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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户存在的价值审视与定位

作者:姜安印 陈卫强  责任编辑:于佳佳  信息来源:《农业经济问题》2019年第7期  发布时间:2019-08-17  浏览次数: 4575

【摘 要】新时代小农户存在的价值应当予以重新审视与定位。长期以来,学界普遍以小农户指代小农,用小农生产指代以小农户为基本单位的生产方式。本文基于现有研究,从历史、社会和当代三重视域审视小农户存在的价值,进而寻求小农户长期存在的客观依据及现实合理性,探索不同类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混合型发展路径。如何培育和提升小农户自身能力,为小农户提供系统的人力资本服务,增强小农户支撑现代农业技术承接和转化的能力,将是今后该领域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小农户;价值审视;定位;混合型发展路径


长期以来,学界普遍以小农户指代小农,用小农生产指代以小农户为基本单位的生产方式。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以家庭经营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方式再次登上历史舞台,彰显着旺盛的生命力,踏上了漫长的发展与演变征程。然而,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持续推进,规模化经营模式发展势头迅猛,小农生产显得黯然失色、发展后劲不足。由此,有人断言小农生产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应当为规模化经营让位。小农户的发展前途与命脉走向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成为研究小农户的主战场,在学界形成了两种不同的价值论调:小农衰亡论和小农稳固论。

一、两派论调的价值判断

回顾往昔,小农户一直被认为是保守和落后的代表,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行为缺乏理性是其本质特征。鉴于此,部分学者将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滞缓的原因归咎于小农户,认为小农户是解决三农问题过程中的绊脚石,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桎梏,必须要把小农经济作为落后生产方式的残余予以清除,为规模化经营扫清障碍。亚当·斯密开创了小农户必将走向衰亡的理论先河,认为小农生产终会被社会化大生产吞噬。马克思(1975)指出,社会化大生产能以比小生产更低的成本提供农产品,小生产被大生产排挤和取代成为必然。列宁在马克思主义去小农化思潮的影响下,主张通过合作化道路对小农户进行社会改造。国内学者对小农经济的批判未曾间断,试图从不同角度揭示小农户已失去存在的价值。有学者从小农生产先天存在的弱质性出发,认为小农经济缺乏竞争力,现代农业的发展已无小农户的生存空间。梁漱溟(2011)发现,小农户极易满足已有的生产生活方式,缺乏与人竞争的动力和能力;杨思远(2009)认为小农生产因缺乏战胜自然灾害的现代技术手段而频频面临破产的风险;费孝通(2013)认为,小农经济落后的生产方式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成本,必须对小农经济进行改造。也有学者从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向出发,强调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出路是规模化、市场化和组织化,必须对小农生产加以改造。张新光(2008)主张,小农户被规模经营主体取代是农业发展的根本方向,小农生产前途光明的理论既不理智也不可取;曹东勃(2009)指出,我国农业的未来趋势必将是规模化经营,应该调动一切可动用的力量走出小农经济陷阱;韩朝华(2017)发现维持小农经营将加深农民贫困程度和阻碍经济的整体发展;张慧鹏(2019)强调个体小农分散经营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化生产的需要。更有学者断定,要早日实现农业现代化、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必须要想方设法消灭小农户。赵磊(2005)断言,小农经济不是该不该消灭的问题,而是应该怎样消灭的问题;罗浩轩(2013)通过1980—2011年间我国农业资本深化对农业经济影响的实证研究发现,在小农生产下推进农业资本深化成本极高,小农经济存在的基础已经荡然无存;何秀荣在第二届农业经济理论前沿论坛上作了题为中国小农的历史考察与趋势判断的报告,认为今日的小农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农,小农的历史作用已经弱化,小农的生存条件已不复存在,小农的退出只是时间问题而不是方向问题。可见,倡导小农衰亡论的学者对小农户的偏见根深蒂固,且不谋而合的是,他们对小农生产的评价主要集中于价值层面,而非基于国家或地区实际。要对小农户存在的价值做出客观的审视和评价,不能把经济效益作为研判小农生产的唯一标准,应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予以综合考虑。

另一种声音也未曾消弭,小农稳固论在历史长河中亘古长青。西斯蒙第首先为小农户正声,认为小农户比大农户更具优越性,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相当重大。恰亚诺夫(1996)以俄国小农户为研究对象,从小农户愿意接受最低的单位劳动报酬论证了小农户具有极强的稳定性与生存能力。舒尔茨(1987)提出了理性小农的观点,认为小农生产可能是贫乏的,但是有效率的,并从制度保证角度出发,认为改造传统农业不能建立大规模的农场,要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能适应市场变化的家庭经营来实现。波普金沿袭了舒尔茨的观点,认为小农户具有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能力。国内学者对小农户存在的价值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认为在推进规模化生产的同时,应该为小农户留有足够的成长空间,并从小农生产的经营效率和顽强的生命力等方面来审视小农户存在的价值。张进选(2003)比较集体经营和家庭经营绩效发现,家庭经营的经营效率明显优于集体经营,集体制难免存在信息不对称和资源浪费等诸多问题。潘璐(2012)指出,小农户并不是落后时代的产物,在当今全球资本主义背景下依然展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几千年来小农生产经久不衰就是最好的例证。叶敬忠(2013)认为,一个有小农存在的世界比一个没有小农存在的世界会更加美好,要重视小农生产在解决我国众多社会问题中的特定作用。贺雪峰等(2015)将倡导消灭小农经济的观点称为农业现代化激进主义,并认为实现小农经济的现代化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阮文彪(2019)指出,尽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但以小农户生产经营为主体的基本格局没有变,也不会变。张建雷等(2019)认为,尊重小农户的主体地位是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模式的关键,要把小农户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建设主体。可见,倡导小农稳固论的学者从小农户生产方式的灵活性和旺盛的生命力等角度来阐述小农户存在的必要性,并对小农户的经营效率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农业现代化也是小农经济的现代化,小农户将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主体力量。

小农生产能够在漫长的历史沿革中以不变的结构和完整的形态存续至今,有其特定的价值,在这种价值消失殆尽之前,必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当前去小农化思潮泛滥,极端地认为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消灭小农户,铲平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绊脚石,迅速腾笼换鸟为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然而,十九大报告提出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大理论命题,从理论层面肯定了小农户将继续存在。那么,小农户存在的价值在哪里?为何会在一段时期内长期存在?今后将如何发展?这是本文拟重点讨论的问题。

二、小农户存在的价值审视

综观小农户演变历程,始终处于在发展中不断演进、在演进中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都能寻见小农户的踪迹。何顺果(2000)指出,小农制几乎伴随人类社会发展的所有不同阶段,是推动社会生产力不断进步的力量源泉。李秉龙等(2008)认为,小农生产是一种很灵活的农业经营方式,可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物质技术水平、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充分利用闲散的、辅助的劳动力,展现了小农经济的内生活力和顽强的生命力。作为家庭经营主体的小农户在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本文基于历史、社会及当代三重视域审视小农户存在的价值。

(一)小农户的历史价值审视

小农户是封建统治的组织基础。放眼历代王朝政权建设,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国家政权必须强化其存在的组织基础,小农户在统治阶级政权维系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土地是小农户的根脉所在,开明的君主将土地视为维护统治、安定民心的关键,将土地以不同方式分与小农以安其心,牢筑其统治根基。如战国至秦朝之初,实行国家授田制,以分田行田授田1等方式授地与民。西晋至唐,实行占田、均田制。北宋时,出卖官田与民,规定佃户、贫下户享有优先权2。明朝洪武年间曾多次颁旨:计民受田、验其丁力,计田给之,毋许兼并”3。这些分授土地与民的政策把小农户牢牢栓在土地上,为国家政权的稳固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同时,国家逐步建立起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控制人口自由流动,以防小农户游离削弱其统治根基。如商朝的什伍法、隋唐的保里制、宋代的保甲法、明代的里甲制等,都旨在严格控制人口外流,夯实其统治的组织基础。显然,统治阶级为了维系政权的组织基础,多措并举加强对小农户的有效管控,充分体现了小农户在封建统治当中的基础性作用。

小农户是国家赋役的承担主体。毛泽东(1968)曾指出,几千年来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就是小农经济,小农户是国家税赋的主要承担者,是国家力役和兵役的本源所在。国家统治政权的稳固,必然要依托一支强有力的军队和冗杂的官吏群,建立一套强大的国家机器和系列的制度安排,巨额开销均需小农户上缴的各种税赋予以支撑,保障小农户的根本利益,使其成为国家赋役的可靠承担主体。而小农经济的发展能够为国家带来源源不断的赋役,在充实统治阶级的物质口袋的同时,也为地主阶级壮大提供了条件。如西汉经过文景之治时期小农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后,到汉武帝时期国家实现了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地主阶级就发展到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积委4的地步了。显然,小农户不仅是国家赋役的承担主体,也是地主阶级茁壮成长的营养液。

小农户是推动历史变革的重要力量。自古以来,王朝的兴衰更替屡见不鲜,但历史的演进过程却是惊人的相似:失去小农户支持的政权必然被得到小农户支持的政权所替代,小农户成为政权变更的重要力量。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赢得了人民的支持,即使微薄之力也能铸就辉煌,失去民心,再强大的国家也难免走向灭亡,依靠小农户的力量推翻暴政建立新政权的例子不胜枚举。

(二)小农户的社会价值审视

小农户占了我国人口的很大比例,在化解危机和维护社会安定方面的作用不容轻视。在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迅速推进过程中,未出现拉美国家普遍出现的城市贫民窟现象,特别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我国未出现社会大震动,也得益于危机发生时成千上万农民工回流农村,有效缓解了危机带来的城市就业压力,保证了我国社会经济的总体稳定。温铁军(2013)分析了中国历史上的八次危机及其解决方法,发现但凡城市发生危机就会向农村顺畅转嫁,使得城市危机得以有效化解,强调了小农户在化解社会危机方面的重要作用。贺雪峰(2013)认为,未来30年是中国实现现代化最关键的30年,而这30年我国经济的发展稳定关键在于小农制度是否稳定。董正华(2014)把二战后韩国和我国台湾经济迅速恢复的原因归结于的二者以小农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经济结构,彰显了小农经济在维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贺雪峰等(2015)认为,小农户为城市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大量廉价的劳动力和丰富的农作产品,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的压舱石蓄水池。付会洋等(2017)进一步指出,小农户在维护社会稳定、加大生态保护和文化保护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小农是乡村稳定的重要力量。叶敬忠等(2019)把小农农业视为可以带动小农户脱贫致富的另一种产业,能够发挥乡村产业的多重功能、实现多重价值。农村资金、高素质劳动力等优质资源外流是造成乡村空心化的重要原因,要想留住乡村建设主体,必须首先振兴产业,充分挖掘乡村丰富的特色资源开发景观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娱乐服务等非农活动,不断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挖掘农村发展潜力,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形成能让小农户长期可持续且能脱贫致富的产业模式,让外出人群看到小农农业发展的职业前景,甘愿回乡建设家园、振兴乡村。如此,不仅缓解了城市的就业、住房、交通等问题,也能激发有志之士回乡创业和留乡创业的内生动力。以乡情吸引越来越多的青壮农民留在乡村共建家园,农业才能稳定发展,农村才能充满活力,乡村振兴才有希望,乡村的空心化问题、三留守问题才会得到有效缓解5

小农户是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的力量源泉。农作物生长的周期性、季节性、生产过程的有序性以及劳作的非连续性,为小农户实现半工半耕提供了条件,小农户可在农闲时节外出务工、农忙时返乡经营农业。家庭劳动力充足的,可部分留守家中耕作、部分长期外出务工,为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贡献力量。一般来讲,当城镇建设和工业化发展需要新鲜廉价劳动力供应时,小农会源源不断涌入,弥补城市劳动力短缺,有效解决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劳动力不足问题;当城市发生危机容纳不了现有人口时,农民工便会解甲归田,缓解城市的就业及人口压力等问题。董正华(2006)指出,资本在向农业扩张时会受农作物特点的影响,阻碍了企业规模的无限扩大,而家庭农业生产方式在新社会形态下显示出较强的生命力。黄宗智(2016)也认为,小家庭农场在新农业中展示了强劲的生命力,其效率比大农场有过之而无不及。杜鹏(2017)研究发现,小农经济与机械化有较高的结合度,有力地反驳了小农经济必然走向资本主义的说法,展现了小农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

小农户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保障。陈锡文指出,粮食安全不仅是粮食问题,也不止是经济问题,是涉及小农就业和收入的重大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6。冀名峰(2018)认为,保证粮食生产安全的任务应当建立在小农生产模式的基础上,不能剥夺小农,更不能消灭小农,小农生产依然是我国保证粮食安全的重要方式。丁声俊(2018)强调了小农户在保障粮食安全中的主体地位。据林毅夫(1994)测算,1978—1984年间,我国种植业产值增长的42.23%可归因于由生产组到家庭经营的改革,足以说明小农经济在我国农业生产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小农户在解决自己吃饭问题的同时,也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保障,在应对外部风险时具有重要作用。小农户对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的重大贡献不容忽视,对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不容小觑。

(三)小农户的当代价值审视

小农户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乡村振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文化、生态等多方面振兴,尤其是小农户的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小农户是乡村振兴最主要的利益主体、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必然要扛起振兴乡村、重建家园的重担。近年来国家政策不断向农村倾斜,城市反哺乡村的力度持续加大,但只有内部强大才能形成乡村崛起的根本动力源,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发挥更好的作用。因此,必须重视小农户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魏后凯(2018)强调,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杨磊等(2018)也认为,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农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主体。尤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步入新时代,乡村振兴必须夯实小农经营这个基础7,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振兴小农,而非振兴资本8,乡村振兴要呵护小农9。可见,振兴乡村必须紧紧依靠小农户的力量,离开了小农户,乡村振兴将无法实现。

小农户是乡村文化的承袭者。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们的精神家园,乡村文化是我国文化体系中历史最悠久、保存最完整、情节最浓厚的一笔,能够延续至今并不断发展主要得益于小农户的代际承袭。长期以来,小农户积累了丰富的农业生产知识,形成了底蕴深厚的传统文化,并与现代生活交织融合,构成了生生不息的乡村文明。小农户是乡村文化的创造者、维护者和传承者,离开了小农户的生产生活,乡村文化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优秀的乡村文化将不复存在。在城镇化和工业化浪潮中我国乡村数量急剧减少,珍贵的乡村文化也随之泯灭,这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无情践踏和优秀文化资源的巨大浪费。重振乡村文化的使命应由千千万万的小农户来完成,只有小农户才能切身体会乡村文化给人带来的那种和谐安定、恬然适足的精神归属,以及充满诗情画意的田园风光和承载着乡土、乡风、乡情的心灵寓所。毋庸赘言,乡村的故事只有小农户可以讲,也只有小农户才能讲好。

小农户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10。这一提法把生态环境保护推到另一高度,对企业生产和小农生产都敲响了警钟。部分学者把小农户视为传统与落后的代名词,认为小农生产就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放经营模式,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从根本上讲,小农户生产是农业生产的最佳方式,以下三点可以作为最好的例证:其一,就耕作制度而言,小农户实行的是轮作制,在同一块土地连续两年耕种同一种农作物的情况是很少见的,且在耕种一段时间后小农户会有选择性的让已参与多次生产的土地休耕,待土地休养完成后再投入生产,加之小农生产的季节性、周期性特征给土地提供了喘息的机会,避免土地因不堪连续生产而陷入瘫痪。其二,小农户多使用秸秆灰、牲畜粪便等有机肥,能把生产对土地和环境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与之相较,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实行规模化生产时,土地在不停息的运作,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地膜等对土地肥力和生态环境伤害极大。其三,小农户生产规模小,易于实现生产的多样化,小农户可以在不同地块种植不同的农作物,进行多样化养殖,有利于保持自然环境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可见,小农生产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要比农业企业规模化生产更有优势,小农户并非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而是忠实呵护者。

三、小农户的定位:未来一段时期内长期存在

(一)小农户长期存在的客观依据

1.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和农情未变。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富有小农传统的农业大国,千千万万的小农户共同构筑了国家繁荣稳定的基石。蒋和平(2018)认为,我国农民人数众多,小农户经营是适合我国农业生产的有效方式,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不会发生变化。依据农业农村部测算,到2050年我国全面实现现代化时,城市化率达到70%的水平,按人口峰值15.34亿计算,农村人口4.6亿,劳动人口1亿以上,按18亿亩耕地红线计算,每户大约也只有18亩耕地。按世界银行30亩以下为小农户的定义,小农生产仍将长期占据我国农业生产的主体地位。同时,小农经济是我国必须长期面对的基本农情,并贯穿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整个过程。目前,我国仍有2.6亿农户,6亿多人生活在农村,其中2.3亿户是小农户。可见,小农户数量之大、人口之多为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指明了方向,必须是引导和支持小农户逐步向现代化过程迈进,决不能采取极端措施消灭小农户。

2.小农户是现代农业发展的组织基础。十九大提出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桥梁。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表现形式,是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的重要贡献者、参与者和引领者。其中,专业大户是小农户内在发展潜力的深度挖掘;家庭农场是小农生产的专业化、组织化和市场化;农民合作社则是小农户之间的合作;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基本经营形式是将小农户纳入全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模式建设当中,将需要“精心照料”或“匠心工艺”的部分作业环节托管于小农户完成,与小农户建立和谐共生的利益分享机制,形成共享经济新格局。张孝德等(2016)认为,农业现代化是小农生产向前发展的目标,农业经营主体始终要以小农户为基础,要在小农经营基础上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现代化,说明了小农户在发展过程中自身的可塑造性和对大市场的适应性。显然,小农生产依然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面,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组织基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根本的成长来源,小农户一旦遭受创伤,现代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农业现代化的组织根基将被摧毁,我国的农业现代化便无从谈起。

3.土地碎片化奠定了小农生产的基本格局。土地细碎化现象在我国普遍存在。土地不仅是小农户最基础性的生产要素,长期以来更是广大小农户维持最低生活需求的基本保障。人多地少的矛盾加之特殊的地形环境,客观上形塑了我国土地细碎化,奠定了小农生产的基础,形成了小农户占有土地面积小且不连片分布的基本生产格局,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则是土地细碎化的政策因素。庞大的小农户数量,使我国土地资源分摊到个人时只能分到小块土地,且土地是肥瘦相间均分,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土地的细碎化程度;我国很多小农户生活在山区,地形以山地和丘陵居多,决定了耕地以梯田为主且较为分散,缺少连片机械化生产的现实条件,为小农户的长期存在提供了客观依据。同时,基于土地的生活保障功能,小农户从物质和精神上都对土地产生了依赖,抑制了土地流转,进而阻碍了规模化经营的实现。据已有研究显示,全国土地流转面积占承包地面积的比例是1/3左右,农村土地流转实践进程表明了小农户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性,因此,对小农户的发展应保持历史耐心,要以包容开放的心态正确看待小农户长期存在的事实11

4.“此小农已非彼小农。舒尔茨(1987)指出,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在于在农业生产中引入现代农业要素,尤其要重视小农户人力资本水平的提升和积累,加快传统小农向现代小农转变的速度。传统小农向来被认为是无知落后的农业生产者,而现代小农是懂技术、善管理、精明能干的农业经营者。现代小农与传统小农已不可同日而语,至少有以下方面进步:首先,丰富的生产经验。经过历史的积淀,小农户在不断的试错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耕作经验,在干中学的基础上掌握了成熟的生产技巧。其次,主动学习的愿望不断提升。现代小农不再满足于仅从生产中获得经验,技能培训主动参与度明显提高,在劳作期间积极参加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提供者或政府机构提供的培训,或者参加农闲时节特殊的短期培训班和业余学校,接受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显著提高。再次,知识水平持续提高。现代小农作为新生产要素的需求者,需要具备使用新生产要素的能力,为此现代小农把教育作为获得这一能力的重要渠道,尤其重视入校学习的有利性,专门学习相关的农业知识和理论,把握农业发展的前沿方向,紧跟现代农业不掉队。最后,健康状况不断改善。现代小农把健康投资作为人力资本积累的重要手段,通过医疗、营养、保健、锻炼以及闲暇和休息等方式来获取健康人力资本,预期寿命不断提高。据中国统计年鉴显示,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2000年的71.4岁,提高到2017年的76.7岁,老年劳动力拥有更为丰富的人力资本存量,是宝贵的生产资源。不难发现,现代小农与传统小农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现代小农在知识存量、农业技术水平、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远远优于传统小农,谋生手段更为多样化、人力资本失灵现象大为减少。现代小农已然不是拖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长尾,而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助推者和践行者。现阶段小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被置于现代农业阳光的普照之下,小农户的血液中已经融入了不可分割的现代元素,摘掉了被冠以愚昧、落后的帽子,此小农已非彼小农

(二)小农户长期存在的现实合理性

1.小农生产具有灵活性和精耕细作的优势。小农户分散的经营模式是小农生产灵活性的集中体现,分散种植、分散养殖是小农户抵御外部风险的有效手段,在风险来临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具有船小好调头的优势。由于农作物种植的非同步性,小农户可对土地做出合理的规划安排,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率。如小麦的种植时间要比土豆的种植时间早,若突遇不可控因素导致已播种的小麦绝收时,小农户不至于束手无策,重新播种土豆可弥补小麦的损失,减少土地撂荒的可能性。规模化生产的农业产业化企业无法实现灵活性的目标转变,由于一次性投入成本过于庞大,农业机械的专用化程度高,即使预测到即将来临的风险,在短期内依然无法改变生产规模,为了减少损失只能继续生产。此外,小农户的精耕细作能够根据不同的土壤状况、地形条件施以不同的耕作方式,使每一寸土地都能得到有效利用。就农村而言,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甚至一些犄角旮旯的土地都被有效利用起来,或是种植庄稼,或是搭建家禽圈舍,或是种植蔬菜。小农户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在开发了家庭耕作潜能的同时,提高了现有土地的产出效率,增加了土地的使用效能,具有强大的自适应和自我调节能力。因此,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小农生产的灵活性和精耕细作优势为小农户长期存在的现实合理性提供了保证。

2.小农生产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就我国而言,小农生产不仅具有满足小农户生产生活的基本功能,还兼具社会保障功能。卫龙宝(2003)等指出,农民对城镇生活缺乏安全感,所以才抓住土地作为生活保障的筹码。黄宗智(2006)把土地看做一种经济保险,一旦在城市失业,起码还有家可归、有地可糊口。李晓峰(2006)指出,农村社会保障缺失,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杨云彦(2008)认为,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它不仅是农民拥有的物质资产,而且是他们借以维持家庭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据中国统计年鉴测算,2017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达到了58.52%,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2.35%,这一差额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农民工。据《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农民工人数达到了28652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1%。这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无法在医疗、住房、教育、社保等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过上与城镇居民一样的体面生活,必须把土地作为最后的生存退路,无法与土地实现真正的隔离。长期以来,小农生产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为我国社会问题的解决做出了重大贡献,小农户用土地保障代替现代社会保障,尤其是小农生产对富余劳动人口的容纳能力在解决我国当前就业难问题、缓解人口压力中的作用更为明显。难以想象当动辄数以亿计的小农户涌入城市时,将会给国家的社会保障带来多大压力,偌大的就业岗位缺口将如何填补,一旦发生危机时又该如何化解?诸类问题牵揪着每一个人的心脉。解决这一系列问题远比任何以货币计量的经济利益更具战略意义,小农经济发展得越好,社会保障作用发挥得越充分,才能为社会提供更为安定的发展环境,这为小农户长期存在的现实合理性提供了依据。

3.小农生产具有免于监督的自我激励和自我执行能力。小农生产是以家庭经营为基本单位的生产模式,是由婚姻、感情、伦理、血缘、道德等超经济纽带连接在一起的,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家庭就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家庭成员之间基本不存在信息不对称或信息失真问题,家庭成员之间的分工是最合理、最有效率的,每一个人都从事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环节。小农经济的整个生产过程由家庭成员团结协作共同完成,毋需任何人或任何机构监督管理,每个人都会积极参与并尽心尽力完成,有效避免了偷懒、相互算计、努力程度不够等委托代理问题。家庭经营“自我剥削”情况时有发生,主动延长劳动时间和提高劳动强度,小农生产在免于监督的自我激励和自我执行能力方面的优势是规模化经营无可比拟的。林毅夫等(2018)指出,农业生产的自然周期漫长,不易像工业生产那样计量劳动投入,农业劳动的监督费用很高,家庭经营是内化这一成本的最佳选择。规模化经营最大的问题在于信息不对称和委托代理问题,规模越大问题越严重,限制了企业规模的无边界延伸。叶敬忠等(2016)发现,土地流转后的农业规模化经营效益并未提高,相比公司化农场和专业大户经营的家庭农场,只有小农农场是赢利的,显示出小农经营在农业增长方面的独特优势。可见,规模化经营无法解决的难题,正是小农生产的优势所在,为小农户长期存在的合理性保驾护航。

4.小农生产能够顺利实现农民家庭再生产。在当代农村,年轻夫妻外出务工、父辈在家务农兼照料和抚育年幼子女的半耕半工生计模式相当普遍。在这种家计模式下,小农家庭的收入由两部分构成,父辈的务农收入用以满足家庭的基本开支,年轻夫妻的务工收入或多或少均有结余,可以为家庭留有部分储蓄。在父辈年老无法耕种、子女尚未成年时,年轻夫妻也已步入中年,外出务工的黄金年龄已过,但却是耕种的最佳状态:耐劳、沉稳、节俭,在这个阶段,收入由之前的两种收入变为一种收入,是这个家庭最为困难的时期,但依然有先前的储蓄可供使用,不至使家庭生产生活陷入困境。再进入下一阶段,当年轻夫妻已到老年阶段但依然能够从事农业生产时,或许父母已经离世,儿女也已成年,此时家庭情况又会转入另一个相对好的发展时期。小农家庭沿着这样的路径周而复始,顺利实现家庭再生产。可见,小农生产制能够很好地解决农民家庭收入和就业问题,为顺利实现农民家庭的再生产创造条件,为小农户长期存在的现实合理性添砖加瓦。

四、小农户混合型发展路径探索

在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小农户内部进行着持续的分化。依据小农户现有的生存状态和收入来源,可划分为纯小农户、农业兼业户、非农兼业户和非农农户四种类型。在乡村振兴战略和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不同类型的小农户有其独特的价值和功能,能够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现,推动农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就纯小农户而言,对农村的不离不弃是其热爱农村的具体体现,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对农村的热爱。他们拥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知识,能够充分发挥小农生产精耕细作的优势,承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外包的各项工作。同时,纯小农户也是其他小农户的分化基础,是其赖以成长和进一步分化的本源所在。农业兼业户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承担着我国粮食生产的重要任务,在解决自己吃饭问题的同时,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保障。此外,农业兼业户是现代生产要素最活跃的使用主体,在生产技术、生产方式以及经营管理方式方面均与纯小农户有显著区别,尤其是人力资本水平的差异更为明显,是我国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目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成长来源。非农兼业户在我国乡村振兴中有重要作用,他们以合理的方式开发和维系着农村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人文资源,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努力创造第三就业空间。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持续推进,非农兼业户将朝着两个方向继续分化:一个是朝着新型职业农民方向演变,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另一个是逐渐脱离农业生产活动,成为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劳动力供应来源,将土地等资源以多种形式流转给在农生产者,为实现规模化经营提供条件。就非农农户而言,虽然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但对农村依然有着深厚的情感,时常游走于农村与城市之间,发挥着联结城乡的纽带作用。一方面,利用积累的资本、技术和经营管理方式在农村开设工厂,发展乡镇企业,为小农户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机会,带动小农户脱贫致富;另一方面,利用乡村丰富的资源禀赋优势,吸引城市人来乡村体验特殊的生产生活方式,感受浓厚的乡土气息和接受大自然的洗礼,增强城市人对乡村文化的高度认同感,为农业农村发展增添新动能,为乡村建设贡献力量。因此,必须正视不同类型小农户的不同价值和功能,采用循序渐进的方法逐步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无非是将小农户引入大市场或将大市场带入农村,只是不同类型的小农户融入大市场的方式有所不同。就当前小农户的生存状态而言,依据发展模式的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追求规模经济,如农业兼业户和非农农户,此类小农户已经掌握了较高的现代农业生产技术,血液中融入了不可分割的现代农业要素,生产已经具有了商品化、专业化特征,已然从属于商品经济范畴,对主流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应当引导其积极适应市场的变化,主动迎合市场的差异化需求,将小农户引入大市场,逐步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另一类是追求范围经济,如纯小农户和非农兼业户,此类小农户对主流市场的依赖程度相对较低,对接主流市场存在较大困难,因此需在广阔的农村开辟一个新的市场即巢状市场,作为主流市场的补充,让市场适应和服务于小农户,为小农户提供一个保护性生存空间,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机会,利用乡村的特色资源,建立长期可持续的生计模式,为新兴的农村市场提供最接近自然的高质量生态产品,建立起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另一种联系。如此,便可助力不同类型的小农户与市场实现对接,探索出适合不同类型小农户的混合型发展路径。

五、结论与讨论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小农户能够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遭际沉浮、经久不衰、变革发展、存续至今,足以展示出小农生产在农业发展中的巨大潜力、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当前,去小农化小农衰亡论思潮泛滥,认为小农户的存在阻碍了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是三农问题迟迟不能解决的根源所在。消灭小农的呼声一度高涨,貌似消灭了小农户就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三农问题也会迎刃而解。这显然忽视了小农户在推动历史发展、维持社会稳定、实现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小农生产在未来一段时期内长期存在的现实合理性。无论是基于我国现实考虑,还是从小农生产先天具有的优势分析,小农经济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将继续存在并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应正视不同类型小农户的存在价值和功能,积极探索适合不同类型小农户的混合型发展路径,引领小农户搭乘现代农业发展快车道。新时代小农户存在的价值应当予以重新审视与定位。

诚然,承认小农户经营具有长期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并不是说小农生产已达到了完美状态,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时代在变,小农户的经营模式也应当发生变化,以便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由是,如何为小农户赋能育力,营造良好的生产条件和经营环境,弥补小农户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先天缺陷和不足,正确处理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为小农户提供系统的人力资本服务,使小农户拥有的人力资本存量足以支撑现代农业技术的承接和转化,形成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生产经营主体格局,以满足新时代中国农业发展与建设的要求,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大物流、大生产之间的矛盾问题,顺利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将是今后该领域研究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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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荀子·王霸》、《管子·乘马》等皆有记载

2、参见:《宋会要·食货》六三之一七二

3、参见:《明史》志·卷五十三

4、参见:《汉书·董仲舒传》

5、http//news.jstv.com/a/20180312/1520835909737.shtml

6、田永胜.中国之重---32位权威人士解读三农问题.光明日报出版社,2005

7、参见:乡村振兴须夯实小农经营这个基础.http//www.nyzy.com/shouye/8465.html

8、参见: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振兴小农,而非振兴资本.http//www.shsee.com/yj/7144.html

9、参见:农民日报六论乡村振兴:建设乡村应注意些什么.http//www.nongcundating.com/mobile/index.phpitemid=413&moduleid=21

10、参见:习近平:弘扬人民友谊共创美好未来.http//news.163.com/13/0908/06/987RQGSV00014AED.html

11、参见:http//ex.cssn.cn/dq/ln/201810/t20181029_47648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