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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网络舆情的政治隐喻——以空间发展的正义性为考察视角

作者:杨嵘均  责任编辑:王铭鑫  信息来源:《江苏社会科学》2018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1-03-08  浏览次数: 4767

 “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虽然被证实是一则虚假新闻,但是从空间发展正义性的视角来考察这一事件,其背后所折射出的政治隐喻却是值得反思乃至警惕的:这一舆情事件反映出我国社会发展存在着严重的空间发展不平衡不正义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我国政治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缺乏完善的权利平衡机制,导致空间发展的不平衡不正义难以得到有效的弥合和控制。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要在制度层面上遵循普惠性公正与差异性公正平衡发展的正义观,设计出能够体现尊重不同空间里人们的人身价值的确实可行的空间发展非正义性的补偿政策,以改善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对立甚至相互撕裂的现状,并调整家庭、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的关系和结构。

关键词空间正义;舆情事件;政治隐喻;普惠性公正;差异性公正


“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这一网络舆情事件已经过去两年多了,虽然其最终被江西省网络信息管理部门证实是一则虚假新闻,发帖者的目的也只是通过不实信息骗取点击量,但是如果从空间发展正义性的视角来考察这一事件,其背后所折射出的隐喻意义却不能被小觑。网民在网络虚拟空间中扮演着各色各样的社会角色,表现出不同的身份认同,但应该认识到“虚拟空间中的社会角色扮演和社会认同实际上是现实身份的人格复制与补偿”[1]。该舆情事件如洪水般的传播过程及其引起的舆论“旋风”,所反映的社会心理与公众情绪值得深思和反省。

一、“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舆情事件的传播心理与社会心理

“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的网帖是一则利用生活在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繁华与落后悬殊极大的时空中两个青年男女的爱情在春节探亲团圆的节点上点燃探讨城乡差距、地域差距的舆论热点。虽然这一网帖最终却被江西省网络信息管理部门证实为虚假内容,发帖者的目的只是通过不实信息骗取点击量,但是我们依然要思考这样的问题:“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的舆情事件是怎样引发公众广泛关注的?它为什么能够迅速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该事件中,是什么触痛了公众的敏感情绪和心理?这些敏感的社会情绪和心理反映了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哪些问题?

从舆情传播的视角来分析,我们可以把“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的传播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网民发帖,自媒体跟进。2016年2月6日晚,网名为“想说又说不出口”的网友发表了名为《有点想分手了……》的帖子。随后,转发不断、话题不断,衍生出城乡差距、地域差距、贫富差距以及婚嫁歧视、出生歧视、风俗习惯歧视等热门话题,并很快火爆网络。第二阶段:主流媒体发声。2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文章《农村,说声爱你太沉重》;2月14日,光明网发布《“上海女”逃离:私域的爱情,公域的乡愁》;新华网发布评论《嫌弃年夜饭的姑娘,你的问题是教养差目光短》。2月15日,上海《新闻晨报》发表了对“上海女孩”行为表示理解的评论《放开那个“上海女孩”》。2月21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了题为《“上海女逃离”事件不能说明中国乡村全貌》的评论文章。第三阶段:网信部门调查和揭露真相阶段。2月17日开始,这起引发全国舆论热议的事件在悄悄地发生着转变。新浪新闻中心发布《上海女逃年饭是营销骗局?》的文章质疑称这可能是一起营销事件,此后网络上也开始质疑这起事件的真实性。经过调查,国家网信办和江西省网信部门确认这是一条假消息。至此,这则引起天南海北网民热议、各大新闻媒体高度关注的事件匆匆收场。从上述舆情传播的整个过程来看,“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事件触及了公众关于城乡差距、地域差距、贫富差距以及婚嫁歧视、出生歧视、风俗习惯歧视等现实生活中的敏感话题,而这些话题所指涉的核心语境就是人们普遍关心的社会公平公正问题。可以说,不管是空间发展方面事实存在的不公平不公正还是人们观念方面存在的歧视性的不公平不公正,都是引发公众长期蓄积的不满情绪和敏感心理爆燃的导火索,而这则舆情恰恰提供了公众在网络上发泄长期蓄积的不满和愤怒情绪的契机;此时,舆情的真假已经不重要了,人们所关注的只是该话题引发的对于不公平不公正社会现实的批判和愤怼。这是网络“后真相时代”舆情传播的典型社会心理特征。

从新闻传播学的角度来看,“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舆情的猛烈传播具有一定的社会矛盾基础。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在实现经济财富猛增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此次舆情事件通过春节这个特殊的催化剂将亿万中国人关于贫富差距、地域歧视、阶层固化以及空间发展的非正义等等矛盾不断发酵,最终引起了举国关注。“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这一舆情事件充分表现出现实生活中压抑已久的社会矛盾“寻隙迸发”的民间不满情绪以及脆弱的社会心理。而这一建立在虚假新闻之上的关于道德审判和舆论审判所反映出的社会心理、公众情绪以及当前社会所存在的空间发展不平衡不正义问题,尤其值得注意。

从社会情绪和心理层面来看,正如傅勒所言,“任何一种所谓的人权都没有超出利己的人,没有超出作为市民社会的人,即没有超出作为封闭于自身、封闭于自己的私人利益和自己的私人人以行为,脱离共同体的个体。[1]事实上,“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这一舆情事件被广泛关注和热议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当前空间发展的不平衡性与非公正性所造成的社会不满情绪和失衡心理被激发而表现出来的维护自身权利的民意泄愤。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依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观点,人的‘缺失性需要与生长性需要’[2]若未获得满足,即使没有外部环境的刺激,也会使人诱发心理失衡[1]这是“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舆情事件所体现出来的深层次的社会根结与民意表征。客观地来看,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虽然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骄人业绩,但是可资利用的发展资源与发展禀赋在空间上的不平衡分布已经到了危险的边缘,空间发展以及代际发展的公平正义性被严重忽视乃至忽略。不可否认,在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存在着空间发展不平衡不正义的现象。为此,我们要重新审视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目标和价值追求,并剖析空间发展非正义的问题对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阻碍。空间发展不平衡不正义问题严重撕裂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其撕裂性主要表现在:不同区域间的撕裂性发展、城乡间的撕裂性发展、城市空间极化及其撕裂性发展、虚实空间的撕裂性发展、劳动人口与非劳动人口空间分布的撕裂性发展、国内与国际的撕裂性发展等等[2]。在本质上,上述几个方面的撕裂性发展所体现的是传统与现代的撕裂性发展、部落聚集与公共精神的撕裂性发展、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能力的撕裂性发展、资源需求与供给能力的撕裂性发展、开放进步与落后闭塞的撕裂性发展。此外,在代际发展问题上,我国当前的发展已经严重挤压了后代子孙的发展空间,透支了未来几代人的发展空间。从国家政策制定角度来说,导致上述结果的原因在于国家优先发展政策而产生的抽水机式的集聚效应在空间上所形成的不平衡和不正义。由此,本文主要从国家政策层面探讨空间发展的正义问题以及对于空间发展非正义的补偿问题。当然,虽然自然禀赋空间分布的差异也不能被忽略,但是历史地来看,自然禀赋造成的差距并没有达到十分悬殊的程度。因而我们所要探讨的问题是:“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舆情隐喻了什么样的社会现实?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当前空间发展的不正义?我们应该遵循空间发展的何种正义观?如何补偿空间发展的非正义性?

二、“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舆情隐喻的社会现实

曼纽尔·卡斯特说,“空间不是社会的拷贝,空间就是社会[3]。由此可见,空间融合了人们的社会活动并由此而结成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在这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把生产方式的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空间正义思想的理论出发点,认为人类占有空间或重组空间是特定生产关系的内在要求,在一定生产关系基础之上生成了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空间关系和空间结构;在各生产要素当中,资本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通过与不同空间中其他生产要素的结合以及市场交换不断生产和再生产着新的生产关系与社会空间,并同时制造了空间的差异性与不平衡性,由此便造成了社会空间关系和结构的断裂。社会空间关系和结构的断裂所造成的结果是:“在表象上,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别正越来越直接地表现为所寄寓的空间差异;在后果上,空间资源分配和争夺的矛盾逐步成为社会主要矛盾之一。[4]20世纪70年代以来,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苏贾(Edward W.Soja)、哈维(David Harvey)、史密斯(Neil Smith)以及卡茨尼尔森(Ira Katznelson)等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在汲取马克思主义空间正义思想有益营养的基础之上,开始转向空间发展及其正义问题的研究。根据历史条件的变化,他们发展了空间作为静态的土地、场所和地理景观的自然属性的理论,认为“空间是一种社会产物”[1],是生产关系生产与再生产动态过程,因而空间同时也具有社会属性,由此而形成了不平衡地理发展理论,并宣称要实现理论话语的转向,“从全球化的语言或社群主义的语言转到‘不平衡时空发展’或更简单一点,‘不平衡地理发展’的语言”[2]。而对于空间正义内涵的理解,戴安科提出应该从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上去理解理解:“其一是从静态来观察利益、资源在空间中的分配,表现为各种形式的正义/不正义。即正义/不正义的空间性,强调正义具有空间的维度。其二是从动态来观察空间的生产过程。空间自身不仅是正义/不正义发生的场域,同时也生产和再生产着正义/不正义。即空间性的正义/不正义这个视角强调的不是空间自身,而是空间的社会生产过程。[3]在此过程中,空间正义关注空间生产、变迁的决策和分配机制,也就是说,空间正义不仅要求关注分配结果正义问题,也要求研究分配机制和过程的正义问题。

“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网络舆情事件的隐喻意义来说,不管它是事实还是谣言,其背后一定体现着深刻的社会现实和生活实际。笔者认为,其民意表征为当前我国社会撕裂发展的现实状况在民间意识领域的反映(或者说是普遍民意的反映),其主要体现在家庭关系、政治关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文化关系等深层结构在空间分布上的不平衡性和不正义性。如果透过各种关系的表层现象去探寻其本质的话,我们就会发现,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每人对他自己的人身享有一种所有权”[4],并具有自主选择自己的婚姻、家庭以及居住空间等方面的权利,但是在我国社会激烈的现代转型进程中,“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这一涉及社会个体“正常的私生活”被公众热炒,却反映出我们社会生活的不正常性——以“上海女孩”与“江西男孩”为代表的生活在不同空间中的年轻一代对于传统家庭承认和认知态度上所体现的价值观冲突问题。

事实上,在我国社会激烈的现代转型进程中,作为个体存在的自然伦理实体的传统家庭面临解体,市民社会把个人从传统家庭自然的亲密关系中揪出,从而使个体对于与自己密切相关且原本熟悉的人身、地域和情感关系变得松散疏远。事实上,对于任何一个具有理性的年轻人,不管这顿年夜饭有多么糟糕,都不足以导致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农村并最终选择分手。然而与理性或者说理智相反的是,“上海女孩”恰恰就违背常理而选择逃离江西农村并与“江西男孩”分手。因此,这个假新闻刺痛了社会脆弱而敏感的神经而被热炒了很长时间。其实,对于不满久抑心中的民众来说,这个事件的真假已经不重要了,人们已经懒于去辨别真伪,只想利用这一舆情所绽开的隙缝去发泄自身的不满情绪和心理。这表明:“空间里弥漫着社会关系;它不仅被社会关系支持,也生产社会关系和被社会关系所生产。[5]而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看,这一舆情事件也表明“在现代多元化的民主社会中,价值观从神圣转向世俗、从普遍性转向个体性、从公共性转向私人,社会冲突的价值观与经济利益紧密交织在一起[6]。那么,这一舆情背后所折射出的深刻社会现实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其至少反映了如下社会现实:

其一是城乡、地域发展失衡的社会现实问题。“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舆情事件再一次从情感角度告诉我们,我国当前城乡生活水平以及地域发展的落差足以阻隔年轻人的爱情和婚姻,并固化婚姻家庭关系,使得“门当户对”“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等传统婚姻家庭观念沉渣泛起,个人的选择已经无法逾越社会生活实际以及空间发展差距所造成的无形的观念鸿沟。一方面,从城乡二元结构所形成的历史原因方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基于当时积弱积贫以及百废待兴的状况,国家集中全国全社会的力量发展城市和工业,采取了以农村和农业反哺城市和工业的政策措施,由此完成了保障国家发展的原始资本积累和工业体系构建。而另一方面,从区域发展来说,由于东部沿海地区尤其像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省市,由于其历史基础、交通、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加上国家政策的优惠等原因,这些地方较中西部发展得更快也更好。最终,这些因素导致了城乡经济与社会结构二元分化的结果以及东中西部的发展失衡。时至今日,虽然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我国农村地区以及中西部地区的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在医疗、养老、教育、就业、文化设施等方面,城乡之间、东中西部之间的社会生活仍然事实上存在着巨大差距,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像“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舆情事件所折射的潜在的爱情悲剧甚至更大的生活悲剧。事实上,即使“凤凰男”与“孔雀女”能够确立婚姻家庭关系,在日后的家庭生活中也会烙下出生阶层的印记,并留下潜在的家庭矛盾冲突的“隐患”。

其二是代际发展失衡,城乡阶层之间的代沟隔阂问题严重。在“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这一舆情事件中,我们看到,不管是“上海女孩”还是“江西男孩”已经不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他们被视为两个象征符号:“上海女孩”被符号化为物质利益和城市繁华空间的代表,然而,它不只是爱情和城市繁华的象征符号,也是爱情背后所隐藏的物质利益的象征符号,更是代表着城市文化和生活态度的象征符号;“江西男孩”也被化为了一个象征符号,它不再是仅仅代表男女爱情受害方,更是代表贫苦和落后区域的生产关系、婚姻家庭结构以及生活习惯与习俗的象征符号。其实,“江西男孩”或是对“上海女孩”的评判都是这个舆情中的每一位发声人对自己以及自己所在阶层的捍卫。确实,我们可以理解,“上海女孩”发声的群体是在尊重每个人具有的自由选择权利,认为只要她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她有选择更好的物质生活和自己爱情的权利。但是,我们也应该明白,“上海女孩”发声的人在捍卫自己已取得的各项生活资本的同时,不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谴责他人,乃至忽略他人的合理需求。“江西男孩”依靠自己的努力跻身都市,选择自己的未来和爱情,应该说,他所代表的贫苦和落后区域的生产关系、婚姻家庭结构以及生活习惯与习俗及其背后所承载着的对于“江西农村”的乡愁和乡念,在当今社会应该得到尊重;而对于他追求美好未来和爱情的尊严和权利,在当今社会也应该得到尊重。事实上,这是一个无解的两难选择问题,同时也反映了城乡阶层代际隔阂问题积重难返。政府必须为此问题的解决付出努力。如果解决不好,这一问题将严重威胁我国公民的现实人权。

其三是阶层关系发展失衡,它反映出我国社会转型期阶层固化与社会阶层向上流动困难的社会现实与问题。“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这一舆情事件,淋漓尽致地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中国社会转型期的阶层固化[1]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江西男孩”一路走过来的艰辛:通过自身的努力,他从江西的一个贫苦农村奋斗到繁华的大城市上海,然而面对他的爱情现实却是连上海一个“相貌普通”的女孩都嫌弃他的出身、故土与亲人。这就鲜活地告诉人们:一个来自贫苦农村的即使很优秀的“江西男孩”也抵不过大城市出身的身份,此时才华与出身、爱情亲情与物质利益孰轻孰重,已经不言自明。这充分表明:“贫富差距已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形成了阶层和代际转移,一些贫者正从暂时贫困走向长期贫困和跨代贫穷。[1]因此,即便农村出生的读书人通过个人努力有机会改变身份、离开贫穷的乡土,实现个人意义上的命运逆袭,但只要还保留着和出生的家庭和乡村社会空间的血肉关联,那份深入骨髓的渺小和身份的认同,就会渗透到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家庭出身与社会关系潜在地产生着无法摆脱的歧视和宿命。因而,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在一个健康美好的社会里,国家与政府应该提供既能够满足个体也能够实现社会群体向上流动的政策空间与制度空间。这是阶层顺畅流动的重要保障,也是整个社会保持活力和长治久安秩序的基础。

三、“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网络舆情隐喻的空间发展不正义的根源

“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这一舆情折射出我国空间发展不平衡不正义的社会现实,它不仅表现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失衡,也表现出代际所体现的现实空间与未来空间之间发展失衡,更表现出以阶层关系为代表的社会空间的发展失衡。本质上看,“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这则网络舆情事件,反映的是在空间发展不平衡不正义的现实社会生活中,“人们为了实现其人生观争夺有限资源而产生的冲突”[2]。事实上,不管是对于舆情中的“上海女孩”还是“江西男孩”来说,甚至“对每一个这样的个体来说,出身、天赋、教育、命运、能力、志趣、环境……都可能决定他们将离开哪里,走向哪里[3]。因而,正如福柯所指出的,“空间是任何公共生活形式的基础。空间是任何权力运作的基础”[4]。就空间是人类“公共生活形式的基础”来说,人们无法选择自身生活空间的自然地理条件、人文历史背景,但是就“空间是任何权力运作的基础”这一点来说,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最主要的行使者,其权力行使的强弱和公共政策的重心偏移直接决定着地方政府的发展能力和发展空间,这也是地方政府获取发展资源和机会最重要的政治庇护。这样,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阶层差距的拉大就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必然。在我国,虽然政府已经认识到空间发展不平衡不正义的问题,但是从政策制定的角度来看,我国仍然缺乏弥合和控制不同空间发展不平衡不正义的制度设计,经济资本、政治资本以及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本之间的鸿沟早已经印在我国社会空间发展差异的方方面面。

首先,在空间发展中,以资源配置为核心的经济资本直接造成了空间失衡和非正义。从表现在城乡二元结构关系上的空间发展不平衡不正义方面来看,近几十年来,城乡分割制度导致了资源的不均衡分配,在层层分割壁垒之下,经济资本、政治资本以及社会资本的鸿沟越拉越大。由于权力庇护和政策倾斜给城市居民带来许多福利和特权,城市或城市居民代表着特定的政治身份,这种身份政治加剧了城乡劳动市场、行业劳动准入的分割。就城乡劳动分工所产生的社会心理影响来看,制度分割不仅打破了分工所依赖的更为深层次的社会关系,而且进一步消解了人们之间的信任心理,其结果就是造成依附在城乡户籍身份上的社会福利与教育条件等方面的社会心理歧视,这进一步抑制了城乡移民的人力资本积累。而“在一个‘同质化’政治预设的社会中,身份政治是民生正义的前提,但政治身份名义下的公民应得体现在公共资源的分配正义之中,对社会财富分享从私人转化为社会普遍化状态[1],也就是说,在当前以户籍身份为核心表征的身份政治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在不同地域不同空间里生活着的公民是不可能实现共享发展的正义目标的。城乡之间、地域之间、阶层之间的经济资本、政治资本以及社会资本的鸿沟越拉越大,必然会引发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如城乡歧视、区域歧视、就业歧视、婚姻歧视等。“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的舆情正是在春节这个特殊的时间段汇集了各方矛盾点,从而引发如海浪般的舆论讨论。

其次,在不同区域的空间发展中,以政治制度设计以及政策制定为中心的政治资本加剧了空间发展的不均衡与不正义。从政治因素来看,“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舆情事件所引发的关于社会不正义的热议也体现在国家政治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的地域差异上。除地方政府的发展能力外,中央政府在诸如权力分配、资源配置、政策优惠等方面的政治权衡与偏好以及央地关系等均能影响不同区域空间的发展效果。改革开放之初,基于风险与阻力的综合权衡,中央政府制定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施政策略。显然,这是一条成本最小化而收益最大化的路径,但是这也意味着政府将面临高额的试错成本。沿海区域由于历史基础、资源和区位等优势,成了中央诸多改革试验区,在政治上和政策上得到了极大的优惠。而这样的制度设计以及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结果,正是造成东中西部空间发展不平衡不正义最重要的政治原因。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来考察,由于“马太效应”影响,经济优势与政治话语优势也会影响到东中西部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分配,其结果必然是各种资源向东部地区倾斜。而中西部地区的地方政府发展职能的实现往往受到中央政府更多的权力约束,这时政府本身就成了发展的障碍,或者说是贫困的基本根源了,其结果是产生了东中西部在空间发展上的更大差距,并最终导致了东中西部在空间发展上的不平衡不正义。

最后,在空间发展中,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的不均衡带来了阶层分化的失衡和不正义。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曾将文化资本引入阶层分析,认为文化资本导致了社会等级的延续和再生产[2]。历史性地来看,我们会发现,自古以来,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处于社会下层的民众实现阶层跃升的流通渠道都是极为狭窄的,阶层向上流动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人们最可能的还是从事父辈的职业、走父辈走过的路。因此,从价值观念形成的阶级基础来说,要使人们一下子摆脱传统的价值观念是比较难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可能的,而价值观念的差距,必然会导致阶层差距及地区差距越来越大。这样,“在世俗时代,价值观的差异已不再是道德冲突的焦点,这并不是因为人们的价值观趋于一致,而是因为人们的价值观已不再具有形而上的认知基础及其差异性样态,从而不足以形成无法调和的道德冲突[3]。此时,与人们切身利益相关的价值观念就成了引发社会冲突的主要根源,由此反映社会正义的道德价值也就必然会蜕化为“物的价值”。于是,社会正义的分配此时就沦为对“物的分配”,由此,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社会上层建筑的理论来看,“威胁着这个领域的不是特殊的不公正,而是一般的不公正[4],也就是说,此时社会不公正在价值观念上已经转变为社会普遍认可的不公正,因而是“一般的不公正”。此外,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的不均衡,不仅表现在城乡分化上,而且还表现在阶层分化、地域分化上。在中国,阶层之间的差距,不仅跨越了时间上的代际限制而且也跨越了空间上的地理环境限制而留在了中国的传统之中。这样,我们就自然可以理解“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的假新闻能够引起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热议和强烈反响的原因。在社会现实生活中,“江西男孩”想娶“上海女孩”确实面临着各方面的挑战,阶层分化、地域分化的鸿沟不是“上海女孩”一句简单的“我愿意”就可以轻易抚平的。即使“上海女孩”愿意留在江西农村或接受江西农村,这中间要经历的矛盾与挣扎也将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人们的生活习惯抑或生活观念都不是那么容易克服和改变的。除了反映阶层差距以及地区发展差异以外,“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事件还体现出我国现阶段的阶层固化问题。阶层固化导致社会公正被私人的福祉和富足所替代,而且这种“一般的不公正”是可以遗传的,甚至随着代际传承而愈加强化,这是社会分化和阶层固化不断加剧或加强在自然发展状态下的普遍规律。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事件之所以能够引发人们的广泛关注,其重要原因就在于我国当下的城乡分化、阶级分化、地域分化所造成的空间发展不平衡不正义。而解决问题主要应依靠在国家经济社会的制度设计基础之上调整人们的基本权利和经济利益,而不能仅仅依靠自然禀赋去调节,事实上“那些先天有利的人,不论他们是谁,只能在改善那些不利者的状况的条件下从他们的幸运中得利[1]。那么,从国家制度设计以及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角度,我们应该遵循什么样的空间发展正义观?如何补偿空间发展的非正义性呢?

四、“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隐喻的空间发展问题的正义补偿

在制度层面上,要设计能够体现尊重不同空间里人们人身价值的政策补偿制度,增强“人与人之间的价值承认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价值共识”,改变“一部分人的‘获得感’建立在另一部分人的‘失落感’甚至是‘被剥夺感’基础上”的社会不正义,改善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对立甚至相互撕裂的现状,调整家庭、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的关系和结构,遵循不同空间中普惠性公正与差异性公正平衡发展的正义观,制定切实可行的空间发展非正义性的补偿政策。为此,本文拟借鉴吴忠民教授在《普惠性公正与差异性公正的平衡发展逻辑》一文中的相关概念和观点,进一步阐释这一问题。

在《普惠性公正与差异性公正的平衡发展逻辑》一文中,吴忠明教授认为,普惠性公正是基于“追求人的尊严基本生存底线的平等对待”,而差异性公正则是基于“追求人的多样化需求的自由发展”。前者侧重于社会成员所应当具有的“人之为人”的基本人格尊严和平等权利;后者则侧重于人的多样性发展,是不同人对于自己自由生活和自由发展空间的追求与满足。二者拟解决的社会问题有不同的侧重点:普惠性公正主要解决平等对待每一个社会成员的问题,而差异性公正主要解决社会成员自由发展的问题,也即,解决“社会成员多样化的需求以及多样化的自由发展空间能够得到保护”以及“每个社会成员的发展潜力能够得到充分的开发”[2]的问题。笔者认为,保护个体人的差异性固然重要,但是,保护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尊严则是社会秩序稳定的基本保障。当前,我国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社会财富得到了巨大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现在正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奋进。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按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要求,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突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3]从上述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央已经清晰地认识到我国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并通过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补短板、强弱项,同时发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精准脱贫的攻坚战,以期最终实现以普惠性公正为核心价值的全面小康社会的终极目标。

吴忠明教授同时认为,在社会功能发挥上,普惠性公正和差异性公正的侧重点也是不同的。“普惠性公正社会功能的重心在于,促进社会整合及社会安全,拉动消费内需以及开发社会整体化的潜能;而差异性公正社会功能的重心则在于,激发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形成丰富多彩充满张力的社会以及给人的个体化发展以希望和前景。这样,普惠性公正和差异性公正两者缺一不可,共同推动着现代文明的不断进步。显然,只有在普惠性公正和差异性公正同时存在,并且两者间保持合理平衡的条件下,方能使一个社会既保持团结整合的局面,又能使社会各群体普遍对未来充满希望。[1]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2]这表明在实践中,我们要把握好普惠性公正与差异性公正合理的“度”,既坚持人人尽责又保证人人享有,既坚守底线又突出重点,既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又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有效实现二者的平衡发展,不可偏离任何一端。偏离了任何一端,“都会导致社会公正‘过犹不及’现象的发生,使社会发展过程陷入失衡与震荡之中”,同时,“社会公正问题的‘现实困境’与‘未来威胁’”[3]双重压力彼此助长,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受阻。由此,我们看到,“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网络舆情事件所隐喻的正是我们国家在空间正义方面偏重了差异性公正而忽视普惠性公正所导致的发展失衡和社会情绪震荡。而要消除由空间发展不平衡不正义问题所造成的“现实困境”和“未来威胁”,应该从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两个方面对不同空间的发展予以补偿。

在不同空间发展正义补偿方面,首先要在价值层面上消除城乡之间、东中西部之间以及城市与城市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存在的空间歧视,宣扬对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存在差距的承认和尊重的理念。“不承认或者错误承认……可能是一种压迫形式,它将人们禁锢在一种虚假、扭曲、简化的生存方式之中。它不只缺乏尊重,还能造成严重伤害,使得人们产生极强的自我憎恨情绪。应有的承认不只是一种礼貌,也是一种至关重要的人类需要。[4]因此,必须在价值层面以及认知心理上努力消除人们的仇富仇官以及嫌贫爱富、好逸恶劳等心理和情绪,引导人们理性看待不同空间发展的不平衡不正义问题,避免人们的歧视情绪乃至侮辱行为的发生。这种心理、情绪和行为对人们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是有害的,因为“它损害了这些人(这些人指被歧视被侮辱的人。笔者注)对自身的肯定理解,而这种理解是通过主体间的方式获得的[5]。因此,必须努力消除阶层之间的歧视,以公平、包容、开放的心态扫除限制不同空间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给予发展落后空间的人们更多的机会与补偿。同时,还要打破社会隔阂,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当社会关系的建立伴随着森严的壁垒时,阶级的分化不可能不造成对平等原则的侵蚀,不可能不加大不同群体之间的隔阂与误解。因此,应当针对不同空间发展的差异性在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两个方面给予落后地区以补偿,调整以往治理决策和分配机制不合理不公正的做法,在公共设施、交通、医疗、教育、生态保护等方面向落后地区倾斜,改变以往牺牲落后地区空间利益的做法。除此之外,还要制定保障社会公平的政策和打通向上层流动的体制机制。有学者认为我国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阶层并逐步定型化,出现了部分阶层的社会流动明显减少甚至凝固化的现象,机会结构越来越锁闭在本阶层或本群体内部[1]。然而,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应是一个社会各阶层能够互相流动的社会,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做到“打破阶层之间机会结构的锁闭状态,促进阶层之间的流动,使个人能充分发挥能力,感受到自己的价值所在,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贡献实现向上流动,这也是实现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2]。在这方面,“政府和社会在资源的提供和分享上必须给予每一个社会成员以平等的机会和权利,打破城乡之间的户籍壁垒和不同资源配置制度[3]。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整个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中,农民的阶层流动受到的制约因素特别多,“除了自身的人力资本外,固有的体制和结构因素都是他们向上流动的制约因素和障碍[4],所以要给予农民更多的资源和机会。为此,在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中,我们必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打破当前固化的既得利益格局,打通社会成员的阶层流动渠道。最后,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的权力与义务,通过制度设计和政策调节补偿不同区域的发展差异。在顶层设计上,中央政府应遵循普惠性公正与差异性公正均等发展的原则,针对地区差异重新规划协调性机制,在权力配置、职责分担、发展力度及重点等方面给予空间发展不充分的地域以更大的优惠。同时,在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基础上,设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以激发空间发展不充分地域的政府能力,协调经济增长与政治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消极因素。


注释

①[1]李明德、杨琳、李沙、史惠斌:《新媒体时代公众舆论理性表达的影响因素、社会价值和实现路径分析》,[西安]《情报杂志》2017年第9期。

②[1][法]傅勒:《马克思与法国大革命》,朱学平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128页。

③[2]Abraham H.Maslow, Motivation and Personality, Beijing:China Social Science Publishing House, 1999, p.26.

④[1]李明德、杨琳、李沙、史惠斌:《新媒体时代公众舆论理性表达的影响因素、社会价值和实现路径分析》,[西安]《情报杂志》2017年第9期。

⑤[2]“1990年以后,中国逐步加入到了超大规模的全球空间重组进程中,社会空间的急剧重建在改善居住环境、更新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的同时,出现了诸如‘失地农民’‘市民化融入’‘门禁社区’‘浙江村’等具有典型时代特征的空间剥夺、空间隔离、空间同质化与空间异化等非正义问题。在某种意义上,空间正义已成为剖析当代中国社会现象不可或缺的视角。”参见王志刚:《马克思主义空间正义的问题谱系及当代建构》,[北京]《哲学研究》2017年第11期。

⑥[3][西班牙]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504页。

⑦[4]王志刚:《马克思主义空间正义的问题谱系及当代建构》,[北京]《哲学研究》2017年第11期。在该文中,作者认为:“在上世纪70年代空间理论化的进程中,空间正义有其特殊的语境,它指涉城市乡村规划、建设等空间生产的过程与结果应具有正义向度,社会成员能够相对自由、平等地享有空间权益,不受支配地进行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空间的理想状态。在理念上,该范畴是对空间排斥、空间剥削与空间压迫的一种社会批判,旨在培育空间敏感性并激发城市社会运动来抵制根植于空间实践过程中的非正义现象,其实质是指向反抗空间霸权的正义行为。

⑧[1]Lefebvre, H., 1991,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trans.by D.Nicholson-Smith, Oxford UK&Cambridge USA:Blackwell, p.30.

⑨[2][英]大卫·哈维:《正义、自然和差异地理学》,胡大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491页。

⑩[3]Mustafa Dike, “Justice and the Spatial Imagination”,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2001 (33) , pp.1785-1805.

⑪[4][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19页。

⑫[5]包亚明:《现代性与空间的生产》,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48页。

⑬[6]王强:《民生正义论——对现代社会正义逻辑的反思》,[北京]《哲学研究》2017年第12期。

⑭[1]笔者认为,阶层固化包含以下几层意思:一是同一社会阶层内部一致性和阶层认同增强,这尤其表现在阶层内部形成了具有阶层特征的生活方式、文化模式。不同阶层之间社会资源占有差异性增大,阶层隔阂日益明晰。二是阶层之间的垂直流动开始减缓,尤其是上升的社会流动越来越困难。社会上层越来越封闭,对社会中下层的排斥性增强。三是在影响个人社会地位获得的社会流动机制中,家庭背景的作用得到强化,自致性因素的作用减弱,一些制度设置阻碍了合理的社会流动。

⑮[1]追风:《知识分子回乡为何爱“唱衰”:农村真的衰败了么?.http://m.the paper.cn/news Detail_forward_1429643?from=single message&is app in stalled=0, 2016-02-15/2016-2-24。

⑯[2]慈继伟:《虚无主义与伦理多元化》,[北京]《哲学研究》2008年第5期。

⑰[3]秦珍子:《没错,他们就是我的城市》,[北京]《中国青年报》2017年11月29日。

⑱[4]转引自包亚明:《后现代性与地理学的政治》,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13-14页。

⑲[1][3]王强:《民生正义论——对现代社会正义逻辑的反思》,[北京]《哲学研究》2017年第12期。

⑳[2]参见[法]布迪厄:《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国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15页。

[1][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97页。

[2]吴忠民:《普惠性公正与差异性公正的平衡发展逻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9期。

[3]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27-28页。

[1][3]吴忠民:《普惠性公正与差异性公正的平衡发展逻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9期。

[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45页。

[4]Charles Taylor, Multiculturalism and‘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2, p.25.

[5]转引自[美]南茜·弗雷泽:《正义的中断——对“后社会主义”状况的批判性反思》,[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16页。

[1]孙立平:《博弈:断裂社会的利益冲突与和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25-30页。

[2]翁定军、华红琴:《失意感对行为倾向的影响作用探讨》,[上海]《社会》2016年第6期。

[3]张雪霖:《城市呆不住农村回不去的农二代们该咋办?.http://doc.sina.cn/?id=comos:fxpvysv4895753&wm=3049_0015&from=qudao,2016-02-16/2016-2-24。

[4]王春光、赵玉峰、王玉琪:《当代中国农民社会分层的新动向》,[北京]《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