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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勇院长带队赴广东与蕉岭县政府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作者:管理员  责任编辑:中农网  发布时间:2015-11-21  浏览次数: 131

 2013915日至16日,中国农村研究院徐勇院长、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石挺副院长、中国农村研究院邓大才副院长及博士生一行赴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参观考察,并与蕉岭县人民政府正式签署《以产权改革为导向的农村综合体制改革》项目委托合同及《合作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框架协议》,焦岭正式成为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的新成员。

16日上午,签约仪式在蕉岭县人民政府礼堂举行。仪式由蕉岭县县委书记温向芳主持,温向芳书记向全县两百多名干部简要介绍了我院的基本情况,并热切赞扬了徐院长在农村研究领域取得的成就,表示蕉岭县能够与我院这一农村研究的一流学术研究机构再次合作感到高兴。双方合作意向明确,徐院长代表我院与蕉岭县陈伟明县长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与项目委托合同书。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综合产权改革指导和研究、县城综合体建设指导和研究、农业生产经营综合体指导和研究等方面。温向芳指出,此次协议和合同的签订是蕉岭县与我院全面深入合作的开始,必将加快推进该县农村综合改革进程,助推该县农村综合改革创特色、出亮点、见成效。

    签约仪式结束之后,徐勇院长针对蕉岭农村综合改革发表了重要讲话。徐勇院长认为国家农村综合改革已经进行了十年,但蕉岭作为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是具有“特殊牌照”的,蕉岭的农村综合改革起点比以往的改革起点更高。徐院长谈到,经过35年前的农村改革,农村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经过35年的发展,城乡差距扩大,小康社会的薄弱环节依然在农村,“三农”问题依然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四化”同步发展下,我们当今的农村改革也要比以往的改革更深刻、更全面、更深入。这一轮改革不仅仅局限于某一方面,而是综合性改革;不仅仅局限于农村,而是城乡一体;改革不仅仅是单性的,还要触及到深层次的产权改革。他认为目前的农村改革主要在三个方面:第一,推进农村城镇化。农民进城的同时,推动资本和现代要素下乡,可以让农民不出家门就可以享受到和城镇一样的公共服务。第二,深化农村产权改革。农村的前一轮改革使农村劳动力流动成为改革的最大红利,但是现有的农村产权制度成为阻碍农村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此次改革要唤醒农村沉睡的资本,特别是要让农村土地要素发挥最大效益。第三,转变农业经营方式。随着农村大量人口进入城市,城乡要素需要市场这一要素进行对接,互通有无。改变传统的家户生产方式,让农民融入市场成为必然趋势。徐勇院长从国家层面提出农村改革的路径和意义在于:先总结地方经验,然后上升到国家政策,继而形成好的制度。

    最后,徐院长对双方的合作给予厚望。他指出,中国农村研究院所在的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是国家智库,为国家决策和地方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也促进了蕉岭的民主政治建设。在首次合作中,中农院与蕉岭县干部群众共同探索,取得的经验已在广东全省推广,双方结下了深厚的情谊。这次更加深入的合作,凭借县委、县政府的有力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一定会使蕉岭的品牌成为“国优”,享誉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