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金明 杨伟伟 责任编辑:王铭鑫 信息来源:《中州学刊》2021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21-06-08 浏览次数: 13852次
【摘 要】在实践探索中形成的“嵌入式”党建模式实现了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有形覆盖,但存在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定位不明,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尚未实现有效融合,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分离以及“官方文化”和“民间文化”发生摩擦与碰撞等问题。“嵌合式”党建模式与“嵌入式”党建模式在聚焦阶段、主要目的、理念原则、路径指向、蕴含思想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嵌合式”党建模式有利于完成“质量建党”新任务,符合地方社会组织党建创新的新需求,也与我国培育社会组织的新策略相匹配。通过制度建构、策略转向、结构嵌合、业务嵌合和文化嵌合,实现“嵌入式”党建模式向“嵌合式”党建模式转变。
【关键词】嵌合;嵌入;社会组织;党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迅速发展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正确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党中央逐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了党组织的覆盖面。在具体实践中,各地主要依托“嵌入式”党建模式实现党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与政治监督。“嵌入式”党建模式虽然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初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党建工作“悬浮化”“空转化”等问题。因而,如何解决上述难题,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仍是学界应持续深入探讨的话题。基于此,本文以嵌合理念为引领,提出“嵌合式”这一党建新模式并对该模式的理念内涵、价值体现以及实现路径作出详细探讨。
一、社会组织“嵌入式”党建模式的实践限度
嵌入理论最早源于西方经济学领域,由匈牙利经济学家波兰尼在分析经济活动与社会关系时提出,认为经济是镶嵌在社会、宗教以及政治制度之中的。①在社科领域,嵌入被用来描述两个事物相互衔接与互动的过程,是一种长期存在的状态。②在社会组织党建实践中,党组织充分运用自身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以及资源优势,通过政治嵌入、组织嵌入、文化嵌入、关系嵌入以及认知嵌入等方式,提高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影响力,此种做法被学界归纳为“嵌入式”党建模式。“嵌入式”党建模式虽然已成为各地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经验性模式,但通过实践追踪观察可知,该模式仍存在不足之处。
1.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定位不明,职能发挥受限
由于兼职身份等客观原因,一些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仍隶属于原有工作单位,并未转入社会组织。但一些地方党政机关却统一要求只要党员人数达到三人以上便需成立党支部。因而,即使党员党组织关系没转入,一些符合党员人数要求的社会组织仍成立了党支部。此种党员组织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按照党员属地管理原则组建而成的党支部,既不同于科层组织体系内的正式党支部,也不同于临时性党支部,身份定位尚不明晰。目前,《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意见(试行)》以及《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现有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未对此类社会组织党支部的类型作出具体规定。同时,一些地方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对此类党支部的界定也处于模糊状态。它们虽然要求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但对党支部身份仍未给予明确界定。与此同时,一些社会组织虽然每年均有从业人员提交入党申请书,但一些社会组织党支部尚未成功发展党员。这主要是因为上级党组织尚未赋予社会组织党支部发展党员的权力。此外,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由于大部分党员党组织关系仍隶属于原工作单位,党员参与组织生活仍主要在原支部,导致一些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难以有效开展。显然,一些社会组织虽然成立了党支部,但由于既有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党支部的身份定位不明等原因,导致一些社会组织党支部职能发挥受限,党建活动流于形式。
2.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尚未实现有效融合
一般而言,秉持利益制衡与权力制约的原则,社会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三部分。但在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后,社会组织传统的法人治理结构发生了变化,为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提出要“推行社会组织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据此要求,一些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也发生了调整,初步形成了党支部与管理层人员交叉任职的治理机制。但是在具体实践中,由于社会组织党员数量不足、党员兼职等原因,一些社会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往往由兼职党员担任,或者由组织内的普通党员担任。从形式上看,社会组织在治理结构方面实现了人员的交叉任职,但在组织运行上并未实现实质性的融合,也并未实现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决策事项、重要业务活动、重大经费支出以及开展涉外活动的有效引领与监督。这主要是由于兼职身份的党支部书记对社会组织缺少实质性话语权,参与社会组织的发展经验不足。而另一方面,普通党员并未处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决策层,参与决策或者监督力度较弱,因而也难以发挥有效的引领与监督作用。诸多实践表明,党组织嵌入社会组织后,组织间虽实现了人员交叉任职,但并未实现有效的结构融合。
3.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分离
由于社会组织党员数量有限和某些党员党性修养较弱,一些社会组织开展业务工作时,较少能够主动地将自身业务与党建工作结合。笔者在实践调研中发现,即使是一些承接政府购买党建服务的社会组织也存在此种问题。有的社会组织的一线人员在构思、设计、实施、管理以及评估承接政府购买的党建项目时,很少能够较好地将专业的党史党建内容融入社会组织党建项目之中,而是将党建项目设计“生活化”“娱乐化”。与此同时,社会组织党支部以及党员也较少深入参与到承接的政府党建项目之中,并未将社会组织自身党建活动经验传递于承接的党建项目之中,党建项目的经验也未反哺于社会组织自身党组织建设之中,出现了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另外,一些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主要是依托支部委员会议、集体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传统“组织内党建”活动样式开展党员学习与教育活动。一些社会组织的年轻党员对此种传统党建方式往往是被动式参与,参与度与认可度不高,不能较好地消化、吸收、内化于心。
4.“官方文化”与“民间文化”发生摩擦与碰撞
政党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者集团的根本利益,围绕夺取政权、巩固政权或者影响政府而结合起来的有着共同政治目的和行动目标的政治组织。③可见,政党的本质属性实为阶级性,具有严密的科层制组织结构与组织纪律,组织文化更加彰显政治意图与权力观念和责任精神,具有明显的“官方文化”倾向,或者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官方文化”。社会组织作为不同于市场组织与科层组织的第三部门,是公民为满足自身结社需求与结社愿望,自下而上自发组建的,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和社会特性的各种组织形式及其网络形态。④因此,社会组织组织结构扁平化,组织文化呈现出平等化、志愿化倾向,是一种典型的“民间文化”。显然,以权力观念和责任精神为核心的“官方文化”与以志愿精神为核心的“民间文化”是两种异质性较大的文化样态。文化样态间的碰撞与冲突在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后凸显出来。在具体实践中,文化间的冲突与碰撞在一线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认知与行为方面更为突出。一线从业人员对社会组织党建会议制度以及党建活动方式的认同度不高,表现出对党建活动被动浅层式地消极参与。这主要是由于一线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多是基于公益、志愿目的加入社会组织,相对单一的传统党建方式与其自身意愿和志趣契合度不高,衍生出一种隐性的疏离心理。另外,由于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起步较晚,一些社会组织的管理理念与业务运行受到西方“国家—社会”机械的二元对立观念的影响。一些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往往对党建工作认同感不强,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具体实践中也出现了执行的偏差。
二、社会组织“嵌合式”党建模式的理论意蕴
嵌合一词最早源于自然发生的柑橘类杂交的嵌合体。在生物遗传学、免疫医学等自然科学领域,嵌合主要是指在器官移植后,通过多种医疗方法和手段,使得供者和受者两种细胞在受者体内共存的状态。⑤在社会科学领域,嵌合概念主要指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所具备的包含、重叠、互补,并且具备内在一致性的一种结构性联系。⑥为突破“嵌入式”党建模式的困境,本文在嵌合理念启示下提出“嵌合式”党建模式。该党建模式关注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全程,将党组织覆盖后的社会组织视作整体“嵌合体系统”,运用系统分析原则与方法致力于突破社会组织党建“悬浮化”“形式主义”“内卷化”等问题,以此实现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在目标、结构、业务、文化等方面的有效互动与融合。
1.社会组织“嵌合式”党建模式的理论要义
“嵌合式”党建模式瞄准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全程。如前文所述,“嵌入式”党建模式聚焦于党组织从政治、结构、认知、文化等维度嵌入社会组织,但忽视了党组织嵌入后与社会组织的互动融合。“嵌合式”党建模式则不同于“嵌入式”党建模式,其聚焦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全程,不仅关注社会组织党组织嵌入的数量覆盖问题,还重点关注党组织覆盖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持续推进的问题,特别是关注党组织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的互嵌融合。具体说来,包括党组织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的互嵌融合,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自身业务的互嵌融合,党组织工作方式与社会组织运作方式的互嵌融合以及以权力观念和责任精神为核心的“官方文化”与志愿精神为核心的“民间文化”的互嵌融合等多个方面。显然,相较于“嵌入式”党建模式更关注于以数量建党实现党对社会组织的有形覆盖,“嵌合式”党建模式则更注重以质量建党推动党对社会组织的有效覆盖。
“嵌合式”党建模式秉持系统分析的原则与方法。“嵌合式”党建模式将党组织覆盖后的社会组织视作整体“嵌合体系统”,在此系统内部存在两个政治势能不同的子系统,即党组织子系统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子系统。显然,党组织子系统的政治势能要高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的政治势能。而上述两个子系统也均具有与各自使命与目标相符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组织文化等。囿于两个子系统使命与目标的差异,上述系统要素也存在着差异。在整体系统外部,还存在着影响该系统正常运转的外部环境,包括影响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与党内法规体系等,也包括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未来走向产生影响的外部科层组织体系的决策与行为。在系统原则与方法的指导下,社会组织“嵌合式”党建模式通过借力系统外部的法律资源与科层组织的方式,为其创造良好的外部运行生态;通过调试系统内部两个子系统的运行和关系方式,不断优化其内部要素和结构。
“嵌合式”党建模式致力于建构党社嵌合的平衡样态。“嵌合式”党建模式秉持“强政党—强社会”的思想理念,主张政党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商合作与互相增权。党组织子系统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子系统的政治势能存在较大差异。虽是如此,但“嵌合式”党建模式却主张党组织子系统不能完全扮演总体性控制的角色,直接支配与调动社会组织内部的各项资源。党组织子系统应在确保社会组织政治正确的同时,注重与其在业务发展、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协商合作,要充分尊重社会组织自身发展意愿,注重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赋予社会组织发展空间。另外,党组织子系统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子系统间也应互相增权。党组织可借力于政治权威,通过吸纳社会组织中的精英个体进入科层组织、表达利益诉求与政策主张的方式为社会组织增权。政治吸纳式的增权可提升社会组织对后续党建工作的主动性以及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与党组织互动融合的积极性。同时,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子系统亦可通过党员教育、红色文化传承等软性方式内嵌于社会组织业务与日常运行之中,为党组织“增权”,提升党组织在社会组织治理之中的内化力。换言之,“嵌合式”党建模式主张政党在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之外,应善于运用协商合作与互相增权等方式,强化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联系,探索二者互嵌共融的平衡样态。
2.“嵌合式”党建模式与“嵌入式”党建模式的差异
在对比两种党建模式前,应首先区分嵌入与嵌合两个概念。从语义上看,二者存在区别,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嵌入是指组织间单向进入,重点在于“入”;嵌合则不仅指组织间双向的嵌入与互嵌,还强调组织间的结合、融合与合作,重点在于“合”。故“嵌入式”党建模式与“嵌合式”党建模式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
从两种模式聚焦的阶段来看,“嵌入式”党建模式聚焦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前端,即社会组织党组织数量覆盖的问题。“嵌合式”党建模式则聚焦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全程,既重视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数量覆盖,又注重二者之间的互动与融合。概而言之,“嵌合式”党建模式是在“嵌入式”党建模式基础上的渐进性调整、革新与超越。
从两种模式主要目的来看,“嵌入式”党建模式目的是快速实现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有形覆盖,追求数量建党效果。“嵌合式”党建模式目的则是致力于实现党组织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的协商与合作,追求党社嵌合下的高质量党建。换言之,追求高质量建党的“嵌合式”党建模式是追求迅速数量建党的“嵌入式”党建模式的高阶样态。
从两种模式体现的理念原则来看,“嵌入式”党建模式是将党组织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作为单独个体割裂开来加以分析,突出个体性原则。“嵌合式”党建模式则是将二者视作一个整体,突出系统性原则,并且注重到了系统外部环境与资源对社会组织党建的影响。
从两种模式的路径指向来看,“嵌入式”党建模式强调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单向嵌入,其侧重点为党组织对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的单向进入。“嵌合式”党建模式则更强调党组织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之间的双向互嵌与融合,其侧重点为党组织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之间的结合与合作。
从两种模式对待组织间冲突的态度来看,“嵌入式”党建模式为快速实现数量建党的目的,忽视了党组织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间的冲突与摩擦。“嵌合式”党建模式则承认党组织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之间的冲突与摩擦,并认为冲突与摩擦需要长期磨合并最终得以化解。
从两种模式蕴含思想来看,“嵌入式”党建模式强调在执政党的政治权威之下党组织对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的单向嵌入,其背后蕴含的思想是“强政党—弱社会”之间的控制与干预。“嵌合式”则主张党组织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之间的双向互嵌与融合,其背后蕴含的思想是“强政党—强社会”之间的互动、协商与合作。
三、社会组织“嵌合式”党建模式的价值体现
1.“嵌合式”党建模式有利于完成“质量建党”的新任务
2020年中组部公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止到2019年底,全国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共有14.2万个,基本上实现应建尽建。⑦由此可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覆盖率较高,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已取得较好成效。虽然党组织覆盖率稳步提升,社会组织党建仍存在组织覆盖缺乏延展性,党组织工作覆盖缺乏实效性等问题。⑧因而,如何实现从粗放式“数量建党”向精细化“质量建党”转变,是“双覆盖”后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任务与新挑战。鉴于此,各地需要转变和调整原有社会组织党建模式,重视社会组织建党后组织间的交融共生、党建与业务的协调配合,提高社会组织党建质量。然而“嵌入式”党建路径聚焦党组织建设初期阶段,对党组织建设后的融合问题关注较少。显然,“嵌入式”党建路径已然不能完全满足“质量建党”的新需求与新任务。而党社融合的“嵌合式”党建模式以协调合作的方式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利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从“数量建党”向“质量建党”的彻底转变。
2.“嵌合式”党建模式符合地方社会组织党建创新的新需求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要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也强调将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列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之中。由此可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已成为地方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中央文件的指引下,各地积极探索和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的:“社会组织特别是各种学会、协会的党建工作,大多没有真正破题。”⑨如何真正破题,摆脱因嵌入不足而导致的社会组织党建“脱嵌化”“悬浮化”“空心化”等困境,仍是地方党政组织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嵌合式”党建模式通过外部助力、内部革新等多种方式,能够促进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在结构层面彼此互嵌、业务层面彼此互通,文化层面彼此互容,带来社会组织党建效果的最大化,符合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的需求。
3.“嵌合式”党建模式与我国培育社会组织的新策略相匹配
随着国家治理能力逐步增强,我国政府开始有意识性地通过系统性的选择性赋权,推动社会组织的成长和能力建设,提高社会组织专业性与服务性。⑩这主要是因为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政府转变行政职能,逐步从诸多公共服务的直接供给中抽离出来。与此同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了公共服务多样性需求的增长。政府不能及时有效地满足日趋多样的公共服务需求,急需具备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的社会组织参与配合。在确保政治方向正确的前提下,赋予社会组织一定的自主发展空间,激发社会组织内生活力,由此带来了各地培育社会组织新的实践转向。就目前情况而言,各地探索的“嵌入式”党建模式虽然满足了执政党对社会组织政治控制的有效需求,但出现了一些因党组织嵌入过度而挤占社会组织自治空间的现象,制约其在政策倡导、公共服务、城乡居民利益表达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因此,需要调整“嵌入式”党建模式,在确保政治方向正确的前提下拓展社会组织自治空间,以此激发社会组织自身活力。“嵌合式”党建模式契合此种需求,该模式通过党社协商合作的方式,能够促进社会组织自我能量的释放,畅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这也与我国培育社会组织的新策略相符。
四、社会组织“嵌合式”党建模式的实现路径
1.制度建构:制定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条例,规范党组织工作
社会组织党组织存在的政治身份定位不明确、工作内容不完善等问题与既有党内法规不完善有关。目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要依循《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意见(试行)》这一党内规范性文件。该《意见》主要对社会组织党建意义、功能以及领导体制、管理体制等宏观内容作出规定,而对党组织的身份定位、职责权限、组织设置等具体内容并未作出详细规定,导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合法性不高、规范性不强。众所周知,我国已经相继出台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农村基层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专门党内规范条例,并对上述基层党组织建设内容作出详细规定。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否也应制定专门党内规范性条例呢?答案是肯定的。随着经济市场化和社会制度的重构,我国社会空间生产的能动性逐步被调动,社会组织数量也在迅速壮大。民政部数据显示,截止到2019年底,我国已有社会组织86.7万家。确保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效推进,实现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出台专门的党内规范性条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应加快制定社会组织专门的党内规范条例,对党组织的身份定位、主要职责、组织设置、队伍建设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条例尤其要明确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定位与属性,区分其与正式党组织、临时型党组织、功能型党组织的联系与区别,同时也要赋予其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职责权限等。
2.策略转向:向社会组织党组织赋权增能,强化其政治引领功能
在“嵌合式”党建模式的建构过程中,外部科层组织应主动发挥助推作用。首先,外部科层组织要从制度生成维度为社会组织党组织赋权增能。外部科层组织要监督和规范社会组织章程的修订与完善。章程中应明确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以及基础保障等事项。同时,也应明确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大业务活动、大额经费支出以及开展涉外活动等方面的引导、管理与监督权力,落实党组织在社会组织治理结构中的合法地位,提高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决策权与监督权。其次,外部科层组织从策略转换维度为社会组织党组织赋权增能。外部科层组织应减少直接外部政治干预,发挥好党组织的居间作用。要善于通过党组织向社会组织提供人才培养、业务能力培训、合作平台搭建、信息资源共享以及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持,以资源支持方式激励社会组织出于经济理性而积极主动地与党组织交互整合。最后,外部科层组织从党员发展维度为社会组织党组织赋权增能。要逐步赋予一部分符合条件和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发展党员的职责权力,逐步吸收社会组织精英加入党组织,畅通其加入党组织的渠道,以此提升党组织对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吸引力。显然,通过外部科层组织的助力,党组织能迅速在社会组织治理结构中占据合法身份与地位,并且借力外部的政治资源,激励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与党组织积极主动地交叠聚合。
3.结构嵌合:整合“嵌合体系统”结构,建构交融的组织关系
由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可知,在社会系统中,要素及结构是决定组织的功能作用的。显然,党组织子系统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子系统也是决定“嵌合体系统”功能发挥的关键。当然,科层化的党组织与扁平化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具有天然差异,如何寻求二者同源性,构建交融共生的组织关系,则需要特殊的安排与重整。一方面,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与党组织领导层成员应继续秉承“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原则,实现法人治理结构与党组织的交叉任职。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层成员可以进入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的决策层之中。同时,社会组织党员也可进入党组织领导层之中。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过程中,要优先考虑让社会组织负责人(理事长或法人)兼任党组织书记。若社会组织负责人(理事长或法人)为非党员身份,再从社会组织管理层内部选举党组织书记。要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方法,促进党组织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的结构融合。另一方面,外部科层组织也应通过党组织民主推荐的渠道,加强对社会组织精英个体的政治吸纳。对精英个体的政治吸纳不仅能向科层组织输入优秀人才,还能为社会组织提供参与行使公权力与公权力组织互动、对话的机会。显然,社会组织对外部科层组织的反向嵌入,能够减少社会组织党建内卷化的现象出现。
4.业务嵌合:激活“嵌合体系统”机能,促使党建与业务互通
激活“嵌合体系统”机能,推动党建与业务互通,也是“嵌合式”党建模式的核心问题。激活“嵌合体系统”机能可以从如下几方面入手。一是从创造融合机会层面,催化“嵌合体系统”发挥作用。着力于创造适宜机会将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启动和催化“嵌合体系统”机能。例如,购买社会组织党建服务是一种较好的试验。在社会组织为基层社区提供党建服务过程中,党组织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若能在党建项目设计、实施中充分合作协调,发挥彼此专业优势,就能够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活动的完美对接。二是方法方式层面,创新“嵌合体系统”机能的作用方式。“嵌合体系统”在社会组织党建活动方式方法的选择中,应结合自身特性灵活开展多样化的党建活动。在传统固定党建活动的基础上,创新党建方式,探索开放式、体验式的党建活动,使得党建活动更加符合和贴近社会组织党员以及从业人员需求。同时,党建活动也应秉持包容开放的原则,在一些党建活动中学习和借鉴社会组织业务中的优秀经验,不仅能丰富党建活动方式,也能促进党建与业务互通的可能性。三是从物质层面保障“嵌合体系统”机能的切实发挥。党建经费与活动场地不足等是制约社会组织党建活动质量的重要原因。因而,将社会组织党建活动与业务活动链接,可借力业务活动场地开展党建活动。另外,在党建经费方面,组织部门要确保党员缴纳党费全额下拨,还应留存党费给予支持。同时,也应切实落实党费纳入社会组织管理费用之中并予以税前扣除的政策。
5.文化嵌合:调解“嵌合体系统”文化,消解文化间的抗变性
组织文化既是一种无形的静态影像,又是一种有形的流动符号,是组织重要的软实力,从规范约束、价值导向、认知凝聚、精神激励以及社会辐射等维度对组织生长的延展性发挥着重要作用。因而,“嵌合式”党建模式建构必须要重视“嵌合体系统”的文化建设。诚如前文所言,“嵌合体系统”文化是由两种不同的文化样态组合而来,且表现出一定的抗变性。如何调解“官方文化”与“民间文化”的碰撞与冲突,实现“嵌合体系统”文化嵌合尤为重要。其一,从文化嵌合的理念维度而言,两种文化的嵌合应秉持开放包容理念。要打通“官方文化”与“民间文化”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通道,撷英取长,提高“嵌合体系统”文化的兼容性与内聚力。党组织与社会组织间彼此的文化学习与借鉴也能促使二者从异构性的刚性嵌入转向共生性的融合发展,提升“嵌合体系统”韧性。其二,从文化嵌合的行动维度而言,按照文化三层次结构说的内容,应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以及精神文化三个层面完成“嵌合体系统”文化的嵌合。⑪一是物质文化层面的嵌合。物质文化是“嵌合体系统”文化的表层显现,物质文化层面的嵌合更多地体现在办公环境的设计、实物展示等方面,应融合党组织文化要素与社会组织文化要素,做到二者融合贯通。二是制度文化层面的嵌合。制度是文化的凝固形态,在制度文化的嵌合方面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制度与社会组织自治章程的整合与渗透,做到制度间的相互协同与相互支持。三是精神文化层面的嵌合。精神文化内隐于组织之中,是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行为模式、认知理念与价值观念的聚合映像。因而,要想实现精神文化层面的嵌合,需要消除作为组织文化承荷者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对“官方文化”认知的偏见与隔阂,提高其对“官方文化”与“民间文化”嵌合的认知与认同,以此从根本上实现两种文化的嵌合。
五、结论与讨论
从“嵌入式”党建模式走向“嵌合式”党建模式,是本文关于“双覆盖”后时代社会组织党建走向的理性预判。在剖析“嵌入式”党建模式实践困境的基础上,文章建构了适应社会组织党建新需求与新任务的“嵌合式”党建模式。但“嵌合式”党建模式仍存在一些值得深入思考与研究的问题,如适用限度问题。由于社会组织涉及类型与领域较多,不同类型或不同领域的社会组织其党建模式不尽相同。“嵌合式”组织党建模式的构想主要是基于行政依附性较强的社会组织党建实践提出的,故该模式对其他类型社会组织党建的适用具有一定限度。要认识到,“嵌合式”党建模式的实现需要依托“嵌合体系统”内部结构、业务与文化的自我更新与修复,结构与业务的更新与修复短期内可以完成,但文化的更新与修复非一蹴而就,则需要时间的沉淀与积累。故而,“嵌合式”党建模式的实践效果在短期内不能有效地得以显性呈现。此外,虽然“嵌合式”党建模式是在修正“嵌入式”党建模式基础上而作出的理性设想,但是该理论模式仍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践的检验与验证,并在此过程中发现问题,不断加以完善。
注释:
①刘蕾、邱鑫波:《社会组织党建:嵌入式发展与组织力提升》,《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9年第6期。
②王名、张雪:《双向嵌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自主性的一个分析框架》,《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2期。
③王长江:《政党政治原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第100页。
④王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历史及趋势》,《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年第4期。
⑤陶绍富、李济宇:《嵌合诱导移植耐受的研究进展》,《广东医学》2011年第1期。
⑥张晓岚、沈豪杰:《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嵌合治理框架的建构及理论诠释》,《当代经济科学》2011年第11期。
⑦《2019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共产党员网,http://www.12371.cn/2020/06/30/ARTI1593514894217396.shtml,2020年11月8日。
⑧郑琦:《社会组织党建:目标取向与实践逻辑》,《求实》2017年第10期。
⑨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共产党员网,http://www.12371.cn/2018/09/17/ARTI1537150840597467.shtml,2018年9月10日。
⑩敬乂嘉:《控制与赋权:中国政府的社会组织发展策略》,《学海》2016年第1期。
⑪张志刚:《非政府组织文化建设》,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