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村研究 > 相关学科

松绑、赋权、引导:乡村振兴中农民主体性建设路径——杜润生农民主体性建设思想的启示

作者:李卫朝 荆玉杰  责任编辑:王铭鑫  信息来源:《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  发布时间:2021-01-28  浏览次数: 4147

 当前,如何通过有效机制调动农民的主体性并在实践中落实落细,已然成为乡村振兴的焦点问题。“中国农村改革的推动者”杜润生在农村改革进程中提出了很多建设农民主体性的深刻见解和具体措施。首先,应坚持“理论上的勇敢 策略上的慎重”农民主体性建设的基本方略;其次,解除农民身上不必要的束缚,从生产上为农民松绑;再次,尊重和保障农民的各项权利,从政治上给予农民以完整权利;末次,教育引导农民摆脱依附关系、确立现代观念,从思想上提升农民主体性。鉴于此,乡村振兴中农民主体性建设,应该采取“理论上的勇敢 策略上的慎重”的基本方略,坚持“照顾农民物质利益”的根本原则,推进“组织农民协会”,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从而将农民主体性建设的宏大叙事与细微落地有机统一起来,在实践中予以有效推进。

关键词农村改革;乡村振兴;农民主体性;杜润生


党的十九大以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切实发挥好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已成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核心话语。在乡村振兴实践中要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就要进行农民主体性建设,因为农民主体性是其主体作用发挥的必要条件。由此,如何加强农民主体性建设,就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时代之问。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充分发挥农民主体性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这一点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但是,不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在现实推进中,农民主体性还一定程度上停留于宏大叙事的层面,未能深入地结合乡村振兴的时代主题提出具体的、切实的农民主体性建设思路、方略、路径和措施,农民主体性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理论上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很好地研究和阐释,另一方面是体制和政策上也没有给出清晰的界定。11尽管乡村振兴在方针政策上强调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然而在基层实践中,农民期望什么样的乡村振兴?以及会选择什么样的振兴路径?对这些重要的农民主体性问题,目前似乎仍缺乏有效的机制来体现和调动,总体的环境和更多的实践好像是在形式化地执行一个笼统的战略原则。22因此,如何从理论上更好地界定农民主体性的内涵和外延,如何从体制和政策上体现和保障农民的主体性,如何以有效的体制机制提升和调动农民的主体性,仍然是乡村振兴中农民主体性研究的重大课题。

21世纪以来,学界就已经开始关注农民主体性问题,认为农民发展必须以利益主体独立为前提,实现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33尤其在城市化过程中,应强调农民的主体性,尊重其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防止仅仅把失地农民看作是政策的被动受众的倾向;14应该给农民以自由和权力,且使“农民怎样才能自己发展自己、自己保护自己”的意识成为中央制定各项农村政策、制度和施政路径的一个首要出发点、着眼点。25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之后,更多的研究围绕着新农村建设而展开,认为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是成功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和必要保证,而制约农民发挥主体性作用的“瓶颈”是农民无法主体性“嵌入”新农村建设,36因而主体性建设乃是新农村建设的第一要务,即让农民转变为公民,其本质便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47因此,应该大力推行农村教育,强化农民的主体性作用,58通过土地确权使农民获得经济主体性,扩大农民参政能力提高其政治主体性,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夯实农村文化教育以提高农民素质。69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后,学界的研究从理论转向实践、从宏观转向微观更加蓬勃地展开,开始在乡村振兴的视阈中探讨农民主体性问题。诸多研究认为,目前乡村振兴在确保农民主体性地位上面临着体制、市场、社会和文化等多方面困境,应该重振乡村经济活力、乡村合作动力、乡村文化魅力,710“把方向—提能力—强认同—添动力”格局重塑农民主体性,811通过确权赋能不断激活乡村振兴中的农民主体性,等等;进而更多的研究从精准扶贫、农村环境的长效治理、乡村治理、农业机械化等角度探讨农民主体性建设。

同时,还有一些研究着眼于理论、历史层面剖析农民主体性,认为中国农民主体性的功能单位分别经历了宗族、人民公社群体到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个体家庭的演变;912应该通过受动与能动、个体与群体、主体与客体三个维度剖析农民主体性的行动逻辑与运行机制;1013农民主体性的完全确立标志着一个国家现代性的最终实现,1114只有促进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内在统一于生活实践,才能真正重塑农民的主体性,1215等等。这些研究开启了农民主体性研究的先河,从理论上促进了农民主体性问题的探讨,但大多还停留在宏观讨论的层面。

学界关于农民主体性问题的丰富研究,对于现实中农民主体性发挥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当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1316之后,就应该将农民主体性问题置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之下,从理论上的宏大叙事转向实践中的细微落地,在深入展开概念阐释和理论研究的同时,更多地着眼于实践中如何有力地实现细微落地,从而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农民主体性建设的思路、方略、机制、路径、措施等,为宏观政策和体制的制定提供智力支撑。这样才能避免“见物不见人”在乡村振兴中的重现,也才能在实践中跳出“形式化地执行一个笼统的战略原则”的怪圈。

被誉为“中国农村改革之父”、被授予“农村改革的重要推动者”改革先锋称号的杜润生,作为中国农村改革重大决策参与者和亲历者,以其毕生精力推动农村改革破局,形成了丰富的农村改革思想,其中关于农民主体性建设的思想更是富有见地。杜润生农民主体性建设思想,遵循“理论上的勇敢 策略上的慎重”的基本方略,在时间维度上沿着生产、政治、思想的逻辑顺序展开。首先,在生产上解除了农民身上不必要的束缚,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满足了农民生活富裕的愿望;然后,在政治上一定程度破除了城乡二元体制的牢笼,赋予了农民完整权利,激发了农民参与村民自治、维护自身权益的主动性,实现了农民成为国家主人的追求;最后,在思想上引导教育农民摆脱人身依附、确立现代观念、增强创新意识,提升了农民在生产生活中的创造性,发挥了农民追求美好生活的主体性力量。从生产上着眼于调动积极性、从政治上着眼于激发主动性、从思想上着眼于提升创造性,这种农民主体性建设的逻辑顺序以及有针对性区别对待的思想,为乡村振兴中农民主体性建设落地、落实、落细提供了积极的借鉴。

二、理论上的勇敢 策略上的慎重农民主体性建设的基本方略

所谓农民主体性,从理论维度而言,即农民在生产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自主性、主动性以及受动性;从历史维度而言,表现为农民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逐步确立自身主体地位的过程;从现实维度而言,当前集中体现为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117通俗来讲,农民主体性就是指农民在生产生活中所发挥出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杜润生在农村改革进程中农民主体性建设正是着眼于此,即如何激发、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杜润生坚信“农民始终是一支伟大的力量”,身上“蕴藏着巨大的创造力和主动精神”,只是这种创造力和主动精神由于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在历史的不同阶段被不同程度地压抑了、束缚了或者说是遮蔽了,只有“把千千万万农民身上的不必要的束缚解除掉”,使其“有独立性,有自主权”,才“可唤起他们发展生产、劳动致富的兴趣”。218

以改革为根本途径,破除农民身上不必要的束缚,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激发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是杜润生对从亲身参与的革命时期的土改运动,到建国初期的合作化运动,再到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化运动的历史经验教训,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深刻分析、总结得出的正确而深刻的认识。这一认识为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农村改革,坚定地摆脱集体化生产,走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奠定了“理论上的勇敢”:“现在历史唤醒了我们的认识,使我们有了这个自觉性”,“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议……充分表明我们党在理论上的勇敢性、创造性和革命性”。319正因为有这种“理论上的勇敢”,杜润生才坚定地认为,农村改革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农村的经济改革不进行不行,我们要采取坚定的态度”,虽然也存在被原来的旧体制所吸收、融化、歪曲、变形的危险,不可能不碰到困难、不出问题、不犯错误,但不能被一时的困难所吓倒,应该毫不动摇地把农村改革进行下去,“要打破某些老框框,不要自己竖起菩萨给它磕头烧香”,420“一个主要问题,就是使八亿农民积极劳动,放开手脚干”。521

农村改革不仅要有“理论上的勇敢”,也要有“策略上的慎重”,“革命的胆略和求实精神相结合”,622才能坚定地把改革事业推进下去。“策略上的慎重”,就是在农村改革进程中坚持农民自愿原则,“我们工作的一个基本准则是:始终一贯地坚持群众路线,坚持群众自愿原则”。723换而言之,解除农民身上的束缚,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些如何在农村改革实践中具体落地,其答案就在于“坚持群众路线,坚持群众自愿原则”。杜润生非常重视农村改革中的农民自愿原则,屡次强调指出,“我在农村问题上有一条原则:尊重农民,让农民真正解放”,在农村改革中“一阵风、一哄而起、一刀切的错误做法是和群众路线不相容的”。

“理论上的勇敢 策略上的慎重”,这不仅是杜润生在中国农村改革中采取的基本方略,也是其调动农民积极性、建设农民主体性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理论上的勇敢”,充分相信农民身上所蕴藏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才能在农村改革中拥有坚定地推进农民主体性建设的胆略;同时,只有坚持“策略上的慎重”,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才能在农村改革中将农民主体性建设做细做实。

三、从生产上松绑调动农民主体性

人民公社化时期,广大农民之所以抱着不情愿、消极甚至抵制的态度,根本原因在于外在的条条框框束缚了农民。因此,调动农民积极性根本在于解放农民,通过改革解除农民身上的束缚,从生产上为他们松绑,从而激发他们身上潜藏着的巨大创造力和主动精神。杜润生常说:“改革就是为了解决农民的积极性问题。”824

(一)物质利益原则: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基础

在中国农村改革之初,杜润生就特别重视农民的物质利益,认为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就应该充分照顾农民的物质利益,用物质刺激使其从个人物质利益上积极开展生产。925农村改革的根本问题是调动农民积极性,解放潜藏的生产力,使生产力得到充分发展。但是,如果调动农民积极性、解放生产力只是空洞地宣传教育,农民则不会相信,或者半信半疑。所以,杜润生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利益的思想,提出中国农村改革必须坚持物质利益原则,绝不能丢掉富民政策。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改革在取得历史性发展之后,杜润生仍然提出警醒,不能固定地看待农民而忽视他们的主体地位;不能以为农民仍是人民公社时期单纯的劳动者,而忘记了他们在改革后已成为拥有决策权的经济主体。“农民从事劳动、选择职业,主要是根据自身的利益来决定,而不是由什么长官意志来支配。他们是自负盈亏的独立生产者,政府既然不能替他们承担风险,就应尊重他们的自主权和决策权。”126只有拥有生产自主权和决策权,农民的积极性才能得以调动,物质富裕的生活也才有盼头。“当然不只是物质利益,还要有思想政治教育,还要有精神文明,但物质利益原则是个基础。”227于此而言,坚持物质利益原则是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基础。

(二)土地制度改革: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突破口

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应该从满足农民的土地需求开始,这是杜润生对农村改革的深刻认识。他曾多次讲到,“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最大的问题是土地问题”,328“为调动亿万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急需给农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其中,土地制度是第一位重要的”。429之所以应该从土地制度改革入手,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正是坚持物质利益原则。自古以来农民的物质利益就是对土地的需求,“农民有独特的利益,就是耕者有其田”,530并且在农村改革之初这种需求是最急切的。只有将农民从集体化的人民公社制度中解放出来,实行包干到户、包产到户的土地制度,才能切实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基于改革之初的实际情况,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制度改革应该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坚决不能“依靠政治运动的方式进行工作”,631不搞一刀切、一阵风、一哄而起的做法,让农民在实际的比较效益中自愿选择。从局部试行到全面推广,再到形成一个稳定的土地制度,这不仅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推行的成功之道,因为“一个稳定性制度的形成必定是个群众选择的过程”,732而且这个农民群众自己选择的过程,也正是农民主体性提升的过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所以能够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其一在于照顾到农民的个人物质利益,能公私利益相结合,“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其二在于农民有了自主权,可以直接管理生产和分配。

(三)稳定惠农政策:持续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基本保障

将农民从人民公社集体化生产中解放出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一开始就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改革初的几年时间,农业生产所取得的成就是惊人的。但随即出现的“怕变的心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对农业生产尤其是对土地投资的积极性。“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政策再变卦。”面对这种农民害怕变回到“大锅饭”而影响生产积极性的现象,杜润生适时提出,当前农民迫切、恳切的呼声是让政策稳定下来,“需要保持政策的稳定,特别要注意土地的稳定”,833“应当把家庭承包制稳定下来,让农民有稳定感,使承包关系长期化、固定化”。934他从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效益的实际出发,提出土地承包期限长一点,可在十年以上,鼓励农民作长期打算,以利于改良耕地、增加投入、提高生产,避免掠夺式经营。这样才能激发农民预期,也才是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关键所在。1035

“发展农业主要靠政策”,这是农村改革最初阶段的真实写照。国家政策不仅保证了农业的基础地位,而且也实实在在地保证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持续高涨。逐渐从集体化生产中解放出来的农民,在吃饱肚子之后,为了增加收入,开始了在工业、商业、副业等领域的尝试,但同时由于受人民公社化时期“割资本主义尾巴”历史阴影的影响,也出现了一种担忧。为了鼓励农民在农业之外的领域蹚出致富之路的积极性,杜润生批评指出,人民公社化时期割“资本主义尾巴”,实际上是割掉副业、割掉分工,堵塞了富裕之路。136因此,他提出政策应尽量放宽点,应出台包括商业、工业、副业等领域的农村综合发展的政策,通过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把潜在的优势转化为现实的优势。只有扎根于农村、来源于农民、符合亿万农民愿望的政策,才能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只有不断完善的、稳定的、很好地沟通协调了中央地方与农民关系的政策,才能保证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持续高涨。杜润生曾经形象地指出:“政策随情况调整是应该的,但不应随人而变,不能张书记来了改李书记的,王书记来了又改张书记的。破坏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是不妥的,有害的。”237

四、从政治上赋权激发农民主体性

尊重和保障农民的各项权利,是发挥农民主体性的关键所在。“没有主体权利,农民主体性就是空洞和虚无的,只有赋予农民充分的主体权利,农民主体性才能彰显出来。”338农民主体性的彰显,某种程度上就是农民主动性的发挥,而在政治上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则是激发农民主动性的关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在杜润生看来,农民独立的经营自主权还不充分,还缺乏充分的市场自由和迁移就业自由。随着土地承包制度逐步稳定下来,杜润生就开始重视农民在政治上应该享有的完整公民权。

(一)农村民主自治:激发农民主体性的民主政治环境

在农村改革之初,杜润生就意识到,如果农民的民主权利不能得到保障,尤其是不能充分行使对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的支配权,就不会唤起他们的主动性。439因此,他一直强调“农民不仅要有发展权,也要有民主权”,“发展权与民主权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依存共进的”。只有农民个人的发展权利得到保障,才能激发他们的上进心和竞争性,为创造生产效益最大化而奋斗;540同时,也只有为广大农民群众创造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才能鼓励他们自求解放。641他曾经讲到:“农民经过价值规律、民主制度、自由联合的大学校的学习,才能成为独立自主的商品生产者,成为政权的主人、国家的主人。”742而农村是以家庭为单位组成的群居村落,自古以来就“缺乏民主传统,推行农村社区自治,等于办了一个大学校,引导九亿农民进入民主生活,意义深远,不可低估”。843易而言之,只有加强农村民主自治,让农民享有充分的选择权和选举权,才能促进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和公民意识快速提高。进而言之,农民只有树立起强烈的主人翁意识,“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944才不会被主客观环境所束缚,才可能在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推动下破除各种僵化信条、陈规陋习,挣脱自然和强权的束缚,自觉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追求、创造他们所向往的美好生活。

(二)给农民国民待遇:激发农民主体性的权利保障

农村改革逐渐将农民从土地和原来其它的各种不必要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但城乡二元壁垒始终存在,导致农民不能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益。而不能成为有完整权利的公民,农民就只能成为现代化的旁观者,甚至成为现代化的牺牲品。在中国农村改革中,杜润生一直强调“我们欠农民太多”,应该赋予农民更多的权益,认为当农民拥有了经济上的自主权之后,政治上也应享有相应的公民权利,“使农民变成有完整权利的公民”。1045他强烈呼吁重视农民的“权利贫困”问题,直到2006年,他仍然认为农民的“权利贫困”问题并没有解决,甚至还没有破题。1146杜润生深刻地意识到,解决“三农”问题涉及中国深层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是个系统工程,不要指望毕其功于一役,但关键的第一步是给农民以国民待遇,给农民以最基本的权利,让农民真正享有《宪法》赋予的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要给农民国民待遇,首先不要歧视农民,不能只重城市、重市民,而轻农村、轻农民”,1247应该摒弃一切歧视农民的做法。只有真正做到不歧视农民,给农民国民待遇才能落到实处。杜润生尤其强调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对农民权利的损害,一直呼吁从制度上、体制上、法律上废除城乡分隔的户籍制,从而打破制约农民“权利贫困”的藩篱。“给农民以国民待遇”,真正摘掉“二等公民”的帽子,让其成为拥有完整权利的公民,才能激发农民身上所蕴含的主动精神和伟大创造力,从而切实成为推进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动力。

(三)组织农民协会:激发农民主体性的组织依靠

如何保护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权益不受损失,以及在维护自身权益过程中有可依靠的组织,这是激发农民主动性、创造性的又一要素。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中国农村改革初步取得成功之后,农民的利益趋于多元化,为给农民提供一个更好地发出自己呼声、维护自身权益的组织,杜润生呼吁“恢复”“重建”农民协会的主张。他认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政府直接对接农民,中间缺乏一个中介组织。在市场与农民之间、政府与农民之间缺乏组织。没有组织,农民就没有自己的谈判地位,不能解决内部的矛盾,协调外面的矛盾,农民与市场、政府之间就没有良好的沟通渠道。148组织农民协会,充当农民的代言人,使其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组织,以免农民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从而保障农民生产的主动性、创造性,这是杜润生主张恢复农民协会的根本出发点。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恢复,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农民与市场之间关系的重新整合就成为农村改革的核心问题。如果农民不能很好地建立与市场之间的连接,就无法使自己的农产品在市场交易中获得应有的市场价值,亿万农民在走向市场的“惊险一跳”中,就必然会出现错位而严重挫伤生产的主动性、创造性。因此,杜润生提出,刻不容缓的事情是重组农民协会,提高农民自组织程度,加强农民的谈判地位,反对各种歧视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利。249同时,农民协会也可以成为农民与政府之间联系的桥梁、沟通的渠道。如果农民缺乏向政府表达诉求的畅通渠道,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势必会挫伤农民生产的主动性、创造性。组织农民协会,既可以提供农民与政府对话的畅通渠道,也可以为权益受损的农民提供维护合法权益的组织保证。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农民只有使自己的农产品自由公正公平地获得市场价值,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能够找到可以依靠的组织,他们在生产中的主动性、创造性才会得到激发。

五、从思想上引导提升农民主体性

在推动中国农村改革进程中,杜润生非常重视农民的全面发展问题。他根据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提出:“人要全面发展,必须有经济的发展、精神的发展、政治的发展。”350就农民主体性而言,他认为除了生产上的松绑、政治上的赋权,还应该对农民进行思想上的引导教育。他非常认同毛泽东提出的“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的观点,认为“在进行社会主义前途教育、反对资产阶级思想毒害的同时,还需进行思想启蒙运动,提高农民社会自觉,认识自身地位和权利义务,摆脱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意识,自求解放、自求发展、自强不息,为改善本身社会地位而努力”。451换言之,提升农民主体性还应该通过思想教育,引导农民摆脱传统的依附意识,认知自身的存在状态,确认自身的价值认同方式,逐渐确立自身的主体地位,从而在生产生活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一)摆脱依附关系:提升农民主体性的首要环节

杜润生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入研究、对西方农村社会发展的广泛了解,尤其是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历史的深刻分析,明确提出要将传统农业社会形成的那种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摈弃掉。他说,农业的生产关系必须有利于发挥生产者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感,使生产者勇于负责,勇于承担风险,并且能够把每一项劳动都作为有效投入。552在农业社会,生产力比较低下,只能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再辅之以地缘关系,农民就在有限的地理空间中形成一种社区关系。在这种被给定的关系中,农民不得不依附于封建势力、宗法主、宗族主、士绅土豪,从而丧失了独立性,丧失了自由。这种依附关系虽然在土改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得以扫除,但是由于旧社会遗物没有“死”,它还活在一部分农民群众的心里,“并且根子扎得很深,死掉的只是枝叶,只要有适宜的环境,就会复活”。而人民公社化运动就提供了这种环境,又让农民开始依附于集体、国家,从而产生了变相的、与原来性质不同的某种程度的依附关系。这种依附关系又反过来造成农民的保守意识,淹没了农民的主体性。那么,如何把农民从依附关系中真正解放出来?杜润生提出:“一是靠市场经济,用平等交换的机制激发他们的创造性,消除他们的保守性;二是靠建设民主政治,保证群众参与,共同决策,培养主人翁意识。153市场及民主是两个大学校,没有它就没有农民本身的现代化。只有在市场和民主这两个大学校中,才能培养摆脱依附关系的农民,培养有自由、有独立性、有自主权的农民,农民才能有真正自由的联合。质言之,依附关系是农民主体性发挥的牢笼,农民只有摆脱了各种形式的依附关系,才是独立自主的农民,才能在生产生活中发挥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确立现代观念:提升农民主体性的精神支撑

农民要能够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社会实现“惊险一跃”,在从依附关系中摆脱出来之后,还需要尽快地确立现代价值观念,这是提升农民主体性的精神支撑。在推进中国农村改革进程中,杜润生也非常重视农民思想观念的培育问题,认为“农村改革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必须相应改革某些制度、组织,调整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直至更新人们观念”。254在农村改革之初,他就提出“要利用商品交换这个机制,引导农民面向市场进行生产”,355从而促进农村从自给半自给的经济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经济转化。同时在商品交换中,引导农民树立竞争的意识,他认为“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农民也就不能进行经济选择”。456当农民富起来之后,他就提出“现在农民有了一些钱,要指导他们如何花钱”,557不能盲目跟风,“只有适应消费,才能推动生产”。658他强调指出:“把农民的投资热情唤醒,农村是会有很大变化的。如果看不到这个力量,不去增强农民积累的观念,是会犯错误的。”759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杜润生更加强调培育农民的民主与法治观念,认为“精神文明建设应该同民主法治建设相结合”,“民主是个大学校,可以使农民学会在法治秩序下的自由和自律相统一的新传统”,860可以利用农村自治能力、自治传统,培养农民新习惯、新道德、新知识。961

由此可见,杜润生非常重视引导教育农民树立现代价值观念。在以商品交换为主要内容的市场经济中,如果农民的商品意识、市场意识、民主意识、权责意识、公平意识、价值观念等转变滞后,则无法真正确立起其主体意识,当然就谈不上其主体性的有效发挥了。事实上,农业农村现代化理所当然地包含着农民经济、政治及文化价值观念方面的现代转换,惟有中国农民在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不断破除绵延数千年的价值传统与社会心理,及时确立现代观念,才会为其主体性的提升提供精神支撑。杜润生认为,“中国农民的创造性是了不起的”,1062而这种创造性必须是在引导教育农民转变传统落后观念之后,才能够真正发挥出来的。

(三)增强创新意识:提升农民主体性的内在活力

杜润生一直高度评价农民的创新精神,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进城务工等,都是农民的伟大创新。他多次强调,创新的主体是人,农村改革创新的主体就是农民,农村改革“不能只见物不见人,人是最重要的”,1163“农民是农村经济主体,农村的事最终要靠农民去完成”,1264“通过改革,把九亿农民这一丰富而活跃的人力资源,从各种约束中解放出来,使他们从‘人口负担’转化为推进社会发展、推进制度创新、推进组织创新的伟大动力”。1365质言之,农村改革创新要依靠农民群众,要发挥农民的创造精神。那么,如何释放农民创新创造的潜力呢?杜润生认为,除了集中解除原有宏观政策对农业和农民的束缚之外,最主要的是引导农民努力学习,掌握现代农业科技知识,通过“知识化”培育农民的创新意识,提高他们的主体能动性,形成人力资本,从而有效发挥主体性,推动农村改革发展。杜润生明确提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创新意识一旦更多地被群众所掌握,就成为改造社会的物质力量,凝结为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加快社会进步。”166因此,只有不断增强农民的创新意识,给每个从事创造性劳动的人以充分的自由空间,才能发挥农民的主体性的创造力量。

六、对乡村振兴中农民主体性建设的启示

坚持“理论上的勇敢 策略上的慎重”的基本方略,从生产上松绑、从政治上赋权、从思想上引导,这大致可以概括杜润生农民主体性建设的思想。这些思想可以为破解乡村振兴“如何将宏大叙事与细微落地有机地统一起来”“如何将农民主体性建设落地、落实、落细”的问题提供很好的启示。

(一)“理论上的勇敢 策略上的慎重”——农民主体性建设基本方略

乡村振兴过程中,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对待这一原则性问题要有“革命的胆略”,要“采取坚定的态度”,毫不动摇的勇敢坚持下去。不论是在理论的探究上还是在实践的操作上,都要有理论上的自信和落实上的勇敢,这是杜润生留给我们的智慧。同时,建设农民主体性还必须要有策略上的慎重,即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如果执行正确的方针却采取了错误的办法,则势必引起农民的动摇与抵触,反而会消解农民的主体性。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就必须符合而不脱离群众的要求,就必须走群众路线,而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切不可依靠政治运动的方式推进。“理论上的勇敢 策略上的慎重”,这应该是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民主体性建设的基本方略。

(二)照顾农民物质利益——农民主体性建设的根本原则

乡村振兴过程中建设农民主体性,必须保护、照顾农民利益,而不能以“乡村振兴”的名义损害农民的物质利益。毋庸置疑,建设农民主体性,离不开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但物质利益原则是基础。只有充分照顾农民的物质利益,才能有效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农民最大的物质利益来自于土地,所以乡村振兴进程中建设农民主体性,仍需注意土地制度问题。杜润生强调指出:“土地改革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改造农村的基层政权,解除桎梏农民的精神枷锁,使农村走向开放,解放社会生产力,推动中国逐步走向工业化、现代化的社会主义道路,这些伟大的作用将永垂青史。”267他认为,土地问题是一个永恒的主题,过去是,现在是,将来还是必须要慎重对待的大问题。因此,慎重对待土地问题,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切实照顾农民物质利益,这应该成为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民主体性建设的根本原则。

(三)组织农民协会——农民主体性建设的组织依靠

恢复农民协会,使之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组织,有利于农民提升话语权、维护自身权益,这是杜润生“一个未了结的期盼”。虽然自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全国各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的提高、科技水平的提高、农民素质的提高,但其性质毕竟是互助性经济组织,还不能涵盖农民政治权益的维护和思想文化的发展。因此,当前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应该及早打消各种顾虑(是否是革命组织?是否与基层政权冲突?是否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等等),尽快在全社会建立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开展社会协商和利益整合、推动农村社会发展的农民自组织——农民协会”。368组织农民协会,不光为激发农民主体性提供了组织依靠,而且更为乡村振兴过程中凝聚农民的力量提供了组织保证。

(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农民主体性建设的精神支撑

引导教育农民摆脱人身依附、确立现代观念、增强创新意识,都离不开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一直是农村改革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尤其是当农民生活逐步富裕、权益逐渐保障之后,思想政治教育就显得更加重要。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指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加强对农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当前在经济社会急速转型的过程中,农民物质财富的迅速增加与相对滞后的现代精神之间出现了某种不平衡,严重制约了农民创造性地开发属于自身的精神生活,制约了主体性力量的发挥。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行动的动力。只有不断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等,使其能够真正掌握现代观念的精髓,才能为农民主体性建设提供精神支撑。

(五)宏大叙事与细微落地——农民主体性建设的现实推进

有学者批评指出,当前乡村振兴过程中还缺乏有效的机制来体现和调动农民的主体性,更多的实践好像是在形式化地执行一个笼统的战略原则,这肯定不利于农民主体性力量的发挥。这就牵涉到农民主体性问题的宏大叙事与细微落地之间的有机统一问题。一方面,农民主体性问题肯定是一个辐射理论、历史、现实,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巨大而复杂的问题,亟需从宏观层面对其进行深入地探讨研究;另一方面,对农民主体性问题的探究最终还是要落实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当然就需要从有效的机制与具体的措施上对切实推进农民主体性建设予以保证。于此而言,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只有将宏大叙事与细微落地有机统一起来,才能将农民主体性建设在理论与实践相统一中进行有效推进。

总之,建设农民主体性是乡村振兴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可以从杜润生农民主体性建设思想中汲取营养和智慧,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从生产上为农民松绑,尊重和保障农民的各项权利,推进“组织农民协会”,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积极推进农民主体性力量的发挥,从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注释

【1】王春光:《关于乡村振兴中农民主体性问题的思考》,《社会发展研究》2018年第1期。

【2】陆益龙、陈小锋:《新时代的中国乡村振兴之路》,《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

【3】林兴初:《社会转型中农民主体性的构建》,《理论与改革》2005年第3期。

【4】(1)张友琴、李一君:《城市化政策与农民的主体性》,《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5】(2)赵泉民:《确立农民的主体性地位理念---兼论其在税费改革中的重要性》,《天府新论》2003年第4期。

【6】(3)胡传明、周跃龙:《农民主体性“嵌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第1期。

【7】江国华:《从农民到公民---宪法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性视角》,《法学论坛》2007年第2期。

【8】(5)王鑫:《论农民的主体性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理论》2009年第31期。

【9】(6)王国敏、邓建华:《重塑农民主体性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现代经济探讨》2010年第9期。

 

【10】(7)陈学兵:《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主体性的重构》,《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

【11】(8)刘碧、王国敏:《新时代乡村振兴中的农民主体性研究》,《探索》2019年第5期。

【12】(9)陈方南:《中国农民主体性问题考察与路径构建》,《求索》2010年第8期。

【13】(10)陈荣卓、盘宇:《理解当代中国农民主体性的三个维度》,《哲学研究》2014年第3期。

【14】(11)黄琳、王成华、武正雄:《农民主体性与现代性关系研究》,《前沿》2009年第3期。

【15】(12)黄进:《中国农民主体性的现状与重塑》,《高校理论战线》2012年第2期。

【16】(1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第255页。

【17】(1)李卫朝、王维:《依托农民主体性建设,切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

【18】(2)杜润生:《杜润生文集》,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8年,第243-244页。

【19】(3)《杜润生文集》,第330页。

【20】(4)《杜润生文集》,第121页。

【21】(5)《杜润生文集》,第58页。

【22】(6)《杜润生文集》,第330页。

【23】(7)《杜润生文集》,第109页。

【24】(8)《杜润生文集》,第105页。

【25】(9)《杜润生文集》,第33页。

【26】(1)《杜润生文集》,第569页。

【27】(2)《杜润生文集》,第210页。

【28】(3)《杜润生文集》,第1329页。

【29】(4)《杜润生文集》,第992页。

【30】(5)《杜润生文集》,第1153页。

【31】(6)《杜润生文集》,第14页。

【32】(7)《杜润生文集》,第1087页。

【33】(8)《杜润生文集》,第123页。

【34】(9)《杜润生文集》,第144页。

【35】(10)《杜润生文集》,第835页。

【36】(1)《杜润生文集》,第195页。

【37】(2)《杜润生文集》,第136-137页。

【38】(3)陈晓莉、吴海燕:《增权赋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农民主体性重塑》,《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9年第6期。

【39】(4)《杜润生文集》,第46页。

【40】(5)《杜润生文集》,第897页。

【41】(6)《杜润生文集》,第926页。

【42】(7)《杜润生文集》,第814页。

【43】(8)《杜润生文集》,第1387页。

【44】(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817页。

【45】(10)《杜润生文集》,第904页。

【46】(11)《杜润生文集》,第1452页。

【47】(12)《杜润生文集》,第1238页。

【48】(1)《杜润生文集》,第672页。

【49】(2)《杜润生文集》,第1314页。

【50】(3)《杜润生文集》,第888页。

【51】(4)《杜润生文集》,第1198页。

【52】(5)《杜润生文集》,第187页。

【53】(1)《杜润生文集》,第888页。

【54】(2)《杜润生文集》,第479页。

【55】(3)《杜润生文集》,第70页。

【56】(4)《杜润生文集》,第134页。

【57】(5)《杜润生文集》,第204页。

【58】(6)《杜润生文集》,第236页。

【59】(7)《杜润生文集》,第332页。

【60】(8)《杜润生文集》,第811页。

【61】(9)《杜润生文集》,第966页。

【62】(10)《杜润生文集》,第1329页。

【63】(11)《杜润生文集》,第967页。

【64】(12)《杜润生文集》,第1172页。

【65】(13)《杜润生文集》,第636页。

【66】(1)《杜润生文集》,第1049页。

【67】(2)《杜润生文集》,第534页。

【68】(3)李卫朝、荆玉杰:《杜润生农民思想研究》,《农业经济问题》201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