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晓宁 李雪峥 崔 健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第1期 发布时间:2018-03-29 浏览次数: 5776次
【摘 要】以陕西省岐山县G村社会调研数据为基础,对西部农村居民的政治关注度、参与度、满意度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认为西部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水平不高。通过建立Probit模型,分析影响农村居民政治参与水平的人口学变量以及政治效能感因素,研究发现:人口学的关键变量、内在与外在的政治效能感均对政治参与有显著影响,为此提出通过有效的社会治理举措,以改善人口学变量中关键因素,提升农民的政治效能感,从而有效提高农村居民政治参与水平。
【关键词】政治参与;内在政治效能感;外在政治效能感;社会治理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居民数量庞大,“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政治经济极为关注的问题,但农民在争利、分利的政治格局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在国家资源的分配和制度安排上始终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由于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现代民主政治基本特征之一,因此研究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状况,对于解决好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问题以及社会经济与政治改革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文献回顾
1998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基本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在中国逐渐得到完善,农村居民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有了较大突破,农村社会治理方式发生了重要变化。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基层村民自治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创新,衍生出不同的发展模式。刘永东调查发现,中国乡村的自治组织基本采取的是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机制[1];陈前恒等认为,发展乡村的草根自治组织是促进农村居民政治参与及提高基层民主制度质量的有效途径[2];季丽新认为,农村民主协商治理机制的创新有效提升了农民的政治参与水平[3]。可见,基层村民自治制度本身促进了乡村社会民主发展进程,但同时也出现了以草根组织、协商民主制度等创新方式不断弥补村民自治制度治理缺陷的事实。
实际上,农村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的目的在于提高农民的政治参与水平,而农民的政治参与水平高低对农村社会治理起着关键性作用。研究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及影响因素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王丽萍等认为,政治参与度与居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呈现正相关变化,而且与居民价值观、处事原则以及信任度也有密切联系[4];任映红等提出由宗族文化、宗教文化、人情礼俗文化等组成的村落文化,不仅深刻影响着农民的价值判断和行为模式,也影响着农民的政治参与[5];刘小燕等研究认为,乡村居民对政府信任度的层级差异影响到了对于基层政府政务绩效的认同和满意度,政治信任因子与非制度性政治参与行为呈负相关关系[6];候真明认为,现有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农村居民政治参与诉求不能得到充分满足[7];池上新等提出,城乡的二元制结构使农村流动人口导致农村外来务工人员与城镇居民政治态度差异显著,而农村留守居民的政治态度与农村流动居民形成“背反效应”,即两者对政治的态度有明显差异[8]。张潇潇研究发现,我国村民的参与意识逐渐增强,与参与能力和水平形成对比,导致非制度化政治参与频繁,参与热情与冷漠并存,利益驱动严重[9]。以上学者对农村居民政治参与水平及影响因素的分析既体现了传统的学术观点认知,也有结合现实发展的不断创新。
政治效能感是指一个人认为他自己的参与行为影响政治体系和政府决策的能力[10]。对于个人来说,政治效能感是影响其主动进行政治参与的最主要的因素,一般来说政治效能感强的人比政治效能感弱的人会更多地参与政治[11]。李蓉蓉研究表明,农村居民政治参与影响可分为外在和内在的政治效能感,内在政治效能感没有达到足够的高度,则政治参与就无法提高到更高的层次[12];丁百仁等提出,我国中低水平的政治效能感制约着村民自治制度的良性运行和发展,从而影响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度[13];孙昕聪提出,与外在政治效能感相比,内在政治效能感与政治参与的关联性更大[14]。在公民政治参与研究中,政治效能感是一个很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政治效能感来研究居民的政治参与影响更为直接有效。
综上所述,农村居民政治参与状况一直是基层村民自治制度运行的重要体现,其对完善我国基层民主制度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在村民自治制度实施多年以后,我国西部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水平怎样?这是以往研究所未能深入涉及的。本文以实际调研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客观描述西部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状况,并尝试用政治效能感来解释西部乡土社会的政治参与影响。由于这些问题关系到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是否有效落实,值得深入探究。
二、数据采集及描述分析
(一)数据采集
课题组以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G村居民为调研对象,分别于2016年1月和2017年1月多次下乡调研,共发放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67份,对126名村民进行访谈,调研对象覆盖G村全部在村村民。本次调研目的在于考察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水平,通过对村民的政治关注度、政治参与度、政治满意度三个层次进行问卷调查,并围绕政治效能感的体现手段对部分村民进行了深度访谈,涉及村民自治制度普及率、村民自治组织运行情况、村民政治参与手段、对村委会自治组织的满意度、内在政治效能感以及外在政治效能感等方面。
由于宝鸡市岐山县是周礼文化发源地,而周礼文化是中华文明历史上第一个把行政规矩、伦理规矩、社会规矩、家庭规矩定下来的礼制。研究周礼文化发源地的乡土人情与经济政治是罗新远教授主持的“中国百村经济社会调查”项目(编号:98ASH001)的关键主题之一,主要考察中国基层村民自治制度运行与传统文化中主张的“礼”,是否真正达到民主价值观的要求;同时,之所以选择岐山县G村作为“中国百村经济社会调查”的典型样本村落,是因为G村地处周文化中心地带,该村主要以农作物种植与发展“农家乐”旅游经济为主,外出务工人员数量远低于其他村落,并未出现“空心化”态势,基本上保留了稳定发展的传统乡村社会形态,是中国乡村社会的一个缩影。因此,对于G村村民政治参与情况的分析与评价,对了解西部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状况具有“管中窥豹”的效用。
(二)描述分析
1. 农村居民的政治关注度。
政治参与的前提是建立在政治关注的基础上,因为居民的政治关注度越高,才能保证政治参与水平越高。本次调研通过设立询问“县最高权利机构”“村民自治组织形式”“村民自治保障的法律”3个问题来了解G村村民对于村民自治制度的关注和了解程度,并通过设立询问“村委会选举程序和年限”问题以了解村民对自治组织运行的熟悉程度。关于G村村民政治关注度的调查数据见表1。
表1 村民政治关注调研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G村村民对于基层村民自治制度的组织形式了解程度相对较好,有68.2%的村民能够正确回答出县最高权利机构是“县人民代表大会”,59.2%的村民能够明确知道“村委会”是基层农村自治组织,而且《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在G村的普及宣传效果也较好,有63.7%村民对于这部保障自己权益的法律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在关于村委会选举程序与年限问题方面,仅有35.2%的村民能够说出正确的选举程序,61.8%的村民了解村委会的选举年限为“每四年选举一次”,而最近一次选举时间只有24%的村民可以直接回答出来。
对于村民政治关注度方面的调查结果表明,村委会对于村民自治制度的宣传达到了一定的效果,大部分村民了解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真正参与村民自治的村民却很少,或者说村民政治参与效果不好;尤其绝大多数村民对于村委会选举程序和最近一次的选举没有深刻印象,这间接地反映出村民参与村委会选举的过程极大可能流于形式,实际参与效果不佳,由此直接导致村民政治效能感下降,进而导致政治参与度下降。
2. 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度。
课题组本次调研设立了对村民参与村委会选举、决策、管理、监督4个方面的调查。其中,选举是村民参与政治的最直接方式,选举参与也是农村居民进行制度参与的主要内容,它可以直观地反映出农村居民政治参与的情况;决策参与指村民在本村重大事项中是否有过发言或者出谋划策行为,其间接地反映了普通村民的政治参与情况;管理与监督参与是调查村民对村委会日常工作的参与与监督,并保证自己合法利益。关于G村村民参与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调查数据见表2。
表2 村民选举参与与决策参与调研情况
调查结果表明,在“是否参加过选举”方面,只有31.5%的村民在每次举行村委会选举的时候都参加,有36%的人只是偶尔参与村委会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活动,还有29.2%的村民没有参与过G村任何形式的选举活动,可见G村村民对于选举活动的参与力度较小。在调查村民“如何参与选举”时,58.4%的村民是在了解每个候选人的情况下认真投票的,而31.5%的村民仅为了完成投票任务却并不了解候选人,还有7.5%的村民是委托他人投票的。当询问“是否参与过村民大会并发表过意见”时,只有13.9%的村民发表过意见,53.2%村民只参加过然而没有发表过任何意见,24.7%的村民表示没有参与过村民大会,6%的村民表示对村民大会根本不关心,由此可见G村村民政治参与确实是形式大于实质,很多时候村民参与村民大会只是人员到场,对于与自己息息相关的利益问题决策时并不会发表任何意见,更多时候是由少数人参与决策,大多数人只是因从众心理附和他人的决定。
表3列示了村民管理参与与监督参与的调查数据。在村委会执行决策和处理村务的过程中,村民面对不公平现象以及关乎自己利益问题的时候,27.7%的人会选择直接找村干部进行反映,32.6%的村民选择通过向所在的村民小组进行反映,7.9%的村民只在背后议论或在村中制造舆论,同时有25.5%的村民是采取比较消极的态度,并不向村委会反映问题,通过上访或者自行解决,由此反映出G村村民在非制度化参与方面有一定的比例。在调查村民向村民大会或对本村重大事项提意见或建议是否有用时,41.6%的村民认为提出意见没有什么作用,31.5%村民认为会有一定作用,只有22.8%的村民认为提出意见有作用,可见大多数村民对于村民大会听取群众意见持有消极态度。
表3 村民管理参与与监督参与调研情况
另外,在表3中,在询问“村干部是否受到监督”时,79%村民认为村干部受到了严格的监督,说明村民对于村委会的信赖程度较高,20.6%村民认为有一定监督,0.4%村民认为缺乏监督;但是在“村务是否公开”方面,只有14.6%的村民认为村务是通过正常渠道公开的,31.1%村民认为公开渠道有限,50.2%村民认为没有公开,无从得知村务情况,这似乎与大多数村民认为村干部受到监督的情况是相冲突的。对于“什么样的人才能当选村干部”,村民的意见较为统一,59.6%村民认为是能够为村民办事且公道的人,而51.3%村民认为是能带领村民致富的人,仅有3%的人认为是自己家族的人,20.6%村民认为是有文化、有技能的人,可见村民的利益诉求较为单一,能引领群众致富的村干部才能获得较大程度的认可。
3. 农村居民的政治满意度。
政治满意度较高有助于推动当地村民政治参与的程度,进而提高当地政治效能感水平。本次调查通过设立两个问题,以村民对G村村委会领导班子以及村务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调查,获取当地村民对村民自治委员会工作认可程度,调查数据见表4。
表4 村民政治满意度调研情况
如表4中数据显示,50.2%的村民认为村委会领导班子的构成是通过公平选举而产生的结果,但有37.8%的人认为选举仅仅是流于形式,主要还是依靠上级任命来完成领导班子构建,5.6%村民认为选举结果受候选人拉票的影响,4.5%村民对此根本不关心,由此可以看出,村民对于基层自治组织———村委会领导班子的构建抱有一定的认可程度,但是可能由于村务不完全公开等原因,有近半数村民不承认村委会公平选举的存在。在涉及“是否对村委会工作满意”调查时,分别有19.1%、22.1%、36.3%的村民对村委会工作持有满意、比较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态度,同时还有22.5%村民不满意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对村委会工作的满意度会间接影响到村民政治参与程度,令人满意的村务工作会提升人们对于基层组织领导班子的信心,使村民有更大的意愿参与到能使自己利益扩大的政治事务中去,所以村委会要不断提升工作组织能力,让群众对村委会的工作更满意。
三、政治效能感与农民政治参与的影响因素分析
学者们在研究公民政治参与时,往往将政治效能感列为要因。对政治效能感的衡量可以借鉴美国选举标准化问卷题型,但以本土化的政治测试问题对其进行一定的修正。一般用来反映内在效能感的问题有两个:(1)我对村委会或政府本身丝毫没有影响;(2)我的看法和认知不会引起村委会或政府任何关注。内在效能感反映了农民对于村委会以及村干部是否自知有一定的影响力;另外,用于反映外在效能感的问题为:我永远都不会理解这十分复杂的政治,这反映了农民对于政府以及村委会的重视与回应其诉求的主观认知[15]。
利用本次调研深度访谈数据,我们建立了政治效能感与政治参与的影响关系分析模型。模型中的政治参与作为因变量,在调查中以“我觉得有能力参与村上公共事务治理”来反映,这个问题的答案为同意或不同意;而在选择自变量时,除了人口学变量(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收入水平、文化程度)外,我们还选择了反映内在、外在政治效能感的问题对调研对象进行询问,有关反映政治参与的变量见表5。
通过建立Probit模型,本文力图分析人口学变量(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收入水平、文化程度)、内在效能感以及外在效能感对村民的政治参与是否有显著影响。经过模型分析与检验,得到计量分析的结果见表6。
表5 反映村民政治参与的影响变量
表6 农民政治参与的模型回归分析结果
由表6可以看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人口学变量中性别、政治面貌、收入水平与文化程度变量对政治参与变量的影响均显著,仅年龄因素的影响不显著,原因可能在于调研对象大多是留守在村庄的年龄较大的村民,青年农民外出务工,所以造成年龄差异不明显。性别因素系数为0.069,说明男性农民比女性农民在政治参与中高出6.9%,他们更积极地参与政治活动;政治面貌、收入水平与文化程度变量的系数分别为0.018、0.025、0.074,反映出农民在这三个方面的差异对政治参与的影响都较大,其中文化程度是决定农民政治参与的最重要影响变量。
具体进行分析,G村地处关中西部地区,主要以种植农业作物、发展旅游经济和外出务工为主,村民比较关注切身的经济利益,收入较高的村民由于接触的外界事物较多,对于政治有一定的敏感程度,会认为多参与村中政治事务有助于提高自己的既得利益;而收入较低的村民疲于解决温饱问题,没有过多精力去思考政治参与问题。另外,文化水平高的村民的社会视野和对事物接收能力保证了其在政治政策变通的时候会有表达自己意愿的诉求,在政治参与过程中会持有更积极的态度,同时会提出自己的建议,并有得到建议被采纳的信心;反之,在文化水平有限的情况下,村民主动进行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必然较低。当然,党员与共青团员一般比普通群众更积极参与政治活动,所以政治面貌对政治参与的影响也较显著。
内在效能感通过对村委会决定没有影响力、政府工作复杂不太明白以及村民直接选举村干部的意愿来表示。从上述三个问题的答案设置来看,数值越高,反映内在的效能感越弱。在表6中,体现内在效能感的三个方面问题对政治参与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344、0.315、0.112,系数均值为0.257,这说明内在效能感每提高1%,则政治参与行为较相邻层级提高25.7%,可见内在效能感的提升对政治参与的影响非常明显。虽然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我的建议对村委会的决定没有任何影响”对政治参与的影响不显著,但实际上反映了农民的建议对村务的决策是有一定影响的,而反映内在效能感的后两个问题对政治参与的影响均比较显著。因此,要想提高农民政治参与的深度与广度,必须从加强农民内在效能感方面入手,提升农民的政治参与热情与积极性。
外在效能感是以政府的政策活动对您的日常生活是否有影响、村委会是否重视村民的意见以及我相信政府所做的决定总是正确的三个方面来反映。这三个问题的答案设置也是得分越高,说明外在效能感越弱。在表6中,体现外在效能感的三个问题对政治参与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139、0.257、0.041,系数均值为0.146,这说明外在效能感每提高1%,则政治参与行为较相邻层级提高14.6%。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调研中仅第一个问题反映外在效能感影响比较显著(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后面两个问题的影响都不太显著,这与其他学者的研究结论有所不同。另外,由于内在效能感的平均值大于外在效能感的平均值,说明内在效能感对政治参与的影响要强于外在效能感,可是外在效能感的提升无疑同样也会促使政治参与程度有所加大。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除了显著影响政治参与的人口学变量之外,内在效能感与外在的政治效能感都对政治参与有一定影响。由此得到启示,从影响政治参与的关键因素出发,加强社会治理水平,就可以达到提高农民政治参与热情与频率的目的。虽然政治效能感是影响政治参与的显著因素,但其仅仅是个人参与政治活动的主观感觉或能力体现。阿尔蒙德和维巴等政治学家研究认为,政治效能感可以通过公民权益保障、政治认知改进、政党认同、具有代表性和决策性的领导出现等途径得到提升。
四、提高农村居民政治参与水平的社会治理措施
由陕西省岐山县G村的调研结果可以看出,西部农村居民的政治关注度、参与度以及满意度均不高,由此反映出西部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水平有限,但研究发现政治参与水平可以通过加强人口学变量中关键因素和提升农民的政治效能感等途径进行改善,所以西部农村社会治理还存在较大的提升潜力。为此,本文提出以下社会治理改进措施,以有效提高农村居民政治效能感及政治参与的关键变量,从而加强农村居民政治参与程度。
(一)赋予和保障农民基本的公民权,提升农村居民受教育水平
当前,村民自治的主体是以村委会为核心的多中心治理机制,既包括村委会,也包括各种农民社会化组织,然而这些组织几乎都沦为基层政府的下属,只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很难真正达到村民自治的初衷,所以村民自治的效果还取决于农民主体性提升的程度。现实中中国农民主体性是缺失的,这主要源于中国几千年来宗法社会确立的“差序格局”造成农民依附型人格,而且新中国成立多年以来在经济发展上以乡村补给城市,导致乡村经济的落后与社会保障不到位,使得农民的主体性很弱[16]。因此,只有提升农民主体性,才能加强乡村社会的治理效果,而且提升的根本途径在于赋予和保障农民基本的公民权,给予农民利益表达的权利,疏通民意上诉的渠道,加强农民主体意识的启蒙教育,引导和培训农民政治参与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农民具有真正行使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另外,文化水平是影响农民政治参与的关键因素,也就是说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会直接影响其对于政治的关注度、参与度及满意度,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民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有较高的参与水平,提出更好的建议。因此,不仅要加大农村地区基础教育的投入,保障农村居民受教育的平等权利;而且要加强农村居民职业技能培养,由政府组建统一的技能培训组织,对农民进行相关知识讲授;还要对农村基层自治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定期的讲解和教育,培养村民的政治敏感度,以达到提高政治参与水平的目的。
(二)大力发展农村产业经济,加强政治宣传力度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乡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但有限的社会生产力并没有改变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农村居民依然大体上独立进行生产,合作精神欠佳,这种不能有效联结农民集体经营的生产方式导致农民对村庄公共事务不积极、不热情,政治疏离感较浓厚。另外,城乡“二元经济”发展模式使得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高,农民主要以农业种植与外出务工为主获得收入,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较多,中青年劳动力流动性较大,乡村留守人口多是老年人和儿童,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治参与水平的提高。因此,应大力发展农村产业经济,促使多样化的农民合作组织成立,发展本土特色经济,让农村居民能在家乡找到适宜的工作,这样既可以大幅度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也会促使农民积极参与村委会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提高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
一般来说,由于关中当地传统习俗和人口流动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农民的政治认知比较有限,导致农村居民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不能有效地达到期望目标。乡村社会治理的目标就是要引导社会全体成员达成利益共识,建立一个适合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机制,使得多方面的利益诉求能够得到满足。因此,要对村民定期进行政治宣传,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让村民对于政治活动、政府政策、治理举措等有更深刻、更直观的认识与了解,提高农民的政治认知水平。例如,在人大代表选举、重大村务事项决策前,对村民要进行集中指导和宣传,让村民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政治活动有参与感和认同感,提高政治参与水平。
(三)构建农村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建立村民监督机制
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加强政党认同,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例如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会、成都的村民议事制度以及河南邓州的“四议两公开”等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实践,都很好地为村民提供了政治参与的渠道,是完善农村协商民主制度的有益探索。虽然目前协商民主制度还很不完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明确协商主体、客体、程序以及实施细则,但无疑通过农村协商民主制度体系的构建,可以推动基层政权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提高农民的参政议政能力。
另外,在现行基层村民自治制度基础上,需要构建有效的村民监督机制,这对于村民的政治参与有着直接的影响和作用。例如对于村委会和村务工作进行公开监督,并定期向全体村民公布监督结果;由非村委会人员轮流担任监督人员,设定合适的年限和人选范围。通过村民监督机制的运行,可以有效地提高村委会工作透明度和信任度,这样能够保证村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社会治理向合理化与高效化发展。
总之,政治参与是民主制度必不可少的一项环节,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更是现行农村自治制度的重中之重,但是现阶段我国农村居民政治参与水平远远没有达到制度预期的程度,满足不了基层民主制度发展的需要,只有通过政策引导和落实基层政府部门执行力等社会治理手段,才能有效提高农村居民政治参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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