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费伟 陈晓玲 责任编辑:王雅娇 信息来源:《电子政务》2021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2-03-05 浏览次数: 31006次
【摘 要】从乡村振兴时代背景出发,在探讨数字乡村的运作机理与治理价值的基础上,以保持乡村性价值为视角,提炼数字乡村的治理特色。研究发现,当前数字乡村治理的运作机理体现为制度体系支撑、基础设施保障、个性服务供给和因地制宜发展,并实现了政社互动便捷、电商增收赋能、文化传承交流、社会质量提升等价值。但在推进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依然出现了破坏历史文化积淀、自然生态环境、资源要素禀赋、乡村道德情感的问题。因此,需要注重数字乡村的治理特色,即保持乡村性,具体包括在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延续乡村地域历史文化、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环境、重塑乡村的在地性资源、构建乡村情感共同体,从而真正释放数字乡村战略的价值意涵。
【关键词】数字乡村;乡村性;乡村振兴;乡村治理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述评
伴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新动力与新途径。在此形势下,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强调现代数字技术在乡村振兴中的拓展应用,明确指出数字乡村建设既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发展方向。推进数字乡村实现有效治理需要致力于整体实现乡村生产数字化、生态数字化、生活数字化,持续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转型。2020年发生的新冠疫情的冲击也为数字乡村建设带来了新契机,新技术及其应用有效提升了乡村疫情防控的治理效能,充分证明了数字乡村对于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实现治理价值的作用。简言之,数字乡村治理有助于促进乡村现代化治理水平,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和实现机制。因此,从乡村立场、乡村利益和乡村价值出发,研究数字乡村治理路径对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当前,数字乡村作为一项新的研究议题尚未引起学者们的足够重视,已有研究成果观点主要体现为:我国数字乡村建设面临的最突出挑战是城乡之间巨大的数字鸿沟,因此最关键的环节是加快提升广大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居民对于现代数字技术的接受与应用,从而构建起数字乡村发展战略。[1]实施数字乡村战略要正确处理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村民活动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创新发展与拓展应用的关系。[2]数字乡村建设有助于推动乡村治理向开放协同、精准高效以及智能便捷等方向转型,并且已经在“数字农业”“数字文化”“数字教育”“数字医疗”等方面提出未来数字乡村治理模式。[3]尽管如此,当前数字乡村治理依然面临着信息基础设施落后、制度体系不完善、村民参与程度低、资源供给不足等问题。[4]数字乡村战略背景下探究如何消除城乡数字鸿沟,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提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应是重点关注的问题。基于整体性治理的数字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能够整合乡村数字技术资源,提升数字乡村治理绩效,真正促进乡村振兴的战略推进。[5]
综上所述,现阶段学者们对数字乡村治理议题展开了一定程度的研究,并且认为数字乡村治理是融合社会结构、制度发展、组织价值等多元力量,以数字技术创新为乡村振兴的内源驱动力,来实现乡村生产数据化、治理透明化、生活智能化和消费便捷化为目标的治理共同体的构建。[6]数字乡村治理是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主体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构建便捷有效、开放共享、绿色协调的乡村治理模式,推动乡村社会发展方式由粗放运营向统筹集约转变。当前,依据《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中推进数字乡村治理的十大重点任务和五大保障措施,结合数字乡村治理实践的发展逻辑,数字乡村治理对象主要包括数字生产、数字生活、数字生态、数字文化等四大重点领域,在发展过程中突出以人为本、成效导向、协同创新的优势特点,从而成为乡村振兴时代推进高质量乡村发展的重要路径。
数字乡村治理与发展尽管是乡村振兴的发展方向,能够有效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培育新时代农民,促进乡村现代化的现实绩效提升。但政治界和学术界在大力倡导和推进数字乡村战略的同时,需要我们冷静思考一些关键问题,即数字乡村如何治理?有何治理价值?治理特色是什么?数字乡村作为乡村振兴时代中国农村转型的发展路径,其实质是一种对现代性的追问,涉及更深层次的村落转型与乡村未来的命题。因此,我们需要秉承客观的学术态度来审视数字乡村战略,更加理性地推进数字乡村战略实施。基于此,围绕上述问题与思考,本研究从乡村振兴时代背景出发,在探讨数字乡村的运作机理与治理价值的基础上,以保持乡村性价值为视角,提炼数字乡村的治理特色,对于推进数字乡村治理绩效,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二、数字治理:实现数字乡村有效治理的理论框架
数字治理(Digital Governance)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末,其产生主要受到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的影响、经济全球化的快速推进以及互联网社会的兴起。数字治理的概念内涵阐述最早可追溯至英国学者登力维的《数字时代的治理理论》。登力维认为,数字治理是针对新公共管理过于强调私人部门利益,而忽视公共责任基础上产生的理论。他基于信息社会的时代背景,从信息社会的发展特征、现代信息技术的价值以及数字治理的目标三个方面论证了数字治理问题。[7]在此基础上,阿尔文·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和《未来的冲击》,约翰·奈斯比特的《大趋势》,以及丹尼尔·贝尔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等著作从新技术革命的角度探讨了信息社会与数字治理之间的相互关系,并提出数字治理是未来社会的主流治理理论。[8]2012年,米拉科维奇(Milakovich)出版了《数字治理:提高公共服务和参与的新技术》一书,阐述从电子政务到数字治理的转变包括“从通过电子政务提高公共服务的传统形式向数字治理的新形式过渡,强调了公民参与和信息技术对实现这一转型的重要性”,为数字政府治理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持。[9]
从广义上讲,数字治理不是简单地将信息通信技术(ICT)应用于公共事务治理领域,而是从更深层次的社会组织和政治秩序维度来实现公共问题良善治理的综合性活动过程。从狭义上讲,数字治理是指政府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政府与社会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以及政府部门内部运行机制中简化治理程序、提升治理绩效,保障公民权益的民主治理模式。[10]综合而言,数字治理是政府、市场、公民以及其他多元主体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的参与、互动与合作的治理过程,主要体现为现代政府部门通过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来创新传统治理方式,更好地服务和促进公共管理效能,同时使得国家在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越来越“数字化”“清晰化”以及“技术化”。[11]数字治理强调以信息技术为导向,不仅注重数字化技术的普及与完善发展,而且更强调通过作为治理主体的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更加注重自身治理理念与价值的提升,最终提供高质量、便捷化、精准性的公共服务,实现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12]数字治理尤其凸显了传统电子政务从技术层面到治理层面的跃升,体现着数字要素和治理要素的有机结合,是对现实公共治理问题和实践活动的精准科学反映,是现代数字技术融入政府内外治理过程的方式。[13]
借用数字治理理论来剖析数字乡村实现有效治理的运作机理,可以发现数字乡村体现了数字治理的四方面核心要素。一是数字治理的制度体系支撑。数字治理需要完善的制度体系支撑,从而保证数字治理的规范性运作与治理绩效的提升。这里的制度体系既包括宏观层面的中央政府的顶层制度设计,也包括地方层面的配套制度支撑。而数字乡村治理也需要在完善制度体系的前提下,才能为乡村振兴战略指明科学化的发展方向。二是数字治理的基础设施保障。数字治理需要重点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以及由参数、编码、脚本等构成的现代数字标准体系来促进和实现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任务、资源和责任。而数字乡村治理也离不开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各类基础设施的健全为数字乡村治理绩效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数字治理的个性服务供给。数字治理通过发挥现代数字技术的应用推进政府服务供给从内部导向延伸到外部需求,从而更好地提升治理绩效。而数字乡村治理的有效运作归根结底也是为了向社会公众提供完善的个性化公共服务。四是数字治理的因地制宜发展。数字治理在各地区的创新应用并不是普适统一的,而是需要在结合各地区发展现实基础上实现因地制宜的推进。而这种因地制宜的分类推进发展思路,不仅能很好地体现各地区数字乡村治理的特殊性,而且也能够更好地助推和发挥数字乡村治理的绩效。
三、数字乡村治理的运作机理与价值呈现
数字乡村是伴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广泛应用,从而实现乡村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数字化转型的发展样态。从数字治理理论内涵出发,当前数字乡村治理的运作机理体现为制度体系支撑、基础设施保障、个性服务供给和因地制宜发展,并且取得了政社互动便捷、电商增收赋能、文化传承交流、社会质量提升的价值。
(一)数字乡村治理的运作机理
⒈制度体系支撑
数字乡村的发展离不开制度体系的支撑,通过不断深化和完善数字乡村制度体系,能够促进数字乡村的有效治理。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大力发展数字农业。2019年5月,《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的出台,明确分四个阶段实施数字乡村战略。2019年11月,《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19年)》记录了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进展和经验探索,是对当前数字乡村总体发展情况的集中呈现。2020年1月,《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指出了新时期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2020年5月,中央网信办等联合印发《2020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2020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目标,并且部署了八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致力于推进国家数字乡村工作,从而有效提升了数字乡村的治理绩效。
⒉基础设施保障
乡村振兴时代需要建设集约高效、安全便利、智能适用的乡村信息基础设施,能够为数字乡村实现有效治理提供坚实保障。一方面,数字乡村发展离不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主要包括光纤宽带、移动通信网络、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发展。截至2018年底,我国行政村通光纤比例已从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前的不到70%提升至目前的96%,行政村4G网络覆盖率达95%。另一方面,推动数字乡村治理优化升级,统筹规划基于数据、信息、技术等资源开发创新体系,重点提升数字乡村的业务应用与转型变革。目前,政府通过不断完善乡村数据资源目录和技术标准化体系,推出了文化教育、咨询传播、生活服务、生产发展、经济促销等五类惠农App。与此同时,政府部门还加快促进农村交通、物流、水利、电力等传统基础设施向数字化、网络化转型。鼓励开发直播带货、抖音销售、智慧产品、技术服务等多元化的数字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为数字乡村治理提供了发展支撑。
⒊个性化服务供给
数字乡村治理倡导现代数字技术与乡村有效治理的深度融合,从而消弭城乡之间数字化短板,为满足村民个性化服务提供支撑。首先,数字乡村提供的个性化涉农服务,满足农户对农产品精细化、高质量的追求。目前,“互联网 农产品”工程的实施有助于完善农产品网络供应价值链体系,助推普通行政村的涉农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农村电商企业的助推,使得偏远地区的农村也能够享受到与发达地区农村类似的公共服务,从而促进贫困地区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其次,数字乡村提供的智能健康服务,满足村民对医疗保健服务的迫切需求。伴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拓展应用,远程医疗直接将城市最先进的医疗资源延伸到广大的农村地区,从而使得村民不出村庄就能够享受到城市先进的医疗救助服务。最后,数字乡村提供的信息服务,能够有效整合农村社会的人员、土地、资金、科技、服务等要素,通过一站式、部门化的服务平台,为村民提供最新最全的信息化服务。
⒋因地制宜发展
从乡村的地方性、独特性、复杂性与多样性出发,根据不同地区乡村的实际情况开展数字乡村治理,分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首先,引导集聚提升类村庄全面深化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培育乡村新业态。中国乡村传统业态以农业生产为主导,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乡村呈现出多元产业并存的样态。[14]数字乡村治理亟需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重建新业态,从而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其次,引导城郊融合类村庄发展数字经济,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当前,数字经济尽管在广大农村地区并未得到广泛应用,但其已经在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催生新农业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方面发挥着一定的效用。再次,引导特色保护类村庄发掘独特资源,建设互联网特色乡村。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特色保护类村庄要在保护传统文化基础上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推动乡村的数字化升级。[15]最后,引导搬迁撤并类村庄完善网络设施和信息服务,避免形成新的“数字鸿沟”。在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需要因地制宜,依据不同人群的信息需求,大力提升农民数字化生活水平,保障村民群众的现实利益。
(二)数字乡村治理的价值呈现
⒈政社互动更便捷
数字乡村的有效治理能够强化政府与村民之间的交流沟通,从而有效提升政社互动频率,有助于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随着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日益推进,“互联网 教育”“互联网 医疗”“互联网 便民服务”等在乡村教育、医疗、文化以及社会治理等领域得到不断推广应用,从而有效满足村民群众的多元化服务需求。数字技术作为数字乡村战略的核心支撑,能够帮助基层政府实现在农村地区构建一体化的政务平台,通过信息发布、政务审批、网上办事等业务,从而更好地实现数字乡村的治理价值。村民通过各类政务平台能够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制度、政策和法规,从而获取自身决策所需的时事信息。数字政务平台还可以通过化繁为简的方式,致力于不断优化各领域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大到各项政务审批,小到各种便民查询和求助等,从而在为村民群众创新公共服务途径的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塑造政府形象。
⒉电商增收可赋能
数字乡村治理需要发挥电商增收效应,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将“农户 电子商务”“农户 合作社 电子商务”“农户 龙头企业 电子商务”等相衔接,从而为数字乡村发展赋能。[16]随着电商技术进入农村,村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首先,村民们借助各类电商平台学习到了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并且可以用先进的智能工具来开展农业生产劳动。例如,网络直播带货有助于拓展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从而拉近了农产品产地与消费者群体之间的空间距离。先进的种植技术能够显著提升农产品的产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其次,互联网打破了时间与空间上的限制,村民们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各大电商平台满足顾客群体的需求,带动整个农村社会的经济发展。最后,随着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从城市返回到农村地区就业创业,这不仅极大提升了农村消费市场的潜力,而且也形成新的农村经济增长的优势,从而为数字乡村发展创造更多收益。
⒊促进文化传承交流
当前,在数字乡村战略推进过程中,许多村庄通过借助现代技术优势开展“送戏下乡”“送书下乡”和创办“农村文化礼堂”等活动来传播乡村本地文化,弘扬乡土文明。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政府依托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已经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社区的文化服务站,从而有效促进了数字乡村的文化传承交流。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建成2843个数字文化服务县级支中心,32719个乡镇公共电子阅览室,在乡镇以下的草原牧场、边防哨所、边境口岸、边贸集市、贫困村等地建设了14136个数字文化驿站。通过推进文化数字资源进乡村,能够将广大农村地区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情感价值、社会价值以及生态价值逐渐为社会公众所熟知。公民群众通过政务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等多种渠道,快速掌握乡村文化的精髓,从而实现了城市与农村之间、居民与农民之间、市场与社会之间的文化沟通交流。数字乡村推动的文态传承功能,不仅丰富了数字乡村的物质文化内涵,而且更增强了乡村文化的精神品质。
⒋提升社会发展质量
数字乡村治理不断创新民生领域信息化应用,为村民群众提供各类医疗咨询、文体娱乐、物流交通、社会保障等服务。可以说数字乡村的实践逐步提升了农村社会质量,促进了城乡之间的合作进步。一是通过数字乡村治理能够拓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就业、旅游、社会治安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从而提升村民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二是通过数字乡村治理能够利用智能手机、移动平板、数字电视等社交媒体,加强不同地域人们之间的相互交流和互动联系。三是通过数字乡村建设能够吸引越来越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农民返乡创新创业,不断提升农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四是通过数字乡村治理能够持续提升村民群众对已有数字资源的利用水平,使村民们能够通过开放的渠道获得所需数字资源,从而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最终促进乡村振兴的社会质量提升。
四、数字乡村的治理特色:乡村性的视角
数字乡村治理注重发挥数字技术的效用,认为技术能够赋予人和组织以行动的能力,是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重要“引擎”。但技术并不是万能的,技术在为数字乡村发展带来积极效应的同时,也存在着无法避免的缺点。当人们将技术的价值置于绝对地位时,就可能出现技术的异化,即技术反过来控制人本身。[17]因此,我们在推进数字乡村治理时,要注重与乡村发展相结合,要重视乡村要素,将保持乡村性作为数字乡村的治理特色。乡村性的英文单词是“rurality”,作为rural的派生名词产生于18世纪,意指“乡村之所以成为乡村的条件”。乡村性是描绘乡村空间与地域类型的重要概念,是综合反映乡村发展水平、揭示乡村内部差异、识别乡村地域空间的重要指标。[18]通过乡村性评价能够综合反映乡村的综合发展水平,它描述了乡村地域空间的重要特征,是用于判定乡村转型与发展的微观反映,更是乡村价值得以彰显的关键依据。
在对乡村性的内涵理解上,Mormont指出乡村性是一个概念的集合体,暗含着一个描述其所指(乡村地域实体和乡村社会)特点的话语,并指出乡村性不是具体的事物或者地域单元,而是源自一系列意义的社会生产,即乡村性是一个社会建构的过程与产物。[19]克洛克等曾利用包括人口、住户满意度、就业结构、交通格局及距城市中心的远近等社会经济统计数据,构建一个乡村性指数,将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域划分为极度乡村(extreme rural)、中等程度乡村(intermediate rural)、中等程度非乡村(intermediate non-rural)、极度非乡村(extreme non-rural)和城市(urban)五个类型。[20]目前,国际上流行一种更具灵活性的称作社会表征的方法(Social Representation Approach)来定义乡村性,诸如当地居民所认为或想象的乡村性形象与标志、社会经济的变化对农村环境的影响等均囊括其中。但其在操作性和可比性方面有所欠缺。[21]李红波、张小林认为,界定乡村性的困难在于乡村整体发展的动态性演变、乡村各组成要素的不整合性、乡村与城市之间的相对性,以及由于这三大特性形成的城乡连续体。[22]
由上述分析可知,乡村性自提出以来,在乡村发展评价、乡村转型测评、城乡边界区分、乡村地域类型划分、乡村社会发展等领域具有广泛的用途。[23]乡村性自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进入西方乡村地理学的研究领域以来,历经描述流派、乡土流派、社会建构流派的探索和发展,学者们逐渐认识到乡村性既不是现实的地理空间,也不是虚拟的抽象存在,而是乡村社会、空间关系相互建构融合的体系。乡村性是不断发生变化的,经由多样性、冲突化基础上的社会建构结果。[24]而反观中国的“乡村性”在很长时间内被用来论证以传统农业为主导的乡土社会。乡村性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其折射出乡村价值的留存与再造,这是乡村区别于城市的核心本质。[25]当前,我们在推进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数字乡村治理与保持乡村性并不是相互对立的矛盾体,而是可以达成相互依存关系的统一体。
一方面,数字乡村治理是在系统把握我国现代化发展目标及社会主要矛盾的基础上提出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战略,因此,可以说数字乡村治理是为了更好地保持和发展乡村性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乡村性深刻揭示了乡村之所以成为乡村的条件,其内容覆盖了乡村振兴领域的经济、文化、生态、治理等各个方面,而数字乡村治理以乡村振兴“农业旺、农村美、农民富”为目标,通过多领域、多层次、多范围的数字赋能,弥补了传统乡村振兴模式的诸多治理缺陷,是最具有实现乡村性要素价值优势、更符合时代发展规律的乡村振兴模式。然而,现阶段我们在推进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破坏乡村性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数字乡村治理破坏历史文化积淀、自然生态环境、资源要素禀赋、乡村道德情感等问题,这严重阻碍了高质量乡村振兴的绩效提升。
第一,数字乡村治理破坏历史文化积淀。传统乡土社会有着许多文化遗产、家风家训、民间工艺、历史文化等,这些文化大都静态地存放于农村祠堂、文化礼堂、乡村文化站。即使有些乡村地区通过借助电子化设备和技术化手段将其进行活态展示,但由于没有很好地挖掘和阐述文化背后所蕴含的价值,因而实践中大都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实现历史文化的传承和保育功能。[26]数字乡村战略的推进尽管为历史文化传承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但是一方面目前展示乡村文化的影视作品形式单一,质量和数量都不高,不能很好地满足村民对本村历史文化的认知需求;另一方面,在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许多农村地区还出现了传统文化理念与现代数字治理之间的矛盾。尤其在许多城乡差距较大的地区,村民们为了追求数字乡村的先进理念,将众多传统历史文化排除在数字乡村建设的进程之外,不利于乡村现代化的高质量发展。
第二,数字乡村治理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人们对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视从传统乡村社会就开始兴起,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反映。一方面,在传统时代的农耕社会之中,人们依靠自然界中的土地、水、大气等元素得以生产生活;另一方面,人们对自然和谐的追求也蕴含在农耕文明的思想之中。农耕文明暗含了大量关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哲学思想,因此成为促进中国乡村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27]在乡村振兴时代,数字乡村治理通过发挥现代技术优势价值,从而为乡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同时也出现了众多破坏乡村生态环境的问题。据笔者考察,上述自然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是源于人们对技术价值观的认知偏差,只注重短期的科技治理效益,而忽视了长远的数字乡村整体性发展规划所导致的。例如,数字乡村治理注重应用现代生物技术、化肥培育技术等来提升农业产量,然而这种依靠现代技术的数字化农业尽管带来了规模化、产业化的效益,但由于农药等污染品的大量应用,使得乡村面临前所未有的自然生态污染和环境破坏问题,甚至给人们带来了农产品安全性风险。
第三,数字乡村治理破坏资源要素禀赋。长期以来,为了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的资金、土地、人才等核心发展要素单向地流入城市,这直接导致了许多农村不断走向衰退,集中表现为农村“空心化”。数字乡村战略的提出,确实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乡村资源的利用,提升了乡村振兴的绩效。但是据我们调研发现,许多村庄在推进数字乡村战略过程中套用城市改造的逻辑推行所谓的“数字乡村振兴”。这种行为混淆了数字乡村与城市改造的基本概念,给乡村社会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一方面,由于当前我国尚未出台数字乡村建设规划,在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以城市规划理念来开展乡村建设,这势必忽视乡村的本地文化传承,进而使得乡村独特的地域资源被打破。另一方面,为了快速发展数字乡村经济,一味追求乡村现代产业的发展,反而造成了更多的资源浪费。[28]因此,当前在推进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需要我们遵循乡村发展的客观规律,合理利用乡村资源要素禀赋,从而科学地推动乡村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第四,数字乡村治理破坏乡村道德情感。传统的中国乡村社会是一个注重亲情、道德、伦理的社会,强调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爱、和谐共融,这是维系中国数千年农业文明的核心思想体系和价值观念。[29]然而基于工业化、城镇化大背景下的当代数字乡村建设,使这种底蕴深厚的传统乡村文化道德逐渐被快餐式的城市文化所取代。在乡村地区,微博、微信、QQ等现代媒介平台的应用促进了乡村社会关系和交往方式改变的同时,也极大地减少了村民群众之间互动交流。人们面对陌生的环境,不熟悉的面孔和淡薄的人际关系,深刻地感受到情感上的孤独、生存上的无助和生活上的不便。数字乡村治理以技术为中心的思路会导致对“数字科技必然带来益处”的默认,视数字科技的匮乏为发展的唯一障碍,表现出一种技术决定论的倾向。这使得构建在中国传统社会基础上的道德规范和伦理秩序、礼俗习惯等乡村文化价值观不断式微,甚至在所谓的“限制人性思想解放”的口号中走向消亡。
五、保护乡村性价值,提升数字乡村治理绩效的对策建议
2020年,我国数字乡村建设步伐加快推进,浙江、河北、江苏、山东、湖南、广东等22个省份相继出台数字乡村发展政策文件,整体推进数字乡村的高质量发展。尤其是中央网信办连同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及复核、社会公示基础上,确定117个县(市、区)为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重点在开展数字乡村整体规划设计、完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完善“三农”信息服务体系、完善设施资源整合共享机制、探索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等七个方面开展数字乡村治理工作,为全面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探索有益经验。可以说,数字乡村发展通过构建数字乡村治理新体系,着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成为符合时代发展趋势与我国乡村治理客观规律的必然选择。
数字乡村治理是一场关系到组织建设、体系优化、能力提升、效果评价的系统性工程。从现实层面观察发现,数字乡村治理确实能够为村民提供更具多元化、个性化的移动网络服务和应用创新,极大地激发了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的激情,从而有助于不断缩小城乡地区之间的数字鸿沟。但是当前政府在大力推进数字乡村战略过程中,也出现了上述许多破坏乡村性的问题。基于此,为保护乡村性价值,提升数字乡村治理绩效,需要在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延续乡村地域历史文化、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环境、重塑乡村的在地性资源、构建乡村情感共同体,从而真正促进数字乡村战略的价值意义。
(一)延续乡村地域历史文化:提升数字乡村治理绩效的基础
梁漱溟先生认为中国文化以乡村为本,所以中国文化的根就是乡村文化。[30]当前,乡村文化经过长期的演变发展,逐渐形成了与生产生活实践相适应的道德标准、风俗习惯和社会习俗等。这反映在传统乡村之中则表现为每一个村庄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基因和地方特色。因此,在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必须以延续乡村地域历史文化为目标,通过将数字乡村战略与乡村本地历史文化相结合,从而打造留得住乡情、记得住乡愁的文明家园。从乡村性视角出发,通过数字乡村治理来延续乡村地域历史文化可以从四方面推进: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先进数字技术,致力于开发乡村文化创意产品,打造乡村文化品牌;二是利用微信、微博、数字电视、广播媒体等平台努力传扬乡土文化价值,切实保护和传承乡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工艺;三是通过构建数字乡村文化服务平台,创新和拓展乡村文化服务渠道,从而充实村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提升村民群众的幸福感;四是通过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到乡村文化建设工程,从而为乡村注入更多的人力资源,真正延续乡村地域历史文化,提升数字乡村的乡村性价值。
(二)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环境:提升数字乡村治理绩效的关键
当前,政府部门在推进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许多乡村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主要追求经济效益,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来促进乡村发展。实际上,这种数字乡村治理理念尽管在短期内会带来一定的收益,却无法为数字乡村提供持续动力。因此,一方面,需要我们扭转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乡村环境恶化的观念,明确高质量地推进数字乡村战略需要重点关注和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环境;另一方面,需要倡导和秉承数字乡村的生态技术创新理念要求,即数字乡村治理需要关注现代技术对人文价值的诉求,深层反映出人们应该如何促进数字乡村的发展问题。从乡村性的观点来审视,数字乡村治理应以如何保护和提升乡村生态为准则,在数字乡村发展的各阶段都要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乡村性价值凸显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内涵,要求在推进数字乡村战略过程中应以“生态-经济”效益为目标,在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能高效率地对乡村地区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利用。[31]通过在数字乡村的生产及消费末端,能够高效率、循环利用各类废弃物,这也是当前零污染村庄理念建设的实践,能够显著提升数字乡村的发展绩效。
(三)重塑乡村的在地性资源:提升数字乡村治理绩效的核心
按照费孝通的解释,所谓在地性是指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32]这种在地性特征深刻印证了乡村性的价值。当前,在推进数字乡村高质量治理过程中,需要构建乡村资源应用的在地性机制。数字乡村治理的在地化核心是推进资源要素回流,通过重新发现乡村价值,在原有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改变,从而更好地提升数字乡村的乡村性特征。数字乡村治理的在地性不是简单的“因地制宜”,而是要求考虑到包括发展的在地性、自然景观的在地性、产业的在地性、文化的在地性、人和技术的在地性等诸多方面。数字乡村的在地化发展依归是重塑乡村性价值,通过改变以往的乡村建设模式,使乡村真正成为发展主体,由自发走向自觉,由输血走向造血,培育动力机制是根本。[33]因此,激活和培育乡村内生动力系统和外生动力系统尤为重要。一方面,乡村内生动力系统核心在于培育新产业体系、新建设主体、新利益机制、新治理模式;另一方面,乡村外生动力系统主要包括新金融体系、新服务平台、新乡土文化、新乡村风貌。通过重塑数字乡村的在地性资源,积极保护乡村风貌,复活乡村经济活力,维护农民的发展权利,真正释放数字乡村的治理绩效和发展价值。
(四)构建乡村情感共同体:提升数字乡村治理绩效的保障
自数字乡村战略提出以来,数字乡村治理就逐渐开始延伸到乡村社会治理、养老服务、生态保护、精准扶贫等领域,可以说数字乡村治理凭借着先进的现代技术效能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撑。然而,伴随着数字乡村战略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乡村地区开始认识到,不能简单将数字乡村理解为现代信息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更多的是对乡村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的重塑。数字乡村建设尽管强调现代技术的价值,但是其更注重应用现代技术来提升乡村性价值,从而构建乡村情感共同体。首先,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构建乡村情感共同体,在一定时期内需要着重强调“道德”在乡村社会中的重要性。区别于城市强调法律的重要性,“重德而不重法”是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重要文化特质。因此,在构建数字乡村治理体系过程中需要将道德伦理作为约束村民群众日常行为的基本规范。其次,需要强调“情谊”的重要性。情谊包含了“和谐”“和睦”“共生”“共存”的乡情价值取向,因此数字乡村的有效治理需要人们将情谊放在突出位置。最后,还需要强调“教化”的重要性。数字乡村治理需要重视道德和情谊教化在乡村行为规范中的作用和影响力,通过崇尚节俭、简朴、符合自然节律的生活方式,从而更好地实践数字乡村治理的乡村性内涵。
六、结语
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构建数字乡村治理新体系,着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成为符合时代发展趋势与我国乡村治理客观规律的必然选择。当前,数字乡村治理的运作机理体现为制度体系支撑、基础设施保障、个性服务供给和因地制宜发展,并且取得了政社互动便捷、电商增收赋能、文化传承交流、社会质量提升的价值。但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依然出现了破坏历史文化积淀、自然生态环境、资源要素禀赋、乡村道德情感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注重数字乡村的治理特色,即保持乡村性,具体包括在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延续乡村地域历史文化、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环境、重塑乡村的在地性资源、构建乡村情感共同体,从而保护乡村性价值,真正释放数字乡村战略的价值意义。然而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尽管将保持乡村性作为数字乡村的治理特色,但是在具体的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差异性特征。因此,未来需要在数字乡村治理实践中讨论分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炼乡村治理现代化经验,分类推进各类村庄的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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