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志茹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党史研究与教学》 发布时间:2016-11-07 浏览次数: 2034次
【摘 要】集体化时期的水利工程多采用“大会战”的方式,被视为中共战争年代“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军事原则的延伸。以根治海河为例,这是由该流域的自然条件和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而人民公社制度和农民的生活状况确保了施工劳动力的组织。“大会战”由于调集劳动力多,治理效果比较明显,但因主要依靠强大的政权力量来推动,难以纳入制度化轨道,造成前紧后松、不按经济规律办事等一些明显的问题。
【关键词】“大会战”;根治海河;组织方式;民工
集体化时期我国在水利建设上取得了突出成就,其组织方法与原则值得探究。1964年,水电部在总结“大跃进”期间水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水利建设中要贯彻毛泽东在战争年代提出的“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战略思想[1],直接促成了“大会战”组织方式的采用。此时正值大规模根治海河的准备阶段。海河干流流经天津市区,总长只有73公里,但其上游却连接着众多河流,形成广阔的海河水系,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1963年8月,海河流域爆发了特大洪水,给流域内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在毛泽东“一定要根治海河”的号召下,自1965年起,轰轰烈烈的根治海河运动正式展开,海河各水系逐一得到治理,至1980年,大规模治水运动方告结束。在根治海河运动中,河道工程都采用了“大会战”的组织方式,这是当时水利建设中的常用方法。目前,学术界无论对集体化时期水利史的整体研究或对根治海河运动的专题研究中,均未对该项组织方式进行专门考察[2]。本文拟对根治海河运动中采取的“大会战”的必要性和条件、“大会战”的实施状况及由此反映出的特征进行分析,以深化对集体化时期水利史的研究。
一、“大会战”的必要性和条件
海河流域东临渤海,西倚太行,南界黄河,北接蒙古高原,涵盖了北京、天津市的全部,河北省大部和山西、河南、山东、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的一部分。海河流域地势上西高东低,各河流多发源于山区,源短流急;到达平原后水流渐缓,泥沙沉积,河床淤高;而下游河道狭窄,入海口少且狭小,排泄不畅,容易形成水灾。气候上,由于所处纬度和地势的原因,造成春季多风少雨,但到了夏季,来自海上的暖湿气流受到西北部山区的急剧抬升,又容易形成极强的暴雨。这种特殊的地形和气候条件决定了流域内水旱灾害频发。建国前历届政府对海河流域曾多次进行治理,但由于政治经济状况、技术条件等因素影响,治理上零零散散,始终未能根除灾害的发生。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党和国家对水利建设高度重视,一度加强了对该流域的治理,包括平原除涝和修建山区水库等工程,不过由于治理标准依然较低,仍未能从根本上解除水患的威胁。1963年大水灾的惨痛教训使人们认识到,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海河流域的灾害问题,必须在全面规划、综合治理上下工夫,即必须实施长期的综合治理规划,根治海河运动由此兴起。由于综合治理工程规模大,直接促成了“大会战”组织方式的采用。
首先,海河流域河流众多,要想尽快产生成效,必须进行综合规划、集中治理。海河流域由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北运河五大水系组成。上游支流繁多,达三百多条,河水逐渐向平原低洼地带集中,最后汇流至海河干流,经大沽口入海。海河各河流犹如一把巨型扇子斜铺在华北平原上,扇柄直指天津。在遇到较强降雨的时候,上游水流由于地形原因快速向下宣泄。而中下游泄水量小,上下游行洪能力相差几十倍甚至一、二百倍[3],根本无法满足排水要求,以致出现洪水越过河堤漫流的状况,不但中下游经常遭灾,天津市在历史上有多次被一淹数月的记录。要想彻底根除海河水患,必须采用多种措施解决下游排水压力。根据该流域的特点,国家主席刘少奇为海河治理确定了“上蓄、中疏、下排”的指导方针,为根治海河指出了正确的方向[4]。上蓄是指在上游新建和续建水库,拦蓄洪水;中疏即疏通中游河道,增强行洪能力;下排指扩挖或增开入海尾闾,将洪水分流,绕开天津在其他地方入海。按照规划,工程分期实施,近期以排为主,即前十年将“工程重点放在中下游防洪河道和排沥骨干河道治理方面。”[5]中下游河道工程包括将河道展宽疏通、加高加固堤防或者平地开挖新河,由此可见,工程量是非常巨大的。此种工程不是当地有限劳动力在短期内能够解决的,因此治理工作的开展必须从组织和效果等各方面综合考虑。
从方便组织民工的角度,依靠沿河群众进行治理是最简单的组织方法,只是分散开工,各河道同时上马,由各社队、各县、各地区负责自己范围内的河段,不但上下游之间在工程规划、管理上难以做到统一标准,而且工程在短期内也无法发挥效益,这是有前车之鉴的。“过去水利建设中由于缺乏全面规划,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战线长、摊子多、兵力分散等缺点,造成大量的‘半拉子’工程,甚至搞了些瞎工程。”[6]这是深刻的教训。水利工程季节性很强,就海河流域来说,它需要在夏季雨水集中时发挥作用,所以有关组织管理部门认为:“大规模的防洪除涝工程,只有利用冬春季节修建,才能当年汛期生效,这是水利工程的特点。如果汛期不能生效,即使推迟时间很短,也等于推迟一年。因此,要打歼灭战,就要一鼓作气、一气呵成的战略部署。”[7]打歼灭战需要集中力量,必须采取大协作、大会战的组织方式,根据水害的轻重缓急依次治理,这样才能够做到速战速决,不留尾工,使工程当年生效。因此,采用“大会战”的集中治理方法成为上级组织管理部门的共识。
其次,当时机械化水平低,主要靠人工,施工效率低,只能采取“人海战术”进行会战。建国初期,我国工业落后,对于大型工程来说,尚无法提供足够的机械设备进行机械化施工。而且国家经济困难,也无力保证机械化施工所产生的各项消耗。因此在水利工程上,主要靠的依然是人的体力劳动,用较为简陋的铁锨、小车等工具来完成挖河筑堤的任务。即便如此,由于当时全国水利建设任务大,有的年份连胶轮车这样的简单工具都有供不应求之势,原因是原材料紧张[8],这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人工劳动的效率是比较低的,据当时经常参加水利工程的民工回忆,一个民工平均一天挖、推五六立方米的土,多的能达到10立方米以上。如此数目对于庞大的工程量来说显然是微不足道的。以根治海河工程1970年冬至1971年春的规划为例,挖方和填方总土方量达1.102亿立方米[9],其他年份的工程量基本类似。可以看出,只有增加民工的绝对数量,才能保证工程按期完成。海河“大会战”是当时技术、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
以上两个因素决定了必须采取集中治理的方法,方能尽快使海河工程产生效益。而此时人民公社制度的确立及农民的生活状况则保证了海河“大会战”所需劳动力的调集。
首先,人民公社体制为劳动力的组织提供了保障。1962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确立,生产队成为基本的核算单位。国家为根治海河确定的出工政策为:“生产队集体出工,义务劳动,国家管饭,不计工资。”[10]也就是说,根治海河所需劳动力,是各地生产队无偿提供的义务工,是没有劳动报酬的,连铁锨、小车等简单工具都由出工生产队自带,国家只负责工程所需材料的投入和粮食、工具等的些许补助。以河北省为例,每期工程任务确定后,先由省根治海河指挥部根据工程量确定总的出工人数,然后分配各地区出工名额,再通过地区——县——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逐级分配任务,最后把具体名额落实到生产队。这时生产队实行集体劳动,由生产队长负责所需民工的组织动员工作,经相互协商,最后确定出工人员。生产队还需要给出工者记工分,所记分值与在队劳动社员相同或略高,这样便使出工者可以和在队劳动的社员一样参加生产队的年终分配,相当于由出工的生产队集体来承担治河民工的劳动报酬。当时根治海河不仅是一项生产任务,而且是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的,指定的出工人数是必须要保证的,即使动员工作出现困难,基层生产队也要想方设法保证出工名额。人民公社体制在劳动力的组织方面显示出明显的优势,确保了“大会战”所需民工的调集。
其次,农民生活困难也使得劳动力的组织更为便利。人民公社早期,农民的生活还是相当困难的,所分得的口粮数量一般难以满足生活需要。1966年4月,周恩来总理到河北省大名县前桑圈大队调查,了解到这个大队“三年没有分配现金、人均口粮每日只五点七两。”[11]如此低的口粮水平是根本吃不饱饭的,很多家庭只能过着“糠菜半年粮”的生活。而根治海河早期提出了“国家管饭”的政策,这样,农民出工治河不但自己能够吃饱,还能为家中省下一个主要劳动力的口粮,以缓解家庭生活的困难,因此成为激励民工参加治河的主要动力。笔者在采访当年根治海河的民工中,绝大多数人表达了这一想法。有人说:“年轻的时候光去挑河了,为的嘛呢?没得吃啊,为了省口吃的,哪有的吃啊,分那么点粮食。出去一个小伙子呆上两三个月,省不少吃的。俺们一个小伙子顶家里好几个人吃,小孩吃不多,吃点就饱了,俺们吃少了能干活嘛,当时又没油水,一年不见一点油,分个三斤两斤的芝麻也卖了。”[12]由此可以看出,由于当时农民生活困难,治河前期在民工动员上是比较容易的。
另外,由于“一定要根治海河”是毛泽东提出的口号,再加上建国后浓厚的政治氛围,为了更有效地动员民工和调动民工的积极性,党和政府采取了革命年代及建国初期常用的宣传话语和宣传手段,提出“我们必须积极地宣传最高指示,认真地贯彻最高指示,坚决地执行最高指示,使广大社员群众认清为革命出工、为革命治河的道理。”[13]利用诉苦、今昔对比等历次群众运动惯用的动员方式激发民众参与治河的热情,为根治海河这样一项单纯的水利活动涂抹上浓重的政治色彩。这样,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性治水运动得以有效地组织起来。
二、“大会战”的实施概况
根治海河中的“大会战”分省内会战与省际会战。因河北省占据海河流域大部,其省内会战规模最大。该工程采取了有计划、按步骤分期治理的方式,初步安排用20年的时间完成浩大的工程。河北省的施工安排原则是:“河库兼顾,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当年受益。”[14]所谓的“集中力量”,几乎是指调集全省的力量。当时水库工程由工程所在地区安排劳动力,常年施工,所有海河上游所在地区都有施工任务。而河道工程规模大,采用了省内“大会战”的方式,出工专区包含了当时10个专区中的8个,除了路途遥远的张家口专区与承德专区没有出工外,其他专区全部参加了“大会战”。但在水库工程中张家口和承德两个专区都参加了施工,所以就根治海河的主要力量河北省来说,根治海河工程是全省人民共同参与的工程。在河道工程中,民工们多是远距离出工,经过长途跋涉,参加“大会战”,这样逐条河系集中治理,以确保当年工程当年受益。在施工时间的安排上,河道工程主要安排在冬春季节,这样做的优势为:一是容易调集劳动力。在农村,冬春两季是农闲季节,此时出工可以减少对当地农业生产所造成的影响;二是可以避开夏季的汛期。海河流域的雨季主要在6至9月份,多数年份降雨集中在7到8月份,如此安排,不至于使排水和施工互相干扰。
在海河“大会战”中,出河民工按军事化进行编制,一般以县为单位建民工团,以公社为单位建民工连,连之下设班,最初班以村为单位,后来为组织上便利,打破村的界限,以公社为单位实行混合编班。为迎合宣传的需要,工地上更是营造出一种浓厚的政治气氛,“进场先进校,开工先开课”,大学毛主席著作,突出政治,突出思想。工地上到处红旗招展,宣传标语、毛主席语录牌随处可见。各级部门还经常组织民工进行劳动竞赛、树立模范典型等,以最大程度调动民工的治河积极性。
海河“大会战”的规模是比较大的,现以河北省根治海河的第一个战役黑龙港除涝工程为例来进行说明。黑龙港流域地跨当时的邯郸、邢台、衡水、沧州、天津[15]5个专区,地域规模大,流域内河流众多,工程复杂。该地区在1963年大水灾和1964年的平原沥涝中损失严重,所以被划为最早治理的地域。当时河北省根据工程需要,确定由7个专区同时出工,除流域所涵盖的5个专区外,加上石家庄专区和保定专区,总出工人数达到49.5万[16]。由于施工人员众多,工地上呈现出人山人海、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黑龙港工程从1965年10月开工,1966年5月结束,这些来自不同地区的干部和群众,集中在黑龙港流域的9条骨干河道上,经过一个冬春的努力,完成了原规划需要两个五年计划才能完成的工程。“这样打的结果不仅当年见效,群众满意,而且可以节省民工进出场、搭工棚、排水的费用,可以用较少的投资,修建较多的工程。”[17]
黑龙港战役为海河“大会战”积累了经验,之后各年度,河北省都根据工程需要确定出工人数。在根治海河前期实施了一些规模较大的工程,除1965年冬至1966年春实施的黑龙港工程外,1966年冬至1967年春开挖子牙新河以分泄子牙河水,该河在天津市北大港新、老马棚口间入海;1967年冬至1968年春开挖滏阳新河与加固滹沱河北大堤,减轻滏阳河排水压力,并与子牙新河对接;1968年冬至1969年春扩挖独流减河,加固北大港围堤,以分泄大清河水,在天津南部大港区入海;1969年冬至1970年春治理大清河南北支,扩挖疏通原有河道;1970年冬至1971年春开挖永定新河和北京排污河,永定新河用于分泄永定河水,在天津北部北塘入海,北京排污河承泄龙凤河流域的沥水及北京市污水;1971年冬至1972年春分南、北两线施工,南部治理漳卫新河,北部继续治理北四河,漳卫新河是分泄漳河、卫河等海河南系河水在河北与山东交界处入海,北四河工程除已完工的永定新河外,还包括北运河、潮白河与蓟运河的一些工程;1972年冬至1973年春治理卫运河等等。这些新挖与扩挖工程土方量巨大,均采用“大会战”方式组织,每季工程仅河北省就动员民工30万人以上。
山东省对海河流域所属的徒骇河和马颊河的治理也采取了“大会战”方式,由两条河流经的山东北三区即德州、聊城和惠民(今滨州)三个地区出工,集中力量对不同河段进行了治理,在1968年冬徒骇河和1973年春漳卫新河的治理中,泰安地区和昌潍地区也协助出了工。
在省内会战的基础上,在涉及到省际边界的河流治理上,则采用了省际会战的方式。参加根治海河工程的主要有河北、山东、河南、北京、天津5省市。因天津市地处海河下游,工程量较大,且天津成为直辖市后辖区劳动力有限,大型工程“单独承担有困难”[18],河北省和天津市的合作最多,其中较大的工程有:1968年冬至1969年春扩挖独流减河工程、1970年冬至1971年春开挖永定新河工程以及之后的治理潮白河、北运河、蓟运河工程,由河北省和天津市共同协作完成;同时期的北京排污河工程由河北省和北京市共同出工;1971年冬季开始治理的漳卫新河工程以及稍后的卫运河工程由河北省和山东省共同出工;1978年开始的卫河工程则由河北省和河南省共同出工。
根治海河工程以1973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1973年11月17日是毛泽东发出“一定要根治海河”号召十周年纪念日,参加根治海河的各省市都举行了大型的庆祝活动,对根治海河运动进行总结,对根治海河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掀起了一场大规模的宣传根治海河的热潮。至此,在国务院和水电部的直接领导下,根治海河骨干工程基本完成。之后,根治海河工程以续建、扩建等提高标准为主,与前期大型的集中工程相比,后期工程规模较小,分散,就特定项目来说,“大会战”的规模也在逐渐缩小。现以河北省1979年春季海河骨干河道工程及劳力安排为例来说明: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与根治海河前期相比,项目安排较多。1979年春工安排三项工程,区别于根治海河工程前期集中的大型工程,劳力安排上以就近原则安排施工。虽然工程相对分散,就某一项具体工程会战规模较小,但总的出工人数并不少,仅河道工程来看,1979年春即出工31.5万人,出工规模和根治海河工程前十年相当。
海河“大会战”被视为中共战争年代军事原则的延伸,按照河北省的总结,运用毛泽东关于“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战略思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布局上,一个河系一个河系地打歼灭战,打一片,成一片,吃掉一条线,改造一大片;二是在时间上打歼灭战,当年施工,当年受益,在进展不平衡时,工程后期组织互相支援协作,保证一个冬春完成,不跨汛期,即使需要两个战役完成的,每个战役也要有每个战役的效益;三是在工程上打歼灭战,竣工时达到‘六成’高标准,工完帐清,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做到国家、当地社队、施工县(团)三满意。”[19]从河北省的治理看,确是依据这几个方面来安排实施工程的。从实施的效果看,根治海河前十年的工程对这几方面的原则贯彻得比较好,后期工程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有所懈怠,但这一原则适应了当时的实际,不失为一个成功的原则。
1980年,水利部门开始逐渐反思建国后三十余年的水利建设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水利政策进行调整。在该年度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针对水利战线上基建战线过长,基本工作和管理跟不上的问题,“会议要求坚决缩短基建战线,搞好现有工程的续建和配套,积极举办社队力所能及的小型水利,大力加强工程管理工作,并逐步建成工程的管理体系,使水利工程发挥更大效益。”[20]由此,国家的水利建设重点发生变化,在此精神指引下,海河“大会战”自1980年下半年不再组织。
“千军万马战海河”[21],这是根治海河工程进行期间对海河工地劳动场面的形象描绘。自1965年秋至1980年春,以河北省为主的海河流域部分省市,在中共中央的号召及各地根治海河指挥部门的直接领导下,每年都出动大量劳动力参加海河“大会战”,为海河治理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大会战”的成效与反思
根治海河工程中的“大会战”持续了15年的时间,取得了突出成绩,“在防洪方面,海河五大水系都有了单独的入海尾闾,排洪入海能力由大规模治理前的4620立方/秒扩大到2.468万立方/秒,提高4.34倍;在除涝方面,通过扩建原有的排沥河道,新辟排水骨干河道及其配套工程,使海河流域排沥河道入海能力由大规模治理前的414立方/秒增加到3180立方/秒,扩大了6.68倍。”[22]改变了海河水系上大下小、尾闾不畅和经由天津市集中入海的局面,确保了流域内的度汛安全。
根治海河的设计标准是海河南系达到1963年大洪水的流量,海河北系达到1939年的洪水流量。由于气候等方面的原因,根治海河工程开始后,海河流域再也没有发生过1963年和1939年那样的大水灾,因此根治海河工程成为未经检验的工程。虽然工程未经检验,但并不等于没有发挥作用,由于增开了大量的入海通道,能够减少水灾的破坏性影响是肯定的。以1977年为例,该年夏季河北省中南部降下大暴雨,据沧州地区统计,平均降雨量达728毫米,超过常年两倍多,有的公社降雨1000毫米以上,积水面积达900多万亩,根治海河工程在排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仅就南排河而言,通过这条河共泄水11亿立米,超过泄水量42%。在扩挖前,这些水要到第二年2月底才能排出,而当年则8月底就基本排完。大秋有收成,小麦能适时播种。[23]可见,根治海河工程在排水减灾方面起到的作用还是比较明显的。在1996年8月海河流域的洪涝灾害中,海河工程所起的作用也是很大的。多条入海尾闾的开辟基本解除了洪涝灾害对天津市的威胁,由此而体现了工程的价值。另外,在根治海河的过程中,虽然主要以防洪为重点,但也适当考虑了抗旱的需要,兴建了一些必要的设施,如河道深槽的开挖,蓄水闸的修建等,可以在干旱时节相机灌溉,兴利除害。总之,海河“大会战”的效果还是比较显著的,它以中共战争年代所倡导的“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军事原则为指导,适应了水利建设的特点,优势明显。
首先,按比例抽调农村劳动力,对各地的农业生产没有造成太大影响。人民公社时期,水利建设任务繁重,除了大型水利工程,还有当地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小型工程相互配合,才能充分发挥水利建设的效益。因此,虽然根治海河工程选在冬春农闲季节,但各区、县、社、生产队本身仍有自己的水利建设任务,且农闲时间并非绝对,也有相当的农活需要打理。而海河“大会战”调集劳动力范围广泛,这样便可使劳动力分散开来。各地在抽调劳动力的数量上都遵循一定的比例,河北省在安排黑龙港工程中曾规定,各地出工人数最多不超过当地男劳动力的15%[24]。天津市每年的劳动力安排基本控制在男整劳力的10%以下[25]。虽有个别地方由于违反上级规定因出工人数多而影响了生产,但毕竟是少数。就整体来看,基本保障了各地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其次,能使工程尽快产生效益。河北省在1970年之前对海河流域的治理中,基本采用了一个冬春集中完成一项工程的方式,便于工程尽快发挥作用。1966年黑龙港工程刚刚完成,“七月黑龙港地区一次降雨一百至二百毫米,与往年同样降雨量比较,约增产粮食三至五成,全流域四十一个县(市)的粮食产量,全部达到自给有余。这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现象。”[26]以前沥涝严重的交河县,不但没有淹地,而且粮食总产量创出历史新高,平均亩产在300斤以上[27]。这些成绩的取得,极大地鼓舞了沿河百姓的生产积极性。不但改变了当地的生产面貌,而且加深了民众对新中国的感情。之后,基本一年完成一项大型工程。在这些工程实施的过程中,虽然也存在遗留少量尾工的情况,但绝大部分工程都能做到当年受益,整体效益是比较好的。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海河“大会战“之所以能够进行,依靠的是强大的政权力量。集体化时期,由于国家具有强大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在水利建设方面的突出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但这种动员和治理方式却难以纳入常规化、制度化轨道,由此造成了一些明显的问题。
首先,海河“大会战”的施工成效主要取决于上级的重视程度,致使出现前紧后松的现象。海河“大会战”由于动用人员多,施工管理、后勤供应等任务都非常繁重,需要进行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各级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并且处于计划经济时期,需要统一调配各方力量,所以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大会战”的效果。实践证明,根治海河运动前十年,因中央和地方重视程度比较高,海河流域有明确的整体规划,年度计划明确,准备工作充分。在上级的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水利局包工程,公安处包保卫,卫生局包医疗,司令部包政工,商业、粮食部门包供应、财务。各部门都有一名副局长级干部上河。”[28]全力支持海河治理工作,工作效率高,“大会战”的组织方式是比较成功的。但在之后的治理中,国家对根治海河的领导有所松懈,以至于河北省在1973年至1975年两次报送第二个十年规划而始终不见下文。致使1973年以后所实施的工程,因“缺乏一个完整的指导思想,没有一个整体安排”[29],工程进度出现问题。如1978年冬开始的卫河工程,“由于河道工程没有完全确定下来,有的地区没有出工,冬春两期工程需要今年(1979年)春季一并完成。”[30]这是根治海河前期从未有过的现象。而且“有的不是因为客观的需要进行水利建设,而是为了施工队伍不散摊而安排工程项目,这样工程的目的性就不会很明确,效益也含混,甚至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所以一年的工程完成后,不知第二年应该做什么,有的在施工队伍进场以后,由于项目还未定下来,而再行退场的,甚至几进几出,劳民伤财。”[31]1973年后,河北省每年都要就工程安排计划临时去京汇报,没有一个长期的、稳定的规划,出工任务难以提前确定、变动频繁,对劳动力的安排,生产、生活物资的调运都影响甚大,造成很大的浪费。各部门也出现相互扯皮现象。在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下,下级需要得到明确的指示,工作才能有的放矢,而上级的含混态度则会使下级无所适从。而“一定要根治海河”是毛泽东的号召,无人敢轻易喊停,上级态度和规划又不明确,拖沓浪费自然成为必然现象。
其次,海河“大会战”是以超经济的行政力量推动的,忽视民众的正当利益,难以长期维持。所谓超经济的力量,即不按正常的经济规律,而是利用政治强力来完成。根治海河是在国家的组织下,依托人民公社体制,在农村集体和农民付出巨大代价的条件下取得的。海河“大会战”能够继续下去,基于国家政权对基层社会的高度控制,是用行政手段直接抽调劳动力,且不管受益与否。“大会战”中调用的农村劳动力大部分是流域范围内的,但也少量调用了流域外的劳动力,如当时河北省秦皇岛属于唐山地区,虽与海河流域相去甚远,也需要根据上级的安排协助出工,山东省在海河治理中调派泰安和昌潍地区的劳动力也属类似情况。因海河流域地域广泛,即使流域范围内的出工社队也并非都受益,有些地方离骨干河流距离较远,无法直接感受到根治海河的效益。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强调“共产主义大协作”,所有受益地区和不受益地区都必须按照上级的指示出工。这样,在国家的强势动员下,每年都有数十万的民工聚集到特定河道无偿参加劳动,进行“大会战”。在治理过程中,不仅要“自力更生、勤俭治水”,而且坚决不允许“物质刺激”,要求民众讲贡献、讲思想、讲觉悟。借助于强大的动员机制和组织宣传能力,虽然可以在短期内迅速激发起民众的生产热情,但时间久了,失灵在所难免。根治海河后期“出工难”现象便是最好的诠释。超经济的强制力量最终还得让位于经济规律,忽视人的正当权益的政策是不能顺利推行的。而且,农业集体化不仅为新的水利建设提供了实际上免费的劳动力[32],由于国家补助偏低,出工农村还为此贴补了大量的粮食和款项。据估算,“除对建筑物的投资完全由国家负担外,根治海河工程有一半的开支是农村付出的。”[33]农村集体为海河治理付出了沉重代价。由于农村负担重,农业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在根治海河后期,农民的消极抵抗也使出工越来越困难,再加上组织管理的低效,海河“大会战”逐渐难以为继,而此时农村改革正如火如荼进行,“大会战”所依靠的人民公社体制正在面临变革,此种组织方式的结束也是必然的结果。
根治海河工程大部分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完成的,是带有鲜明政治色彩的群众性治水运动。在国家的领导、集体的支持和农民的高强度劳动下,完成了前代无法完成的大量工程。海河“大会战”虽然存在一定问题,但在当时国家经济困难且水害频繁的情况下,可以说这是最有效的治理方式,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参考文献:
[1]《当代中国的水利事业》编辑部:《历次全国水利会议报告文件(1958~1978)》,第267页。
[2]对根治海河运动的研究除整体概述外,主要集中在成绩和经验的总结、民工管理模式和生产队角色的探讨上,主要研究成果有刘洪升:《论河北省根治海河运动的特点及经验教训》,《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3期;刘京华等:《河北省根治海河运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二研究部编:《社会主义时期党史专题文集(1949~1978)》第三辑,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版;张学礼、杨博:《根治海河工程的历史经验与现实价值》,《前沿》2011年第8期;吕志茹:《主体与后盾:根治海河运动中的生产队角色》,《中共党史研究》2013年第5期。这些成果都涉及到根治海河运动的组织方式,但均未作具体分析。
[3]政协天津市和平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天津和平区文史资料选辑》第5辑,1995年版,第195页。
[4]刘洪升:《根治海河取得成就原因探析》,《农业考古》2010年第6期。
[5]当代中国丛书编辑委员会:《当代中国的河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676页。
[6]河北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再现根治海河》,河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1页。
[7]《河北省黑龙港地区排水工程总结》(1966年),河北省档案馆藏(以下简称冀档)1047-1-196-1。
[8]《“关于今冬明春根治海河工程的安排”向国务院首长汇报记录》(1971年7月23日),天津市档案馆藏(以下简称津档)X166-Y-106-1。
[9]《今冬明春海河工程任务具体安排情况》(1970年8月28日),冀档1047-1-217-1。
[10]《根治海河几项具体政策问答》(1967年),冀档1047-1-199-2。
[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25页。
[12]笔者在河北省盐山县千童镇孙庄村采访尹玉章的记录(2012年8月20日)。尹玉章,男,1939年生,曾参与黑龙港、子牙新河和漳卫新河等多期工程。
[13]中共河北省根治海河指挥部政治部:《关于民工入场前的思想发动和组织工作意见》(1966年8月10日),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河北省根治海河运动》,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283页。
[14]中共河北省委:《关于河北省在“三五”期间根治海河重点工程的报告》(1965年5月25日),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河北省根治海河运动》,第212页。
[15]关于河北省行政区划的说明: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以保定市为省会。1958年2月11日,天津市划归河北省,河北省省会由保定市迁至天津市。根治海河开始时,天津市还是河北省省会,与周边区县组成天津专区。1966年4月,中央指示将河北省省会由天津市迁回保定市。1967年1月2日,天津市与河北省正式分开,仍改为中央直辖市。之后天津专署迁驻于安次县廊坊镇。自1967年11月至1968年8月,石家庄、天津、承德、张家口、邢台、沧州、衡水、邯郸、唐山、保定10个专区先后改称地区。1973年12月12日,天津地区更名为廊坊地区,将原天津地区所辖蓟县、宝坻、武清、静海、宁河5县划归天津市。
[16]董一林、王克非:《根治海河十四年》,《文史精华》1994年第3期。
[17]《河北省黑龙港地区排水工程总结》(1966年),冀档1047-1-196-1。
[18]《“关于今冬明春根治海河工程的安排”向国务院首长汇报记录》(1971年7月23日),津档X166-Y-106-1。
[19]河北省根治海河指挥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大打人民战争,认真落实毛主席“一定要根治海河”的伟大号召》(1971年11月17日),冀档1047-1-220-13。
[20]《搞好续建配套充分发挥现有工程效益》,《人民日报》1980年10月6日,第1版。
[21]《治江治河的正确道路——关于根治海河发展农业生产的调查》,《河北日报》1973年11月18日,第1版。
[22]当代中国丛书编辑委员会:《当代中国的河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679页。
[23]《陈公甫同志在一九七七年全区根治海河秋工动员会议上的讲话》(1977年9月28日),盐山县档案馆藏:1977年长期3。
[24]中共河北省委:《关于黑龙港工程开工情况的报告》(1965年11月5日),《河北省根治海河运动》,第258页。
[25]《关于尽快落实今冬明春根治海河劳力安排的请示报告》(1972年12月21日),津档X166-C-299-1。
[26]《河北省黑龙港地区排水工程总结》(1966年),冀档1047-1-196-1。
[27]《河北省黑龙港地区排水工程总结》(1966年),冀档1047-1-196-1。
[28]张永录:《关于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根治海河的意见和反映》(1975年3月31日),冀档1047-1-294-7。
[29]《十五年根治海河的初步总结》(1980年),冀档1047-1-754-7。
[30]河北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认真搞好今春根治海河工程的通知》(1979年2月5日),冀档919-4-229-4。
[31]《十五年根治海河的初步总结》(1980年),冀档1047-1-754-7。
[32][美]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235页。
[33]吕志茹:《主体与后盾:根治海河运动中的生产队角色》,《中共党史研究》201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