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 讷 责任编辑:许家秀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2-05-01 浏览次数: 52149次
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让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参与大陆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持续出台实施的惠台利民政策成效已显现,但部分政策未能落实、落细、落地,成为台胞融入大陆的“新障碍”。若不及时清除,可能增加台胞西进大陆就业创业的失败概率。失败者返回岛内成为负面典型,误导其他民众对惠台政策的正确理解,影响两岸融合发展的进程。为此,如何打通台胞融入大陆的“最后一公里”,让台胞留得下、融得进、发展好,成为当下亟需关注的重点与难点。
一、主要问题
(一)社会归属感待提升
一是惠台不识惠。由于两岸的社会制度、教育内容存在较大差异,台胞对惠台政策措施的理解和把握难度较大,甚至不会用。二是便民不方便。台湾居民居住证本是便利台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证件,但目前仅适用于交通出行,其他工作生活领域因为系统不兼容而“被排斥”。如在接种新冠疫苗之初,在陆台胞无法自主用台胞证预约,后在第三方服务平台的协助下才得以解决。三是社保不保障。两岸社保互通的内容和机制不健全,来陆台胞面临在任意一方交社保不被另一方承认的困境。
(二)职业融入度需增强
一是平台资源未衔接。有些地方涉台部门未能根据台胞就业需求及时搭建就业信息平台,制约台胞职业融入速度。一位台湾钢琴教师反映,由于缺乏相关信息,刚到福州半年内没有招到一名学生,感觉生活灰暗。二是就业辅导不精细。各地虽为西进台胞提供多种就业辅导帮助,但缺乏精细有效的跟踪式辅导,甚至不少辅导陷于模式化、刻板化,对台胞的职业融入促进性不强。三是创新创意缺保障。由于大陆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够,部分台胞团队的创新创意成果得不到有效保护。闽清县一台湾文创团队反馈,在来陆之初,创意方案经常被抄袭,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维护。
(三)深度式发展缺支撑
一是专业互认衔接不足。西进大陆就业的台胞所属专业越来越细,但对应的专业资格认证系统不完善,制约台胞的职业发展。如台湾教师的职称评定和成果认定仍有大量空白内容待充实。二是惠台政策配套不全。台农虽能享受“农林22条”的待遇,却没有配套政策保障其落实生活用房占地、转型发展用地以及贷款融资。三是政策设计自相矛盾。吸引更多台胞真正融入大陆、留在大陆,理应是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台胞反映,成为大陆居民后反而不能享受之前的优惠政策,如子女教育、创新创业等,更愿意留在当下的状态。
二、相关建议
(一)精细化服务
一是配套政策“懒人包”。建议根据台胞的阅读和思维习惯,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的惠台政策进行政策解读,制作系统、权威的政策“懒人包”,使台胞看得懂、用得了。二是系统平台“兼容化”。打破系统兼容壁垒,增强台胞居住证的承载功能,使台胞能够便捷享有和享受国家为台胞提供的各项权利与公共服务。同时考虑台胞使用智能平台系统注音输入习惯,增加公共信息平台的输入法选项。三是社保体系“全面化”。台胞总计2300万人,即使全部纳入大陆社保体系,费用应该可以负担。在推进两岸社保对接的同时,尽量为台胞提供更全面的社保服务,解决台胞发展的后顾之忧。
(二)陪伴式助力
一是全程跟踪辅导。建议各地涉台部门(机构)依据台胞从事的行业、所在地域对台胞进行分类,全程跟踪辅导,搭建全方位、立体化的信息资讯平台,强化信息的对接与分享,通过信息共享推动台胞融入。二是借力社会组织。针对不同行业的需求特点,孵化各类服务型社会组织。借助社会力量,为不同职业的台胞群体提供接续式指导服务,提升其自主就业能力。如福建省青年建筑师协会在此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三是激活自主意识。台胞的自主和自治意识较强,可根据地域、行业或产业特点,激活台胞自我管理,同时加强相关部门对其的管理、指导与对接,保护合法权益,推进行业融合。
(三)贯通式惠台
一是强化涉台部门“一体化”。整合涉台的部门(机构、社会团体),强化中央涉台部门的领导主体,促进不同部门、机构、社会团体间的合作。二是涉台部门交流“常态化”。打破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加强涉台部门间、机构间以及社会团体间的交流与协作,提高服务台胞的能力与效率。三是加强惠台政策“三落化”。在强化顶层设计科学性的同时,推动各项惠台政策的落实、落细、落地,提升惠台政策的“乘数效应”。如福建省仙游县积极根据当地情况,为台农解决贷款难等问题,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