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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参与中的差别化接纳——江西省农村外嫁女集体回娘家活动研究

作者:卢素文 陈伟杰  责任编辑:王铭鑫  信息来源:《妇女研究论丛》2021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1-02-28  浏览次数: 4834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外嫁女与娘家村庄的关系逐渐发生改变。本文运用“接纳度”和“同等性”两个维度相结合的分析框架,通过剖析江西省四个村庄集体回娘家活动,呈现外嫁女在村庄参与中的身份问题。研究发现,外嫁女通过集体回娘家活动改变了其参与村庄事务的实质性缺席和象征性参与的状态,借助亲情表达和仪式认可被重新接纳为娘家村庄的成员。不过,与男性相比,这种接纳属于差别化接纳,具有功利性、暂时性和尊卑有别的特征。同时,这种差别化接纳隐匿于亲情联结和个体平等的叙事中,并未被活动参与主体明确意识到。

关键词外嫁女;村庄参与;差别化接纳


一、问题提出

外嫁女回娘家的习俗最早可以追溯至周朝,《诗经·周南·葛覃》中就记载了“归宁父母”的习俗。一般将出嫁的女儿新婚后第一次与夫婿同行回娘家称为归宁。归宁时间从婚后三天到十天不等,两家会互赠礼品,大多当夜即返[1]。此习俗意在调适新娘心情,减少其在夫家的恐惧感和陌生感,也为新娘提供休息的机会。

回娘家历来是家庭层面的行为,然而近年来江西、广东、湖南、海南等多地村庄举办了集体性“姑娘回娘家”活动。活动举办时间大多为春节、端午节或国庆节期间,活动的内容和流程大致相同。在笔者调查的江西农村,外嫁女四散在全国各地,但仍能通过微信群自主发起、组织和设计回娘家活动,并募集资金,动员娘家村庄全体村民参与。活动当天,“姑娘”们个个身着旗袍,披上红围巾;村民则在祠堂搭好舞台,铺上红毯,放鞭炮迎接她们。打头的几个年轻“姑娘”抬着一块精美的匾额,后面跟着的“姑娘”肩挑装有五谷杂粮的箩筐,浩浩荡荡地走进村庄,场面十分喜庆和热闹。“姑娘”在村内游行一圈后,在祠堂里给村民表演精心排练的舞蹈和歌曲,而后以女儿的身份宣读祖训,祭拜祖先。她们还在祠堂宴请全村村民,与乡亲共同庆祝这难得的团聚。此外,她们还建立起外嫁女关系网络,共享资源、开展互助活动,为娘家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帮扶等捐赠资金。

传统情况下,外嫁女并不具备参与娘家村庄事务的资格。父系继嗣制度和从夫居传统将姻亲关系置于宗亲关系之下,致使男女两性在亲属关系中处于不同的结构位置,男性成员被认为是家庭和家族的“自家人”,嫁出的女儿则被归为“别家人”[2]PP134-135。外嫁女的随意归来会打乱婆家和娘家双方的宗族边界和秩序[3]。然而,当“回娘家”以集体性方式进行时,就演变成村庄层面的事务。换言之,外嫁女通过这种方式集体参与了村庄事务,并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那么,我们应如何理解这一变化中外嫁女在娘家村庄的身份状态?

本文通过对江西省某地四个村庄“姑娘回娘家”活动的考察,拟探讨以下问题:外嫁女集体回娘家经历了怎样的过程?娘家村庄的各主体如何参与和理解这一过程?这反映了外嫁女的何种村庄身份状态?如何理解这种身份状态的性质?

二、文献综述

传统上外嫁女是娘家村庄的外人,回娘家存在许多禁忌。这种禁忌的深层含义是将改适他姓的嫁女排除在家族祭祀之外,使父系世系得以传承[4]。女性婚前在亲属角色层面缺乏血统和财产继承的确定性和连续性,无法获得完全的成员身份。父母对出嫁女没有养老的期待[5]P18,女性出嫁后也没有获得对父母正式赡养的身份,因此无法拥有财产继承权,这种制度规则也被出嫁女自己高度内化[6]。即使她们在婚后积极参与了养老,也大多活动在家庭事件的后台,不能成为家庭表演前台的正式代表[7]。当前,在农村葬礼等重大仪式性活动中,从男性主导和女性辅助这一明确而严格的性别分工中可以看出,农村社会仍维持以男性为中心的传承体系,将女性排斥在家族重大事件之外[8]。农村女性的依附性地位、父权制下村庄的性别利益差别化和性别歧视的规范系统表明,外嫁女在娘家和娘家村庄的角色是缺位的,呈现出被动性、客体性和丧失自我的异化状态等特征。

不过,在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下,一些改变已经发生。外嫁女在法律和政治上获得了平等权利,自身的主体能力和意识也在增强。在公领域中,女性不断参与政治和公共事务,并且参与的范围、方式和路径持续扩展[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推行了婚姻自由、妇女选举与参政等一系列主张男女平等的政策和法规[10];改革开放之后,持续规模化的人口流动逐渐解构中国父权制家庭制度[11],加上独生子女政策下的人口转变和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女儿与父母关系中原有的制度和经济约束被打破,她们与娘家的关系变得更加亲近[12]。她们通过集体行动整合碎片化的个体,建构自我认同,实现女性主体性价值,最终达到参与村庄事务的目的[13]。外嫁女争取娘家村庄经济利益的行动就是其中典型代表。土地征收政策带来了农村集体收入的大幅增长,然而,外嫁女和娘家村庄的村民对村落成员权及利益分配权有着不同的认知,并基于各自立场形成了相反的行动策略[14]。外嫁女秉承的“集体所有的集体观”和其他村民持有的“全体村民共有的集体观”之间存在冲突,农村户籍制度与宗法社会身份界定规则产生矛盾,外嫁女保留娘家户口的行为为传统宗法社会所排斥[15]。近年的土地股份制改革强化了村庄以男性为主体的集体认同,具有限制和剥夺外嫁女成员资格的倾向[16]。村民自治制度下,村庄表决的决策程序为弱化外嫁女的权益提供了一定合法化的条件。基层政府因行政性压力难以纠正村民自治中的个别违法规定,一些政策干预甚至会激起村民激烈的反抗[17]。总体而言,村民自治和国家法律的冲突及村庄内部的不平等问题之间存在难以弥合的张力[18]。尽管如此,仍有一部分外嫁女通过自发形成的非正式妇女维权组织,借助法律、妇联组织或者信访部门要求获得与村庄中男性同等的村民地位[19],或是以结婚后与丈夫共同定居在娘家村庄的“赖娘家”形式,在宗族势力的帮助下分得土地[20],试图打破传统父权制下以男性为中心的分配规则。

在个体和家庭这样的私领域中,外嫁女与娘家之间的关系同样受到关注。有关回娘家的习俗,如从“过娘家”到“回娘家”称呼的变化、回娘家时间上灵活的安排、礼物的革新,都建立和扩大了外嫁女的生活、社交和情感空间[21]。时至今日,回娘家依然是外嫁女重要的情感归属体验和亲属关系实践的路径,但她们开始拥有相对独立的回娘家决定权,回娘家形式变得更加灵活多样,许多禁忌被一一打破[22]。相较于年长一代被动地顺从于带有父权品格的禁忌,年轻一代的外嫁女更倾向于诉诸现实来正当化对禁忌的表面妥协[23]。比如,在丧礼等仪式性活动中,“场面上”外嫁女处于从属地位,但“场面下”的她们往往选择在不破坏“正式”制度的前提下获取权威[24]。在非正式文化尤其是日常生活中,外嫁女利用嫁出去多年的“姑娘”团聚和村内老人思念女儿的情感策略获得“后台”权力,进入娘家的“前台”[5]PP234-235。外嫁女仍与娘家保持着密切联系,并给娘家提供经济和情感支持。外嫁女还作为中介给双方家族建构姻亲关系,给娘家带来各种补贴[25],以此补偿对父母照顾的缺失,提高自身在娘家的地位并获得面子[26]。另外,在社会养老保障不完善、家庭结构变迁的条件下,尽管有儿有女的农村居民可能仍会优先选择儿子养老[27],且比城市老人的倾向性更明显[28],但是,也有少部分农村居民能逐步认同女儿养老,以儿子为核心的赡养方式发生明显变化,形成“共同赡养、儿女分工”的新型家庭养老秩序[29][30]。新宗族也给予女儿养老更多的接纳与支持[31]。女儿对娘家的情感和现代性意识提高了其对父母在时间和经济上的支持,优化了农村老年家庭的资源供给问题[32]。女儿对父母的养老回馈富有亲情和报恩色彩,更能给予父母情感照顾和精神抚慰[33]。外嫁女与娘家之间呈现出利益双向互动的趋势,外嫁女的“外人”身份被逐渐内部化,姻亲关系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并不断强化[4]。不过,女儿养老也存在名实分离的现象。传统社会中名实一致,父母养老的居所和资源提供都由儿子承担。而在当下,女儿为父母提供养老资源,但由于女婿的不接纳,父母仍与儿子同住的情况很常见[34]。即使一些核心家庭看似具有双系制特征,女儿实质上也承担了“儿子”的责任,但仍遵从和延续传统的父系父权秩序[35]

可以看出,上述研究分别从公、私领域讨论了外嫁女地位与主体性的变迁,“回娘家”这一现象通常被放置在私领域当中讨论。如前所述,当以集体化方式出现并吸引村庄成员共同参与时,外嫁女回娘家就突破私领域的小家庭而演变成一种公领域的现象。不过,与土地权益等公领域问题需要借助外来的法律与政治力量确定成员资格不同,外嫁女集体回娘家中涉及的村庄成员资格认定主要是一种内生的家族与村庄身份认同,能够从更纯粹的文化层面展现村庄各主体对外嫁女身份的认知与态度。

目前关于外嫁女集体回娘家的学术讨论并不多见。有研究指出,外嫁女集体回娘家现象在全国多地出现是宗族文化、家庭收入、网络技术及主体意识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宗族文化是动力,对获取族内认同的重视推动外嫁女开展反哺;家庭收入是基础,外嫁女中经济条件较好者为反哺提供了资源;网络技术是媒介,提供了外嫁女交流的平台;主体意识是关键,外嫁女对家乡的情感促其反哺。有的研究关注活动本身弘扬反哺家乡的文化和尊老敬老的风气[36],村庄则借此间接获取了正式制度运行所需的公共服务和资源[37]同时指出,外嫁女、宗亲网络、村庄三者之间“报”的循环机制的形成,反映出村庄通过回娘家活动改变了以往以男性为中心的组织形式,形成了基于平等、自愿的同宗女性成员之间联合的新宗族主义[37]

那么,上述分析是否已充分呈现外嫁女集体回娘家现象所包含的社会文化与结构意涵?这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议题。本文基于对江西省四个村庄外嫁女集体回娘家活动的分析,尝试对此进行回答。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框架

外嫁女依附性身份与外人角色决定了她们只有获得稳定归属后才有安全感并体验人生意义与生命价值[38]。传统意义上的外嫁女通过婚姻、生育等将生活和归属重心由娘家逐步向婆家转移[39],娘家也会支持女儿归属于婆家并敦促婆家接纳女儿,让其更好地在婆家立足[40]。如今,外嫁女集体回娘家体现了村庄层面的某些身份转变。依据社会认同理论,人们会根据自己所在群体的归属来确定自我概念及划分出内、外群体,并在积极自我概念下对内群体产生天然的偏爱。同时,认同的过程在不同群体中会发生变化[41]PP202-207。社会认同理论的核心是群体资格(group membership),这是身份认同的来源。群体资格具有梯度特征,可分为完全资格和部分资格。在“非先赋资格的追求过程中,几乎都存在非群体资格—部分资格—完全资格的梯度过程”,这种细分有助于更好地解释行动者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和自我认同[42]。换言之,群体资格的考察包含是否具有资格和资格是否完整两方面。受此启发,本文提出将“接纳度”和“同等性”两个维度相结合的村庄身份分析框架。接纳维度指向对特定群体的共同体(家庭、家族、村落)成员资格(共同体事务参与权和利益分配权)认定,在本文中具体涉及对女性成员资格的自我认同(对女性而言)和承认(对男性而言)。同等性维度指向的是村庄是否将成员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并据此对成员资格给予差别化认定。两种维度都有高、低水平之分(见图1)。


1 村庄身份二维分析框架


当今,外嫁女虽然通过法律与政治力量的介入获得了特定条件下在娘家和村庄中的成员资格,然而内生于乡村社会、以父系为中心的非正式规则,与由国家植入、以男女平等为取向的正式规则之间是共存和博弈的状态[43]。尤其在涉及利益分配时,外嫁女的权利主张经常会遭到村庄成员的抵制。对不存在直接利益冲突的集体回娘家而言,外嫁女村庄身份变迁中的文化因素有更直观的体现。尽管有这样的差别,但身份这一要素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因为它决定着外嫁女在村庄中的地位。这一分析框架适用于不同的情况。本文主要将其运用于对外嫁女集体回娘家这一特定现象的分析。

(二)访谈对象选取

2017年和2018年春节期间,笔者通过江西省R市的微信公众号得知该市数十个村庄举办了外嫁女集体回娘家活动。集体回娘家与传统的回娘家不同,它并不是传统的习俗,之前也没有开展过类似活动。然而,外嫁女和村民们都对这一活动热情非凡,冷清的村庄因此热闹了起来。同时,举办过活动的村庄即使相隔甚远,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却大同小异,这让笔者产生了好奇。笔者分别于2019年8月和2020年1月在R市的L村、G村、W村、H村实地参与和观察了这一活动。L村是笔者家乡所在的村庄,G村是L村一名媳妇所在的娘家村庄,W村和H村由笔者的亲戚推荐。其中,L村和G村相互邻近,W村、H村则距其他村庄较远。四村村民并无直接的血缘关系,交往也不频繁。笔者全程参与L村的活动筹备和举办,并追踪后期效果;参加G村、W村、H村的活动并进行了观察和记录。除此之外,笔者还就活动举办的原因、筹备过程、活动的具体流程及效果、外嫁女参与村庄事务的情况、村民的性别观念等,对四村活动的举办者、参与者(见表1)进行了详细访谈,并以村干部、媳妇及外嫁女家庭成员的访谈资料作为补充。


1 被访者基本信息



笔者调查的四村分别隶属江西省R市的乡或镇,同质性较强。一是村庄“空心化”严重,村民大多外出务工,村内仅有少数老人和儿童。二是宗族文化留存。村庄近年已经修建或准备修建新的祠堂。祠堂除了举办“还福”、祭祖和正月“接太公”等传统性活动外,也有其他用途。三是回娘家活动举办的流程、内容基本一致。回娘家是四村的传统习俗之一。外嫁女一般被称为“姑娘”,回娘家也就是“姑娘回娘家”。外嫁女会在正月初二带着丈夫和儿女并携带礼品回娘家拜年。以往的回娘家,只是外嫁女在春节期间带上礼品回原生家庭看望父母,吃过午饭之后便离开,并不会在村内逗留太久。远嫁的外嫁女由于家庭或工作原因,回娘家的次数屈指可数。

(三)集体回娘家活动概述

本文中四村的集体回娘家活动是外嫁女发起的、以她们为主角、全村共同参与的集体团聚行动。活动分为筹备、进行和结束三个阶段,具体流程见图2。

2 “姑娘回娘家”活动流程


活动筹备过程中,带头的外嫁女先建立“姑娘”微信群,同时以“房”为单位选出各房中名声较好、认真负责的外嫁女作为代表,负责本房人员的联络。带头的外嫁女和各房外嫁女代表共同组成“姑娘”方筹备委员会。在经过娘家村庄兄弟们的同意后,组建兄弟方筹备委员会,之后再由两方筹备委员会对活动的具体事项进行协商。

活动开始于春节、端午节或国庆节前后。外嫁女们抬着送给村内的牌匾,按年龄排队进村并在村内游行一圈。每游行到一户人家门口,主人便放鞭炮或烟花迎接。游行结束后,外嫁女代表、兄弟代表和村委会代表进行发言。接着是外嫁女表演节目,为活动助兴。表演结束后外嫁女在祠堂内宣读祖训并祭拜祖先。最后是全体村民在祠堂聚餐。

活动结束后,各村分别开展的活动包括外嫁女前往陵园扫墓,看望贫困老人和贫困户并送上慰问品,组织村民进行拔河、踢毽子等集体游戏,以及召开全体村民募捐大会等。

四、在情义回报中重塑身份

(一)团聚与情义回报

在以往回娘家的习俗中,不同家庭的外嫁女很少聚在一起,一些嫁得远的外嫁女之间甚至几十年都没有见过面。同时,在人口大量外流的村庄中,外出打工的村民很少回家,很多年纪小的村民互不相识,村内的留守老人一年也见不上几次自己的子女和其他年轻人。外嫁女之所以发起集体回娘家活动,是通过互联网看到相关的活动报道或者听说别的村庄在举办类似活动,她们觉得这个活动可以让姐妹们都见上面,还能让兄弟亲人回村团聚,于是便推选出外嫁女中的带头人全权负责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各村带头的外嫁女都没有组织大型活动的经验,也未曾担任过村庄干部,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不过,她们都是“70后”或“80后”,时间上比较充裕,也愿意为此付出。

无论是外嫁女还是村庄内的其他人,都把集体回娘家活动看作一次难得的机会,是“百年难遇的大事”(兄弟H2)。虽然不同村庄的活动内容和环节有细微的差别,但主题始终围绕着“团聚”二字。集体回娘家活动不仅能够聚集远嫁到各地且多年未见面的外嫁女,还能聚集起阔别已久的兄弟。在筹备过程中,外嫁女和兄弟们需要就活动内容事无巨细地进行协商,还需要收集全村男女老少的意愿和相关信息,频繁地与村民打交道。外嫁女和亲人们由于举办活动而有了共同话题,加上长时间的沟通,彼此间的距离有所拉近。这无形中加深了亲情逐渐淡漠的农村中乡亲们彼此之间的感情,增强了村庄的凝聚力,为只能依靠手机、电视或者麻将等娱乐方式度过的农村春节增加了新鲜感,也减轻了人们的身心压力。另外,这种形式还有助于重构村庄几近断裂的社交网络,帮助村民交换信息和资源。负责组织G村活动的兄弟H2和协助L村活动的村干部L5形容集体回娘家活动:

回娘家就是让大家聚一下,拉近一下亲情。出去许多年,连自己的兄弟都没见过,(借参加活动)在外打拼的人回来还能在一起聚一下,说下话,加深一下兄弟姐妹的感情。(兄弟H2)

这个活动证明了我们团结,团结一条心,是个好事。各个组里面做事情都到一块了,可以玩到一起。不然过年也没什么娱乐活动,大家就都跑去打牌或者打麻将……现在通过这么一个活动,可以聊聊自己的烦恼,互相帮着找找工作。(村干部L5)

集体回娘家活动还能够让留守的老人多见一见子女和亲人,抚慰老人们孤独的内心。老人们通过这个活动,感受到子女和其他年轻人对他们的关心,使他们在今后的日子里对生活更有盼头。村庄的年轻人也能借机了解老年人,与他们多亲近,达到弘扬传统敬老、爱老美德的目的。W村的组织者W3认为这个活动最主要的目的就在于回报老年人。

(村里)大部分都是老年人在家,他们都很想村里的人回来过年、过节团聚,这样老人心里比较踏实一点,高兴一点……不然他们就会觉得空空的、酸酸的,回来热闹一下,安慰一下,让他们心里好过一些。(兄弟W3)

对外嫁女来说,她们能够在活动中见到远嫁各地的姐妹们,互相倾诉彼此的烦恼,一同回忆儿时的村庄生活。她们在活动中为亲人表演节目,请亲人吃饭,为村庄捐款捐物以修建基础设施,给老人们送去礼品和问候,祭拜祖先,无一不是亲情的表达。她们很高兴能够有这么一个回报家人和对家乡表达深厚感情的场合,无论是组织还是参与活动,外嫁女都非常积极,四个村外嫁女参与的人数比例都在95%以上,有的村有两百多位外嫁女,只有一两位没参加。很多外嫁女即使身在外地,也会特地在活动前请长假回家,就想参加活动,和姐妹们见上一面。G村的外嫁女H1为了能够在活动当天给亲人们表演舞蹈,不惜提前半年辞去在外地的工作,专门回家训练。即使是冬天在寒冷的户外训练,她们也一直坚持着。回忆起当时的场景,H1激动地说道:“下半年我们在室外,风一吹,脸好冻的,但我们都很积极地去做这些事情,就是为了回娘家。大家都没有基础,也天天练习,心情都很好。(我们)学什么都很上进,不怕苦,天天都高兴……最后的效果也很好。”

活动当天,外嫁女提前邀请村内各户代表和60岁以上老人在本村的祠堂免费用餐。外嫁女们非常兴奋,在零下几摄氏度的寒风中,她们穿着单薄的旗袍、裹着红围巾、迎着鞭炮、踩着红毯,在全村人的迎接下浩浩荡荡地走进村庄,给亲人们献上反复排练的舞蹈和歌曲节目,现场十分热闹。没有表演的外嫁女就在饭桌上聊家常。有的外嫁女一直在擦眼泪,聊到激动处甚至与姐妹们相拥而泣。年纪大的外嫁女们,就算身体不好,也赶过来参加了活动。因为她们担心一旦错过,还不知道要等多长时间才能再有类似的活动。外嫁女W2回忆起这群老姐妹时说道:“我们当时没考虑到这些年纪大的‘姑娘’们不吃肉,搞得她们都没吃上饭,但是她们说:‘没关系,我们不吃饭都没事,但是心里是很开心的,一辈子能像这样回一次娘家,比什么都开心,不吃都开心。’我们听了都很感动。”

活动结束后,外嫁女集体去看望村庄中的贫困老人并给他们发放了50-100元不等的爱心红包。有的村庄还在祠堂设立了募捐大会,呼吁外嫁女和村民们共同捐款,助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剩余的资金和募捐大会所得的资金都被纳入村庄的公共资产。比如,L村共收到外嫁女的捐款约2万元,其中约1万元被用于村内安装路灯和修建排水沟,剩余捐款则被留作集体资产,用于今后的村庄建设或是困难户帮扶。

集体回娘家活动是兄弟们借此促进亲情、外嫁女在情感和物质上回报村庄情义的场合,但通过对经验材料的仔细解读可以发现,这并不能概括活动的全部要义。接下来将进一步从村庄身份认可的角度进行分析。

(二)身份重塑与“主场”获取

在旧有的村庄身份系统中,外嫁女并不具备一个合适的名义来达成目标,无论是团聚还是情义回报。她们作为“外人”,能够见证并对娘家村庄的公共事务给予金钱的支持,却没有话语权和决定权。比如,她们可以在村内祠堂落成时、娘家亲属去世时以夫家身份参与仪式,或在娘家村庄需要其他集资事项时出钱,但并不能对村庄的事务发表意见,也不具备以娘家成员身份出席村内任何正式活动的资格。即使法律上给予了外嫁女与村庄男性平等的地位,村内公开政务和公共事务决策在名义上并没有排斥外嫁女的参与,但外嫁女被定位为已经嫁出去的女儿,是属于婆家村庄的人,不能介入娘家村庄的事务。娘家村庄的男性也会采用否认、拒绝的态度和委婉的话语来“劝退”外嫁女。比如,男人们会以“见识少”“表达不清楚”等理由阻止外嫁女参与讨论和提议,与其说是名义上的开放,不如说是“隐秘性的关闭”。即使有某位女性参与到讨论当中,她很快会变成男性讨论群体一致否认甚至攻击的对象。她们往往因此而主动结束发言并迅速离开。所以外嫁女几乎不会也不能参与村庄事务的决策。再加上农村女性在出嫁前经常被教导“迟早是要嫁出去的”,对家庭和家族的认同感比较低,出嫁以后她们会因为外人的身份而对娘家村庄的归属感不强,就不会主动参与到娘家村庄的公共事务当中。

但这场活动中的外嫁女却能够通过改造旧有回娘家习俗的方式,让自己“名正言顺”地参与到娘家村庄的公共事务当中。外嫁女回报了对村庄的情义,并借助这一活动由私领域参与到娘家村庄的公领域。这对她们而言是一次全新的体验,不仅令其主体意识得到激发和增强,还实现了村庄既有身份识别系统的突破,让“‘姑娘’回娘家等于是占了主场”(外嫁女W1)。

从她们在筹备过程中自己做主,以及活动中对外嫁女地位的满足和种种自豪的感受可以看出,外嫁女已经拥有一定的主体意识,并非人们所认知的对娘家村庄公共事务抱有消极心态。对于一些外嫁女来说,内心深处还是对自己外于原生村庄的身份有所介怀。她们也想和兄弟们一样,以娘家村庄的主人而不是婆家代表的身份回家,为自己的村庄出力。外嫁女L1在参加当天的活动后发出感慨:“虽然平时回去是回去,但是那一次回去聚会跟平时回去是不一样的,搞得特别隆重,我们都好开心,真真实实地感觉到回去真的像主人一样,来回娘家都是,感觉就像‘做老大’,特别好,特别爽。”

外嫁女W1与兄弟们共同赡养老人,老人也在生活中对儿女公平对待,连新榨一壶油都对兄弟姐妹们平分,甚至因为女儿照顾老人更多而多分给她一些。逢年过节也都是儿子和女儿的家庭与老人一起度过。但W1在受访时说:“兄弟不在家,家里的琐事都是女儿全程代理,但是决定还是在于兄弟……就像上次说盖房子,他们只要一句话说弄,我们几个姐妹就回去帮忙,他说不弄了,我们就不管了……这次的回娘家,心情不一样。这次算是真正回了一次娘家,有一种落叶归根的感觉。”

之所以有这样的感觉,与外嫁女在活动筹备中的角色高度相关。在这次活动中,外嫁女不再是缺席者或象征性参与者,而是参与到具体决策过程之中的人。她们发起并组建筹备委员会,独立在村庄内部募集资金,设计集体回娘家的活动形式和内容,全程跟进活动进展并监督兄弟们的配合情况,在整个活动中享有高度的话语权和决定权。外嫁女还同兄弟和村干部一起作为村庄代表在活动的开场环节发表演讲,被视为村庄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理所应当获得村民的关注和赞扬。外嫁女的主场身份被认可,还体现在活动筹备时与村庄媳妇的一番争论中。L村的媳妇认为自己是村庄主人,想参与集体回娘家活动的筹划,但外嫁女和兄弟们否决了媳妇的提议,他们一致认为:这场活动就是外嫁女的主场,外嫁女才是绝对的主角。媳妇最终未能如愿参加。回娘家活动的一套“规矩”和过程能够规范参与者的沟通模式和知识运用[44]PP197-210,通过强调“姑娘”的“主场”,外嫁女反客为主,完成了身份转变。

外嫁女的集体回娘家活动还成为父兄们建设娘家村庄的重要动力。W村在举办集体回娘家活动时,新农村建设的情况比较差,祠堂并未翻修,村庄整体环境破旧。活动结束后,村里即刻启动翻修和新建工作,规划和部署了停车场、老年娱乐场所,并将环境绿化提上了日程。W村还被选为R市乡村建设的代表村落,迎来了市领导的参观和考察。兄弟W3曾在活动当天的发言中满怀歉意地对外嫁女和其他村民说道:“我对不起‘姑娘’,村里没有一个好的祠堂,没有好的场所,没有新的面貌去接待,如果明年还是老的样貌,就不会再让姑娘回来,不会有回娘家这个说辞。”

外嫁女身份的重塑也以实体空间和虚拟空间为载体表现出来。实体空间上,外嫁女进入了祠堂这一象征男性权力的公共空间。平时娘家村庄的守岁、祭祖、宴请等习俗性活动和政务公开等政治性活动都是由兄弟们在祠堂举办。外嫁女自出嫁后就被划归为婆家的人,娘家和村庄在节庆仪式或者正式场合中自动排除了她们。由于集体回娘家活动的举办,她们第一次在祠堂以外嫁女的身份参与到与长辈和兄弟议事、举行祭拜和宴请的正式性活动中,与之前只能出钱却没有发言机会形成了鲜明对比。她们对此也是深感自豪和荣幸。负责W村活动的外嫁女W2在提到与村庄兄弟们商议活动的事项时说道:“我们村的长辈从来没有跟‘姑娘’们在一起沟通、开会、组织活动。尤其是坐在祠堂里面开会,和长辈以及说话有分量的人一起,是我们没想过的。当时就感觉到很荣幸。”

虚拟空间是指外嫁女从附属于男性的社交圈子内剥离出来,独立建立的外嫁女微信群。她们通过这个虚拟的网络空间搭建起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并在网络中进行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公共交往空间。外嫁女之前都是在兄弟们建立的微信群中扮演倾听的角色,没有对娘家村庄事务发表意见的机会,彼此之间也没有过多的联络。这次她们因为集体回娘家活动而单独建立了微信群,经常在群内聊得热火朝天,纷纷说起多年在外的境况,并积极分享自己的资源。她们离开村庄多年,不仅情感上需要来自家乡亲人的慰藉,心理上更需要同类群体的支持。这样一个集合了村内外嫁女的微信群给予了她们价值观念和身份上的认同,提供了强有力的社会网络,她们还能够借此动员村庄内外的资源。这种基于娘家村庄串联起来的亲情纽带具有时间持久性和情感稳定性,这是其他社会链条难以匹敌的优势,拓展了外嫁女的资源网络和社交网络,让她们从中获得帮助。活动结束后,微信群并没有解散,甚至还在继续发挥作用。比如,作为L村活动组织者之一的外嫁女L4曾在微信群内为本村一位因病致贫的外嫁女发起线上捐款活动。这位受助的外嫁女身患皮肤癌,老公残疾,女儿正准备高考,家庭无力负担医药费。L4通过微信群倡导姐妹们为其捐款捐物并帮忙联系医院,最终帮助她渡过了难关。捐款活动之后,外嫁女们的关系愈发紧密,L村的村民们对外嫁女的行动纷纷表示认可和赞扬。虚拟空间具有溢出性,在关键时刻对现实空间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不仅拓展了外嫁女的资源,也改变了村民们对她们的认知,增强了娘家村庄对她们的认可度。

五、不稳固的主场身份

尽管外嫁女在集体回娘家活动中获得了主场的感觉,某种程度上实现了身份的重塑,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外嫁女与娘家的关系是在一个以个人(或家庭)为中心的差序关系网络中互动博弈的结果[45]。原生村庄关系网络中的父母、兄弟和媳妇都会参与外嫁女的身份塑造,这个过程其实仍带有明显的路径依赖,使得外嫁女重塑的身份并不稳固。

(一)父兄的“面子”与同意

面子实质上是个体对自我在他人心目中的价值与地位的关注。兄弟们同意举办回娘家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与在其他村的比较中获得关注。各村在举办活动之前已经通过各种渠道获知其他村相同活动的盛况,尤其是一些经济水平较低的村庄也办起了活动,如果自己村没有举办,村民会觉得是一件很没有面子的事情。再加上有些村庄在这几年陆续翻修或重建的祠堂一直没有正式派上用场,集体回娘家活动不仅可以团聚亲友,更可以让其他村庄的人看到自己村气派的祠堂及其反映出的雄厚经济实力。所以,各村庄的兄弟们都很乐意举办这场活动,在活动举办时十分讲究“风光”“排场”等展示效果,会考虑能不能比其他村办得好。L村为了能够“大办”,特地邀请了专业公司设计活动流程和内容,安排专业摄影师全程跟拍。外嫁女每人募捐300元不够,又向兄弟们每人集资了500元,远远超过其他村的金额。

村庄的一部分老人开始时不同意举办集体回娘家活动,认为就只是大家一起吃一顿饭,完全没有必要花费那么多时间和金钱举办一个已经嫁出去女儿的活动。但外嫁女给老人和村庄“做足礼数”:活动当天,外嫁女不仅请老人们免费用餐,给他们发红包,还“给够面子”——挑选出“姑娘”抬着送给村庄的价值不菲的匾额进入村庄,活动结束后还会给村庄捐赠一笔钱。外嫁女让村庄既有了“面子”又有了“里子”,给村庄带来了名声和实际利益,老人们也就不好再提反对意见。

对负责组织活动的外嫁女来说,如果娘家表示反对,她们也不会考虑挑下担子。而娘家的支持,则来自于外嫁女承担这件事情及成功之后给原生家庭带来的面子。这不仅表明自己的女儿有本事、能担责,更重要的是可以提升自己家庭在村庄中的地位。外嫁女W2担任活动的带头人后便告知了父母,父母虽然明面上给予了支持,但对她的能力并不放心。因为村里一直以来都是男人负责组织活动,从来没有女人能够独自承担重任。一旦事情搞砸,不仅村里人会责怪女儿,而且会连累整个家庭“丢面子”。在W村的活动成功举办之后,W2说起父母时表示:“因为这个回娘家,父母都很有面子,都很开心的。我们回去他们都放鞭炮,‘姑娘’出嫁都没有这个样子,敲锣打鼓地欢迎我们回家。他们心里面其实那边比我们还要激动!我父亲说我带了这个头让他十天之内没有好好地睡过觉,他为我担心,怕我把这个事情搞砸了。我父亲在我们村说话很有分量,也很受人尊重,如果我这次没搞好,人家说他了,他会没面子的。

从总体上看,父兄在“面子”方面的考虑使各村的回娘家活动能此起彼伏地开展,而在具体操作层面,外嫁女虽然能够在活动前期的提议、筹备委员会和收取资金方面起主导作用,并在后期享有一定的话语权与决定权,但一开始活动的举办就是在父兄同意的基础上才得以进行的。活动组织者外嫁女W2和L4提到她们与父兄商量前自己的想法,具有一致性。

娘家兄弟不接纳、不接受我们的话,我们就准备在外面酒店聚会,不回家。娘家的打电话给我了,叫我自己筹备,通知接我回家了,我们回家的心情就不一样了。我们也是有面子的。(外嫁女W2)

姑娘要跟他们(注:指娘家兄弟)商量一下,看他们愿不愿意接受。如果我们去娘家,他们不接受,我们也觉得没意思。(外嫁女L4)

“姑娘”方筹备委员征求村庄内兄弟代表和理事会的同意后,带头的外嫁女才在“姑娘”微信群内发起报名和收款,村内“姑娘”皆可自愿报名,并按照规定数额交款作为活动资金,四村收取的个人金额分别为150元、200元、200元和300元。“姑娘”方筹备委员会收齐款项后留下制作牌匾和购买小礼品(围巾、水杯等)所需费用,其余全部交由村内有声望且热心的兄弟代表组建起的兄弟方筹备委员会,由他们对经费进行安排和使用,包括物资采买、活动场地布置、村内人员统筹和调配等。这是因为外嫁女出嫁后,对娘家村庄内部的情况并不熟悉,需要获取兄弟在人员、场地等方面的帮助。换言之,娘家村庄的兄弟一方面承认了外嫁女的村庄成员身份,另一方面行使了外嫁女集体回娘家活动的许可权和实质决策权。

(二)暂时出借的村庄舞台

总体上看,四村媳妇对外嫁女回娘家的主场反应不一。一些媳妇没有过多的想法,只觉得活动挺热闹,乐于参与其中。另外一些媳妇则与外嫁女对于集体回娘家活动中的主体认定产生了矛盾。按照习俗,外嫁女已经是“外人”,媳妇则被认为是“村庄的女主人”,其虽没有过多的决策权,但能够以合法的身份表达意见。前文已提到,在L村,一些媳妇认为自己应该作为村庄的主人参与回娘家的筹备,这与外嫁女的观点产生了矛盾。兄弟组织者H2支持“姑娘”的想法,不过,他说道:“毕竟‘姑娘’多少年没有一个集合,她们是真正的发起人,我觉得这个东西应该她们来,我们只是配合她们一下。她们只是借用我们一个地方回到娘家,我们就借你这个舞台用一下。如果说聚会,她自己的地方也可以聚会。这个活动可以说是‘姑娘’聚会,也可以说是回娘家,就应该让给‘姑娘’,让她们过年在一起玩,并安心待在这里。”

“借你这个舞台用一下”点明了兄弟真正的态度:虽然在活动中支持由外嫁女做主,但在活动以外,媳妇才是真正的女主人。换言之,外嫁女的主场身份只是暂时的。尽管如此,媳妇们也并不买账。虽然四村拒绝了媳妇加入活动筹划,但都邀请她们参与当天的舞蹈表演,媳妇们则采取了消极回应态度。她们碍于面子,没有明确拒绝,但以“人凑不齐”“没时间排练”“不会跳”等理由回避表演。比如,W村的外嫁女邀请媳妇们表演舞蹈节目,但媳妇们只是口头答应,没有付诸行动。“有的媳妇想跳,她又没学,也不组织。我们叫媳妇跳,又说不好意思上台。媳妇又暗地里说。最后还是我们姑娘跳了。”(外嫁女H1)虽然媳妇提出的拒绝理由都是可能存在的客观原因,但更多的是为了不损害外嫁女和自身面子而采用的推托之词。之所以作此判断,是因为同样的这拨人,在自己的娘家村庄的集体回娘家活动中表现活跃。例如,外嫁女L1是L村回娘家活动中的负责人,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组织舞蹈节目,而在第二年婆家的回娘家活动中,作为媳妇的她以“年纪大了”为由放弃了节目表演。

舞台暂时性出让的逻辑,自然地延续到回娘家活动的不可持续中。四村的兄弟方成员都表示近几年内不会再举办回娘家活动。参与活动的兄弟和其他村民都觉得活动虽然细节上有些不足,但总体上实现了活动价值的最大化。那么,他们为什么纷纷表示停办呢?与昙花一现的“姑娘回娘家”活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村庄内的集体年夜饭活动已持续了好几年。集体年夜饭作为村庄内所有成员的团聚活动,由村内的青年人发起和组织,将全村人聚集在祠堂一起吃饭、表演节目。它在形式上与回娘家活动类似,只是参与的主要成员是村内人员。从费用上看,对于大量外出务工和定居的“姑娘”或村内人来说,150-300元的个人费用是可以轻松负担的。从时间和精力上来看,最早举办回娘家活动的村是在活动的半年前开始准备,带头人和部分参与者都为这个活动付出很多,但活动举办最晚的村只提前半个月准备,并没有占据组织者过多时间。从活动的形式上看,被访者都表示,活动如果再以同样的形式举办就毫无新意了。其实,无论是费用、时间和精力还是活动形式,都未能看到集体回娘家活动与年夜饭活动有实质的区别。要理解这一活动不能继续的原因,还是应当落在外嫁女的身份位置中。“姑娘回娘家”活动之所以不具备持续性,是因为村民对于集体年夜饭和“姑娘回娘家”活动的定位不同。集体回娘家活动在村民们看来,只是一场联络感情、团聚村民的庆祝类活动。村民之所以要把年夜饭活动延续下来,是因为这是村内人的聚会,关乎本宗族的未来发展。这说明村民对于外嫁女的认知还是停留在“外人”上。在他们看来,外嫁女作为娘家村庄的女儿,可以理解她们对村庄的情义,给予她们回报的机会是理所应当的。但这种回报也只是短暂性地借用娘家村庄的场地办一个活动而已。

(三)尊卑有别的双重空间

虽然在实体空间和虚拟空间两个层面都发生了足以彰显外嫁女身份重塑的转变,但如果与村庄男性比较,仍存在明显差别。外嫁女在集体回娘家活动中进祠堂举办了仪式,但需要避开祠堂的中心区域。比如,H村在回娘家活动时,女性要走祠堂的两边通道,不能进入核心地带。据村内长辈说,如果外嫁女进入中心区域就会给村庄招致灾祸。出于对宗族生活中性别秩序与伦常关系的维护与强化,作为宗法制度核心和象征的祠堂成为男性权力的集中代表,祠堂中心区域是权力最集中的体现,女性完全退出了这一空间[46],处于被拒绝的状态[47]。男女两性权力格局勾连着祠堂这一建筑空间,通过对空间的区隔,不仅实现了男尊女卑的传统性别伦理对女性的限制,而且维护了男性的主导地位。村庄以传统文化中的禁忌为手段保护了男性的权威地位,而将女性阻隔开来。女性虽然能够进入原专属男性的祠堂空间,但仍是边缘化的。这还体现在活动结束后,她们依然无法以与父兄同等的身份进行祭拜或者商议村庄事务。不论是村庄中例行的节假日祭祖,还是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都未将外嫁女囊括在内。

即使外嫁女在虚拟空间中建立起属于自己的联络空间,这一空间与娘家村庄的实际社会空间也并没有交叉性,不会对以父兄为主的村庄空间产生实质影响。虽然外嫁女从以父兄为主的微信群中的完全倾听者转变为倾听者和少数的意见提供者,但是仍然无法对村庄事务拥有决定权。这说明回娘家活动更像是男性或村庄给予女性的一次体验,女性的身份没有发生本质性改变。

(四)未被觉察的身份失落

在访谈过程中,不少外嫁女认为,当前男女之间已经平等了。她们所举的例子都是小家庭当中发生的事情。比如,儿女回家探望父母时,父母为儿子和女儿准备的礼品,都是一视同仁的。这些私领域中的印象填充着她们对于男女平等这一议题的认知。为此,外嫁女W2说:“当然之前哪个村都有这类的(注:指重男轻女)。我是‘70后’,现在‘90后’‘00后’就不存在这种风俗。”但是当语境转换到公领域时,W2对其与在小家庭中不一样的身份地位并没有感到违和:“村上的事情,‘姑娘’没有发言权,我没什么想法。我也觉得很正常,因为‘姑娘’都是外嫁出去了的,就不应该再管村里的事。”W2将村庄/家族层面与家庭层面进行了切割,并以自己非村庄成员身份为由将公共事务的无权状态合理化,这样家庭层面的男女平等和村庄层面的男女不平等就在她的心中自洽了。

这种身份失落有时是通过亲情联接的机制被合理化的。如前所述,在回娘家活动中,“姑娘”不被允许从祠堂(也称为祖堂)中门进入。关于此事,H村的外嫁女Z1是这样讲述的:“首先去祖堂他们有一个说法,‘姑娘’不能走中间,要走两边……是组上的老年人说的,因为嫁出去的女儿我也是头一次(进祖堂),我说还有这种说法……那肯定不会去反对,都是希望组上越来越好,肯定不会。他们那么热情地接待我们,我们肯定是希望组上越来越好。”此时,女性从祠堂中门进入与否与家族的吉凶紧密相联,于是重视情义的外嫁女也不会有所抱怨,毕竟亲情摆在那里,亲人的盛情自然应当回报,从祠堂两边进入也就不是值得质疑的事情了。

此外,尽管部分外嫁女在集体回娘家过程中体会到了“做老大”的痛快,但这种即时的感受却不一定意味着她们对持久身份的认知。例如,在谈到今后是否还继续张罗集体回娘家活动时,L村的外嫁女L2表示“明年不办了”,“今年办了,明年再办一样的就没有意思。第一次办是很热闹的,年年办就没意思了,反正也是回自己的娘家”。此时她的丈夫说:“以后可以是别的,也不一定是回娘家,换个形式。”L2表示赞同:“以前那两年有迎灯、唱戏之类的,我也都接过。”从这段对话可以看出,外嫁女自身也只是将集体回娘家活动视为众多村庄活动中的一种,所以为了保持新鲜感,集体回娘家活动不宜年年重复举办。如此理解和其他村民并无二致。集体回娘家活动所带来的身份改变意义也就在外嫁女自身的认知体系中隐而不彰了。

六、结论与讨论

外嫁女发起集体回娘家活动并组建筹备委员会,通过与村庄兄弟的深度合作,顺利完成了整个活动,改变了其在村庄事务中实质性缺席和象征性参与的状态,并借助亲情表达和仪式认可被重新接纳为村庄的成员。从村庄事务层面的今昔对比看,这是一次意义非凡的身份转变。然而,进一步的分析也表明,这一重塑的身份并不稳固,因为集体回娘家活动的举办是功利化、暂时性和男女尊卑有别的。父兄的同意是活动开展的前提,而他们的同意虽不能排除情感性的因素,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村庄的“面子”,具有功利性。村庄主场身份转化也是暂时性的,回娘家活动只是一次主场舞台的暂时出让,并不被认为需要日后接续。而且,在活动过程中,针对外嫁女的空间安顿尽管已大大突破了传统,但仍是男女有别的。分析还表明,这些特质隐藏于亲情联结和个体平等叙事之中,并未被参与主体明确意识到。

本文所关注的外嫁女集体回娘家活动的特质,可用村庄身份的二维分析框架来进行提炼。在此框架中,围绕接纳度和同等性的不同属性,存在四种可能的身份状态(见表2)。其一,接纳度低且同等性低,意味着外嫁女不具有原生村庄的成员资格,这是外嫁女被娘家村庄边缘化的状态。其二,接纳度高且同等度高,可称之为无差别接纳,即外嫁女能充分享有原生村庄成员资格,并且这一资格不因性别等差异而有所不同。其三,接纳度高且同等性低,可称之为差别化接纳,即外嫁女拥有了村庄成员资格,但这一资格因其性别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其四,还有一种可能性是接纳度低而同等性高,这意味着去家族化的状态,在当下现实中未必会出现,在村落宗族衰落、社区趋向高度个体化的时期更可能发生。基于此二维身份分析框架,可以发现当前村庄对于外嫁女,既不似从前一样将之边缘化,也远未达到对其与男性一样的无差别接纳,而是处于一种差别化接纳状态。这彰显了社会转型期外嫁女身份地位演进过程中一种值得被关注的中间状态。


2 外嫁女集体回娘家的身份状态


相对于简单的有无成员资格的判断而言,二维分析框架聚焦于社会变革时期身份认同的多样性、过程性。多维度的研究视角能够帮助我们把握复杂情境下的多样化状况。弱势主体突破既有规则,建立新的制度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村庄其他主体的应对措施会对其身份类型的改变产生影响。因此,刻画变迁过程中主体获得身份的多元情境和身份类型的中间状态更符合现实状况。当然,本文亦存在不足之处,比如,只关注外嫁女单一情境中的村庄身份识别,未能在更广大的范围当中考察不同情境之间的异同和关联。这有待今后进一步深入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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