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 帅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10期 发布时间:2018-10-10 浏览次数: 4311次
【摘 要】根据全国1036份问卷资料,课题组对当前我国农村妇女参与村庄政治生活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估计与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当前我国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比重超六成,且较五年前有明显增加;相比于中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农村妇女参与村庄政治生活的比例相对更高。此外,家庭因素和外部因素对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均有部分影响:年收入较高的家庭与核心家庭的农村妇女政治参与度相对更高;对村干部工作满意度越大,农村妇女参与村庄政治生活的概率越高;地理区位要素对农村妇女参与村庄政治亦有较大影响。从人口结构特征去看,农村党员妇女与外出频率高的农村妇女政治参与度更高,而年龄因素与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行为呈“倒U型”关系。
【关键词】农村妇女;政治参与;人口结构;地区差异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为我国农村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就如何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更好地推进新时代“三农”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占人口半数的农村妇女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其参与村庄治理的程度和效度在很大意义上反映了农村社会的发展水平。目前,学界对于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研究主要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对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变化研究。以田小泓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正由制度安排的变化所导致的妇女在政治保护下的被动等待转向竞争体制下的主动参与的模式转换。二是对农村妇女尤其是农村留守妇女政治参与的影响因素研究。有学者认为影响留守妇女村庄政治参与的因素主要为个体因素,如其闲暇时间、健康状况等。三是完善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对策性研究。学者们一般认为,要改善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状况,应该从提高农村妇女素质、构建农村妇女权益保障体系、建立政策与法律相支撑的刚性制度供给]等方面着手。然而,在当前农村社会加速转型过程中,我国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现状究竟如何,在个体因素基础上还有哪些因素影响着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行为,当前学界对此研究较少,更鲜有大样本的实证调查进行研究论证。一般而言,学者们认为影响农民政治参与的要素主要有农民的政治效能感、生活满意度、经济利益和文化知识等。鉴于此,本文结合既有的研究经验,以调研数据为基础,拟从人口结构、家庭因素和社会因素等三方面对农村妇女政治参与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与探讨,进而为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村庄政治生活提出可行性的对策与建议。
一、数据来源与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百村十年观察”项目组2017年对全国31个省、市和自治区3844位农户的调查数据,其中女性受访者农户为1036位。
样本特征如下:在1036位有效样本中,分布于东部地区农村的占比为23.36%、中部地区的占比为48.36%、西部地区的占比为28.26%。从民族差异看,汉族妇女农民占比86.78%、少数民族妇女农民占比为13.22%;从年龄分布看,60岁及以上的妇女农民占比30.89%,50-59岁的占比33.59%,40-49岁的占比25.10%,30-39岁及30岁以下的农民累计占比10.42%;从政治面貌分析,党员妇女农民占比10.96%、非党员占比89.04%;从婚姻状况与宗教信仰看,已婚农民占比84.17%、其他占比为15.83%,有宗教信仰的农民占比7.67%、无宗教信仰的农民占比92.33%;从受教育水平分析,小学和初中学历的农民比重最多,占比分别为38.07%和32.66%。
表1样本妇女农户的基本特征
(单位:%,人)
(二)变量设置与概念化操作
1.因变量。
本项研究的因变量为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通过问卷中“您参加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吗”进行测量,答案设置为“经常参加”、“偶尔参加”、“从不参加”和“没有召开过”。基于研究的需要,剔除了选项为“没有召开过”的样本,并将其余三个选项合并为两个选项:“经常参加”、“偶尔参加”定义为“参加”,并赋值为1;“从不参加”定义为“不参加”,赋值为0。
2.自变量。
借鉴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相关研究,本文的自变量包括核心变量和控制变量两部分,其中核心变量为家庭结构因素和社会外部因素。家庭结构因素中的统计量包括:(1)家庭年收入:此为数值型变量(取对数);(2)家庭类型:以“核心家庭”为参照系,分别将“主干家庭”、“扩大家庭”、“空巢家庭”重新编码为“1=是,0=否”。针对社会外部因素,笔者认为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可能受现实要素影响,如村干部的工作绩效、工作方式、以及农村妇女所处地区的经济环境等,因此,在这里提出研究假设: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受其个体对村干部工作绩效而形成的主观满意度与地区间客观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影响。结合问卷题项,拟采取“农村妇女对村干部工作满意度”和“地区差异”两个指标:(1)对村干部工作满意度:答案设置遵循里克特量表等级递增原则,分别为“很不满意、不太满意、一般、比较满意和非常满意”,并依次编码赋值为“1-5”;(2)地区差异:以西部地区为参照系,分别将“东部地区”、“中部地区”重新编码为“1=是,0=否”。
3.控制变量。
根据以往的相关研究,本文选取的控制变量主要为人口学变量:(1)年龄:此为连续变量。同时,为了在回归模型中考察是否具有曲线关系,还新增了“年龄平方”变量;(2)民族:以“少数民族”为参照系,根据是否为“汉族”将其重新编码为“1=是,0=否”;(3)健康状况:以“健康状况差”为参照系,依据是否“健康”将其重新编码为“1=是,0=否”;(4)政治面貌:以“非党员”为参照系,依据是否是“党员”将其重新编码为“1=是,0=否”;(5)宗教信仰:以“有宗教信仰”为参照系,依据是否“信仰宗教”将其重新编码为“1=不信仰,0=信仰”;(6)教育水平:此为连续变量;(7)婚姻状况:将“丧偶”等其他情况剔除,以“未婚”为参照系,根据是否“已婚”将其重新编码为“1=是,0=否”;(8)职业:问卷共设置有9个选项,通过将“农民工”、“雇工阶层(短期工作)”等8个选项合并,定义为“非农劳动者”,以此为参照系,根据是否为“农业劳动者”将其重新编码为“1=是,0=否”;(9)外出频率:答案分别设置为“没有、很少、一般、较多、经常”,并依次编码赋值为“1-5”。
(三)模型建构
由于研究的是多个自变量与一个因变量的关系且因变量为二分类变量,因此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根据分析,以农村妇女政治参与为因变量,以人口结构、家庭结构、社会外部因素作为自变量,农村妇女在“参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与“不参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之间进行选择的概率由三个因素决定,以此建立农村妇女政治参与实证模型,即:
将“参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定义为y=1,将“不参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定义为y=0。假设y=1的概率为p,则y的概率函数为:
模型基本形式为:
在公式(3)中,pi表示农村妇女参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概率,i表示农村妇女编号,j表示影响因素编号,βj为第j个影响因素的回归系数,m表示影响这一概率的因素个数,xij为自变量,表示第i个农村妇女的第j种影响因素,α表示回归截距。
二、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分析
1.对村庄事务的关注度。
由表2(括号内为有效样本数,下表同理)可知,2017年受访者表示“关注村务或财务公开”的占比为65.08%,而对比表示“不关注”的占比为34.92%,低于前者30.16%;从历时性去看,2013年农村妇女“关注村务或财务公开”的占比为59.21%,比2017年低5.89%。郭君平等在2016年利用苏、辽、赣、宁、黔五省调研数据发现,农村妇女对政治参与持偏好态度的占比为66.49%,与本文结果差异不大。就“是否知道村主任是谁”这一问题,2017年受访者表示“知道”的占比为95.56%,高于2013年3.97%,而表示“不知道”的仅占4.44%。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农村妇女总体上较为关注村庄公共事务,且对此关注的农村妇女人数不断增加。
2.对村庄事务的参与度。
2016年郭君平等调研发现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比例为55.22%,且从区域差异看自东向西递减,占比分别为72.11%、37.31%和36.45%。但本研究发现,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度远高于郭君平发现的参与度,且区域差异自东向西呈现出递增趋势。2017年在受访农村妇女中,表示“参加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占比为67.25%,高于郭君平发现的数据12.03%,“未参加过”的占比32.75%。从地区分布看,2017年受访农村妇女表示“参加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自东向西占比分别为59.64%、65.65%、75.79%,且2013年同样呈现出此种趋势。这可能是由于东部地区农村妇女相对于中西部农村妇女而言,受牵制性因素影响较大。此外,由表3可以看出,2017年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度比2013年(54.27%)高出12.98个百分点。这就意味近五年来我国农村妇女参与村庄政治生活的比重在增加,其权利意识也在逐渐增强。
表2 2017年与2013年农村妇女对村务的关注度统计
(单位:%,人)
表3 2017年与2013年农村妇女参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统计
(单位:%,人)
3.农村妇女政治关注度与参与度的逻辑关系。
在2013年544个有效样本中,关注村庄事务的农村妇女同时参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占比为76.44%,而不关注村庄事务的农村妇女同时不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占比为61.03%。进一步去看,在2017年698个有效样本中,关注村庄事务与参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完全自洽者占比为84.18%,高于2013年7.74%。这就意味着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态度与政治参与行为可能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且这种相关性的趋势越来越显著。
(二)回归模型估计结果
本文借助SPSS统计软件,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对当前农村妇女政治参与影响因素进行估计。同时,为了厘清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和社会外部因素对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影响情况,采取解释变量递进回归方式建立了三个模型,且三个模型均通过了显著性水平检验(Sig.=0.000),其中,模型1拟合优度(R方)为11.7%,模型2拟合优度为12.6%,模型3拟合优度为17.4%。总体来看,该模型被证实有效。
表4 2017年与2013年农村妇女政治关注度与参与行为统计
(单位:%,人)
模型1表明,年龄、民族状况、政治面貌与外出频率等因素对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影响均具有显著性。其中,年龄与农村妇女政治参与呈现出非线性关系,由表5可见,年龄的回归系数(0.114)为正值,而年龄平方的回归系数(-0.106)为负值,因此二者呈现出“倒U型”关系,即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率逐渐增加,但到了一定年龄后,其又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降低。从民族去看,少数民族农村妇女相对于汉族而言参与农村政治生活的情况更好,可能由于少数民族农村妇女受传统民族习俗的影响较大,具有较强的共同体意识。从政治面貌分析,相比于农村非党员妇女来说,农村党员妇女政治参与率更高,是农村非党员妇女的5.892倍。这可能与其参与机会的身份差异有关,抑或是由于农村党员妇女的责任意识较强、政治觉悟较高,且受组织纪律要求也较严。从与外界接触分析,外出频率较高的农村妇女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概率比外出频率较低的农村妇女高1.342倍。究其原因可能是,与外界接触较多的农村妇女视野和思路较为开阔,对村庄公共事务的认知程度也较强,因此参与性相对较高。而健康状况、宗教信仰、教育水平、婚姻状况和职业与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均无显著性相关。
模型2表明,在加入了家庭特征影响因素后,人口结构对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影响相关性并未发生变化,年龄、民族状况、政治面貌与外出频率等因素对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影响仍具有显著性,而健康状况、宗教信仰、教育水平、婚姻状况和职业与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均不显著相关。在家庭特征因素中,家庭年收入对农村妇女参与村庄政治生活无显著影响,但相比于家庭年收入少的农村妇女而言,家庭年收入多的农村妇女参与村庄政治活动概率要高1.021倍。从家庭类型分析,扩大家庭与农村妇女政治参与具有显著相关性,而主干家庭和空巢家庭与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相关性并不显著。但是从回归系数去看,扩大家庭(-0.661)、主干家庭(-0.323)和空巢家庭(-0.331)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回归系数均为负数,说明核心家庭的农村妇女参与村庄政治生活的概率更高。其原因可能是,核心家庭的农村妇女个体独立性相对更强,家庭话语权相对更大。
模型3在模型1和模型2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外部因素变量,即村集体因素和地理区位因素。研究发现,人口学变量中的年龄、政治面貌和外出频率对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有显著的正向关系,而民族因素在此模型中显示与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无显著相关性,说明该变量对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解释力并不稳定,可能受到新增变量影响。此外,家庭特征对农村妇女政治参与也无显著影响。从对村干部工作满意度去看,农村妇女对村干部工作越满意,其参与到村庄政治生活的概率越大,即对村干部满意度每增加1个单位,其参与到村庄政治生活的概率就会增加1.578倍。说明群众基础好、村民认同度高的村委会,能有力促进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行为。从地理要素分析,一般认为,经济条件好的地区村民的政治参与度较高,但事实也并非如此。由模型估计可知,地区因素的确对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有显著影响,但东部地区农村妇女比西部地区农村妇女的村庄政治参与率要低,中部地区因素虽与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无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相关,但从回归系数(-0.394)为负值可看出,中部地区农村妇女的村庄政治参与度要低于西部地区农村妇女,但要高于东部地区农村妇女。
三、结论与启示
(一)主要结论
以往研究中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多是采取“民主选举”这一指标进行考察,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体现出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能力与参与意识,但也有“周期性”、“间接性”等不足,难以有效反映其日常政治行为。研究利用2017年1036位农村妇女的样本数据,以“参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为日常政治参与的考察指标,运用描述性分析和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研究了我国农村妇女日常政治参与的现状与影响因素,部分结论虽与国内外学者研究结果类似,但也有新的收获和发现。
首先,我国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意识与参与行为在不断强化。在我国,妇女占农村人口的半数以上,推动农村妇女了解和实践村民自治关系到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未来。调查数据显示,近五年来,我国农村妇女对村务关注的占比从2013年59.21%上升到2017年的65.08%,与理想状态虽还有一定距离,但这一提升足以说明农村政治参与的性别差距有所改善,农村妇女的政治地位有了显著提高。
其次,个体因素中年龄、民族、政治面貌和外出频率对农村妇女政治参与均呈现出显著影响。具体而言,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度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但到了一定年龄后,又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降低,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生物学上的生命周期论,即特定的年龄节点做特定的事。在民族、政治面貌和外出频率方面,少数民族、党员、外出频率高的农村妇女参与村庄政治生活的概率相对要高。意味着当前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能力和自主意识在明显提高。
第三,家庭因素虽与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无显著关系,但从回归系数去看却能反映一些客观事实。其一,家庭年收入越高,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度越高;家庭年收入越低,其政治参与度也会越低。其二,相对于诸如扩大家庭等类型的家庭结构而言,核心家庭的农村妇女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概率更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家庭结构向核心化转型能够释放出农村妇女参政议政的活力。当然,这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探讨。
第四,社会外部要素对农村妇女参与村庄政治生活影响较大。通过回归模型发现,村干部的工作效益与农村妇女的参政概率呈正相关性,这也完全符合学界共识“一个个体的政治效能高,政治参与水平也高”。此外,从地区因素看,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状况并不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这与亨廷顿“参与的总体水平趋向于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论断并不一致。数据显示,我国中、东部地区的农村妇女较之于西部地区农村妇女而言,其政治参与率相对较低。
(二)政策启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其中,要使农村妇女在政治参与上提质增效,根据本文的实证研究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
第一,提高农村法治宣传力度。妇女参政权是由《村组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因此,各级政府应创新对《村组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方式,增强农村妇女的政治认知,深化其政治参与意识。同时,要打破传统观念,尤其是要打破性别歧视给农村妇女设置的藩篱,为农村妇女参政议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引导并建立多样化的社会组织。“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证其享有平等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正是现代公民社会的应有之义。”不仅如此,以组织为载体,吸纳农村妇女积极参与,亦能够有效拓宽其交往范围,扩大农村妇女的视野,还能为其输送更多的外界信息。同时,以组织为平台,农村妇女可增强其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帮助其从家里走进村庄,进而走向社会。
第三,从物质层面为农村妇女参政提供保障。基层政府可考虑以农村土地为核心,以三权分置为契机,通过借助规模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方式,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吸纳农村妇女就近就地就业。同时,建立乡村从业人员培训机制,让农村妇女走上职业化农民的道路,以此减轻其生产生活负担,保障其有余力参与村庄政治生活。
第四,深化农村政治体制改革。选好领导得力的村两委班子、提高其职业素养,是强化村民认同的关键。基层政府在探索基层有效治理的过程中,要着重塑造村干部的公信力、提高村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只有如此方能提高农村妇女对村干部工作的满意度,才能增强其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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