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姬生翔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发布时间:2017-03-10 浏览次数: 2663次
【摘 要】本文旨在通过个案研究的方式探究城郊村集体经济形式变迁与治理形态转换之间的内在关联。文中呈现了在城镇化背景下的鲁北M村的集体经济形式从再集体化工业经济向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经济转变,以及村庄治理形态从干部支配型治理转向强人共治型治理的发展历程。在这一治理形态转换过程中,村庄权威从干部权威更替为强人权威,治理方式从专制转变为协商,治理载体从村委会转移到村代会。进一步的分析中,笔者发现,M村集体经济形式的变迁与治理形态的转换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其内在作用机制为:村庄集体经济形式的变迁会直接带来村庄利益结构的重构,进而引发村民政治参与和村庄权威的重塑,并最终导致村庄治理形态的转换。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村庄集体经济形式变迁是影响村庄治理形态转换的核心因素。
【关键词】集体经济形式变迁;村庄治理形态转换;城郊村;城镇化;强人共治型治理;经济转型;政治转型
一、导言
在转型经济学中,经济转型与政治转型的关系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研究问题。这主要是由于两者之间的联系十分复杂且影响广泛。经济转型主要涉及经济增长、经济结构、经济体制的转换三个方面。其中,经济体制转型的政治影响问题又构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领域。学者们在现代化理论框架下围绕国家层面经济体制转型与民主化、利益格局调整、政权更替和社会稳定的关联展开了大量研究。①但是,在探讨的过程中,学者们大多侧重于经济体制转型经济运行方式的变迁问题,而忽视了经济形式的转换问题。与此相应的是,学者们同样忽略了对作为经济形式变迁主要后果的治理形态转换问题的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经济形式只是构成了经济体制的一个侧面,不像经济体制的运作方式那样可以反映经济体制的本质问题,其变迁过程也很少引发剧烈的政治社会变动;与此同时,治理形态的转换问题并非政治发展领域的传统命题。两者自然很难得到重视分析宏大政治经济现象的比较政治学者的青睐。事实上,正是由于经济形式和治理形态两个因素的变化更多发生在微观层次,以及两者发生变化频次更高,它们之间的内在关联才构成了一个被该领域主流学者所长期忽视的重要研究命题。因此,本文重点考虑的问题是经济形式变迁会对治理形态或者政治形态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以及经济形式与治理形态两者之间有何内在关联。
本文将以村庄为研究单位,研究城镇化背景下的城郊村集体经济形式变迁与治理形态转换之间的内在关联。这主要是因为,相对于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的变迁,20世纪末以来农村集体经济形式的迅速多样化对当今农村政治生活产生了更为直接的影响。城镇化建设正是这些经济社会变化发生的宏观背景。在城镇化的场域中,市场资本、土地流转、人口流动、非农产业等因素对传统村庄和村民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并不断改变着村庄的经济基础、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
“熟人社会”逐渐蜕变为“半熟人社会”[1]的同时,村庄中也开始出现了多种多样的经济形式和经济主体,它们改变着原有的村庄利益结构并对村庄的治理形态发生直接作用。已经或者即将进入到这种城镇化进程中的村庄数以万计。观察城镇化背景下村庄集体经济形式的变迁与治理形态的转换问题,可以发现比观察民主化、全球化浪潮下国家经济体制转型及其政治影响问题更为生动、细致和别致的研究样本。由于中国农村地区发展的非均衡性,不同类型村庄进行城镇化的时间节点、方式和发展方向都有巨大差异性。尽管如此,这些村庄很难绕开现代化的历史发展趋势。在这个历史发展趋势中,城郊村处于城镇和农村的交界点,其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变化通常最为剧烈,受到的城镇化冲击最大。而个案研究要求我们选取城镇化场域中这类最能展现理论张力的社会样本。所以,本文中我们将选取城镇化进程中的城郊村作为本研究的研究样本。
二、文献回顾
在文献梳理过程中,笔者发现既有研究大多在治理模式的语境下对村庄治理形态进行了类型学研究,并零散地探讨集体经济形式对村庄治理形态的影响。②
(一)村庄治理形态的类型学划分
从严格意义来讲,治理模式是由各种现代治理手段和治理方式而建立起来的若干治理机制的总和,并能够呈现出诸多治理特质。而在村庄层面的治理由于现实因素的限制而很少能够自觉运用现代治理手段和治理方式,但其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应该是相对稳定的。而在实践中,符合上述标准的村庄治理形态很少。所以,现有文献中所论及的村庄治理模式只是一种宽泛意义上的讲法。
由于中国农村社会的非均衡性,传统村庄治理形态显示出了巨大差异性。基于此,学者们根据村庄治理过程中所利用的传统资源和外部制度环境的特性对各类村庄的传统治理形态进行了初步的归纳和区分。张厚安、徐勇等(2000)在22个村的比较研究中,把村庄治理分为传统行政主导型、传统村落权威型、能人支配型、能人主导公众参与型、外在法治型、内化法治型六大类型。[2]贺雪峰、何包钢(2002)根据村集体资源情况,将村庄治理分为动员型治理模式和分配型治理模式。[3]卢福营(2004)以各村民群体参与村庄治理活动的状况为标准,将村民自治划分为干部支配型、能人主导型、群众自治型。[4]贺雪峰等(2009)以农民行动单位为关键变量界分出了宗族主导型村治模式、家庭联合主导型村治模式、原子型村治模式、小亲族村治模式、户族村治模式等。[5]李航(2009)在贺雪峰的村治模式研究的基础上,从公共权力主体等角度将农村的村治模式进一步概括为村委主导型村治模式、民间主导型村治模式、自生型村治模式。[6]韩小凤(2014)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将建国来村庄治理模式分为一元主体治理模式、二元主体治理模式和多元主体治理模式。[7]
在转型村庄的治理形态研究中,有学者按照发展类型对村庄转型模式进行了分类。如张艳明等(2009)将城市边缘区村庄城镇化发展模式划分为产业聚集型、商贸市场型和旅游特色型等三种典型的发展模式。[8]也有学者提出了城镇化进程中理想型的村庄治理模式。如李瑞昌(2009)主张将分散治理模式作为大城市城郊农村缓解人地矛盾的一条“半城市化”道路,即将村庄集体资产经营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分别由不同主体承担,设置不同的责任机制和形成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9]。杜胜利(2012)认为,农村社区分化背景下的村庄治理新模式应该根据村庄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组织能力区别对待,先进村庄可采取自治型治理模式,中间村庄可采取合作型治理模式、落后型村庄可采取国家主导型治理模式。[10]张铭等在以个案的形式展现了城郊村从强控制治理模式向自我治理模式转型的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之后,则提出了作为过渡阶段的“本土精英治理模式”。[11]
(二)关于村庄集体经济形式与村庄治理内在关联的研究
从经济制度安排来讲,我国村庄经济属于集
体所有制。在改革开放以前,村庄集体经济以单一的队社农业经济为主。改革开放后,除土地联产承包经营外,还逐渐形成了村办企业、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合作社等村庄集体经济形式。具体来说,再集体化工业经济基本主导了我国整个20世纪80、90年代的村庄集体经济,而21世纪初的村庄集体经济则随着乡镇企业浪潮的衰退大多走向了解体,并有少量村庄集体经济依托集体土地所有制转向了流转经济、租赁经济、股份经济等经济形式。
学者们主要研究了股份合作社、土地流转等村庄集体经济形式的建立对于村庄治理的影响。徐勇(1998)从公共权力资源再配置的角度阐释了股份合作制兴起所带来的村治模式转换,发现股份合作经济的发展使得村治模式逐渐具备了社区行政型的现代法人团体、党村企一体化的领导体制、能人主导-大众参与的治理结构三个特征。[12]项继权(2002)对向高、南街和方家泉村三个集体经济发达村庄的村治比较,展现了集体经济与村庄治理方式、治理过程的内在关联。[13]韩俊、张要杰(2008)在太仓市村级集体经济及其治理调查报告中指出,集体经济推动了村庄治理结构走上良性发展道路。[14]阎占定、白照坤(2011)的研究发现,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凭借其经济影响力,渗入到乡村政治生活中,在推动乡村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同时,也改变着乡村政治资源分配格局和运行方式。[15]也有研究人员探讨了集体土地流转经济对村庄治理的影响。如李晓玲(2010)指出土地的自由流转有助于避免村委会公正性与权威性的流失[16]。徐嘉鸿(2012)的研究显示,土地流转造就了大量积极参加村庄治理的中农阶层。[17]吴晓燕(2009)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使村庄治理模式从管理转向服务、从汲取转向给予、从被动转向主动、从分配转向契约。[18]
上述文献梳理过程中,笔者发现,尽管城镇化进程中的村庄治理模式转换问题应该是村庄建设的重心,但它并没有引起学者们的足够重视。反而,村庄的城镇化建设模式却因村庄整治项目的大规模上马而成了一些研究人员的关注重心。这就形成了一种理论关怀上的错位。而本文正是以城镇化背景下城郊村的集体经济形式与治理模式转换为主题的个案研究,恰好弥补了这一研究领域的不足。
三、本文研究方法与个案简介
(一)本文研究方法
本文拟通过个案研究的方式探讨集体经济形式与村庄治理形态之间的内在关联。Stake(1995)曾将案例研究分为内生性案例(intrinsic case)和工具性案例(instrumental case)。前者关注特例本身的理论价值;后者则是借助案例来研究其他问题。[19]本文的个案研究期望借助个案揭示集体经济形式与村庄治理形态间的内在关联,所以选取的案例属于工具性案例。为了处理个案研究始终面临的特殊性与普遍性问题,本文进一步应用了扩展案例法,从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两个角度来发掘外在环境对村庄治理形态的影响。[20]
(二)个案简介
M村隶属于山东省H县L街道。H县位于山东省中部偏北,北临黄河,西距济南90公里,交通较为便利,境内以平原、丘陵为主。下辖12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125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5万人,户籍人口73万。该县经济实力极为雄厚,曾连续10年入围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其县域经济急速发展的同时,小城镇建设发展也极为迅猛。小城镇建成区面积由2000年的30平方公里发展到2009年的72平方公里。全县所有镇办地方财政收入全部突破1500万元大关,且4个镇办地方财政收入超亿元。L街道则位于(2011年撤镇改办)H县规划的南部旅游度假区,地形以山地和丘陵为主,总面积100平方公里,辖70个行政村,3.9万人。交通十分便利,北距H县城3公里,东距邻市县区3公里,且离济青高速公路路口仅2公里。其经济基础较为雄厚,已有镇办企业15家,村办及私营企业958家。L街道办党委、政府在县域规划基础上,进一步制订了“一点(小城镇建设为中心点)四区(东部工业聚集区、南部旅游休闲区、西部石材开发区、北部房地产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布局,并将工业兴镇、环境立镇、旅游富镇作为三大发展战略。整体而言,有利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城镇发展规划,构成了M村城镇化建设的大环境。
M村位于L街道的北部平原地区,距街道办所在地1公里,属于L街道的北部房地产开发区地带。村庄附近的三条公路将M村与周边城区连接起来。全村面积0.78平方公里,共有农户272户,总户籍人口1042人,户均人口3.83人,另有外来工30余人居住村内。目前共有耕地面积1100亩,实际人均耕地面积为0.6亩左右。耕地全是旱地,土壤肥力较高,种植玉米、小麦、花生等作物,很少有种植蔬菜。村庄土地流转程度较高,村庄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租赁和房产开发。已开发建成居民楼3栋,别墅12栋。村内建有小型私营企业22家,涉及翻砂、家具、设备制造等行业。养殖业方面,有养猪专业户10家。村民收入主要来源打零工、农副业等。全村拥有小汽车100辆左右。生活设施完善,村庄的道路基本全部实现硬化。村民住宅以北方传统院落为主,其“农改居”工程已经于2012年10月开工建设。此外,M村先后被评为省、市“村镇建设明星村”,“经济建设先进村”,“精神文明示范村”,“村民自治示范村”,“省级文明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等。而且,M村还曾多次接待过外国学者和官员的考察。
M村的城镇化过程可大致分为两个时期:在初级城镇化时期(1985—2005年),M村的集体经济形式是再集体化工业经济,其相应的治理形态属于干部支配型治理;在新型城镇化时期(2005年至今),M村的集体经济形式是集体化土地非农化流转经济,其相应的治理形态属于强人共治型治理。四、初级城镇化时期M村的集体经济形式与村庄治理形态(1985—2005)
(一)再集体化工业经济的兴起与干部支配型治理的建立
1.再集体化工业经济的兴起
M村的集体化工业可以追溯至上世纪70年代的生产队铸造厂。改革开放后,农村个体化浪潮之下的生产队铸造厂被承包给村民。一些曾在生产队铸造厂工作的技术人员也纷纷开始创办私营铸造厂。一时间,M村发展出20多个铸造厂,铸造产业在M村也开始初具规模。现在,M村最大的铸造厂拥有员工70余人,经营这一工厂的严姓夫妇就是从这一时期开始作坊式经营的。现如今,这些铸造厂的产品多种多样,销往淄博、河北等地的重工业区。
1985年,时任M村建筑队队长的A书记开始转任村麦芽厂厂长一职。在1990年,他自筹资金500万元对濒临倒闭的村麦芽厂进行扩建和技术改造,使年产量由原来的不足1000吨提高到2000吨,产品销售到全国20多个啤酒厂家,麦芽厂的生意供不应求,拉送粮食和麦芽的大车经常排成长龙,年产值达4500万元,利税250万元,获得“省食品行业先进单位”、“县十大明星乡镇企业”等称号。
1995年,他挑头投资300万元,创建了建筑机械厂,其主导产品一度荣获1997年中国专利技术及新产品博览会金奖,成为省建筑定点建筑机械生产厂家。村庄集体经济年工农产值达7000万元,集体经济积累一度达到1200万元。
2.干部支配型治理的建立
A是1950年生人,从1967年起开始在村生产队任会计、队长、村造纸配件厂会计、村建筑队队长等职务,并在基层政府中积累了很大的关系资源。
1985年开始任村麦芽厂厂长一职,多年参与村庄管理工作和成功改造村办企业直接推动了A在1990年被政府选任到M村的村委会主任岗位。A在1993年开始担任村支部书记,并正式确立了权威的地位。
A书记的权威的巩固主要来源于他对村办集体企业和村庄公共建设的巨大贡献。A头脑灵活、思维新潮,对上世纪80、90年代的国家政策和形势有着清醒的认识,敢于冒风险创办村办企业。麦芽厂、建筑机械厂等村办企业直接解决了村里几百人的非农就业问题。在经营村办企业的同时,A书记大力推动了村庄各个方面的公共建设。在农业方面,先后投资了300余万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并建立了农机大院。在文化娱乐设施方面,建设了全县为数不多的露天戏台、灯光球场、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M村被打造成典型的“企业再造村庄”和“单位化村庄”。
M村的日常事务主要是经营集体企业、完成政府任务和接待外来参观访问。一般来说,计划生育和“三提五统”是政府需要村庄完成的基本任务,但这些事情在初级城镇化时期的M村并没有成为太大问题。一方面,M村所在的H县在1984年被确定为全省14个“间隔式”生育试点之一,执行了极为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村里很早就根据政府要求建立了计划生育小组和计划生育协会,计生协会由村书记任会长,计生专职干部任秘书长,下设会员小组。严密的组织控制、宣传教育和巨额的惩罚风险,使得几乎没有人敢于冒险。尽管当地政府后来实行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A书记似乎没有由此感到太多压力。另一方面,村庄集体经济有着非常雄厚的经济实力,田地土壤肥沃,居民收入相对较高,多数村民会及时上缴“三提五统”。对于个别没有经济能力的农户,A主要采取了集体财政垫付的措施。对于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M村村委会在A书记的领导下同样应付自如。A书记曾说过,
“政府任务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村民参与和配合的,另一类是村两委可以直接解决的。前一类比较麻烦,就要适当做工作,灵活变通,主要得给村民点好处;后一类就相对容易,我们内部折腾一下基本就应付过去了”。以2003年县里搞基层组织、民主法制、社会治安和精神文明“四位一体”的村镇工作规范化建设为例,A书记安排专人对人员聘用、印章管理、财务开支等问题按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了调动村民配合村两委工作的积极性,A书记还在村里实行了“十星级文明户”制度,涉及义务、致富、守法、计生、科教、新风、和睦、团结、卫生、勤俭十个方面。星星的数量与村集体的奖励相挂钩。在这一过程中,多数村民在这一时期对村庄很少表现出强烈的利益诉求,村委会更多地扮演着“传达室”的角色。
仔细观察,我们可以发现,伴随着村庄再集体化工业经济的发展,M村形成了特定的村庄治理形态。一方面,村庄权威类型属于典型的干部权威。这主要不仅表现为A书记的上任和工作方式与政府具有更直接的联系,[21]也表现为A书记通过其卓越的个人领导才能来强化自己在村庄的权威。另一方面,村庄治理具备了支配型治理特征。这主要表现为干部权威以村委会为组织载体向村民发布命令和制定规则,处理政府任务和进行集体经济的生产经营,村民很少直接参与村庄管理事务。所以,M村的村庄治理形态可以看作是一种干部支配型治理。这类治理形态在上世纪80、90年代的再集体化工业经济发达的村庄十分常见。由于村庄干部基本都是乡镇政府直接任命的,并且多数村干部都是改革开放前有过村庄管理经验的大队干部,所以村庄干部的合法性首先是来自基层政府授权的。从权力来源的角度,我们将这类村庄权威定义为干部权威。在政府授权的基础上,村庄领袖又通过在发展集体企业的过程中不断领会政府政策和大胆创新来取得集体经济的成功,并进一步巩固自己在村庄中的权威,从而将依靠外部国家力量形成的建构性秩序内化为内生性的自然性秩序。[22]这一过程中,干部权威对村庄事务和普通村民处于统摄和支配性地位,其治理方式也以命令为主。卢福营将这种治理形态看作是以行政统摄为特征的人民公社全能型治理向村民自治转变的过渡类型。[23]在干部支配型治理中,村庄治理的基本事务是完成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三提五统”等各项任务和村庄自身的生产建设任务。
3.再集体化工业经济与干部支配型治理之间的内在关联
通过上文,笔者发现,在初级城镇化时期的M村中,其再集体化工业经济与干部支配型治理之间显示出强烈的内在关联。
首先,以再集体化工业经济为核心要素的治理环境直接对村庄提出了支配型治理强烈的内在要求。其一,双轨转型的经济形势为再集体化工业经济提供了巨大的外部市场机遇,同时也使得捕捉政府、市场信息并及时做出决策显得格外重要。[24]只有强有力的决策权威的出现才能满足这一要求。其二,单一性村庄社会中出现的全村一心奔小康的热情,使得村庄内部管理相对容易。总的来说,外部市场环境挑战强于内部利益分配问题的客观现实,要求A书记在村企、党支部和村委会中扮演着决策权威的角色。
其次,以再集体化工业经济为核心要素的治理环境通过影响村庄利益结构为干部权威支配型治理创造了适当的条件。其一,再集体化工业经济的成功极大地巩固了村庄领袖A书记在M村的权威基础。从合法性构造的角度来看,A书记在具备官方任命的干部身份的同时,也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将干部权威内化为村庄权威。其二,再集体化工业经济的成功增强了村民的同质性和向心性,并影响到村庄社会结构。多数村民以再集体化工业经济受益者的身份成为村庄利益相关者。其三,村庄权威和利益相关者形成非均衡性的利益结构,进而决定治理方式和组织载体。村庄利益结构的非均衡性和基层政府控制村庄的内在要求使得一元精英通过村委会发布命令管理和支配村庄治理有了生存土壤。所以也就出现了A书记在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世十分和气,但是在村庄治理工作中较为专断的现象。
(二)再集体化工业经济的衰落与村庄治理困境
2000年后,M村麦芽厂由于经营不善、市场竞争激烈、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开始走向衰败,至2005年,麦芽厂已经负债500万元,资金短缺、市场前景黯淡使得M村的麦芽厂和建筑机械厂等村集体工业最终走向了破产。随着村办企业的衰落,村庄干部权威式微,以及村民利益的不断分化,A书记在任的最后几年里,村庄治理进入了近乎停滞的阶段。M村再集体化工业经济衰落与干部权威支配型治理式微的内在关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再集体化工业经济的衰落直接削弱了
干部权威。随着亲手创办的村办企业不断衰败,A书记的威望开始走下坡路。一方面,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不利的国家政策调整使得A书记面对难以为继的村办企业整日焦头烂额、束手无策,其个人能力无法满足村民们对村庄权威的要求;另一方面,A书记治理村庄、发展集体的自信心遭受很大挫折,有些颓废的A书记不再那么风行雷厉,话多了碎了而听的人却少了。A书记最为显著的变化是开始计较个人得失。A书记曾提到卸任后为盘回自己卖给同村村民的老宅而打官司的计划。因为村里搞“农改居”工程是按宅基地来分配新建小区房的,只有把老宅盘回来才能在新建小区中分房。③
A书记权威受到公然挑战的事情从2002年开始不断发生。当时,村办建筑机械设备厂拍卖,A书记的儿子和B同时竞标,最后B取得胜利。2005年,英国记者来采访的时候,A书记带他去查看村庄账务,正查看的时候,时任村主任的B进去当场就把账本直接合了起来,让A书记十分下不来台④。
第二,再集体化工业经济的衰落引发村庄治理资源汲取难题。实现村庄的有效治理,需要村庄具备内部聚合和运用公共资源的能力。一般来说,只有集体经济发达或关联性强的村庄社会⑤,才可能实现高水平的村庄治理。而在2005年的M村中既不再拥有发达的集体工业,也不存在南方宗族社会那样丰富的社会资本。一方面日益亏损的集体工业开始无力支撑M村的村庄建设,另一方面乡村税费改革的开展也堵上了M村财政开源节流的可能通道。集体经济资源的枯竭,使得村庄治理水平急剧下降,村庄建设陷入停顿。2003年B担任村主任时,为了节约开支曾一度提出要换掉电工、辞掉村容村貌管理员。
第三,再集体化工业经济的衰落改变了村庄社会结构,村庄整合难度越来越大。在再集体化工业经济时期,非农收入已经渐渐成为大部分M村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村民们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由于再集体化工业经济的不景气,村民们在集体企业中的利润分红越来越少。为了谋求生计,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离开村办企业从事不同的职业。很快,M村村民分化为四个截然不同的社会群体。第一类是私营企业主群体。他们运用自身的经营能力和社会关系,筹办工厂,每年收入可达几十万元。第二类是熟练技工、企业事业正式员工群体。这些村民属于职业型的非农就业,他们的家庭收入水平从三五万到八九万不等。第三类是兼业型或职业型农民群体。这些村民以种地收入为主,他们一般既没有过硬的工业技术,也没有较高的经营能力和关系背景,有时会打些零工,一般家庭收入会在两三万元左右。第四类是处于村庄最底层的弱势群体。这些村民要么是自身难以从事正常劳动,要么是家庭成员为老弱病残,他们的生活常常停留在温饱水平。整体来说,分化后的村民们在经济资源、社会关系资源、声望资源、政治社会影响能力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差别。[25]村庄内部村民经济收入差距的拉大造成了村民生活和社会认知需要日益多元化,并产生了截然不同的利益诉求。这些利益诉求有些是合理的,有些是不合理的,有些是一致性的,有些是相互冲突的。据说,在村委会选举时,有人为了让B在村委会和A“对着干”,才有意鼓动村民选B当村干部的。⑥如何整合分化的村庄成为一件非常棘手的难题。
综上所述,在初级城镇化时期,M村的以再集体化工业经济为核心要素的治理环境在提出了强烈的支配型治理的内在要求同时,也通过影响村庄利益结构为干部权威支配型治理创造了适当的条件。然而,由于再集体化工业经济的衰落和国家基层政策的调整,M村的干部权威被大大削弱,村庄治理资源走向枯竭,村庄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干部支配型治理趋于停滞。
五、新型城镇化时期M村的集体经济形式与村庄治理形态(2005年至今)
(一)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经济的兴起与发展
比A书记年轻十多岁的B在2003年的村民选举中入选成为村委会主任。2005年,时任村委会主任的B借助省政府大力提倡村“两委”干部“一肩挑”的机会,又成功竞选村支部书记职务,成为名副其实的M村“一把手”,掌握了M村的领导权。新型村庄能人的上任,为M村的治理带来了活力。B书记掌握实权后,迅速地贯彻了自己与A书记截然不同的集体经济发展主张。
B书记首先面对的是集体工业经济衰败后的去留问题。他清醒地认识到,负债累累的麦芽厂和建筑机械厂已经不可能再成为M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引擎。基于这一判断,极具商业头脑的B书记果断放弃麦芽厂和建筑机械厂,并在发现了集体土地中的巨大商机后,为M村开辟了一轮全新的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的经济发展道路。2005年,他引进了占地300亩的驾校,出租原麦芽厂厂房,使得土地租金成为村庄集体经济和部分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新建企业加上村中原有私营企业占用的100多亩工业用地,每年可为M村带来近百万元的地租收入。企业缴纳的每亩2000元的集体土地租赁费中,除去1400元拨付给失地农民外,其余的都留作集体收入。2006年,B书记又制定了新型社区建设规划,开发建设了居民楼三栋72户,二层别墅楼12栋,为村集体收入直接创收300万。
2008年,为了帮助村内私营企业应对经济危机,提高村庄集体收入,M村吸纳村民闲散资金成立了资金合作社,并聘用会计和出纳进行专款管理。至2012年,M村资金合作社的资金流动量已发展到五六百万元。2011年后,随着政府大力推动城镇化建设,M村又开始酝酿筹备全村“农改居”工程,计划在村民上楼后,进一步整合村庄土地,使村集体和村民从土地非农化经营中受益。现在这一工程已正式开工建设。
(二)强人共治型治理的建立与运行
在2003年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中,B通过成功竞选村委会主任而分享到了管理M村的公权力。尽管这位年轻人曾在外做生意闯荡多年,在年龄、阅历、经营能力方面都显示出了极大的优势,但上任初期,这位新任村主任仍顾忌A书记在村中的威望和在政府中的影响力处处小心,一般不轻易发表自己的想法。但随着A书记权威和影响力的日渐衰弱以及自己越来越受到政府重视,B主任开始敢于在一些事情上独自作出决定。尤其是2005年在政府的支持下以绝对优势成为M村党支部书记以后,B书记成了M村名副其实的当家人。
B书记之所以能够成为M村的领导者主要在于他的超凡能力。其一,B书记具有过人的商业智慧。其高超的土地运作能力和魄力连A书记也十分佩服。A书记回忆说,“有次我们一块到南方考察,路过一块靠山开发的房产,B书记断言那片房子不好卖,结果打听之后确实如此”。⑦其二,B书记的社会关系十分广泛。他在村里开饭庄时,很多人都来捧场。B曾向笔者炫耀,“‘农改居’工程破土动工时,县国土资源局联合执法大队来的十几辆警车最终都被我的几通电话直接打发走了”。他自己甚至曾豪言“除了家务事外,没有我摆不平的”⑧。此外,B书记还有着极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在一次乡村干部会议的发言中,曾有外来干部吃惊地质问B是什么学历。⑨B书记利用精通市场经济竞争之道等方面的超强能力为集体经济创收的行为巩固了其在村庄中的权威地位。很快,B书记表现出的领导能力得到基层政府的认可,并顺利当选为市人大代表。由此,B书记在M村的权威得到巩固,并吸引了村内年轻精英C、D等人(C、D都比B书记小10岁左右,一个曾是供电所电工和沙发厂老板,另一人曾是县公安部门的合同工,两人均是村委委员但被B当作徒弟)的拥护。
在治村过程中,B书记采用了小事弹压、大事协商的治理策略,并经常训斥某些多事的村民。对于B书记,M村村民中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态度。如有些村民选择套近乎、逢年过节都去送个礼,有些村民颇有微词但选择默默忍耐。事实上,B书记并没有太理会普通村民的反应,而是将主要精力放在摆平各类村庄矛盾纠纷问题上。
为了有效整合村庄,B书记建立一种以村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为基础的“双层村庄治理”体系。⑩简单来讲,就是在管理者、非管理精英、普通村民三个权力阶层的基础上,组织、拉拢村内各种体制内精英和体制外精英进行村庄治理。[26]通过这一管理制度,村委会的管理协调能力大大提高,很多棘手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在清理村中一户多宅问题时,为了完成工作,村民代表经常到一户多宅的村民家中拉家常、做工作,一些普通村民碍于邻近村代表的情面改变了最初坚决不配合的态度。在2011年开展的“村居改建”工程协议签订的过程中,B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首先确定了村居搬迁方案,有不少居民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签订搬迁协议,M村“两委”就通过村民代表和党员多次入户做工作的方式大大提高了执行效力。
我们可以发现,新型城镇化时期的M村治理形态已经有了完全不同于过去的干部支配型治理。一方面,村庄权威从干部权威转换为强人权威。这主要表现在M村B书记是通过村民选举逐步走上村庄领导岗位的,并且B书记在处理利益纠纷和市场经营方面的超常能力使其相对于其他村民具有一定的内生性强人特质。另一方面,村庄治理具有了共治型治理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M村治理方式以协商为主,村民参与村庄事务的频率较高。所以,新型城镇化时期M村的治理形态可以看作是一种强人共治型治理。这类治理形态在21世纪初期的城郊村中十分普遍。这主要是由于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开始不断加速,土地财政和政绩考核等因素刺激着大量城郊村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27],集体土地流转经济成为最为常见的城郊村集体经济形式。而村庄集体土地在改革开放后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分田到户并成为农民的核心利益所在,土地的征用和流转使得部分村民成为利益相关者。这使得协商成为其基本治理方式。与此同时,治理环境的变化使得强人权威在村庄中有了活动的土壤。强人权威最初的合法性通常来源于村民选举,其合法性的巩固在于能否妥善处理村庄的利益分配问题。通常来说,这些强人权威大都属于精通市场竞争之道或社会关系广泛的先富阶层。在强人共治型治理中,分配土地收益、应对村庄分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成为村庄治理的基本事务。
事实上,M村的强人共治模式也暴露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治参与、民主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在政治参与方面,虽然实现了对村庄精英的联系和整合,但是普通村民和村干部之间的直接联系更少了,很多普通村民都不敢轻易去见B书记。访问中,问及农家书屋的使用情况时,有妇女表示“自家虽然距书屋只有两道街远,但书屋设在村委会,我们谁敢去那乱逛”。訛輯輥村庄日益分化带来的公共服务供给问题依然难以解决。如参加村舞蹈队的人员大都是少数家距广场很近的有闲的中青年女性村民,其他村民大都根据自身工作生活条件在私人空间进行休闲娱乐。
(三)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经济与强人共治型治理之间的内在关联
通过上文,笔者发现,在新型城镇化时期的M村中,其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经济与强人共治型治理之间显示出强烈的内在关联。
一方面,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经济通过影响村庄利益结构提出了强人共治型治理的内在要求。其一,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经济提出了共治型治理的要求。大量资料显示,集体土地已成为后税费改革时代村民在村庄中仅有的利益纽带。虽然土地收入并非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是土地构成了农民最后一道经济保障,多数农民将土地视为自己的核心利益。而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经济会带来大量失地农民,这些失地农民也就构成了村庄治理的利益相关者。与此同时,在M村,土地流转也带来了部分租地精英与普通村民相对立的地租成本最低化利益诉求。这些利益相关者有着自己的利益诉求和参与村庄事务的要求。由此可见,不同于传统村庄中的土地非农化流转导致大量中农参与,[28]M村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更多地带来了失地农民和私营企业主的参与,并改变了过去村庄资源的配置方式,[29]进而改变了再集体化工业经济时期村民“稳赚不赔”的经济状态。村民的核心利益开始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由此激发了大量村民参与和表达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进而决定了内部协商的重要性。[30]我们可以看到,私营企业主出身的B书记,在日常生活中较为骄横和奢侈,但在村庄治理过程中会注意到协商的重要性。其二,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经济,要求懂得市场经营之道、善于处理利益纠纷的强人权威的出现。在M村,B书记正是通过自己出色的市场经营能力和广泛的社交关系奠定了强人权威地位。为了进一步整合严重分化的村庄利益,B书记甚至尝试使用了新的治理载体。
另一方面,以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经济为核心要素的村庄治理环境为共治型治理创造了条件。在发展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经济的同时,大量村民开始非农化就业,接触新鲜事物并建立各种社会联系。这为村庄治理带来了大量潜在治理资源,并使得治理载体的转换成为可能。M村拥有党员68人,私营企业主、个体户、离退休人员等40余人,他们都是非常丰富的村庄治理资源。其层级治理体系就是通过整合这些可供利用的治理资源而运作的。此外,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经济带来的内部分化问题远高于村庄外部经济风险,这为村庄领袖通过处理和调解内部利益诉求来最大限度地取得村民认同创造了条件。[31]在M村,土地的非农化流转在B书记的控制下实际上增加了村集体经济的确定性,并降低了过去再集体化工业时代应对政府政策和市场行情的风险。
综上所述,在新型城镇化时期,M村的集体经济形式从再集体化工业经济转变为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经济,其村庄治理形态实现了从干部支配型治理到强人共治型治理的转换,并显示出了相对良好的治理绩效。
六、研究结论及进一步的讨论
综上所述,随着M村村庄集体经济形式从再集体化工业经济转变为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经济,其村庄权威从干部权威更替为强人权威,治理方式从专制转变为协商,治理载体从村委会转移到村代会。整体而言,M村的村庄治理形态从干部支配型治理更替为强人共治型(见表1)。通过勾画M村的集体经济形式变迁与治理形态转换的大致历程,笔者发现集体经济形式变迁与村庄治理形态转换之间的内在关联在M村集体经济形式变迁的整个过程中都有了十分深入的呈现。首先,以再集体化工业经济为核心要素的治理环境直接对村庄提出了支配型治理强烈的内在要求。其次,以再集体化工业经济为核心要素的治理环境通过影响村庄利益结构为干部权威支配型治理创造了适当的条件,即再集体化工业经济的成功有助于村庄领袖完成合法性构造,影响到村庄社会结构,决定村庄利益结构、治理方式和组织载体。再次,再集体化工业经济的衰落直接削弱了干部权威,引发了村庄治理资源汲取难题,改变了村庄社会结构,村庄整合难度越来越大。最后,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经济一方面使得村民有了特定的利益诉求并提出了参与村庄事务的要求,要求懂得市场经营之道、善于处理利益纠纷的强人权威的出现,另一方面也改变了村庄治理环境,为村庄强人权威合法性构造创造了条件,同时为村庄治理提供了大量潜在治理资源。
为了更加深入地认识集体经济形式与村庄治理形态的内在关联,我们可以进一步将其放在村庄治理体系的框架下来进行分析。一般来说,村庄治理系统主要包括治理体系和治理环境两个部分。而村庄治理体系包括村庄权威[32]、利益相关者[33]以及利益结构、组织载体与治理方式三个主要方面。而村庄的治理环境则涉及政治、经济、文化三个基本方面。在政治方面,基层政府会对村庄权威的任职方式产生重要影响。在经济方面,周边经济环境与村庄经济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会影响村民对权威的偏好,即什么样的村庄领袖在村民中会更具有合法性[34]。在社会方面,村庄社会结构决定了村庄利益结构,村庄利益结构又进一步规定了村庄权威与村内相关利益主体的互动关系、村庄治理的组织载体和治理方式,并影响到村庄权威的合法性构造过程(见图1)。在这一分析框架下,我们可以看到,村庄治理环境中的政治制度背景会对村庄权威的任职方式产生重要影响,村庄社会结构决定村庄利益结构并影响村庄权威的合法性构造,周边经济环境与村庄经济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决定村庄权威类型。在此基础上,村庄经济的发展会改变村庄政治社会结构,而从结构主义的角度来看政治精英只有从属于政治结构才能获得合法性。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政治制度通过控制村庄领袖产生方式来对村庄治理形态产生的影响要小于村庄经济的影响。村庄集体经济是村庄经济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村庄集体经济的形式密切关联着村庄的整体经济形态,并与村庄社会结构有着特定的关联。所以,我们可以进一步认为,村庄集体经济形式是影响村庄治理形态的核心因素。其内在作用机制为:村庄集体经济形式的变迁会直接带来村庄利益结构的重构,进而引发村民政治参与和村庄权威的重塑,并最终导致村庄治理形态的转换。因此,村庄集体经济形式变迁的性质和方向直接关系到村庄治理形态的更替轨迹。进一步来看,既有研究发现主要展现了集体经济形式对于村庄治理结构[35]、治理主体[36]、治理方式[37]等具体方面的影响。而本文的研究结论恰好十分准确地归纳和总结出了村庄治理形态演变的根本原因在于其集体经济形式的变迁。由此可见,相对于既有研究发现,本文的研究结论更为清晰和准确。
总的来讲,本文选择的个案是以城镇化为发生背景的,其集体经济形式的变迁具有很强的时代特征,即具有很强的典型性。所以,文中关于集体经济形式与村庄治理形态的内在关联的研究结论,对于解释城郊村的集体经济变迁与治理形态转换来说具有较好的适用性。根据这一研究结论,笔者认为,多数关于城镇化进程中的理想型村庄治理形态的探讨都是不切实际的。因为村庄治理形态的理想类型研究是需要建立在相对稳定的经济形式基础之上的,城镇化进程中的村庄经济形式并不具备太多的稳定性和确定性。更为重要的是,大多数此类研究根本没有考虑到具体的村庄集体经济形式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现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治理水平很低,甚至根本谈不上有效治理,且很少像M村那样较为成功地实现了村庄治理形态的转换。其根本性的原因在于村庄权威的建构具有很大的偶然性。这就进一步提出了重建农村权威的重大课题。但是,正如米格代尔所言,在权威构建过程中会遭遇多重困境。訛輰輥如何重塑村庄权威或减少村庄治理对于传统权威的依赖性,有待于我们未来的艰苦摸索。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由于篇幅的限制,行文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在了村庄转型的结果而非过程。如果能够更细致地呈现村庄转型过程,本文的论证或许会更加准确和详尽。
注释:
①相关代表性研究有Linz Juan,Alfred Stepan.Problems of Democratic Transitions and Consolidation(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6);Shirk,Susan L.,
The Political Logic of Economic Reform in China(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3)等。
②张静认为,称之为“模式”的东西至少要达到四个标准:一是有稳定性;二是具有独特性或差异性;三是有可模仿性;四是被广泛认可(参见张静.反应性理政[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0,(6))。从可模仿性的角度来讲,村庄治理形态很少可以被归结为某种治理模式。
③尽管法律规定村民无权买卖宅基地,但私下买卖农村住宅已经十分常见。所以,A书记想利用法律手段抢夺村民既有利益,势必会损害其个人威望(引自2012年7月M村访谈记录)。
④⑥⑦⑨輥輯訛引自2012年7月M村访谈记录。
⑤社会关联性强的村庄是指藏富于民的村落会因一种社会关联纽带而产生某种凝聚力,进而实现村庄的治理(参见贺雪峰,仝志辉.论村庄社会关联——兼论村庄秩序的社会基础[J].中国社会科学,2002,(3))。
⑧引自2013年7月M村访谈记录。事实上,笔者核查到的事实为,在M村圈下邻村96亩农地一年多的时间里,申报用地指标未果,在开发商的压力下强行动工,在市国土资源局督办下上缴了百余万元的罚款(参见滨州市政府公开通报2起违法违规用地典型案件[N].滨州日报,2013-9-24)。
⑩双层治理的逻辑是指,村级组织是遵循现代公共规则和生活逻辑,而村民小组主要是遵循生活逻辑。村干部可以通过内部化机制将部分社区精英拉入“自己人圈子”,同时通过精英吸纳和角色规约的机制设置公职身份将部分社区精英纳入公共规则体系内,借由他们的社会声望和社会资本实现治理目标(参见王德福.政策性与公益性:中部农村的双层治理结构与逻辑[J].青年研究,2011(4))。引自乔尔·S·米格代尔在2014年11月11日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关于“权威的问题”的主题讲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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