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村研究 > 相关学科

多学科视域中的“共同体”范畴比较

作者:王玉明 王沛雯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社会主义研究》  发布时间:2016-12-30  浏览次数: 1019

【摘 要】不同学科从不同视角对“共同体”进行了诠释。尽管不同学科视角下的“共同体”存在较大差异,但在对“共同体”一般规定性的认识上有许多相同之处。“共同体”通常是由具有某种共同特性、共同状况或处境的群体构成;“共同体”与成员个体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信任和集体认同是其形成的重要变量;集体参与是其运行的重要形式。

不同学科从不同视角对“共同体”进行了诠释。尽管不同学科视角下的“共同体”存在较大差异,但在对“共同体”一般规定性的认识上有许多相同处“。共同体”通常是由具有某种共同特性、共同状况或处境的群体构成;“共同体”与成员个体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信任和集体认同是其形成的重要变量;集体参与是其运行的重要形式。

【关键词】共同体;集体认同;集体参与


共同体是一个表示人类群体存在方式和组织形式的基本范畴,不同学科对共同体的界定有很大差异,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生态伦理学、国际政治学、生态政治学等诸多学科从不同的视角对共同体进行了诠释。目前,共同体概念被引入到许多新的研究领域和语境之中,融入了许多新的结构性、功能性元素,其内涵和外延得到了丰富和发展。

在政治学特别是西方政治学中,共同体是重要的研究对象。在古希腊,柏拉图针对当时寡头政治的弊端,视城邦为理想的共同体。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城邦是一种政治共同体,他将政治共同体定义为达到“善”之目的而形成的团体。所有共同体的目的在于追求某种善,因而,共同体中那种最崇高、最有权威、包含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所追求的一定是“至善”。这种共同体就是所谓的城邦或政治共同体。①他所说的“善”可理解为共同的利益或共同的需要,这种共同体是一种纯粹的公共生活。只有城邦的生活是一种政治生活,目的是追求“至善”。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将国家看成是具有共同利益的共同体。近代思想家卢梭进一步指出,国家是一个政治共同体。人们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把自己的全部权利都转让给由人民结合成的政治共同团体国家,人民是这个共同体的主人。共同体代表的是“公意”,而不是出于私人利益的“众意”,这种“众意”

则可能毁灭共同体。②孟德斯鸠认为,法的精神是共同体的纽带。③阿奎那将共同体看成是一切政治组织的生长中心,其目的是为了伦理生活和达成共同的“善”。

马克思较早地提出了“共同体”的思想。马克思将社会看成是人们基于一定物质生产活动而形成的相互联系的生活共同体。他认为,没有共同体人的全面发展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将个人看成是共同体的动物,唯有通过共同体获得他的存在。他在《18 57-1858年的经济学手稿》中阐述了“自然共同体”是各种社会共同体存在的前提和基础,这种共同体是一种部落共同体或天然的共同体。他将前资本主义时期的共同体看成是一种原始形式的联合(association),是封闭的、有限的、地域性的,是一种虚幻的政治共同体;普遍的共同体是一种无国家(stateless)社会的共同体。真正共同体是在共产主义社会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马克思那里,共同体既可以是实体存在,也可以是关系。

在当代政治哲学中,共同体主义(C ommunitarianism)(也称社群主义)兴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将“共同体”作为理论武器对个人主义进行彻底批评。共同体主义强调共同体的存在对个人的优先性,每个成员都把共同体的价值和目标当作自己的价值和目标,成员个体生命的价值是共同体所赋予的。“共同体作为一种善,只有奉献于共同体目标的生活才成为有意义”④。共同体的基本特征和判断标准是分享共同善,最普遍形式就是民族和国家。⑤共同体主义也将城邦看成是理想的共同体,视城邦为个体生活和个体价值与共同体高度一致的统一体。其中查尔斯·泰勒强调友爱、互助等共同体伦理是建立共同体的最起码的要求。麦金太尔则主张构建共同体的“空间伦理”,通过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规范来建立共同体。戴维·米勒认为,“共同体成员的共同信仰为共同体成员提供了积极行动的动力,并赋予其生活的意义”⑥。桑德尔也主张一种共同体善的政治。他提出“构成性”共同体的观念,“构成性”共同体核心是自治。⑦公民共同审议政治决定,共同追求共同的善。如公民共同审议生活中诸如堕胎、同性恋婚姻和平权法等道德难题。

共同体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范畴,裴迪南·滕尼斯、迪尔凯姆、马克斯·韦伯等著名社会学家都对共同体进行了研究。滕尼斯系统阐述了他的共同体理论。他认为“,共同体”与“社会”是人类群体生活的两种基本类型。“共同体”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况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是一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⑧。“共同体”是一种基于“自然意志”(n atural will)(如情感、习惯等)以及血缘、地缘和心灵而形成的社会群体,它是自然形成的,维系的纽带是情感,如氏族、部落、家庭、邻里、村社等。而“社会”是基于“理性意志”而形成的社会群体,如利益群体、城市或国家。他将共同体分为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三种类型。而对应于这三种共同体的是亲属关系、邻居关系以及友谊或同志关系。⑨藤尼斯将血缘(亲属关系)、地缘(邻里关系)和心灵(友谊关系)是共同体的三大支柱。

后来迪尔凯姆将共同体分为“机械共同体”和“有机共同体”。前者表现为个人不带任何中介地直接系属于社会,后者则体现了个人之所以依赖于社会,是因为它依赖于构成社会的各个部分。⑩马克斯·韦伯将社会关系区分为“共同体关系”和“结合体关系”:“共同体关系”是指建立在情感性或传统的基础上,参与者主观感受到彼此间有相互隶属关系“。结合体关系”就是当个人在群体或组织中只寻求利益的平衡与结合。11他将“共同体”看成是在感情上或者传统上具有共同属性的社会关系。后来他又提出了“城市共同体”设想,将城市看成一种人类共同体的形态,并把“城市共同体”看作一种理想类型。他分析了“城市共同体”的特征:“防御设施;市场;自己的法庭以及至少部分的自己的法律;团体的性格及与此相关的,至少得有部分的自律性与自主性,这点包括官方的行政,在其任命下,市民得以某种形式参与市政”12。他以共同体的视角来考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组织,并视城市是一个“特别市民身份”的团体。

社会学家麦基佛(Mac Iver)发展了裴迪南·滕尼斯、迪尔凯姆、韦伯的共同体思想。麦基佛认为,“共同体(community)”与“联合体(association)”是社会组织中两种最基本的结合形式,两者既互相区别,又互相包含。共同体的不断扩大及其内部联合体的不断分化推动社会的进步,因为个人意愿在这种扩大和分化中得到充分满足,自我得以实现,在此基础上社会走向整体统合。13麦基佛所说的“共同体”主要是人们共同生活的区域,小到村庄、街坊,大到地方、国家,甚至更广阔地域空间中人的结合体。“联合体”是指个体因为某种共同的利害关系,或追求某种共同目标而结成的社会组织。他认为,人们在同一地域的共同生活,会发展出共同的生活方式、共同的传统习俗、共同的语言方式等共同特征。14共同生活和一定的地域,基于共同的行为法则是“共同体”的基本特征。麦基佛通过“利益”与“意志“”、契约”与“制度”两组概念提出了分析共同体构成条件的经典框架“。利益”与“意志”是麦基佛分析共同体构成的最重要的维度。麦基佛将客观利益和主观意志视为共同体构成的两极因素:由于存在客观利益人们才有可能结成共同体;由于人们借助主观意志,这种客观利益才得以被认识、评价、选择。15“契约”与“制度”是麦基佛也是分析共同体构成的重要维度。麦基佛认为,任何一个联合体或组织的构成都基于人们之间的契约,并都依靠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契约。16共同体需要有正确选择和分配客观利益的行动规则、制度激励。

生态伦理学者利奥波德(Aldo L eopold)提出了大地共同体理论,他将生态系统看成是一个共同体,认为人类是生物或大地共同体中的一个普通成员,主张把在社会共同体中的伦理扩大到整个自然共同体之中,以整体主义为伦理原则,建立“自然共同体”。大地伦理主张,在自然共同体中人类不是征服者,只是大自然中平等的一员。大地伦理强调人类应该尊重自然和善待自然。地球是一个拥有生命的存在物,人们应尊重有生命的存在物。17尊重生命是保持和促进大地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的关键。我们对大地共同体不仅负有直接义务,还负有间接义务。人对生物共同体负有基本的责任伦理:“第一,保护生物共同体在结构上的复杂性以及支撑这种复杂性的生物多样性(种类和数量上的);第二,人对生物共同体的干预不应过于剧烈”18。他试图通过生态学和伦理学的有机结合来理顺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通过把人还原为自然共同体中一个普通成员的方式实现道德向自然的扩展。19

生态政治学将建设“地区共同体”作为是一种有效应对生态破坏、规避环境污染,维持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方案。其中默里·布克钦(Mu r ray Bookchi n)将生态破坏的根本原因归结为政治结构。他认为导致生态破坏的症结在于阶层制的政治结构,因为权力支配者可以不承担破坏生态的责任或代价而享用生态开发的成果。他认为,所有的生态问题都根源于社会问题。20如果我们不能彻底地处理好社会内部的问题,就不可能清楚地理解目前的生态问题,更不可能解决生态问题。21因此,许多生态政治学者主张建立“自治、民主、平等”的地区共同体,才能解决生态问题。在地区共同体中,参与者民主、平等地行使包括环境决策权在内的各种公共事务的决定权。在地区共同体中,公众参与民主的讨论和决策,能自由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这种权力能使决策者更加关心民众的环境利益和顾及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

“共同体”建设也是国际关系学重要的研究领域。其中卡尔·多伊奇、伊曼纽尔·奥特勒的“安全共同体”理论,以及汉尔斯父子的“认知共同体”理论具有代表性。卡尔·多伊奇等人认为,安全共同体是实现“一体化”(integration)的集团,在这种集团内,成员彼此之间不是武力争夺,而是用其他方式解决争端。安全共同体包括“合并安全共同体”和“多元安全共同体”两种类型。前者指两个以上的独立个体正式合并成某种形式的共同体。后者是指各成员仍保持法律上独立的联盟。与前者比较,这种多元安全共同体较易实现和维持。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复杂化,以汉尔斯父子为代表提出了“认知共同体”理论。认知共同体是指由某个特定领域有公认的专长和能力、具有知识权威的专家所组成的网络。22在处理全球环境问题决策中,需要大量相关信息和技术,而拥有共同理念或价值取向的科学家联盟能提供这种信息和技术。汉尔斯发现,在地中海沿岸各国的《地中海行动计划》中,在国际社会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及其《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形成中,都存在一个比较活跃并且具有较大影响的“认知共同体”。23另外,比约恩·赫特纳将区域共同体界定为一个超越旧国家边界的,带有明显的认同、制度化的或非正式的行为主体能力、合法性和决策结构的联合。在这种联合体中,成员间不会也不想使用暴力解决冲突。

共同体的内涵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不断演进,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历史维度中,不同学科对共同体的研究各有侧重,共同体被赋予不同的内涵,其主体、形态、范围和特征也会有很大的不同。

政治学侧重于政治形式的共同体研究,政治学视野中的“共同体”主要是指种族、城邦、民族和国家。尽管一些政治学者将社区、族群、社群、教会等纳入共同体的的范畴,但主要还是将种族、民族、城市、政党、阶级、国家、国际组织等看成是政治形式的共同体。同时,政治学视野中的共同体除了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外,还具有明显的工具性。马克思将共同体看成是个人在共同体中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生态政治学将建设

“地区共同体”作为是一种有效缓解生态压力、规避生态破坏的方案。国际关系学视“安全共同体”和“认知共同体”为解决地区安全和全球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社会学主要基于情感或传统而形成的共同体研究。社会学将共同体看成是人的集合,共同体是一种基于情感、习惯以及血缘、地缘关系和心灵而形成的社会群体。滕尼斯认为,情感(love)是维系共同体的纽带。马克斯·韦伯也认为共同体关系建立在情感性或传统的基础上,参与者主观感受到彼此间有相互隶属关系。麦基佛强调“共同体”的基本特征是基于人们的共同生活、

一定的地域和共同的行为法则。一个令人满意的共同体应当是一个有能力回应广泛的成员需要,解决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的共同体。24生态学伦理视野中的共同体则是大共同体概念。生态学伦理学将生态系统与人一并纳入共同体,将共同体看成是自然界或生态系统与人的大集合体。大地共同体是自然共同体与社会共同体的有机统一。大地伦理“不仅扩大了共同体的边界,而且也确立了人类对大地共同体的义务;并将大地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作为道德评价的基本原则”25。生态伦理学认为,在完成了社会共同体中普遍伦理的进化之后,应该把注意力转换到物种间的道德关注上。在对待自然的态度问题上,人类不仅要科学对待和利用自然,而且更要敬畏自然。这种共同体思想,既强调个人对他人和社会的依赖性,又承认人在大自然面前的相对独立性。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不同学科甚至同一学科对共同体的界定存在很大差异,共同体的概念非常宽泛,家庭、族群、种族、民族、阶级、政党、社区、村庄、社团、城市、地区、国家、国际组织,甚至整个人类社会、自然生态系统,都可看作是共同体。既可指有形的共同体,也可指无形的共同体。既包括村庄、邻里、城市、社区等地域性共同体,也包括种族、宗教团体、社团等关系型共同体。目前,共同体概念不断被引入到新的研究领域和语境之中,如政治、经济、文化共同体,城市、民族、阶级、家庭、国家、国际或全球共同体,以及环境保护共同体、地区安全共同体、职业发展共同体等等。

不同学科对共同体一般规定性和特征的认识上也有许多共同之处。

共同性是共同体存在的基础。“共同体”是人们基于一定的共性而形成的人类群体存在方式和组织形式。共同体通常是因为具有某种共同的状况或处境的群体构成。亚里士多德认为,所有的共同体旨在追求共性的东西共同的善。共同体主义认为,共同体的基本特征和判断标准是分享共同的善。在社会学看来,共同体基于共同的情感、习惯而形成。多伊奇等指出,共同体成员主要价值观的一致性和共同的反应性(包括共同的同情和忠诚、共同的信心和考虑等)是实现安全共同体的基本条件。26认知共同体的基本特征是有一套共同信仰的规范和原则,有共同的因果关系认识,有共同的价值标准,有共同的政策计划。麦基佛认为,只要是在同一地域的生活,就会使他们发展出各种程度不同的共同的生活方式、传统习俗、语言方式等。区域共同体理论强调共同的利益关系,共同的政治意识,强烈的集体认同、完善的制度框架、长期的相互合作和相互信任。在生态伦理学那里,人类是生物或大地共同体中的一个普通成员,存在共同体的工作原理,即共同原理、共和原理和共争原理。27

共同体与其个体共存共荣。共同体是个体存在的条件,同时个体又受到共同体的影响和制约,个体是存在于共同体之中的。28在共同体中,每个成员都能够效忠于自己的共同体,并且愿意共同促进整个公共利益。阿尔伯特·马蒂尼利主张个体团结是各种共同体的建构性原则。29马克斯·韦伯认为,个体在共同体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同时,个体行为要受共同体内的道德、习俗或制度等的制约。共同体中成员间的交往网络能逐渐培育普遍化的互信互惠。在共同的生产实践中形成了社会共同体,并在共同体的生产实践中被集体行动秩序所规范。30在共同体中,个体之间相互依赖,没有哪个拥有充足的资源能独自解决共同的问题,有效的策略是集体合作、共同行动。

信任和集体认同是共同体的重要变量。奥特勒认为,相互信任(mutualtr ust)和集体认同(collective identity)是共同体形成的重要条件。“信任可以理解为尽管不确定但仍然相信,它依赖于对另一行为体将按与规范性预期一致的方式行事的估计”31。共同体成员相互信任会消除彼此的隔膜。这种信任关系不是单向的,而是一种成员间多向的交往模式。共同体的本质在于多向信任(mutual inter personal t r ust)。集体认同是共同体维系的纽带,它体现个体对共同体的满意程度和依恋程度。在共同体中,个体间共识越多,合作也就越普遍、越容易。在安全共同体的建立中,多伊奇等人强调国家或地区间主要价值观的一致性和共同的反应性。32认知共同体理论强调共同信仰是共同行动的价值基础。

集体参与是共同体运行的重要形式。参与性是共同体的重要特征,个体在参与共同体的公共生活和公共事务中相互合作,共同行动,遵守共同的行为规范。共同体成员在参与中增进相互信任和集体认同。集体参与既是共同体成员的一种权力,通过成员的充分参与来决定共同体事务,也是共同体成员促进合作的途径和表现。也体现一种处理共同体事务上的程序正义,有利于达成共识,实施共同行动,促进共同利益。这样集体参与使共同体更加稳固。


注释:

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颜一、秦典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

2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37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76页。

4陈周旺:《论共同体主义对当代西方自由主义的批判》,载于《现代哲学》2000年第2期。

5王立:《共同体之辨》,载于《人文杂志》2013年第9期。

6D·米勒:《市场、国家与共同体》,牛津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49页。

7Michael Sandel,Justice: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Penguin Books Ltd,2009,p.268.

8参见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80-90页。

9Ferdinand T0nnies,Community and Civil Society,Jose Harris edited,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p.27.

10陈美萍:《共同体:一个社会学话语的演变》,载于《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11董文卿:《论城市共同体作为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内涵与价值》,复旦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

12马克斯·韦伯:《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页。

13蔡驎:《现代城市共同体研究范式的演变》,载于《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

1415 MacIver R.M.,Community,a sociological study,Macmillan and Co.,Limited,1920,p22.

16陈倩·麦基佛:《“Community”理论研究》,上海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3年。

17A.Leopold,Some Fundamentals of Conservation in the Southwest,Environmental Ethics,1979.

18杨通进:《大地伦理学及其哲学基础》,载于《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

19郑慧子:《环境伦理的科学基础》,载于《上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

20Murray Bookchin,Remaking society,Black Rose Books,1989,p.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