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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现代农业发展的特点及启示

作者:胡永万 白 睿等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世界农业  发布时间:2017-09-03  浏览次数: 7222

摘 要日本在农业资源紧张,农地私有化和小农经济等多种不利条件制约下,通过政府的主导和推动逐步实现了农业现代化,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经验,值得中国借鉴。笔者作为农业部青年干部代表团成员,近期专程赴日本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对日本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工作、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农业国际贸易、农业生产经营等情况有了初步了解。基于实地考察调研情况,本文探讨了日本健全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工作体系保障产业安全,完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多方管理机制拓展农业功能,推动农业“走出去”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做法经验,对加快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日本;现代农业;植保植检;农业文化遗产;农业“走出去”


日本是一个人多地少,农业资源较为匮乏的山地岛国,平原面积狭小,仅沿海平原地区适宜农耕[1]。日本国土面积37.78万km2,耕地面积约500万hm2[2],约占国土面积的13%左右,耕地资源十分有限,是世界上耕地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同时,在生产经营方式上,日本农业属于典型的小农经济,经营单位较小,一般来说这种农业模式很难进行市场化改革,而它却在小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了农业现代化[2]。因此,日本现代农业发展有其独特的情况和特点。

1日本现代农业的背景

尽管中国与日本农业现代化建设所处的市场环境、拥有的资源条件和面临的具体困难不同,但与日本在农耕文化传承、气候地理条件、产品消费结构等方面又有很多相似之处,也同样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农民兼业化、人多地少农业资源短缺等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问题。日本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对于推进中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笔者作为农业部青年干部代表团成员,赴日本进行了8天的实地考察和业务交流,先后到访东京都和神奈川、千叶、大分、熊本、福冈等5县。通过与日本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科研机构座谈交流,参观考察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深入田间地头调研,对日本的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工作、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农业国际贸易、农业生产经营等情况有了直观感受和初步了解。

2日本现代农业发展的几个特点

2.1健全植物保护、植物检疫体系保障农业产业安全

日本的植物保护、植物检疫是内检外检统一的职能体系,机构设置以扁平化替代条块化,职能环环相扣,衔接紧密。国家层面,由农林水产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在各地设有60处植物保护、植物检疫机构,为相关工作提供科研支撑、应用技术研发,并对全国901名一线植物检疫官进行新技术应用培训;在机场、港口等农产品进出国门关口设39个办事处从事一线植物检疫工作。地方层面,独立设置植保植检机构为本地区提供技术指导、信息发布和人员培训。国家和地方两级植物保护、植物检疫机构通过业务指导、工作协助、信息共享等机制,建立起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为满足国内农产品消费需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农产品国际贸易提供了有效保障。同时,日本的植保植检体系注重将科研与应用相结合,不断提高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工作在保护农业产业安全方面的能力与效率。例如,在农林水产省下属的横滨植物防疫所和千叶县设立的农林综合研究中心等植保植检专门研究机构,研究选题主要源于产业保护一线技术人员和农产品出口贸易企业的实用需求,并能够及时将最新的研究成果以培训或面对面服务的形式转化为实用技术,有效发挥了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工作体系对产业安全和农产品国际贸易的保护作用。

2.2以农业文化遗产为载体拓展农业功能

目前,日本现已成功申请8处世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在世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方面起步较早,保护意识强。特别是注重做好农业遗产宣传载体建设,既通过讲故事、展图景的方式将农业遗产和农业文化推向世界,又将世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作为响亮名片和有效载体强化对内宣教,引导国民认同农耕文化,充分发挥农业文化遗产在传承农业文化方面的直接功能,实现遗产保护与文化传承的有机统一。更为重要的是,日本能够以农业文化遗产地为载体,以创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的工作机制为手段,发挥并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日本《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强调,“要支持农业及农村在保护国土、涵养水源、保护自然环境、形成良好自然景观、保留传统文化等方面所具有的多方面的功能”。为此,在政府主导下,日本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已经逐渐探索形成了“政府+民间组织(公司)+农户”的多方参与工作机制,即政府主要负责遗产申报宣传和保护资金投入,独立法人身份的民间机构具体负责遗产地综合运营与管理,当地农户以投工投劳、分担少量养护成本的方式参与遗产保护与管理,将遗产保护与文化传承、农业稳产、农民增收、产业融合统筹谋划,拓展并发挥农业文化遗产的多功能性。例如,在大分县国东半岛林—农—渔复合系统农业文化遗产地,管理方将农业遗产地打造为集遗产保护、文化传承、农业生产、酿酒加工、休闲观光的多功能综合体,不仅为当地居民提供了食物来源和生计保障,还传承了农耕文化,保护了农业生物多样性,使农户切实体验到农业文化遗产的多功能魅力。在大分县的世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公园,每年需2亿日元(100日元约合6.48元人民币,2017)运营成本,其中60%的资金由当地政府负担,40%由公园管理方市场化运营解决,当地农户依托农业文化遗产这张宣传名片和文化遗产公园这一展示载体,生产加工香菇等当地特色农产品增收获益。

2.3推进农业“走出去”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受资源条件所限,日本国内的农产品供给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农产品国际贸易满足。为保障日本粮食安全,日本政府一方面加大对国内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另一方面则积极探索农业“走出去”的模式和路径,通过“走出去”保障日本粮食供应[3]。日本政府以国内需求为引导,以企业为媒介,以贸易为手段,支持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对标国际市场,将国际农产品市场和境外农业资源关联起来保障国内市场供给。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始终坚持市场化导向,通过完善服务体系,配套金融支持、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支持引导企业“走出去”开展农业对外投资,使企业在国际市场环境的考验中及时调整战略,聚焦优势业务,明确主营定位,不断增强跨国经营能力,逐渐培育出以粮食贸易为农业“走出去”主营定位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成为日本农业“走出去”的主力军和保障国内粮食有效供给的中坚力量。例如,20世纪50年代为满足国内粮食需求,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开始涉足谷物贸易,至今已发展为利润水平位居全球行业第五位的国际粮商,年粮食成交量达6700万t。其成功的关键在于坚持国际贸易的主营地位,开展一系列旨在精准掌控粮源和仓储物流设施的海外收购活动,不断巩固和拓展贸易渠道,扩大大豆、玉米等主要谷物国际市场贸易份额,实现稳定盈利。这种以保障国内农产品有效供给和粮食安全为出发点,打造跨国经营大粮商的方式,使日本实现了企业“走出去”和粮食供给“引进来”的双赢。

2.4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服务现代农业发展

近年来,面对耕地减少、少子老龄化加剧、生产成本提高、进口依赖程度增加等形势,日本以传统农户小规模经营为主的生产经营模式受到冲击。为此,日本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旨在支持和保护农业和农民利益,具有日本特色的涉农法律法规体系,涵盖了生产扶持、基础建设、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金融与灾害保险、农业用地与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通过政策引导,调动农业科研、生产、经营、服务等多主体的积极性,依托专业化生产经营主体挖掘资源,带动指导农户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发展专业化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组织,通过多种手段推动农业发展。在日本,农业协同组织(简称农协)作为专业化服务组织,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特点,建立了包括金融保险、技术推广、农机农资服务、农产品统一销售在内的全方位综合服务体系,在规模化生产组织、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新科技应用、健全农业金融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日本的农协分为国家级、县级、市町村级3个层次。截至2014年12月,日本共有各种全国性农协18个,都道府县农协207个,基层综合农协708个,各类专门农协2011个。日本90%以上的农户是农协会员,目前日本有农协会员969万人,其中正式会员472万人,准会员497万人[4]。例如,位于市原市的姉崎蔬菜合作社在成立之前,当地农户因劳动力老龄化、小农户分散生产面临生产效率和标准低、产品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差等困境。在市原市农协的组织和帮助下,当地成立了萝卜清洗分拣加工的专业化生产合作社,并申请了政府财政项目支持,引进了生产加工设施,统一了销售渠道,打造出了具有当地特色的萝卜品牌,实现农业生产加工的规模效益,极大地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效助推了当地农业可持续发展。

3对中国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启示与建议

3.1健全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工作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工作目的在于通过科学、安全、有效的技术手段消灭或减少对农作物生产危害大的病虫草灾害的境内发生和境外侵入,保障国内农业生产环境和农产品消费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对促进农业生产安全、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贸易安全,进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中国的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工作体系是由农业、质检部门相关机构组成,各机构根据职能分工协调配合,总体运行较为顺畅。但也应看到,现有体系在工作衔接、信息共享、产研联动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可借鉴日本等农业发达国家相关经验,在横向维度,进一步优化部门职能分工,理顺工作关系,做到内外检统筹联动,职能紧密衔接,产学研相互呼应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激励,健全更为统一高效的现代植物保护、植物检疫职能体系;在纵向维度,进一步优化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工作管理层级,明确相应职责,聚焦各层级工作任务,健全国家、省、市、县4级联动的植保植检工作体系,实现植物保护、植物检疫体系监测预警信息化、物质装备现代化、应用技术集成化、防控服务社会化、人才队伍专业化和行业管理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中国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工作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等方面的保障作用。

3.2完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制,充分展现农业多功能性

与日本相比,中国的农耕文明历史更加悠久,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更加丰富。针对农业遗产申报和后续保护,中国目前已有较为完善的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特别是对申遗成功后的管理和保护,已出台监测评价的具体办法,目的是树立农业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理念,避免重申报轻管理和申报成功后过度开发等问题。目前,中国拥有世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1处,遗产申报和保护的流程体系较为完善,但政府政策指导和资金引导、社会组织管理和运营主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广泛参与,可持续、多功能的保护管理机制尚不够健全。可借鉴日本经验,通过“制度创新+试点探索”的形式,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农情的“政府+社会组织+公司+农户”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多方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各个主体在政策、资金、市场、信息、组织、渠道、技术、生产等方面的优势特点,在强化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打响地域农业品牌,带动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多产业联动格局,最终形成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多产业联动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推动遗产地农业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共进。

3.3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农业大企业集团,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

目前,中国正处在推进农业“走出去”的战略机遇期,一方面国内企业有“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转移富余农业生产能力的需求;另一方面有许多具备优质农业资源的投资目标国欢迎外国投资者合作开发农业资源,满足本国消费需求。中国推动农业“走出去”面临的形势条件和战略目标与日本不同,在坚持主要依靠国内生产满足国内需求,始终把饭碗端在自己手上的原则下,以服务国内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培育农业“走出去”大企业集团,既要通过国际市场贸易渠道,弥补国内紧缺型农产品有效供给不足,更要强调提升中国农业企业在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力与话语权。应着眼于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引导在传统农业生产经营领域资源优势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业(如农垦企业),将其培育为在贸易、仓储、物流、加工等环节优势突出,掌控资源能力强,价值增值水平高的“走出去”大企业集团,充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升企业营利能力。政府部门需以市场为导向,在信息咨询、金融支持、项目对接、平台搭建等方面持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助推农业企业“走出去”。

3.4在优化调整中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服务农业现代化

现阶段,中国农业发展方式既具备统一领导、上下联动、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机制优势,也有家庭承包经营、土地“三权分置”等为核心的政策体系优势,还有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多种形式生产经营主体的组织优势,这些都为中国不断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实现“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应继续探索“组织化+机械化+专业化+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等可复制、可推广的生产经营新模式,优化排列组合,健全涵盖产前投入、产中服务、产后销售等环节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探索、完善与中国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与各地农业发展资源条件相适宜的多种生产经营体制,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必须认识到,中日两国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所处时空环境、拥有的资源条件和面临的具体问题不同,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方式和路径选择是由自身的国情、农情决定的,在借鉴吸收日本等发达农业国家农业管理和现代化建设经验时,决不能照搬照抄。应在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深化改革、开拓创新,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盛志超,李浩,潘海浪,等.日本进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和检疫程序研究[J].植物检疫,2015(5):88-91.

[2]陈晓乐.日本现代农业发展启示及借鉴[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1):42-43.

[3]王婷.日本农业“走出去”经验借鉴[J].国际经济合作,2013(8):50-54.

[4]王锐,周海川.日本现代农业的发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经济研究参考,2016,37:7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