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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化治理:乡村振兴中的治理文明变革

作者:胡惠林  责任编辑:蔡清华  信息来源:《福建论坛》2021年第10期  发布时间:2022-03-01  浏览次数: 29069

【摘 要】乡村振兴是中国乡村一场深刻的文明变革,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自然资源禀赋空间构成的非均衡性在造就中国社会历史运动的同时,也塑造了中国乡村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多梯级文明形态,“天人合一”的治理文明观念则赋予了乡村治理的文明属性。乡村文化治理是乡村治理的关键,乡村振兴必然同时要求推进乡村治理的文明型转变。中国乡村是一个在传统农耕文明中建立起来的微循环文明体系,乡村治理文明的微循环特征是这种文明性的典型塑造。乡村文化治理的核心是实现从传统乡村文明向现代乡村文明转型和重建乡村文明关系的现代秩序。我国的“三农”问题是在长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只有在“大历史观”下认识、理解和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才能推进乡村治理文明的现代变革。

【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文明;乡村文化治理;治理文明变革


中国正在进行一场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新农村革命、新农业革命和新农民革命。这是一场在中国完成了摆脱贫困、“历史性全面转向乡村振兴”之后迎来的“新三农革命”——这同时是一个与新城市革命、新工业革命和新市民革命密切相连、深刻互动的时代性主题。这是一场从传统乡村文明向现代乡村文明转变的深刻的乡村治理文明变革,也是一场深刻的文明革命。它是在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一巨大的文明更新的世界背景下发生的,是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因而具有中华文明的历史性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历史性更新的属性与特征,及其所共同塑造的中国乡村振兴进程中乡村治理文明变革的属性与特征。

一、乡村文化治理与中国乡村文明关系现代秩序的重建

乡村振兴是中国乡村变革的文明性命题。“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1】这一“历史性转移”的宣示,标志着我国的“三农”工作将从传统的“三农”工作向现代的“三农”工作转移。传统的“三农”工作和“三农”政策所要解决的,是中国三分之二以上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是摆脱困扰中国农村、农业和农民发展贫困的历史遗留问题。现代的“三农”问题所要解决的,是摆脱贫困之后中国农村、农业、农民如何实现现代化的问题,是如何提高整个中国乡村发展文明质量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这是一个文明转型问题,它要求从旧的生产力文明向新的生产力文明转移。乡村振兴的关键与核心是重建乡村文明关系和乡村文明秩序,是实现从传统乡村文明向现代乡村文明的转型和跨越。因此,乡村振兴既是一个现代乡村文明的新生过程,同时也是传统乡村文明的再生过程。当下,我们应该提供和塑造新乡村文明的良好空间。

(一)中国乡村是农耕文明塑造的一种社会文明关系体系

中国乡村文明是农耕文明传统与农业社会历史塑造的一种文明体系,是五千年中国农耕文明全部历史的沉淀与写照。建筑形制、村落格局、风土人情、经济社会、生活方式、价值理念等,无一不是这一文明体系的表现和反映。中国乡村在漫长的历史演变和社会进化中发展,包含着中国人在社会治理进程中积蓄的全部智慧,是一种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的选择的结果,集中呈现和表达了中国农耕社会对人与人、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的文明认知程度。因而,中国乡村文明是这种文明认知关系的治理性体现,是中华民族在农耕文明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深刻的治理观,是农耕文明社会进行有效性乡村治理的体系化和文明性结晶。五千年的农耕文明塑造了中华民族的灵与肉、根与魂,养成了中华民族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体系,铸就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品格与民族性格,也塑造了中国乡村的治理体系与文明关系。

文明体系是由社会生产力发展形态和发展阶段所定义的。农业文明是由以农具为主要生产工具的社会生产力形态定义的,工业文明是由以机器为主要生产工具的社会生产力形态定义的。在不同的生产工具使用的发展阶段上,人作为社会生产力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文明性发展程度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关于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构成关系的认识是不一样的,由此建构起了不同的知识体系。正是这些知识体系的形成与构筑,为人类文明社会在不同阶段所发展的不同文明体系建立了可区分、可识别的文明标志,这才使得人类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构具有了文明的属性和文明关系特征。很大程度上,中国乡村的治理隶属于农耕文明治理的历史与传统,一个由五千年农耕文明史养成与构造的乡村治理习性,是很难在短短的一个世纪内得到根本性改变的,这也说明一种文明体系形成的惯性和历史深刻性。

近代以来,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中国乡村文明关系逐渐形成了两种秩序样式和结构形态:一种是以单一的人与土地关系为主要特征的传统乡村文明秩序,一种是以多重的人与土地关系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乡村文明秩序。前一种普遍存在于我国农村和农业之中,如电视剧《山海情》中所展现的中国西北贫瘠落后的乡村;后一种较多存在于江浙沪一带(小长三角地区),如茅盾的小说中所描绘的和费孝通先生笔下的“杭嘉湖”地区、“苏南”农村。前者较少受到现代城市工业文明的关系性影响,而后者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现代城市工业文明的直接影响——不仅直接影响了人与土地的文明关系,而且直接影响了人们关于乡村治理的理念和行为。近代以来,资本直接渗透到了长三角地区的中国乡村,直接影响了这一地区农业和农村的经济运行机制及农民的财富增长关系,重新塑造了农业经济运行机制和农民财富增长的关系结构。这样一种经济关系,必然影响人们的社会关系和乡村治理的关系结构,并决定了在其基础上形成的乡村文明秩序的现代性程度。这一状况构建了今天中国乡村文明关系的秩序结构:传统乡村文明关系和现代乡村文明关系。值得注意的是,乡村文明关系的转变是一个过程,而且是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和进化过程。即便在江浙沪地区甚至是在上海,其中已经撤县建区、成为城市一部分的一些乡村,其文明关系的形态和界限也不是泾渭分明的,而居多是传统乡村文明关系和现代乡村文明关系的混合。

因此,对于中国乡村文明关系的现代认识,必须要有系统整体观,要以乡村文明多样性为基础,建构我国的乡村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论与政策。由此,我们要注意到,乡村文明关系的现代性与乡村地理特征相关,不仅表现在乡村与城市的地理距离关系上,也表现在乡村自身所处的空间环境及制约其发展的地理障碍上。一般来说,被高山大川隔离、远离交通线和中心城市的乡村,其贫困程度较高,现代化程度较低,经济不平等和发展不平衡较严重,传统的乡村文明关系所建构的文化治理模式在这些乡村占主导地位。我们必须从乡村文明关系的现代秩序建设上,认识乡村文化治理在实现乡村振兴中的战略性杠杆作用。只有在根本上实现中国乡村建设从传统乡村文明向现代乡村文明的历史性转移、转变,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从而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新文明基础。

(二)财富构成与财富观念的历史性改变重塑中国乡村的文明关系

人与土地的关系是由关于财富的概念和定义建构起来的。“土地是财富之母”,人与土地的关系,凝聚出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文明关系的乡村社会构造主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费孝通先生把中国传统的以农耕文明为基础的文化称之为“乡土文化”。“乡”是社会构成,“土”是自然构成,“乡土”和“乡土文化”的概念与表述,揭示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天人合一”关系。这是一种以农耕文明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文明认知关系,中国乡村社会治理就建筑于这个基础之上。诸如“二十四节气”的时令观念和各种乡土习俗、节庆活动,也是形成于农耕文明乡村社会治理性需求的文明基础上。没有农耕文明和建筑在农耕文明基础之上的处理人与土地关系的一切文明关系的治理,乡村治理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在21世纪的今天,土地的价值以及关于土地的价值关系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土地不仅仅是作为人类生活必需品的粮食的财富来源,而且还成为一种参与市场竞争的可供交换的商品。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与市场经济发展对土地需求的无限性,从根本上重构了人们关于土地与财富的价值观念。不仅财富的构成形态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而且人们关于财富的观念也发生了文明性的转变。村落景观、田野风光、民居建筑、竹林野径、古桥古刹、沙漠荒原等成为满足人们文化旅游需求的对象,成为财富增长的来源,从而也就自然地重塑了人们关于乡村、土地与财富的观念。乡村不再仅仅是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赖以生存的聚落空间,而是成为能够给乡土百姓带来经济收入的新财富构成载体,甚至是那些在普通农民看来再正常不过的一日三餐的生活饮食方式,也能够在满足城里人“农家乐”的过程中,成为财富增值的重要来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广大农村第一次发现了自己的存在系统和生存环境所具有的财富形态和巨大经济价值。今天,人们整个的生产劳作对象和资本投资对象前所未有地“亲密接触”起来,以乡村旅游业为核心载体的乡村文化产业的兴起和繁荣——民宿,就是资本在乡村运动的典型结果。乡村所特有的田园风光和绿水青山的自然美学价值,成为城里人精神文化消费的对象。

随着土地的价值和土地价值关系的巨大变化,人们的乡村文明关系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重新认识财富的价值与构成形态,成为农民重新认识自我和乡村价值的重要转变。一些先进的村民们、农民们,在这个过程中敏锐地发现了文明变革给乡村财富形态带来的深刻变化。于是他们不再“离乡背井”进城“打工”,而是就在自己家门口的那“一亩三分地”上经营起现代农村服务业——“农家乐”“民宿”等。乡村旅游业态的发展折射出乡村财富观念的深刻变化。乡村旅游业的悄然兴起,带动了一系列乡村土特产的研发生产,其在满足旅游消费需求的同时,也实现了农民收入增长和乡村经济结构的转型,建构了乡村新产业发展的文明关系。在今天的乡村,传统的人与土地的文明关系正在转变为多样化的人与土地的现代文明关系,许多传统村落重新焕发生机,获得再生。这是一种现代文明形态对乡村文明形态的结构性植入和文明性再塑。原来的民居被改造成民宿这种新式旅店,“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2】得以历史性地文明再现,重新具有可体验性,旅游者得以体验“乡愁”缔造的精神心理文明,村民也在这个过程中认识到传统农耕文明的现代价值和实现方式。

(三)中国的乡村文明关系正在发生着深刻的代际转移与代际裂变

中国社会文明发展不平衡是形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过程中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也是它的制度优势未能全面而有效地转换为各个方面的效能优势、实现效能优势均衡发展的重要原因。农耕文明建构的乡村治理体系,构成了中国乡村治理的基本文化能力和文明秩序。

乡村文明的历史性转移要求重塑新乡村社会的文明关系。李子柒和许多返乡青年直播带货的出现,标志着新一代农民的诞生。互联网时代为新一代农民的诞生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但我们也可以看到中国当下乡村社会的复杂性。一方面,“城里人”和“乡下人”的身份正在发生迭代转移;另一方面,建立在乡村文化和文明基因之上的传统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治理习惯依然制约着“城市里的乡下人”和“村庄里的城里人”。一方面,传统文明势力依然强大和根深蒂固;另一方面,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生产力在改变了传统的生产力的同时,也在塑造着全新的现代文明。这两种基于不同的生产力基础的文明形态,共同塑造着中国的新乡村形态、新乡村格局、新乡村面貌。这是一种城乡文明的融合与文明关系的重建,也由此提出了新的乡村治理的文明性要求。正是这一历史性文化转变,要求重塑乡村社会治理的文明关系,提出了从乡村治理文明的传统秩序向现代秩序转变的时代性要求。

二、中国乡村文明体系构造与乡村治理文明构成的梯级性

中国乡村是一个形态与层次都极为复杂多样的文明系统。这个复杂多样的文明系统,是在农耕文明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阶段,在多样化的大地空间构造形态及其提供的人的生存发展最基本的环境资源条件下所形成的,是中国农耕文明社会资源竞争所导致的人口迁徙和社会变迁中空间选择的结果。

(一)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空间发展的不平衡,形成了农耕文明形态的不同梯级

中华文明在中国大地上的空间构成是多点性的,并不是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发生的,因此,不同的乡村文明形态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这个过程中,受制于农耕文明时期的不同发展阶段,乡村运动和乡村发展呈现出来的文明性程度是有差异性的,从而造就了乡村文明构成的梯级性与乡村治理文明的梯级性。

处在第一级农耕文明阶梯上的那些乡村构成了连片的极端贫困地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在划分扶贫对象时列出了14个连片特困地区,包括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等。在这些地区,一般的经济增长无法有效带动其发展,常规的扶贫手段难以奏效。也因此,在过去的十年间这些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任务是十分艰巨的。上述纲要明确指出,这些地区是国家扶贫攻坚主战场。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这一梯级的连片极端贫困地区的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了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2020年底,我国农村已经实现了完全的脱贫。【3】

处在第二级农耕文明阶梯上的,是曾经引领中国农耕文明发展走向的广大平原及其辐射地区,包括汉中、河套地区等中华文明发源地。而从环渤海湾经由长三角地区至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沿海地区,深受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影响,在近代以后迅速发展,则位于农耕文明的第三级。这三种乡村经济发展与文明形态,展现了中国农耕文明历史发展的梯级性,呈现了中国乡村文明构成的梯级性,并因此塑造和建构了中国乡村治理和乡村治理文明的梯级性。

(二)乡村文明构成的梯级性,塑造了中国乡村治理文明变革的不同演化路径

处在第一级农耕文明阶梯上的乡村,其乡村治理文明目标首先是消除贫困,实现从较低的生产力文明水平向较高的生产力文明水平转移,为这些地区朝着第二级文明进步与发展奠定物质文明基础。消除贫困是这些地区乡村文明转型和治理文明变革发展的关键,也是所有乡村振兴战略中治理文明变革的根本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不解决这个文明发展的卡脖子制约,这些地区的乡村文化治理建构与治理文明变革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在已经消除极端贫困之后,第一阶梯上的乡村如何进行和最终实现科学有效的治理,尤其是有效建构防止返贫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脱贫后的新型乡村文明关系,将是这些乡村文化治理文明性变革的历史性主题。

处在第二级农耕文明阶梯上的乡村,占中国乡村的大多数。虽然在这些地区的广大农村也有不少国家级贫困县,但都不是连片的“极端贫困”。相比较于集中连片极端贫困的地区和乡村,处在第二级农耕文明阶梯上的乡村属于“相对贫困”。与处在第一级农耕文明阶梯上的乡村相比较,这些乡村处在一个整体发展较好的环境中,其自在系统中的“解贫”和“济贫”能力也较强。这些乡村是农耕文明时期中国乡村文明、乡村文化、乡村治理与乡村治理文明的策源地,它们构筑了中国乡村社会文明形态的主样式、主格调、主形态,对其他地区的乡村文明形态建构产生极大影响。这种地位和作用在处于中原文化核心地带的河南省表现得尤为突出,其影响力在中国五千年农耕文明历史中不断发生的社会生产力大冲突和民族大融合的进程中日益坚固和显著。没有哪一个地区的乡村社会形态的文明建构,不是来源于“中原文化”“华夏文明”的影响和塑造。这是由中原文化和华夏文明的历史先进性决定的。正是这些文化和文明,塑造了中国乡村文明的基本结构、基本形态和基本关系,赋予了中国乡村治理文明的基本色彩和文明格调。可以说,中国传统农耕文明塑造的乡村社会形态有多少丰富性,构造在其中的乡村治理文明就有多少丰富性。必须看到,这种丰富性既包含着传统农耕文明的历史先进性,同时也包含着基于传统农耕文明的巨大的落后性,后者对乡村文明建设与乡村治理文明变革产生了巨大的历史惰性。正是这些巨大的乡村治理文明历史惰性,成为乡村治理文明变革的对象和乡村文化治理建设的重要内容。

从环渤海湾经由长三角至珠江三角洲的沿海地区,是中国乡村文明发展的第三梯级,这些地区的乡村文明发展和乡村治理文明体系构造,处于中国乡村文明发展的最高梯级。这些地区最靠近近代以来中国工业文明的起源地,接受工业文明发展的辐射和影响最广泛、最深刻。这种影响在改革开放之后的乡村发展变革中表现得最突出:从20世纪80年代作为乡村文明变革和治理典范的“温州模式”和“苏南模式”,到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深圳大芬村乡村文明形态与乡村治理文明体系的深刻转变,再到浙江农村借鉴国外成熟的乡村经营经验和改造更新模式,等等。这些探索实践推动了“民宿”“乡村游”等新经济形式繁荣发展,把“农家乐”这种传统的、自然经济形态的乡村经营模式提升到了新乡村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关系变革的历史新高度,赋予了传统村落空间在农耕文明基础上的崭新而显著的时代内容。这些探索实践书写了中国乡村第三级文明发展体系和治理文明体系变革的崭新篇章,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丰富的想象与可能。

(三)立足历史和现实,找寻乡村文明治理变革的适应性与现代性跨越的可能

上述三个梯级的农耕文明形态,构成了今天乡村文明和乡村治理文明的基本构造与形态体系,乡村振兴、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变革就是建筑在这个基础上的。也正是这个基础,规定了中国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战略思路、政策设计与路径选择。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实现的先后性、完成性程度,处于不同文明形态梯级的乡村将在此过程中不断调适,以更好地“对焦”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需求。这就提出了一个如何根据本地区所处发展阶段和文明梯级的实际,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本地化”落实和更具有针对性、适应性的发展路径优化,以满足和适应乡村振兴提出的历史性文明变革这一新要求的问题。

当前,在乡村变革的历史性进程中出现了一种突出的现象:一方面,由于乡村劳动力人口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出,乡村出现了严重的“空心化”及其治理问题;另一方面,不同程度的“逆城市化”现象也日渐涌现。就后者而言,不少退休养老的老年人选择重返乡村享受田园牧歌式的乡村生活,从而不自觉地推动乡村现代文明进程;同时,一批先富起来的人们基于个人的追求,在一些颇有来历和文化积淀的古村落安家落户,从而为乡村带来现代的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特别是一些艺术家对乡村文化空间的介入与探索,推动了一批表现为新形态和新精神的“乡村社区”或“艺术乡村”的涌现。这些乡村的新兴成员,构成了一个初露形态的“新乡村阶层”,悄然改变着乡村的文化结构和乡村生活的价值链,激发出具有“新乡绅”特色的新生活方式和新生活运动。这些“新乡村阶层”具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理念,有自己的交往行为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本身所具有的现代性给乡村文明的现代变革注入了全新的力量形态和文化营养,促成了一种既传统(乡村)又现代(城市)的新乡村文明形态的萌芽,为乡村文明治理变革的历史性跨越提供了一种现代性可能。

摆脱贫困一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乡村治理的主题。中国乡村治理将从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的乡村治理向脱贫后的乡村治理转变。这将是一场比脱贫攻坚更为复杂、难度更大、要求更高的乡村治理革命。这将是一场文明型革命——一场从传统农耕文明向现代农业文明转型、跨越的革命。我们将通过这场革命重建中国乡村的文明型关系,重建传统文明体系建构中所形成的全部文明关系、文明形态和文明价值观,并通过一系列新生的、再生的文明材料,构筑一个符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文明需求的中国新乡村文明体系。毫无疑问,乡村文化治理的文明性革命将走在所有这一切文明型深刻变化的历史前列。

三、中国乡村振兴与乡村治理文明变革的关系性命题

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对于中国现代化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能否实现乡村振兴这一战略目标,则取决于乡村治理革命能否达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所规定的“治理有效”要求。这就提出了一个如何实现和达成“治理有效”的“乡村治理革命”的重大命题。乡村治理革命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没有乡村治理的革命性变化,没有从根本上重新塑造基层乡村这一社会单元,就不可能实现全面的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文明革命作为乡村振兴内在动力和实现机制的现代化,是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关键,是中国“新三农革命”顺利完成的关键。

(一)以“有效经济”和“有效治理”,推进乡村治理变革的新治理性文明

乡村振兴是一个动态的结构变迁过程。它需要依靠“有效经济”来形成乡村发展所需要的新生产力和新经济体系,引导乡村进行有效生产;同时,它也需要通过“有效治理”来解决乡村经济转型和乡村社会形态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生产关系,以及由外部性和自身的发展观念变革、制度创新带来的乡村关系的协调与重建等新治理性文明问题。一个乡村,只有同时用好“有效经济”和“有效治理”这“两只手”,即新生产力和新生产关系相协调,才能有效实现乡村振兴,实现乡村振兴所需要的可持续的高质量增长。而能否建立“有效治理”,对于能否建立“有效经济”,则具有重要的文化社会学和社会环境学意义。

这是一个综合工程。影响这一综合性系统工程实施的最主要方面,在于人们在长期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乡村思维”——这既是一个积极性的概念,也是一个消极性的概念,在现实生活中,又常常是消极性的成分大于积极性的成分。这就是乡村发展的历史惰性:渴望改变,又害怕改变。这是当前和今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这个过程中绕不开的“乡村悖论”。在乡村文明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养成的乡村思维具有非常显著的复杂性,并由此决定了乡村振兴进程的复杂性,规定了乡村治理进程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反映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构成中,包括整个乡村文明制度和关于乡村文明的价值观念。中国今天的乡村治理的复杂性是在中国历史发展的复杂性中建立起来的,因此,也只有在历史发展的复杂性中逐步摸索和解决。

(二)以“大历史观”为视野与方法,建构乡村治理文明转型的认知价值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4】这是一种非常深刻的认识、理解和把握“三农问题”的思想。“三农问题”不只是一般意义上解决中国农村、农业与农民发展的问题,而是正确认识和理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族的一把“钥匙”。这是一个文明性关系问题,是一个关于“三农问题”和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族相互关系的重大理论命题,它确立了我们关于中国“三农”问题的战略基点和价值维度。解决“三农”问题不只是一般意义上的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发展的问题,而是一个如何重新“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问题。正是在这样的历史高度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必须看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5】这就超越了人们关于“三农”问题的一般理解和一般认识,并且极为清晰地指明了农村问题的解决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部重要性。这是从大历史观出发对中国“三农”问题和为什么实施乡村振兴、怎样才能实现乡村振兴所做出的价值判断和历史性深刻阐述,为乡村振兴进程中如何实现乡村治理文明转型提供了重要的价值观。

乡村治理的历史复杂性需要一种以“大历史观”为基础、以复杂性思维为特征建构的乡村治理模式。它需要一场真正的以“大历史观”为基础的乡村思维和乡村观念革命。这就是中国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面临的乡村治理革命——一个从传统乡村治理走向现代乡村治理的治理文明变革。这是新思想给我们的深刻启示。

1944年8月,毛泽东在写给博古(秦邦宪)的信中说: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工厂(社会生产,公营的与私营的)与合作社(变工队在内),不是分散的个体经济。分散的个体经济——家庭农业与家庭手工业是封建社会的基础,不是民主社会(旧民主、新民主、社会主义,一概在内)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民粹主义的地方。简单言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机器,不是手工。我们现在还没有获得机器,所以我们还没有胜利。如果我们永远不能获得机器,我们就永远不能胜利,我们就要灭亡。现在的农村是暂时的根据地,不是也不能是整个中国民主社会的主要基础。由农业基础到工业基础,正是我们革命的任务。【6】

在这里,毛泽东清楚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革命是为了什么?同时,他阐述了中国革命发展的两个不同的文明阶段:从以农业为基础到以工业为基础。中国的农村革命不是为了保护家庭农业和家庭手工业为基础的小农经济,而是为了消灭小农经济这个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工业化。工业化是中国革命的文明取向。工业化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因此,共产党人的眼光不能仅仅盯着农村根据地,不能仅仅盯着小农经济,如果那样就是民粹主义。

1949年3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又提出:

从一九二七年到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在乡村,在乡村聚集力量,用乡村包围城市,然后取得城市。采取这样一种工作方式的时期现在已经完结。从现在起,开始了由城市到乡村并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了城市。【7】

乡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生产力文明体系和社会文明体系。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到城市的转移,不仅是中国革命重心的转移,还是中国社会发展文明重心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性转移,是从夺取国家政权的文明革命向建设国家的文明治理的转移,是实现摆脱中华民族百年屈辱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性重心转移。

毛泽东的论述清晰地揭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农村、农业、农民之间的文明关系。“农村包围城市”的目的不是农村,不是个体经营的小农经济,而是城市,是发展城市的现代化工业经济,目标在于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这就为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中国农耕文明留下来的“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新文明的基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共产党采取了一系列方针政策,确保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施,确保工作重心由乡村到城市的转变。文明转型的全部重要意义就在于“从现在起,开始了由城市到乡村并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

中国历史开始进入一个城市文明引领乡村文明建设与发展的新纪元。这或许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大历史观”认识、理解和把握中国“三农”问题以及其与中国共产党、当代中国和中华民族这三者关系的全部深刻性之所在。这并不等于说从此以后农民、农村和农业不重要了。相反,“三农”问题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没有“三农”问题的解决,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解决“三农”问题,不是要回到“小国寡民”式的传统农耕文明时代的乡村文化治理,而是要从传统乡村文化治理向现代乡村文化治理转型,在推进和实现农业、农民和农村现代化的同时,实现乡村文化治理现代化。

乡村治理是中国整个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发展中最大规模的空间治理形态。“农为邦本”,乡村治理问题解决了,中国的治理问题也解决了。今天的中国乡村文化治理变革是从传统的乡村文化治理向现代的乡村文化治理的转变和转型。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这个历史过程的完成和实现,将标志着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将标志着中国进入了一个走出农耕文明的新文明时代。乡村治理将有效拓展乡村发展的物理空间和循环空间,增强国内大循环的空间形态与空间力量之间的空间比。换言之,乡村治理是在量的空间不变的情况下,优化与扩大乡村的质的空间,实现质、量两个空间关系的根本性转变,从而在赋予国际国内双循环大战略格局的同时,建构更加纵深的中国国内发展的质量空间。

四、推进中国乡村治理文明微循环系统的创造性现代化转换

中国乡村是一个在传统的农耕文明中建立起来的微循环文明体系。在乡村振兴和乡村文化治理变革中,我们面对的不仅是乡村,更是传承的乡村文脉;我们不仅要与历史对话,也要与今天的农民、农民生活、乡村文化治理密切互动。一个村落有一种文化,乡村的种种文化风俗都可以具有不同的文化治理功能。乡村有大量珍贵的古建筑,每一栋这样的古建筑,都是关于乡村治理的文化阐释,保护这些建筑就是尊重乡村文化治理的历史性及其正当性。一定要留有供村民们议论的公共空间。这是建构乡村文化治理必不可少的文化空间形态,譬如过去的祠堂、打谷场、水井旁、船埠头、路亭、茶馆,等等。乡村文化治理不能没有这样的公共文化空间。至今作为文物保护单位耸立在那里的古建筑,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润物细无声的文化治理功能和价值。比之有声的喧嚣,无声的言说往往更具有能够震撼人灵魂的穿透力。

因此,要在乡村振兴中推进乡村文化治理,使之能够满足和适应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就要充分了解当地的自然及人文环境。乡村文化治理如同乡村建筑,其营造一定是融入环境的、接地气的。我们要尊重当地的风土人情,了解当地的文化风俗,从而在文化治理变革过程中最大程度地保持当地风貌。乡村构造形态和构造体系具有治理性。实现乡村振兴,推进乡村治理变革,就要让村民了解乡村文化治理变革的意义。了解文化才能更好地了解脚下的这片土地,也才能坚守乡村振兴的初心。

(一)塑造“新乡村”发展观念,实现治理文明结构的历史性改变和创造性转换

传统的乡村治理是在一个基本上呈现为闭合性的系统中,通过年复一年的代际传递进行的。以农耕文明为基础的传统文明,塑造了它的全部发展与治理的内循环体系。乡村治理文明的微循环特征是这种文明性的典型塑造。即便在中国进入近代以后,现代文明不断地以各种形式、渠道和方式对乡村治理施以影响,传统文明建构下的乡村文化治理依然在既有的稳态系统中运行,依然循环于它内置的价值观体系之内,根植于传统农耕文明土壤中的小农经济思想仍然具有强大的统摄作用。即使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普遍地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重建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这一状况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经济上富裕起来并不意味着人们文明水平的同步提高,也不意味着实现了以生活习俗为主要标志的文明转型和乡村治理的现代文明转型。根植于传统农耕文明土壤中的小农经济思想,统摄着处在不同生活质量水平上的农民的价值观念和生存方式。一栋高级豪华的乡村别墅,可以耸立在遍地垃圾的村落环境之中——这近乎是农村和农民富起来之后普遍存在于乡村社会的村落场景。住在乡村别墅中的主人,其价值观念、人际关系、社会习俗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是乡村性的,而不是城市性的和市民化的。而各种传统乡村陈规陋习的沉渣泛起,【8】黑恶势力横行乡里,鱼肉乡间,【9】则使得党和国家多年来不遗余力推动的农业现代化进程步履艰难。可以说,乡村治理仍然处在传统与现代、城市与乡村二元结构的“文明冲突”之中。

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那么乡村治理就依然可能无法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指导下的乡村治理和乡村文化治理,必然提出重塑乡村行为系统的文明关系和文明秩序,实现从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的历史跨越和历史转折的文明型要求。这是在完成脱贫攻坚历史性任务之后,乡村振兴、乡村建设与以往乡村运动最根本的区别,也是以往乡村运动发展到21世纪之后所必然提出来的逻辑结果。

这是一个关于新乡村的观念,是一个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的中国新乡村观念。什么是新乡村?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0】这是乡村振兴的未来蓝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就是中国新乡村的建设要求与治理要求:产业兴旺是新乡村构成的物质基础与生产力体系特征;生态宜居是新乡村构成的生态文明系统和环境友好型特征;乡风文明是新乡村构成的精神气象和文化风貌;治理有效是新乡村构成的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提升的标志;生活富裕是新乡村构建的人们整体生活质量提高的标志和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的实现。这五个方面构成了乡村振兴的完整指标体系,是衡量现代乡村治理文明体系构建的重要指标。

“治理”是由“治”和“理”两个动态的单字组成的合成性动词。二者都是对关系行为的一种立场和态度。前者更突出强调“统治”,无论是“自治”还是“他治”,都是对人及其社会系统加以约束以符合最基本的社会伦理价值的规范性;后者更突出强调“秩序”,无论是“自治”还是“他治”,都是对人及其社会系统中的相互关系的认同与接受,以有利于系统中各个构成方面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治理”就是对人与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利益配置的合理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对象领域,治理有着极为丰富的、不同的内涵。

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乡村治理是在农耕文明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治理文明形态,反映的是农耕文明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以及作为其基础的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文明性程度。其中既包括农耕文明的历史进步性,同时也包括农耕文明的历史局限性。传统的乡村治理文化、治理结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是建筑在农耕文明基础上的,是全部农耕文明在乡村治理中的一种文明型呈现方式和价值表达。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乡村之所以有着不同于其他地区、乡村的民间习俗和乡规民约,以及由此形成的治理模式和治理体制、机制,就是源于农耕文明构成在乡村空间表达与呈现方式的多样性。文明如水,随物赋形,因地而变化。这是乡村治理文明构成多样性和复杂性的重要原因。乡村治理文明是在文明变迁过程中形成的,也只有在文明变迁过程中才能实现治理文明结构的历史性改变和创造性转换。

(二)重建乡村治理的文明基因组序列,建构乡村文明治理新价值体系

文化和文明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互相纠缠的价值观系统。中国乡村就是由文化和文明共同构成的复合性综合体,在这个系统中,不仅多种互相矛盾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可以共存,甚至是完全对立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也常常共处于一种复合的文化与文明的系统中,形成了一种特别的文化生态。这种复杂性不仅体现在家族和族群构成体系的复杂性之中,也体现在不同文明梯级共生的乡村文明形态中。由此,乡村治理的复杂性既表现在文化价值观认同的复杂性,也表现在社会学意义上的价值观的复杂性,从而形成了一种在乡村治理中普遍存在的“治理纠缠现象”。前一种现象如中国乡村中普遍存在的族群治理和家族治理,就是这种“治理纠缠”的典型存在,后一种现象则更多地在实行民族自治的乡村中存在。中国乡村文明形态存在的多样性、梯级性所形成的乡村文明整体发展的不平衡性,不仅在宏观层面上导致了乡村文明治理的纠缠性,而且也进一步强化了乡村微观治理的复杂性。

乡村治理中存在的“治理纠缠现象”是在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演变过程中形成的。历史的形成和发展总是在不断累进的基础上演化、进化的,因此,任何一种历史文明的形成与建构,都必然同时承传前一个历史形态造就的文明基因。新的文明和文化基因的不断演化和生成,造就了生命不断发展的内生机制,也由此形成了不同文明基因之间的纠缠现象:当各个不同性质的文明基因在彼此相互作用后,由于各个文明在进入乡村机体过程中原先所拥有的特性已综合成为乡村文明构造的整体性质,无法单独把他们区分开来,乡村治理文明中的治理纠缠现象就出现了。

这种普遍存在的乡村文明建构中的“治理纠缠现象”,将长期存在于乡村振兴运动的全过程。不同文明在价值观和生存方式上的差异性是不可避免的,由此也必然存在不同程度的“文明冲突”。在这些冲突中,绝大多数是非对抗性矛盾。由于文明天然地包含着互相借鉴和融合发展的基因特征,即便是完全对抗性的治理文明的矛盾冲突,最终也都能通过基因组剪辑、重组和转变、转换而获得新的生命体。这既是乡村治理文明中始终存在着“治理纠缠现象”的重要原因,也是克服这种“治理纠缠现象”的重要条件。如果两种或多种文明之间是完全对抗的,不能互相融合的,那也就不存在“纠缠”了。在“纠缠”的过程中,不同的文明通过改变和重建文化基因组序列来提升文明程度,朝向更高的文明发展阶段演化和进化。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文化与文明发展规律。运用和掌握这个规律,不断推进乡村文化治理探索,寻找和发现不同文明治理基因中的活性和活力,通过一系列合乎乡村文明进化和演化规律的乡村文化治理实验,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治理文明变革,从而构建起一个能够满足和适应乡村振兴战略需求的乡村文化治理体系,应该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中乡村治理文明变革的重要路径选择。

(三)以微观治理为基础、以宏观治理为主导,推动实现乡村文化治理文明变革

在农耕文明发展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中国乡村,是一个半开放式的、具有高度自洽性的微循环系统,它所施行的是一种自我循环的微循环治理。以国家治理为主要特征的治理属于宏观大循环治理范畴。大循环治理会对微循环治理产生深刻影响,但不能完全解决微观治理问题,微观治理问题还是需要采取微循环治理的方法来解决。

当前,中国乡村正在进行深刻的文明转型,我们要改造和变革原有的微循环乡村治理文明格局,把乡村治理文明变革纳入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性宏观建构之中,实现乡村治理文明的创造性转变,使乡村治理文明的微循环成为重要的关键部分,推动乡村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就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11】的深刻含义。

“修、齐、治、平”,这是中国古人关于家国治理关系的理论,的治理观在这里得“天人合一”到统一。“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推而广之,“一村不治,何以治天下”。在乡村振兴的文明进程中,村庄是最基本的社会单元,是乡村治理文明体系中最发达、最完整的网络构成,也是乡村文化治理最重要的载体和对象。所有的农耕文明成果最集中地体现在村落这个乡村细胞中,物质关系治理与精神关系治理有机统一于世代相传的村落之中。这是数千年的农耕文明之所以能够创造出辉煌的乡村治理文明成果、形成乡村文化治理这样一种“家—国”治理模式的重要原因。同样的,乡村治理的全部矛盾,就是关于许许多多不同村落所连接起来的乡村治理文明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治理,以及由这些矛盾与冲突的治理文明所反映出来的各种需求与愿望、智慧与乡风。千家万户间的矛盾与问题解决了,乡村治理的文明目标——乡风塑造也就实现了。

微观治理问题还是需要微循环来治理。国家治理属于大循环治理范畴,解决的是国家发展的整体性治理问题。由微循环治理向大循环治理的过程,是人的治理和人类社会治理的基本发展过程。家风—乡风—民风—国风,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治理过程形成与发展的四个阶段。“家风”在这里具有全部的基础性意义:“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所揭示的就是“治家”与“治天下”的逻辑关系。乡风是由家风基于共同的文化价值观认同而形成的集体性文化行为方式,而民风则是在一个更加广阔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中形成和建构的共同行为方式,所谓“民风淳朴”和“民风彪悍”,就是对不同民风审美特征的形象描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揭示的就是人的自我修养—治理在全部人与社会和国家关系建构过程中的意义。人的自我治理就是一种微循环文化治理系统。只有每个人的自我文化治理好了,才有可能对家庭、家族、社会和国家进行有效的治理。

因此,乡村文化治理是指通过建立一整套基于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需求的实际,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原理,同乡村文化治理需求实际相结合的现代乡村治理的文明型系统。它是一个在微循环的基础上实现国家意志与乡村治理文明实际需求的结合,以适合乡村发展的方式推动乡村治理文明的现代转换与现代建构。原有的乡村治理和乡村文化治理理念是在传统的乡村文明基础上,根据传统乡村文明治理需要生成和建构起来的,有着它的全部合理性。当然它并不完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也会根据不同的历史性需求而不断演化,而每一次这样的革命性重塑的结果,又无不提出下一次乡村建设和乡村变革的新要求,并成为新的乡村文化治理革命的文明对象。今天,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乡村文化治理文明性革命的内在需求:实现从传统乡村文明向现代乡村文明的历史性转变,重塑中国乡村文明关系的现代秩序,从而在根本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根本性、不可颠覆性的文明基础。

五、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12】中国农村正在进入一个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和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新发展阶段。

这是一个从“小农”转向“大农”的深刻的文明转变,是从单一农业向规模农业的文明转变,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文明转变。这是一场深刻的社会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整个农业生产方式将发生前所未有的历史性转变,以农民的体力劳动为主要生产方式的传统农业,将被以大规模机械生产为主要生产方式的现代农业所取代,一系列数字经济手段的介入与实施将全面覆盖农业生产的全过程,推动传统的农业经济向以数字经济为特征的现代农业经济转变。在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现代转换过程中,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以及生产组织形态、组织结构,进而整个建筑在传统生产力和生产方式文明基础上的乡村治理文明,将在这个过程中发生深刻的历史性变革。不变革传统的乡村治理文明结构与体系,便不能满足和胜任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移过程中提出来的一系列革命性转变的历史性文明要求。

这是一个以人的精神心理革命为核心的乡村文明现代秩序体系的重塑。它不满足于脱贫致富、小康生活等物质需求层面,而是要通过全体农民整体性精神文化心理面貌的改造,把建制于五千多年农耕历史的文明体系推向现代化,在这个进程中彻底实现中华文明的历史性更新,在传统优秀中华文化和文明的基础上,创造现代优秀的中华文化和文明体系。一部电视连续剧《山海情》全景式地叙述和揭示了中国传统乡村从传统向现代“易地”转型过程中的全部文化治理问题。

这是一场乡村治理的文明性变革,是从传统乡村治理文明转向现代乡村治理文明的深刻变革,是在中国彻底消除绝对贫困之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重塑中国乡村文明体系的变革。它不是哪一个乡村的变革,而是中国所有乡村系统性、整体性的文明变革。在这场数千年未有之大变革中,中国乡村将实现对传统农耕文明的历史性跨越,进入到一个全新的现代农业文明时代。乡村治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将使得中国乡村——即便是在地理空间上最为遥远的偏僻乡村和边境村寨——都能够同步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和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他们和所有的中国人同处在一个频道上,通过最先进的卫星传输系统,过着共同而又有差别的生活。中国的农村、农民也将同时在这个伟大的历史进程中进入现代的新型农业文明时代,并将同现代工业文明和现代城市文明一道推进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我们同时要看到,中国乡村在空间形态上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高速发展着,而人们关于乡村治理以及如何进行乡村治理的文化心理和精神心理准备,却还远远落后于它的高速发展着的实际。尤其是乡村的不平衡发展正在影响和制约着中国“三农”现代化的整体进程。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推动和实现乡村治理的文明性变革具有迫切的时代性、历史性意义。

乡村是五千年农耕文明历史留给今天中国的一笔巨大的文化遗产。它既是当今中国进步与发展的巨大历史包袱,同时也是当今中国进步与发展的巨大历史动力。乡村治理是传统乡村社会留给今天中国乡村治理的一笔丰厚遗产,当前,我们有必要对中国乡村治理做一项最为基础性的工作——乡村治理谱系的基层分类和图谱绘制,即依据不同的乡村属性特质,编制和绘制乡村治理的文化社会结构图,从而为乡村文化治理的精准施策提供一个历史参照。这是一项开拓性的乡村治理工作。这是我们今天应该做的重要工作。


注释:

【1】《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人民日报》2020年12月30日,第1版。

【2】(唐)温庭筠:《商山早行》。

【3】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1年2月26日,第1版。

【4】《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人民日报》2020年12月30日,第1版。

【5】《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人民日报》2020年12月30日,第1版。

【6】《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07页。

【7】《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26—1427页。

【8】《“刹不住车”的村庄人情往来》,《新华每日电讯》2021年2月5日。

【9】《重拳打击“村霸”、巩固执政根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农村涉黑组织1198个》,《新华每日电讯》2020年12月16日;《乔家大院所在地村委会原主任涉恶被判无期徒刑》,《新华每日电讯》2020年12月3日。

【10】习近平:《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18日,第1版。

【11】《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人民日报》2020年12月30日,第1版。

【12】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1年7月2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