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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同步:破解后选举时代权利失衡困境——基于广东省蕉岭县基层治理创新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龚丽兰等  责任编辑:admin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发布时间:2017-02-09  浏览次数: 2079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人大六十周年大会上提出:“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之所以出现“形式有权,实际无权”的悖论,源于当前基层治理中“民主选举”一马当先,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马空悬”,使基层治理无法从单一的制度建设发展为多元的权利保障体系。有鉴于此,蕉岭县在基层治理创新实践中,先行先试,大胆探索,通过“三制协同”实现“四权同步”,创造性地解决了基层治理中“谁来治”“如何治理”“治理得怎么样”等核心问题,提升了村民选举权,用好了村民决策权,保障了村民管理权,强化了村民的监督权,使基层治理中的“四权”得以同步,打造基层治理的升级版。


一、三制协同:蕉岭县着力于基层治理创新的路径

为改变传统只重视“选举”,忽略村民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的困局,蕉岭在现有改革基础上,通过理顺基层体制关系,规范基层运行机制,创新基层治理制度,迈出了中国基层治理的一大步。

(一)一核三元,体制协同,明确治理主体

为解决村庄治理主体分工不明问题,蕉岭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自治组织建设、监督组织建设与社会组织建设,理顺村民委员会、村监督委员会与村民理事会的关系,发挥了各类组织的功能。

一是突出领导核心组织。村党组织(含村党总支、党支部)是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蕉岭通过强化村党组织对各类组织的领导能力、对各项工作的组织能力、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能力以及对民意的收集和回应能力,突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二是创建协商议事组织。为满足村庄内生需求,同时响应中央号召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蕉岭在村级层面形成了村级协商议事会组织,同时,通过将传统的宗族理事会进行现代化转型,在小组层面形成了村民理事会,汇聚退休老干部、乡贤能人和普通村民,共谋村庄发展。

三是理顺三元组织关系。理顺村民委员会、村监督委员会与村民理事会的关系,发挥基层治理中组织载体功能。村委会执行决定、办理村务、管理财务,发挥执行载体功能;监委会监督党务、村务、审核“三资”,反馈群众意见,发挥监督载体功能;村民理事会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益活动、搞好村庄建设,发挥参与载体功能。

(二)四化一体,机制协同,梳理治理机制

针对如何治理问题,蕉岭通过自治机制、决策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同步,破解了治理过程中的系列难题。

一是深化自治机制,破解“选举冷漠”难题。一方面完善选举的程序与形式。根据县情民意,完善村委会与党支部选举程序与有效形式,逐步引导村民到中心站进行投票,落实村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另一方面提高选举的参与意识。持续规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让村民熟悉民主的基本程序和形式,有效提高村民对村委会选举的热情和兴趣,实现“要我选”为“我要选”。

二是实化决策机制,破解“议而无果”难题。为破解村民决策参与难,蕉岭建立协商议事会,实现了具体可行的决策机制。首先是构建目标导向机制。协商议事会的召开都会提前公告议题,让村民清楚要做什么,使村治活动有序开展。其次是形成结果导向机制。协商议事会中讨论的各事项,最后都形成议决“结果”,使基层治理不流于形式。

三是细化管理机制,破解“管理不实”难题。首先,细化村民自我管理机制。鼓励各村民自治组织及各村民理事会引导村民成立民约会规,让村民及各自治组织有章可依。其次,完善村干部管理机制,出台相关惩治罢免制度,规范村干部行为。实行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承诺践诺活动,强化村干部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硬化监督机制,破解“监督乏力”难题。针对村务监督存在的职责不明、监督无力、缺乏管理等问题,蕉岭通过监委会机构,明确监督主体;通过“三个定期”,规范监督程序;通过“四个渠道”,保障监督效果。例如,芳心村在修建农场的过程中,通过群众建议,执行监督程序,对于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餐,采取定点记账的方式,每到月底村干部就带上监委会成员一起去餐馆结账,以此落实村民监督权。

(三)多层参与,制度协同,保障治理效果

村民的参与是衡量治理效果的最好标准。蕉岭县为巩固基层治理效果,在村民参与上下足功夫,形成多层次的参与制度。

一是拓展协商议事制度。蕉岭县根据协商议事会和村民理事会不同的工作性质和规律,分别制定了《协商议事会议事制度》和《村民理事会章程》。并且还根据村民理事会运作上的需要制定了《农村村民理事会设立指引》、《推选村民理事会成员的基本程序》等,由此,为议事会组织提供制度指引。

二是引入参会代表制度。为弥补村庄人员素质不高问题,蕉岭在村级协商议事会中,引入参会代表制度,吸纳村庄外部贤人加入基层治理,参会代表不同于议事代表,对于有关议题,虽然参会代表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但是为基层治理注入人财物的支持。

三是改进议事监督制度。首先是出台议前告知制度。向全村张榜公开会议公告和商讨事项议题。其次,形成议中公开制度。及时记录会场情况、决策结果、当场公开,并对会议记录进行归档保存。最后,再造议后质询制度。议事代表有权对议案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价、批评、建议、质询。若议事代表的质询,村委会必须限时给予答复。如未答复,议事代表可以提请再次召开协商议事会议。

二、四权同步:蕉岭县基层治理创新的初步成效

蕉岭县“三制协同”的基层治理体系创新,不仅提升了村民的选举权,用好了村民决策权,而且保障了村民管理权,强化了村民监督权,实现了基层治理的“四权同步”。

(一)提升了村民选举权。

首先提升了村民的选举意识,持续规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让村民习惯了选举的基本程序和形式,保障村民能够有效行使选举权利,进而提高了村民对民主选举的认识。其次,村民对村级“三资”的运作和处置中有充分的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有效提高村民对村委会选举的热情和兴趣,造就了更加积极的“选民”。最后,规范了村民的选举行为,切实防止了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村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用好了村民决策权

“集中民智,为民办事”是蕉岭协商议事会的闪光点之一。通过创新决策制度、细化决策内容、明确决策形式、严格决策程序,用好了村民决策权。“做不做”、“做什么”“怎么做”由村民说了算,增强了决策结果的执行力,盘活了村内治理资源。百美村徐姓村民说:“村子建设不再只是村干部的事情了。”芳心村谢建祥书记说:“村民理事会为村庄建设出了很多力,以前单靠村委会的力量,修路建桥这样的大事一年也就能做三五件,村民理事会成立后,目前已完成各类大小建设30多项。”

(三)保障了村民管理权

讲求规矩方法是管理权的要义。蕉岭通过建立协商议事会,组织同步;细化管理机制,机制同步;创新协商议事会制度,制度同步,破解了村级治理中“管理不实”难题。 “村民协商议事会议融合了原来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并将其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提升,议事方式更加包容,参与主体更加丰富、多元,保证了村民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蕉岭县纪委书记卢尧生说。三圳镇的陈镇长深有同感:“由村民们自己商量做什么、怎么做,做了许多政府做不好、做不了的事。”

(四)强化了村民监督权

蕉岭县建立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创了全方位监督的新局面,可以说村委会的决策和管理到哪里,监事会则监督到哪里,这对避免农村“出了问题才监督,发现问题才处理”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村监事会为村庄构建了一套不易腐败的监督机制。堑垣村村民说:“以前穷怕了,害怕村干部见钱眼睛亮,现在村干部有问题,我可以通过向监事会反应。他们可以通过上级纪委或村民协商来实现有效的监督。”

三、治理升级:蕉岭县基层治理创新的经验启示

蕉岭通过体制协同、机制协同、制度协同,创造性的解决了谁治理、如何治理、治理怎样等核心问题,对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协商民主是“四权同步”治理体系的核心价值

习总书记在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强调:“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蕉岭实践告诉我们,协商民主在实现“四权同步”基层治理体系中必不可少。蕉岭通过建立村级协商议事会和村民议事会,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从议题的选定、决策的形成、决策的执行,都体现了协商民主的内在价值。

(二)体制机制建设是基层民主治理有效实现的根本保证

基层治理创新重点和难点是体制机制建设,同时,体制机制又是基层治理有效实现的根本保障。在蕉岭的创新实践中,突出体制协同,将党组织、村委会、监委会和协商议事会等主体协同起来,理顺彼此之间的治理关系,同时深化自治机制、实化决策机制、细化管理机制、硬化监督机制,并且构建了村民参与的制度化渠道,拓展了村民参与的空间,从而使得基层治理能够有效运转起来。由此可见,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是基层治理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三)“四权同步”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目前,传统的基层治理主要是组织建设,强调自上而下的管理,现代基层治理更关注权利保障,强调自下而上的参与。蕉岭所推行的“三制协同,四权同步”便是基层治理从组织建设到权利保障的最新发展,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有益尝试,体现了未来基层治理的发展方向。不过,基层治理的“跨代升级”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蕉岭的实践开辟了一条路径,未来还需要更多地方的探索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