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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地、边民与边界的型构:从清代湖南苗疆到民国湘西苗族

作者:赵树冈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民族研究》2018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8-08-30  浏览次数: 2254

【摘 要】清代苗疆泛指中国南方非汉族群的广大分布区域。湖南苗疆在民国时期被划入新的行政体系,成为边政体系中湘西的一部分。原为行政地名的湘西逐渐与当时的苗族产生紧密联系,被外界赋予独特的文化意涵。从清代湖南苗疆到民国的湘西行政区划,整体发展脉络印证了司科特(James C.Scott)的论述:国家行政治理的可识别性会导致社会与环境的重塑。民国时期各类能动者的论述,型构出湘西边地、边民意象,延续了苗疆的边缘性。

【关键词】苗疆;湘西;苗族;边缘性;可识别性

 

司科特(James C.Scott)曾用森林资源开发的林木种植与树种为例,说明国家行政治理(statecraft)核心在于可识别性(legibility),亦即国家对统治对象和环境掌控逐渐加强所采行的各类制度,其目的就是可识别和简单化,而可识别性的行政地图也重塑了社会与环境。(1)苏堂栋(Donald S.Sutton)等学者认为,明清帝国在其认知的边疆上同样试图创造司科特提出的清晰的国家空间(legible state space),边疆有时是帝国的政治边界,更经常处于政治体制内的社会、经济或文化罅隙之中。(2

清代的苗,是当时中国南方几乎所有非汉族群的泛称。清代苗疆泛指中国南方非汉族群的广大分布区域。苗疆边界是模糊的,改土归流前就有“按图考贡尚有未格之苗疆”(3)的形容。官方文书与奏折经常以黔楚苗疆、苗疆厅县,或直接以苗疆一词指陈湖南、贵州、四川交界不断发生的动乱与征抚过程。乾嘉苗变后,各级地方官员为了行政治理的需要,以实施均田苗防的行政建置定义苗疆。湖南省境的苗疆在民国时期又被范围更大、新设置的行政区域湘西所涵盖,成为边政体系中湘西的一部分。民国时期的湘西不仅延续了清代湖南苗疆的屯务与苗防,也重塑了社会与环境。行政边界驱使边界内外人群对我群与他群产生不同的认知与论述,这些论述逐渐塑造了湘西的边地与边民意象,湘西也被赋予独特的地域文化意涵。

一、可识别性空间:清代苗疆范围的确定与民国苗疆范围的扩大

清代治理苗疆的地方官员历经西南地区多次叛服过程后,编纂了各类纪略,主要用以说明苗情,叙述王朝武力征服与地方经略过程,区辨各地苗属。这些著作也成为后世学者的重要参考。道光年间贵州布政使罗绕典编纂的《黔南职方纪略》,就成为人类学者林耀华哈佛博士论文《贵州苗民》(The Miao-Man Peoples of Kweichow)的重要论述依据。该论文主要围绕考证罗绕典生平经历及其编纂的纪略展开。(1)这些文献除了史料本身的价值之外,也为分析乾嘉苗变之后地方官员如何赋予原本边界模糊的苗疆以可辨识的行政范围提供了重要依据。

始发于乾隆乙卯(1795)年间,波及贵州、湖南、四川三省的乾嘉苗变应该是对清代苗疆影响较大的一次“动乱”。相关史料记载是异常丰富的。历时三年有余的变乱弭平之后,地方大臣奏请屯田,主要理由为:“国家经费有常,防边兵勇不能久而不撤,据行裁回则边备空虚,该处绅士兵民等,于废复情形均所亲身目击,咸知身家非碉卡不能护,保碉卡非兵勇不能驻守,练勇非屯田不能养赡。”(2)苗疆各县皆均出田土以为营汛碉楼卡哨设施与丁勇养赡之用。由于繁杂的军事防御,以及支应相关措施的土地政策,乾嘉苗变后地方官员编纂的各类书籍内容大多侧重军事与土地,嘉庆二十五年严如煜的《苗防备览》即为这类书籍集大成者。

《苗防备览》作者强调该书对治理苗疆的实用价值。苗疆过去因“五溪深阻,山川险要,道路风俗,兵谋营制,向无载籍可稽”,导致乾嘉变乱事启之初“防剿茫然”。这部被誉为“官苗疆者,当置一部于案头”的书籍共计二十二卷,首重苗寨分布、地理位置与相应的军事防御措施,但第十四卷之后显然与实用性无关。除了苗疆叛服史料,卷十八的传略甚至还记载了“抗苗”有功将士,苗疆士民“大义示苗”、“骂贼不屈”,或是遇苗自尽的节妇。尤其重要的是,该书卷一舆图绘制了苗疆总图与各厅县分图,整体范围北界永顺溪州铜柱,南至贵州铜仁,西接四川酉阳、秀山,东临湖南泸溪,包括湘、黔、川三省十二个府厅县。贵州思州、镇远、思南三府部分地区也因为军事建制包括在内。从《平苗纪略》形容清初尚有“未格之苗疆”到《苗防备览》绘制舆图,使得过去边界未定的苗疆有了清晰的范围。《苗防备览》编纂者虽然将该书定位为地方官吏通晓苗情、苗地、苗防的书籍,但整体上还是将设有苗防的军事区域视为行政上的整体,以接近方志体例描绘该地。

除《苗防备览》,清代尚有大量与苗疆相关、内容多相互传抄的书籍。撰者不详,专言屯务的《屯防备览钞本》即为其一。曾署理湖南辰永沅靖道的但湘良认为《屯防备览钞本》杂乱,缺乏系统,因此分门类、按次第重新编为《湖南苗防屯政考》,并将湖南苗防相关奏章、沿革等收录书中。《湖南苗防屯政考》按实施均屯区域,详列湖南苗疆屯政资料,具体指涉湖南七厅县。(3)该书不仅涉及屯政,更分别依地理、建制、征服、均屯、营汛、碉堡、弁勇、储备、学校、勋迹分册。在体例上,同样如同方志描述了苗疆范围,详载苗疆府厅州县四至疆域;更进一步以湖南布政司为中心,分别说明各府与直隶州厅至布政司的距离。从实用性而言,标记各处至布政司的距离并无实际意义,却足以说明该书编者以更接近方志的体例编纂《湖南苗防屯政考》,将湖南苗疆府厅州县视为类似整体的行政单位。

至于各类奏折或文献所指称的湖南苗疆,有以苗疆五厅县为名,也有自乾嘉苗变延续到民国时期仍常见的苗疆三厅县之称。民国永顺县志,还在“武备志驻防顺道”说明乾州、凤凰、永绥三厅“旧系苗疆”。(1)每个厅县本身都是民苗杂处,亦即苗疆内部还有成百上千个圈子。从各厅县行政中心来看,四周苗寨环绕;从军事设施来看,由土弁勇官组织的营汛碉堡又将苗寨隔绝于外。因此,外部看到的苗疆厅县施行特殊行政治理,有特殊军事防御体系,甚至是采行因地制宜之《苗例》的特殊区域。但是,从苗疆内部来看,每个厅县又有其各自区别民苗的边界。正因为苗疆内部苗土与民土犬牙交错,以致傅鼐论述哨卡碉堡有一字型、品字型、梅花型诸多因地制宜的设置。(2)地方官员对这类情况相当清楚,除了以苗服饰大范围分辨苗属,也详列苗寨以及各寨里程,赋予苗疆内部可识别性与清晰的民苗边界。

清代管辖今湖南等地的地方大员奏折或各厅县对苗疆的描绘,都强调各地民苗杂处,动乱的主因在于“奸民凶苗”,或混入苗界的“汉奸”唆使。对于苗疆的治理一方面均田练勇,严禁民苗婚姻与相互入界,直到民国时期仍不断厘清民苗界址,广兴义学试图“教化”。如同描绘其他地区的动乱,官员对于苗疆生态强调的是地势险要,而苗则是“愚悍”。除此之外,并未赋予苗疆神秘色彩。久经教育与生活浸染的熟苗,也以传统的崇礼尚义为上,对我群身份并没有特别强调。以致于大量居住在城里,与苗寨相连咫尺的“熟苗”,对苗社会文化形成隔膜,我群意识不强,边界内的熟苗甚至与汉民无异。

民国时期湖南省政府对苗疆厅县的治理因袭清制,乾州、凤凰、永绥各县的均屯制度自民国肇建后延续了二十几年,直到革屯运动爆发,省政府废屯为止。1935年起,湖南省政府先后成立湘西绥靖处、湘西行政督察专区。国民党中央组织部以湘西地势险要,作为抗战重要据点。国民党湖南省执行委员会自长沙会战以后,已还移湘东,对湘西各县党务指挥监督,均感不便,为便于配合军政,积极组训民众,将常德等三十二县划为特区,成立湖南省湘西党部,设置湘西办事处,由中央直接指挥。(3)国民党湘西党部所规划的湘西行政区,大体上与今日常德、张家界、怀化、湘西等三个地级市及一个自治州重叠,(4)远远大于湖南苗疆。

概言之,民国时期湖南苗疆一词逐渐消失,被湘西这个更大的行政区所涵盖,但湘西与苗疆和苗族(民国时期的苗族,近于清代的苗,系一泛称,多涵盖中国南方的非汉族群,与我国民族识别后的苗族不同)自然而然地并用为“湘西苗疆”或“湘西苗族”。湘西除了作为行政地名,也延续了外界对苗疆与苗族的边缘性想象。

二、作为边地想象的湘西

经历清代长期治理,各地苗疆在民国时期仍然被视为蛮荒之地。民国元年刘介到贵州,游历了曾被《苗防备览》纳为苗疆的三江地区,记录了自己深入苗区的观感:“苗族聚族腹地原非化外之民,今犹榛榛狉狉,曾与鹿豕无异,旅游苗地者,如游上古部落之社会,又若置身异国焉,同为国民,同为省民,其文野不同如此。”(1)换言之,在民国新政体“同为国民,同为省民”的比较基础上,苗疆不仅被想象为时间上(上古部落)的他者,更是空间上(异国)的他者。所谓的“文野不同”,除了文化,还有体质外观差异。大量类似的描述也同样发生在湘西。中央政治学校地政学院学生刘汉源1938年到湘西实习,在日记记载了到凤凰木林(笔者按:似为木里之误)苗寨龙姓苗家作客。除了房屋与饮食,刘汉源似乎对苗族的外显特征相当感兴趣,“观其形,除额大凸眼深外,余与汉人少异,其服饰男与汉人无别。女则头缠白巾,服耳带银镮,头系银钏,衣与裤边,无论美劣,多绣花纹”。(2

民国时期湘西行政区域的建制,产生了湘西苗族之特称。在1933年《湖南地理志》里,单独记录了“湘西苗族杂志”一节。(3)湘西与湖南苗疆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但外界对新设置行政区域形成通称的湘西苗族却产生整体的边缘性想象。刘汉源在日记提及,学校课程与考试结束后,原本按计划赴湘西与四川巴县实习,没想到却停留在芷江,主要原因是,“盖以湘西一带,焦符遍野,匪患时闻,非有政府护照,不足以通行也”,因此迟迟等候沅陵行署护照。(4)由芷江往麻阳二十余里途中,身处丛林“纵无匪迹,而心已先寒矣”。到了凤凰县政府,看到“污秽杂乱,墙上蛛网交错……文卷狼籍,服制不一,与麻阳较,不过伯仲之间也”。“无怪张治中氏,于考察湘西政治后之感想,谓其行政效率之低劣,不在湘南之下,所有县长,多属庸碌”。(5)当时的湘西“匪患”似乎已经深入人心,除了“民匪”,地方自卫组织亦形成“官匪”,以致于刘汉源自然而然的以武侠小说之绿林,投射在湘西匪患形象,“往年读旧式小说,知有买路钱之一名词,今闻人言,凤属各地……凡有自卫处,道经是地者,需纳买路钱,方许通过,其金额之征收,视人之丰啬而定”。(6

学者在民国新政体探寻国族边缘的时代进入湘西。1933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派出凌纯声、芮逸夫对湘西苗族进行调查。虽然此前日本学者鸟居龙藏也曾来华调查苗族,但并未引起注意。凌、芮二人的调查活动则对当地带来相当大的影响。凌、芮二人找了乾州苗族青年石启贵(作为随行的主要研究助理与翻译),一起到凤凰、古丈、乾州等地苗寨进行调查。这次调查对地方的影响,包括各县陆续成立专责机构进行少数民族调查,石启贵成为第一批区研究员,以及苗族知识精英的我族意识觉醒。

凌、芮的《湘西苗族调查报告》,从历史文献论述苗族起源,另外,详细描述了苗族社会文化风俗,其中也包括婚姻小节所称“两性生活颇为自由,父母知而不禁”等内容。(1)久经儒家传统教育的石启贵,对于凌、芮二人如实描绘苗族“陋俗”深表不满,也自行着手苗族调查。石启贵同样以历史文献说明苗族的起源,同时以崇礼尚义与贞节等儒家道德标准,强调苗族同样具备高尚品德。他还积极联合其他苗族精英、士绅向国民政府状告凌、芮“恶行”。整个过程反使原本与汉民无致的苗族知识界重新思考汉苗关系,再度深化了族群界限。苗族精英的我族意识觉醒并非为了苗族传统文化的保存与延续,而是试图从教育层面,促使苗族移风易俗,最终消弭汉苗边界,达到同化目标。另外,在政治上争取平等权利。1936年,石启贵任湖南省参议员,其后数度上书国民政府,并促使国民大会在1946年增设“南方土著民族”代表十席。

民国时期的苗族精英几乎都接受儒家传统教育,他们追求的是现代国家话语下身份的平等,对我族文化与民族治理的观点几乎和清代官方立场无异。原籍湖南永绥,自身为苗族的乾凤古绥区行政督察专员办事处秘书石宏规,在凌纯声、芮逸夫湘西苗族调查刚结束即自行出版了《湘西苗族考察纪要》。石宏规在该书再版自序开篇首句就论及自己负笈在非苗地区的求学经历:“余年少肄业常德湖南省立第二师范,同学辈以余籍永绥,姓氏石,咸惊疑为苗族。课余辄就寻苗疆事,余不之讳且津津乐道。之及长,负笈湖北省立文科大学,外省人士从未一睹苗民,群相征询,余告知不改旧态。盖欲促其注意,而博其同情也。”(2)这段叙述反映出,民国时期至少在湖南省内用苗疆一词仍相当普遍,而苗疆以外对于苗疆范围,以及苗族姓氏一般也有基本的认识,但对苗疆仍抱持相当的好奇心与神秘感。石宏规的“不改旧态”以及“余不之讳且津津乐道”反倒说明当时苗族对族群身份的隐藏。抗战期间,随着国民政府西迁湘西的安徽、江苏各省教师也发现当地即使是“苗”,也自称“我是客家而非苗民”。(3

令人好奇的是,石宏规在自序之后,紧接着的正文首句却出现与自序极为矛盾的叙述:“余家世居永绥,与苗族相距不一里,关于苗族之生活,习惯,风俗,语言,理应洞悉;惟自幼入学就傅,鲜有接近机会,稍长后负笈外游,相去益远。十七年(笔者注:1928)倦游归来,有志从事苗族之考察,且进而求实现总理国内民族一律平等之主张,卒因事牵,愿莫之遂。”倘若这段叙述属实,石宏规如何能如自序所言,对苗疆事不仅不讳,同时能“津津乐道”?此外,石宏规自己为苗族,但显然不住在苗寨,而定居于“与苗族相距不一里”的咫尺之处,却强调入学之前并未与“生苗”深入接触。从这段话的语气中可以看出,清代“生苗”、“熟苗”之间的边界持续发挥作用,更遑论汉苗的隔阂。石宏规希望进行民族考察的动机也不是深入了解苗族的社会文化,其终极目标是以“实现总理国内民族一律平等之主张”的国策,追求苗族的政治平等权利。

清代湖南苗疆的边缘性在民国时期并没有太大的改变。民国时期的苗族精英仍在延续清代治理苗疆的思维。石宏规曾以“世处边区,洞悉苗情”的立场,提出“湘西苗民文化经济建设计划方案”呈报湖南省政府。方案首先表示,“窃维乾凤绥保古五县,位极湘西,毗连黔蜀,民苗杂处,风俗强悍,古称难治”。随后又叙述了乾嘉苗变的过程与清政府的处置。对于清政府在苗变后“拨给屯租,广立书院暨屯苗义学,以启苗智,淳苗心;设养济院、育婴堂以养苗老,慈苗幼;保护城堡也,则有岁修费;鼓励士生也,则有试资;兴义烈祠以奖忠节,恤老幼丁以纪勋勤,奏设边、田字号,以优遇苗边士子,教养兼施”等措施多有赞扬。论及民国以后,所谓“地僻边远,政府益无暇顾及,苗民勤俭诚朴,性富保守,鲜有竞进,狡桀汉苗,相互勾结,利其愚懦,辄压迫而朘削之,相沿成习,龃龉日深,因是富苗计出自卫,贫苗挺而走险,结党持械,恣意焚掠,循环报复,边陲几无宁日”。其观点或行文,都类似清代苗疆文献。最后,站在凸显地区边缘性的立场,方案提出了“湘黔地势,犬牙交错,匪众声气相通,匿窜靡定,剿办非易,荧荧之火,势将燎原”,要求严加治理,请省政府主席能够“关怀岩疆,悯念苗族,力谋解放,以期同跻平等”。(1

以石启贵、石宏规为代表的苗族精英在民国时期仍将所居之地形容为“边区”。对外界而言,更将湘西视为边陲之地。湘西苗族也自然如同化外。民国时期,湘西被纳入政府的边疆行政体系,出现在以边缘区域与人群为探讨对象的《边政研究》、《边声月刊》、《边政公论》或《新民族》刊物上。外界对湘西的印象除了与苗紧密联系外,也赋予该地独立的文化意涵,如《湘西文化对于中国文明之贡献》一文基本上还是以“湘西民族属于汉族南源派系,苗族为南源同系者”的汉苗同源论为据,最终观点与苗族知识精英一致,希望消除苗汉畛域。(2)由此不难发现,在可识别与简单化原则的国家行政区划下,湘西不仅成为边政研究者探讨的对象,甚至出现以“湘西文化”取代苗文化的现象。其他以湘西为标题的民国时期游记或以调查为名的文章,除了众口一致的土匪横行,还增添该地神秘色彩,进一步型构了湘西的边缘性。

三、民族主义与现代化开发语境中湘西边缘性的放大

几乎与抗战同时发生的革屯事件,抗战时期国民政府西迁重庆、开发西南的举措,以及知识界对国族观念的传递,使得湘西在民族主义、现代化开发等话语背景中被重新诠释。

革屯是湘西苗族为抵制均屯所引发的大规模抗争行动,背景相当复杂,绝非起义或苗汉冲突的简单概念能够概括。背后还涉及汉苗社会文化不同背景,土地财产观念差异,民国时期地方行政体系试图展开乡镇划界、田亩重新丈量。当然,更涉及地方强人在抗战期间以民族主义为口号,与地方政府抗争。(3)刘汉源在废屯行动最激烈的后一年来到湘西,描述了听闻的景况,“近年苗民以连年抗租,演成去秋(笔者注:1937年)乾城惨变,陷麻阳、攻凤凰、围永绥。其中虽有奸人之利用,而屯制之不良,不无影响也。经此变乱后,凤乾麻永,成为匪窟,杀人放火,民难聊生”。(4)湖南省政府权衡情势,决议于1938年裁撤屯租征收局。废屯诉求达成后,原有组织并未解散,而是在民族主义的大旗下,以抗日名义,成立川黔湘革屯抗日军。

通俗媒体对废屯过程的描述很自然地将清代湖南苗疆的变乱背景扩及整个湘西,将废屯武装抗争事件视为清代以来各类苗变的延续。《从风土民情看湘西民变》这篇报道先谈到沅陵富饶之区,再论及湘西教育水准低,人民性情蛮悍。(5)《从湘西变乱轻点陈渠珍》则指出:“变乱在湘西,所谓自古以然,只是今日尤烈而已。”(6

1937年,王云路在到湘西考察民情,亲眼看到川黔湘革屯抗日军领袖吴良恒发出的布告并完整抄录。在布告中,吴良恒说明了废屯之原由,以及自己如何应父老之托担任了武装势力总指挥:“查屯政之病民,百三十余年矣。良恒不自量力,秉承先指挥之主义,暨地方父老之指挥,起而请愿,要求废屯”。他还论述了整个过程,历经和平请愿到武装抗争,“为我湘西民众谋解放计,不得不采取自卫手段,集合三边健儿,武装起义,文电陈情,三年来卧薪尝胆,惨淡经营。幸沐我贤明政府主席张公,俯顺民情,准予就租升科,明令废屯”,“惟念国难当头,匹夫有责,凡我革命部队复蒙政府收编准备抗日”。(1)自身为苗族的吴良恒并未将革屯归因于当前所谓苗族受压迫问题,而是利用范围更广的“湘西同胞”,以及民族主义立场表达各种诉求。废屯领导人运用抗战时期高涨的民族主义情绪,不仅维持原有武装力量,更使得事件本身与武装力量的继续维持具有高度正当性,同时也进一步凸显了当时“湘西民众”、“三边健儿”的边缘性。

摘录“川黔湘革屯抗日军布告”的王云路看到布告的感想是:“可知这民族存亡的抗日期间,苗民也深明大义地觉醒了,亦然竖立起义旗来归顺政府,准备参加这神圣的抗战。同时,我们希望每个苗民的脑子里,都能深深印着中华民国的伟大……”。(2)在当时的社会情境下,王云路的感想或许确实发自于内心,为苗民“深明大义”(国难当头,匹夫有责)而感动。他“希望”苗民的脑子里深印着中华民国:苗族与其他各民族在新的政体下都为同胞,但因苗族这类同胞的边缘性,不见得能了解民国这个新政体。

抗战期间国民政府西迁重庆,政治、军事、教育中心随之转移。为因应局势,国民党中央党部成立湖南省湘西党部,第三次国民参政会也通过了以湘西为中心的鄂、川、湘、黔四省边区开发计划。湘西绥境处官员盛襄子在重庆出版的《湘西苗区之设治及其现况》书中,先概述湘西“地处一隅,汉苗杂居”,不仅国人认识不深,甚至湖南省民“往往亦缺乏正确之认识”以致“形成化外”。在总结了国民政府西迁之后,他指出湘西“比邻湖南前线,西南数省屏籓”的重要地理位置,因此“绥靖湘西,开发湘西,遂成举国一致之国策”,中央和省都希望将湘西建设成“抗战建国之宝库,民族复兴之泉源”。抗战动员所需之人力则需仰赖“早经同化,已成大中华民族之一员”的湘西苗胞,要利用他们“勇于公斗,怯于私愤的民族性”,施以军事训练,让他们参加伟大的民族抗战,这些都成为“开发边疆的先务”。(3

抗战开发湘西、开发西南的口号举国皆知。高校往西南迁徙过程中,经由湘西转入黔滇也成为西迁的重要路线。1938年长沙临时大学办了湘黔滇旅行团,师生用了两个月的时间从长沙经常德,过湘西、贵州、昆明,最终抵达蒙自,旅途全长三千五百里。旅行团成员钱能欣认为,此行对未来的西南研究报告,所得甚多。他强调西南资源丰富,开发前途远大,如不治理,“蜀汉的往事可引以为戒”,为开发经营西南与国家的存亡绝续画上等号。钱能欣的旅途日记多为信手拈来,例如“湖南的苗民分布于的(笔者注:疑原文多“的”字)湘西和贵州四川交界一带,其人数过湘西人口之半,他们多深居山间,不与汉人往来,在公路附近的苗民,已受汉人教化,生活习惯大多与汉人相同,生苗则老死不与外人往来,外人也不容易到他们的区域里去。湘西苗民最多之地为古丈,其次是永绥,乾城,保靖等处。古丈距沅陵只六七十里。据说诸葛武侯平蛮大军曾临离沅陵只三十里之某地,大概便是在古丈一带”。(4)其中,关于湘西苗族的分布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苗疆七厅县只列出三个,甚至凤凰也没有列入,而所谓古丈苗族最多,则纯属谬误。他以湘西、贵州、四川,而非湖南、贵州、四川来表征苗族聚集区域,事实上也说明湘西与苗族成为自然连结起来的整体的观念,在当时已经根深蒂固。

除了行旅路经湘西,更多人随着国民政府西迁而转移来此。来自各地的知识分子,得以长期实地居住在过去想象中的神秘湘西。江苏、安徽各地中小学教师组织的战区中小学教师第九服务团即对会同、芷江、辰溪、泸溪、沅陵、乾城、凤凰、麻阳、永绥、保靖、大庸、秀山十二县,以及洪江、浦市、义安兴隆场、鸦溪、吉垌等集镇进行调查,并特别附有“苗人风俗断片”。(1)从他们的报告看来,这些教师一方面深入了解湘西概况,同时进行宣传抗战救国,成为国族观念的传递者。类似的传递者还包括湘川公路建筑过程中,随着路线规划深入苗寨的大批工程人员。湘川公路经过的苗寨,不见得如钱能欣所谓,“已受汉人教化,生活习惯大多与汉人相同”。但是,民国这个新政体确实随着公路的修建而传递到苗寨。至今仍可以听到公路旁的苗寨妇女用苗语唱出,“鼠年(1936年)四月初四,蒋介石修这条路逃往重庆,蒋介石坐南京,皇帝坐长安,中国要归蒋介石管,他要做王。他唤民国时期为中国,宣传三民主义政策好……”(2

无论是以民族主义立场表达各种诉求的吴良恒,还是因吴良恒布告内容而感动,认为在危急存亡之秋“苗民也深明大义地觉醒了”的王云路,还有唱着蒋介石、三民主义而被动接受国家象征词汇的苗族妇女,都因为抗战时期的全民动员和国族建构而发生联系。而前述的苗族精英基于同化思想提出鼓励汉苗通婚,严禁苗族“陋俗”,也都是基于国民政府中央与湖南省开发湘西的理念,因应抗战救国的需要。但是,在抗战时期开发大西南的过程中,湘西并没有因为苗族精英鼓励同化的努力,或地理位置紧邻政治中心(国民政府中央所在地)而减弱原有的边缘性。反而因为抗战期间湘西成为西南数省屏籓,必须积极建设与开发的现代化语境,在外界高度关注下,反衬与放大了原有的边缘性。湘西这个民国时期始出现的行政地名几乎完全取代清代湖南苗疆,并被赋予偏远、神秘,难以一窥究竟的文化意涵。

四、文化的边界与延续的边缘

清代严如煜、但湘良都曾区划不同范围的苗疆。到了民国时期,含括原来湖南苗疆的湘西不仅留存着原本为了区隔民苗而修筑的边墙,甚至产生了原本已经消弭于无形,民国时期又重新出现的文化边界。这个无形边界产生的背景,主要是学界的苗族调查与学界外的苗文化诠释,刺激了苗族精英的主体意识觉醒,苗族知识分子以“苗族”这个具有主体性的族别自称,而非苗族的他者与行政官员则以“苗民”或“苗胞”称之。盛襄子引用石宏规的“悯念苗族,力谋解放,以期同跻平等”时,还特意将苗族的族字后加上括号,写为“苗族(胞)”,(3)正是站在国家的立场,将苗的主体性置放在国家认同的同胞范畴之内。

民国时期苗族精英一方面强烈争取民族平等,争取苗族权益,另一方面却上书政府,希望汉苗不分畛域,鼓励苗汉通婚,最终达到“同化”的目标;一方面以“边缘性”要求湖南省政府“关怀岩疆,悯念苗族”,另方面又以传统中原汉族道德价值观强调苗之文化风俗与汉文化价值观类似,甚至要求政府“移风易俗”,如明令禁止苗寨相当重要的“椎牛恶俗”。

讨论族群边界,不得不面对族群认同与文化的关系。集体区分我群与他群的社会认同是一种铭刻于文化的关系,而社会与物质界线亦受经济与政治过程所形塑。(1)在多族群混居地区,文化特征常常相互学习与模仿,呈现出重叠但又不尽相同的样貌,文化特征也可能随着时间而改变。民国时期,苗族知识精英不是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察觉自身族群身份,而是原本已经完全接受汉文化的知识精英,以汉文化价值观捍卫外界描绘的苗文化,并由此产生强烈的我族意识。对苗族精英而言,他们在民国以前即失去了原有的文化表征,苗文化对他们来说,大多成为他们要求严禁的“陋俗”,他们争取的是国族建构下的“民族平等”,甚至以“苗之于满蒙回藏,历史更为悠久,且不通外邦”的表述来强调苗族较其他少数民族而言更具国家认同。所以,他们争取的是参政等政治权力,而非文化主体性。因此,民国时期,原本趋近甚至与汉无异的湘西苗族精英,事实上是在重新建立新的社群认同,在苗族政治主体而非文化主体的基础上强化这种认同。

从文化象征界定的族群性,可以视为一种族群认同感,亦即某特定社群以其主观意识为该群体建立的含括(inclusion)与排外(exclusion)标准,这个标准可作为理解族群性或认同概念的范畴。(2)从清代的湖南苗疆到民国的湘西,汉与非汉的界线不仅是文化分野,也因为历史因素形成“生苗”与“熟苗”内部的社群边界。行政治理区划的边界,导致对苗疆的边缘性想象扩大到整个湘西,作为行政区域的湘西也逐渐被赋予整体的文化意义。清代地方官员在可识别与清晰化国家治理观念下赋予苗疆以清晰的边界;民国时期湘西行政区域的设立,形成了湘西苗族通称,使得边地与边民的边缘意象不但没有消减,反而扩大了边缘的范围。从清季到民国初年,当地头人借由攀附汉人文化特质,或是依赖虚拟的来自中原地区的祖源,巩固自我社会地位;到了民国时期,他们反而必须通过无时无刻凸显少数民族身份,以及居住区域的边缘性来争取政治与经济资源。

湘西苗疆与苗族的边缘意象直到今日仍处于持续型构的过程之中,各类媒体扮演的角色自不待言,甚至学者也在无意间凸显苗的神秘,以看似无必要的论文引言强调日常生活语境下蛊(poison)与苗族、苗地的关联。(3)对少数民族自身而言,民族身份相当程度受到政治经济驱力形塑与诠释,被赋予少数民族身份的在地者,无论外显或心态,也逐渐趋向于不一定与文化直接相关的民族身份认同。今日所见的“民族”不一定基于历史发展脉络,或具有特定的社会文化特质,认同或拒绝往往来自利益。(4)地域与身份的边缘性更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5)今日湖南怀化到凤凰高速公路麻阳路段来回两侧,分别挂上了“苗疆前哨”、“苗疆门户”的巨大看板。在旅游产业的巨大经济诱因下,湖南苗疆与湘西苗族的印象或许随着交通发展与媒体渲染将不断延续与扩大。

 

注释:

1参见James C.ScottSeeing Like a StateHow Certain Schemes to Improve the Human Condition Have FailedNew HavenYale University1998pp.11-24

2参见Pamela Kyle CrossleyHelen Siu and Donald S.Sutton edsEmpire at the MarginsCultureEthnicityand Frontier in Early Modern China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6p.3

3(清)方显:《平苗记略》,《金德瑛序》,同治十二年刻本。

4参见LinYueh-hwa,“The Miao-Man Peoples of Kweichow,”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Vol.5No.3/41941

5(清)严如煜:《苗防备览》,道光癸卯(1843年)重镌版,第568页。

6参见(清)但湘良:《湖南苗防屯政考》,清光绪九年刊本。该书所列湖南苗防七厅县系指凤凰、乾州、永绥、保靖、古丈、泸溪、麻阳。

7参见胡履新:《永顺县志》卷二十五,1930年,长沙吟章纸局代印。除上述三厅外,亦常见加上古丈、保靖,合为湖南苗疆五厅县或边疆五厅县之称。参见杨瑞珍、周玉恒:《永绥直隶厅志》,同治七年(1868)修,亦见上述厅县志。

8参见傅鼐:《修边论》,引自蒋琦溥、林书勋等:《乾州厅志》,卷之六,屯防一,光绪三年(1877)。

9《中央党务公报》第6卷第22期(1944年)所列湘西32县包括:常德、桃源、汉寿、沅江、沅陵、辰溪、芷江、晃县、麻阳、溆浦、保靖、乾城、凤凰、黔阳、古丈(原文误植为古文)、永绥、泸溪、龙山、桑植、大庸、慈利、石门、临澧、礼县、安乡、南县、华容、会同、靖县、通道、城步、永顺。

10民国时期湘西行政区划大致经历辰沅道、湘西绥境处、湘西行政督察专区等阶段,详细沿革参见罗维庆:《湘西行政区划的沿革与整合》,《武陵山民族研究文论》,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12-215页。

11刘介:《苗荒小纪》,商务印书馆1928年版,第1页。

12(4)刘汉源:《湘西屯田调查及巴县调查日记》,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7年版,第79142-79143页。

13参见傅角今,《湖南地理志》,湘益印刷公司1933年版,第19页。

14刘汉源:《湘西屯田调查及巴县调查日记》,第79128页。

15刘汉源:《湘西屯田调查及巴县调查日记》,第79147页。民国报章杂志对湘西匪患的报道很多,不胜枚举。

16参见凌纯声、芮逸夫:《湘西苗族调查报告》,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第94页。

17参见石宏规:《湘西苗族考察纪要》,飞熊印务公司1936年版。就各篇序文看来,该著作应发表于1934年,1936年再版。

18参见战区中小学教师第九服务团编:《湘西乡土调查汇编》,1940年,第101页。

19石宏规呈文与湖南省政府拨款办理之意见均载于1936年《湖南省训令(秘法字第五三八八号廿五年七月九日)》。

20参见卢美意:《湘西文化对中国文明之贡献》,《青年之声》第三卷第一期,1942年。

21参见Edward A.McCore,“Ethnic RevoltState-Building and Patriotism in Republican ChinaThe 1937West Hunan Miao Abolish-Military-Land Resist-Japan Uprising,”Modern Asian StudiesVol.45No.62011

22刘汉源:《湘西屯田之研究》,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7年版,第35347-35348页。

23《从风土民情看湘西民变》,《新闻世界》1949414日。

24司马潇湘:《从湘西变乱轻点陈渠珍》,《风行杂志》,1949年。

25(2)王云路:《湘西的苗族》,《新民族》第3卷第20期,1939年。作者在文中称1938年至湘西。

26参见盛襄子:《湘西苗区之设治及其现况》,独立出版社1943年版。作者列出湘西共计24个县,但该书第六章“湘西各县苗胞调查撮要”仅列18个县,包括永属各县:永顺、保靖、古丈;辰属各县:沅陵、辰溪、溆浦、凤凰、永绥、乾城、麻阳、泸溪;沅属各县:芷江、晃县、黔阳、会同;靖属各县:境县、绥宁、通道。

27钱能欣:《西南三千五百里》,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第22页。

28参见钱能欣:《西南三千五百里》,第22页。

29参见尚晴:《国家建设与民族整合——以1930年代湘川公路为例》,《民族论坛》2017年第1期。

30参见盛襄子:《湘西苗区之设治及其现况》,第9-10页。

31参见赵树冈:《文化展演与游移的边界》,《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