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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绿色植保的经验与启示

作者:徐小俊 孙继华  责任编辑:admin  信息来源:世界农业  发布时间:2017-02-16  浏览次数: 1790

摘 要农作物绿色植保是实现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而有效的途径之一。一些发达国家的绿色植保实施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本文以美国、丹麦、日本等国的绿色植保经验为例,结合中国绿色植保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炼总结了这些国家在绿色植保实施方面的经验,提出了对中国绿色植保的建议,以期促进中国绿色植保的进一步扩大推广应用,实现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绿色植保;美国;丹麦;日本;经验


绿色植保是指利用天然、无污染或污染较小的技术和方法进行人类目标植物病虫害防治,将其危害程度控制在可接受的阈值范围内,兼顾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实现农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绿色植保的理念是在农业绿色发展需求的背景下提出的,绿色植保是统称,凡是利用天然、无污染或污染较小的技术方法进行植物病虫害防治的植保都可以称为绿色植保,例如,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绿色防控等植保技术都属于绿色植保范畴。中国传统的以农业防治为主,采用天然药物和施用农家肥的植保就属于绿色植保[1]

随着20世纪四五十年代,化学农药和化肥在世界范围内使用,在经历了短期的“显著效果”之后,各种问题开始凸显,如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人畜中毒、土壤退化、病虫害抗药性增强、农田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等。这些问题引起了包括美国、丹麦、日本等在内的发达国家的高度重视,这些国家迅速采取了相应措施应对农药化肥的负面影响,在农药化肥的管控、绿色植保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由于人口压力,为追求高产,中国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到2006年,在全国植保会议上才正式提出“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指出不能片面追求产量而过度依赖农药化肥,要减药减肥增效,病虫害防控方式将以化学防治为主向绿色防控和综合防控转变[2]。2007年以来,全国开始大力推动绿色防控技术的实施,取得了一些成效,绿色植保的理念也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3]。2015年,农业部下发了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的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中国农药化肥零增长的目标,积极探索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4]。但一个基本的事实是:中国农药化肥的使用不合理,管控不到位;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农产品分级认证难度大,优质不优价;绿色植保技术成本高,技术产品少,推广普适性差,经费投入不足,广泛推广应用难度大等[5]。本文选取农作物绿色植保实施成效较好的美国、丹麦、日本等国家,提炼其在绿色植保实施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绿色植保实施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促进中国绿色植保实施的建议,以期助推中国绿色植保的进一步扩大应用,实现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国外绿色植保的经验总结

1.1美国绿色植保的特点和经验

美国农业以高效机械化的精准农业著称,英国经济学人智库发布的《2015年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报告》美国排名第一,这与美国投入了巨大资金进行绿色植保技术研发与推广和构建了专业、高效的绿色植保协同推机制有密切的关系。

1.1.1实施专业化的植保服务进行统防统治

美国有多个世界领先的专业植保公司,全美国约有1万家公司从事此行业。专业植保公司的业务包括:农药销售、病虫草害预测预防、植保技术服务、施药施肥服务和培训等,植保公司对农作物生长周期进行全程的统防统治,有些是购买农药和肥料提供免费植保服务。农户和植保公司签订合同,当农作物出现病虫害或有施肥的需要时,农户只需联系植保公司,植保公司就会提供上门服务或远程解决方案,农户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避免了农户不合理用药和施肥的情况发生。美国对专业植保公司的监管非常严格,植保顾问、植保技术人员、农药销售人员和农药使用人员都要进行考核发证,各种执照两年更新一次和考核一次,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材料进行病虫害防治等都是犯法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惩罚[6]

1.1.2以立法的形式保障配套资金到位

美国绿色植保技术有配套且相当比例的经费支撑。绿色植保的科研及推广项目被美国列为国家重点推广项目,包含在农业和食品安全研究的项目经费中,约占该项目的40%。绿色植保所需要的配套资金,以立法形式确保到位。政府投入部分,一般经立法程序由各级政府先预算,再向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提供,联邦政府用于各州的推广资金,同时要求各州按一定比例配套,其中联邦政府、州政府、县政府约各占25%,社会有关方面赠金约占20%[7]。稳定、多渠道的绿色植保推广经费为美国绿色植保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推广提供了保障。

1.1.3建立了专业、高效的研究与推广一体化协同团队

美国绿色植保技术的研究与推广有全方位的人才支撑。美国不仅注重绿色植保技术的研究,同时也非常注重成熟绿色植保技术的应用推广。由美国政府牵头,组成了政府、大学、科研机构、推广系统等单位构成的研究与推广一体化的协同团队。该团队覆盖了多学科多领域的人才,包括农业、植保、生态、医学、气象学、卫星学、化学、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人才,形成了专业优质高效的专家团,指导绿色植保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为政府提供相关的解决方案。美国同样重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队伍建设,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工作福利和社会地位较高,吸引了众多拥有农业专业技能的高素质人才加入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中,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稳定的基层植保队伍[7]

1.2丹麦绿色植保的特点和经验

丹麦农业以农业问题治理而著称,是农业问题治理最好的国家之一。英国经济学人智库发布的《2012年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报告》丹麦排名第一,丹麦上榜的关键原因在于长期以来一直执行最严苛的农业安全生产标准,建立了完善、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严格管控农药化肥的使用,非常注重提高农民素质。

1.2.1农药化肥的管控非常严苛

20世纪四五十年代农药化肥的泛滥给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从20世纪80年代起,丹麦政府就以立法的形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农药化肥的使用和限制农药化肥滥用,全面禁止抗生素的使用。例如,针对不同的土壤和作物,制定了相应极为严苛的农药化肥使用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规定农户施用时绝不允许超过标准,推荐性标准规定种植户可以根据土壤条件弹性施用。丹麦政府鼓励农户优先使用农家肥,但对施用时间、种类和数量等方面同样做了极为严苛的规定。例如,浇施有机肥只能在春秋两季而不准在夏冬两季进行,因为天气太热太冷都不利于有机肥的吸收利用,防止农家肥的施用不当对环境造成污染。丹麦为促使农户减少农药使用,提高了用药成本。1996年,丹麦引入了“农药税”,对农药的征税率为54%,除草剂与杀菌剂的征税率为33%,实施效果明显,农药的使用量大幅减少。丹麦的每户农民必须在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把自己用药用肥情况通过管理平台向农业部门报告,接受技术顾问监督,如发现滥用,处罚是极为严厉的。丹麦政府相关部门经常对农田进行药物残留抽样检测,对问题农场的处罚也非常严厉。农药化肥在丹麦的销售也极为严格,各项指标绝对不允许超标,超标将面临严厉的处罚。严格的农药化肥管控并没有影响丹麦农业的效率,与实施严格管理前对比,农作物的单产没有降低反而呈上升趋势[8]

1.2.2农业精细化管理为绿色植保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丹麦各项针对绿色植保的政策和措施能得到有效执行得益于农业实现了精细化管理。丹麦植物保护研究中心(rcpp)1983研制应用了病虫害监测系统,参与者把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和病虫害发生情况反馈给研究中心,研究中心把全国的病虫害发生情况和防治措施方案给参与者,指导其进行病虫害防治。RCPP于1987年又研制应用了植物保护信息系统,将植物保护咨询程序与农药、病虫害、施药技术及田间记录等结合起来,根据田间记录的情况向用户提供可能有效的农药名录、适药技术、施药方案等,供用户选择参考使用[9]。丹麦农民的职业准入门槛较高,必须获得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两种:“技术农民”和“绿色教育证书”,前者必须有3年半的学习时间和农场实习经历才能获取,在此基础上再继续学习和实习2年才能获取“绿色教育证书”。只有获取“绿色教育证书”才能有资格购买大于30hm2的农场。丹麦农业合作化程度高,基本上每位丹麦农民都参加了某个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把分散的家庭农场的经营整合起来,管理既高效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规模效应,节约生产成本。农民把全部生产的产品交给合作社,无须担心农产品的销路问题,农民也遵守诚信保证农产品的质量。丹麦农业的行业组织历史悠久,非常发达。行业组织既要保护农民的权益,又要监督约束农民的行为[8]

1.2.3大力推进有机农业的发展

丹麦政府非常重视有机农业的发展,把有机农业作为本国农业发展的重点。2015年,丹麦有机农业的种植面积占农业总面积的8%,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并计划到2020年将有机种植面积提升至15%。丹麦农业注重利用生物、物理、人工、自然等非化学和基因的方式进行,形成了高效的人工循环生态系统。利用作物的循环轮作、调整播种期、害虫天敌、信息素、捕虫网等方式和技术手段减少病虫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刺激有机农业的发展,如通过对有机农场主提供教育培训来间接补贴有机农场主。丹麦政府还为有机农业创造市场需求,出台政策将幼儿园、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机构的食堂纳入“有机食堂”,确保这些食堂的食物原料来自有机农业,目前首都哥本哈根所有公共机构的食堂约有95%的食物原料来自有机农业[8]。丹麦大力发展有机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农药化肥的使用,促进了绿色植保的发展。

1.3日本绿色植保的特点和经验

日本也是全球食品最安全的国家之一,农产品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日本的农业可谓精致农业,具有优质、生态、绿色、安全等特点,这与日本构建了完善的植保法律体系,实施极为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是分不开的。

1.3.1构建了科学完善的植保法律体系

日本的植保事业从一开始就是建立在立法的基础上的。日本早在1896年就颁布了第一部植物保护法———《害虫驱除预防法》;1914年颁布了《进出口植物管理法》;1950年将以上两部法合并为《植物保护法》,其中就包括了病虫害预测预报、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病虫害的防治的责任主体,中央政府主管部门负责防治指定的几种病虫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的植保工作;1948年颁布了《农药管理法》;1966年颁布了《蔬菜生产与市场稳定法》,强调病虫害测报和防治;1956年颁布了《肥料管理法》;1970年颁布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2003年颁布了《食品安全基本法》,确保“从农田到餐桌”全程食品安全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涉及病虫害、农药、肥料、土壤、农产品安全等方面,为日本的绿色植保事业奠定了基石。

1.3.2研发大量普适性强的绿色植保技术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的特普、硫磷和有机汞等剧毒农药占农药总产量的50%,60年代后期,上述剧毒农药被禁用,逐渐被新的低毒农药所取代,到1979年剧毒农药使用量大大下降,仅占农药总量的1.8%[10]。之后,日本不断地探索对食物和环境影响小的绿色植保技术和措施方法。日本农业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幅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告别环境破坏型农业,向绿色无公害转型。从2001年起,日本中央农业研究中心先后推出了1204件有关病虫害防治、土壤肥料、除草等新型经济的绿色植保技术供农户选用,采用了新型技术和减少农药化肥使用的农户将得到可观的农业改良基金贷款,以及农业机械税金的大幅减免,实施效果明显,提高了农户采用绿色植保技术的意愿,日本农业正在逐步告别农药化肥[11]。2006年,为确保国内外农产品安全,日本正式执行《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该制度涉及302种食品,799种农业化学品,54782个限量标准广泛涵盖了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农产品[12]。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农产品使用农药的全面覆盖和严格限制对农业生产用药形成了倒逼,促进了绿色植保的发展。

1.3.3实现了农产品的优质优价和供应链全程可追溯

日本按环保要求严格对农产品进行分级定价,把农产品分为3等。一等农产品是没有使用农药化肥的“有机农产品”,由全国农协及其委托机构认证;二等农产品是使用50%以下农药化肥的“特别栽培农产品”,由县一级地方政府组织认证;三等农产品是使用农药化肥但达到最低环保标准的“普通栽培农产品”。等级不同的农产品环保标识不同,价格差异非常大,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和需求购买,实现了绿色农产品的优质优价,促进了农户积极采纳绿色植保技术的动力[13]。从2001年开始,日本开始探索建立食品可追溯制度,2003年开始在全国推行,从技术、监管、法律、政策等层面形成合力,实现了农产品供应链的全程可追溯,其中对农药化肥的可追溯促进了绿色植保的可持续发展[14]

2发达国家绿色植保实施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2.1经费支持力度大且有保障

强大的经费支持是绿色植保实施的基础。发达国家把绿色植保的实施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投入了大量经费支持绿色植保的实施。经费支持的形式有多种体现,除了有国家稳定的财政预算支持外,还通过社会捐赠、科研项目经费、专项补贴、财政税收等形式支持绿色植保的实施,为绿色植保的实施提供了强大的经费保障。

2.2高效的管理体制与协同机制

高效的管理体制与协同机制助力绿色植保实施。发达国家的绿色植保的实施非常的系统和高效,政府从法律法规、农业治理、科学研究、财政税收、公共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相关的配套制度设计,多管齐下,形成合力,保障了绿色植保的顺利推行。发达国家在农业的管理上是高效的,政府与科研机构、推广系统和技术应用者任务分工明确,沟通和协同合作较顺畅,确保了各项政策、资金和技术落实到位。

2.3农药化肥的管控非常严格

农药化肥管控是实施绿色植保的关键。发达国家对农药化肥的管控非常严格,除了进行立法外,还制定了非常细致的安全生产和使用标准体系,对农药化肥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的跟踪监管,对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药化肥的行为处罚极为严厉。发达国家的农业问题治理也对农药化肥的管控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农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高度发达,农业专业化程度高,农民的职业素养高,农民生态环保意识强,配合度高,实施的阻碍小。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最大限度地促使农户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和限制农药化肥的滥用。

2.4绿色经济效益明显

绿色经济效益的体现是绿色植保实施的内生动力。发达国家除了在科研、推广、补贴等环节对绿色植保投入了巨大的经费扶持外,还为绿色植保创造市场需求,加强农产品的分级认证,对农户进行培训和补贴,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促使农户积极采用绿色植保技术,为绿色植保的实施扫除了一系列障碍。绿色农产品实现了优质优价,绿色经济效益明显,实现了绿色植保的产业化发展,农户采用绿色植保技术的意愿强烈。

3中国农业绿色植保的实施现状

3.1实施基本状况

中国从2007年开始正式在全国推行绿色防控技术,绿色防控技术属于绿色植保的范畴,主要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全国各地植保系统开展相关工作。据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中国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应用实现了31个省份全覆盖,建立了绿色防控示范区超过1200个,集成绿色防控技术模式144种,核心示范面积达到733.33万hm2,应用示范面积达到6666.66万hm2,应用示范面积占农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的28%、防治总面积的18%[15]。但总的来说,中国的绿色防控技术还处于示范推广阶段,还没有全面推广实施,集成的技术模式覆盖的靶标作物还非常有限,绿色防控实施的进度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的迫切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3.2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实施经费严重不足。目前绿色防控的实施经费主要来自于各级地方政府,有少量来自于农业部,投入的经费少,而且不稳定。二是缺乏研发与推广协同机制。在绿色防控实施中,往往研发和推广应用是脱节的,国家通过科研项目的形式投入了大量经费研发绿色防控技术,但一些研发出的好技术并没有及时推广应用到实际生产中,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推广系统等单位各自为政,合作不顺畅,没有形成协同合作的机制,导致人、财、物的浪费和实施效率低下。三是农药化肥管控不到位。管控不住农药化肥,绿色植保就是一句空话。实际生产中农户不科学和过量使用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普遍。2015年,农业部公布中国农药利用率为36.6%,化肥的利用率为35.2%,均低于发达国家农药化肥利用率15~30个百分点。农药化肥的生产、销售市场准入不高,经销商众多,管理困难。打击制假售假的执法力度还不够,仍然存在违法售卖假农药化肥的行为。四是绿色产品优质不优价。虽然各级政府也制定了各种农产品的认证标准,构建了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农产品品牌保护等机制,但由于中国诚信体系建立的不完善,农产品的分级认证难度非常大,绿色农产品要么很快被普通农产品假冒,要么和普通农产品混淆销售,用绿色防控措施生产出的农产品和普通农产品价格差不多,没有体现出比较效益,优质不优价致使农业生产者选用绿色防控技术的内生动力不足,这是目前绿色防控技术难以扩大推行的关键原因。

4促进中国绿色植保发展的政策建议

4.1绿色植保应上升为国家战略

把绿色植保的实施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地位。无论是国家近年有关农业的战略规划及中央1号文件都强调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农业面源的污染治理势在必行。绿色植保的实施关系到国家的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问题,理应上升为国家战略。绿色植保上升为国家战略,将有利于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对绿色植保实施的重视,有利于保障国家提高绿色植保经费投入的数量及稳定性,有利于促使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进一步构建与完善,有利于加大国家各项政策支持及行政执行力度。

4.2加强农业问题的治理

政府应加强农村的社会治理能力,把分散单一的农民个体进行整合,加强管理,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农民的职业化程度。农业是中国的传统行业,农民占人口比例大,所拥有的农用地较少,呈小规模经营的特点,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农业专业化的发展,也直接影响了中国绿色植保的顺利实施。建议政府加强农业区划、规划管理,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形成规模发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把农民都纳入到专业合作社中,把分散式的种植经营整合起来便于管理;加强农业行业协会的建设,农业行业协会既要保护农民的权益又要约束农民的行为,在绿色植保实施的过程中扮演服务和监督的角色;加强培养农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加强农民科学用药用肥的技能培训。

4.3建立专业化的统防统治植保体系

要实现专业化的统防统治。中国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程度不高,直接导致了植保技术的专业化程度低。农民呈分散分布,形成了农作物的植保主要靠农民自己用药用肥,对病虫害的判断和用药用肥常常存在误判误用,病虫害的防治效果也不好,有时为了确保收成而用药用肥过度过猛。鉴于此,建议政府逐渐建立起专业化的统防统治的绿色植保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先行进行统防统治;培育一批信誉好有实力的专业植保公司为绿色植保服务,政府要加强监管;鼓励广大农民购买绿色植保服务,国家财政应给予一定的补贴。

4.4建立研发与推广应用的协同机制

要建立绿色植保研发与推广应用一体化的协同机制。政府应把相关部门和机构纳入到绿色植保的研发与协同推广团队里,形成长期协同合作的关系,注意协调各方利益,实现多赢局面;打造一支跨多学科领域的优质专家团,包括农学、生态、土壤、化学、气象、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为绿色植保技术进行专业的指导,改变各部门各学科领域各自为政的局面;着重在基层培养一批优秀的专业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以较好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加入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中。

4.5研发与推广应用普适性强的绿色植保产品

要研发与推广应用普适性强的绿色植保技术产品。绿色植保技术产品的价格和防控效果是农户最关注两大因素。目前主推的太阳能杀虫灯、粘虫板、性诱剂等“三诱技术”的成本过高,防控效果不明显,影响了农户的采用意愿。政府应大力支持相关科研机构,研发和推广应用经济、适用性强的绿色植保技术产品,供农户选择使用;把绿色植保实施的着力点放在低毒高效农药和高效缓释有机肥的研发与推广应用上面;政府应利用财税经济杠杆作用,

对绿色植保技术进行税收减免或补贴政策,对高毒高污染的植保技术或产品加大征税力度,形成倒逼机制,促使农户选择使用绿色植保产品。

4.6加强农业诚信体系的构建

要加强农业诚信体系的构建,促进绿色经济的良性发展。当今中国的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都在于诚信体系的不健全,尤其在农业方面表现更为突出。诚信体系的不健全导致了违法成本过低,绿色农产品被假冒或混淆致使优质不优价,妨碍了农户使用绿色植保技术的积极性和意愿。建议政府一方面加强农业诚信体系的构建,进行相关不良记录信息的采集,同时应提高农业违法违规的成本,加大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维护绿色经济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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