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思羽 责任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2-13 浏览次数: 2207次
本网讯(潘思羽/文 陈静雯/图)12月5日上午,日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学术院小原隆治教授(Kohara Takaharu)在逸夫国际会议中心一楼报告厅做了题为《合并的国家、不合并的国家——国际比较的视角》的主题讲座,万婷婷老师、2018级、2019级硕博士研究生参加讲座,肖盼晴助理研究员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小原教授便抛出结论,即影响合并的因素在于国情、央地关系和基础自治团体的设计思路,并以此为展开进行论述。
小原教授运用经合组织(OECD)的统计数据对比展示澳大利亚、西班牙、美国、芬兰等国家间不同自治体的规模大小。他认为,影响区域内自治体合并与否的原因包括文化、历史等传统型因素及由此产生的制度性设计,如对传统国民性的重视程度、央地工作分工与分配方式等。
从央地关系上看,日本各级政府间垂直关系(分为中央与都道府县、都道府县与市町村)产生分权改革论、横向关系(47个都道府县间、市町村间)产生广域行政论。综合将日本与英国、韩国的地方层级划分与自治体分布进行对比,运用国民负担率(注: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总额占国民收入总额的比例,是考察政府财政负担轻重程度的一个指标)和公务人员数比的综合计算,得出日本属于小政府序列;计算央地税收分配比和公务人员数比,表明日本地方层级少、拥有较大的自治体规模。由此可见,日本自治体具有体量大和财政支出大的特点,有进行合并的必要。
从基础自治团体的设计思路上考察发现,自治体具有政治与行政二重性。一般来说,规模越大,越能减少个人财政分销,进而充分发挥行政功能,但由此带来效率落后,削弱政治功能的发挥,使得政治与行政间呈现此消彼长的局面。一般说来行政自治体分为自我完结的综合行政主体(自主型)和非自我完结的联合行政主体类型(协作型),政治体分为议会中心制与二元代表制。小原教授通过地方政府是否可以参与建立共识、强大的市长制或双重代表值对达成共识的影响力如何、强大的市长制体系下党派因素等问题解释地方自治团体政治系统是推行合并的一大阻力;同时,他也强调,在议会中心制下,选举制度、政党数量(M 1法则)、议席分布等因素都可以影响协议达成。
在互动环节,与会师生就行政体与政治体关系、民主价值与行政效率冲突、自治体首长选举、地方议长投票方式及其他影响合并的因素与小原教授进行交流。
讲座结束后,肖盼晴老师总结到。此次讲座内容丰富,同学们还可以就有关合并与非合并国家,小政府与广域联合,政治体、行政体与自治体之间的关系等讲座中涉及到的知识点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与调研实践相结合,进行有深度的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