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贫困女性的减贫历程与经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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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贫困女性的减贫历程与经验反思

作者:苏 海  发布时间:2020-01-09

信息来源:《云南社会科学》2019年第6期

摘 要从发展主义视角看,贫困女性的减贫可大致分为被动卷入、主动依附与社会自觉三个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农村女性减贫以女性的社会性解放为基础,逐步融入社会性别意识,并在新时期形成了以政策设计动员为主、协同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培育女性减贫精英、打造女性特色产业等减贫经验,实现了女性主体意识觉醒与国家扶贫制度设计的双向嵌入,推动了性别红利的产出。但在减贫过程中,依然会存在对女性减贫角色的定位不清晰、对女性劳动的刻板印象以及扶贫方式过于单一等问题。未来,需要在社会性别意识引导,包容性政策设计的前提下,重视家庭在女性发展中的意义,提高女性发展的内生动力,构建政府、市场与社会多元参与、自觉共治的贫困治理体系。

关键词贫困女性;减贫发展;现代性;主体性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阶段之后,党和政府提出了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精准扶贫模式”,使扶贫方式由“粗放漫灌式”转变为了“精准滴灌式”。从行动过程看,这是由贫困瞄准识别、项目实施管理及分类脱贫实践组成的行动体系。从行动主体看,这是由政府、市场、社会及贫困群体多个行动主体互动合作的贫困治理体系。在这一体系之中,贫困女性是非常重要的群体,其减贫与发展对性别平等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中国消除绝对贫困人口、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女性既是减贫的主要对象,也是参与减贫的主体力量。截至2018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的9899万减少到1660万,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1.7%,减少的贫困人口约一半为女性。[1]梳理农村女性的减贫历程与实践经验,并对其进行学理性统计,可以从性别和发展的视角,更好地反思农村正在开展的“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

“贫困女性化”这一术语开始,学界对女性贫困的研究已经有了一些研究结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女性贫困特点及类型的多样性。女性贫困具有演化性、传递性、分散性、隐蔽性、多样性、易受损害性、多重交叉的脆弱性和脱贫困难性等特点[2]。其规模大,类型多样、测量难度大,多分布在自然条件恶劣,社会性别文化滞后的地区。

二是女性致贫原因的多维性。从女性致贫成因来看,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客观社会结构因素及个人主观因素等方面。这些因素经常重合叠加、相互作用,资源与决策机会的缺失,性别的弱化与隔离,家庭、社会分工的固化,社会排斥等因素都会使女性陷入贫困。女性因更难获得土地、信贷、资本和收入高的工作而陷入贫困[3],被更多地滞留在低收入、低社会服务和低保障的生活环境中[4]。扶贫政策中性别意识弱,贫困社区的文化滞后与时代变迁交互作用,制约了贫困女性主动参与、积极融入社区,实现减贫发展等思维理念的形成[5],扶贫资源传递注重家庭和社区影响,忽视了女性特殊性,也强化了贫困女性的边缘位置[6]。

以上研究成果的核心大多是以社会性别为理论基点,论述女性比男性有更大的致贫风险,强调女性贫困的特殊性,女性承受与抵抗贫困风险的能力要低于男性。但这些研究对女性减贫的过程及方法关注度不够,尤其是在研究本土化的角度上,缺少对中国贫困女性反贫困的历程梳理和经验总结,对反贫困过程中贫困女性的角色定位和主体实践都缺少相应分析。本文一方面将贫困女性的减贫放到发展主义的理论框架之中,梳理女性减贫与发展的关系,以及女性减贫的大致过程;另一方面,以中国的女性减贫实践为基础,分析不同时期中国女性减贫的特点和经验,反思在精准扶贫的时代背景之下,如何突破既有的性别分析框架,使女性减贫行动与中国的本土文化紧密结合;如何协调外部资源输入和女性内生动力培育的关系,实现多元共治。

二、发展主义视角下的女性减贫历程

将女性的减贫与发展放到一起,主要是基于三点思考:一是贫困的内涵从单一的经济维度,逐渐拓展为包括经济视角、权利视角、制度视角、文化视角、性别视角等多元视角下的多维贫困,简单的数字脱贫无法阐释女性贫困的动态性及复杂性。二是贫困女性的减贫经历了从外界资源依赖到主动参与脱贫的内源式发展过程,这是和发展主义理念的变迁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三是以工业化、信息化为代表的现代化浪潮向农村地区的延伸与改变,农村的传统家庭结构、社区文化以及生产方式受到了挑战,这直接影响到了女性减贫路径的选择。

(一)被动卷入:传统发展主义下的女性减贫

传统的发展主义理念将经济增长等同于发展,经济维度成为衡量社会进步的唯一标准。减贫的目标始终被设定在让更多劳动稳定地融入资本主义体系,减贫是为了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又被期待去提高减贫效率。贫困群体往往被视为是蒙昧被动、有待拯救和需要被发展的群体。按照这一发展主义的逻辑,贫困地区的减贫被界定为要实现所谓的现代化。它强调贫困地区自由市场的拓展,让市场经济在贫困地区起支配地位,它不太重视贫困地区独有的生存条件和贫困人口自我的发展动力[7]。

与传统发展主义相对应的女性减贫发展模式,被称为WID(Women in Development,女性参与发展)和WAD(Women and Development,女性与发展)。前者认为,在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理念下,女性作为孩子生养者和家庭主妇,是被动的接受者,经济发展的利益会通过在外挣钱的男性或者社区援助项目逐渐渗透到贫困女性群体中。后者作为女性参与发展的补充,开始重视女性家庭内部工作的重要性,承认女性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作用。这种理念下的减贫项目增加了对女性的要求,但并没有增加女性获得资源的渠道,也没有增加她们的决策权。它注重通过外力助推,比如非政府组织的援助项目为贫困女性提供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和小额信贷等支持,减轻女性的劳动强度,提高女性的经济独立性和社会地位[8],但在这种发展理念之下,女性的劳动并没有被赋予经济价值,其主体能动性也并未得到充分的挖掘。

传统发展主义下的减贫理念缺乏性别意识,女性的社会地位和获得感并没有随着经济发展而提高。它强化了女性“缺席”全球经济发展的格局,女性成为简单接受“发展”的对象,成为发展过程中的被动客体,女性在发展过程中遭遇的各种风险及原因,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贡献和诉求都没有得到重视[9]。此时,女性的减贫行为是被动的,被卷入到现代化发展过程之中,呈现出一种“你要减贫,我来施助”的不平等状态,让女性被动依附于现代化的“科学”发展模式,按照外部预先设计好的现代化方式来实现减贫发展,忽视了女性主体能动性的挖掘,对与女性发展紧密相关的性别地位、家庭关系、社区文化及市场风险等要素的关注度不够。

(二)主动依附:新发展主义下的女性减贫

在新发展主义的知识语境中,发展的模式是多元而非一元的,发展不仅意味着可测度的经济指标,更强调通过不断的社会创新来改善贫困群体的生存环境,提升贫困群体的发展能力,减贫需要在具体的时空情境和文化场域中来理解。新发展主义肯定贫困人口参与发展,并根据自身贡献而获取收益的权利。它强调对贫困群体进行增能和赋权,一方面提升贫困人口参与到经济发展中的能力,另一方面赋予其发展的主体地位,鼓励其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减贫目标。它强调开发利用贫困地区的内部资源,实现基于贫困人口文化价值的全面发展[10]。

与之相对应的女性减贫发展模式,被称为(Gender and Development,社会性别与发展),此模式着眼于改变女性与男性在家庭内和社会上的不平等权力,重视女性家庭劳动和家庭照顾的价值,它不再把妇女当作“问题”和不发达的表现,而是将妇女当作发展的能动者,强调减贫领域中的性别主体性,通过各种项目为女性赋权,实现女性减贫发展的自然与自觉。女性不再是各种扶助措施的被动接受者,而越来越成为能改变自己和男性生活的能动主体和有力促进者[11]。

新发展主义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性别理论,承认任何人、社区或族群日常生活世界的真理性,致力于提升女性的主体性、批判精神及创造性发展能力,摆脱传统社会关系及文化惯习的束缚,使贫困女性深入了解自身能力,让她们用自己多姿多彩、含义丰富和实用的方式建构自己的生活[12]。但是这种建构女性主体性的方式,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将性别主体从社区、家庭中分离出来的方式来达到的,带有明显的西方建构主义和个体主义的印记。

(三)社会自觉:多元共治下的女性减贫

从传统发展主义到新发展主义的女性减贫历程,实质上是贫困女性逐步追求个体自觉的过程,是女性个体对自我社会角色的理性确认。它强调女性在各种减贫项目中的主体性选择、反思和行动。但减贫行动的个体自觉无法应对各种市场和社会风险,也无法形成集体合力,甚至会在贫困群体和援助者之间形成一种利益依附关系,固化女性的弱势地位,影响减贫效率。所以,女性减贫需要走向社会自觉。女性减贫发展中的“社会自觉”是指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男女两性在内的各类减贫主体,对女性的发展历程和主体地位有清晰而充分的认知,并能够自觉地参与到女性的发展进程之中。社会自觉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强调主体间的互动交往和共享发展,是一种群体思维和行动,是一种“集体意识”的自觉[13]。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总结,包括政府工作者、社会组织者和学术研究者在内的各类扶贫主体,开始反思社会性别理论在女性减贫发展中的局限性,并追求更加多元化的,符合地方本土发展文化的女性减贫方式。从各地的女性减贫经验来看,女性减贫正走向一种社会自觉的共治型道路。具体而言,在减贫主体上,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贫困群体开始协调互动,积极融入到女性减贫体系之中。各行动主体依托自身的政策优势、资源优势、组织优势和专业技巧,为贫困女性提供多维度的社会支持;在减贫内容上,开始针对贫困女性的发展特殊性,从医疗、教育、就业、社区参与等视角出发,设置针对性的服务方案,回应贫困女性的多样化需求;在减贫方式上,开始注重外部资源扶助和内部发展能力培育的结合,通过政策支持、技术培训和就业机会的供给,改变贫困女性被动发展的理念,使其积极主动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并展现自身的生存价值,实现女性减贫发展的自然与自觉。

三、中国农村女性减贫的实践经验

中国的农村女性减贫经验有三条主线:一是以女性的“社会性解放”为基础;二是将西方社会性别理念融入到中国的减贫行动之中;三是与中国扶贫开发政策的演变紧密相关。这三者相互依存,在不同的时间节点,推动着中国贫困女性的减贫发展走向社会自觉。

(一)农村女性的“社会性解放”

女性的“社会性解放”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至改革开放之前,由国家直接出面,要求和动员女性参加社会工作,在法律上确立女性与男性完全平等的社会地位,通过意识形态、政治运动和行政干预,使“男女平等”思想深入人心。同时,通过社会扶助强化女性的社会意识和参与社会的自觉性,迅速缩小了男女两性之间的历史差距[14]。具体而言,在权利扶贫方面,中国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和婚姻自由,改变了以往封建婚姻制度对农村女性的压迫。明确了农村女性享有和男性一样的选举权、土地所有权,以及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从法律权利上改变了农村女性的弱势地位。在经济扶贫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农村开展的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铁姑娘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促进农村贫困女性以独立自主的个体身份,通过农业集体生产的方式,参与到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活动之中,获得经济收入,从家庭人转变到社会人。在教育扶贫方面,通过扫盲运动,在不妨碍女性劳务的前提下,提高了贫困女性的教育水平。在医疗扶贫方面,通过设立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建立妇幼保健网、幼儿园、托儿所,保障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15]。女性的社会性解放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女性对男性的依附关系,提高了贫困女性的社会地位,使其能够有机会参与到经济、社会建设之中,为后期有组织、有计划的扶贫奠定了基础。但这段时期,广大农村贫困女性依然被禁锢在土地上,缺少女性自立的追求社会参与的动力与行动。同时,国家政策以制度力量倾斜城镇,使农村女性不能充分享受到城镇女性参与社会劳动的种种好处,而是在土地上进行低效率的农业生产[16]。

(二)经济改革助推贫困女性的流动与觉醒

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中国主要通过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来改变农村的经济结构,提高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主要通过救济式、输血式的方式对贫困地区予以援助。扶贫活动侧重于单纯的物质补贴,尚不具备明显的性别意识。但是,改革开放打破了城乡分割的固化状态,城乡之间的隔阂与壁垒开始松动,开始逐步允许农村人口自由流动。同时,改革开放也带来了农业的转型发展,不局限在粮食作物的生产,而是依托市场需求,开展多样化的农业生产,这为农村贫困女性提供了多元的生计选择。一些农村女性或到城市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或在农村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1979年全国妇联作出《紧跟党的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做好妇女工作》的决议,重新确立“以生产为中心”的妇女工作方针。妇联组织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动员农村女性在承包土地上发展种养业和农副业产品生产,培养扶持农村女专业户,引导农村女性在乡镇企业就业创业。1986年中国成立了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开始正式有组织、有计划、有规模地开展扶贫活动,主要是进行区域开发式、造血式扶贫。全国妇联也明确要求各级妇联要一手抓致富,一手抓扶贫,并建立了扶贫联系点、联系户制度等,组织女性劳务输出,探索连环脱贫、互助扶贫等扶贫模式[17]1989年遵照国家提出的大力发展农业的指示,全国妇联、农业部、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联合发起了全国各族农村妇女“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的“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从开展农村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发展适合妇女特点的农业,开展妇女劳动竞赛,推进“巾帼科技致富工程”,推动农村妇女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建立各类妇女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面向市场,为妇女提供社会化服务,提高了农村贫困妇女的科技文化水平[18]。总之,改革开放到1994年这段时间,在市场经济的发展浪潮中,农村贫困女性的主体发展意识开始觉醒,通过城乡流动、科技学习和农业组织化等方式,提高了自身的发展能力,扩展了自身的发展空间。

(三)融入性别意识的开发式扶贫

1994年起,中国开始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这一计划提出了鼓励女性参与脱贫的政策与措施,并把全国妇联开展的“巾帼扶贫行动”纳入国家总体扶贫计划。要求妇联组织“动员贫困地区妇女积极参与‘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兴办家庭副业,发展庭园经济;也要办一些劳动密集型和适合妇女特点的扶贫项目;组织妇女学习实用技术,提高脱贫致富的能力;配合教育部门扫除文盲;配合劳动部门组织妇女的劳务输出”[19]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举行,“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在这次大会上首次提出。同一年,中国政府还制定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这是中国第一部促进女性发展的国家级行动纲领。此纲领提出了缓解女性贫困程度、减少贫困女性数量的主要目标。并设置了对贫困地区1000万女性进行文化和生产技术培训,发展以女性为主的扶贫经济实体,安排贫困女性就业等减贫措施,使贫困女性成为扶贫资源的获得者和扶贫成果的直接受益者。同时,国际上对性别研究的扩展也开始影响到国内,开始出现具有性别意识的贫困理论研究与扶贫实践研究。比如性别意识对女性减贫的重要性,小额信贷试验、农村女性参与式扶贫实践等开始得到重视与推广。

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相继出台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两份文件都提出要继续缓解女性的贫困程度,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在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中,支持贫困女性开展扶贫项目,增加贫困女性的经济收入。国家统计局还与一些国际组织合作,探索了贫困监测的分性别指标,对认识贫困女性的致贫因素和贫困中的社会性别差异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多维介入的女性精准脱贫

2010年至今,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女性减贫事业开始走向精准脱贫阶段。《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要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把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扶贫开发纳入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加大支持力度。《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2015年《全国妇联关于在脱贫攻坚战中开展“巾帼脱贫行动”的意见》提出要在女性脱贫过程中,要通过扶贫扶智、技能培训、小额信贷、能人带领、两癌救助等方式,提高女性扶贫的精准度。

这段时期,女性减贫发展从政策呼吁走向行动实践,全社会关爱女性发展体系的建立,让女性脱贫更加精准。各地针对不同类型的贫困女性实施分类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女性,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种养殖、乡村旅游、家政服务、手工编织、农村电商等女性培训项目,提高贫困女性的脱贫能力与内生发展动力。对缺少劳动能力的老年与患病贫困女性,则重点实施健康扶贫工作,做好社会保障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社会组织在人才智力扶贫上的优势,搭建“妇联 企业 大姐工坊 贫困女性”的社会支持网络,组织贫困女性从事来料加工、手工编织等扶贫项目,促进贫困女性在社区治理中的广泛参与,增加女性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提升了减贫发展的包容性和公平性。

四、中国农村女性减贫的经验反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农村女性减贫从无性别意识的政府救助,到融入性别意识的开发式扶贫,再到集合社会力量实现精准脱贫,开始逐步重视女性在家务劳动、经济活动和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并设置针对性的脱贫方案,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女性减贫发展之路。农村女性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扶助之下,不断提高自身的发展能力,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价值,将自身的发展有效嵌入国家的扶贫政策之中,实现了主体意识觉醒和国家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但在减贫过程中,依然会存在对女性减贫角色的定位不清晰,对女性劳动的刻板印象以及扶贫方式过于单一等问题。未来,需要在社会性别意识引导,包容性政策设计的前提下,重视家庭在女性发展中的意义,提高女性发展的内生动力,构建政府、市场与社会多元参与、自觉共治的贫困治理体系。

(一)女性减贫需要突破既有的性别分析框架

减贫发展领域的社会性别分析框架首先是从收入、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就业、住房、从事农业活动的时间、社会事务参与率等方面,去衡量女性贫困的程度及特殊性;其次从家庭中男女两性的地位及资源分配不平等,市场中女性就业机会的缺失和歧视,社区治理中女性参与的平台不足,国家制度设计和政策实施中女性作用的隐性化等方面,去论述女性比男性有更大的致贫风险,女性比男性的脱贫难度更大的原因;最后从贫困测量统计中性别指标的建立,扶贫政策中女性减贫规划的设置,扶贫项目设计实施中的女性参与以及特殊贫困女性的社会保障扶助等方面,提出解决女性贫困的策略。其对分析贫困女性的脆弱性和易受损性,有特定的优势,能让人们从多维视角,去寻找女性贫困背后的结构性因素,从而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减贫方案,去实现减贫领域的性别平等。但社会性别终究是西方女权主义在对她们的文化、历史、社会的剖析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的理论框架[20],还需要选择与设置符合中国国情的调查指标体系与减贫实施方案。

具体而言,一是要注重从性别观念、心理健康、角色分工、参与能力、家庭地位、扶贫资源分配、扶贫政策满意度、社会支持网络、社会适应能力等多维度视角出发,充实已有的贫困测量评估体系,评估当前精准扶贫政策实践之中的性别敏感度。

二是要将贫困性别差异的社会建构性与贫困治理的多元主体合作性联系起来。将贫困女性置于男性、家庭、政府、市场和社会多个相关行动主体之中进行比较研究,分析贫困女性的减贫角色与其他行动主体的互动关系,更好地研究女性贫困的生成机制问题,拓展女性减贫研究的发展空间。

三是要充分考虑中国传统乡土文化、家庭结构与女性贫困的联系,将女性传统的生产生活观念,融入到现代的产业扶贫、文化扶贫、科技扶贫、信息扶贫等新型扶贫方式之中。与西方贫困女性相比,家庭关系在中国女性贫困的生成中有很重要的作用。中国女性很少会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化的家庭主体,而是一个置身与家庭环境,内卷于家庭生活,信仰于家庭文化的关系式个体。对于大部分中国的农村女性而言,将她们作为一个性别主体从家庭中分离出来是不容易的,也许会起到相反的功效。所以,在女性扶贫项目的设置中,要充分考虑家庭伦理、家庭关系以及家庭照顾对女性的影响,不能人为地将贫困女性从家庭中分离出来。

(二)女性减贫需要提高女性的发展能力

贫困女性的发展能力包括有效维护身体健康及心理安全,具备足够的想象力和思考力,具有自我选择权和实践理性,有稳定和谐的社交关系,能够掌控周围环境,有足够的生产技术维持生计等核心内容,这些能力彼此独立又相互关联[21]。贫困女性发展能力的缺乏会使其无法应对各种生产生活风险,影响她们在家庭和社区中的地位,加剧其受外部歧视的程度,固化依附性的社会性别秩序,造成贫困的代际传递。所以,培养贫困女性的发展能力,创造能力实践的环境条件,能使其更好地实现性别平等与体面的生活,并与他人保持良好的社会关系。

具体而言,一是要通过宣传自我奋斗,积极向上的思想,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支持活动,改善贫困女性的心理状况,提高贫困女性的抗逆力。二是通过树立脱贫典型、致富能手,激发贫困女性脱贫的主体意识,提升“自助自决”能力。三是注重根据贫困女性的主体特征,量身制定针对性强的扶贫项目,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加大技能教育,培养贫困女性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进一步提升其获取社会资源的动力。四是通过社区团体成员的互助合作,发挥社会组织在解决贫困问题中的功能,构建女性发展的社会支持网络,抵御各种社会风险。五是要为贫困女性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提供平台,赋予其知情权和参与权,依法保障贫困女性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通过各类社区组织,帮助贫困女性主动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消除其对外在环境的恐惧感和和无力感,形成自我增能的长效机制。

(三)女性减贫需要提升扶贫政策的包容性

国家扶贫政策体系的建构,对贫困女性主体能动性的形成与减贫的持续性、稳定性具有重大作用。未来,中国女性减贫需要提升扶贫政策的包容性,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始终贯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不断满足女性贫困群体的脱贫需求。包容性社会政策本质在于倡导机会平等的增长,核心是兼顾公平和效率,重点是倡导不同个体公平合理地分享社会和经济发展成果,重要途径是给不同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赋权,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可持续发展[22]。

一方面,在宏观政策导向上,要构建一种平等的性别话语权,不再接受在福利方案中把女性作为发展的被动接受者,作为母亲和家庭主妇的假设,要把贫困女性当作可以实现内源式发展的行动主体,减少社会排斥,树立尊重女性的先进性别文化观念,实现男女两性发展的机会均等。中国减贫经历了“县--户”政策瞄准的演变,未来可以考虑精准到人,细化融入性别视角的减贫政策,加强女性在减贫决策中的作用,提高女性对扶贫资源的拥有和分配权利,提高减贫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另一方面,在扶贫政策实施的具体方案中,首先要将女性的健康医疗、就业状况、家庭照顾、子女教育、农业劳动和社区参与等方面融入到贫困的测量体系之中,提升贫困监测的针对性和公平性。其次,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构建女性减贫发展的社会支持网络,提升贫困女性的文化水平和发展能力,注重让贫困女性全面参与到扶贫项目的规划,实施、监测和评估过程之中。最后,要建立或细化贫困女性的医疗扶助政策、创业就业政策、教育培训政策、家庭照顾政策以及社区参与政策,赋予贫困女性自主选择和行动的权利。通过各种辅助政策的建立,保证贫困女性减贫发展的持续性,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包容性。

五、结论与讨论

农村贫困女性既是精准扶贫的扶助对象,也是推动农村减贫和实现乡村振兴的主体力量。尤其是在当前农村“空心化”和“三留守”现象较为突出的背景之下,研究和总结中国农村贫困女性的减贫历程及实践经验具有更加现实的意义。农村贫困和留守女性的积极参与,可以成为再现乡村活力,促进家庭和谐,推动乡村治理有效的主要驱动力。但要实现这一目标,推动农村女性的长远发展,还需要在理论上明确三个议题。一是如何协调扶贫制度与性别平等的关系。农村女性减贫是与中国扶贫制度的不断完善紧密相关的。通过制度的顶层设计和微观的政策执行,去平衡男女两性的资源分配,打破固有的性别秩序,实现女性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的提升,是必须要坚持的。但目前扶贫制度设计和执行过程中的性别敏感度还有所欠缺,实践操作空间不足,需要建构融入性别理念的制度创新体系。二是如何协调女性主体意识发挥和外部扶助力量有效衔接的关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推动多主体参与的大扶贫格局,需要女性的主动参与。目前,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行动主体,都在女性减贫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缺少一个协调平台和互动的长效机制,导致扶贫方式和效能还较为分散,未能更好地推动女性主体意识的发挥。这就需要在尊重女性生活体验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搭建不同主体互动合作的平台,实现“扶助和受助”的良好衔接。三是如何协调现代化的扶贫技术和挖掘社区既有资源的关系。受家庭养育和照料的影响,大部分贫困女性的生活空间依然以本社区为主。所以,各种扶贫项目和策略还是要依托社区开展,挖掘社区内部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为女性创造更多就近就业的机会和平台,也为男性回归社区,与女性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塑造发展空间。总之,农村贫困女性独特的减贫历程和发展经验,既是中国精准扶贫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发展社会学等理论研究的内容之一,值得理论研究者和基层实践者为之呼吁和行动。


注释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平等发展共享:新中国70年妇女事业的发展与进步》2019919日。

[2]赵群、王云仙:《社会性别与妇女反贫困》,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75页。

[3]金一虹:《妇女贫困的深层机制探讨》,《妇女研究论丛》2016年第6期。

[4]林志斌:《90年代农村妇女与发展研究简述》,《妇女研究论丛》1995年第3期。

[5]吴慧芳:《农村妇女扶贫面临的新挑战》,《妇女研究论丛》2016年第6期。

[6]张雪梅、李晶、李小云:《妇女贫困:从农村到城乡,从收入贫困到多维贫困——2000年以来中国“妇女贫困”研究评述与展望》,《妇女研究论丛》2011年第5期。

[7]向德平、黄承伟:《减贫与发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12-13页。

[8]曾璐:《国际发展援助视角下的妇女公共参与》,《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

[9]何佩群:《性别视角下的发展理论》,《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10]周穗明:《西方新发展主义理论述评》,《国外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

[11][]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99页。

[12]周全德:《社会学视角下关于我国妇女发展的理性思考》,《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

[13]郑承军:《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的个人自觉与社会自觉》,《马克思主义研究》2013年第9期。

[14]李小江:《50年,我们走到了哪里?——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历程回顾》,《浙江学刊》2000年第1期。

[15]张珊珍:《建国以来妇女解放事业的回顾》,《信阳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

[16]佟新:《社会变迁与中国妇女就业的历史与趋势》,《妇女研究论丛》1999年第1期。

[17]倪婷:《妇联推动农村妇女工作的历史回顾》,中国妇女研究网,2019527日。

[18]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农村妇女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的进步与贡献》,19991028日。

[19]刘晓昀、李小云、叶敬忠:《性别视角下的贫困问题》,《农业经济问题》2004年第10期。

[20]王政:《“女性意识”、“社会性别意识”辨异》,《妇女研究论丛》1997年第1期。

[21]范伟伟:《理性·关怀·能力:女性解放的路径探索及其反思》,《哲学研究》2017年第9期。

[22]文军:《“包容性社会政策建构与社会管理创新”专题》,《社会科学》201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