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 菲 责任编辑:蔡清华 信息来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发布时间:2022-05-14 浏览次数: 31962次
【摘 要】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是乡村传统文化的传承载体,也是乡村居民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公共生活场域。基于空间生产理论,采用个案深描的方法,以湖北恩施州咸丰县严家祠堂为例,探析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的衰落表征及其再造逻辑。权力、阶级和资本在空间生产过程中的“错位”和“缺场”,使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呈现物理空间“压缩”、社会空间“冷场”和精神空间“逼仄”三重衰落态势。空间再生产的过程是权力、阶级和资本三种要素在空间重新协调匹配的过程。在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再造过程中,政府和民间力量充分“在场”,二者通过物质场所修复、社会关系生产和道德共识凝聚的交织互动不断优化空间再生产实践效果,但是市场资本的力量相对有限。
【关键词】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祠堂;衰落;再造;空间生产
一、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的重要性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性支撑。内生于乡村社会的传统文化是村民个体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总体表征,其蕴含的人文精神和道德诉求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2018年9月颁布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强调,要保护利用乡村传统文化,充分发挥其凝聚人心、教化群众和淳化民风的重要作用。2020年6月颁布的《乡村振兴促进法》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传承弘扬传统建造智慧,整体性保护乡村文化生态。可见,政府把乡村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和有力抓手。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不仅是乡村传统文化生发和传承的重要基础和有效载体,也是乡村居民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公共生活场域。作为乡村固有的“文化磁场”,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承载乡村悠久的文化传统和集体记忆,体现村民的乡愁情感和道德诉求,具有价值认同、道德规约与文化传承等重要功能[1],有助于促进乡村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进而为激发乡村文化发展活力、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实践载体。
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是村民在生产生活经验基础上所自发构建的一种内生性的“自组织”公共空间[2],尤其注重民众公共意见的“话语表达”[3],公共性是其最重要的特性。同时,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不单是拥有固定边界的实体空间,还是一个具有明显人文特色的文化范畴。空间的“使用者”通过独特的文化方式不断丰富空间内的“日常生活实践”,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逐渐成为一种民间文化传习所[4]。总之,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以约定俗成的非制度性规范维系村民的社会伦理关系,不但具有地理意义上的空间属性,还具有公共精神和文化意识等社会意义上的空间内涵,是增强乡村共同体意识,促进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基础。当前,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面临发展资金投入不足的经济困境[5]、公共资源配置与乡村居民现实需求出现“结构性脱嵌”的体制困境[6],以及精神生产不足的文化困境等[7],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弱化正成为乡村文化振兴的“软肋”[8]。因此,解析其衰落表现,在此基础上探究其再造策略,既是政府关切的现实议题,又是学界不能回避重要议题。
而基于空间生产理论,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既是乡村文化生活所依托的物理场域,又是人际社会关系互动和道德舆论氛围营造的空间,涵盖物理空间、社会空间和精神空间三个层次。物理层面的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是个体可以自由进出并展开信息交换的地理场所,是文化生活和文化活动的主要载体,是“可感知的空间”;社会层面的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是社会关系的空间化,反映乡村社会人际关系的疏离程度,是“社会关系空间”;精神层面的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是由价值理念、象征符号等构成的“概念化空间”。在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变迁中,政府职能的错位、民间主体性的缺失以及市场资本的缺席,三种核心力量在空间生产中的失衡,致使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呈现衰落之态。
要改变衰落势态,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必须在理解权力、阶级和资本要素之间互动关系的基础上进行再造。在权力逻辑中,地方政府作为权力的代表,拥有空间资源配置和主导权,引导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的生产。在阶级逻辑中,阶级成员是处理空间矛盾和抵制空间制约的重要力量,他们通过即身的行动实现权利维护和空间重塑。在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中,阶级力量主要指由民间组织和村民个体构成的民间力量,他们是空间生活的直接体验者和空间生产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在资本逻辑中,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借助“资本下乡”营造物质资料生产、交换与消费的环境,依托市场资本中的专业管理、资金融入和产业打造等优势条件,提升空间生产的效率和能力。因此,笔者旨在聚焦政府、民间力量以及市场资本在物理空间重建、社会空间重组和精神空间重构方面的相互形塑与合作,洞察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再造过程。
笔者选取的案例是严家祠堂。它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大水坪村,是鄂、湘、渝、黔地区留存最完整的一处家族宗祠。该祠堂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历史悠久。严家祠堂光绪三年建成,由当地严姓族人集资修建,总建筑面积736平方米。存续至今已有140多年历史。二是文化底蕴深厚。祠堂建成后,严氏家族规范治家,制定严氏家训。家训分为首士戒规、祭祀严规、增美奖章以及释回惩章四个部分共三十九条,在家族管理、祭祀、奖罚以及教育等方面均有明确要求。三是公共性浓厚。新中国成立初期,祠堂化私为公,成为村集体公用场所。新时代背景下祠堂所具有的文化特质、精神内涵吸引了政府人员、媒体记者、学者、村民、游客等不同社会群体参与祠堂活动。四是民间组织活跃。2004年以来,在上级政府引导下负责祠堂日常运行,还多次开展民间性公共文化活动。五是政府重视。1988年,严家祠堂被州政府确定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又被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十九大以来,伴随上级政府对乡村传统文化保护利用的重视,当地政府通过工程项目投入、管理责任上移等方式积极推动严家祠堂的发展建设。
二、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的衰落
(一)物理空间压缩:祠堂实体空间凋敝
物理空间压缩意指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在进行物质意义上的生产过程中,呈现出的实体空间凋敝现象。空间压缩的后果是文化生活和文化活动缺乏有效载体而难以维持。祠堂作为一种有形存在,物理空间结构可分为主体空间和周边空间。祠堂在发展变迁中呈现主体空间毁损和周边空间挤占的双重压缩局面。
一是祠堂主体空间毁损。祠堂主体空间是家族供奉祖先、处理事务和摆放家族器物的场所,主要包括祠堂主体建筑集群。据不完全统计,严家祠堂毁坏的文物达50余件,其中包括:木质神龛3座、石质龙珠3颗、青石柱础4座、门联6副、匾额10多块、镂空雕刻20余处,以及大量文字档案。然而,改革开放以后,民间力量缺乏承担重建祠堂的经济成本和组织成本,加之祠堂在通达条件和区位面积等方面不具备市场优势,难以吸引市场资本的资金融入。政府职能“错位”、民间力量与市场资本的“双重缺场”使得祠堂主体空间处于闲置衰败状态。
二是祠堂周边空间挤占。祠堂周边空间是指祠堂主体建筑以外的附近周边场域。因其具有公共资源的非排他性和满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需要的实质性功能,加之改革开放后,乡村出现了只讲权利和利益,不讲责任和义务的“无公德的个人”[9],祠堂周边空间作为乡村少有的公共资源,成为村民优先考虑和普遍抢占的对象。村民通过“先到先得”“强占”等方式将祠堂周边空间划定为私人场域并长期据为己有。村民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过度使用公共资源而几乎不用支付成本,最终导致公共空间的滥用现象,继而产生“公地悲剧”。
(二)社会空间冷场:乡村社会关系疏离
社会空间冷场主要指民间力量主体性缺失以及市场经济催生的个体理性增长使乡村社会关系发生形变,呈现宗族组织功能收缩下的血缘关系淡漠化和人地依附关系拉伸中的地缘关系陌生化特征。
宗族组织功能收缩下的血缘关系淡漠化。改革开放以后,伴随村民的主要需求由“生存性需求”向“发展性需求”转化,人地依附关系逐渐呈现拉伸趋势,即在“离土又离乡”的社会流动背景下,土地不再是村民获取利益的唯一要素,乡村社会的地理环境也不再是满足人们发展需要的唯一场所,祠堂作为乡村社会环境中固定的物质实体,不可避免地与村民的生活生产安排产生一定的空间距离。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个体生存与发展的内在需求外,还包括祠堂在彰显公共性的基础上难以实现经济价值的增值。祠堂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但没有借助市场资本的扶持进行产业打造。市场资本与民间力量的缺场使祠堂仪式活动参与主体难以聚集在同一时空,个体从以祠堂为基础的地缘关系中抽离出来,进入脱域状态,进一步加剧了乡村社会地缘关系的陌生化趋势。
(三)精神空间逼仄:祠堂伦理价值消解
精神空间逼仄指在现代化因素影响下,原本具有联结特性的精神空间日益松散,村民对公共文化活动仪式态度日渐冷漠,不再顾及集体信仰和公共舆论。空间的价值无法实现再生产,具体表现为祠堂空间特性置换和民间信仰仪式隐伏。
祠堂不仅是供奉祖先、典藏家谱的核心场所,作为家族传承接续和积德扬善的印证,祠堂也是家族进行贫困救助的重要空间。但伴随市场资本“下乡”对村民个体私利性的驱动,人们过度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不仅使祠堂传递道德情感的行善过程受阻,还容易消解约定俗成的乡村道德氛围。祠堂原有的空间特性被逐渐模糊化,其维系乡村社会文化生活、规制乡村道德秩序和礼仪习俗的约束功能逐渐消解,不断失去它的传统伦理价值和凝聚力,导致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赖以生存的道德共识难以为继。
三、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再造
(一)场所修复:祠堂空间场景打造
场所修复是指空间主体通过技术支持、资金投入以及规范管理等外力介入的方式重建空间格局的实践策略,是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构建的基础与保障。
1.政策下乡促使祠堂修复项目落地。
乡村振兴战略在顶层设计上助推了乡风文明建设,有效加强了政府对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加快了空间资源的优化重组进程。政府对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规范和引导,是重新盘活乡村闲置传统文化资源的重要途径。自2017年8月县政协与多部门联合申报的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计划落实以来,政府不断优化扶持项目的生产供给模式,完善扶持项目的甄选条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乡村项目,进行专项资金支持。比如,县政协、镇政府、县文管局、城建部等多部门协同合作,将严家祠堂纳入政府话语体系,利用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形象优势,争取到省级文物保护专项(50万元)、祠堂道路拓宽项目(70万元)以及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项目(57万元)等6个项目共计498.4万元扶持资金,组织实施了祠堂主体抢救性维修工程和文物周边环境美化工程。项目资源下乡反映政府力量在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生产的主导话语权,以资金注入和技术投入的形式优化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的生产效果。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借助各级政府转移支农项目的制度安排,解决物理空间再造过程中管理、资金、及技术方面难题,提升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现实载体的运行效率。
2.精英动员村民参与祠堂修复。
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场景打造效果不仅取决于各级政府是否有所作为,还与乡村精英作用发挥的程度密切相关。乡村精英作为乡村社会重要力量,充分激活乡村精英在信息沟通、组织动员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是化解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参与式贫困”的有效举措,也是激励村民参与祠堂修复工作的重要助推力。一方面,2017年祠堂重建初期,乡村精英通过整理祠堂历史,绘制宣传片和文化手册,凭借自身人格魅力和广泛号召力,利用包含“感恩”“良心”等乡土特质的情感动员方式,倡导经济方面尚有余力的村民捐资献物,保证祠堂物理空间修复以及日常看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乡村精英鼓励村民自发参与力所能及且不消耗经济成本的义务劳动,又以自费形式“请大家吃顿饭”或“发点辛苦钱”,通过人情回馈的方式协助政府修缮工程有序推进。虽然在乡村精英动的员下,村民集体性实践拥有更低的交易成本,但依然被忽略了市场资本提升空间生产效率的积极优势。与市场资本中精细化的施工技术以及市场化的宣传媒介等专业要素相比,依靠村民对乡村公共事务的情感和回馈意识聚集起来的参与力量,在实践效果上存在劣势,从而影响物理空间建设。
(二)社会关系生产:祠堂参与者的关系缔结
空间是社会关系的集合,空间不仅被社会关系支持,也生产社会关系和被社会关系所生产。社会关系生产与再生产需要具备两种特性,一是合规律性,即它在社会层面必然表现为社会制度和体制;二是合目的性,即社会关系生产的过程与结果必须符合社会主体自身的需要、利益等价值追求[10]。在这个意义上,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中社会关系缔结需要政府常态化管理和民间力量主动作为的交互融合。
1.责任主体上移、密切干群关系。
基层政府作为乡村振兴的直接推动者和执行者,承担着乡村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和行政责任。2019年,祠堂责任主体从尖山乡唐崖土司遗址管理处上移至咸丰县文化和旅游局,实现了责任主体从乡级单位到县级单位的转换,这一管理责任上移的方式使祠堂空间管理在设施建设、法定条件、经费人员等各个方面趋向常态化和规范化,为祠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基础和更有力的保障。祠堂责任主体上移是基层政府实现落实任务并推动祠堂有序化建设的有力手段,不仅为村民交流互动提供条件和平台,更树立起政府在乡村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方面的积极形象,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形塑村民对政府的信任。
2.仪式展演黏合村民关系。
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必须重视村民的共同在场,关注村民个体文化需求与文化权益表达。民间力量依托祠堂在血缘地缘关系中的影响,将祠堂仪式展演活动作为吸引和激励村民共同在场的重要方式,并形成一个完整的动态过程。仪式展演前,研究会将祭祀、助学活动的策划、流程以及总结等各个环节通过恩施新闻网、咸丰县医院(定点扶贫单位)官网以及微信群、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开,使此类信息成为村民关心的主要焦点话题,从而形成仪式所需的共同关注。仪式展演中,身体的共同在场使村民能以聚集在可见的实体空间,通过对共同焦点的讨论提升身体的趋近性。仪式展演后,村民在对仪式活动进行讨论的同时,也会通过“添加联系方式”等途径增加彼此联系的密度。在研究会举办的祠堂仪式事件中,身体共同在场是仪式发生的必要条件[11]。参与主体在祠堂空间集聚,强化了仪式活动对参与者的刺激,实时互动为当地村民之间以及村民与外界社会间的接触与交流提供一定的聚集空间,提高了个体间关系的粘性与内聚性。在以祠堂为空间范围的实践性关系的生产过程中,仪式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众馨公司每年10%的盈利、研究会成员的会费以及部分投资商的资助,但由于公司收益的不确定性、会费数额较少以及投资商的投资偏好等因素影响,资金融入额度以及资金链的稳定性存在明显不足,从而影响仪式活动的可持续性开展,并进一步影响村民的关系互动黏合效果。
(三)道德共识凝聚:祠堂伦理价值实现
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不仅构成村民日常生活实践的场域,而且提供了培养乡村道德共识的舞台。道德共识是社会成员对道德观念的普遍性认识,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交往和实践中长期沉积、约定俗成的价值准则。凝聚道德共识需要政府价值引领和民间力量道德对话的双向支持。
1.家风濡化营造乡村道德舆论。
优良家风根植于具有民族特性的儒家思想,诸多规范性要求与当代价值观念相一致,指导人们如何在社会生活中自处和交往,为凝聚道德共识提供精神滋养。政府通过家风濡化,即地方政府将祠堂内含的家庭道德观作为新时代道德共识的重要生长点,引导并鼓励人们接受孝亲敬老、崇尚礼仪、邻里和睦等文化价值内涵的濡染和感化,以规范乡村地区的道德秩序。2018年,县级政府通过打造优良家风家教教育基地,将严氏家风文化塑造为一种具有典型约束力的社会整合体系,发挥其在道德共识形成过程中的象征作用,进而提升家风文化在实践中的外在约束力。家风濡化的逻辑是政府通过对乡村祠堂伦理道德价值的重视,挖掘符合国家认可接受的地方性知识,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并以生成文化符号和打造文化场景等途径实现对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的精神内核塑造,形成向上向善的道德舆论。但是,在家风濡化进程中,政府缺乏与市场资本的充分互动,家风教育基地建设依然停留在政府财政扶持、资源的输入阶段,而忽视了文化产业在打造家风文化品牌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空间在生产实践中的效果。
2.仪式剧场促成村民道德对话。
面对多元道德观念,社会道德整合要通过人们在交往中的对话、沟通和协商来达成共识[12]。为了保证对话有效性,则需要建构一个民主性的仪式剧场,每位参与者都在其中扮演一个角色或脚本,以使参与者充分表达合理道德诉求和道德情感。作为民间力量之一的严氏文化研究会借助祠堂举办一系列孝亲敬老、扶弱济困的文化仪式活动,是将传统惯习以仪式剧场的形式再次呈现于村民的生活世界。例如,经过研究会成员和一部分村民的共同提议,决定依托祠堂成立“众馨助学基金会”,每年针对考取二本以上的准大学生进行1000元的助学资助,以及贫困生每月200元的生活补贴,并在祠堂举行授予仪式。在这种情境网络中,村民能够觉察到其他参与者对“崇宗敬祖”、仁爱礼仪这类伦理价值的情感变化,并将这种情绪向参与群体间传递。由此形成的高交互行为无形中增加了参与者黏性和身份认同,更有利于公共意见逐渐聚集,进一步激发情感联结,促成乡村社会村民道德的“集体欢腾”。基于仪式剧场所搭建的道德对话空间,以一种自由平等的对话方式构建道德秩序,促进乡村道德共识的达成。
综上所述,空间不只是单纯客观的物质实体或“空的容器”,它更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具有物理性、精神性、社会性以及生产性属性。空间中的场景分布、人际关系和价值共识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进而不断改变空间本身。权力、阶级和资本是形塑空间生产的核心要素。在空间生产过程中,政府通过权力的柔性调整引导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主导空间形象的塑造;社会成员采取行动策略追求促进个体或组织发展的空间权利,以亲身实践塑造空间格局;市场资本利用经济理性观念和资金技术投入打破区域的边界,实现资本的空间化。这三种力量的交织分布影响着空间生产与再生产的实践效果。
权力、阶级和资本三种核心力量在空间生产中的“错位”与“缺场”,造成空间资源匮乏和空间无序的现象,引致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的衰落。其一,祠堂主体空间毁损和周边空间挤占造成物理层面的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呈现双重“压缩”局面;其二,乡村社会血缘关系淡漠化和地缘关系陌生化,使社会层面的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在乡村社会关系疏离过程中不断“冷场”;其三,祠堂空间特性的置换和民间信仰仪式的隐伏模糊了人们对祠堂场域的想象,精神层面的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无法实现道德价值的再生产,逐渐面临“逼仄”困境。
空间再生产的良性实践效果离不开权力、阶级和资本三种核心力量的协调匹配和交织互动。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再造过程中,政府引导和民间自治对空间生产的作用更为直接。政府通过项目扶持与价值引领等实施空间规划主导权的方式介入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再造过程,不断增强村民对国家主流价值的认同;民间力量通过举办文化活动回应政府扶持,增强个体文化利益表达权,实现由宗族血缘共同体向村落地缘共同体的延伸和扩展。政府和民间力量在物质场所修复、社会关系生产和道德共识凝聚方面达成协作,共同促进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再造。然而,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较为单一的交换和消费环境,难以为市场资本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多重循环提供良好条件。市场资本在空间再造过程中作用发挥不足,其提升空间生产的实践效率、增加空间生产的资金融入以及探索空间生产的产业模式等优势难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空间生产的能力。因此,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的扶持机遇、着重关注社会个体的权益表达、有效发挥市场资本的资源优势,促成“政府——个体——资本”“共同在场”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模式,成为盘活乡村传统文化资源、推进乡村传统型公共文化空间整体建构的合理化路径。
参考文献:
[1]贺一松,王小雄,贺雨昕,段祖青,曾国生.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传统公共文化空间的复兴与重构——基于江西莲花县村落祠堂的调研[J].农林经济管理学报,2019(6):822-828.
[2]耿达.公共文化空间视角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J].思想战线,2019(5):137-146.
[3]汪晖,陈燕谷.文化与公共性[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5:188.
[4]孟凡云.从居住功能视角看黎族“隆闺”的空间文化生产[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8):24-28.
[5]刘玉堂,高睿霞.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公共文化空间重构研究[J].江汉论坛,2020(8):139-144.
[6]吴理财,夏国锋.农民的文化生活:兴衰与重建——以安徽省为例[J].中国农村观察,2007(2):62-69 81.
[7]王东,王勇,李广斌.功能与形式视角下的乡村公共空间演变及其特征研究[J].国际城市规划,2013(2):57-63.
[8]陈波.公共文化空间弱化:乡村文化振兴的“软肋”[J].人民论坛,2018(21):125-127.
[9]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M].龚小夏,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247.
[10]田鹏颖.社会工程视域下“社会关系生产”的新形态[J].中国社会科学,2012(10):4-20 205.
[11]王鹏,林聚任.情感能量的理性化分析——试论柯林斯的“互动仪式市场模型”[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152-157.
[12]吴春梅,张士林.转型期农民道德的分化、困境与共识[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68-75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