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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可持续脱贫组织力锻造分析——以江西赣州S畲族村为例

作者:张扬金  责任编辑:王铭鑫  信息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1期  发布时间:2020-12-09  浏览次数: 2476

 民族地区是深度贫困主要集中地,后脱贫时代面临的返贫风险、相对贫困等问题相对明显。组织相对个体在解决问题上具有更科学决策、更高效率的优势,组织化脱贫是可持续脱贫维系之径,这需要强有力的组织力为后盾。基于组织力涵盖组织目标力、组织结构力、组织领导力、成员关联力的建构,文章分析了江西赣州S村畲族贫困村近年来经由基层党组织“统揽”、乡贤“亲为”、两新组织“发力”、地方性知识“发光”等途径打造组织化脱贫体系,提升可持续脱贫组织力的成功经验。提出“民族脱贫共同体”是民族地区可持续脱贫的努力方向,需要在组织化脱贫目标、组织化脱贫结构、组织化脱贫领导、组织化脱贫成员关联等方面着力,以此作为锻造可持续脱贫组织力的方向、基础、引擎和保障。

关键词民族地区;可持续脱贫;组织力;组织化脱贫;“民族脱贫共同体”


一、问题提出

2020年是精准扶贫关键年,意味着全面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将到来。按阿玛蒂亚森的理解,“贫困是按照这个社会的当前最低生活水平对穷人困境的描述”[1]P.23。在生产力没达到马克思提出的“按需分配”状态下,相对贫困问题必然存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战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2]P.27进入后脱贫时代,中国告别了绝对贫困,不代表脱贫画上了句号,会存在加尔布雷思所说的“个案贫穷”与“孤岛贫穷”问题,返贫风险、相对贫困等问题解决将成为“主旋律”。个案贫穷是指单个人或单个家庭的贫穷,“这些个体或家庭的某些特征使其不能参与到共同体的普遍繁荣之中,如智障、疾病或教育状况不佳等因素都使其处于共同体之外”[3]P.226。孤岛贫困是指农村或城市贫困集中区,“是所有社会共同体常见的各种力量限制或完全阻止了孤岛中的成员参与到具有稳定回报的经济生活中去,这些力量包括落后的经济状况等因素”[3]P.228。民族地区是深度贫困主要集中地,有地理环境、资源等意义上的客体贫困,也有个体思维、行为能力意义上的主体贫困;相对其他地区,后脱贫时代面临的返贫风险、相对贫困问题会相对明显,可持续脱贫挑战也会更大。

近年来,随着全面脱贫时间节点临近,学界对“后脱贫时代的脱贫可持续问题”关注较多。学者普遍认为,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也意味着后脱贫时代来临,农村贫困治理重心将从绝对贫困转向相对贫困,从贫困人口脱贫转向农民贫困风险治理1。维系可持续脱贫需要从乡村产业发展、贫困治理、教育扶贫等方面推进2。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4]P.3在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之后,为维系可持续脱贫有序状态,相应的脱贫保障措施不可或缺。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并通过内因起作用。民族地区可持续脱贫的维系,离不开民族地区内部自我能动性发挥;这种自我能动脱贫的内生动力,不仅是民族地区可持续脱贫的直接因素,也是国家扶贫政策作用发挥的基础。实践表明,受地理环境、文化特性、个体素养等自致性因素影响,民族地区内生动力明显偏弱。“外部性治理体制一旦变动,没有内生的社区组织来承接原由行政化组织所承担的事务,农村迅速重新陷入一盘散沙的‘治理真空’境地。”[5]组织是原子化个体汇聚的平台,能有效化解个体力量分散、治理效果不佳的“尴尬”。后脱贫时代民族地区可持续脱贫的维系,需要以组织化形式来激活并汇聚原子化个体的内生动力,将其转化为脱贫的“资本”保障。组织力是组织化脱贫力度的衡量指标,组织力大小决定组织化脱贫的效度。基于此,文章拟以组织力为切入口,对现实背景下民族地区如何锻造可持续脱贫组织力提出建议。

二、组织力民族地区可持续脱贫的突破口

现代化进程意味着分化与竞争,带给人们前所未有的挑战。“在高度分化的社会中,组织的产生与发展,为我们实现那些仅凭个人力量根本不可能实现的目标提供了重要机制和手段。”[6]P.1社会发展进程也是组织不断发展的进程,随着组织数量与质量提升,组织在日常生活中扮演角色越发重要。经验表明,伴随生产力日趋发达,组织发展不断推进,人类解决问题的方式也逐步转向组织主导,体现出组织比个体在解决问题方面的较大优势:1.组织意味着群体智慧。智慧是基于知识、经验、记忆、创造等为一体的能力特性。人是有意识动物,任何智力健全之人都会有相对应的智慧。组织相较个体的智慧优势,不仅仅只是个体智慧数量的优势,更在于多智慧加总会成为“最佳智慧判断”形成的基础。2.组织意味着科学决策,科学决策是事件成败和高效的关键。现实生活中人们会面临各种需要处理的事务,也就相应面临诸多决策。组织相对个人在科学决策方面的优势,在于组织成员拥有的决策信息远多于个人。信息是科学决策的基础,组织决策中的诸多成员信息共享,为决策科学性提供了扎实保障。3.组织意味着共同行动。人类社会的日常生活总是在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中不断循环往复。组织在解决问题方面的优势有共同行动力量,它不仅是个人力量加总,更表现为共同行动下的坚定信念、共同目标、共同奋进。许多个体面对的问题因个人力量势单力薄或许会放弃和失败,但在群体共同行动努力下成功概率大得多。4.组织意味着共同价值和精神。组织不仅表现为群体智慧、科学决策、共同行动,还表现在长期的组织实践过程中,会孕育出一种共同价值和精神并在实践中外化为组织伦理,规范和鞭策组织成员去努力,这即为共同体特质的彰显。

如上所言,组织是现代社会的重要主体,是弥补人类有限理性的方法,相较个体在解决问题方面有更科学决策更高效率的优势。组织在解决问题方面的优势,是组织内在特性的体现;这种内在特性发挥需要各种条件,不同组织因所需条件不同,在解决问题方面差异性也较大,即组织力差异。所谓组织力,简言之就是组织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大小。组织力强,表明组织解决问题效率高;反之,组织力弱,组织解决问题的效率就低。组织解决问题优势的发挥,很大程度取决于其组织力的强弱。民族地区是深度贫困主要集中地,贫困之因有个体等主观因素,更有地区环境、资源、文化习俗等客观因素。“乡村建设必须依靠农民自己力量来维持农村基本生产生活秩序,必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7]我们认为,解决民族地区可持续脱贫问题,个体主观努力固然重要,同时更需要以组织化形式来推动。其一,简单个体努力能一定程度解决部分个体贫困问题,但因个体能力、状况差异并不能确保每一个体参与其中、脱贫其中;其二,个体努力受其所处人文和自然环境影响大,主观对于生态境况能动性发挥有限,进而影响其努力效果。相比而言,组织化脱贫一方面能确保每一个体加入其中,做到“脱贫路上不落下一个人”;另一方面,组织化脱贫有赖于成员共同努力,这不仅仅只是个体努力的加总,并在信息、资源等方面相比个体要丰富许多,对其所处的生态境况有更好的能动性发挥,最终实现“1 1”远大于2的脱贫效果。综合而言,解决深度贫困民族地区可持续脱贫问题,组织化方式是主导选择。而组织化脱贫的优势彰显更多依赖脱贫组织力,即脱贫组织力强弱既决定组织化脱贫的实际效果,也决定民族地区可持续脱贫的程度。


图 1


结合农村社会情境和脱贫性质,组织化脱贫中的“组织”涵义是包括村干部、贫困户、村级各种组织等在内的多元脱贫主体的共同行动。组织形式上既包括现实中有固定成员、目标和规则的实体组织,也包括群体成员围绕共同关心事件而采取的一致行动。如图1所示,脱贫组织力即成员为脱贫采取共同行动的实际效果。脱贫组织力在结构上应包括组织目标力、组织结构力、组织领导力、成员关联力等构成要素,其自身强弱对脱贫组织力产生直接影响。组织目标力是组织实现目标的可能性大小,主要涉及目标普及性、目标可行性和目标影响性三个方面。目标普及性为组织目标与组织成员的关系程度。关系程度高,目标普及性就高,组织成员参与的积极性就高;反之,关系程度越低,目标普及性就低,组织成员参与的积极性就低。目标可行性为组织目标的实践程度。实践程度高,表明目标实现可能性就高,目标惠及成员的可及性就高,成员的参与动力就强。目标影响性为目标在组织成员中的扩散范围和深度。目标扩散理想,目标影响力大,组织成员对于目标的认可度和参与度就高;反之,目标扩散不理想,目标影响力小,组织成员对于目标的认可和参与度就低。组织结构是组织为实现目标而设置的纵横向部门状态,组织结构力即组织结构设置带来组织运转效益程度的高低。衡量组织结构力的主要因素包括组织结构科学性、适宜性和全面性。科学性指向组织、部门岗位设置的合理,除强调组织类型合理布局外,还强调岗位与人之间关系,即按岗进人而不是因人设岗。适宜性指向组织设置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即不同地方不同场合不同事情要区别对待,根据各种事实情况予以设置。全面性指向以实现组织目标为宗旨,在组织、部门设置方面力求全面,各种组织之间功能明确,互补合作效应明显。领导是组织“当家人”和组织目标实现“引路人”,组织领导力即领导在带领组织成员实现组织目标的能力。影响组织领导力的因素有领导素养、领导能力、领导方式等。领导素养包括政治素养、道德素养、知识素养、技能素养等方面,这些素养能确保脱贫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及时跟进国家政策以及带领组织成员脱贫致富。领导能力是基于个人素养基础上办事水平的衡量指标。领导能力强,带领组织成员脱贫效果就好;领导能力弱,其带领组织成员脱贫效果就差。领导方式是领导面临组织决策、管理采用的方式方法。领导方式一般有民主和专制区别,民主型领导方式注重决策采取民主协商模式来运作;专制型领导方式则是决策唯个人意志的“拍脑袋”决策。组织化脱贫是组织成员的共同目标,要求在领导方式上更加注重组织成员的观点和建议,只有最大程度动员组织成员参与的决策才会有更大认同,决策的执行效率也会更加到位。成员关联是组织成员之间的日常关系,包括血缘关系、近亲近邻关系、朋友关系等等;成员关联力即组织成员开展共同行动取得效果的能力,就脱贫而言,成员关联力是组织成员围绕共同脱贫事务齐力开展行动的程度。影响成员关联力的因素有亲密度、合作度、互助度等。亲密度指向成员之间在血缘、亲缘、友缘、乡缘等方面亲密程度。亲密度高,成员间关系稳定,则共同处理事务的可能性就大;反之,亲密度低,成员间关系疏远,则共同处理事务的可能性就小。就脱贫组织而言,组织成员基本来自本土村庄,相互之间亲密程度较高,这是组织成员关联性强的基础。合作度指向组织成员之间在共同处理事务方面合作的程度。合作程度高,能实现资源共享,成员共同处理事务的成功率就更高;反之,合作程度低,不能实现资源共享,成员处理事务成功率就低。互助度指向成员间的相互帮助程度。互助度高,表明成员完成某项事务的外来帮助就多,处理事务的成功可能性就高;反之,互助度低,表明成员相互之间来往少,处理事务靠自己“单打独斗”,相比之下成功可能性就低得多。

如上分析,民族地区组织化脱贫关键在于组织力,脱贫组织力关键要素在于组织目标力、组织结构力、组织领导力、成员关联力,各要素既有自身运作逻辑,同时又共同构成脱贫组织力的整体框架。民族地区是深度贫困主要集中地,进入后脱贫时代,其面临的脱贫压力仍然很大;推动民族地区脱贫可持续性,离不开组织化脱贫方式支撑,这就需要着力锻造脱贫组织力。为更深入地阐释如何锻造脱贫组织力,文章拟以江西赣州S民族村为例,探讨其如何在组织打造、领导培育、传统转化等方面整体铸造脱贫的组织化形式,又如何在实践中不断锻造其组织力。

三、脱贫组织力锻造的现实呈现———来自S村的调查分析

S村位于江西赣州地区,是当地较大的畲族民族村,也是江西重点少数民族村,村民以蓝姓为主。畲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山哈”,意为山里住户。S村共有畲族人口326户,1299人;因地处偏远山区等原因,多年来S村发展在当地一直处于靠后位置,是有名的民族贫困村,目前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98户,计936人。近年来在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战略下,集驻村干部、村两委、两新组织、村民等为一体的多主体成员,结合该地特色,铸造了一个集完整性、效率性、稳定性为一体的组织化脱贫体系。如图2所示,S村在党组织“统揽”、乡贤“亲为”、两新组织“发力”以及地方性知识“发光”的共同锻造下,其脱贫组织力得到稳定增强,可持续脱贫因此有了切实保障。自2015年以来,S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面貌有很大改观。截至目前,全村基本实现了全脱贫,包括贫困户等在内的村民收入增长稳定,可持续脱贫势头良好。据统计,2019年S村经济总收入5854万元,净收入4607万元,人均收入8426元,超出当地平均水平。




图 2


(一)基层党组织“统揽”

基层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领导核心,需要发挥方向性和指导性作用。S村在推进组织化脱贫实践进程中,党支部群策群力,发挥了重要的目标引领和组织构建作用:一是引领脱贫目标。目标是行动指南,目标明确性、可行性、科学性程度决定目标质量,也直接影响目标实现效度。“小康路上不落下一个人”,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目标是让人民群众脱离贫困,生活奔小康。如何将精准扶贫战略落地,高效实现扶贫战略目标,是脱贫攻坚现实推进中面临的挑战。S村党支部基于精准扶贫战略机遇,紧扣S村民族贫困村实际,制定分层推进脱贫目标:首先是兜底性目标。给予村里贫困户实质性物质帮扶,解决他们日常生计、教育、医疗等方面民生问题。其次是发展性目标。通过发展农村产业,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扶贫提供可持续性经济支持。如村支部书记L所说:“扶贫仅解决贫困户吃饭问题肯定不够,还要让他们有稳定经济收入,以致富来换取永久脱贫。”脱贫目标精准,提升了组织目标的可行性,契合了贫困群体的普遍需求和愿望,在目标影响方面也会得到贫困群体的积极支持,组织目标这一普及性、可行性、影响性的突出特点,自然会使组织目标力的强度大大提升。二是构建组织体系。组织化是可持续脱贫的关键。S村党支部基于分层脱贫目标,构建了较为完备的组织化脱贫体系。首先是选好“带头人”提升领导力。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制定一套较为严密的评选程序:按照“政治素养高、群众威望高、致富能力强”要求,把能否担任脱贫攻坚重任作为村支部书记评选重要标准。2015年,有丰富从商经验、高群众口碑的L众望所归,高票当选为S村村支部书记。在他的带领下,S村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特别是一批扶贫产业建立与壮大,使得该村脱贫有了可持续经济保障。三是构筑多元组织协同模式提升结构力。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构筑“村党组织 村民小组 宗族委员会 农民专业合作社 企业”村级脱贫组织模式,通过党支部引领、村民小组联动、宗族委员会协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企业联合、贫困户参与方式,优化组织结构,做到组织之间功能互补、相互配合,共同铸成组织结构力的提升。

(二)乡贤“亲为”

乡贤多为本土精英,在村民中拥有较高社会权威。与我国其他地区一样,市场经济大潮下S村也出现一批在知识、技能、创业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乡贤成员。农村脱贫内生动力的激活离不开乡贤助力,近年来在乡贤返乡创业背景下,该村部分外出乡贤怀着“乡情”“乡愁”情结,以自身经验、知识、技术返乡助力脱贫,在实践中发挥了示范与召唤作用。

示范作用是指乡贤直接回乡“报效”,将自己在外累积的经验、技术、能力转化为助力乡村脱贫的“资源”,在技术、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为贫困群体脱贫带来自信、方向和举措。如村支部书记L多年在外从商,市场经验丰富,担任村支部书记后“亲力亲为”,凭自己经验代表村里与XX公司协商,在“基地 合作社 农户和贫困户”基础上推出大棚联产承包方式致富。村支书妻子L1在丈夫带动下,带头搞起大棚种植与休闲农业建设。另外,曾担任过农技员的L2毅然放弃工作,利用自己知识技能回乡发展果树苗圃、百果园。在L、L1、L2等人带动下,村里贫困户们看到了希望,致富“斗志”被激发,纷纷投入大棚种植与休闲农业开发建设。召唤作用指的是乡贤来自本土村民,在组织化脱贫实践中,针对部分无意愿参与的贫困群体,乡贤能够利用个人威信说服、召唤贫困群体积极参与,保障组织化脱贫的主体基础。特别是担任村支部书记的L,不仅有个人的社会权威,还有岗位赋予的体制权威,其一言一行都会得到村民的重视和追随。正如他所说:“以往我们村有些贫困户觉得贫穷是天注定,只能接受事实。针对这种想法,我是想尽法子,经常给他们做思想工作。现在好了,这几年通过我们村庄一些在外有能力的人回乡搞大棚蔬菜、采摘旅游,许多贫困户也跟着加入,尝到了赚钱的甜头。”

“领头雁”是组织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能够在动员组织内生动力、引领组织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S村乡贤作为本土村庄精英,是组织化脱贫体系中的领导群体。正是利用他们个体自身的经验、知识、技术等优势,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权威,发挥着激发贫困群体脱贫“斗志”、开拓贫困户脱贫渠道等方面的作用,表现出组织领导力应有的“厚度”。功能上,无论是示范作用还是召唤作用,S村乡贤在组织化脱贫中的“亲为”举措激活了村庄内部的脱贫生气,有效破除了部分贫困人员“等、靠、要”思维,这在提升脱贫组织力方面大有裨益。

(三)两新组织“发力”

两新组织包括社会组织和非公经济组织。在村两委等组织相对稳定结构下,两新组织嵌入脱贫带来脱贫组织结构上的优化,实现优势互补、共同促进,进而实现组织效益稳步提升,脱贫组织结构力强度也就越发彰显。S村构建的组织化脱贫体系,就是以发展农业农村产业为导向,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引进企业投资等方式将两新组织嵌入组织化脱贫实践,这不仅为贫困户脱贫提供增收平台,还能提升贫困户对组织化脱贫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一是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经济合作组织,在农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的情形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既可有效组织村民共同发财致富,也可有效提升村民集体意识和参与意识,为组织化脱贫提供基础保障。S村脱贫实践效果的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起了平台性作用。据了解,该村农民专业合作社是2017年由返乡乡贤L3担任村民小组长后牵头成立,主要负责十多个大棚的生产经营,为村里创造了十几个就业岗位。村党支部书记L说道:“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富硒蔬菜产业,发展速度很快,不仅创造了许多就业岗位;另外还有134户贫困户加入了合作社,这些贫困户除能享受产业奖补外,每年还能享受6%的固定分红。”二是引入企业入驻合作。资金是乡村发展瓶劲,外来资金注入不仅带来了发展资金,也带来了乡村产业,为村民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在组织意义上,外来企业入驻还有利于点燃村民参与热情,唤醒他们共同脱贫的“斗志”。据了解,S村近几年的脱贫成效与外来企业引入密不可分。村党支部书记L告诉我们:“2017年,XX生态农业公司来我们村投资2.1亿元建设1700亩富硒蔬菜基地,每年提供时鲜蔬菜大约2.5万吨,提供就业岗位680余个,这不仅带动了全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还带动了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增加。”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引企业的成功,不仅给S村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带来稳定收益,也激发了他们脱贫致富的热情。在村党支部、企业等提供的技能培训、免费种苗、统一销售等服务下,村里贫困户的大棚蔬菜增收明显。曾经是贫困户的L4告诉我们:“我从合作社承包果蔬大棚,搞果蔬育苗和乡村采摘游,年均产值七万元左右。”另一贫困户村民L5也笑着说:“我家每年有土地流转收入一千多元,加上我在合作社做事以及合作社年底给我们每人近两千元分红的钱,谋生足够了。”

(四)地方性知识“发光”

按照吉尔兹的理解,地方性知识“是一种具有本体地位的知识,即来自当地文化的自然而然的、固有的东西”[8]。人类生活是群体性的,在长期群体生活中会形成相对稳定的生活习俗、价值观念以及非正式社会组织等,这些构成了区域内群体生活的写照,也即地方性知识。S村是畲族民族村落,畲族有自己的语言、服饰、节庆、文化、习俗、管理方式等,一起构成了S村的地方性知识。S村脱贫是一项持续性工程,需要体制内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也需要村民内部自觉的脱贫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9]地方性知识作为S村的内生资源,是畲族村民日常行为规范、情感维系的纽带,民族成员之间不仅因此互助互爱,还容易在共同事务方面达成一致。就S村的组织化脱贫实践而言,这些地方性知识发挥了其应有功能,不仅在族内成员共同行动方面发挥了强关联性作用,同时还在动员族内成员积极参与方面起重要宣传和疏导作用。

关联是组织成员共同行动的基础。畲族自身的语言、节日庆祝、生活习俗、管理方式等各种地方性知识,维系了成员之间的强关联力,使得族内成员在村庄组织化脱贫方面积极主动,为组织化脱贫有效开展提供了保障。如畲族的传统信仰是祖先崇拜,每年定期有祭祀,族人共聚祠堂,悬挂祖图;庆祝节日也多,每年有二月二“会亲节”、三月三“乌饭节”以及二、七、八月十五祭祖日。祭祀与节日庆祝为族内成员提供了共同庆祝和相聚机会,在此过程中既增进了他们之间的感情,也为他们参与共同事务提供了交流协商的机会。就参与组织化脱贫这一事务而言,他们也因此很快达成了一致。如村支部书记L所说:“我们畲族规矩很多,族内成员平日相处非常好,村里很多事情大家都很拥护。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棚蔬菜种植等等,许多人都很积极,特别是有许多贫困户加入进来了,他们的日子也越来越好。”

动员是促进组织成员共同行动的重要方式。地方性知识是畲族由来已久的生活“资源”,成员认可度高,其中一些传统社会组织在动员族内成员共同参与行动方面发挥作用。“处于文化网络中的地方权威是出于提高社会地位、威望、荣耀并向大众负责的考虑,而并不是为了追求物质利益,这是他们出任乡村领袖的主要动机。”[10]P.13-36S村宗族委员会是畲族内部传统组织,规模在10~15人不等,成员由村民推选产生,一般是村内一些德高望重、年龄较长的村民担任。宗族委员会传统功能是负责畲族内部日常事务,包括族内事务管理、祭祀、与外部畲族联络等等。村民自治实施以来特别是近些年国家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强化,S村的宗族委员会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帮手”,在政策宣传、动员村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村支部书记L告诉我们:“这些年多亏了宗族委员会,有些畲族村民只听宗族委员会的。就拿精准扶贫来说,他们在贫困户识别、贫困户帮扶、动员贫困户搞大棚蔬菜以及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没少出力。”

由上可知,S村作为民族贫困村,借助党和国家精准扶贫战略“东风”,在村党组织、驻村干部、村庄精英、村民、两新组织等各方齐心努力下,打造出了一套整体性的组织化脱贫体系。经由基层党组织“统揽”、乡贤“亲为”、两新组织“发力”、地方性知识“发光”,锻造了强有力的组织目标力、组织结构力、组织领导力、成员关联力,进而带来的可持续脱贫实效明显。实践来看,S村组织化脱贫及其脱贫可持续组织力的锻造,不仅有效实现了全员脱贫,保证“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的中央嘱托;随着脱贫产业壮大和组织化脱贫体系的完整,村民会越来越富裕,可持续脱贫秩序也会因此长久。

四、走向“民族脱贫共同体”民族地区可持续脱贫组织力锻造的价值旨归

民族地区是深度贫困集中地,面临较大返贫风险,如何规避风险,将民族地区可持续脱贫永续维持?S村组织化脱贫实践提供了重要启示,即激活村庄内外部资源锻造脱贫组织力,为可持续脱贫的组织化之路提供强力保障。对此也可进一步追问:以组织力锻造持续推进的组织化脱贫最终会走向何处?换句话说,其价值旨归是什么?我们认为,毫无疑问,应该是走向“民族脱贫共同体”。“共同体是有共同生活地域、习俗、价值等特征的社会成员组成的社会村落或组织”[11]“民族脱贫共同体”意味着民族成员围绕脱贫致富结合而成的命运相连、休戚与共的生活体,共同体成员会有共同脱贫目标、脱贫方式、脱贫组织以及为此采取一致行动,会主动承担共同体持续运转的义务。罗尔斯说:“在秩序变迁中,主体相互之间的义务承担要求成为弥补各自需求、保持实践成功甚至维持新实践形式的必然要求。”[12]P.97这种义务担当的道德律令,给予共同体成员日常行动的理性支撑,敦促成员追求个人利益时关切共同体其他成员利益,谋求个人发展时关切共同体整体发展,这样既能促进脱贫共同体运转有序,也能保障脱贫共同体有效脱贫的持续动力,理想有序的可持续脱贫致富才会可欲可求。

民族地区地域广,贫困人口多。“农民的组织化已经由政治逻辑向市场逻辑转变,面对经济全球化,农民必须以一定的组织化方式来应对外部市场的挑战。”[13]解决民族地区后脱贫时代的返贫风险与相对贫困等问题,离不开组织化脱贫有效实施,这需要以脱贫组织力锻造为关键。民族地区脱贫既有其自身不足,也有其独特优势,如何基于民族地区情境,推进其组织化脱贫有效开展并最终走向“民族脱贫共同体”,是现实民族地区可持续脱贫的关键。毋庸置疑,诚如S村所呈现,其关键因素在于锻造强有力的脱贫组织力。

首先,组织化脱贫目标是方向。目标导引人的思维与行动方向,不同目标带给人的思维与行动影响不同。按照马克思关于解放人、发展人的人学理论,理想目标应该是既能开拓人的思维同时又能激发人的行为动力。就脱贫组织目标而言,其带给组织成员的不应只是“物质上”的温饱解决,更深层次应该是要在思维和行动上对组织成员产生强大的导引力,这就需要在具体目标确定上有更科学和接地气的考量。立足我国精准扶贫实践,部分民族地区的地方农村对国家扶贫政策领会不够,将扶贫目标简单定格为“解决温饱就完成脱贫任务”,这与解放人、发展人的扶贫宗旨产生张力,容易使贫困户形成一种“等、靠、要”的消极思维,个体内在积极向上、自主自力的扶贫动力也因此“羸弱”。S村精准脱贫实践带来的成功启示是:要有相对科学、接地气的脱贫目标,将脱贫目标分为温饱问题解决与发展致富两层次,两层次目标既是温饱-致富的递进关系,也是共同实现于发展中的并列关系。事实来看,S村这种以发展消除贫困、以发展奔向致富路的脱贫目标带给该村贫困群体的是从启智到行动的变化,村党组织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改变他们以往的“命穷天注定”观念,培育他们要靠自己努力改变贫困命运的理念;行动上,在村组织化脱贫体系下,村里绝大部分贫困户都加入了组织化脱贫结构之中,脱贫与致富双重目标稳步实现于发展之中。

其次,组织化脱贫结构是基础。组织化脱贫结构是脱贫目标的组织设置和落实。结构追求合理性,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决定组织目标实现的效度。结构安排合理,其运作机制产生或发挥效果就好;结构安排不合理,就容易出现目标执行混乱、效率低下等问题。从民族地区的扶贫实践来看,囿于能力、资源、运作等方面因素,部分民族地区在脱贫组织结构方面存在不协调问题,表现为有的组织之间配置不合理、相互之间未能形成有效互补;有的组织数量少,仅只有村两委组织。组织化脱贫是脱贫可持续有效路径,需要结合脱贫目标对组织结构予以更科学合理的配置。S村经过近几年努力,在组织化脱贫的组织结构设置方面已基本成熟,着力构建了“村党组织 村民小组 宗族委员会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企业”脱贫组织结构。数量上,除村两委组织之外,还有畲族传统社会组织即宗族委员会以及两新组织。组织关系上,各组织功能明确,相互之间有明显互补关系,如村党组织重在统筹和引领,宗族委员会重在动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重在经济发展并共同铸成S村组织化脱贫的组织结构。S村组织结构设置与落实带来的启示是:要走组织化脱贫道路,同时在组织结构安排上追求效能,除需要结合目标设置相应组织之外,还要在组织运作以及相互间的互补关系方面做到有效“调度”,组织结构力才会得到彰显,可持续脱贫的组织力也才会提升。

再次,组织化脱贫领导是引擎。领导示范与引领的功能实现,取决于领导队伍与领导素养的打造,即领导力建设。领导力强,成员认可度就高,成员追随领导的理念与行为就越强;领导力弱,成员认可度就低,其追随领导的理念与行为会大打折扣。组织化脱贫任务繁重,脱贫领导在组织和引领方面的力度极为关键。从精准扶贫实践来看,部分民族地区存在人才少、扶贫领导队伍不整、领导素养不齐等问题,造成扶贫实效偏低。S村组织化脱贫实践在提升组织领导力的做法,就是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动员村庄各层次精英组成领导团队,包括经济精英、知识精英、社会精英等,以不同形式发挥各类精英优势,达到提升组织化脱贫领导力的目的。这一做法的启示就是:开展民族地区组织化脱贫,需要动员村庄各种精英力量参与其中,包括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孕育出的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等。此外,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内部的“长老”级成员有较高社会权威,在组织化脱贫体系中也会有“用武之地”。

最后,组织化脱贫成员关联是保障。关联是组织成员在共同事务上采取一致行动的“衡量器”。就组织化脱贫关联而言,组织成员关联力越强,其一致行动的程度越高;反之,组织成员关联力弱,成员一致行动的程度越低,组织化脱贫效果就会受影响。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背景下,我国民族地区保留的民族风俗、民族传统等族情资源是维系民族成员情感和共同行动的纽带。在民族地区组织化脱贫实践中,这些族情资源能够提升贫困成员关联力,敦促他们在组织化脱贫中一致行动。从S村组织化脱贫实践看,该村是畲族村,畲族每年有固定节日和习俗,畲族成员在节日和习俗日会齐聚一堂,这样会有效维系成员之间情感纽带,为成员一致行动提供保障。特别是掌管畲族族内事务的宗族委员会,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浪潮下其功能并没有“褪色”,仍然有序管理和操持族内日常事务。同时在S村组织化脱贫进程中,该宗族委员会成员群策群力,一方面通过宗族委员会职能,各家各户有各种喜事,宗族委员会会积极参与,将族内成员紧密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宗族委员会发挥权威优势,宣传和动员族内贫困户参与组织化脱贫,为组织化脱贫有效开展提供保障。S村立足本民族实际境况,创造性转化民族地方性知识,以此强化成员关联力、促进组织化脱贫有序开展的做法,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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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李庆召,马华.价值与限度:农民再组织化与村级治理组织体系再造[J].社会主义研究,2017(2).

注释

(1)参见夏支平《后扶贫时代农民贫困风险对乡村振兴的挑战》,《江淮论坛》,2020年第4期。

(2)参见郭景福、董帮国《后脱贫时代民族地区绿色发展与减贫的对策研究》,《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20年第7期;李晓夏、赵秀凤《基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后脱贫时代贫困治理研究》,《改革与战略》,2020年第6期;刘远杰《后脱贫时代的教育扶贫行动——对教育扶贫过程与结果的教育哲学思考》,《教育发展研究》,202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