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正林 责任编辑:王飞雪 信息来源:《史学集刊》2019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9-11-30 浏览次数: 4448次
五、金融进村与农村经济的变化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而农村资金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条件。为适应这种需求,20世纪30年代初期开始,现代金融进村与关中农村经济相结合,到抗战时期,随着关中金融网的建设,大量资金输入农村,给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带来了一些变化。如时人所言:“历年来农贷之推行,在各种生产事业上,虽未能普遍增强,至于尽善尽美,快人心意之地步。而以实际情形观察,无论何项,均有长足之进展,在在皆足以福国利民,裨益民生者,殊非浅显。”(121)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金融进村后关中农村经济的变化。
第一,随着现代金融网的建立,有一定数量的资金输入农村。农贷是现代金融进村的主要方式,如1937年国家行局在陕西的贷款余额为553万元。(122)1938年,陕西省合作委员会放款额658.7万元,其中中行226.8万元,交行120.5万元,农行177.3万元,上海银行103.2万元,陕省银行30.9万元,“虽各银行已放之款并未足额,而上年底收回放款数目,平均达六成之谱,尚属乐观”。(3)1939年,通过合作社贷款994万元,其中关中获得农贷748.6万元,(123)占75.3%。另据统计,1939年6月至1940年2月陕西共获得农贷1033.44万元,占大后方6省农贷的14.65%,占全国农贷6.83%。(124)在1940年的贷款中,平均每社获得资金757元,每社员17.29元。(125)从1937年至1940年2月的各种统计资料来看,陕西农贷数额逐年有大幅度增加,而且以农村救济为主。
1940年,国民政府农贷政策由农村救济为主转变为以国民经济建设为主。年初,四联总处规定农贷包括农业生产、农业供销、农产品储押、农田水利、农村运输、佃农购置耕地、农村副业、农业推广等方面。(126)具体到本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棉田贷款,主要是针对棉花改良、生产和运销的贷款;二是农业生产贷款,包括农具、肥料、种子的收购与改良;三是农田水利贷款,包括大型水利和小型水利;四是特种生产贷款,包括桐油、蚕业和草编等农村副业;五是役马繁殖贷款。(127)贷款数额也有了增加。1940年,四行在陕西发放农贷3700万元,其中农业生产1000万元,农村副业400万元,运输工具500万元,农产押储300万元,农业推广100万元,农田水利500万元,农产供销300万元,购置耕地200万元,陕北农贷400万元。(9)1941年12月统计,国家行局在陕西省的贷款是中央信托局87万元,中国银行1057.8万元,交通银行325.5万元,农民银行2178.6万元。(10)据1942年7月统计,陕西农贷不同种类的余额,包括农业生产1648.5万元,农田水利572.3万元,农村副业12.6万元,农产储押64.6万元,农业供销26万元,总计2324万元。(128)
1942年9月,农贷归于农行一家后,农贷资金主要由农行和省银行投资。1943年统计,农行农贷余额,农业生产2500万元;农产运销1800万元;农田水利3100万元;土地改良300万元,总计约达8000余万元,占全国总额七分之一。准备贷放者,农田水利约4000余万元,棉花生产约6000万元,周至、武功垦殖放款20万元。接洽放贷者,为平民土地金融实验区,及其他农业生产事业,总数已达七八千万元。(129)省行的贷款重点在关中和陕南,依据“各县农村经济状况,农户分布情形”等进行。贷款种类包括:(1)(128)平民、朝邑、合阳、韩城、华阴、潼关水灾贷款200万元,“以作春耕之需”。(2)(129)棉花生产贷款6000万元,其中临潼、渭南、华县、华阴4县1290万元,长安、眉县、兴平、咸阳4县930万元,泾惠渠灌区高陵、三原、泾阳3县2200万元,洛惠渠灌区大荔、朝邑、平民3县930万元,关中棉区占89.2%。(3)(130)农产运销1000万元,“以营业流动资金,或支付产品价值,购置加工及运销设备等项为限”。(4)(131)农村副业贷款100万元。(5)(132)农业推广贷款1200万元,其中小麦改良183万元,推广棉籽200万元,农场贷款55万元,牲畜贷款30万元,农会100万元,收购棉种332万元,农贷示范区300万元。(6)(133)农田水利贷款6830.9万元,主要用于关中和陕南大型和小型水利工程。(130)农村副业贷款,除农行放100万元外,带给“工合”配额300万元,主要用于扶植平民、朝邑、合阳的纺织业以及宝鸡的纺织业和皮革业。(131)1944年8月统计,陕西银行给215处合作社和63处农会,发放植棉贷款34439万元。(5)1945年7月,陕西植棉贷款共贷出138898.9万元。(133)但受法币贬值和通货膨胀的影响,银行对关中农村投资实际购买力大大缩水,如以1936年法币购买力计算,1945年的棉贷只折合180.6万元。(134)尽管如此,仍有一定数量的资金进入农村,对活跃农村金融起了一定作用。
第二,现代金融进村,推动了关中地区农村经济的复苏和发展。棉花和小麦种植与农田水利是关中农业的支柱,故本文主要从棉花与小麦种植、农田水利来看金融进村所引起的经济变化。从1933年上海银行办理永乐区棉花贷款到五银团的棉花贷款,“对于棉农经济之辅助,棉产之改进,已有相当之成效。按陕省棉田因有合作社之成立,推广甚速,去年(指1933年——引者注)增加百分之七十六(去年为二一四六六六七亩,今年增至三七一○九三八亩)。凡合作社社员多引种改良棉种,故棉产增加,且棉花品质,由此可以逐渐改进”。(8)随着民众对棉花改良认识的不断深入,“棉种推广顺利,今日脱字棉在陕西之有大量出产,自以其创力是赖”。(9)因上海银团投资关中棉花产销,陕西棉田面积和产量都有了比较快的增长,到1937年面积达到482.6万亩,棉花产量达106.8万担,“居全国第六位”。(135)足见农贷对关中棉花增产起了关键性的作用。抗战时期,因上海等沿海城市沦陷和需要粮食增产等原因,棉花贷款减少导致植棉亩数和棉产大为减少,1942年只有138.6万亩,产量31.2万担,比1937年分别减少344万亩和76.6万担。棉花种植面积和产量的减少,引起当局注意。农民银行为“调剂棉农金融期间,自卅一年起在陕办理棉花产销贷款”,使陕省植棉面积和产量有所复苏。如1943年植棉146.8万亩,产量47.1万担;1944年植棉250万亩,产量60万担。(136)这也可以看出农贷在棉花生产中的作用。
关中是我国小麦主产区之一,故陕西省增加粮食生产“小麦之增产当为首要”。(2)1940年,四联总处开始发放农业改良贷款,小麦改良面积逐年增加,1940年182619亩,1941年439691亩,1942年934602亩。(137)1943年,陕行发关中小麦推广贷款162万元,用于优良品种的实验和购买,购买优良小麦品种137.6万石,可推广156.1万亩。(138)农贷是否增加了小麦种植面积和产量?先看本省小麦历年产量。民国初期,小麦种植面积最高是1916年1542.5万亩,产量最高是1918年1780.5万担。经历了1928年至1930年大旱灾后,小麦种植面积和产量大幅下降,如1931年小麦种植面积只有1091万亩,产量1189.2万担。随着农业金融增加和农业改良,小麦种植面积和产量逐年增加,1936年种植1459.4万亩,产量1775.8万担,(139)虽然没有超过民国初期的水平,但比1931年分别增加362万亩和586.6万担。全面抗战爆发后,“战区日大,入陕难胞日增,加以大军云集境内,三十年征粮开始,以致本省食粮,日趋严重。政府为之蹙额,人民为之不安,于是食粮增产工作,应时而生,犹恐收效不足速宏,政府不惜巨款,工作人员竭虑以赴,直至日寇投降,无时或懈,当时增产之作物对象,小麦独重”,及至1946年,本省小麦种植面积,已由1446.7万亩(1934年至1936年3年平均)逐步增至2092.6万亩,约增加645.9万亩,增长率44.64%。(140)小麦产量也有较大幅度增加,1934年至1936年平均产量为2180.7万担,除了抗战期间发生旱灾的几个特殊年份,小麦产量逐年增加,1944年是民国时期陕西小麦产量最高年份,为3313.6万担,(141)比抗战前增加了1132.9万担。再从征购军粮来看,据1939年至1941年统计,陕西征购军粮4401239包,其中关中各县及商会为4049682包;(142)又据1941年至1946年统计,全省每年征起之小麦数量,平均为2209千市担,占配征数量74%,占全省小麦产额14%。(143)上述数据足以说明农贷促进了本省小麦的增长。
农田水利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931年至1934年,华洋义赈会、全国经济委员会和陕西省政府先后投资136.8万元,(144)修建的泾惠渠可灌溉农田6289顷31亩。(11)1935年12月,陕西省政府与上海银团签订150万元贷款合同,修筑渭惠渠,(145)可灌溉农田60万亩。(146)1940年兴办农田水利贷款后,截至1944年,农民银行给陕西发放农田水利贷款16444.0万元,其中关中沣惠渠3222.8万元,涝惠渠4552.4万元,泔惠渠210.0万元。(147)上述3渠完成后灌溉面积70余万亩。由于银行资本进入关中地区,使农田水利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大型农田水利工程可灌田197.5万亩,其中关中灌溉面积达172.5万亩,占87.3%。(148)灌区农业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如1939年对渭惠渠灌溉区农产调查,收获各种粮食作物25.8万石,增收11.7万石(其中小麦增收4.6万石,玉米增收3.7万石);棉花13989担,增收5246担;红苕31325担,增收10375担。“全灌区受水惠之增益,约为二百四十八万五千元”。(1)如果没有国家银行的农田水利贷款的支持,要在短时期取得这样的农田水利建设和粮食增产成就是不可能的。
第三,部分改善了农家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经济复苏和发展。1940年以前的农贷以农村救济为主,主要用于购买粮食、生产工具、还债、完粮纳税、改善居住条件等。如1933年,上海银行在泾阳县向永乐区合作社举办第一笔生产贷款主要是在“农作物未收获时,社员为购买农具牲口,及经营棉田而借之款,以备将来生产之用,此项贷款包括有小麦青苗贷款、棉花青苗抵押贷款、定期信用贷款,社员欲向合作社借用此种类项”。 (149)小麦青苗贷款是在麦收前一星期发放,社员拿到贷款后,90%都用于购买粮食,另有少数购买镰刀等收割农具,做收麦的准备;1934年贷款在青黄不接的三四月,贷款用途以“维持生活为最多,纳粮完税次之,修理房屋者又次之,购买牲畜肥料为最少”。为了让农民更多地将农贷用于农业生产,1935年决定提前至一二月发放小麦贷款,可以用来赎地、买牲口、买肥料、纳水捐、还债。(150)据调查,1934年至1935年的贷款,50%用于购买牲畜(大牛在80元到90元之间),20%用于盖房子(每房子三间需100元),20%用于还债,10%用于购买肥料。(151)据中国银行统计,该行在陕西贷款用途用于农业生产占55%,主要是购买种子、肥料、农具、牲畜、副业等;用于生活占45%,主要是购买粮食、还债、婚丧等。(5)可见,信用合作社在农村创办的最初几年,只有很少部分用于生产,大部分用于家庭生活、婚丧嫁娶、疾病治疗等方面。
随着流入农村资金的增加和农村经济的好转,特别是四行局农贷政策转变后,农贷的用途也发生了较大变化。1941年对四行局在陕西3县18个合作社贷款的调查,平均每社贷款8210元,用于购买肥料755元,占9.2%;生产工具1543元,占18.8%;种子706元,占8.6%;食粮994元,占12.1%;工资145元,占1.8%;副业1125元,占13.7%;其他2972元,占36.2%。(152)1942年对陕西6家合作金库的380家合作社调查,用于生产建设占74.63%,副业占21.39%,运销占0.26%,水利占0.08%,其他占3.64%。(7)农贷的用途由最初的维持生活向发展生产转变,尤其是1940年随着农贷方向的转变,农贷的绝大多数部分用于发展农村经济,说明农村金融有了很大改观。
第四,改变了农村的借贷关系,对高利贷资本有一定的遏制作用。据蒋杰等人在关中6县调查,抗战前,关中农民借款来源包括私人、当地、典质、合会、商店、合作社、商店赊账、农产商行,借款来源以私人借贷额占70.8%,当地借款占17.9%,合作社借贷仅占3.9%,其中在调查的6县中周至、蒲城尚无合作社借款。(153)随着金融网的建立和农贷向农村延伸,借贷来源有了明显的变化。1940年,西北农学院的调查显示,农民借贷关系中来源于合作社渭南占34.2%,高陵占39.9%,武功占15%,宝鸡占22.4%,(9)平均占27.9%。在合作社铺设比较早的渭南、高陵合作社借款比例较高。据中央农业试验所1941年对全省63县调查,借款农家平均占43%。贷款机关银行占19%,钱庄占3%,典当占4%,商店占20%,合作社占32%,合作金库占2%,私人占20%。(154)银行、合作社和合作金库占借贷来源的53%。1942年后,银行与合作社在农村借贷来源中所占分量越来越重要,如表3。
表3反映出,1942年至1945年,银行、合作社和政府已经成为农村借贷的主体,4年平均占资金来源的59%,私人(包括商店)借贷由抗战前的70%下降到33.75%。除了商店、亲友外,传统金融机关钱庄、当铺等在农村金融市场中所占比重相当小了。
借贷利率比以前也有了较大幅度的降低,遏制了商人高利贷者的从中盘剥。关中传统民间借贷利率在3分左右,有的月利达到5分、6分,有的甚至高达15分至20分。据中央农业试验所调查月息在5分以上的县达到51%。(2)新式银行投资关中农村后,贷款利率大幅度降低,棉产改进所与中华农贷银团签订协议“以月息九厘为最低利率”。(155)该利息也获得档案文献的印证:“自组织合作社后,五行贷款供给农民必要之资金,只取月息九厘,普通社会贷款,最低月息二分。本年共贷款八九一四二四元,如平均以二月计算,可省利息一万九千余元。平时农民售花于花行,花秤较大,重量之损失,约计有百分之三。由合作社运销,每担皮花可省一元二角。”(4)交通银行棉花贷款“利息一律为月息八厘,故嘉惠农民匪浅”。(156)农业银行以“月息八厘为原则”。(157)1940年,四联总处在陕西农贷的“利息是6厘”。(7)发放农田水利贷款后,该处规定“贷款利率定为月息八厘”。(8)随着法币贬值和物价上涨,农民银行贷款利息有所增加,农行对合作金库放款“月息九厘”;合作金库转贷合作社“月息一分三厘”(包括增收合作事业指导费1厘);合作社转贷利率“以月息一分五厘为原则”。(158)从不同银行、不同年份、不同项目贷款利率的规定来看,现代金融进村的利息比传统民间借贷利率要低许多。所以对高利贷也有一定的制约,“抗战以来,农贷事业在西北的发展,对于高利贷资本的被克服一点上,的确获得了相当的成功”。(159)在合作社建立比较普遍的地区,“高利贷确比以前稍为销声敛迹”。(160)农贷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横行于农村的高利贷资本。
关中农家的负债率也有所降低。1940年暑假,西北农学院与西北经济研究所对渭南、高陵、武功、宝鸡和陕南的南郑县进行调查,在被调查的567户农家中,负债农家286户,占调查户数的50.4%,各县负债率渭南73.3%,高陵72.6%,武功57.2%,宝鸡45.1%。尽管农家负债率依然比较高,但与抗战前的调查相比农家的负债率已经降低了许多,究其原因,“抗战以还,连年丰收,农村渐有昭苏迹象,负债减少,实为自然之趋势”。(3)从现有的文献看,关中农家负债率在全面抗战时期已经普遍降低到60%~80%左右。
结语
20世纪三四十年代是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阶段,金融现代化是农村社会经济现代化的前奏和主要组成部分。这场现代化进程是伴随着一个特殊的历史时代而发生的。一方面,中国面临着严峻的民族危机,“九一八”事变和“一·二八”事变后,随着东北沦陷和长三角地区遭受到日军的威胁,国民政府提出“开发西北”的口号,希望把西北建设成未来收复东北和坚持抗战的后方基地。另一方面,中国面临着农村经济贫困的危机,从民间社会到官方普遍认为救济农村的关键在于现代金融“到农村去”。对于陕西关中而言经历了1928年至1930年的大旱灾,农村出现了金融枯竭的问题。正是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关中开始了艰难的农村金融现代化历程,上海银行界率先将资金投入关中农村,几乎同时国家银行业开始在关中进行金融投资,开启了现代金融进入关中农村的先河。全面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在“抗战建国”的口号下决定建设西北金融网,在国家层面给现代金融进村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经历近10年的建设,截至1942年,国家行局、商业银行和地方省县银行在关中地区建立了80家分支机构,平均每县达到2家,实现了国民政府在西北金融网建设提出的“一地至少有一行”的目标。在现代金融网建设的过程中,陕西省政府合作管理机关与银行紧密配合,铺设了数以千计的各种合作社,成为现代金融进村的桥梁。银行和合作社构成了关中农村金融网,给关中农村带来了较大的变化。从1933年开始有大量的资金进入关中农村,部分解决了关中农村金融枯竭的问题;各种农贷和专项贷款的发放,使关中的农田水利、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运销都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在全面抗战时期,现代农业知识和农业技术在关中传播,如现代农田水利工程的兴建、用科学方法进行农业优良品种的实验与推广等,取得了较好的绩效,使关中农村有了现代农业的气息。农贷资金也给农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农村副业有了恢复和发展,农村市场开始活跃起来;在农村借贷关系中,银行、合作社因有国家为后盾,加之其利息较低而被农民所接受,逐渐成为农村借贷的主要来源,钱庄、当铺等传统借贷机构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这些变化都说明,全面抗战争时期是关中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阶段,在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国家与民间社会形成了良好的互动。现代金融进村所带来的变化远不止经济方面,还包括社会方面,如社会组织、农民意识等方面。
但是,金融进村过程并非尽善尽美,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当现代金融逐渐向农村延伸时,当局提出农贷要达到的目标是:“(一)(159)普遍的肃清高利贷资本,令每一个农民都能得到生产必要的低利资金。(二)(160)向商业资本的主力进攻,使主要农产和它的加工品的运销摆脱商业资本的束缚。(三)限制土地资本的收益,确定并切实执行所谓‘公平地租’援助贫苦农民,使其得到耕地”。(1)上述问题在关中农村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关中地区农村金融的缺口依然较大,能享受到农贷所带来的实惠十分有限,并不是每一个农民都得到了生产必要的低利资金。高利贷资本并未完全消失,如前文所论,私人借贷仍然占到将近4成,说明农贷未能完全满足农民对金融的需求。尤其抗战中后期随着法币的贬值,农贷从量的方面来看数额急速增长,但实际购买力直线下降,如果1936年的购买力为100,1940年为9.10,1945年9月只有0.288了。(2)货币贬值使金融进村的效果大打折扣,难以实现初始给社会的承诺。因此,我们在讨论民国时期农贷、农村现代化等问题时应当以谨慎的态度对待,既要全面评估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应有的作用,也要看到其中的不足。
注释:
(1)周泽:《中国农业金融应有之救济》,《会计学报》创刊号,1928年5月,第199页。
(2)羲农:《农业金融论(上)》,《银行周报》第5卷第34期,1921年9月6日,第1页。
(3)章乃器:《发展农业金融以巩固经济基础》,《银行周报》第16卷第21期,1932年6月7日,第13页。
(4)左庚:《本省农贷问题》,《抗战时代》第4卷第1期,1941年7月15日,第32页。据笔者对所见民国期刊查阅,以“到农村去”为题目的文章有300余篇,从不同角度讨论“到农村去”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农村面临的各种问题。金融进村也是“到农村去”的一种重要方式。
(5)相关研究参见:徐畅:《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华中地区农村金融研究》,齐鲁书社2005年版;李金铮:《民国时期现代农村金融网络的形成考略——以长江中下游地区为中心》,《河北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第36-40页;李金铮:《绩效与不足:民国时期现代农业金融与农村社会之关系》,《中国农史》,2003年第1期,第92-93期;杜恂诚:《20世纪20-30年代的中国农村新式金融》,《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第133-144页;戴鞍钢:《新旧并存:近代江南农村金融实态管窥》,《安徽史学》,2016年第4期,第5-15页;兰日旭:《20世纪20、30年代商业银行等新式金融机构对农村放款的效应探析》,《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2年第3期,第77-80页;刘志英:《国家银行与抗战大后方金融网的构建》,《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第128-136页;石涛:《民国时期商业银行农贷业务述评---以中国银行为中心的考察》,《历史教学》,2013年第8期,第31-37页等。
(6)如石涛:《抗战时期农贷与陕西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国家行局为中心》,《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第137-148页;张天政:《抗战时期国家金融机构在陕西的农贷》,《抗日战争研究》,2009年第2期,第70-76页;张天政、张英杰:《20世纪30年代上海华资银行在陕西的农贷活动》,《上海档案史料研究》第5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56-78页;赵娜:《20世纪30年代华资银行在陕西的农贷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宁夏大学,2014年。
(7)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中国农业金融概要》,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29页。
(8)安希伋:《陕西农家借贷调查》,《中农月刊》第3卷第8期,1942年8月30日,第68页。
(9)蒋杰:《关中农村金融调查》,《西北农林》第4期,1938年10月20日,第171页。
(10)陕西省银行经济研究室:《十年来之陕西经济》,1942年,第268页。
(111)蒋杰:《关中农村金融调查》,《西北农林》第4期,1938年10月20日,第183页。
(12)高利贷是建立在借贷基础之上的,尤其是在农村金融枯竭的情形下,农民最需要钱救济时,也是高利贷最活跃的时候。
(13)《各县将设平民贷款所》,《陕行汇刊》第7期,1936年4月,第111页。
(14)陈翰笙:《崩溃中的关中的小农经济》,《申报月刊》第1卷第6期,1932年12月15日,第15页。
(15)赵亦珊:《陕西省银行农村放款之实绩》,《陕行汇刊》第9期,1936年10月,第51页。
(16)李亦人:《复兴陕西农村之金融问题》,《钱业月报》第15卷第2号,1935年2月15日,第17页。
(17)安希伋:《陕西农家借贷调查》,《中农月刊》第3卷第8期,1942年8月30日,第67页。
(18)蒋杰:《关中农村金融调查》,《西北农林》第4期,1938年10月20日,第175页。
(19)南秉方:《陕西关中区农村金融问题之初步分析》,《西北农林》第2期,1938年3月18日,第107页。
(20)李亦人:《陕西之农村金融》,《大道》第4卷第1期,1935年5月20日,第4页。
(21)朱世珩:《从中国人口说到陕西灾后人口》,《新陕西》第1卷第2期,1931年5月1日,根据第44-45页相关数据统计。
(22)《陕省大灾尚未渡过,欲重无籽欲耕无牛》,《大公报》,1931年7月10日,第5版。
(23)石筍:《陕西灾后的土地问题和农村新恐慌的展开》,《新创造》第2卷第1-2期合刊,1932年7月22日,第215-216页。
(24)陕西省银行经济研究室:《十年来之陕西经济》,第33页。
(25)赵鹏九:《读了大公报载〈灾后陕西土地问题〉》,《大公报》,1931年2月27日,第11版。
(26)石筍:《陕西灾后的土地问题和农村新恐慌的展开》,《新创造》第2卷第1-2期合刊,1932年7月22日,第212页。
(27)陈翰笙:《崩溃中的关中的小农经济》,《申报月刊》第1卷第6期,1932年12月15日,第14页。
(28)《关中四十余县耕牛数量调查》,《农村经济》第2卷第6期,1935年4月1日,第99页。
(29)伍玉章:《发展陕西的合作运动》,《合作月刊》第3卷第1期,1931年3月15日,第15页。
(30)《行政院关于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四届三中全会褚民谊等提开发西北(农垦部分)各案训令》(1933年2月21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七)》,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68页。
(31)萧成栋:《陕西农村现状与趋势》,《新秦先锋》第2卷第1期,1935年3月1日,第37页。
(32)《合作运动》,《国际劳工消息》第3卷第1期,1932年7月,第3页。
(33)《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于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党务报告决议案》(1929年3月27日),《中央党务月刊》第10期,1930年6月,第6页。
(34)徐畅:《国民政府时期农村合作金融述评》,《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第72页。
(35)《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国民周刊》第1卷第8-9期合刊,1931年5月24日,第17页。
(36)《内政部为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有关农村救济提案致内政部咨文》(1932年1月18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七)》,第52页。
(37)《银行储蓄法》,《陕西建设公报》第35期,1934年9月20日,第7页。
(38)《中国合作学社关于以合作方式繁荣农村方案致国民党中执委呈》(1932年12月3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七)》,第59-68页。
(39)《沪银行界筹组银团投资农村,西北棉产试验已收成效》,《农业周报》第3卷第18期,1934年5月11日,第388页。
(40)《关中水利---泾惠渠告成》,《西北言论》创刊号,1932年8月25日,第57页。
(41)张光廷:《陕西泾惠渠二十五年灌溉情况》,《水利月刊》第12卷第2期,1937年2月,第148页。
(42)曾仲鸣:《完成陇海铁路与开发西北》,《中华月报》第2卷第7期,1934年7月1日,第A9页。
(43)铁道部业务司商务科编:《陇海铁路西兰线陕西段经济调查报告书》,1935年,第58-59页。
(44)叶元鼎、顾鹤年:《二十年来之棉业》,《国际贸易导报》第2卷第1期,1931年1月31日,第13页。
(45)聂雨润修,李泰等纂:《续修大荔县旧志存稿》卷四《土地志·物产》,1937年铅印本。
(46)华商纱厂联合会、中华棉产改进会:《中华棉产改进统计会议专刊》,1931年12月,第41页。
(47)蒋迪先:《二十一年之棉业》,《国际贸易导报》第5卷第4期,1933年4月30日,第63页。
(48)蒋迪轩:《棉业改进与农村复兴》,《国际贸易导报》第5卷第7期,1933年7月31日,第100页。
(49)张公权:《内地与上海》,《银行周报》第18卷第14期,1934年4月17日,第14、13页。
(50)雷宝华:《陕西省十年来之建设》,《实业部月刊》第2卷第1期,1937年1月10日,第95页。
(51)王遇春:《陕西合作运动之经过》,《陕行汇刊》第3卷第9期,1939年10月,第17页。
(52)《陕西省合作贷款准则》,《中国农民银行月刊》第2卷第4期,1937年4月30日,第1-5页。
(53)吴承禧:《中国银行业的农业金融》,《社会科学杂志》第6卷第3期,1935年9月,第471页。
(54)李亦人:《陕西之农村金融》,《大道》第4卷第1期,1935年5月20日,第5页。
(55)吴承禧:《中国银行业的农业金融》,《社会科学杂志》第6卷第3期,1935年9月,第478页。
(56)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596页。
(57)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农业贷款报告》,上海商业储蓄银行1935年版,第1页。
(58)《上海银行在陕办理生产贷款》,《救灾汇刊》第11卷第5期,1934年6月,第30页。
(59)《上海银行新设西安分行》,《银行周报》第15卷第5期,1934年8月7日,第44页。
(60)陈其鹿:《陕西省农业金融之概况》,《社会经济月报》第1卷第11期,1934年11月,第76页。
(61)李国桢:《陕西棉业》,陕西省农业改进所1946年版,第255、256页。
(62)吴承禧:《中国银行业的农业金融》,《社会科学杂志》第6卷第3期,1935年9月,第483页。
(63)陈其鹿:《陕西省农业金融之概况》,《社会经济月报》第1卷第11期,1934年11月,第76页。
(64)《上海银行在陕办理生产贷款》,《救灾会刊》第11卷第5期,1934年6月,第30页。
(65)徐仲迪:《陕西棉花产销合作社之过去与将来》,《棉业月刊》第1卷第1期,1937年1月,第57页。
(66)林嵘:《七年来中国农民银行之农贷》,《中农月刊》第1卷第1期,1940年1月,第87页。
(67)《陕西棉产改进所代理交通、金城、浙江兴业、四省农民、上海银行棉花产销合作贷款报告》,金城银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Q264-1-605-1。本文所引上海档案馆馆藏文献由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石涛博士提供,在此表示感谢。
(68)《中国等六银行举办棉业贷款,合同已签订》,《商业月报》,1934年8月31日,第3页。
(69)陈其鹿:《陕西省农业金融之概况》,《社会经济月报》第1卷第11期,1934年11月,第79页。
(70)《棉花产销银团分配陕省贷款数额》,《农林新报》第11卷第18期,1934年6月21日,第383页。
(71)《银行界组织棉花产销贷款银团》,《纺织周刊》第4卷第27期,1934年7月2日,第682页。
(72)《陕西棉产改进所代理交通、金城、浙江兴业、四省农民、上海银行棉花产销合作贷款报告》,金城银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Q264-1-605-1。
(73)《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理事会视察报告》(1935年4月26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Q264-1-608,第21页。
(74)《中华农业贷款银团近况》,《农村合作月报》第61卷第4-5期合刊,1935年12月31日,第13页。
(75)《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章程》,《工商半月刊》第7卷第7期,1935年4月1日,第110页。
(76)《第四次理事会纪录》(1935年3月18日),《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会议录》,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Q264-1-609。
(77)《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理事会视察报告》(1935年4月26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Q264-1-608,第21页。
(78)铎:《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最近农村投资之概况》,《都市与农村》第5-6期合刊,1935年6月11日,第15页。
(79)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民国廿四年度贷款报告》,1935年,第10页。
(80)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农业贷款报告》,1935年,第1、6-7页。
(81)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民国廿四年度贷款报告》,1935年,第10页。
(82)《农业合作贷款银团昨开理事会议》,《申报》,1936年5月6日,第8版。
(83)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民国廿五年度贷款报告》,1936年,第9、19页。
(84)《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总办事处函》(1937年4月27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Q264-1-6613。
(85)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365页。
(86)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600页。
(87)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民国廿五年度贷款报告》,第19页。
(88)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601页。
(89)《中华农业合作银团陕西区办事处主任[陆]君谷报告陕西生产贷款情形》(1936年2月18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Q264-1-609。
(90)《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第四次理事会》(1937年2月8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Q264-1-613。
(91)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营业报告民国二十五年度》,第22-23页。
(92)《陕省农村救济》,《聚星月刊》第2卷第9期,1934年9月,第91页。
(93)《陕西之合作事业》,《中央银行月报》第6卷第7期,1937年7月。
(94)《陕西之合作事业》,《中央银行月报》第6卷第7号,1937年7月,根据第1401-1044页表格计算。
(95)林嵘:《七年来中国农民银行之农贷》,《中农月刊》第1卷第1期,1940年1月,第87页。
(96)《陕西省合作委员会、中国农民银行协定合作贷款合约》,《中国农民银行月刊》第2卷第4期,1937年4月30日,第5页。
(97)何潜:《陕西省之农村合作事业》,《农友》第5卷第1期,1937年1月15日,第5页。
(98)林嵘:《七年来中国农民银行之农贷》,《中农月刊》第1卷第1期,1940年1月,第86页。
(99)姚公振:《十年来之中国农民银行》,《经济汇报》第6卷第11期,1941年12月1日,第25页。
(100)《西安中国银行沿革》,《雍言》第5卷第10期,1945年10月15日,第76页。
(101)陕西省银行经济研究室:《十年来之陕西经济》,第285页。
(102)中国银行总管理处:《中国农民银行民国二十四年度营业报告》,1935年,第45页。
(103)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中国农业金融概要》,根据第135-137页“陕西省各县农村合作社一览表”之数据计算
(104)《陕西省二十四年度合作社概况》,《统计材料月刊》第2期,1936年2月,第6页。
(105)《西安中国银行改组各县合作社》,《陕西棉讯》第2卷第13期,1936年3月20日,第3页。
(106)交通银行总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交通银行史料》第1卷,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年版,第286页。
(107)屈秉基:《抗日战争时期的陕西金融业》,《陕西工商史料》第2辑,内部资料1989年版,第3-4页。
(108)秦行调查:《咸阳、兴平、武功、朝邑、大荔等五县农村合作状况之调查(附)二十四年度下期农贷计划》,《交行通信》第7卷第3期,1935年9月20日,第5、11页。
(109)何潜:《陕西省之农村合作事业》,《农友》第5卷第1期,1937年1月15日,第5页。
(110)每合作社户数根据《咸阳、兴平、武功、朝邑、大荔等五县农村合作状况之调查(附)二十四年度下期农贷计划》(《交行通信》第7卷第3期,1935年9月20日,第11页)有关统计数据计算。
(111)王作田:《西北经济建设声中的陕西合作事业》,天津《益世报》,1935年12月28日,第12版。
(112)波如:《陕西澄城社会概略》,《宇宙旬刊》第6期,1935年3月5日,第42页。
(113)锄非:《陕西渭南新兴区棉花产销合作社概况》,《棉运合作》第1卷第4期,1936年4月1日,第13页。
(114)雷宝华:《陕西省十年来之建设》,《实业部月刊》第2卷第1期,1937年1月10日,第96页。
(115)林和成:《民元来我国之农业金融》,《银行周报》第31卷第9-10期合刊,1947年3月10日,第36页。
(116)黎小苏:《陕西银行业之过去与现在》,《西北资源》第1卷第6期,1941年3月10日,第24页。
(117)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四编《战时建设》(三),中国国民党党史委员会1988年版,第122页。
(118)《四联总处筹设西北金融网》,《财政知识》第2卷第1期,1942年11月1日,第33页。
(119)本社资料室:《第二次地方金融会议议案内容》,《财政评论》第1卷第5期,1939年5月,第167页。
(120)重庆市档案馆等:《中国战时首都档案文献·战时金融》,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14年版,第17页。
(121)郭荣生:《四年来西南西北金融网之建立》,《财政评论》第6卷第4期,1941年10月,第37页。
(122)财政部直接税处:《十年来之金融》,中央信托局印制处1943年版,第11页。
(123)郭荣生:《四年来西南西北金融网之建立》,《财政评论》第6卷第4期,1941年10月,第37页。
(124)郭荣生:《战时西南西北金融网建设》,《财政学报》第1卷第3期,1943年3月15日,第59页。
(125)重庆市档案馆、重庆市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四联总处史料》(上),档案出版社1993年版,第197页。
(126)重庆市档案馆、重庆市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四联总处史料》(上),第209页。
(127)《陕西省银行七年来之总检讨》,《银行周报》第22卷第36期,1938年9月13日,第4页。
(128)萧紫鹤:《陕西省银行概况》,《金融知识》第1卷第6期,1942年11月,第112页。
(129)《陕西县银行达六十九家》,《上海工商》第1卷第10-11期合刊,1947年5月20日,第29页。
(130)陈封雄:《陕西省金融网之分布情形》,《经济汇报》第7卷第10期,1943年5月16日,第89页。
(131)张景瑞:《农贷的现在和将来》,《经济建设季刊》创刊号,1942年7月,第245页。
(132)王遇春:《陕西合作运动之经过》,《陕行汇刊》第3卷第9期,1939年10月,第18-20页。
(133)《一年来之陕西合作事业---陕西省合作委员会民国二十八年份工作报告》,《陕西合作》第49期,1940年4月1日,第3页。
(134)本社资料:《我国战时农贷之推进》,《财政评论》第3卷第4期,1940年4月,第151页。
(135)韩清涛:《陕西的农业合作事业》,《西北资源》第1卷第2期,1940年11月10日,第61页。
(136)《农本局办法大纲》,《金融周报》第1卷第17期,1936年4月22日,第24页。
(137)《合作金库规程》,《中国农民银行月刊》第2卷第2期,1937年2月30日,第1页。
(138)《陕西省发展合作金库方案》(1939年9月6日通过),《陕西合作》第47期,1939年12月1日,第10-11页。
(139)《陕西省农贷将移交合作金库办理》,《农本》第22期,1939年8月15日,第4-5页。
(140)姚公振:《论西北之农业金融》,《湖南省银行经济季刊》第3期,1943年4月1日,第19页。
(141)李国祯:《陕西省农贷与农业改进之关系》,《国立西北农学院院刊》第4期,1946年7月10日,第6页。
(142)《中央五行局各省农贷结余额》,《中农经济统计》第1卷第6期,1941年12月31日,第53页。
(143)《陕西省最近金融经济调查报告》,《陕行汇刊》第3卷第3期,1939年4月,第40页。
(144)根据《陕西省合作事业概况表》(截至1939年底)计算,《陕西合作》第49期,1940年4月。
(145)《我国战期农贷统计表》,《中央银行经济汇报》第2卷第12期,1940年7月7日,第441页。
(146)《廿九年度全国合作社放款金额与社数比较表》、《廿九年度全国合作社放款金额与社员数比较表》,《中农月刊》第2卷第4期,1941年4月30日,第88-89页。
(147)《各种农贷暂行准则》,《中农月刊》第1卷第4期,1940年4月,第137-138页。
(148)李国祯:《陕西省农贷与农业改进之关系》,《国立西北农学院院刊》第4期,1946年7月10日,第6页。
(149)韩清涛:《陕西的农业合作事业》,《西北资源》第1卷第2期,1940年11月10日,第71页。
(150)章景瑞:《农贷的现在和将来》,《经济建设季刊》创刊号,1942年7月,第251页。
(151)《各种农贷结余统计表》,《本行通讯》第42期,1942年9月30日,第40页。
(152)熊斌:《农贷与陕西》,《陕西农贷通讯》第3期,1943年6月1日,第6页。
(153)《陕行三十二年度各种贷款计划及实施述略》,《陕行农贷通讯》第3期,1943年6月1日,第8-9页。
(154)章元玮、储瑞棠:《本行农村副业贷款办理经过与推进拟议》,《本行通讯》第71期,1943年12月15日,第22、24页。
(155)《川陕棉贷简讯》,《本行动态》第90期,1944年9月30日,第9页。
(156)《陕棉生贷款结束》,《本行通讯》第112期,1945年8月31日,第7页。
(157)以1936年做基数,1945年11月法币每元购买力“仅合战前一厘至一厘三毫”。参见《法币每元仅合一厘三毫》,《中国新闻》第2卷,1945年12月,第3页。
(158)《陕西棉产改进所代理交通、金城、浙江兴业、四省农民、上海银行棉花产销合作贷款报告》,金城银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Q264-1-605-1。
(159)徐仲迪:《陕西棉花产销合作社之过去与将来》,《棉业月刊》第1卷第1期,1937年1月,第57页。
(160)张清意:《陕西省棉花产销贷款之研究》,《本行通讯》第106期,1945年5月31日,第7页。
(161)张清意:《陕西省棉花产销贷款之研究》,《本行通讯》第106期,1945年5月31日,第7-9页。
(162)李国祯:《陕西小麦》,陕西农业改进所1948年版,第141页。
(163)原鸿儒:《陕西省之改良小麦推广》,《农业推广通讯》第5卷第3期,1943年3月。
(164)陕行农贷股:《三十二年度陕行收购改良麦种工作概述》,《本行通讯》第74期,1944年1月31日,第17-19页。
(165)许道夫:《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及贸易统计资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70页。
(166)李国祯:《陕西小麦》,第26页。
(167)许道夫:《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及贸易统计资料》,第70页。
(168)根据《陕西省历年征购军粮统计表》统计和计算,参见《陕西省统计资料汇刊》第3期,1942年12月25日,第62-67页。
(169)李国祯:《陕西小麦》,第141页。
(170)《最近二十年水利行政概况》,《水利》第6卷第3期,1934年3月;《泾惠渠报告书》,陕西省泾惠渠管理局1934年版,第17-18页。
(171)张光廷:《陕西泾惠渠二十五年灌溉情况》,《水利月刊》第12卷第2期,1937年2月。
(172)《陕省府与沪银行商妥引渭借款》,《申报》,1934年11月4日,第2版。
(173)黎小苏:《陕西渭惠渠概述》,《西北研究》第5卷第8期,1942年8月15日。
(174)柏丛:《陕西省新兴水利工程与农田水利贷款》,《陕政》第6卷第7期,1945年3月31日,第34页。
(175)刘中瑞:《由陕西水利事业看全国水利之前途》,《陕政》第7卷第11期,1946年7月31日,第9页。
(176)根据《二十八年渭惠渠灌溉区域农村经济状况调查》一文相关统计表计算,参见《陕西水利季报》第5卷第3-4期合刊,1940年12月,第67-68页。
(177)李国桢:《陕西棉业》,陕西省农业改进所1946年版,第256页。
(178)《一九三五年小麦青苗贷款》,《陕西棉讯》第8期,1935年1月23日,第2页。
(179)《邹秉文致总经理函》,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Q-275-1-703。
(180)参见石涛:《民国时期商业银行农贷业务述评---以中国银行为中心的考察》,《历史教学》,2013年第8期,第36页。
(181)陈法正:《农村副业与农业贷款》,《中国农民》第2卷第5期,1942年12月30日,第48页。
(182)章元玮、储瑞棠:《本行农村副业贷款办理经过与推进拟议》,《本行通讯》第71期,1943年12月15日,第20页。
(183)蒋杰:《关中农村金融调查》,《西北农林》第4期,1938年10月20日,第180页。
(184)安希伋:《陕西农家借贷调查》,《中农月刊》第3卷第8期,1942年8月30日,第69页。
(185)姚公振:《论西北之农业金融》,《湖南省银行经济季刊》第3期,1943年4月1日,第15页。
(186)姚公振:《论西北之农业金融》,《湖南省银行经济季刊》第3期,1943年4月1日,第15页。
(187)《中华农贷银团陕区处陕西棉产改进所上海银行西安分行会订二十四年棉花产销合作社运销贷款办法》,《合作界》第1卷第6期,1935年11月20日,第111页。
(188)《陕西棉产改进所代理交通、金城、浙江兴业、四省农民、上海银行棉花产销合作贷款报告》,金城银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Q264-1-605-1。
(189)《交通银行办理农贷成绩》,《金融周报》第1卷第14期,1936年4月1日,第26页。
(190)《农贷利率问题》,《农贷消息》创刊号,1939年9月20日,第11页。
(191)韩清涛:《陕西的农业合作事业》,《西北资源》第1卷第2期,1940年11月10日,第71页。
(192)《农田水利贷款概述》,《银行周刊》第3卷第49期,1942年12月7日,第2页。
(193)许声鹗:《农贷业务行政制度之研究》,《中农月刊》第6卷第10期,1945年10月30日,第55页。
(194)许品:《西北农贷的基本问题》,《西北论衡》第9卷第3期,1941年3月15日,第25页。
(195)王作田:《论陕西战时合作资金问题》,《合作月刊(战时版)》第5期,1938年9月1日,第22页。
(196)安希伋:《陕西农家借贷调查》,《中农月刊》第3卷第8期,1942年8月30日,第67页。
(197)许品:《西北农贷的基本问题》,《西北论衡》第9卷第3期,1941年3月15日,第25页。
(198)《沪物价涨愈五千倍,法币购买力日低落》,《报报》第2卷第3期,194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