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村研究 > 相关学科

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村治理的政治逻辑与机制构建

作者:白现军 张长立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南京社会科学》  发布时间:2017-01-22  浏览次数: 1512

【摘 要】乡贤参与甚至主导乡村治理的局面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并在稳定乡村社会秩序和协助国家统治方面发挥着独特的功效。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公社威权模式的解体和乡村精英群体的流出,乡村治理陷入内生权威缺乏和外生权威弱化的双重困境。社会利益结构的深度调整和利益关系日趋复杂,更让现代乡村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当代乡贤以其特殊身份在传统与现代、乡村与城市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复兴和重构乡贤文化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现代乡村治理,对于优化和丰富当下农村社会治理的资源结构,促进社会贤达和社会体系的有机融合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必须在道德和法律层面构建相应的约束机制,防范乡贤在乡村治理中走向人治和发生腐败的风险。

【关键词】乡贤;乡村治理;社会治理创新


乡贤是本乡本土孕育培养的贤良杰出人物,他们与乡村社会存在着水乳交融、斩割不断的特殊关系。乡贤参与甚至主导乡村社会治理的局面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经过数千年的沿袭传承形成了内容丰富且功能独特的乡贤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乡贤文化凝结着古人治理乡村的智慧与经验,是千百年来促进乡村社会稳定有序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步入攻坚期,社会结构的分化重组和利益关系的日趋复杂,使得现代乡村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当代乡贤扎根乡土,对传统文化和乡村情况较为熟悉,同时又具有开阔的视野、新颖的理念、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广泛的社会资源。复兴和重构乡贤文化,重新界定乡贤群体并鼓励他们参与现代乡村治理,对于优化和丰富当下农村社会治理的资源结构,促进社会贤达和社会体系的有机融合,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乡贤群体及其政治功能的历史演进

(一)历史镜像中的乡贤群体及其政治功能

乡贤文化渊远流长。早在原始社会时期,氏族部落中拥有一定资历和威望的长者,自然承担起教化先民和传授经验的任务。这种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生活方式极为简单的社会背景中自然形成的“尊者”可谓“乡贤”的萌芽。及至国家出现以后的数千年的传统农耕社会里,如何在信息技术和交通方式极为落后的状况下,实现对一个疆域辽阔而又人口众多、彼此隔绝而又关系复杂的泱泱大国的有效统治,成为历代统治阶级倍感头痛的重大难题。然而,任何一个区域,任何一个时代,都不乏精英群体。乡贤,正是封建统治阶级在基层社会寻找到的最佳代理人。历史语境中的乡贤群体在不同的时代曾有过不同的称谓,诸如绅士、仕绅、绅衿、缙绅等,但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而言,总体上呈现出与乡贤群体基本相似的内涵特质与指代范围。古代乡贤群体的组成结构复杂多元,他们中既有致仕在乡的达官贵人,也有屡试不中的落魄书生;既有富甲一方的地主商贾,也有家资微薄的孝悌君子;既有年高德劭的族长耆老,也有奋发有为的青年才俊;既有高居庙堂的闻达显贵,也有归隐江湖的侠客义士。这些政治地位悬殊、经济状况不一的群体,并非来自同一个阶层或阶级,却有着为桑梓百姓共同推崇的道义情怀和行为特质。乡绅的社会地位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他们虽非官方任命的政治群体,却在官民之间架起一座沟通桥梁,成为辅助官府进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并塑造出独具特色的乡贤文化。

皇权至尊的封建思想使得“皇权止于县政”,这为乡绅或乡贤以皇权名义管理县以下的基层社会提供了空间和机会。“具有功名身分、学品、学衔和官职而退居乡里者,是乡贤阶层的基本构成。他们拥有高于平民的身份地位,退居乡村后成为乡村社区里具有“社会-文化”威权的阶层,成为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的主导力量。”①面对官府,乡绅为了获得官方信任并持续享有各种特权,必须要忠于皇权并协助统治阶级处理各种基层政务,而乡绅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最为熟悉,官府也必须倚重他们方能完成诸如征派税赋徭役、兴修公共工程、组织武装团练等事务。最终,官府与乡绅之间互为依赖,“惟地方之事,官不得绅协助,则劝诫徒劳;绅不得官提倡,则愚迷弗信。”②面对乡民,乡绅为了塑造和强化其在乡村社会中的权威者角色,必须依附官方力量并以官府名义行事。当然,合法性资源的获得仅限于此是显然不够的。为了赢得乡民的拥戴,乡绅也会做许多诸如扶危济困、铺路修桥、止斗息讼、主婚助葬等道义善举,并通过兴学助教、编修方志、维护寺院等措施弘扬儒学社会特有的价值观念。“一旦村落利益与国家利益存在冲突的时候,他们可以借助其身份,在村民和国家之间充当桥梁,站在村民立场与国家讨价还价。”③乡绅集团依托其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所具有的种种优势,不断扩大自身势力和影响力,并逐步实现对广大乡民的有效控制,也塑造出中国古代社会独具特色的“双轨政治”模型。“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皇权,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绅权和族权,二者平行运作,互相作用,形成了‘皇帝无为而天下治’的乡村治理模式。”④

(二)当代乡贤群体的重新界定与功能重塑

古代乡贤或乡绅能够实现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控制,与封建等级制度、科举制度、宗法制度以及“土地—赋税—户籍”三体合一的“政治-经济”发展模式密不可分。多种元素之间互相影响、互为塑造,既为国家政治发展提供了稳定可靠的税收来源,又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乡村社会政治生活的稳定有序。“地方上的精英阶层主要靠其田产生活,并且将科举考试作为进身之阶,因此这种带有田园风味和怀旧色彩的世界观在中国一直盛行不衰。”⑤然而,随着科举制度在清朝末年被废除以及封建帝制被随后的辛亥革命所终结,乡贤阶层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制度基础遭到根本性毁灭。从民国初年至新中国成立前的数十年中,那些由封建乡绅转型而来的乡村精英在传统政治文化的惯性作用下,勉强维系着动荡时局中的乡村社会秩序。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夕,为配合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了人民公社这一单极化的威权模式。扩大化的政治运动与复杂的阶级斗争相互交织,再加之缺乏科学合理、长期稳定的有效政策,使得这一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几近停滞,从而缺乏乡村精英赖以生成的社会土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国家中心工作从“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经济建设为中心”,并确立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在农村地区通过分田到户方式建立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从而结束了数十年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户籍制度的松动和城镇化运动的启动,进一步加强了城乡之间的融合互动。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后富”的政策号召下,国家对私营经济从宽容默许到宪法确认,并最终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及至新的世纪,国家层面的涉农改革和惠农政策更是持续发力。由此,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洗礼的农村社会,从物质到精神、从外表到内核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农民不仅在物质生活层面大为改善,而且在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民主法治意识等各个方面也进行了体系重构。

温润的政治生态环境在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催发着那个曾经被遗忘的乡贤群体不断成长壮大并逐渐回归公众视野。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经历了激烈社会制度变革和民主政治制度改造的当代中国,其经济社会结构和文化心理结构较之百多年前已经发生质性变化。因此,对于当代乡贤的群体构成与功能定位需要进行重新界定与塑造,以适应现代政治语境和社会需求。当代乡贤不再是封建礼俗社会中的乡绅,主要是指那些目前或者在不太遥远的过去曾经生活在乡土社会,而今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精英群体。具体而言,这一群体主要包括乡村致富能手、英雄道德模范、退休公职人员、年长德高尊者等社会贤达或知名人士。他们与乡土社会的天然联系符合“乡”的特征,而其不俗成就或懿德嘉行符合“贤”的评价标准。基于地理特征和精神内涵的基本一致性以及文化传承发展的内在关联性,沿袭古代传统将这部分人谓之当代乡贤。就其功能定位而言,现代社会的高速流动性、资源配置的市场主导性、政治生活的民主平等性以及社会环境的时代差异性,已经不允许他们像古代乡绅那样以内生权威的身份主导乡村社会秩序。当代乡贤主要是在现代民主政治框架内,利用其在乡村内外的特殊影响力,协助既有权威主体推动国家法律政策在基层社会的贯彻落实以及促进乡村经济社会有序发展与和谐稳定。

二、困境中的现代乡村治理呼唤乡贤群体回归

(一)现代乡村治理中的内生权威流逝严重

但凡存在社会组织的地方就必然会有统治和管理行为,而拥有丰富的权威资源是实施有效统治和管理的重要基础。马克斯·韦伯认为,权威是组织赖以存在的基本条件,也是建立有序社会的政治基础,并将繁杂的权威现象划分为传统型权威、魅力型权威和法理型权威三种类别,试图揭示权威背后的本质含义。如果以组织为边界,按照权威生成机制的标准,则可以将权威划分为内生权威和外生权威。内生权威是在组织发展过程中由组织内部逐步生发出来的权威主体,由于权威客体能够近距离接触并融入权威主体的形成过程,使得内生权威的认同程度更高和持续时间更长。传统乡村社会的乡贤治理模式无疑具有内生权威的特征。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夕,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作用下,人民公社成为乡村社会唯一权威主体。改革开放后,随着人民公社威权模式的解体,“村治格局由原来的村级政治组织‘一统天下’转变为村级政治组织与宗族村庄地缘组织、宗教组织等多种力量‘共治天下’。”⑥在随后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精英群体逐渐流向城市,而农村党委和村委也在数十年的“汲取型”体制中被污名化,其形象认知和权威程度大为弱化。乡村治理内生权威的流逝和外生权威的弱化,以及村落空心化与乡村文化断裂,让处于社会转型与体制转轨双重叠加期的中国乡村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治理困境。

(二) 现代乡村治理中的道德教化功能弱化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农村生活环境大为改观。然而,物质文明建设的巨大成功并没有带来精神财富的必然增加。相反,由于城乡之间的交流融合日益密切以及信息获取方式的日益便捷,使得农村社会文化发展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一些不良社会风气也随之抬头并不断蔓延。部分地区农民闲暇时间以赌取乐甚至部分农民嗜赌成性或吸毒成瘾,进而引发家庭矛盾或邻里纠纷。有些农村地区文艺表演和非法出版物内容粗俗庸俗媚俗,甚至含有色情成分。有些农村地区伦理失范,地下色情活动暗流涌动。有些地方封建迷信活动盛行,还有一些组织趁机作乱,披着宗教外衣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有些地方农村攀比之风、奢靡之风严重,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礼节、不堪重负。有些村庄偷盗成风、治安松弛,子女不孝、家庭不睦。有些村庄为敛钱财不择手段,全村行骗、集体造假。有些村庄基层选举无视民意,威逼利诱、贿选猖獗,家族势力、尾大不掉。有些村民仇官仇富、暴戾之气严重,动辄报复社会。凡此种种,充分说明当前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状况不容乐观,这与农村社会内生权威资源不足、道德教化功能弱化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关联。

(三)现代乡村治理中的软性治理手段不足

数十年的高速工业化和城镇化可谓成绩斐然。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表明,2015年底乡村常住人口数量已减至6亿人,占比不足44%。但受户籍制度羁绊,农村户籍人口数量依然在8亿的高位徘徊,其中有将近2亿人是游走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半城市化”人口。无论是乐观型数据6亿还是悲观型数据8亿,都证明我国依然存在大量农村人口这一客观事实。与城市中的“陌生人社会”不同,农村地区依然保留着“熟人社会”的基本特征,村民们生于斯长于斯,绝大多数村民在去世之后最终还会葬于斯。村民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同一村落,所谓“低头不见抬头见”,血缘关系、姻亲关系和邻里关系互相交织,形成错综复杂的乡村社会人际交往方式和乡村政治生态。近年来沧海桑田的历史巨变让传统的乡村秩序受到冲击,但“熟人社会”的基本特征并未因此改变。村民自治制度设计的初衷正是基于农村地区“熟人社会”的特征,试图将内生权威与外生权威互相融合,凸显乡村社会中道德教化、村规民约、风俗习惯等软性治理功能。但受国家民主法治进程和农民自身素质制约,村民自治在乡村社会并未完全实现,当前的乡村社会依然保持着外生权威主导下的以强制力为后盾的“硬治理”模式特征。这不仅增加了国家在基层社会的治理成本,甚至还会因为“硬治理过度,软治理不足”而在某种程度上削弱国家在基层社会的治理成效。

三、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村治理的可能性

(一)以乡贤群体为载体的乡贤文化深植于乡土社会

中国自古以来以农立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农耕生活方式延续数千年。在此过程中华夏先祖不仅创造了灿烂辉煌的中华农耕文明,同时也总结出一套符合农耕社会的价值体系和治理模式。在以农为本的农耕时代,乡村可谓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石。所谓“出则为仕,退则为绅”,乡村社会既是多数精英人物的成功原点,也是他们叶落归根的最终归宿。正如梁漱溟所言,“原来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的;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法制、礼俗、工商业等莫不如是。”⑦乡贤文化根源于乡土社会,乡土社会是孕育乡贤文化的肥沃土壤,乡贤文化浓缩了传统农耕文明的精华,并在数千年的历史演进中逐渐内化为古代政治文化的一部分。现代乡村与古代社会相比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它也随着时代发展演变为当代乡贤诞生的摇篮,成为维系乡贤群体肉体与心灵归宿的重要场所。正是乡贤文化与乡土社会的这种天然联系,使得在现代乡村社会复兴和重构乡贤文化成为可能,也为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村治理奠定了扎实的文化基础。

(二)乡贤之治在乡村社会拥有广泛的心理认知

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所限,古代社会中能够完整、系统地接受文化教育的人群数量极少,而能够通过参加科举考试获取功名者更是凤毛麟角。乡村社会生产文化精英的高度困难性以及“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传统文化作用,使得乡村社会的政治权力与文化权力融为一体,拥有一定学识的乡贤群体成为主导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力量。作为儒家思想的传承者和践行者,他们或以学问文章,或以吏治清明,或以道德品行而闻于桑梓。他们“不事生产,却于社会有其绝大功用;便是他代表理性,主持教化,维持秩序;夫然后,若农、若工、若商,始得安其居、乐其业。”⑧乡土中国是一个以村落为边界的熟人社会,乡民们在长期的交往实践中很容易对正在或曾经生活在本乡本土的这些精英人物自然生发出亲近感。经过改革开放洗礼和民主政治熏陶的中国乡村,其物质形态和政治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传统社会的架构并没有完全坍塌,乡村社会错综的人际交往方式、以血缘维系的家族和邻里关系依然广泛存在。作为农村中有声望、有能力的长者、贤人,乡贤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依然重要,他们协调冲突、以身作则提供正能量的作用不可或缺。”⑨

(三)乡土情结激发乡贤群体服务乡梓的热忱

无论是远离故土的“外贤”还是安守本土的“内贤”,无论是出于“光宗耀祖”的传统心理还是基于“人过留名”的价值认知,都或多或少具有一定程度的乡土情节。这与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尊宗敬祖、寻根问祖和安土重迁等传统文化分不开,追根溯源、祭拜祖宗是上至君王下至布衣最朴素的感恩先祖、寻求庇佑的情感表达方式。

“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家国同构”的“政治-社会”形态将家庭与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连。作为介于家庭与国家之间的社会单元组织,宗族在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演进过程中,尤其是后世经过宗法制度的强化、儒学制度的教化和政治制度的内化,使得传统乡村社会有着浓厚的尊祖氛围和宗族意识。不少年高德劭的乡贤本身就是宗族的族长,既要处理宗族内部事务也会承担一定的族外社会公共事务,从而促进宗族内部的团结和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宗族观念相互交织的乡贤文化融合了地缘与血缘的双重因子,既会触碰到漂泊在外的乡贤群体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那根神经,也会激发出安于本土的乡贤群体造福乡梓的愿望和热忱。这种难以割舍的浓浓乡情和乡恋,为乡贤群体反哺桑梓、回馈乡亲奠定了良好的心理基础。乡亲们对于血脉相连的乡贤群体回归,自然也会因天生的亲近感而更易于接纳。

(四)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村治理契合当代政治发展需求

乡绅政治滥觞于封建时代的礼俗社会,家国同构的社会秩序与文化权利政治化的政治诉求,使得乡绅群体成为平衡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乡村利益与国家利益的调节器,也成为防止国家权力无限渗透的天然屏障。“社会中如果没有同国家权力抗衡的自治组织或团体,国家就会通过层层官僚机构将偏离于公共利益的强权意愿直接贯穿到社会底层。”⑩不同于封建等级制度下的专制统治模式,现代国家治理更加强调民主参与和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其职能定位也从原初状态的管制统治向更高层次的服务协调转变。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使得现代乡村治理的内外环境日趋复杂,也对治理主体的素质能力和方法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当代乡贤以其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内生权威与外生权威之间的特殊地位,依托有效的制度设计完全有能力在双方之间架起沟通桥梁,促进乡村社会的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以乡贤群体为载体的乡贤文化蕴含着爱国爱乡、敬业精业、崇德向善的巨大道德力量,通过文化现代化的途径进行重塑再造,完全能够跨越时空兼容于现代社会,并为现代民主政治和社会建设服务。

四、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村治理的机制构建

(一)塑造适应时代要求的新型乡贤政治参与文化

乡贤之治在古代社会历经千年而经久不衰,自有其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基因。不过我们也必须承认,古代中国是礼俗社会,封建伦理道德思想已经控制民众,而现代社会则是法理社会,民主理念和契约精神已经深入人心。对于当代乡贤介入现代乡村治理的方式与路径,如果采用简单嫁接移植和拿来主义,则不仅会导致实践和心理层面的各种“排异反应”,而且也会陷入复古主义的泥淖。重构现代化语境中的乡贤文化,就必须在现代民主政治理念指导下重新界定当代乡贤的功能和地位。当代乡贤以恰当方式参与现代乡村治理,本身就是基层政治民主化的彰显与探索。乡贤群体以亲切熟悉的语言和潜移默化的方式在乡村社会传播现代知识,从而在现代法律和契约精神与传统价值和伦理之间寻找到合理的平衡点。总之,在复兴和重构乡贤文化的过程中,要将民主法治建设与公序良俗形成有机融合,既要强调传承更要注重创新。同时,在实践领域塑造出一种兼具乡土性与现代性,既存续了人文精神也展现了现代公共治理规律的新型乡村发展模式。

(二)营建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村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古代礼俗社会中的乡贤政治已经嵌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被官府和百姓双方都视为不可或缺的政治器官。社会形态的发展变迁和乡村内生权威的逐渐消逝,致使乡贤群体和乡贤文化正在逐步淡出公众视野甚或被遗忘。因此,有必要通过合理的方式唤醒民众对于乡贤群体的认知。作为一种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形态,在数千年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每个地方都积淀下丰厚的乡贤文化资源,它们以不同的形式散落于不同的时代。对于古代乡贤,除了高知名度者可能会史书有载或留有遗存,绝大多数都被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中。对于当代乡贤,由于缺乏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而难以界定,或者离开故土时间过久而略显生疏。对此,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需要积极发掘整理本地乡贤文化资源,收集整理先贤人物事迹资料,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编辑村史村志、姓氏族谱及其他文史资料。要回忆整理地方历史事件、民俗风情、礼仪典制、传说掌故、谚语俗语等口述记忆,总结提炼乡贤精神。在加强乡贤人物史料搜集整理的同时,还要及时发现、抢救、保护珍贵的乡贤故居遗址和文物遗存,以实物载体增加乡贤文化的亲和力、感召力和影响力。通过多种途径创新重构和宣传弘扬乡贤文化,营建出乡贤之治的良好社会氛围,既能对当代乡贤群体形成有效吸引和精神激励,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村治理的社会阻力。

)建立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村治理的渠道保障机制通过制度化途径进行有序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政治参与实效性的理性选择。为乡贤群体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搭建有效平台和提供制度保障,是地方政府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地方政府要倡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建立农村乡贤理事会,并对乡贤理事会的基本章程、组织性质、职责定位、产生方式等出台相关规定。要深入推进乡贤信息库建设,加强乡贤联络走访工作,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知识分子、优秀农民工、企业家等在塑造新乡贤文化中的引领作用,并鼓励他们回乡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要积极搭建乡贤参事会、乡贤调解工作室、乡贤智囊团、乡贤慈善基金会等多种平台,深入探索建立开放参与的乡村治理机制。鼓励乡贤参事会协同推进村规民约建设,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公共项目和公益事业建设工作,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和公序良俗的有效形成。要重新定义村民身份,赋予回归乡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大力支持有意愿的乡贤依法参与村“两委”选举。及时把优秀乡贤人才吸纳到党员队伍当中来,甚至作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对于杰出乡贤也可以采取“挂职村官”、“镇长助理”、“镇长顾问”等方式灵活参与乡村事务。

(四)构建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村治理的风险防范机制乡贤群体兼具传统与现代、城市与乡村的双重优势,从而使其在现代乡村建设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着独特的功能效用。在强调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村治理有效性的同时,也必须对其可能导致的社会风险进行充分预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尤其是在获取乡村公共事务话语权甚至决定权之后,就容易使乡村治理面临人治风险和腐败风险。这在富人治村过程中,尤其是在集体经济高度发达、经济政治高度融合的村庄表现得更为明显。富人依靠其卓越的个人能力和独特的人格魅力,带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进而在村庄治理中也扮演起“家父长”的角色,对村庄实施“全能式”管理。这种状况极易引发普通农民丧失政治效能感而自动退出村庄公共治理舞台,并最终导致基层民主政治萎缩的消极后果。另外,有些乡贤回乡参加竞选,也不排除会掺杂着复杂的个人私利;有些乡贤在获取乡村政治权力后,也会因自制力弱而腐化堕落。因此,有必要从道德和法律两个层面对乡贤群体进行约束,构建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就道德层面而言,“乡贤”身份本身就是一种软性约束,当代乡贤也应该像古代乡贤那样以嘉言懿行垂范乡里,成为村民勤劳致富的带动者、文明乡风的引导者和道德教化的示范者,成为村庄的“品牌”“名片”和“形象代表”。但更重要的,还是需要国家在民主和法治领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把权力牢牢锁进制度的笼子。同时,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改革,从根本上铲除“强人政治”赖以生存的政治基础。

五、结语

崇德尚贤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维系社会和谐有序的基本道德情感和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强大精神动力。乡贤,这一曾经活跃在乡村历史舞台数千年的特殊群体,在波澜壮阔的社会发展变迁中一度淡出公众视野。但乡贤群体并未走远,乡贤文化也从未消逝,它已深深融入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并成为古代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当代乡贤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以及乡村与城镇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通过构建有效的激励制度与合理的约束机制,依托科学的顶层设计与创新的底层实践,最大限度地发挥当代乡贤在弥合社会分歧、化解社会矛盾以及促进城乡共荣方面的独特效用。


参考文献:

①②王先明:《乡贤:维系古代基层社会运转的主导力量》,《北京日报》2014年11月24日。

③李建兴:《乡村变革与乡贤治理的回归》,载《浙江社会科学》2015年第7期。

④费孝通:《再论双轨政治》,摘自《费孝通文集》第四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第343—364页。

⑤【美】费正清、费维恺:《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95页。

⑥肖唐镖,戴利朝:《村治过程中的宗族》,载《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

⑦⑧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0—11、40页。

⑨张颐武:《重视现代乡贤》,《人民日报》2015年9月30日。

⑩周安平:《社会自治与国家公权》,载《法学》2002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