民而言,原来再自然不过的观念和习惯在新形势下变得不合时宜。市场化不仅为农民的文化实践提供了丰富的替代性内容,也为农民的文化实践提供了开放的路径,而且还重新定义了农民文化实践的动力。随着村庄日常生活的结构转型,价值生产、社会表达和功能适应等乡村文化再生产环节逐渐裂解,转型期的乡村文化呈现出主体性危机。

(二)乡村文化再生产的功能扩张

乡村文化的基本功能是满足农民的生活需要。乡村文化的功能适应是乡村文化再生产的基础层次。在传统乡村社会中,家庭和村庄不仅设定了乡村文化功能适应的限度,而且奠定了内生性的文化供给模式的基础,从而使文化的功能适应合乎生活秩序。内生性的乡村文化供给存在一定的经济社会成本,诸如庙会、宗族等活动既依赖于人们自愿捐款或者“人丁钱”,也依赖于村庄社会精英的组织与协调。传统农业社会的过密化劳动力配置和熟人社会基础使农民文化实践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维持在较低的水平;更重要的是,即使是乡村文化再生产的有限成本也可以有效转化为乡村社会整合的秩序收益。在乡村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农村劳动力的外流稀释了村庄社会关系,促进了村庄社会关系的理性化和原子化。其后果是提高了乡村文化再生产的经济社会成本,抑制了乡村文化的内生供给能力,从而滞缓了乡村文化的功能适应,传统乡村文化越来越难以满足农民的文化生活需求。但是,转型期农民日常生活涌现的迫切文化需求凸显了乡村文化的功能属性,激活了农民文化实践的功能导向,导致乡村文化再生产的功能扩张。

所谓功能扩张,是指在乡村文化再生产过程中,乡村文化的功能突破了伦理性和公共性的约束和限定,获得自我定义的能力,从而使乡村文化再生产日益聚焦于文化功能的再生产,功能有效性主导了转型期农民的文化实践逻辑。功能扩张源于市场逻辑。在市场力量的影响下,农民的文化实践不再锁定于家庭的伦理动力和村庄的社会脉络,而是基于转型期日常生活的现实需要重估乡村文化的功能属性。这意味着那些在变迁过程中日益失去效用的文化形态逐渐受到排斥,而那些更加迎合转型期日常生活需要的文化形态逐渐涌入。由此可见,基于功能有效性标准对乡村文化的筛选是功能扩张的重要前提。农民的文化实践日益蜕变为基于文化内容的生活体验,而文化本身则沉没于日常生活之中。生活体验无须追求文化的来龙去脉,而是聚焦于文化的实用性,从而强化了文化内容的替代性与流变性。因此,在转型期乡村文化再生产过程中,外在于村庄社会的文化内容也可转变为农民的文化实践对象,进而抑制了原有乡村文化的适应性变迁。功能扩张机制重塑了转型期乡村文化的基本形式,弥散于日常生活中的文化形态逐渐客观化,沉淀为“客观文化”[33]103形态,乡村文化逐渐外在于农民文化实践。农民的文化实践呈现为从“消遣”向“消费”的转换8,乡村文化再生产因而被置于需求释放和市场供给的开放情境之中。

第一,文化需求的多样化。传统熟人社会中的农民文化需求主要是乡村文化的表达,异质性较低。日趋开放的村庄日常生活结构逐渐脱卸了农民文化实践的道德负担,扩大了文化需求的表达空间,从而释放了农民文化需求的多样性和异质性。事实上,由于不同主体回应日常生活市场化转型的动力、能力、偏好的差异,使得农民的文化需求趋于多样化。例如,村庄精英与普通群众不仅存在偏好和趣味的差异,而且存在文化实践能力的差异。此外,由于家庭生命周期阶段的差异,年轻人和中老年人面对不同的生活压力,自然也产生了文化需求的代际差异。尤其不可忽视的是,随着电视、网络等媒介力量不断深入乡村社会,大量文化形态进入农民视野,进一步助长了农民的文化需求。农民的文化需求成为现代市场体系运行的重要末端,农民的文化实践日益聚焦于文化需求的满足。

第二,文化供给的市场化。文化需求的多样化促成了乡村文化的客观化:一方面,传统的乡村文化形态难以满足农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不合时宜的传统乡村文化形态沦为缺乏生命力的文化碎片,成为飘荡在村庄生活中的仪式性点缀另一方面,文化需求的满足不再基于村庄的社会动员和农民的实践参与,而是倾向于以市场交易的方式获取客观化的文化形态,市场供给主体进一步刺激了农民文化需求的扩张。例如,农村日益兴起的红白事“一条龙”的市场化服务模式替代了乡村社会传统复杂繁琐的仪式流程,为了迎合农民的文化趣味,这些市场主体在红白事的仪式中引入各种文化服务。市场成为乡村文化实践的组织者和文化标准的制定者,但是,市场供给的文化内容具有显著的外生性和标准化特征,农民与这些文化内容的关系主要是一种消费关系。因此,相对于乡村文化的功能适应,市场替代性的文化供给模式具有较低的社会组织成本和较高的经济成本,无形中提高了农民文化实践的门槛。

总之,随着村庄日常生活的结构转型,乡村文化再生产偏离了原有轨道。市场化不仅重构了农民的文化需求,而且重构了文化的供给模式,使乡村文化再生产脱离了农民主体的实践性参与。虽然农民文化需求满足的策略性空间扩大了,但其文化需求难以通过文化实践转化为乡村文化的再生产,继而与村庄文化供给发生断裂。因此,转型期乡村文化再生产难以实现文化需求与供给的稳定均衡,功能扩张机制导致乡村文化再生产日益悬浮于乡村社会,农民从文化实践者的态度变成了旁观者的态度。这样一来,乡村文化再生产逐渐蜕变为乡村中的文化再生产,文化内容的村庄底蕴在很大程度上缺失了,蜕变为游离于村庄日常生活之外的客体,它虽然映射农民的日常生活,但却始终与村庄日常生活存在隔阂,成为现代性力量潜移默化改造乡村社会的重要媒介。

(三)乡村文化再生产的社会分化

乡村文化具有鲜明的公共属性。乡村文化的社会表达是乡村文化再生产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反映了农民文化实践的村庄社会面向。乡村文化的再生产依赖于村庄社会互动,日常生活内容经由农民的文化实践升华为共享的乡村文化形态,而乡村文化传统因融入村庄社会互动而焕发活力。作为农民文化实践的路径,村庄社会是乡村文化再生产的约束框架,为乡村文化注入公共性,从而将乡村文化再生产导入乡村熟人社会再生产的轨道。但是,乡村文化的功能扩张扭曲了乡村文化的社会表达路径,具体表现为村庄社会不再是乡村文化生成和更新的必要环节,而是成为文化内容竞争性呈现的场域。农民文化实践能力的差异引发乡村文化再生产的社会分化。

乡村文化再生产的社会分化是指,在乡村文化再生产过程中,基于异质性的文化需求分布和市场化的文化供给模式,农民的文化实践路径突破了村庄社会脉络的规定,扭曲了乡村文化的社会表达空间。在乡村文化再生产的逻辑结构中,社会分化是功能扩张的必然结果,它进一步弱化了乡村社会自身的文化再生产能力。随着村庄日常生活的结构转型,市场的分化力量凸显,求异而非趋同的文化实践取向诱发了激烈的村庄社会竞争,导致转型期的乡村文化呈现出区隔化和表演化的特征。

第一,文化实践的区隔化。在传统村庄社会中,农民的文化实践遵循村庄社会脉络,村庄社会脉络是乡村文化生成的重要条件,赋予乡村文化以浓厚的公共性。密集的社会关系缠绕在农民生产生活实践中,不仅可以产生合乎农业生产劳动节律的娱乐文化,还可以孕育合乎村落的风俗观念和信仰仪式。在村庄日常生活转型过程中,面向市场的文化功能扩张放大了文化实践的偏好和能力的差异,不同年龄、性别和收入的群体具有各自的文化生活特点,形成了一定的“文化区隔”现象。“文化区隔”导致乡村文化再生产的碎片化和私人化,并为外部文化输入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文化实践的区隔化阻隔了文化再生产的公共路径,抑制了乡村公共文化的生成,即使是诸如宗族复兴等看似公共的乡村文化活动,不同主体倾向于从自身偏好和利益出发,其中,村庄经济精英热衷于推动传统文化的复兴,往往隐含了他们通过村庄社会公共文化活动实现经济资本向社会资本转化的目的。如此一来,以“象征资本”为载体,乡村的文化再生产可能无助于乡村社会整合,反而固化了转型期乡村社会的分化格局。在这个意义上,文化实践的区隔化抑制了村庄文化的社会表达,农民的文化实践逐渐收缩至私人生活领域。

第二,文化实践的表演化。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民文化实践的策略空间有限,需要遵循人情面子的互动规范。随着村庄日常生活的转型,源于市场的文化内容经由农民文化实践进入村庄社会视野,文化实践的表演化倾向逐渐增强。文化实践的表演化是转型期乡村文化功能扩张在村庄社会领域的延伸,催生了以文化事项和文化符号为载体的面子竞争。一般而言,客观化的文化形态是面子竞争的天然载体,且在开放的日常生活中附着了社会性表演的意义。问题在于,表演行为虽然面向村庄,但缺乏与村庄的深度互动,面子因而是“自己认为的面子”,这样的面子竞争实际上消解了乡村文化的公共性。在当前农村,住房、汽车以及仪式排场的竞争日益泛滥,如在经济高度分化的浙北农村,当地富裕农民热衷于建房竞争,尤其热衷于追逐风格各异的屋顶建筑,以彰显其在村庄的社会地位。可见,作为文化实践路径的村庄社会逐渐丧失了对乡村文化再生产的规定性,沦为面子表演的空间载体。

基于乡村文化的功能导向,乡村文化的社会表达路径逐渐扭曲。文化实践的区隔化和表演化是转型期乡村文化社会表达的主要形态,且构成了相反相成的两个方面,乡村文化逐渐走向公私的分离:一方面,农民的文化实践日益退缩至私人生活领域,注重私人化的生活体验;另一方面,农民倾向于以策略性的方式参与村庄社会互动,乡村文化的社会表达趋于形式化和外显化,并局限于村庄公共空间。农民日常生活内容不再进入村庄社会,而充斥于村庄中的文化形态也无法滋养农民的日常生活秩序。农民的文化实践难以凝聚为乡村文化的公共性。人情互动逐渐脱卸其文化内涵,具有了更多的利益考量。传统民间文化活动因为缺乏农民参与而趋于凋零,村规民约逐渐丧失其实践基础。可见,随着文化功能属性的扩张,转型期乡村文化再生产日益脱嵌于村庄社会,阻断了滋养乡村文化的源头活水。这样一来,虽然乡村社会中的文化内容日趋丰富,但缺失公共性的乡村文化难以触摸和平衡人心,反而不断地引发农民对日常生活的不满。虚假繁荣的文化实践状态终将难以持续,文化实践的社会压力可能导致乡村文化的荒漠化。

(四)乡村文化再生产的价值收缩

伦理性是乡村文化的灵魂,价值生产是乡村文化再生产的灵魂。在传统村庄日常生活中,农民的文化实践源于家庭伦理动力,乡村文化的价值生产因而体现为家庭伦理的外溢和辐射,从而促进了村庄日常生活的伦理化,维系了日常生活“圣凡一体”的基本特征[34]。随着村庄日常生活的结构转型,市场化改变了家庭与村庄的共生关系,市场动力与家庭动力相互交织和碰撞,使家庭的伦理动力逐渐偏离原有的轨道。乡村文化再生产的功能扩张和社会分化不仅增加了家庭的经济压力,而且扭曲了家庭伦理的表达空间。在这个意义上,家庭伦理动力逐渐从村庄社会领域收缩,日益聚焦家庭发展的现代性处境。对于转型期的村庄社会而言,家庭绵延不再只是一个传宗接代的伦理实践问题,而是一个能否有效应对并回应现代性压力的问题。农民的文化实践日益指向家庭发展目标,承受着日常生活压力。

乡村文化再生产的价值收缩是指,随着村庄日常生活的结构转型,源于家庭的伦理动力从村庄社会辐射转变为家庭内部动员,以便应对功能扩张和社会分化带来的经济压力。可见,价值收缩意味着家庭伦理运作方位的转换,即从传统的村庄社会面向转化为市场面向,为市场动力进入家庭伦理提供了可能。结合前文的论述,乡村文化再生产的价值收缩释放了农民文化实践的伦理负担,赋予乡村文化再生产以更大的开放性和策略性。具体而言,乡村文化的价值收缩包含了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

第一,家庭伦理的去神圣化。家庭是村庄日常生活的基点。农民家庭不仅是一个社会学意义的事业群体,而且具有宗教属性。家庭的宗教属性植根于其历史绵延之中,具体化为“传宗接代”和“香火绵延”的朴素观念。农民不仅生活在当下,而且通过家庭建立与祖先和子孙的历史关联,以内在超越式的路径实现其生命价值[35]。富有伦理性的人生任务定义了农民的文化实践,乡村文化再生产呈现出家庭本位的实践逻辑,不仅孕育了慎终追远的祖先祭祀文化,而且形成了面向家庭生活秩序的仪式动作和伦理规范。随着村庄日常生活结构的转型,市场力量重塑了农民家庭的组织方式,历史和未来被置换到当下,导致了家庭纵向结构的时间凝缩[36]。弥散于日常生活绵延中的家庭伦理动力逐渐整合,以应对当下更为迫切的现实需求,如子代的教育及城市化等发展型目标。农民文化实践的事件性聚焦导致日常生活中的其他文化内容失去家庭动力的滋养,逐渐蜕变和消逝。在家庭生命周期中的诸多过渡仪式因仪式过程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而日渐式微,如红白事的“讲究”和“规矩”越来越少。尤其是作为生者与死者转换、农民与祖先勾连的丧葬仪式,它本属于乡村文化价值生产的重要载体,却日益面临日常生活的排斥9。总而言之,农民逐渐走出祖荫,附着于祖荫的伦理价值系统日渐坍塌,丧失其道德教化功能。

第二,家庭伦理的策略主义。在传统家庭模式下,农民的文化实践主要遵循“家庭主义”的原则,体现了伦理本位的价值内核。家庭伦理的去神圣化并不必然导致农民的价值虚无,农民家庭并非现代化的被动承受者,而是能动的回应者。因此,家庭伦理的去神圣化不宜完全归因于市场力量的解构效应,其离不开农民家庭的能动性和适应性。在农民文化实践突破传统家庭伦理约束的同时,乡村文化的伦理内核逐渐重构,形成了策略主义的家庭伦理。策略主义旨在强调转型期乡村文化伦理的依然在场,只是此时的家庭伦理在很大程度上蜕变为农民应对日常生活压力的手段。策略主义的主要表现为家庭伦理的转向[37]。当下的家庭伦理侧重于“恩往下流”。在一些农村地区,为了回应现代性压力,代际之间的联结并没有减弱,而且有所增强农民的人生任务不是缩短了,而是大大地延长了。走出祖荫的农民在现代化和市场化过程中陷入了伦理陷阱[38]。价值收缩不仅为农民的家庭资源动员和家庭关系整合提供了基础,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家庭策略的道德压力。现实而非历史构成了乡村文化价值生产的基础,塑造了策略主义的价值取向。

乡村文化再生产的价值收缩弱化了乡村文化的伦理性。当伦理性日益局促于家庭领域,乡村文化的价值体系趋于分裂,为市场裹挟的价值观念渗入乡村社会提供了空间。因此,家庭伦理的去神圣化和策略主义消解了农民意义世界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由于农民的文化实践背上了沉重的家庭伦理负担,乡村文化的再生产难以实现农民的意义再生产。农民的基础性价值[31]日益扩张,消费主义的泛滥可能扭曲社会性价值,村庄社会互动的文化底蕴逐渐流失,其结果是,关乎农民安身立命的本体性价值并不能为农民带来持久的安全感,农民难免陷入现代性的生活焦虑和紧张之中。

(五)乡村文化再生产的主体性危机

上文分别从乡村文化的功能扩张、社会分化和价值收缩等维度阐释了转型期乡村文化的再生产逻辑。面对市场力量对日常生活的扰动,农民的文化实践逐渐扭曲,乡村文化再生产逐渐脱嵌于乡村社会,致使其功能适应、社会表达和价值生产各自具有其演化逻辑,从而撕裂了乡村文化生态,乡村文化的实用性、公共性和伦理性逐渐分裂,变迁中的乡村文化日趋陷入主体性危机。具体而言,乡村文化的主体性危机主要表现为:一是乡村文化的实用性缺乏公共性的约束和伦理性的滋养,容易蜕变为对文化客体或文化符号的追逐;二是乡村文化的公共性日益形式化和空洞化,既无助于实用性的文化需求满足,也丧失了道德规训意义;三是乡村文化的伦理性因退缩于家庭领域而变得愈益沉重,且面临着异己的文化逻辑侵蚀。可见,转型期的乡村文化再生产难以维系文化生态均衡,乡村文化与乡村社会渐趋疏离。

乡村文化的主体性危机是乡村社会转型的产物。乡村社会转型是一个渐进过程,家庭和村庄在一定时期依然是农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基础结构,家庭、村庄与市场之间因而存在着紧张又微妙的关系。日常生活结构的内在张力通过农民的文化实践影响乡村文化的再生产。基于文化再生产逻辑,乡村文化变迁呈现为功能导向的压力传递机制。文化功能对于日常生活变迁具有高度敏感性,进而重新定义了村庄脉络和家庭动力。可见,村庄日常生活的市场化转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市场化对于村庄社会的影响既与市场力量的强弱有关,也与农民回应市场化的能力和方式有关。由于市场无法完全替代家庭和村庄的功能,现代性力量并不是以长驱直入的方式进入乡村社会。但是,乡村文化的功能适应为市场力量的进入提供了切口,市场力量在扩张和释放乡村文化的功能属性的同时,以功能有效性为基础推动了乡村文化再生产的社会分化与价值收缩。在这个意义上,乡村文化的主体性危机源于村庄日常生活的“手段迫力”。文化的功能属性逐渐觉醒,成为日常生活反思的对象,这是从欲望到需要的转变,正如费孝通所言:“社会变动得快,原来的文化并不能有效的带来生活上的满足知,人类不能不推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了。这时发现了欲望并不是最后的动机,而是为了达到生存条件所造下的动机。于是人开始注意到生存条件的本身了———在社会学里发生了一个新的概念,‘功能’。功能是从客观地位去看一项行为对于个人生存和社会完整上所发生的作用。功能并不一定是行为者所自觉的,而是分析的结果,是营养而不是味觉。这里我们把生存的条件变成了自觉,自觉的生存条件是‘需要’,用以别于‘欲望’。”[1]85

传统乡村文化的实用性笼罩于伦理性和公共性之中。转型期乡村文化的功能属性日益凸显,乡村文化渐趋客观化和对象化,却难以承载日常生活的意义。转型期的乡村文化不是农民实践的产物,而是农民实践的对象。由于缺乏村庄日常生活的源头活水,转型期的乡村文化生态缺乏粘合剂,呈现出高度的不稳定性。转型期乡村文化再生产因而具有鲜明的悖论性色彩,即日益增加的农民文化需求难以通过现有的乡村文化获得满足,而弥漫于乡村社会中的文化内容难以真正契合农民的日常生活秩序。这样一来,进入乡村社会的文化内容越是丰富,实际上对农民日常生活的排斥就越是强烈。少数村庄经济精英固然可以追逐市场化的消费方式和文化体验,融入城市现代文化系统,但是,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其文化实践不得不面对家庭发展和村庄竞争的压力,市场化的文化逻辑因而超出了农民的文化实践能力。异己的外源式文化内容难以在村庄日常生活中扎根,文化内容的流变意味着农民不得不承受日益增加的文化实践成本,乡村文化反而成为农民日常生活的负担。

四、以文化治理重塑乡村文化主体性

以上从乡村文化再生产的实践逻辑阐释了市场化转型背景下的乡村文化变迁机制,揭示了乡村文化主体性危机生成的根源。乡村文化主体性危机产生的实践逻辑启示了文化主体性重构的基本方向。如前所述,乡村文化产业发展虽然致力于激活乡村内生性的文化要素,但却难以弥合文化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张力,农民成为乡村文化的“他者”。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致力于以文化内容的国家供给改变转型期乡村文化的稀缺与无序状态,但自上而下的文化内容输入面临“内卷化”困境。基于乡村文化主体性的目标定位,乡村文化治理的核心是引导和调控农民的文化实践,重建乡村文化与乡村社会的关联,赋予乡村文化再生产以内生动力,实现乡村文化实用性、公共性与伦理性的统一。当前,国家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重构乡村文化主体性提供了重要契机。在这一部分,笔者将从国家的视角探讨以文化治理重塑乡村文化主体性的基本思路。总体而言,乡村文化治理需要着眼于乡村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通过乡村基层组织引导和调控农民的文化实践,平衡农民与家庭、村庄和市场的关系,使乡村文化扎根于生动且丰富的村庄日常生活,并茁壮成长。

(一)乡村文化的功能定位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从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转型的进程中,村庄社会的分化和流动增加了农民的生活压力。若放任村庄日常生活的市场化,乡村社会难免会陷入消费主义的泥淖,农民价值观的扭曲将导致乡村社会心态失序。因此,需要从乡村社会转型的整体性和复杂性角度审视乡村文化的功能。乡村文化的功能适应既是市场力量塑造农民文化实践的切入口,也是文化治理的重要切入口。面对转型期乡村文化再生产的功能扩张产生的文化供需错位问题,乡村文化治理应真正立足乡村社会基础与农民生活逻辑,优化文化内容的供给模式,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进而将转型期乡村文化的功能扩张导入农民美好生活的面向。在这个意义上,乡村文化治理须坚持低消费、高福利的基本原则,强调文化内容的公共产品属性,改变市场逻辑主导的乡村文化供需不平衡状态。

乡村文化治理旨在回应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抑制市场化对农民日常生活秩序所产生的负面影响,重塑乡村社会的心态秩序。若着眼于乡村文化的主体性,乡村文化的功能定位需要回溯其伦理性和公共性,从而超越个体本位的视角,立足文化生态的整体结构。农民是乡村文化的创造者、实践者和评价者,这决定了文化内容应该为群众喜闻乐见且贴合村庄生活的现实需要。基于农民主位的视角,乡村文化主体性的重构离不开对农民的村庄社会动员。因此,乡村文化治理包含两个不可分割的环节:第一,充分挖掘和筛选乡村社会的文化碎片,通过组织和动员群众,激活农民的文化实践动力和实践路径,将乡村文化碎片粘合为有效的文化形态。第二,通过构造文化实践的基础和平台,使乡村文化融入农民日常生活。通过以上两个环节,形成“乡村文化—农民文化实践—村庄社会”的贯通一体状态,促进乡村文化主体性的实现。基于乡村文化的功能定位,面向乡村文化主体性的文化治理的基本思路是村庄动员和价值调控。

(二)乡村文化治理方式:村庄动员

村庄动员是转型期乡村文化治理的基本方式。市场力量推动了乡村社会转型,村庄社会关联弱化,传统乡土秩序难以维系,这是乡村文化的功能扩张诱发文化竞争的重要条件。村庄动员彰显了文化治理的群众路线,即主要依靠和动员农民群众,产生契合村庄生活秩序的乡村公共文化形态。村庄动员需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相对于国家行政科层体制而言,农村基层组织共享农民的日常生活情境,具有主动回应农民文化需求的能力,因而是村庄动员的主体。村庄动员机制的核心是通过调动和引导农民群众的参与,凝聚村庄社会的公共性,进而重构乡村文化的再生产机制。当然,村庄动员需要面向农民文化实践的日常生活基础,避免事件动员的不可持续性。

首先,村庄动员可以激发农民的文化实践动力,立足农民生活创造文化内容,孕育丰富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村庄动员的关键是调动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当前,“文化下乡”因囿于服务的思维,农民始终难以摆脱“观众”的身份,由此,“文化下乡”不易获得群众的正向反馈。相反,村庄动员致力于搭建农民文化实践的“舞台”,为不同层次、不同风格的文化内容提供公共表达的空间,从而不仅使沉寂的乡村文化内容重新焕发活力,而且为新兴文化内容的有序输入提供了载体。需要注意的是,村庄动员要坚持文化实践的群众面向,避免以文化活动形式的专业性和竞技性为由而排斥农民群众的参与。

其次,村庄动员可以构造农民文化实践的公共场景,进而重新定义农民文化实践的空间。面对农民文化实践的区隔化和表演化,基层组织可以广泛动员群众,通过不同形式的“理事会”或“协会”再造文化实践的规则,形成“接地气”且有效力的“村规民约”。在这个意义上,“村规民约”须以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为基本原则,坚持宜疏不宜堵的应对策略,从而将农民的文化实践动力导入乡村社会秩序再生产的方向,使乡村文化成为乡村社会的粘合剂。

总而言之,面对村庄日常生活的离散化结构,村庄动员打破了农民的原子化状态,重构了乡村文化再生产的内生动力,抑制了乡村文化功能扩张的负面效应。基于村庄动员,农民逐渐走出狭隘的私人生活状态,形成村庄社会层面的公共文化参与,有助于避免乡村文化的荒漠化或脱嵌化等极端状态,形成乡村社会与乡村文化的共生关系。

(三)乡村文化治理核心:价值调控

伦理性是乡村文化的价值内核。村庄动员虽然重构了乡村文化的社会表达空间,但尚未深入乡村文化的深层结构,触及转型期农民日常生活的意义维度。面临主体性危机的乡村文化难以为农民构造稳定的意义世界,农民走出了祖荫,却并没有走向自由的生活秩序,而是陷入家庭、村庄和市场交织的生活漩涡之中。在这个意义上,乡村文化治理需要立足开放的村庄日常生活结构,通过引导和调控农民的文化实践动力,建构稳定、包容且均衡的意义世界。唯有如此,农民的文化实践才能持续生成乡村文化的主体性,实现从村庄动员向文化自觉的升华。

村庄动员是价值调控的基础,村庄动员释放的文化实践动力构成了价值调控的载体,而价值调控则通过村庄动员辐射村庄日常生活。文化治理的价值调控主要包含三个紧密相关的环节:第一,释放农民的家庭伦理负担,扭转本体性价值的异化状态,使农民跳出家庭伦理的陷阱,从而以平和坦然的心态参与村庄文化生活。第二,随着家庭伦理动力向村庄社会的释放,村庄社会重新进入农民文化实践的视野,并形成有序的村庄人情互动,从而滋养农民的社会性价值。农民不再完全基于“投入—回报”的理性预期参与村庄社会互动,而是将其视为日常生活意义完满的必要条件。第三,本体性价值和社会性价值的调整使农民回应市场的节奏趋于张弛有度,既可凸显市场的机会和资源的属性,又可抑制市场压力的价值扭曲和利益裹挟,避免农民陷入对市场的依附。例如,通过对老年人的组织和动员,借助农村老年人协会扭转老年人依附于家庭的边缘处境,重建老年人与村庄社会的意义关联,使老年人成为乡村公共文化的担纲者。事实上,乡村文化治理不应也不可能排斥市场力量,而在于通过适度的价值调控激发乡村文化的主体性,维系日常生活结构的均衡。在这个意义上,乡村文化治理不应执着于乡村儒学式的道德理想主义,而应着眼于乡村社会变迁中人心失序的现实,坚持问题导向,使农民在村庄日常生活中找到坚实的意义感。

五、结语

“转型”是理解当前乡村社会文化样态的关键词。面对中国社会厚重的乡土传统,乡村文化转型不宜还原为从传统向现代的线性变迁历程。中国乡村社会的文化传统虽然构成了农民从传统走向现代的重要支撑,但是,这种面向市场的工具理性式扩张也侵蚀了乡村文化再生产的内生动力。透过乡村文化的变迁机制可以发现,乡村文化的主体性危机是传统因素与现代因素复杂交织的产物。夹杂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农民文化实践的动力和路径逐渐扭曲,乡村文化日益脱嵌于乡村社会,不仅难以滋养农民的日常生活秩序,而且消解了其自身的活力基础。乡村文化的主体性危机容易诱发人心失衡和心态失序,从而加大转型期乡村社会秩序的风险。在这个意义上,乡村文化治理具有重要的政治意涵,承载了促进农民文化自觉进而“改造人心”的政治使命。

乡村文化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在《从“社会进化”到“社会平衡”》一文中,费孝通提出了以“社会平衡”替代“社会进化”的认识视角,在他看来,“文化的各部分都是以维持和促进生活为鹄的之下互相调剂配合着的。若脱离了全盘的配景,我们就不能了解任何社会制度或其他文化特质的意义”。在“社会平衡”的视角下,作为乡村文化实践主体的农民的生活逻辑与生活状态自然凸显出来了。乡村文化是农民日常生活的结晶,乡村文化的主体性关系到农民生活秩序的稳定性。农民不仅是文化治理的对象,也是文化治理的主体。在这个意义上,乡村文化治理需要重视农民的主体地位,即以农民为主体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无论是国家的资源输入还是市场的产业发展,都不能替代农民自身面向日常生活的文化实践,片面迎合农民的文化需求无助于实现农民的美好生活。农民的对象化和文化的客观化消解了乡村文化主体性的实践基础,背离了乡村文化的主体性。而基于村庄动员的文化治理模式改变了乡村社会的被动处境,使国家资源和市场机制服务于农民文化实践,这不仅可以满足农民的美好生活需要,而且能够促进乡村文化主体性的生成,这是乡村文化振兴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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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事实上,如果追溯费孝通的学术思想脉络,他本人晚年提出的“文化自觉”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其对于乡土社会与城乡关系的长期思考。

2徐勇以农民理性扩张解释中国奇迹,将农民理性视为农业社会长期沉淀下来的“意识、态度和看法”,构成了支配农民行为的文化基因,且实现了从生存理性向发展理性的转向。这种观点的不足主要是从工具理性的视角审视乡村文化的变迁,在将乡村文化还原为农民理性时,忽视了乡村文化的本体论意涵。如此看来,农民理性的扩张,自然也包含了农民意义世界的裂解。详情可参考:徐勇.农民理性的扩张:“中国奇迹”的创造主体分析---对既有理论的挑战及新的分析进路的提出[J].中国社会科学,2010(1).

3伊格顿认为文化有着一系列的实用的目的,并将其区分为“外在活动”和“内在活动”:“外在活动为其结果而进行,内在的活动其目的就是活动的过程本身……‘践行’(praxis)这个词……实际上它更适合被视作以自身为目的活动”。

4事实上,费孝通论述的“文化自觉”的核心是对文化的“自知之明”。应该说,费老此处主要强调的是知识分子的文化使命。如果视野下沉到乡村社会,乡村文化的自觉显然难以建基于农民的文化意识。这与乡村文化形态有关。下文对此会有进一步的阐释。

5需要说明的是,“文化”概念具有相当的复杂性。作为生活方式的文化概念主要适用于尚未进入现代化的乡村社会。在这种社会环境中,“人们更难严格区分象征性实践与社会、经济活动”。具体参见:特里·伊格尔顿.论文化[M].张舒语,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8.

6需要注意的是,在宽泛意义上,任何文化都具有特定的功能,但在本文中,文化的功能性是基于农民日常生活需要的情境来界定的。

7阎云翔认为,费孝通的“差序格局”概念包含有纵向的刚性的等级化的“序”,也包含有横向的弹性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差”,而学界大多只看到“差”而忽略了“序”。具体参见:阎云翔.差序格局与中国文化的等级观[J].社会学研究,2006(4).

8张敦福认为,在传统农业社会中,“消遣”不仅是一种经济态度,而且植根于乡土文化传统,体现了乡村社会文化的规定性。从“消遣”到“消费”的转变,反映了日常生活伦理取向的变化。具体参见:张敦福.乡土中国的消费文化---费孝通早期著作考察[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

9例如,笔者在鲁中村庄调研发现,近年来当地正在推进移风易俗活动。其中,对于白事的要求已经压缩到1天,即如果上午去世,当天即可火化下葬。这些看似苛刻的要求却颇受农民的欢迎。主要原因是,繁琐的丧葬仪式不仅需要较大的经济支出,而且影响主人家和客人的打工安排,存在较大的机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