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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争与决裂:集体时代女性参与建构自身地位的再认识——以湖北恩施土家族双龙村女性为例

作者:崔应令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妇女研究论丛》  发布时间:2017-05-08  浏览次数: 3862

【摘 要】本文通过对湖北恩施双龙村3位女性个人生活经历的研究,探讨集体化时代中国乡村女性权利和地位变化的过程。文章认为,经历集体化的中国乡村女性的社会地位提高、社会权利增加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这个过程的完成并不单纯只是凭借了国家政策“自上而下”的贯彻和政治动员,更重要的是依靠了大量女性自身的抗争行为:她们在主体意识觉醒后,主动利用国家政策与家庭、家族及歪曲国家政策的基层行政人员进行斗争,最终与传统决裂。女性不是国家力量的被动接受者,而是积极的缔造者和改编者,国家既充当了女性解放的裁决人,又被利用成为解放的工具。并最终,在多方力量的博弈和较量中,女性部分完成了提高自身权利和地位的历史使命。

【关键词】关键词:集体化;社会地位;个人生活史


以往对集体时代女性权利与地位变化的研究主要集中讨论国家对女性社会地位变化重要的影响与制约,重视的是国家政策如何改变并限制了女性的权利意识和社会参与。比如金一虹的“‘铁姑娘’再思考——中国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社会性别与劳动”,即讨论国家动员和行政干预对女性劳动角色的影响,进而分析国家对女性地位提高正负面的影响。[1]而高小贤的“‘银花赛’:20世纪50年代农村妇女的性别分工”则通过对银花赛这一社会动员背后因素的分析,探讨国家经济政策与妇女相互交织的关系,并指出国家在推动女性走向社会的同时制造并维持了社会性别差异和性别不平等。[2]吴小英在“市场化背景下性别话语的转型”一文中指出,改革开放前中国的社会性别话语是国家主导的模型,这种话语主要由国家来建构,带有以男人为标准和参照的“去性别化”特点,它是依附于国家民族利益的辅助话语,带有强烈的国家意志和政治化色彩。[3]

另一些研究则开始注意到女性主体具有的作用,如郭于华在“心灵的集体化:陕北骥村农业合作化的女性记忆”一文里指出,符号权力促使女性在共识与误识基础上获得了一种“解放的幻想”,[4]集体化重新塑造了女性的心灵,并最终促使女性成为积极的自我解放的参与者。虽然作者仍然首先强调国家话语的强制以及此强制下人们达成的误识,但不可否认,她已经注意到此过程中女性的主体性所具有的作用。左际平在“20世纪50年代的妇女解放和男女义务平等:中国城市夫妻的经历与感受”中首先认为中国妇女解放实践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自上而下的整体权利实现,这一过程蕴含了妇女与国家相互义务的关系。中国的性别平等意味着女性对民族、阶级解放和对国家所履行的义务平等,在这种义务平等的主流推动下,妇女对个人自由的追求受到国家规定的整体利益的约束。但她也指出,妇女又绝非被操纵的被动群体,而是开拓义务平等时代的主力军,她们的投入既反映了共产党对妇女解放和献身的渴求,也体现了她们对自身主体身份的建构、认同的主观能动性。[5]

女性社会地位提高、权利意识的觉醒无疑与国家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关系,无论是强调国家的决定性作用,还是开始强调女性主体的能动性,其重视的都是国家与女性个体复杂的互动关系,这样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还有一些问题是已有研究尚未充分解决而值得进一步探讨的:其一,国家和女性个体在女性社会地位提高过程中形成的关系如何具体体现?并通过一些怎样的事例表现出来?其二,这一时期,女性同传统的地方社会势力关系如何?如前所说,显然充满了各种冲突,那么冲突怎样发生,结果如何?其三,是什么让这些能干的如今受到尊重的女性内心充满苦闷?这恰恰是笔者在调查时处处都能感受到的。

本文试图通过对3位双龙村①获得高度社会、家庭赞誉女性的成长经历、感受和体验的研究,探讨集体时代女性自我成长的过程,进而为我们深入了解集体时代中国乡村女性社会地位和权利变化的过程作出解释,并为我们了解当今乡村女性的地位和权利格局及未来乡村性别关系发展提供材料。本文更强调在与国家、传统的关系中,女性主体性在各种具体事件里的展示,重视的是以她们自己的行为、理解与表述阐释国家、传统在个体世界中的被理解和被阐释。

一、从被污名到自我污名:斗争的逻辑与非逻辑

如同一个人的成才必须经历千辛万苦一样,女性个人地位的提高也历经了各种挫折、打击、斗争和痛苦。无论是从未走进学堂,大字不识一个的CXJ(1938年生),还是只在学堂呆了10天,因为父亲不给学费,被迫退学的YHC(1957年生),还是初中毕业,曾被称为“才女”的CXY(1950年生),她们今日在村上获得的名誉同她们曾经的污名几乎成正比。这些个性和能力都很强的女性,在获得尊重之前,曾经被污名化、遭到各种打击、围攻、甚至陷害。为了斗争,她们有的还进行了自我污名,典型的话语就是“你说我是二黄②人我就二黄”,伴随此话之后的就是辱骂或者打架。斗争,成为这些追求个性和自强的女性必须承受的宿命,从家庭内部开始,她们首先经历了与父母的抗争,婚后则开始了与公婆的较量以及同丈夫族人之间的斗争,之后还将与村里其他人甚至村干部发生争斗。

对家庭的反抗几乎都从对家长包办婚姻的拒斥开始。CXJ,1岁半时父母定下了娃娃亲,在尚未到婚姻法规定的年纪,家人就将她嫁到了向家。然而,在参加大队劳动时,她认识了后来的丈夫,并提出要退掉向家这门亲事,此事遭到了两边家庭的极力反对:

“我回来给爷爷说这个事,他说要打死我,那个时候他们的那个思想是绝对不同意。我就说你打死我就打死我,反正我是不同意向家的。家里不同意,向家更加不同意,他们的成分好(贫农),我们的成分不行(富农),说要退,他们就要告我们。”(2007,CXJ)一边是作为家长的爷爷要“打死”她,一边是婆家扬言要告她,挣断这段婚姻要承受的压力是巨大的。但她最终还是通过将双方家长的婚姻包办行为告为“封建残余”、“四旧”,而将其行为的合法性根基予以动摇,最终依靠当时国家政策的保护,她这段告娘家和婆家的案件以她的成功而作结,代价是她不仅获得不孝的骂名,还得到了不贞、不知羞耻的辱骂,她再婚后很长一段时间,同娘家很少往来。

并不是所有对包办的反抗都能获得成功。YHC曾试图以要跳河自杀来改变父亲对她婚姻的包办(嫁给她舅舅的孩子),但是铁石一样的父亲最终还是获得了胜利。“那个时候我不愿意放给他(表弟),过年过节让我去,打发的东西我都不要,每次跟在后面追着送东西,我都不要,甩了的。我不同意,大大③打我。那是经常的事。说‘那得了,还由得了你?’我那个时候胆子也大,他打我,我也就见坎蹦坎,飞跑。从坡上,蛮高的坎,就蹦。大大撵着打我,我就飞跑到爷爷那去,他们在我们底下。我就给爷爷奶奶告状,说这个事。那个时候把我逼了我就真的只想去跳河,只想去行短路……但是,大大说嫁人肯定是要嫁的。这件事没得商量。”(2007,YHC)最终,不到20岁的她被父亲强行嫁给了小她3岁的17岁表弟。

CXY的状况也一样,才华相貌出众的她被母亲强迫嫁给了现在的丈夫,她反对,曾教私塾又接受了新观念的父兄也帮助她,但倔强的母亲以死相逼强迫她出嫁,之后家里收到了她艺校录取的通知书,母亲藏了起来,两个月后当她回到娘家,知道了这件事。如开篇所提,她绝食了7天,丈夫去接她,母亲见她多少天没沾水,要留她,她给了毁掉她前程的母亲一脚,就是这一脚,她为自己对父母的顺从划上了句号,很多年她没再回娘家。也是这一脚,开始了她自此反叛、独立、自强的人生之路。

同公婆的较量是另一种斗争经历。最典型的例子是YHC的离婚(第一段婚姻)之路。她的父亲成功地将这门表亲婚姻缔结,但女儿的倔强没有因为婚姻的诞生而作结,而是刚刚开始。她遇到了厉害的婆婆,她的这位舅妈兼婆婆的女人,对自己不到17岁的儿子爱护有加,却对媳妇横竖都看不惯,加上这位年轻的男子因为学医常常不在家,婆婆跟媳妇的战斗就这样展开。吵闹多是一些小事引起,比如丈夫回来后,YHC叫丈夫去挑水(此地水井很远),但婆婆就出来管说“我的儿子跟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挑过水,从来没弄过柴,跟到你了还受这样的苦呀。”婆婆的干预,已分家的媳妇不买账,一场吵闹展开。又如,丈夫回来,婆婆却找了一个借口把儿子藏在自己家里,不许他进媳妇的门,这事无疑又惹起了一场更大的吵闹。这些吵闹有的有缘由,有些则弄不清源头,简单的说这是一个喜欢干预而又霸道的婆婆遇到了一个个性倔强,受不得委屈,同样争强好胜的媳妇。然而,YHC并没有从此成为传统的受“恶婆婆”气的小媳妇,她极力反抗,先是让丈夫说公道话,但自己还是个孩子的丈夫只知道哭,什么都做不了主,于是她找村干部理论,但常常是村干部到了家里,婆婆就跑出门,留下她老实的亲舅舅出来面对,找干部公正理论一番也不了了之。最终,她决定离婚:

“那个时候我们没拿结婚证。我们(跟婆婆)扯皮,闹架,闹了找大队干部,找一些公证人,那个时候搞集体,公证人有村里的那些人都可以作证。干部和公证人都是我请的。找他们来评理,一评理,他们(婆婆、丈夫)又没得么子道理。……我后来也就是死心塌地地要同他离婚了。(婆婆)哪里不对也就打、骂。我也就丝毫不让了。有时候他不在屋里了,她找事闹,或者指桑骂槐,我也就不饶人了,也就一抵一塞的,和她赌闹。有一次,也是这样,我就用两把锄把她的门砸掉了,用锄头在她背脊锄了两挖锄。然后她又去投人(找人告状),我那个时候也就不管了,你去投人,反正我打的还是打了。我死心塌地地说‘你害人,实际上我跟你的儿子还是没得么子冤仇,没朝打暮敲,没闹过么子大矛盾。就是你害人,就是你待人太刻薄了。’我也就死心塌地地要离开那个地方。我就跟她赌闹,你闹我也闹。”(2007,YHC)

这场被父亲强迫的婚姻维系不到一年就以村干部公证离婚而作结。她成功地挣脱了婆婆的欺压、丈夫的软弱,也给父亲的强制以坚决的打击。离婚时,她已怀孕,而婆婆却散布谣言说她的儿子不曾在家,这个孩子是野种,从此这段早年的污名一直带进第二段婚姻,影响到日后她的生活。

同公婆的较量还体现在对有不良之心的公公的反抗,这在CXY和YHC第二段婚姻中都有体现。

“在各方面,他(公公)还对我起一种不良之心。对我的名声也很不好。他总觉得蛮想败坏我的名声,他总是有这么一种的想法。”(2007,CXY)“我像防狗子一样的防着他,远了就小心,近了就打。”(2007,YHC)欲念没有得逞的公公常常给媳妇头上戴不孝的骂名,有时伙同其他孩子一起污蔑媳妇,这类事件的经常性发生说明传统时代公公对媳妇们的欺压。但在集体时代,虽然因为这类事情的难以启齿使得媳妇们极少将之公之于众,惩罚公公,但却通过指责、告知丈夫、分家等等而瓦解了公公的阴谋。只是因为这两位女人都有一个很无能又无担待的丈夫,所以她们承受了更大的污名,自己也更加小心谨慎以自保。

与丈夫族人的斗争则更加惊心动魄。她们都曾与丈夫家族人之间发生过或大或小的争斗,尤其以CXJ同族人的斗争为典型,因为她34岁的时候,小她1岁的丈夫不幸突然死亡。由于丈夫生前曾同她一起修建了那个时代很稀罕的三间瓦房,这引起了族人们的眼红,利益加上怨恨(她的丈夫生前任村会计,他们能在集体时代那么艰苦的环境下修建三间瓦房,村里很多人说是他任会计贪污所致)使得这些同一个老祖宗下的子孙们对这个异姓的女人展开了残酷的驱逐和打击。自此,带着一个6岁的女儿、3岁和1岁儿子的她独立开始了与族人几十年的斗争,从集体时代一直到她的两个儿子长大成人才算作罢。

与族人的斗争常常对簿公堂。1974年,由于生产队的洋芋没有地方存放,大队决定借她的堂屋放洋芋,但族人却给法院告状,说她偷了生产队的洋芋,法院来了人调查这个事,她经历一番激烈的争吵而最终获得胜利,获得族人道歉。理由是没有证据,且公家占了私人的房屋,并无回报等。还有一次则是7个族人联合起来诬告她,说她说了现任干部的坏话,还说了换届的时候哪些干部会被撤换下来,此事又将她与族人推上公堂。区委书记找她询问此事,她对书记说:“我一个妇女人家,人又差,还没得个男人,我吃的都搞不饱,我还来争权夺利呀?我还有这个心思呀?……我为什么要说这个话?对我有么子好处?我会说这样的话吗?”(CYL2007CXJ),此事后来只能公开由书记审理,结果,7个人内部有人说漏了嘴,将这件子虚乌有的事情公之于众,她再次赢了官司。而最严重的一次则是族人动员她的公公,让他出面说她是地主的女儿(娘家父亲成分是地主,公公是贫农),没有资格养育他的孙子,而试图将她赶出村庄。这样无理的闹剧终归被区委干部驳斥回来,最终族人没有得逞,但她跟族人的矛盾和斗争则从公堂延续到了日常生活。

吵架和打架几乎成为家常便饭。有一次,她娘家的一个兄弟要娶同村一个姑娘,族人就去破坏,说他们家成分不好,她同族内一位高她一辈的婶娘吵架,这位婶娘跑到她堂屋里耍赖,在地上打滚,口上哭喊说CXJ打人,结果气得她一怒之下真的动手把这位婶娘打了,“我说你打滚就打滚,你不死我还把你打死,我屋里的枋子(棺材)是现成的,我把你弄死了,我再埋你。她耍赖,我就把她按在地上好好地打了一顿。我心里想你们这些人动不动就想到我孤儿寡母想要欺负我,我就把你们好好收拾一下,看你们把我怎样。”(2007,CXJ)

但正如她所说,总有男的会参与打她,所以她并不是都能赢,后来只能培养幼小的儿子们来反抗。比如一次因为家里没有柴火做饭,她把同YHS接界的一棵树的干树枝弄下来烧了,结果这位同她丈夫同一个爷爷的人大闹,辱骂她,还准备到她屋里来打她,且的确先动手打了她的大儿子,准备打她的女儿的时候,女儿寿寿说“您不能打的,您是大人,您打了我们都不会依帐。”但不到5岁的小儿子却被伯伯的辱骂和对大哥的殴打激发了仇恨,这个小孩用一块石头打了YHS的头,从此,孩子们对家族的仇恨被培养起来,到他们逐渐长大,族人对CXJ的迫害逐渐结束。她说:“我们这儿这些人一般的人是在这儿待不下去的,心狠得很。你只能二黄腔,不跟他们讲道理,你讲么子道理根本就行不通。我只能把命提着玩,你要整我,我就跟你拼命,只能这样。”(2007,CXJ)从出了名的二黄人(二黄腔)最终成为有名的能人,左右邻舍,乃至整个区里,很多人都知道这个34岁守寡,独自养大4个孩子④的不幸女人的能干和悲惨。

女性的这种抗争有时也发生在与不公正的村干部或任何试图欺负她们的其他村里人的关系中。比如YHC,前文说到村大队长SJX看到她挣的工分超过了男劳动力,不相信,骂骂咧咧,结果她决定要“二黄”一回,事实上她找他打了一架,因为不怕死,她的疯狂吓坏了这位怕死的男干部,从此不敢正面惹她,只能背后骂她没有品德、人二黄。

正是通过同父母、公婆、丈夫、族人、村干部等人的抗争,3位女性都曾经历污名化的过程,她们的能干或名誉是今日的,在集体化岁月中,她们曾被认为不孝、不贞、无德、二黄,曾被公开辱骂,曾多次发生吵闹、打架等事件,这一切,都是她们曾承受的实实在在的经历和重担。在获得尊重前,她们无不经受了极大的痛苦的反抗过程。二、强女人的形成:时代命运的承担者与开启人强女人被时代挑选和塑造出来,这3位女性便是这种“幸运儿”。如果说以上各种斗争中显示出的勇气、魄力和智慧还是充满争议的—毕竟,斗争并不总是正面形象,那么以下劳动的能力及对家庭的贡献、社会的影响则从完全值得肯定的一面丰满了这些能干女性的形象,最终成就了其强女人之名。

首先是劳动之强和承受艰辛之重。YHC回忆集体劳动时说:“我一个人一天割完背完5分田的谷子,还要背到队里保管室去,他(丈夫)又不在家,我一个人背到土地抹黑(天黑),我一个人是搞完了的。

……书记FKX看了,甩了下脑壳,‘这个姑娘,我的天哪,那么大的捆子往保管室挨着背。’……还不是想挣点工分,那天挣的工分也就是不少,我没叫一个人帮忙。挖洋芋也是,我大筐小框的背,一背百把斤,为挣点工分。”(2007,YHC)

独自养大4个孩子的CXJ则更为辛苦:“那个时候我在坡里,别人歇的时候我就要打猪草,别人吃饭的时间我也要挤时间来打猪草,到了晚上才回来做一顿饭。夜晚吃了,把几个娃娃洗了放到床上去,这又要剁猪草,明天还要打早工,就要提前把一些事做好才行。我一个人在集体劳动,有什么法?大的一个月10斤粮食,老二8斤,小的才6斤,哪里够吃?我没得法。娃娃们只能跟着受苦。五口人哪里够吃?有的时候实在没得吃的了,我就早上去借,那个时候姚宏朝人还可以,给我借了苞谷,我又赶快就在他们大磨上推,推了回去做早饭。几个娃娃做点面饭,他们吃我不吃,赶快去上坡挣工分。那个时候挑不起的要挑,想到要挣工分,做不了的争着做,想到要挣粮食吃,要挣工分。到处去借糊苞谷子,还不一定有。那个时候听说高山⑤有人失火了,苞谷烧糊了,我就赶快去借那种苞谷。还要占关系才借的到。高山离的远,都是走回来,自己背回来的。没得车,也没得半个人来给你帮忙,有么子法?”(2007,CXJ)劳动和生养的重担落在女性的身上,YHC坦言在生女儿的当天她还在地里背洋芋,丈夫不在家,生完孩子3天才回来,她自己捡的生。⑥

而她们之所以被认为能干除了她们养儿育女,负担家庭重担的家庭贡献外,还有其社会影响。比如CXY因为一场帮嫂子打赢官司⑦的事情而赢得广泛的佩服与尊重:

事情如下:队里一名张姓干部趁她的夫兄不在的时候占了她婆家嫂子(刘姓)的便宜,张妻找到她的夫嫂,骂她,夫嫂一气之下打了张妻。生产队开大会要处理这事,要刘氏赔偿张妻5块钱(当时的5块钱并不是小数目)。在众目睽睽中,夫家无人应声,CXY作为新媳妇站出来说话,并且镇住了所有人:当时CXC⑧对嫂子说,5块钱的汤圆费你要拿,你打了别人的,轻伤养重伤,这5块钱你是要拿出来的。我想到臭肉同味。我们这姓向的人少,像少数民族一样的。我们坐在张家和李家的窝子里,不简单。我就站出来说,哥哥,我要说几句。CXC就吓我,他说,妹妹,在会场上讲不出来话,讲差了、讲不好都要出丑的哟。要讲得相当的好才行。我说不要紧,哥哥,我要讲几句,讲不好大家要原谅我。我就把语录拿出来翻,那个时候讲话都要先读毛主席语录。这段语录我到现在都记得,我说毛主席说:“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件事都要为人民负责,如果有了错误就要改正,这才是向人民负责。”我就开始讲,我说我首先要问,XCZ(夫兄)是不是队委会派出门的?当时的副队长就点头,说是我们派出去的。我说是你们派出去的,他现在不在屋里。我说我现在要问,张XF(当事的干部)和刘KY是有这些事还是没得这些事?张XF的脸就红了,红的没得那么红了。我就说,今天张XF你如果和刘KY没得这些事,你的老婆骂得,刘KY打得;你们有这件事,只踩得,履不得(意思是不能罚从重)。这是毛泽东领导,这不是旧社会。我就把他们问僵起了。CXC就说:“张XF,现在事情这么个样子了,你们是有事无事,你们自己说清楚。”张XF是会计,是队委会干部。他把账本往那一摔说:“我不搞会计了。”CXC就说:“我也不搞书记了,你这个队里的提成我不要,我不搞你这个队里的书记了。我的知识不够,我对付不了你这个队里的事。”我那几句话把他们搞在那闷起了。他承认不行不承认也不行。他承认就是你这个干部在折磨人民;没得这个事,你的女人骂得,刘KY打得,她败坏名誉,哪个都受不了。刘KY在会上就讲,“他当会计,我不同意他就要扣我的分,他从窗户翻进来的,不是我心愿要他来的。他来了,我不同意,他就要扣我的工分。我没得法。”那个时候5块钱抵得到现在50块。怎么拿得出来。我讲了这么几句话,结果是夫家嫂子没交这个钱,反倒是把干部们将住了。(2007,CXY)她的政治智慧是显而易见的,她用毛主席的话作为自己行事的支撑,勇敢地揭露了生产队会计利用职权强占村女性的错误行为,并论证了作为受害者的夫家嫂子反要赔钱的荒唐性,表示出了作为一个女人在那个年代可以用国家的政策来维护自己及其家人的权益。她在大会上的一番话将那些干部问得无言以对,并以不管此队事物给自己找台阶下,其力度可见一斑。

YHC同样因为跟干部的冲突赢得了在村上的地位和尊重。YHC打了大队干部SJX一事本不会就此罢休,就在大队书记过问此事时,她说“下地劳动并非我一个人,FHX跟我一个组,我做了多少事可以去问她,他SJX不分青红皂白就说有问题,他是个什么干部?他地都没下。他不配当干部。”(2007,YHC)由于集体时代很多干部占着干部身份给自己捞好处,因此对他们的公开的反抗也总是有很多支持,只是不是每个人都敢这样公开与干部为敌而已。这些事件,伴随后来国家掀起的批判“四不清”干部而让女性们曾经的抗争获得持久的合法合理性,在历史这段岁月里,这些勇敢抗争的女性又一次跟国家站在同一阵线。

这些家庭中没有男人来支撑的女性用自强和坚韧为自己的行动赢得了道义上的支持。于是,一方面她们因为打架或闹架而获得某种程度的辱骂与污名,另一方面,她们又因其实实在在的贡献而赢得尊重和地位,最终还促使人们反过来去重新肯定那些在斗争中所体现出的智慧和勇气,成就了强人、能人的名声。

三、国家:一个工具和一个法官

在所有上述的故事中,国家起了怎样的作用?国家,无疑在此现象中充当了最重要的角色。事实上,这些冲突与斗争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国家鼓动或发动起来的。集体化时代,通过对旧的传统价值理念的破坏,国家以各种新的政策、法规、运动而掀起了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并制造了革命的“剧场”:

“具有革命色彩的仪式制造出特定场景下的特殊文化氛围,并借助于诸多象征形式把生存的世界与想象的世界融合起来,建构出革命的表象”,由此,“社会生活因不断举行的仪式而带有演示性”,农民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做秀”,积极参加“剧演”。[6]国家掀起了女性的抗争之路,其前提正是“国家权力与政策推动了社会转型”。[7]经历集体化、大跃进的乡村,随着旧的乡土社会的逻辑的解体,维系旧的乡村秩序的“家族”制、“长老统治”、“男女有别”[8]的衰落或被摧毁,国家培养了农民的主体性和高度自我中心的乡村个人,并“使农民将其忠诚的对象从家庭转移到集体,最终到国家那里。……(国家)将农民从家庭忠诚的成员变为原子化的公民。”[9]女性的解放运动正是在此过程中同阶级运动紧密相连:“党和政府把妇女解放和阶级解放连在一起,试图以妇女的经济独立及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领域中和男性在权利和义务上的平等作为妇女解放的标志。”[10]没有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家庭关系的变迁便无可能,女性所有对于家庭及社会的反抗便无合法性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不仅在家庭变迁中起了最为关键的作用,而且,国家也在女性的自我权利意识、自主自强意识的觉醒和变化中起了最重要的发动作用。在此过程中,通过削弱或摧毁年龄等级、性别等级制度,家庭结构发生了改变,女性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的变化正是从这样的大背景中开始,女性权利的崛起同国家参与乡村社会秩序的重建密不可分。

在上述所有女性同父母、公婆、族人及村庄人或村干部的斗争中,国家无处不在。是国家制定了旨在反对家族制、家长制等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比如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其第一条就规定要“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这其中最重要的规定正是要反对父母的权利,女性对于父母包办的反抗从这里找到合法性基础。而对家族制和家长制的破坏和打击则更早,因为早在1926年,毛泽东撰写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就已经提出中国女性“深受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重压迫”的论断,这些理念在建国后得到宣传和践行。不仅如此,新中国建立后,对旧的“封建”政权、家族制度、“迷信”活动等的改造也是国家重建社会最重要的前提,在阶级斗争的总路线之下,传统的一切直接遭到了自上而下的打击和破坏。国家意志以政治化的形式自上而下推行,同时给以制度上的长期保障和宣传上的高调支持。[11]相关的政策法规还包括《婚姻法》、《土地法》、《选举法》、《劳动保护条例》、劳动就业制度和退休政策等。[12]我们很容易从国家政策法规中找到女性反抗与斗争的政策法律依据,正是国家鼓舞了女性维护自我权益的斗争,掀起了对家长制、家族制等不平等的反抗活动。“四清”运动则给反对干部提供了依据。然而,国家虽然创造了这样的理念和政策,真正将这些政策贯彻进人们心里还有一个过程,通过参与解决各种具体事件,解决各种争端,国家才真正将理念贯彻下去。而在具体事件中国家是否要在场,常常是由女性选择,国家在场带来怎样的结果也常常取决于女性的个人能力和智慧。

首先女性借助国家力量反抗家长。前文已经说到,CXJ为了挣脱父母包办的婚姻自由恋爱,不惜将婆家和娘家同时告了:“我去找干部,说这个婚姻是父母包办的,我们还是个娃娃就订了亲,对方长得什么样,我们根本不晓得。我就说这些是封建残余。这样,大队干部帮我说话,那个时候正在讲破四旧,我找干部,干部就站在我这边,搞爷爷他们的火色,⑨说他们是家长作风。”(2007,CXJ)最终,她成功地挣脱了这场婚姻,获得了自由选择权。

这种用国家力量直接反抗父母的事例并不常见,只是不得已才用之。而用国家力量反抗公婆则成了常态。YHC同婆婆的多次较量双方都曾找村干部给个说法,她最后的离婚之路,也是在村干部直接的参与和干预下得以成功。村干部作为公证人,依据当时国家的法律法规,倾听双方各自的理由陈述,显然,婆婆对媳妇的干预或辱骂都失去了法律上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就这样,虽然YHC曾经在跟婆婆争吵中还打了婆婆(此事也遭到了干部的批评),但最终,离婚的诉求还是顺利地获得了批准与认可,且婆婆被村干部批评

干部后来说她,你这么好这么能干的媳妇在哪里去找呀,你还这么对她。真的是享不得福。”(2007,YHC)

以上都是女性主动选择国家的在场。而在同家族人的斗争事件中,不是女性主动选择,而由她的个人素质同相应政策一起决定了斗争的结果。CXJ同族人的多次争斗,族人最先找村干部或区干部试图来惩罚她,而几乎无一例外地,最终反而是她得到了国家的保护,族人获得惩罚。比如族人行为最恶劣的那次,动员她的公公,说她是地主的女儿,没有资格抚养孩子,要她把孩子留下,自己离开此地。在干部审理此事件的过程中,她陈述了她的状况(独自养育孩子的艰辛),揭露族人斗她的始末(为争夺房屋)等等,干部最后裁决此事的话语三四十年过去了,她还记忆犹新干部最后听我讲了就说,你们任何人想要赶走CXJ都是不行的。对我说,你要把3个娃娃养好,养大成人,这也报答了姚宏亮和你夫妻一场的恩情。任何人不敢把你赶走,以后这个老的死了,只要不是你把他掐死的,任何人不敢说话,不敢说么子,有我们政府在,你不用怕。我们来给你撑腰,其他任何人没得资格赶你走。你的屋,你的地位只有你的后人能占,外人想占是不可能的。”(2007,CXJ)“我们来给你撑腰”这句话的分量无疑是很重的,也恰当地说明了当时女性权利、地位的崛起同国家扶持、建构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但干部并不是任何时候都能站在女性这一边,政策在具体的操作中总是让位于当时的社会环境,她的成功源于她的个人素质,用村干部的话说,她能说会道,又明事理,各种事情毫不含糊,且不怕事。这些因素和政策一起才决定了她的胜利。

国家作为法官,也作为裁决人而出现在各种纷争中,它成为女性争取自身权益的工具,从抽象的国家,到具体的村干部,从村到家庭内部,国家政策和意识形态理念同女性产生了密切的联系,在具体的事件里,国家与女性个体发生了互动,并最终依靠女性的行动,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或改变。

四、无所遁形的悲伤:扎根于现实及观念深处的传统

然而,正是在赢得名声的同时,她们收获了悲伤。虽然有国家鼓舞在前,庇护在后,但这一切都不能淹没这些强女人们内心深层的痛苦与现实的悲哀。个人成就带来的荣耀和自豪感面对无情的艰难的现实,总是显得更加苍白无力,直到若干年后当她们已经远离这些凄苦的岁月,前者才将一种自豪和平静带给这些历经沧桑的女性。

如果说,那些依附丈夫或家庭的娇弱女性,尚能在各种夹缝中求得生存,她们可以没有本事,不需要出头,但也不用承担后果。对这些个性很强,偏偏丈夫又弱或丈夫死掉的女性而言,她们必须要承担一切生活的重担,也必须为了生存而面对一切现实的不公正和生存的艰辛,这决定了是她们来承担这种变革的重担,她们必须要抗争。必须要抗争的理由是

处在变革中的乡村社会,正在旧传统与新时代的冲突之中,旧的习惯和新的理念并不是顺利地融合,而是有冲突和斗争。即使是国家用强大的运动不断贯彻新的理念,人们还是有太多办法抵制这种新的政策。不幸的是,女性的个体性和主体性正是传统社会的牺牲品,所以,她们天然地跟国家新的意识形态具有合作的基础和条件。女性的悲伤既有这种时代下国家与社会、传统与现代磨合时的压力和重担之苦,更有女性心灵深处无所归依的个人之痛。

国家鼓励个人突破家庭的制约,强调个体自由,但家庭、家长旧的做法依然存在,且至今尚未完全得以消除。CYJ和YHC,都没有读书识字,虽然这两个人被证明能言善道,也能计算简单的加减乘除,但没有读书识字的确是父母重男轻女的结果。CXJ回忆曾经因父母不让她上学,她对家长的反叛:“我那个时候还是不怕爷爷和爹们。他们那个时候重男轻女,也没给我们供书,集体的时候,爹要我清工分,我看了又看,看也看不很懂,我不耐烦了,就把本子往他面前一甩,我说你给我供了几年书呀,学堂门进都没进,我不会算。他就打我,我就跑到屋外去了。”(2007,CXJ)

YHC短暂的学堂生活也因家庭不让女孩读书而作罢:我十一二岁左右(69年)。那个时候搞运动,搞得蛮厉害。上面住队的一个叫老莱的武汉知识青年,给大大不停地做工作,叫我去读书。但是大大那个时候标准的重男轻女,根本不同意。莱同志做工作,说无论如何还是要给我们供点书。我去读了几天,父母一分钱不给我,本子不给我买,书杂费不给我拿。莱同志还给我钱去买了几个本子。我那个时候,一个想到他们也不给我钱买书,一个还有这么一件事:那个时候茂大叔掉了一个笔记本,我在路上捡到了,就放到自己的书包里了,我也就没有交上去。他们问有谁捡到了没有,我就没作声。姚宏田老师就在我们书包里找,就在我书包里搜到了。我也就记事了,那个时候。我就不去上学了。我觉得我读得太下作了。又不交学费,捡一个本子又是别人的。还被人搞火色,受到批评。只读了10天,就回来了,我也就懒得去读了。后来也就没有哪个做工作,也做不好工作。就开始回家搞生产、做饭做家务。(2007,YHC)

好不容易跨进了学堂的大门,父母却不给学费,也不买纸笔,小女孩捡到了一个本子,渴望读书的她因没有交上去而获得当众的羞辱。小小的孩子自尊心受到打击,加上家庭的不支持,只好放弃上学的梦想,这是何等的辛酸。

另一位女性CXY虽然因为父亲是教书先生而被鼓励有了上学的机会,但却在顽固的母亲的强迫下结束了她曾梦想的未来。前文讲过,她曾经考上恩施艺校,被母亲强迫出嫁毁掉前程的事情。她的母亲究竟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一定要这样毁掉女儿的幸福呢?

我的爹是拿笔杆子的人,我的妈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只晓得做事,没得一点社会知识。好像爹跟妈没得么子共同语言,爹在妈的名下,好像也不怎么把妈放在心上,妈总觉得是在爹的脚下为人,受了些委屈。我的妈非要我嫁给他,他长得又丑,打死他也没得一句话的一个人。我妈一口彻底地要我同意,我那个时候不同意,一直以来对这个人,我就不满意。但是我的妈非要同意……妈说的,他(她的丈夫),你要他给你提左脚,他不敢提右脚,多好呀。她就没想到你耐得和他,别人来欺负你,就没得人帮你了,就没得法了。所以人一生的难,这是命运。(2007,CXY)

说起来,这样的理由是令人啼笑皆非的,仅仅因为自己有一个优秀的丈夫而受了气,就强迫女儿嫁给了一个无能又丑陋的男人,理由是不用受气。这位母亲显然已经不完全是传统时代没有自己思想和主体的女性,她已经觉醒了,可是她却用了最残酷的家长制的强迫剥夺了女儿的自主权。她用自杀相威胁终于还是强迫女儿出嫁了,这种逼迫的结果就是女儿的的梦想破灭,也没收获家庭中的幸福。因为一个人的德行并不因为他无能或丑陋会更好,这位被公认长相丑陋能力差的男人曾同村里别的女人鬼混而被CXY当场抓住,她的痛苦又岂是已经故去的母亲能知晓的。

如果说读书、婚姻选择上的不能自主还只是旧的习俗顽固对抗新制度的结果,这种痛苦是阶段性的,之后这种状况逐渐改变。那么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以及这些观念带来的经年累月的辱骂和吵闹也许更加让人体味慢性苦痛的折磨。

比如YHC,她同婆婆的斗争终于还是她赢得了胜利,在村干部的公证和帮助下,她离婚了,然而,等待她的是更漫长的艰辛。由于离婚时已经怀孕,她匆匆地被父亲安排再次嫁人,她说:“那个时候想娶我进门的人家很多,我有自己中意的那处,但是我想到那个时候我的名誉不好,又离婚了,还怀个娃娃,自己还是做不了主,所以就还是依了大大。”而父亲给他挑选这个人的理由仅仅是看到他家有房子,免得她操心起屋,父权再次起了作用。然而,这场婚姻开启了她更漫长的痛苦,耳根子软又无主见的丈夫被外人稍微一挑拨就开始骂她,有时殴打,婚姻生活中慢性的折磨就这样陪伴了她一生。“是个二道”(当地对离婚女性的称呼)的说法不停地灌到她耳朵中,因为丈夫的无能无德,她曾经无数次想要离婚或自杀,但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的她终于还是将痛苦自咽,若干年后她总结性地说了一句:“丈夫狠(坏),无处躲;婆子狠,犹似可(可以忍受)。”(2007,YHC)在武力并没从家庭淡出的乡村,无论怎样能干的女性遇到不讲道理又惯用武力的丈夫,这样的日子同炼狱区别不大。

反抗父母包办婚姻成功的CXJ,在同自由恋爱的丈夫度过几年美好生活之后遭遇了人生最大的悲痛,丈夫过早去世。她因为自己曾经轰动一时的反抗和同样轰动的丈夫早亡而获得了“命硬克夫”的称号,在独自养育孩子、度过最艰难的7年岁月后,一个木匠经人介绍准备同她一起生活,由于他对亲生女儿的偏心和对前夫所生3个孩子的虐待,她将此人赶出了家门,从此独自养育4个孩子,旁人更加相信她命硬不吉利。艰苦而又备受争议的精神压力的岁月陪伴她度过余生。

在国家与社会的互相磨合中,在传统与现代的不断交替里,身处夹缝中的这些女性承受了变革之痛。她们被开启的自主性和向往自由、独立的主体性加剧了这种觉醒后的悲痛感。传统的价值观无不牵扯着她们的内心,左右着周边的言论,她们在其中艰难的挣扎。作为正在蜕变中的一代人的一员,她们成了过渡时期的牺牲品。不幸的婚姻生活让这种时代之痛转化成个人之悲,于是,能干、独立、自强就这样奇怪地跟不幸、悲伤、命苦而达成的关联,这种巧合表现的正是女性从依附丈夫、依附家庭向依靠自我的过渡形态,而独立的女性在其中承受的悲痛又让更多的人坚守着传统的观念:女子有才不如嫁得好,能干的女人似乎总是同普通的幸福有点距离,不幸的感觉很大的原因正是传统的观念和现实的张力所致,女性总是将婚姻作为一切幸福的关键所在,自然便也一定为它所累,在这里,传统顽固地在现实和观念世界中扎根。

五、余论:阈限时期的女主人

将集体时代女性放在一个更长的历史中,她们其实是过渡的一代人。借用维克多·特纳(VictorTurner)在对仪式过程分析时的概念,可称为“阈限时期的女主人”。维克多·特纳曾说,阈限现象“,提供了一个卑微与神圣,同质与同志的混合体。”阈限现象也告诉我们:“社会生活是一个辩证的过程,其中涉及高位与低位、交融与结构、同质与异质、平等与不平等的承接过程,从较低的地位到较高的地位所经过的通道,是‘无地位’(statelessness)的边缘状态。在这一过程中,各个对立体相互组建,而且还彼此依靠。”[13]这些集体时代历经苦难而最终获得社会地位及尊重的女性便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她们经受了污名化甚至不得已自我污名的阶段,在“二黄人”的辱骂中,她们真的“二黄”了一下:吵架、打架,与父母闹,与公婆斗,与干部吵……在不孝、不贞等的名号之下,撑起为国、持家、养家的重担,因为其劳动的贡献、巨大的牺牲、不屈的斗志和最终的成功而获得尊重和地位。

在国家与传统的交锋与交融里,女性的主体并没有“顾此失彼,失去选择的自由”,[3]而是从“经验”开始,在“思维”层面感受,用“言说”来表达共同阐释了作为主体⑩的女性自己对历史、现实、未来,对个人、家人和国家的经验、感觉和思考。将对国家政策的理解与应用、对传统的反叛和坚守共同编制进了自己人生的体验之中。具体而言:她们与传统有决裂:通过其对顽固的地方习惯和势力的斗争与强硬,她们受到污名,并在有逻辑与无逻辑之间进行了反抗。而与此同时,女性以自己的智慧和策略表现出对现有国家权力的利用与妥协,离开具体事务中女性的这种参与,国家对地方社会的改造是很难成功的。现实中的她们与理想自我有距离,女性的眼泪与悲伤,显示了在传统与现代、国家与社会较量下的撕裂之痛。

女性自己成为其社会地位变化中最主要的承担人和建构者,国家与女性个体在此过程中形成了互相利用、互相帮助的关系。国家为女性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女性在自我维权过程中,利用国家,同时也帮助国家贯彻了新的政策与理念,二者在集体时代成为天然同盟,在对传统的反叛和背离中达成一致。女性同传统地方势力有太多的不合,故而抗争,然而,传统的理念还在观念深处扎根,同时塑造了女性的心灵,它使得女性不断抗争又不断妥协,不断反叛又不断顺从,不断感到自豪与高兴又不断感到苦闷和伤痛。结果是这些最早在新的理念和政策中努力实现自我的女性感受到最深重的苦闷。不是能干女性天生与痛苦结缘了,而是固有的传统理念顽固的在与现实对抗,并将所有过渡时代的苦痛通过个人人生的悲伤而呈现。而不管怎样,女性社会地位提高依然是不争的社会事实。集体时代对女性而言并非只是一种从“所谓‘私领域’进入‘公领域’”,从“一种被支配状态进入另一种被支配状态”,仅仅“具有一种‘妇女解放’的幻想(vision)”,[4]而是她们真正开始利用现有国家的权力达成在具体事务及争端中的输赢,她们真的在家庭及社会事务中拥有了更多的权利和地位,说它是一种符号权力与百姓生活逻辑的契合共同建构的现实也好,说它是新的观念世界的虚构也罢,双龙村女性相对男性而言,在共和国60年岁月里权力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高已是不争的现实。而作为女性中的先行者,这些女性率先感受到了“阈限之苦”,也最早进入新的融合状态。


注释:

①双龙村地处湖北省建始县三里乡境内,是三里乡37个行政村之一。地处湖北省西南边陲的建始县是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属县,地处北纬30′06至30′54,东经109′32至110′12。东与巴东县相接,西与恩施市为邻,南与鹤峰县接壤,北与四川巫山、奉节两县毗连。县城东距武汉市615公里,西距恩施市60公里。境内土家族、苗族、汉族等民族杂居共融。笔者自2006年至今先后在此做6个月的田野调查。

②二黄,本地语,贬义,意指不讲道理、胡搅蛮缠。

③大大,方言,指父亲。

④丈夫死后第7年,她有一段非常短暂的婚姻,生了1个女儿。因为后父对前面3个孩子非常苛刻,并虐待,她亲手赶走了这个男人,从此独自养育4个孩子长大、读书乃至成家立业。

⑤“高山”,是相对此处低山之外的一些深山区的泛指。此处是指中坦坪。相对低山,这些高山区海拔更高,交通更加不便,人迹更加稀少。这在现在来看肯定是最穷困的地方,但在集体时代,这些地方往往是粮食相对富余的地方,成为人们借粮的首选地。

⑥她们的能干还体现在虽然经历艰辛,但她们都将一个家庭完整地支撑下来,把孩子培养得很好,不仅没有输于任何人,且有的方面还比周围人做得更好,比如CXY和YHC都在孩子中培养出了大学生,CXY的3个孩子,读书最少的初中毕业,且离开了村庄,自立事业,混得不错。

⑦村里人把所有需要村干部公证的纠纷都称为官司,不一定需要法院裁决。

⑧当时双龙村的大队书记。

⑩侯杰等人曾指出,要解决好女性的主体性问题应该从经验主体、思维主体和言说主体三个层面思考。经验主体是生命体验,思维主体是判断和推理,言说主体是感受和思考。参见侯杰、李净昉:《探寻女性主体性—评叶汉明教授的〈主体的追寻—中国妇女史研究析论〉》,《妇女研究论丛》2007年第1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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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小贤“.银花赛”:20世纪50年代农村妇女的性别分工[J].社会学研究,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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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美]阎云翔,龚晓夏译.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

[9]代前言[A].罗沛霖等主编.当代中国农村的社会生活(下编)[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10]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8.

[11]李小江.我们用什么话语思考女人[A].载邱仁宗等编.中国妇女与女性主义思想[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1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6条)1949[Z].http://baike.baidu.com/view/428031.htm,2008年10月2日.

[13][英]维克多·特纳著,黄剑波,柳博赟译.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