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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各阶层参与度分析——以晋绥边区偏关县为例

作者:贺文乐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农业考古》  发布时间:2016-12-10  浏览次数: 1129

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一直以来备受上至国家下至地方团体的重视,即便学界对其亦关注有加。从中央苏区伊始的互助合作运动,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实践的过程中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并进而引领中国进入集体化时代。对于这一段历史的梳理,以往的研究大多是宏观的轻描淡写,叙述的铺陈多于严格意义上的理论分析。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领导阶层一再强调“组织起来”而且也曾将之作为一种组织手段在各根据地、解放区强制推行过。晋绥边区作为抗战时期中共活动的战略要地,是“保卫陕甘宁边区、保卫中央的重要屏障”,也是“中国解放区的咽喉”。由于革命的深入,该区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由一个过去几乎不为人所知的封闭的‘边缘’地区变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开放’的‘革命实验场’”。偏关县,位于山西西北部、晋陕绥交界处,西临黄河,北接长城,是“晋绥边区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县份之一”。土地贫瘠,加之干旱少雨,该地农业经济发展滞后。以这样一个相对落后的以山地为主的地区为研究范本,更便于分析中共革命与乡村社会变迁的关系。

一、中共势力的嵌入

1937年7月全面抗战开始后,偏关县牺牲救国同盟会在老牛坡、城关、楼沟、老营等地建立支部,并派干部到农村进行宣传动员工作。10月上旬,中共北方局又派胡一新、郑林、王宝珊从绥南赶赴偏关,随之成立晋绥边特委。10月中旬,八路军120师警备六团亦至偏,随后成立偏关县委。中共晋绥边特委和中共偏关县委成立后,“党组织很快发展起来,党的活动在全县迅速开展。抗日救亡运动轰轰烈烈地展开。各群众团体相继建立,有战地动员委员会,工人抗日救国会,农民抗日救国会,妇女抗日救国会,青年抗日先锋队、儿童团等。”日军曾于1938年2月、6月两次侵占偏关,均为120师击败后弃城而逃。1939年2月21日,日军调动大量兵力第三次侵占了偏关县城并建立伪县政府。1941年12月16日,日军退出偏关。至此,偏关完全成为晋绥边区的一部分。

1941年10月,县委召开以减租减息为中心的干部会议。会后,全县开展了减租减息运动,但收效甚微,大多农民无动于衷,普遍出现“明减暗不减的现象”。1942年3月,县委召开干部会议总结检查减租减息工作,决定动员群众深入开展双减运动。在西沟村,凡公地、庙地都进行了二五减租(即按原租额减25%),但很少涉及私人土地。

1943年12月,县委组织减租减息工作团分赴各村继续开展双减运动。经过3个多月的工作,全县地主减租、退租粮食1000余石,回赎土地12000余垧,清算出高利贷白洋25000余元、粮食1000余石、免除旧债粮食280余石,佃户买回土地8000余亩。双减运动的实质性开展,改变了不少贫苦农民的生活状况,其生产情绪空前高涨。二区宋家畔中心自然村群众在减租赎地后高兴得说:“这一下把穷根子拔去了,共产党、新政权帮助咱们翻身,可要好好劳动哩!”

二、各阶层参与互助合作的程度

仅靠减租减息运动还远不能组织起广大农民。尤其是在偏关县这样土地并非稀缺的县域更是如此。据1941年的相关统计,全县面积为960平方里,土地858601.5亩,人口为34506人。这种情况说明该地农业生产的落后,在很大程度上与农民的生存伦理相关。笔者曾指出战前该县“关民素有跑口外经商之习,一些渡口村庄民以航运为生,内地村庄民多以商贸为生而少有务农者”。正因为农业收入不足以保障农民基本的生存底线,这种惯习才得以延续。斯科特就此认为:“在地多人少的地方,生存保险实质上是留住劳动力的唯一办法”。如何为农民提供“生存保险”呢?有学者论道:“在减租减息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后,组织劳动互助就成为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1943年11月29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招待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大会上发表《组织起来》的重要讲话,指出:“把群众组织起来,把一切老百姓的力量、一切部队机关学校的力量、一切男女老少的全劳动力半劳动力,只要是可能的,就要毫无例外地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成为一支劳动大军。”1944年春,偏关县委积极响毛泽东“组织起来”的号召,掀起了以变工为主要形式的互助合作运动的高潮。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包括偏清区,缺一区高家埝行政村)春耕“组织起来”的户数为3473户,变工组数为763个。其中,参加变工的劳动力共6559个,占劳动力总数的48.6%,占人口总数的17.1%;畜力分别为驴1811头、牛1930.5头(包括农民原有的组织)。此外,民兵、村干部、县区干部及退伍军人参加变工的人数分别为376人、208人、24人、41人。其中退伍军人参加变工占全部退伍军人的74.5%。夏锄,全县(缺偏清区)“组织起来”231个自然村的2669户,变工组541个,劳动力(包括民兵)5441个,畜力437个。秋收变工组织比夏锄扩大,全县组织劳动力59.6%,夏锄仅为35.6%。其中,参加秋收变工的妇女占劳动力总数的60.8%,夏锄只有25%;秋收组织畜力占原有畜力的65.3%,夏锄只占11.8%,春耕占50.6%。

“熟人社会”的视域里,地主、富农作为乡村财富的最大拥有者,也不会对其他阶层的人显得那么漠然无情,顾及“面子”的惯习以及血缘网的固存,使得阶级对立并非那么明显。“乡村中的社会阶级,在平常时期,在外表上不容易看出来……不同阶层的人也免不了有互相依赖或借助之处”。尤其是在土地贫瘠、交通落后的晋西北偏关县,阶级对立的概念只是建构于中共官方表达之上。同时,“由于互助组扎根于农村经济生活之中,因而可能比党的其他大部分组织对农民更具有吸引力”。偏关县全县(缺偏清区)31个中心自然村及宋家畔等8个中心自然村1944年各阶层参与互助合作的程度就足以说明这一点。这些村庄“具有完整地保留下来的地方合作的现存结构这一力量源泉,就大大减小了行动的组织障碍;它们的‘小传统’就是现成的行动推进器”。

地主、富农参与度。春耕时,全县31个中心自然村中,地主、富农参加变工占其总户数的58%、91.2%。[13]宋家畔、油房头、黄子萊、刘满庄、碾子梁、狼窝、天萊、吴城8个中心自然村中,原有地主2户14人8个劳动力,参加变工互助1户7人7个劳动力,“组织起来”的比例分别为50%、50%、87.5%;富农27户159人106个劳动力,参加变工互助25户104人72个劳动力,“组织起来”的比例分别为92.6%、98.1%、67.9%。需要指出的是,即便在这些中心村,少数地主、富农在是否参与变工互助上仍心存顾虑,一方面是自私观念尚未消除,怕吃亏;另一方面则认为自己劳动力、畜力够用,无需参加变工。夏锄时,31个中心村的地主共计有11.5个劳动力,参加变工互助的有6.5个,“组织起来”的比例为56.5%;富农(包括偏清区)共计有175.8个,参加变工互助的有112.5个,“组织起来”的比例为64.0%。8个中心村中,地主参与变工互助情况与春耕无异;富农28户175人108个劳动力,参加变工互助的有25户111人78个劳动力,“组织起来”的比例为89.3%、63.4%、72.2%。若仅从这些数据来看,31个中心村夏锄地主、富农“组织起来”的程度与春耕相比,稍嫌偏低。究其原因,锄草本身是一种极其繁杂的农活,若无合理的计工、折工制度,就会引起纠纷。不少地主认为与其变工互助,不如临时雇短工更方便省事。而8村的材料则说明夏锄“组织起来”的范围在春耕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这更合乎1944年全边区农业互助互作的发展态势。秋收时,8个中心村原有地主2户14人劳动力7个,参加变工互助的有1户7人劳动力7个,“组织起来”的比例为50%、50%、100%;富农28户175人100个劳动力,参加变工互助的有27户119人86个劳动力,“组织起来”的比例为96.4%、68.0%、86%。从中不难发现,地主、富农在秋收中“组织起来”的程度较之春耕、夏锄,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中农参与度。春耕时,31个中心自然村中,中农参加变工互助占其总户数的95.9%。8个自然村中,原有中农80户392人201个劳动力,参加变工互助的有74户227人160个劳动力,“组织起来”的比例为92.5%、57.9%、79.6%。夏锄时,31个中心自然村的中农共计有劳动力758.5个,参加变工互助的有547.9个,“组织起来”的比例为72.2%。[14]8个自然村中,原有中农107户467人292个劳动力,参加变工互助的有89户284人188个劳动力,“组织起来”的比例为83.2%、60.8%、64.4%。秋收时,8个中心村共有中农108户471人280个劳动力,参加变工互助的有105户307人221个劳动力,“组织起来”的比例为97.2%、65.2%、78.9%。这些数据充分表明,中农在变工互助中的参与度普遍很高,均在90%以上。从春耕到秋收,中农“组织起来”的总体态势依旧是“两头高,中间低”,这也说明中农在参与变工互助的立场上并非冒进亦非退缩,基本处于一个稳定与平衡状态,这既与中农的自身能力相符,亦符合农业生产的基本规律,即锄草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要讲求“细作”。倘若投入的劳动力严重超过一块土地所需劳动力,结果只会造成“粗做”。

贫农、雇农参与度。春耕时,31个中心自然村中,贫农参加变工互助占其总户数的86.2%、雇农占73%。8个中心村原有贫农152户509人293个劳动力,参加变工互助的有143户314人222个劳动力,“组织起来”的比例为94.1%、61.7%、75.8%;雇农6户13人8个劳动力,参加变工互助的有4户3人0个劳动力,“组织起来”的比例为66.7%、23.1%、0%。[18]夏锄时,31个自然村贫农共计有劳动力829.4个,参加变工互助的有495.5个,“组织起来”的比例为59.7%;雇农共有劳动力134.4个,参加变工互助的有80.9个,“组织起来”的比例为60.2%。8个中心自然村共有贫农190户635人385个劳动力,参加变工互助的有133户313人228个劳动力,“组织起来”的比例为70.0%、49.3%、59.2%;雇农5户11人7个劳动力,参加变工互助的有4户3人3个劳动力,“组织起来”的比例为80.0%、27.3%、42.9%。秋收时,8个中心自然村共有贫农196户643人367个劳动力,参加变工互助的有164户388人286个劳动力,“组织起来”的比率为83.7%、60.3%、77.9%;雇农组织情况与夏锄相同。贫、雇农中未参加变工互助者,原因有缺乏食粮、籽种、农具和劳动力。他如商人、二流子等为数尚少,亦在不同程度上参加了变工互助,兹不赘述。

从各阶层在春耕、夏锄、秋收各阶段参与变工互助的量化程度来看,31个中心村,地主、富农阶层的平均参与度约为60%;中农阶层的平均参与度约为72%;贫、雇农阶层的平均参与度约为60%。8个中心村与之相对应的数据分别为地主、富农69%,中农74%,贫农、雇农50%。互助合作运动中各阶层参与度体现出的特征与“两头小,中间大”的阶级分布特征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这些数据代表的仅仅是中心村亦或典型村的特殊情况,在其他地区尤其是群众并未充分动员起来的一些村庄,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尽管这样,以上的分析还是能从整体上把握当时互助合作运动的组织程度,在其具体数字根本无法计算的客观限制条件下,分析结果与实际史实基本相符的事实已足以证实这一点。

三、互助合作与农村抗日统一战线

由于各阶层的广泛参与,互助合作在实际运作中又体现出了多样化的特点。由于各阶层土地、劳动力、畜力的不均,不同阶层之间的互助亦不尽相同。一区中心自然村曹家村1944年春耕“组织起来”42户,共分6个组,除第五、六组为5户、9户外,其余四组均为7户。其中,第一组有中农1户、贫农6户;第二组有中农2户、贫农5户;第三组有富农1户、贫农5户、雇农1户;第四组有中农4户、贫农2户、雇农1户;第五组有富农2户、中农1户、贫农2户;第六组有富农1户、中农3户、贫农4户、雇农1户。第一、四组真正进行互助合作,按时下种,认真执行相关制度并善于总结耕作经验,与瑞典学者达芬格·嘉图的论断:“更有效的和构成了最广阔的社会基础的是贫农和中农组成的互助组”相吻合。因为中农和贫农之间的互助,不仅可以互相调剂农具、种籽、劳动力、畜力,而且可以通过组织开荒或发展副业来合理处理剩余劳动力。第二、三组互助合作程度一般,尚能正常维持。第五、六组组织最差。除组长领导不力外,成分复杂问题也应予以考虑。如组员秦二瞒是富农,土地被赎10垧后生产情绪不高,不服从领导。因而富农与中、贫农之间由于土地、牲口、农具等生产资料的悬殊以及思想观念的固化,互助合作的效力明显降低。概言之,“必须让农民看到合作生产的优越性,看到变工队可以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经济实惠”,利益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互助合作的成效。

即便如此,由于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晋绥边区农村中赤贫减少或基本消灭,贫农升为中农,中农升为富农的现象比较普遍。据1945年偏关县陈家营村的调查数据显示,从1941年到1945年间,全村由24户增加至32户,翻身者8户。除地主3户保持不变外,中农上升为富农1户,贫农升为中农7户。农村下层与中层社会地位的改变,加之民主政府保障地主土地所有权、鼓励富农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政策的实施,使农村社会在安心生产、共同致富的环境中,各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趋于缓和。因之,变工互助组织“不仅是一个组织广大农村群众发展生产、提高农村生产力的团体,而且也是一个从生产关系上团结农村各社会阶层的适当的组织”,其服务于战时环境下农民共同生存与发展的隐性功能无疑得到彰显。更进一步讲,“其成员有别于其它时期,不仅吸收广大的劳动人民参加,同时也接纳抗日的富农、地主阶级参加,因而也是一种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在统一战线前提下的互助合作运动推动了农村社会的重组。诚如毛泽东所言:变工互助组织“这种生产团体,一经成为习惯,不但生产量大增,各种创造都出来了。政治社会进步,文化也会提高,卫生也会讲究,流氓也会改造,风俗也会改变,不要很久,生产工具也会有所改良,到了那时,我们的农村社会,就会一步一步地建立在新的基础的上面了”。[12]通过互助合作运动,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和生产效率,党的势力由此渗透到农村基层组织,从物质上确保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从思想上提高了农民的政治觉悟,进而巩固了根据地政权。在军事上,互助合作不仅保障了军粮的及时供给、战勤供应的顺利进行,而且稳定了军心,加强军民关系以及军队内部的团结,增强了军队的战斗力。此外,互助合作还营造了新的社会文化氛围。变工组通过改造二流子等不事生产的不良群体和动员妇女参加劳动以及从习俗、文化、卫生方面进行的宣传教育,使农民们从思想上根除了不少封建迷信因素,促进了农村社会风俗的变迁。


注释

(1)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有:纪保宁《抗战时期合作运动的剖析》,载南开大学历史系编《中国抗日根据地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档案出版社1985年版;左志远《简论华北敌后根据地的互助合作运动》,南开大学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教研室编《中外学者论抗日根据地——南开大学第二届中国抗日根据地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档案出版社1993年版;邢乐勤《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实践与理论》,载《浙江工业大学学报》

2002年第6期;梅德平《共和国成立前革命根据地互助合作组织变迁的历史考察》,载《中国农史》2004年第2期;张玮、李翠青《中共晋西北抗日根据地劳动互助政策及其实践评析》,载《古今农业》2006年第3期,以及拙作《20世纪三四十年代晋西北农村变工互助探析》,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等等。

(2)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认为,“以支配阶级的生存条件为特征的社会结构产生了惯习的结构”(参见:宫留记《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河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50页)。正因为偏关县这种地主、富农阶层并非社会主体的特殊社会结构,使得关民更多选择经商作为自己的生存伦理。

(3)已有的各阶段统计数据不具有可比性,兹取夏锄时相关数据更切合实际,因春耕、秋收的相关数据并非实际参与变工互助的劳动力数,不少被统计起来的户数、人数实际并未真正“组织起来”。

参考文献

[1]穆欣.晋绥解放区鸟瞰[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4:1.

[2]岳谦厚,张玮.黄土·革命与日本入侵——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晋西北农村社会[M].太原:书海出版社,2005:1.

[3]中共忻州地委党史办公室.忻州地区革命史实[Z].中共忻州地委党史办公室,1987:141.

[4]牛儒仁.偏关县志[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4:432;12.

[5]本书编写组.偏关文史(第一辑)[Z].山西省偏关县文史资料委员会,2008:107-110.

[6]偏关县委.西沟行政村调查(1944年8月1日)[G].偏关县档案馆,档号:1-1-67-4.

[7]刘仲明等.宋金狗和宋家畔村[N].抗战日报,1944-10-13.

[8]刘欣.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总论编)[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14.

[9]贺文乐.晋西北变工互助探微(1946-1949)——以偏关县为个案之分析[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