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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怪圈” ——对全国31个省的260个村、3648个农户的调查

作者:雷 杨等  责任编辑:admin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发布时间:2016-09-25  浏览次数: 1328

    【报告要点】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但其在建设中呈现重输入轻培育、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管理的特点,使设施陷入闲置与缺失并存,供给与需求错位、使用与评价不一的“怪圈”。为此,课题组建议通过科学创新规划、引导农民参与、健全配套机制、发展文化人才等措施突破三大“怪圈”,促进农村文化发展。

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也是衡量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硬件指标。2012年暑假,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依托“百村观察”项目组就“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对全国31个省的260个村和3648户农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我们发现: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陷入了闲置与缺失并存,供给与需求错位、使用与评价不一的“怪圈”。这是由政府轻视培育文化力量、建设软件设施和管理文化设施导致的。为此,课题组建议通过科学创新规划、引导农民参与、健全配套机制、发展文化人才等措施突破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怪圈,确保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成效。

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三大“怪圈”

(一)闲置与缺失并存

从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率来看,在193个有效样本村庄中,16.06%的村庄没有建设公共文化场地,17.29%的村庄没有文化娱乐场地,体育场地和体育器材缺失的村庄占比为47.25%43.31%。在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中,足球场和田径场建设率尤为低下,分别为3.31%4.92%。此外,大部分设施村均数量均值较低,足球场和田径场分别为0.04个和0.06个,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缺失严重。考察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开放率,在172个有效样本中,6.98%的村庄从不开放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此项占比达15.39%6.66%的村庄很少甚至从不开放篮球场。此外,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率较低,从不使用体育馆和羽毛球场的农民占比为54.93%46.24%,建设率最高的图书阅览室和篮球场的从不使用率分别为31.95%36.92%,均超过了三成。

(二)供给与需求错位

调查数据显示,在3274个有效样本中,57.18%的农民表示最希望村庄能建设健身器材,提供了健身器材的村庄占比为27.98%;篮球场供给率达68.57%,而农民的需求率为9.25%45.54%的村庄建设了乒乓球台,最希望村庄建设乒乓球台的农民占比为5.01%。比较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可知,建设率从高到低前五项文化设施为:图书阅览室(90.64%)、篮球场(68.57%)、综合活动广场(55.92%)、健身广场(44.76%)、老年人活动中心(40.88%),使用率从高到低前五为:综合活动广场(93.67%)、棋牌室和戏台(87.50%)、老年人活动中心(86.79%)、电影放映室(83.33%)、健身广场(78.94%)。建设率最高的图书阅览室和篮球场使用率均不在前五,使用率较高的棋牌室、戏台、电影放映室的建设率分别为28.03%26.82%15.70%

(三)使用与评价不一

在农民最满意和最不满意的公共文化设施的调查中,26.74%的农民最满意的文化设施是图书阅览室,篮球场次之,占比为14.20%,文化活动室、棋牌室和老年人活动中心的支持率分比为12.87%8.15%7.20%;同时,最不满意图书阅览室的农民占比也最高,为14.27%,文化活动室次之,为8.63%、篮球场、老年人活动中心和棋牌室的占比分别为7.55%5.82%4.80%。农民对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和篮球场的评价两极化现象严重,具体考察农民对各项设施的满意度与其使用率,农民对文化活动室满意度较高,为80.50%,而经常使用的农民占比不足三成,为25.00%;图书阅览室的经常使用率也与其满意度不成正比,75.13%的农民表示满意,经常率为31.95%;农民对田径场的满意度不足10.00%,其经常使用率却达41.84%

二、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怪圈”出现的原因

(一)重输入轻培育

长期以来,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投人主体单一,从村庄文化投入来看,村均文化投入为2.27万元,其中88.96%的村庄文化投入主体为政府或村委,社会捐赠的村庄占比为9.26%。在169个有效样本中,93.49%的村庄图书阅览室的投入主体是上级政府或村委会,农民或其他组织的占比为1.18%;老年人活动中心投入主体为上级政府或村委的村庄占比为90.74%5.56%的投入主体为农民或其他组织。从民间文化设施[“民间文化设施”指类似教堂、祠堂、文化大院等农户自行组织的基层文化组织。]建设情况来看,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村均数量分比为2.88个、1.81个、1.49个、0.96个,呈逐年降低趋势;显然政府对这类以农户为主体的文化设施建设的重视度不够。在225个有效样本中,61.33%的村庄没有文化发展人员,90.38%的村庄没有配备体育指导人员,培育和发展农村文化的力量十分匮乏。

(二)重硬件轻软件

调查发现,与农村公共文化场地的建设率相比,农村文化工作人员建设十分薄弱。在193个有效样本村庄中,82.71%的村庄建设了公共文化设施,而配备了文化设施管理人员村庄占比为6.18%,管理人员身份为专业管理人员的村庄占比为6.18%;在208个有效样本村庄中,56.69%的村庄建设了公共体育设施,而体育指导员的村庄配备率为9.62%,其人均服务人数均值为1642.98人;活动站点配备了工作人员的村庄占比为12.24%,人均服务1453.94人。此外,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往往缺少活动或内容枯燥乏味,在调查农民对文化设施不满的原因时发现,30.30%22.58%的农民因为活动次数较少对文化活动室、老年人活动中心不满,占比最高;43.17%的农民对图书阅览室的不满因为参加热情不高,内容枯燥占比次之,为28.78%

(三)重建设轻管理

数据显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普遍存在管理不力、使用不善的现象。从文化设施开放情况来看,部分设施开放率低于八成,如棋牌室、羽毛球场、电子阅览室、田径场、足球场的开放率分别为76.67%75.00%69.23%60.00%50.00%。从文化设施管理人员的身份来看,74.16%的村庄公共文娱设施管理员由村干部兼任,13.48%的村庄公共文娱设施管理员是普通农民,管理员身份为专业管理人员的占比为6.18%。从公共文化设施维修情况来看,在180个有效样本村庄中,9.44%的村庄文化设施是年久失修的,13.33%的村庄不清楚设施维修情况。此外,13.66%的农民对图书阅览室不满的原因是设施陈旧,老年人活动中心和文化活动室设施的该项占比分别为12.90%9.09%,公共文化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情况直接影响农民的使用和评价。

三、突破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怪圈”的四项举措

(一)科学创新规划,避免文化资源浪费

首先,在文化设施的建设方面,要依据实际、实用、适度的原则,根据当地村庄特点和农民生活习惯,认真做好规划,从民需、民用、民愿的角度切实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针对农村“空心”现象,可着重建设符合老人、妇女和小孩需求的设施如健身器材等。其次,在文化设施的使用上,应保证所有文化设施常年向群众开放,提高设施利用率。针对公共文化设施单调乏味的特点,可以创新文化服务形式,积极举办文化活动,提高群众的参与热情。再次,在文化设施的管理上,尽量做到“一室多用”,确保村庄文化设施资源共享。有学校的村庄可以把农村中小学的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等设施定期向农民群众开放;有闲置校舍的村庄可将其改造为农村公共文化活动场地。

(二)引导农民参与,激发文化主体意识

引导农民参与到村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来,可通过民意调查、发放问卷、听政议政或是设置意见反馈箱的方式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真实意愿、需求和建议等,从而保证设施建设能更好地为农民服务。发动农民积极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可通过以农家书屋为文化载体的模式,定期开展农业生产技术交流讨论或举办培训等活动,丰富文化设施软功能,激发农民的农村文化设施参与主体的意识。鼓励农民自办文化的发展,可通过“民办公助”等政策扶持方式使农民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积极扶持农民文化组织的发展,重点支持和保护传统特色文化组织或传承人,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文化活动,并给予相应的资金资助和政策鼓励。

(三)健全配套机制,保障文化设施建设

一是完善农村文化设施投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投资、委托、招标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可对投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的企业给予税收等政策优惠或表彰奖励等;鼓励;也可采取立“功德碑”的形式向社会各界人士募捐。二是建立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绩效考核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鼓励采取民意调查、中介评估等绩效评估方式,以保证评估的客观公正性,促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高。三是建立和完善文化设施管理制度,村庄文化设施的各项具体信息须登记在册,严格执行设施使用登记管理和定期检测维护制度,不定期对文化设施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四)发展文化人才,壮大设施建设队伍

通过各种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文艺专业毕业生投身到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事业,并切实提高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中艺术专长生比重,壮大农村文化人才队伍。有特色文化传统的村庄,可充分发挥乡村民间艺人、文化能人的作用,依托村庄文化设施定期举办农村文化爱好者交流活动,巩固文化设施建设的群众基础。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可从农村社会中开放选拔文化人才,并配套落实相应的薪酬机制,加强农民对其工作的评估,制定相应的奖惩罚办法。经济条件不太好的村庄,可动员和号召村内党员、教师、文化专业人才和文化爱好者等积极参与设施管理工作,适当给予一定补助;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