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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农民守望相助的存续

作者:吴春梅  责任编辑:陈静雯  信息来源:《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  发布时间:2019-12-08  浏览次数: 3989

【摘 要】守望相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具有邻里帮扶、利益反馈、熟人规范等传统内涵和契约互助、利益交换、公正法治等现代内涵。新中国成立以来,守望相助遵循人民公社时期的守望承袭与互助固化、新时期的守望消解与契约建构、新时代的守望悬浮与合作互助的存续逻辑。农民守望相助在向现代转型中遭遇互助精神阶段性缺失的“存续之困”,必须瞄准守望相助的新时代化难题,促进情理与法理的整合,创造“利益关联—情感联结—组织纽带—规则共享”的生成条件,完善“认同—互惠—受罚—存续”的新机制,着力向全覆盖、全领域、全方位意义上的体系化互助转变,确保守望相助在新时代的农村发扬光大。

【关键词】新时代;农民;守望相助;合作互助;利益交换;互利共赢;乡村振兴


农民互助问题在马克思主义互助思想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科学社会主义运动就是从解决农民互助问题出发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从未放弃如何将农民联合起来开展互助的艰辛探索。因为它是“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民互助就不可能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新时代的乡村文明。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公共性的消解”[1]P10)内含了农民互助精神的逐渐消解,农民互助正在遭遇“转型之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守望相助、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2]P51),唯有“重真情、尚大义”,“才能铸就守望相助、天下同心的人间大爱”。要做到这点,就必须超越社会转型论“传统—现代”二元对立范式的局限,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以互利共赢为价值导向,在农民守望相助的新时代化中实现传统情理与现代法理的有机整合,提升农民的互助精神,助力乡村振兴。

一、农民守望相助的传统与现代内涵

互助是指个体通过联合方式给彼此情感、物质或社会的帮助。个体是社会存在物,在孤立的个体难以满足需要时,就会借助互助以维持生存、促进发展和提高福利。中国农民的守望相助具有悠久的历史,长期沉淀的邻里帮扶、利益反馈、熟人规范等传统内涵,维系着熟人社会中私人的道德。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现代性的农村嵌入,农民传统守望相助的社会关系基础被逐渐解构,衍生了合作互助、利益交换、公正法治等现代内涵,旨在维系契约社会中团体的道德,虽然步履艰难。

(一)传统内涵:邻里帮扶、利益反馈与熟人规范

传统守望相助,是指农民在一定的农村范围内,基于特定的历史、信仰和风俗所形成的,以情理为主线的熟人互援型互助及其生产生活状态。其内在规定性是习俗信任纽带下的熟人互助、私人领域互助、价值型互助的有机统一体。内生于传统熟人社会,广泛存在于民间交往领域,注重伦理规范,涵盖互利和利他双重取向。守望相助语出《孟子·滕文公上》,“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这表明,在一个安土重迁、世代相守的传统农村社会中,农民容易形成远亲不如近邻的互援互助,守望相依、真诚相待、互相帮助是守望相助的原初含义。

“邻里帮扶—利益反馈—熟人规范”是传统农业社会基于血缘与地缘通融耦合所形成的,中国农村根深蒂固的守望相助的传统内涵。守望相助绵延于传统中国,是熟人社会中基于血缘地缘关系自发形成的内生型互助[3]P265)。它广泛存在于“格犋”“合犋”“街弹田社”等农业生产之中和婚丧嫁娶、建房筑院、扶危济困等日常生活之中。它既是建立在农民情感、心理、习俗和生活实践之上的习俗型信任关系,更是扎根于农民心中的基本行为规范,主导着传统小农的生产生活。从本质上看,它是以熟人习俗型信任为基础的农民自发性互助,是基于生存理性的社会内涵、经济内涵与文化内涵的有机结合体。

邻里帮扶是农民传统守望相助的社会内涵。农民的邻里帮扶水平直接决定了传统守望相助的彰显程度。农村自发性的内生秩序,最为典型的就是农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互助合作,包括耕牛合养、农具共用,建房种田帮工、信息共享等。在农村生产力落后且封闭分散的情况下,单个农户无法独立完成生产任务或面临生活困难时,总是希望依靠亲朋好友的帮助。这种生存需要是普遍的,农民因此而不得不相互依赖,借助互助来实现互利共生,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具有普遍意义的农民邻里帮扶传统。

利益反馈是邻里帮扶得以可持续的基础,是农民传统守望相助的经济内涵。农民自发的邻里帮扶背后,内含着隐性的利益反馈共识。你有困难时我帮助你,就意味着你默认了我有困难时你得帮助我。没有充分的理由,只接受帮助而不帮助他人的人最终会被无形地置于传统守望相助之外。中国农民通常是从综合理性出发的,内含了经济理性。农民是精于算计的,单从农民行动的经济动机出发,只有行动能为自己带来利益时,互助才会发生。中国农民传统的生存智慧,并不局限于一事一议,而是超越时空意义上的多事多议。单就某件事而言,是助他的;而就一堆事而言,通常是互助的。因而,以利益反馈为基础的邻里帮扶是这种现象的准确表达。一家有了红白喜事时会请酒,亲戚朋友会送礼、会帮忙张罗。这种互通有无、互相帮扶、患难与共的周而复始,存续了农民守望相助的传统。

熟人规范是邻里帮扶和利益反馈上升为内生秩序的关键,是农民传统守望相助的文化内涵。农民的守望相助行为只能从其所处的社会关系中寻求合理解释。传统守望相助,是以中国农村差序格局下特有的熟人规范为基础,不以曲直而以亲疏论是非是村落文化较为普遍的现象。农民之间的关系是“以‘己’为中心”,“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4]P27)。一张张复杂的人情或血缘关系网络,都是围绕“家庭-家族”本位形成的,人们因熟悉而产生信任,因信任而互助合作。熟人规范决定了农民之间必须礼尚往来,知恩图报。“村社范围内有自己的人际协调规则,生活其中的村民谙熟这个规则,并自觉地遵守它。而村民一旦逾越了这一规则,其可能面临村社范围内的处罚,即人们可能予以其负面的评价,并在生产生活中孤立他”[5]P105)。任何有悖于村庄地方性规范“留活路、讲情面、内外有别”的行为图式,都会受到来自农村社会的压力、孤立、排挤、惩罚。可见,守望相助是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特有的内生规范,是农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不假思索的基本行为准则。

(二)现代内涵:合作互助、利益交换与公正法治

现代守望相助,是指农民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伴随着农村公共空间的拓展所形成的,以法理为主线的信任合作型互助及其生产生活状态。其内在规定性是信用信任纽带下的有条件互助、全领域互助、工具型互助的有机统一体。外生于现代契约社会,作用于几乎所有具备条件进行合作互助的领域,注重效率等工具意义,强调互利共赢。相较于传统守望相助,现代守望相助注重参与者的利益交换能力,强强合作互助特征明显,而能力贫困者极有可能被置于其外。“合作互助—利益交换—公正法治”是现代性嵌入背景下所衍生的,基于交易理性而形成的守望相助的现代内涵。完全意义上的现代守望相助,强调以契约为基础的利益交换和合作共赢,更为注重等价的、实时的获取。由于中国农民守望相助依然处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之中,因此,基于传统关系理性与现代交易理性的交融耦合,多表现为越来越多的现代和越来越少的传统。嵌入型互助与内生型互助的交汇融合,在不同农村地区呈现出不同的现实表征,形成了多种形式的传统与现代兼备的复合式行为规范。从本质上看,现代守望相助是以合作型信任为基础的农民自主性互助,是基于发展理性的社会内涵、经济内涵与文化内涵的有机结合体。

合作互助是农民现代守望相助的社会内涵,它体现了自主性互助对自发性互助的超越发展。自主性互助是建立在更具外在约束力的契约型信任或更具自我约束力的合作型信任的基础之上,能彰显组织依附的现代张力。在农民传统自发性的邻里帮扶难以满足农民发展需要时,合作互助便以不同形式应然而生。如果说人情是传统农村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润滑剂,那么契约则是现代农民实现利益联结、权利分享、责任共担的催化剂。相较于农民传统的邻里帮扶,合作互助更能承载农村公共空间的拓展,更能超越农民之间互通有无、缓急相援、敦亲睦族的空间局限,进而由村内互助拓展至村村互助、村内外互助,由熟人互助拓展至半熟人互助、生人互助。合作互助强调诚信,主张通过正式的规则条款达成正式的合作关系。信任与契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信任是互助的前提,契约是互助的保障,信任与契约兼具才能形成良性的互助关系。其中的契约互助,强调利益交换的等价性、实时性,超越了传统邻里帮扶中利益交换的不完全对等性和滞后性,但也导致了传统基于情理的互助精神一定程度的丢失。

利益交换是合作互助的前提,是农民现代守望相助的经济内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农村的发展,农民的生存价值追求也逐渐向发展价值转化,形成了资源共享、共建共享、合作共享等多样化的利益联结形式。面对市场契机,一些农民联合起来,通过亲戚朋友推荐外出打工,成立合作社,合办企业,共建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联手开拓市场,吸纳海内外资源回乡建设等。有了利益联结,就会产生利益交换中的利益分享和责任分担等问题,就会产生与情感联结的关系处理问题。此时,传统人情社会中与契约合作不相适应的部分就会面临“利益”与“面子”之争,其最优的结果是形成以信任为基础的长期合作共赢,处理不好就会以牺牲情理为代价,利益进,面子退。

公正法治是合作互助与利益交换得以有序有效运行的价值规范,是农民现代守望相助的文化内涵。现代社会中农民之间的关系,最主要的是以亲情、友情、利益为内核的血缘关系、朋友关系、利益关系,传统人情社会与现代法治社会交叉融合。人情面子这种非正式制度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种正式制度互动的过程中,不断暴露出亲情大、友情大还是利益大的问题。如果超越二元对立的局限,就会发现其背后的关键是“理大”,至亲至情在于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公正法治是“理”的现代载体,是情理与法理的有机整合,是新时代农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的根本行为规范。公正法治之所以深入人心,是因为它既是传统人情面子的时代转换和提升,亦是处理和优化现代社会关系的基本价值规范。公正法治下的农村新型关系,是传统关系与现代关系的洽合,集活力与和谐于一体,因而有助于各方互利共赢的形成,有助于习俗信任、亲情友谊等传统美德的传承,从而形成“亲”“情”“利”之于理的新秩序。

二、农民守望相助的存续逻辑与“存续之困”

农民守望相助的呈现方式,会随着农村社会的改变而改变。在传统农村社会,农民守望相助是自发的、内生的、私人领域的、伦理本位的、生存理性的。历经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时期、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农民守望相助逐渐演变为自发与自主、内生与外生、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伦理本位与经济本位、生存理性与发展理性多种形式的组合,传统内涵在逐渐消解但并未消失,现代内涵在逐渐衍生但并未定型,过渡性的混合特征突出。总体上,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农民守望相助重建滞后,出现了互助精神阶段性缺失的“存续之困”。

(一)农民守望相助的存续逻辑

探寻存续逻辑,旨在揭示农民守望相助遇到的时代变局、应变机理以及历史演进中变与不变的规律性,为新时代继承、扬弃、超越传统守望相助提供依据。其中的核心问题是,在互利与利他、嵌入与内生、价值与工具的二元关系中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抑或是整合优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共商”“共建”“共享”“共富”等,开辟了农民互助的新高度和新征程,“国家—社会—农民”的协同互助值得期待,这会给农民互助的中国底色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农民守望相助传统的存续价值凸显。1.人民公社时期的守望承袭与互助固化。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重构了农民守望相助,形塑了以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为基础的农民生产生活互助,属于以计划性嵌入为内核的综合型互助。由于农民传统守望相助的空间条件保存完好、所倡导的互助精神与人民公社倡导的集体主义精神具有内在一致性,这种嵌入式互助与传统内生型互助因而呈现出良性互动、相得益彰的态势,互助的伦理价值和工具价值、互利和利他携手并进。农民互助在守望承袭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并在“大集体”中制度性固化。此时,农民互助的广度、强度和力度空前,但传统自愿性质的民间守望相助似乎变成了自愿与强制结合的经济社会互助行为,前期农民自觉自愿更多,后期被动服从更多。人民公社后期,由于过度强调集体利益而忽视农民福祉,磨洋工、损公肥私、瞒产私分等现象时有发生,农民互助的积极性明显降低,政社合一的互助制度面临整体性解构。2.新时期的守望消解与契约建构。改革开放以后,计划向市场、封闭向开放、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冲击着农民传统守望相助存续的社会条件和公共性基础,引致了传统守望相助的逐步消解。

农民互助开始向现代转型。这种以现代性嵌入为内核的契约型互助,注重互助的工具价值和互利性,但其与传统内生型互助之间的内在统一性一度被忽视,呈现为阶段性的现代进而传统退的单向格局。伴随着农民流动和现代性的乡村嵌入,熟人社会的关系结构被不同程度地解构,出现了个体化过度而组织化滞后问题,消费者付费的市场规则逐渐盛行,表征着农民传统守望相助影响力的不断下降。守望相助虽承受转型之困但并未消失。它依然在人际交往中发挥重要作用,并以同乡会等衍生形式通过人情社会在生产领域顽强地承袭。毕竟,市场中以利己为出发点基于利益博弈的合作行为的客观效果有可能是同时利他。毕竟,血亲情谊和人情面子的嵌入,具有抑制契约建构可能引致的过度功利化倾向的作用。3.新时代的守望悬浮与合作互助。步入新时代,首先面临的是守望悬浮难题。农民互助观念迷茫混乱,人际关系越来越理性化甚至冷漠化,关系理性出现了私利化甚至腐败化倾向,互助行为日趋契约化和利益化,村庄内聚力大不如从前。要解决农民守望悬浮问题,就必须挖掘契约建构中的合作互助功能,并创造条件向信任合作互助拓展延伸,实现合作互助的可持续;要利用守望相助在温暖情怀、敦亲睦族、共栖共生、是非标准、道德规范上的新时代意义,更好地传承中华民族长期积淀的优秀精神文化。传统守望相助向人民精神世界的嵌入,必然会使其焕发新的生机活力。新时代的乡村文明建设,为传统守望相助与现代守望相助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是最终实现情理与法理有机整合意义上的“熟人—生人”全覆盖、“私人—公共”全领域、“价值—工具”全方位的新型农民守望相助的重要抓手,彰显合作互助在促进嵌入与内生、传统与现代、互利与利他结合上的优势,最终达到传承传统人情互助、经由现代契约互助、最终走向新型信任互助的理想状态。

(二)农民守望相助存续之困

农民守望相助的存续之困,源于其现代转型,出路在于尽快推进其新时代化。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与农村关系的变动改变了农民互助制度、政策与实践,主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互助的转型、困顿与重建成为学界长期关注的焦点。针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了“三位一体”的经济合作思想以及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等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战略举措,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农民互助理论亟待创新。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农民互助经历了两次大的转型。(1)合作型互助的兴起与解构。小农生产是农民贫困的根源。我们党的任务在于领导农民走组织起来的道路,走互助合作共同上升大家富裕的道路,实现规模化和公有制。政党/政府主导的农民互助组织,历经革命年代的劳动互助社、耕田队、变工队和新中国成立后的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直至政社合一被整体解构。(2)混合型互助的衍生与瓶颈。改革开放以后,政府支持、乡村建构、市场为用的“混合型”互助组织和政府主导的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组织得到迅速发展,农民互助呈现形式的多元化特征日益突出。但至今,“国家—社会—农民”的协同互助远未定型,农民互助碎片化依然是瓶颈。

农民守望相助正在遭遇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之困。它彰显于农民互助精神的阶段性缺失,即基于传统习俗型信任的互助精神弱化,而基于现代合作型信任的互助精神滞后。原因在于,农村社会重自主轻控制、重权利轻义务的不彻底的个体化,以及社会主义先进制度组织感召力的作用一度受限。千百年来,以村庄为纽带的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世代相沿,使有无相通、守望相助、患难与共的精神积淀升华为中华民族根深蒂固的优秀传统,并以不同的历史形态镌刻于农民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之中。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出现了多元分化、异质交错、不均凸显等典型转型特征,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功利化、个体化、去主流化等趋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伴随着农村公共领域的生长和公共空间的拓展,农民互助精神开始走出低谷并出现了低水平生长态势。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农民守望相助转型重建的关

键期,亟待依托乡村振兴来破解转型之困,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分散的马铃薯”形象。

与此同时,农民守望相助在向现代转型中面临存续之困。它源于基于传统守望相助的农村公共性基础的解构,以及传统守望相助的内在规定性及其存在条件与现代性嵌入之间的调适滞后。这使农民在基于传统关系理性的熟人互援互助向基于现代交易理性的信任合作互助的历史转型进程中丢失了一些本不该丢的好传统。农民守望相助,依附于中国传统社会独特的关系结构,关系是依据差序格局而运行,“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4]P30),故团体道德缺乏,公私冲突。可见,农民传统守望相助在本质上是作用于私人领域而非公共领域的。这意味着,它会伴随传统关系结构的现代性冲击而趋于解构,并在日益兴起的农村公共领域难以发挥作用。

三、新时代农民守望相助的存续策略

探讨新时代农民守望相助的存续策略,必须聚焦问题,着力破解存续之困。要瞄准农民守望相助的新时代化难题,着力创造条件和完善机制,推进传统情理与现代法理、传统互助与现代互助的整合,最终实现碎片化互助向体系化互助的转变,确保守望相助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新时代的农村传承利用和发扬光大,增进农民群体的凝聚力、向心力,提高农民的公共福祉。

(一)加快推进农民守望相助的传承发展

加快推进农民守望相助的传承发展,要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体现乡村振兴和时代新农民培育的现实诉求,并依托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民互助体系的重建,来实现传承与创新的有机结合。首先,要确立邓小平提倡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和习近平提倡的“铸就守望相助、天下同心的人间大爱”的目标。针对传统和现代守望相助的局限,着力建构新时代农民守望相助的大格局,尽快实现由不均衡到均衡、由不全面到全面、由不彻底到彻底的互助转型,彰显社会主义先进制度的独特优势。其次,要依据“三全”原则完善农民守望相助的内在规定性。适应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形势,借助农村公共空间拓展和公共精神的培育,将现代法理精神和传统情理精神同时融入守望相助的新时代化之中,力求尽快实现农民守望相助的“熟人—生人”全覆盖、“私人—公共”全领域和“价值—工具”全方位,彰显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互利共赢的力量。进入新时代,既不能像传统守望相助那样排斥生人、排斥公共领域、忽视工具理性、弱化法理,也不能像现代守望相助那样排斥穷人、忽视价值理性、弱化情理。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碎片化互助向体系化互助转变,真正满足农民美好生活的需要。第三,要畅通“三结合”实现路径。借助“政府—社会—农民”的互构来推动外嵌型互助与内生型互助的有机结合,借助社会主义先进制度与市场经济活力的共显来推动传统型互助与现代型互助的有机结合,借助情理与法理的整合来推动互利型互助与利他型互助的有机结合,力求尽快攻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农民守望相助重构滞后的瓶颈制约,彰显其在新时代的巨大张力。

(二)着力创造农民守望相助的生成条件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促成新时代中国农民守望相助存续的关键,集中体现于它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守望相助的广度、力度和效度。先进制度的组织感召力和集体主义互惠互助观的落地,为创造农民守望相助的具体条件生成提供了有力保障。(1)利益关联。本质上,“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6]P82)。改革开放以后,农民人际关系的亲疏远近,逐渐由传统的情感站位演变为利益站位。越来越多的情景下,是利益驱动农民的分分合合,有利则合,无利则分。新时代利益关联的优化,重在拓展能将公共利益、集体利益与农民个人利益有机结合的公共空间,在合作互助中实现各方共赢,突破农民传统守望相助公共领域缺位的局限。(2)情感联结。传统中国是人情国度[7]P162),农民互助被视为情谊交换[8]P195-202),多发生于亲属、邻里之间。新时代情感联结的优化,重在挖掘守望相助、扶危济困中与社会主义道德相契合的伦理价值,克服情大于法等观念局限,实现情理与法理的有机整合,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文明和农民精神家园建设。(3)组织纽带。最早的组织纽带,依赖血缘、地缘联结,包括氏族、家族与村社等。中世纪以后,出现了依赖业缘的组织纽带,包括行会、协会、联盟等。现代社会催生了依赖抽象共同体的组织纽带,包括民族、阶级、国家等。新时代组织纽带的优化,重在培育好具有公共精神支撑的能聚合公共领域和公私混合领域的新型组织,包括公共论坛、道德协会、网络社群组织等,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着力打通公与私之间的桥梁,缓解公与私之间的矛盾冲突,强化地方性共识对农民守望相助存续的基础支撑作用。通过加强组织建设,盘活农村,将农民真正动员起来,切实解决农民组织化滞后的难题。(4)规则共享。中国农民传统互助多发生在熟人社会的情境中,它提供了不成文、共识、共享的互助规则,其中帮助与回报他人均为个体不言自明的义务[9]P167-175)。新时代规则共享的优化,重在挖掘传统熟人互助的内生规范价值,在个人和组织信用体系的支持下进一步拓展至生人社会,着力增进互助规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度。

(三)不断完善农民守望相助的机制

互助一般遵循从认同开始,到一种互助体相对定型或更新以实现参与者共赢的运行逻辑。因此,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农民守望相助新机制运行的诸要素。(1)农民身份认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时代新农民的培育,有利于农民自豪感以新的形式回归,这是增进农民身份认同的时代强音。与此同时,参与互助的农民应有共同的身份标志和发自内心的集体荣誉感,并以此作为彼此信任的基础和对外交往的资本,彰显互助的内生力量和外溢效应。(2)互助者互惠。互助参与者共同遵循的互惠观念是,自己要报答那些帮助过自己的人,至少不损害他们的利益。在一个互助体内,每个人都应尽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同时每个人遇到困难时都能得到他人的帮助。互惠为互助提供了物质基础,因此,农民互助实际上是一种彼此互惠的行为,它包含了互惠和惠他的双重含义,而且多数情况下是强者对弱者的惠他行为,值得

大力提倡。(3)不合规者受罚。只接受帮助、有能力但从不帮助他人的人,在农村社会中会没面子,会受到轻视、排斥、声誉受损,长此以往,甚至会被排斥在互助体之外而被置于孤立无援的境地。这体现了互助行为中的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无论是强者还是弱者,都应力所能及地做一些对他人、对社会有益的事情,这是乡村文明的重要表现。(4)反馈支撑存续。互助行为的周而复始,并不简单以货币的等价交换为媒介,而是以现在或将来的、类同或不类同的、有形或无形的、物质或精神的多种形式的反馈为媒介,并且它们并不一定等价。这其中,隐含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等现代意义,值得传承和发扬光大。

彰显社会主义理想的农民守望相助应是建立在公共精神之上的,农民守望相助的新时代化难题必须攻克,时代新农民必须培育,吸引“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的环境必须优化。能担大任的时代新农民,必须有体现人间大爱的互助精神。新农村建设以来,培育了一批农村精英。然而,一枝独秀不是春,万支独秀也不是真正的春,万众一心才能春意盎然。新时代的农村精英,必须适时成长为大写的社会人、制度人、政治人,才能成为乡村振兴的领路人和精神脊梁,带领普通农民劲往一处使,在互助互济中成就乡村振兴的伟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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