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志章 杨志红 责任编辑:杨文茹 信息来源:《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第71-81页。 发布时间:2020-05-12 浏览次数: 11909次
【摘 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不同历史阶段下的战略任务。二者在历史渊源、出场逻辑、科学内涵、推进思路上存在差异,但都是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所作的制度安排,在战略愿景、服务诉求、参与主体、实践路径上具有同一性,共同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的目标实现。一方面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提供政策基础、物质基础、舆论基础和模式借鉴,另一方面乡村振兴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范返贫风险和解决2020年后的贫困问题提供长效保障。当前中国正处于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与乡村振兴稳步实施的政策交汇期,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推进之路具有战略紧迫性和历史必然性。研究表明,西部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已实现初步互动,但实现两大战略的良性互动仍需进一步优化联动机制、筑牢产业发展根基、提高乡村治理与生态文明水平、引领文化风尚、推动共同富裕,使西部地区在新时代新一轮的大开发中展现更大作为。
【关键词】西部地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融合
一、问题的提出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是我国西部地区实现新时代背景下高质量发展的两大重要任务,二者的融合发展直接关系到能否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关系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和贫困人口能否与全国人民一道过上共同富裕的生活。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现实要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既是化解中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矛盾,确保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更是新时代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打破乡村衰落铁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制度安排,二者从来都不是两张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1]。“乡村振兴从来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推进。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落一户,首先要增强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融合推进的意识。乡村振兴战略和打好脱贫攻坚战不能单一进行,必须协调推进;不能孤立地干,而要统筹起来做。”[2]一方面,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可以加速解决三农问题,促进政策、资金、能源、人力等资源高效利用,确保农业农村发展少走弯路;另一方面,现阶段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主要任务,精准脱贫成果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基础支撑,较好地化解乡村振兴推进过程中的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的衔接问题。因此,要“加强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3]。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国家一系列优惠政策的驱动下,西部地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东西部区域间的经济差距不断缩小,基础设施建设提速,公共服务与社会事业建设成果显著,生态环境不断向优,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升,“两不愁”基本解决。如图1所示,从2000年到2016年,西部地区生产总值由17276.41亿元上升到156528.60亿元,占全国生产总值比重不断增加。经济水平增长的同时,从2012年到2018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9899万人减少到1660万人,累计减少8239万人,农村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由10.2%降低到了1.7%,其中西部地区贫困人口从5086万人减少到916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3.2%,脱贫攻坚主战场“三区三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796元,为到2020年与全国一道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但受自然环境、资源禀赋和其他制度性约束的影响,西部地区贫困问题依然突出,表现出人穷地也穷的现象。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涉及西部的有12个,中央重点支持的“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都在西部,“三保障”方面仍存在很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非平衡增长的“涓滴效应”影响着贫困群体均衡获取发展的红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迫在眉睫,西部地区距离实现既定贫困标准下的脱贫目标仍有一定的差距,面临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双重压力。

图1 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及占全国的比重[5]
尽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出台有着时序上的先后差别,但从本质上讲,两者都是聚焦中国农村尤其是西部贫困地区。从目标的一致性来看,脱贫攻坚拉开了乡村振兴的序幕,乡村振兴则有助于贫困人口实现永续脱贫,脱贫攻坚再发力又促进乡村发展。鉴于此,本文将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融合理论逻辑进行探索,通过量化测度西部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的现状,剖析影响两大战略融合协调的深层次原因,为更好地发挥两大战略的融合效应,确保党中央制定的“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乡村振兴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要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的政策目标实现[6]。科学制定脱贫攻坚两年缓冲期内乃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期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撑。
二、文献回顾与理论逻辑分析
(一)文献回顾
国内学者对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的研究,多是在定性的层面予以探讨,定量的研究很少,涉及的内容主要是两大战略的理论缘起[7]、实践机制[8]、耦合机理[9],以及两大战略融合的地区实践[10]等方面,形成了许多比较有价值的观点,证明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既相辅相成,又相互促进的共识[11]。庄天慧等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论及了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的关系,认为理论逻辑上乡村振兴提高了城乡资源配置的效率,降低了脱贫的成本;精准脱贫改善了贫困人口的生活现状,是对乡村振兴短板的弥补。在实践逻辑上,鉴于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的先后顺序,精准脱贫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基础,乡村振兴又反过来促进产业发展和缓解乡村贫困,助力精神脱贫[12];左停等认为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是紧密相连、相互促进的关系,精准脱贫为贫困地区创造了一个益贫的发展环境,改善和创新了乡村治理的环境,为乡村振兴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乡村振兴巩固了脱贫成果,推动形成脱贫的长效机制,更为下一轮的减贫工作提供保障[13]。陈美球、胡春晓指出,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的协同是现阶段“三农”工作的关键与核心[14]。因此,大力发展主导产业,构建完善村民自治体系,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壮大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贫困治理,实现乡村公共服务均等化;办好乡村教育,引进优秀人才和先进技术等,都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15]。
但总的来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融合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量化测度可参考的文献少,因此,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的测度,一是必须立足问题导向,全面、准确地把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指向性明确;二是评价的程序必须具有丰富的理论支撑,方能从历史和实践中把握其存在的合理性,要立足于经典的贫困理论、乡村发展理论和方法论,增强学理性;三是要坚持系统性,虽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出场具有先后逻辑,但抛开乡村振兴谈脱贫或抛开脱贫攻坚谈振兴都是不全面的,因此,要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出发,深入挖掘分析。
(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融合逻辑分析
融合是指两种事物相合在一起。要测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融合情况,需要深入地理解、剖析两者逻辑上的融合性。
1.脱贫攻坚是实施乡村振兴的前提
摆脱贫困是乡村振兴的前提。首先,从时间顺序上来看,国务院颁布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强调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并将脱贫攻坚列为2020年乡村振兴的十大目标和任务之一。脱贫攻坚的近期目标是到2020年消除现有贫困标准下的绝对贫困人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0年全面脱贫目标的实现是第一个百年目标完成的重中之重,也代表着第二个百年目标的重要开端,是乡村振兴的准备之役,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16],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直接关系到下一阶段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是实现新的“两步走”必须落实的战略任务。其次,从脱贫举措上来看,精准脱贫以“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为路径,分类施策,靶向发力,统筹科学脱贫、内源脱贫、社会脱贫、阳光脱贫和生态脱贫五个手段,涉及面广,特别是产业帮扶、生态补偿、人户环境改造、教育帮扶等,对推动地区产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乡村治理结构、提升贫困人口生计和自我发展能力具有重要作用,这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之意。再次,从脱贫成果上来看,携手贫困群众走出贫困的窘境,奔向共同富裕的生活之路是脱贫攻坚工作的最终目标。“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贫困是阻碍乡村发展和进步的短板,解决贫困人口基本的生存发展诉求是脱贫攻坚之根本。在“真脱贫,脱真贫”的要求和“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和行业扶贫、专项扶贫、社会扶贫联动”的驱动下,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贫困发生率显著降低,贫困人群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人口内生发展动力增强,贫困地区农村产业取得初步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增强,人居环境整治有序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全面提升,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了物质前提、民生前提和制度保障。同时,脱贫攻坚工作已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熟知,在连续集中的扶贫开发工作中,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更加紧密:一方面,逐步建立起的较为完善的工作网络节约了乡村振兴政策传达和政策执行的直接成本;另一方面,人民对政策满意度提升为乡村振兴营造出良好的舆论环境,节约了乡村振兴推进的隐性成本。最后,从理论和实践经验来说,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参考和实践支撑。随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脱贫攻坚战略的纵深推进,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都涌现出了一批重要的理论成果和模式案例,在实践中可以成为探索的新起点,能助力书写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
2.乡村振兴为脱贫攻坚提供长效保障
“振兴”既是实现乡村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逻辑起点,也是最终落脚点。一方面,乡村振兴为现阶段脱贫攻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阶段性任务,期内的主要任务是脱贫。客观上讲,贫困地区刚在内外合力的推动下摆脱贫困的藩篱,自身发展的能力还较为薄弱,一些地区返贫风险较高。鉴于贫困的动态性和建构性特征,现阶段更应把握好脱贫的大方向,注重贫困退出后续工作和维持增进减贫成效,关注深度贫困地区与边缘贫困人口,不断完善贫困治理的体制机制,提升脱贫质量,切忌“胡子眉毛一把抓”,影响脱贫攻坚目标的如期实现[17]。另一方面,乡村振兴为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提供了根本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解决了绝对贫困的问题,但脱贫攻坚阶段性目标达成之后,大量集中的扶贫政策资源会随之摊薄,且2020年后贫困标准较现在相比将出现预期性的提高,相对贫困、特殊贫困、返贫等问题会逐步显现,直接影响城乡融合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西部地区面临产业发展基础不牢、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缺口较大、贫困人口的内源性发展能力脆弱、吸引人才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等现实,当下亟须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融合衔接,为乡村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固的组织、政策、资金、人才和技术支持,提高脱贫攻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形成脱贫长效保障机制,以此推动“五个振兴”。

图2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融合逻辑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互动机制如图2所示,二者在战略愿景、服务诉求、根本立场、参与主体、实践路径都具有高度的融合性,本质上共同促进,相辅相成。
三、西部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情况分析
(一)测度方法选取
采用何种方法测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是进行问题分析的关键。根据前人的研究发现,测度两个系统融合的方法种类繁多,有如耦合协调模型、TOPSIS法、灰色关联度法、ELECTRE法、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等等,这些方法都有自己的适用前提和特点,可在不同的情境下采用。因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各指标本身及指标原始数据之间可能会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而灰色关联分析恰恰能在信息匮乏的不确定系统中提高小样本中指标关联问题处理的准确性[18],故本文借鉴张健、李沛[19]、华萍[20]、李宏宽等[21]的研究,将层次分析法与灰色关联分析法相结合,对西部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融合情况进行测度。
1.指标权重求解
本文首先选取层次分析法对指标进行赋权,其基本思路是把一个较为复杂的目标问题分解成若干小的部分,使之表现为一种有序的若干层次的递解结构,将定性因素定量化,从而作出目标决策,在很多复杂问题的分析中简单而又实用[22]。专家打分是层次分析法中构建判断矩阵的重要方法。在本文指标体系设计完成后,设计出西部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指标的比较调查表,将此表交与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研究领域专家、研究人员共5位,相关行政部门官员共3位进行了打分。在回收专家打分情况后,为验证专家打分过程中的主观性影响,需进行一致性检验。本文专家打分结果所构造的判断矩阵均通过一致性检验,据此得出各二级指标的权重及总的权重W=(w1,w2,…wt)T。
2.灰色关联系数求解
本文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所选指标的原始数据进行处理,以减小指标之间存在的关联和专家打分的主观性所导致的融合效果的不确定性,使测度结果更加准确。
首先,选定本次评估的母数列和比较数列。根据所选取指标的评估数据,令母数列X0={X01,X02,…,X0p},比较数列Xi={Xi1,Xi2,…,Xip},母数列X0为综合评价中参考的理想化的样本,是各个评价指标下的最优值。
其次,采用初值化法对西部地区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融合的各项指标的原始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规范化处理后的比较数列Yi={Yi1,Yi2,…Yip}。
最后,基于母数列和规范化处理后的比较数列,通过公式(1)得出各指标的灰色关联系数。本文中ρ为分辨系数,用于减小关联系数计算失真导致的影响,一般取值为0.5。
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水平测度
W=(w1,w2,…wt)T为最终反映各具体指标在总的系统中的权重,故西部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的综合测度值为:
(二)指标体系与数据来源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情况测度必须建立起两大系统的指标体系,这是正确合理地判定两大战略融合情况的依据,也是进行测度的前提。脱贫攻坚的阶段性特征和乡村振兴“三步走”的规划需要指标能紧抓科学内涵、体现目标导向和发挥引领作用,既要反映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目前水平,又要有反映两大战略重点工作的过程,实现过程和结果的有机结合,能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融合进程起到监测和纠偏的作用。因此,指标体系设计必须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同时,构建指标体系的目的,就是科学适用,能行之有效地将其应用于实际分析,指标体系所包含的各项指标必须以西部地区脱贫攻坚和乡村发展的真实现状作为依据,注重数据收集的难易程度,简便实用,具有可操作性。
基于上述原则,综合以往学者相关研究成果,本文结合问卷设计特征,分别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融合、价值目标融合、实施路径融合、保障措施融合等四个维度来构建指标体系。顶层设计融合主要包括规划设计、政策衔接、考核监督和宣传动员四个子指标,来量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顶层规划设计上的融合情况;脱贫攻坚的服务诉求是贫困人口,乡村振兴的服务诉求是农民,都关切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故价值目标融合选择农户脱贫致富的信心、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的政策满意度为两个子指标;脱贫攻坚的路径主要包括发展生产脱贫、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生态补偿脱贫、教育脱贫以及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而乡村振兴的五大路径为产业振兴、生态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脱贫攻坚的“五个一批”与乡村振兴的“五个振兴”具有很多个共通点,本文中两者实施路径的融合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乡村治理、公共事业投入等五个子指标来表征;保障措施是推动两大政策融合衔接的保障,主要用组织保障、技术保障、人才保障、资金保障等4个子指标来表征。各具体指标设计及选取说明见表1。
表1 西部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测度指标体系


(三)数据来源
本文样本数据皆来源于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西部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的路径设计与政策协同研究”(18ASH006),课题组对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古、西藏等10个省(自治区)、33个贫困县、88个村共1216个农户的微观入户调查数据。村级问卷内容主要包括了自然村基本信息、精准脱贫实践情况、乡村振兴实践情况以及二者的融合情况等;农户问卷主要包含了农户的基本信息(家庭人口特征、生计资本、收支情况),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的了解程度,政策需求和政策效果评价等内容。根据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本文最终筛选出85个村合计1143份有效问卷。具体的调查样本分布见表2。
表2 西部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测试样本分布

由表3的结果可知,各省区的融合评分均分布于(0.72,0.81)这一区间,可推断西部样本10省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已初步关联,脱贫攻坚成果已经在为乡村振兴的实施提供基础,乡村振兴战略也初步融入脱贫攻坚之中。囿于现阶段脱贫攻坚战还未完成,形成全要素、高质量、高层次的融合发展格局和良性互动还有很大的空间。从省区之间的差别来看,宁夏的评分最高,贵州的得分最低,省区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但空间异质性并不明显。这是因为各省区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均处于起步阶段,加上政策的时滞,差距还不是特别明显。
表3 西部地区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融合测度值

从表4中两大战略融合所设的四个子维度来看,得分排序为顶层设计融合>保障措施融合>价值目标融合>实施路径融合。顶层设计融合的得分为0.7550,排序为四大维度的第一位次。归因于现阶段从中央到地方,大多已经孕育出了乡村振兴发展规划,虽然有的地方暂无2020年后乡村振兴战略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制度安排,但脱贫攻坚战是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已经成为共识。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顶层设计融合的得分并非已经达到了最优的状态。结合问卷结果来看,在顶层设计四个子指标之内,宣传动员的力度还不足,对两大政策融合非常不了解的人有146人,占总样本的12.80%,对两大政策融合不太了解的有399人,占总样本34.90%,甚至有不少访谈对象表示“不知道是什么,没有听说过”。可见农户对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融合的政策感知程度非常低,对促进两大政策融合的宣传动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保障措施融合得分为0.6552,排序为第二位次,分值处于及格状态。可见各地方均在促进两大政策融合的组织保障、资金保障、人才保障和技术保障方面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已经释放出两大战略融合取得了初步成效的信号。但根据问卷反映的情况看,资金保障上,农户获得生存与发展所匹配资金的机会还远远不足,大多数表示“没有固定的工作,在农村房子又不值几个钱,也找不到人来做担保,银行很难借得到钱”;“找亲戚借钱没有面子,很怕我们不还”等等。人才保障方面,许多贫困农村由于缺乏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基础,产业链条不完善甚至完全无产业,难以吸引人才。多数村干部在访谈中表示,“村里产业没有基础,那些有点能力的在外面打工挣了钱的人都去城里买(造)房子了”;“大学生本来就少,现在农村发展得又不好,很难吸引他们回来”,导致了两大政策融合人才需求难以满足。而技术保障则存在于政策推进过程中的方方面面,如制度设计的完整性、政策执行的精准性、项目投放的针对性、监督考核的及时性等等,一个逻辑链条的错配都会导致最终政策的“不精准”,影响政策成效。价值目标的融合得分为0.6533,排序为第三位次。结合问卷情况来看,在对自身和当地脱贫致富的信心上,16%的农户表示对自身和当地脱贫致富非常有信心,37.5%的农户表示比较有信心,但也有9.1%的农户表示比较没信心和1.7%的农户表示完全没有信心;在对推进两大政策融合的政策满意度上,有16.3%的农户表示比较不满意,有3.4%的农户表示非常不满意,推测可能是政策的时滞效应、政策推进过程中的不“精准”、政策目标手段化等一系列原因的耦合。可见推进两大政策在价值目标实现上的融合上有待提升。从实施路径融合来看,其测度值为四大维度中的最低值,且远低于其他几个维度,可见两大政策在实施路径上还未实现有效的融合,值得重视。
表4 西部地区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融合各维度融合测度值

根据以上结果,结合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现实和此次调研的情况,我们认为,西部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融合测度值较低的原因主要在三个方面。
一是,虽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都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所作的制度设计,但二者具有不同的历史逻辑、现实逻辑和出场顺序。虽然从实质上而言乡村振兴是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的升级版,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出场顺序有着先后差序。无论是宏观的制度安排与体制机制设计,还是直观的宣传动员和潜移默化的认知感染,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首要硬任务,深深镌刻在意识和行为之中,而西部地区的乡村振兴战略尚多处在宣传发动阶段,不少地方还在观望,期待中央在资金支持、资源配置等方面出台像脱贫攻坚这样的硬政策。两大任务的主动融合意识不强,衔接度低。
二是,政策协同力度不够,西部部分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政策协同效果不理想,主要表现为缺乏推进二者融合的政策手段和工具,政策资源分散,整合不力,政策宣传动员乏力。一些贫困地区政策推进者对二者的概念模糊,缺乏主动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意识,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制度安排。部分基层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脱贫攻坚是要打的硬仗,而乡村振兴可以搁置一段时间,二者融合与否只能留给未来,故未将两大战略的实施路径深刻融合。如此认知成为影响融合效果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贫困地区尤其是西部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脱贫任务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形成良好互动格局的前提。虽然经济的益贫增长和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西部地区的贫困状况,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绝对贫困有望全部消除,“两不愁”的问题基本解决,但扶贫的精准性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故返贫等问题依旧是脱贫攻坚乃至未来减贫中难炒熟的“夹生饭”。“三保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且扶贫政策的效应难免存在边际递减倾向,发展的“涓滴效应”有限,影响了脱贫攻坚的成效,也影响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融合的基础,进而影响乡村振兴下一阶段的规划设计。
四、政策启示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融合路径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从空间控制、内外部对接、公共服务、产业布局、社会保障与政策支持以及非直接因素等方面进行耦合[23],在开发振兴中打破二者的边界,有效做好资源配置,构建起平衡、协调、联动、包容、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关系,实现二者的融合发展。要在国家强有力政策的驱动下,按照乡村振兴的总要求,统筹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和乡村“五个振兴”,找准契合点,打好政策组合拳,精准施策,补齐农村基础设施这个短板,夯实乡村治理这个保障根基,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构建起科学系统、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融合路径,增强推动脱贫攻坚的持续动力,为稳步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并以此来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确保西部地区脱贫攻坚质量在乡村振兴中稳步提高,真正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的目标。
(一)优化联动机制,夯实两大任务融合的组织、思想保障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具有目标的一致性和阶段的递进性,需要构建互为衔接的联动机制,从思想认识上和组织实施上筑牢融合的根基。一是广大西部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做好“三农”和实施好乡村振兴的系列重要论述要求,厘清二者内在关联,进一步优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的顶层设计,从观念意识、中长期规划、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政策资源配置等方面做好融合衔接的制度安排,为实施好两大目标提供根本遵循。二是以“五个振兴”为目标导向,扭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这个纽带,精心谋划好脱贫攻坚缓冲期内和“十四五”西部地区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形成二者互为融合的新思路、新格局,以脱贫攻坚成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西部地区“三农”工作的新跨越。三是要加大思想引导,帮助广大脱贫攻坚的一线干部养成综合性、系统性、协同性的思维,强化对两大战略的认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协同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四是各级党政部门要通过政策宣讲、信息发布、愿景描绘等鲜活的方式和生动的语言,鼓舞士气,凝聚力量,构建起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互动格局,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二者衔接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成为真正行为主体,自觉参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
(二)加快做强做大主导产业,用脱贫产业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保证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而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西部地区农村的高质量发展,特色产业发展则是关键中的关键。一是要充分用好用活新的西部大开发和脱贫攻坚期、缓冲期内国家已出台或即将出台的政策,整合好自然、生态、文化、社会资源,包装好项目,大力发展和做强有市场竞争力的主导特色产业,做好一二三产业融合这篇大文章,用产业振兴来巩固脱贫效果。二是切实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前瞻性地瞄准市场需求,加快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精心谋划西部地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与路径,破解现阶段农村市场化程度低的难题,有序解决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短期经济利益与长期持久利益的矛盾和传统经验与政策导向的矛盾,引导小农户牵手现代大农业,实施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三是要大力引进现代综合农业产业发展的中高端人才,通过院校培养、短期培训、农业园区见习、发达地区实地考察、送技术下乡、新媒体利用等方式,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和现代经营管理人才,为发展壮大脱贫攻坚产业和助力产业兴旺提供人才支撑。四是要抢抓新的机遇,借助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手段,引导推广运用新的农业科技,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生产效果,强化市场思维,不断提高产业定制化服务水平,加大商品和要素流动开放力度,完善有利于本土产业发展的各项体制机制,积极打造服务更加全面的农村农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产业发展的新动能与内生活力。
(三)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生态资产化与生态宜居的有机衔接
生态资产化是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脱贫攻坚和实现乡村生态宜居的重要内容。一是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面上保护、点上开发的原则,通过生态资本化、资本生态化的工具培育发展绿色生态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把西部地区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生态经济优势,把绿色资源动能转换为经济动能,让风景和资源走出“深闺”,实现生态改善和脱贫减贫双赢,协同推进生态脱贫与生态振兴的融合。二是要加快推进西部地区的生态立法,牢牢守住贫困地区的生态红线,通过体制上的协调创新、手段上的多措并举、治理上的分工协作、氛围上的宣传引导和结果上的赏罚并重,不断加大西部地区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三是大力开展全社会参与的多样化生态保护行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建设起宜居、宜业的大美乡村,重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图景。
(四)持续开展乡村文明创建行动,促进人才振兴与文化振兴的协同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保障,是乡村的文化软实力[24]。一是要充分发挥好教育的中介作用。教育在阻断代际贫困链条、扭转贫困人口精神贫困、心理贫困和文化贫困、提高人民文化水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实现乡风文明的持久保障。要在国家政策的驱动下,进一步完善西部地区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体系,吸引社会各界优秀人才以多样的形式投身乡村教育事业,全面提升西部地区贫困人口的文化教育水平和人口素质。二是加强乡村思想道德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新乡贤、复转军人、离退休干部和教师等模范带头作用,吸纳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多元主体参与,传播现代文明知识,营造移风易俗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农民接受现代意识和文化观念;依托乡(村)规民约建立完善基本道德规范,因地制宜地探索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乡风文明评价体系,通过打造乡风文明示范个人、示范家庭、示范村镇等方式,讲好身边脱贫致富故事,传播乡村好声音,树立农村社会主义新风尚。三是加大西部地区的文化供给,在不断继承发展当地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让贫困人口均衡享受到更多的公共文化服务,参与一些丰富多样、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丰富精神生活,提振脱贫致富的意志,强化乡村振兴的文化保障。
(五)创新治理方式,建立乡村“三治合一”的治理网络
深刻把握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在逻辑和要求,在脱贫攻坚中有效整合乡村治理过程中的各方力量和各类元素,构建起“三治合一”乡村的治理体系,为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探索总结西部乡村治理智慧。首先,要始终坚持好党的领导,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党组织机构,优化人员配置,提升组织活动的时效性,强化学习与自我学习能力,完善监督与自我监督机制,强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增强党的政策在农村的号召力和引领力。其次,要发挥好基层政府在乡村治理中的主导作用,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四个意识”,完善工作网络,建立起现代化的基层治理模式。最后,要搭建起乡村治理多元主体的参与平台,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农村经济精英、新乡贤等主体的民主参与,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并举”的治理网络,夯实乡村的自治基础、法治保障和德治支撑,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六)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向减贫过渡,力保实现乡村共同富裕目标
生活富裕既是脱贫攻坚的内在要求,也是乡村振兴的根本所在。一是要充分认识脱贫攻坚是现阶段乡村振兴的主要任务,也是进入减贫时期后贫困人口生计可持续的重要保障。贫困人口生活的改善与否直接攸关下一阶段乡村振兴的效果。一方面,要强化以人为本,主攻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的贫困群体,重点解决贫困人口现阶段的突出问题,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绝对人口全部脱贫,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共享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福祉。另一方面,要把握好度,始终注重将“扶贫”和“扶智”“扶志”紧密结合,运用好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两种方式,重点提升贫困人口的综合技能,引导他们知党恩,跟党走,牢固树立致富信心和主动脱贫意识,激发贫困群众的创造力和发展能力。二是要针对精准脱贫到减贫的新目标和新标准,明确新要求,在稳步实施乡村振兴中增强贫困地区的内源发展能力,增强贫困人群脱贫的内生动力,激活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夯实永续脱贫的基础,确保到2020年贫困人口全部摆脱贫困进入减贫时代后,西部地区农村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更加繁荣富裕,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的“两步走”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五、结语
西部地区脱贫攻坚取得的阶段性成就总体上符合预期,“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基本解决,我国扶贫工作将进入由解决绝对贫困转向缓解相对贫困、努力降低区域发展差距、防止产生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新阶段。因此,我们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的最新论断,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年中央1号文件)文件精神,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精心谋划脱贫攻坚“转向期”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路径,加快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做法和模式的调适,以满足新的要求,推进扶贫战略和扶贫政策向常规化和普适化转型,加快补齐三农短板,用乡村振兴筑牢返贫防护网,使西部地区在新的历史征程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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