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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乡村治理转型中的村落文化基因及其嬗变

作者:邹 荣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发布时间:2017-04-10  浏览次数: 4982

【摘 要】村落文化作为一个生动而鲜活的话题,长期以来成为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等领域学者关注的一个重点和焦点。相对而言,从公共管理学或者是政治学的领域关注和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但是,村落文化作为村落社会秩序和村落结构最为忠实的载体,较好地承载了乡村社会的发展与变迁。在现代社会,文化作为一种重要的治理工具,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当代中国村落社会伴随着乡村社会的开放程度不断加深,现代市场经济渗透不断深入,村落传统结构的解体不断加快,人口流动的愈发频繁,传统村落文化正急遽地衰退或消失,致使传统村落社会遭遇文化现实困境,这让整个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秩序正在面临社会文化变迁所带来种种冲击。

【关键词】村落文化;文化变迁;治理转型


毫无疑问,伴随社会转型治理的深入推进,作为村落社会灵魂的村落文化在历史——文化共同体中的重要价值更加全面地显现出来。正如美国社会学家奥格本(WFAugeben)在其著作《社会变迁——关于文化和先天的本质》所中提出文化决定社会变迁的观点,文化变迁在速度上不及社会经济、政治领域,但究其影响的深度与广度却更为突出。文化变迁将对乡村社会内部秩序,乃至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产生巨大而持久的影响力。村落文化作为乡村治理秩序的重要命题之一,对村落社会中的个体的身份建构、内部文化认同和文化归属具有重要的价值。以地缘、血缘为基础农耕文化,在中国社会中建构起了相对稳定有序内生秩序,这也印证了文化是制度之母”[1]这一论断。在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文化变迁与传承一直是永恒的现象,变迁也成为整个伴随着人类文明史发展的始终。当前,中国乡村社会的急剧转型,使得村落文化基因成为改变和影响村落社会治理体系和结构重要力量凸显出来,实现乡村治理转型必须研究村落文化基因及其嬗变。

一、国家治理转型中的文化基因及其价值

文化是一个民族得以产生、发展、传承的基因密码,是一个民族的血脉精华和精神家园,是在长期变迁和历史沉浮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相对稳定性、深层的符号化结构,是一种社会价值系统的综合体现。文化基因往往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自发地左右着人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模式[2]。正如俞可平先生所指出的社会政治发展有其自身的内在逻辑,政治和经济之间并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各种非经济因素在政治发展中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文化就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影响社会政治发展的非经济因素”[3]。文化对社会秩序具有极强的引导性和示范性,乡村社会的治理转型无论是在治理模式、治理理念,还是在治理方式与治理路径层面上,都无法避开文化这一内在基因而另辟蹊径。从文化的视角去认识、解读和把握乡村社会治理凸显其价值的重要意义。

(一)文化是村落治理体系中最为厚重基础性资源,也是推动整个社会政治体系变革与发展的坚实基础

村落社会治理实质上就是在不断寻求和构建一种国家治理策略、治理技术与村落社会共同体内在诉求的有机契合的过程。尽管市场在推动乡村社会转型发展中占据主导性地位,但市场却无法最终确保村落社会自治与国家治理的有效衔接的最终实现。现代政治治理和治理制度的推进和实现,最终必须考虑到传统文化力量的掣肘。在这一过程之中,文化在不断适应社会共同体的同时,也在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影响和改变着社会内部形态,进而影响和制约整个社会的治理进程。这就要求乡村社会的治理不仅需要一定的物质资源、权力体系和正式的制度供给,还需要重视和强调文化基因的存在。哈里森曾在《文化的重要作用》一书所指出的,文化与进步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复杂的,但文化的力量是明显可见的。共同的信仰、习俗、语言、礼仪等一直是共同体长期存在和演化的关键变量。文化所具有的凝聚、整合、塑造、引导、感化、规范、调节等功能是社会治理善治的重要力量。传统文化对村落社会个体在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方面发挥稳定而持久的影响,是乡村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传统文化实际上较好地解决了不同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存在的冲突问题。对于现代国家而言,通过文化治理技术把一整套国家意识形态嵌入到基层社会之中,通过社会主流的政治文化、政治符号的融入,将国家的治理意图与乡村社会诉求有机的融合起来,对于推动乡村社会的治理转型的实效无疑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客观上需要依赖于传统文化力量有效支撑。

(二)文化是左右地方治理模式形成和变迁的内在根源,也是推动地方治理转型的关键性因素

实际上,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治理模式的形成与演变都有其内在逻辑,但始终都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国家治理模式是文化的外在表征,文化才是塑造特定国家治理模式的深层因素。[4]因此,我们关注中国村落社会的治理,需要关注不同村落社会在地理环境、生活习惯个性鲜明的外在形态,更需要我们透析村落社会内在的民俗传统、宗族观念等的文化品格。否则,我们将不能够从本源上认识和把握村落社会治理的变迁进程和未来方向。乡村治理不仅仅是公共权力运作体系的嵌入过程,更是外在权力体系与内部系统的有机融合,无论是权力运行体系的设计、嵌入与移植都需要来自乡村内部社会从情感、意识和思维方式的支持与协作。在现代社会治理中对传统文化嵌入的积极意义无需置疑,但在现代化治理进程中,如何将传统文化更好地融入治理体系之中,显然是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课题。国家在乡村社会治理模式的生成和转化,客观上离不开乡村社会所处的特定的文化根基。乡村社会治理模式的建构,从客观上需要建立在以文化认同为基础社会价值观,使其成为乡村个体对心理依恋、情感归属。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治理需要在考量乡村社会共同体与个体的文化个性,并在以此为基础不断凝聚、转换成为乡村公共理性,进而成为推动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社会资源。只有实现国家治理与乡村社会内部传统相对一致性,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国家外在嵌入与乡村社会结构的有机融合,进而减少二者之间的对立与冲突,传统文化某种程度上成为破解村落社会治理中国家——社会关系困境重要密匙。

(三)文化是村落社会秩序粘合剂,是保障国家治理嵌入和地方自主性有效融合的重要依赖

文化作为村落中最为古老、最为牢固的粘合剂,成为千百年来乡村社会变迁的灵魂与根基。村落文化总是不断地推动民族国家和村庄内部自我认同的形塑,基于集体认同的村落文化的凝聚性,对于村落内部具有促进价值认同与关系融合,对外则实现了身份识别。村落文化社会中的整合与识别之中不断得到强化,增强了村落个体对村落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是村落社会秩序整合不可或缺的力量。进入当代社会以来,伴随民族国家建构进程和乡村治理体系的不断推进与完善,村落文化开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变革与发展,成为影响乡村社会治理最为关键的核心变量。诚如亨廷顿所言,文化共性促进人们之间的合作和凝聚力,而文化的差异却加剧分裂和冲突。”[5]如果说同一性让传统村落社会奠定了内部自治的基础,那么,社会变迁所带来裂变与分裂让整个村落社会陷入了共同体自身无法自拔的困境,这就迫切的要求国家的介入。实际上,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整合正是基于对乡村社会内部的自治传统考量,一方面要突出强调传统乡村社会的传统,另一方面也将国家权力的嵌入得以最终在乡村社会得以实现。村落文化是整个社会秩序最为重要和关键的整合性力量,有效地推动了外部社会秩序与内生秩序之间的有效融合。传统村落社会中异质性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传统乡村社会结构内部的断裂,进而使得传统村落社会转型治理更加复杂化。要推动乡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进程,必须要将国家治理与乡村自治之间实现有机的融合与对接,确保国家权力与乡村社会融于一体。这是对传统治理依赖于国家权力、制度主要手段传统治理模式的突破与创新。

二、乡村治理转型与村落文化变迁

现代化的强势话语下,城市化、现代化成为中国社会转型发展进程中不可逆转的发展目标。现代化进程打破传统村落社会的封闭状态,将其拖拽到一个更加开放、自由的环境之中。伴随村落经济面貌的改善、村落个体市场观念的形成,以及对个人价值的实现和外在物质利益的追逐过程中,深刻地改变着村落社会个体的精神世界,村落社会也在积极主动融入这股潮流之中。传统村落文化也在这样的变迁中逐步消解,村落个体对于村落共同的文化认同也在不断冲击中。村落社会中个体、群体在不同程度上陷入身份焦虑、文化迷失的之中。因此,对于传统村落社会而言,文化变迁对村落治理冲击将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课题。

(一)从乡土文化到城市文化,整合与张力同在

新中国建立以后,国家政权性质转变较为彻底颠覆传统的乡村文化规范和权力结构,极大削弱了以乡绅文化为根基的基础社会治理体系。国家通过构建起了以权力嵌入为基础,以意识形态的灌输为基本方式基层政治运行体系,将国家意志渗透到乡村社会为代表的基层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摧毁了旧的意识和观念,传统村落文化在国家政权改造、冲击中变得支离破碎。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权力的控制和渗透得以逐步缩减,支撑中国社会几千年的乡土文化中的村规、民约在村落社会中乡土文化的气息依旧保持在相当程度范围之内。乡土文化的冲击根本来源于现代社会进程中的市场经济、法治理念的快速推进与深入,多元文化的逐步渗透与扩散。市场经济的快速推进,加速了乡村人口的流动、迁徙同时,也在改变着这些流动群体的观念和行为。他们通过吸收、转换将自身新接触的外在文化传播到乡村社会中。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较为彻底改变了传统乡村社会的相对封闭状态,现代通讯媒体、信息技术加剧了现代文化、外来文化的渗透与传播。乡村社会内部原有的熟人社会日渐陌生化,在这一进程中乡土文化也逐步被削弱、化解、改造,甚至被抛弃,而占据主导地位的城市文化对乡村社会的影响日渐显露出来。

在乡土文化日益为乡村社会群体不断边缘化的同时,城市文化开始逐步取代其在乡村社会中的地位,在这此消彼长过程中,折射的是乡村社会对两种不同类型文化的价值认同。对于乡村社会群体而言,乡村社会获得其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资料与在城市获得同样条件相比较,城市无疑具有无比的诱惑力,城市社会的舒适度和社会体验感是乡村社会所无法企及的。乡村个体不再热衷于农田耕作,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日益成为村民向往的生活目标的时候,乡村社会呈现的土地的黄昏便成为其最为真实的面相。村落社会与外界接触频率的增多,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完善,以法治文化为代表的现代文化开始逐步进入中国社会领域,乡村社会法治文化也在这一进程中逐步借鉴、吸收中逐步发展。人们开始更加注重从理性的审视和关注周围世界,人际关系的交往中更加注重契约精神而非人情,以血缘、地缘为代表的乡土文化逐步淡出了乡村社会。对于处在转型时期的传统村落社会而言,乡土性向现代性的转换,客观上使得传统村落社会内部价值观念体系正在经历最为深刻的冲击与变革,而新型的价值体系又未及时建构起来,这让整个乡村社会陷入了文化价值观念的混沌状态。

(二)从传统文化到现代文化,危机与契机并行

通常意义上来说,传统代表着对过去、经验,而现代则意味着普适性、标准和理性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和未来方向。中国村落社会承载了浓厚的儒学思想色彩和深厚的宗法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整套的传统文化制度,长期影响和左右着乡村社会个体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等。按照现代化理论,现代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在市场和现代性工作作用下现代文化将带入到村落之中,传统文化逐渐失去了原有的统治地位,村落文化中的现代性因素不断增加。但是,传统文化并未彻底消亡,反而是在现代性的影响下,或其他形式,或改变外在形态,成为村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处在转型时期的乡村社会而言,传统文化基因的存在并非意味消极、落后、愚昧,恰恰相反,现代乡村社会治理进程中,往往需要不断吸取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从中获得社会治理的有效支持,传统村落文化的中宗族、血缘作为村落内部重要秩序整合力量而存在,在现代社会治理中仍然有其独特的作用。这或许佐证了在现代社会历史上的大部分时期里,现代性在消解传统的同时又在不断重建传统”[6]这一论断。

对于处在转型时期的乡村社会而言,传统文化与现代性之间的有效融合与互动效果客观上决定了乡村社会发展的未来,也是乡村治理转型中不可回避的现实课题。作为典型的后发展中国家,社会转型带来的村落社会的社会结构和功能的调整,要求国家治理必须作出相当幅度的政治和社会结构调整,以容纳和推动现代化的发展。在这一结构的调整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被认为是如何改造传统的政治结构和权威形态,使其在新的基础上重新获致合法性并转换成具有现代化导向的政治核心[7]较之于传统文化,现代文化往往更新鲜、更便捷、更有诱惑力,更易得到乡村社会群体的认可和接受。传统村落文化的现代化加速了其内在的矛盾与危机,也在客观上加速了的流逝、瓦解和消亡进程。传统道德的村庄权威在乡土社会日渐式微,乡村社会道德评价标准失范,致使乡村文化认知陷入了主流道德文化和多元道德观念相互背离的窘境。诚如汤因比所言,任何一种文明都需要以文化为载体,才能接触到另一种文明的实质”[8]。当代中国乡村社会的转型中的文化变迁,不仅仅需要通过文化创新来推动,更需要传统文化的传承作为载体的来承载。

在现代专业化、技术化的背景下,高投入、高产出的现代农业也让传统农业失去了往昔的地位,科技给乡村社会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在无情的破坏传统的乡村的农业文化,挑战着农耕传统的底线。在现代农业文化体系中,农业生产以提高生产数量和提升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因此,现代农业生产对化肥、农药、以技术为核心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强,这也就带来农产品安全、农业土地污染、乡村自然环境破坏等一系列问题。传统耕作制度中所蕴涵的生态文化观已远离了他们的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工业与城市夺走了农业与农村的活力,也在不断地重构着乡村的生活节奏与内容[9]。传统乡村社会的巨大的现代性转向,让乡村社会中失去了承载纯粹田野乡土气息的而无功利性的社会浪漫土壤。现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信息力量,极大地改变了传统村落社会,信息传播和人际关系也被极大压缩,这也带来了村落社会文化认同的变迁,村落社会正在经历社会转型和现代信息技术带来的文化混沌、价值衰微等问题。传统村落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脱离原有的封闭世界,与外围世界的接触和信息沟通变得更加多元化,村落个体处在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双重世界的文化混沌体系之中。处在传统与现代交融之中的村落个体往往受到不同价值观念冲突所导致不解、鄙视和迷茫正在乡村社会内部不断加剧和强化。在现代文化的强势渗透的过程中,以村落社会为代表的地方性文化也正逐渐被挤压,失去了原有的主导地位。

(三)从文化冲击到文化整合,碰撞与融入并存

现代中国对于乡村文化不仅仅是控制的历史,而且还是改造的历史。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其合法性的依据是极端化的对于传统与现代、城市与乡村以及文明与野蛮之间差异的想像[10]。现代乡村社会的激烈变革让相对稳定的乡村社会共同体及其成员在社会认同、价值观念、风俗习惯、情感人伦等都面临外在社会的观念与价值的冲击。现代化进程使得传统村落社会稳定的地缘、社会关系和文化网络逐渐消隐,取而代之的是以个人本位为基础、物质利益观念为主导的价值的盛行。“群体性质由血缘性转向社团性,居住方式由聚居性转向流动性,组织结构由等级性转向平等性,调节手段由礼俗性转向法制性,经济形式由农耕性转向工业性,资源渠道由自给性转向交易性,生活方式由封闭性转向开放性,历史走向由稳定性转向创新性”[11]

乡村社会快速转型的背景下所呈现的压缩饼干式的发展进程也被逐步拉大,随之而来的各种转型问题也在乡村社会中凸显出来,乡村社会各种潜存的问题与现实需要之间相互交织、碰撞,冲突与融合并行之中,呈现出来是转型时期乡村社会文化体系中内部的复杂关系。在经历经济社会激烈变革与转换的过程中,中国乡村社会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发展危机。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中国有360万个自然村,到2010年,自然村减少到270万个,十年里有90万个村子消失了,一天之内就有近300个自然村落消失[12]。毫无疑问,大量村落的消减,加上相当一部分空心化空壳化老龄化村落的大量出现,传统村落的消亡不仅仅是外在形态的改变,更在改变着传统村落内部体系。传统村落文化为外来力量所充斥和排挤,村落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性、熟人性和人际关系的信任、互助被严重削弱了,取而代之的权力、资本和外来文化带来的利益纠葛和利益纷争。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客观弱化了传统村落文化的统领地位。快速发展社会网络体系和现代市场的渗透力也将整个乡村社会置身于一个显性的位置。不同价值体系和观念正在剧烈地冲击着原本就十分脆弱的村落社会,让无数人在强烈的乡土情结面前开始陷入迷茫、悲观、不解的境地。

对于乡村社会而言,传统村落文化所承载的记忆开始在现代文化的激烈碰撞中,开始变得含混化、异质化,这也使得村落的传统文化在村落社会治理体系中统摄和凝聚力开始逐步消解。以城镇化、城市化为代表的现代化进程不可逆转的改变了乡村社会发展的方向,与之伴随而来不仅仅是人类的居住方式,更是直接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并形成了一套与之相应的组织制度和人文观念为其社会体系和价值系统的现代文化形态”[13]。不同文化体验之间的冲击、碰撞也使得乡村社会中原有的价值体系开始逐步瓦解,村落社会群体之间的共同性、熟人性和人际关系不断弱化。村落社会的内部关系正在以利益为主导的文化价值体系所取代。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以利益为核心的矛盾冲突也在村落社会开始显现出来。这些外在现象的背后,隐藏着的本质就是村落社会正在经历文化危机所带的阵痛。这让长期处在村落社会中的群体感到文化根源被撕裂的隐痛,也让传统村落文化的地位逐渐丧失。

三、乡村治理转型中的文化治理

对于处在转型时期的乡村社会治理而言,治理的转型与发展也就意味着乡村群体和个体心理的重塑与社会文化的更新再造过程。新的文化因子在社会的母体中不断孕育、萌芽和成长,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不断冲突、协调与融合中实现文化重构。文化除了表现一种知识体系之外,更集中地表现为一种基于对于文化知识体系进行有效阐释、传承、弘扬基础之上形成的文化生活方式”[14]。将文化治理引入到村落社会治理体系中,不仅是现实的需要,更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村落社会政治结构、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的全方位的变革,使得现代观念和行为理念不断融入和渗透到乡村社会之中,国家原有的治理理念和治理体系已经无法有效地适应社会变革带来的冲击。因此,建构起适应新的治理体系就显得尤为迫切。只有在村落社会、国家、政府之间构架起文化桥梁,才能保障整个乡村社会内部认同根基得以延续和发展。

(一)乡土文化的回归与重塑,激发村落社会群体内动力

对转型村落社会而言,村落文化合理的重构自然是必要的,但颠覆传统村落记忆则意味着背叛历史,并将导致村落个体对当下的认同和信仰危机。在村落文化的再生产过程中,村落个体对传统村落社会的记忆与认同得以赓续,但在转型的背景下,这种记忆与认同会因为需要而被重构。实质上,文化本身之所以存在,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其本身所具有的生命力与活力的客观存在。对于传统村落社会而言,村落文化的变迁本身就是其生命延续发展的内在需要。美国著名人类学家克拉克洪指出:一个社会要想从以往的文化中完全解放出来是根本不可想象的,离开文化传统的基础而求变、求新,其结果必然招致失败。”[15]一种共同文化的形成,既要抛弃传统,亦需获得传统。”[16]村落文化的变迁带来的治理转型,需要国家作为治理主体的积极关注与推动,但更需要村落文化唤起村落社会共同体的文化自为文化自觉。乡村社会的发展与延续,最终落脚点还需要将整个国家治理价值与村落社会个体价值观念、日常行为和传统习俗有机的融合与再生的过程。村落社会共同体在经历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剧烈冲击的时候,通过对传统村落根柢文化的追寻与再造,是有效延续村落社会记忆,保存村落文化命脉。只有激发其乡村社会自身的内在活力,才能够从根本上挽救村落社会意象,保留村落共同体的记忆。

村落社会的转型治理客观上需要建构一种新的村落文化,实现村落文化的变革与重塑,正如学者梁漱溟坚持认为群众性的文化复兴是使中国现代化成功的绝对必要条件”[17]。为此,建构一套与国家政治权威相匹配的村落文化认同,并使之与村落社会政治体系相适应,将是有效推动传统村落社会治理转型的关键所在。尽管市场经济是推动传统村落文化变迁最为关键和重要的力量,但以市场经济为代表的现代化力量并不能自动完成传统村落文化变迁的重构,不能自动地完成从传统到现代的创造性转变。传统村落文化变迁与村落治理的转型过程,不仅仅需要国家治理体制和制度外在牵引,更加需要村落社会的内部文化的成长与成熟。村落社会并不是整个社会的被动接受者,在不断借鉴、吸收外来文化价值的同时,传统村落文化通过自己的价值体系也在不断的影响和改变着整个村落社会进程。

(二)村落文化认同内部塑造,重构村落共同体价值体系

社会文化的重要价值之一就是在于为社会共同体提供了一套相对稳定,且容易被接受和认同的价值体系,在推动社会变革与发展进程中凝聚力量,化解矛盾。村落文化作为一种较为稳固的价值体系,给村落社会提供了较为厚实的价值依赖,成为转型时期乡村社会重要社会治理道德价值体系的基础和源泉。这正如斯皮罗指出每一种人类社会秩序都是作为一种道德秩序来运行的。与其说社会是以秩序规范方式来运行,不如说是以文化集体认同的文化模式”——“道德心理基础”[18]村落文化认同的价值不仅维系着整个社会秩序,更在不断塑造新的价值体系,使得社会的变迁中的多元文化和价值得以有效的融入其中,并逐步成为村落社会凝聚力量、整合社会关系的重要支撑。

村落文化认同的建构对于转型社会的村落社会治理而言,不仅仅是保留其成员对村落共同体身份的认同,更是在某种程度弥合心灵世界的裂痕,让处在流动的乡村个体找到心理慰籍。以文化治理为代表的治理模式,让处在转型之中的村落社会,可以借助社会和国家的治理力量的推动,建构起一整套相对稳定、让广大人民接受认同的思想价值体系,保障整个村落社会在转型剧变时期总体上趋于一种稳定状态。村落文化价值体系中的规训、社会关系在某很大程度就是政治治理主体所力图架构的治理愿景。伴随文化认同在整合村落社会中的价值的不断显现,在此基础之上所构建起来的文化权力也在乡村社会内部得以强化。以村落共同体为主题的文化价值体系,提供了一条较为完整和准确认知体系。强调和重视村落文化认同,客观上保障整个村落社会群体对社会事务总体意义判断的一致性,这为村落个体之间的增进交流、强化沟通提供了一个相对和谐的话语环境。

(三)行为的塑造与价值转换,构建现代乡村治理新模式

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生活的一种存在方式之一,客观上左右了作为其主体的行为、价值观念的调整与变化。对于转型时期的乡村社会而言,传统村落文化对于保持村落社会共同体相对独立、自主的重要源泉,对于维系和支撑传统村落社会结构的相对稳定性,进而确保整个村落社会治理有序性具有的重要意义。对于处在转型中的乡村社会而言,作为一种理性思维的重要产物,文化价值体系不仅左右着乡村社会个体的行为与价值观


注 释:

[1]塞缪尔·亨廷顿,劳伦斯·哈里森.:《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程克雄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2

[2]任映红,车文君:《乡村治理中的文化运行逻辑》,《理论探讨》年第1期。

[3]俞可平,徐秀丽:《中国农村治理的历史与现状——以定县、邹平和江宁为例的比较分析》,《经济与社会体制比较》2004年第2期。

[4]孙百亮,吕辉:《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的文化逻辑》,《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

[5]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年版,第136页。

[6]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后传统》,《南京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

[7]邓正来主编:《国家与市民社会》,.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14页。

[8]汤因比:《历史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3页。

[9]孙庆忠:《离土中国与乡村文化的处境》,《江海学刊》2009年第4期。

[10]赵旭东:《文化认同的危机与身份界定的政治学——乡村文化复兴的二律背反》,《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11]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页。

[12]冯骥才:《中国北方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论坛上的讲话》,《中国文化报》,2012628日。

[13]徐晖:《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因素》,《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0年第3期。

[14]苏保华:《在文化自觉中营构当代中国文化》,《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128日;艾恺:《最后的儒家——梁漱溟与中国现代化的两难》,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97页。

[15]C.Kluekhohn.Cutureand Behavio[rM].The Free Press1962:76.

[16]希尔斯:《论传统》,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32页。

[17]艾恺:《最后的儒家——梁漱溟与中国现代化的两难》,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97页。

[18]M.E.斯皮罗:《.文化与人生》,徐俊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1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