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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农理论

作者:张五常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9  浏览次数: 27074



内容简介

张五常的《佃农理论》是现代合约经济学的开山之作。今天�《佃农理论》之价值随着时间推移其重要性越来越大,它不仅成了现代合约经济学的开山之作,而且其中的几文在期刊上发表后也成了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经典之作。例如,由Edward Elgar出版社出版的经济理论经典文选的《交易费用经济学》一书,在选出这个学派最有影响与代表的40篇文章中,其中两篇就是《佃农理论》的主要章节。


作者简介

张五常,男,1935年12月1日出生于香港,是香港经济学家,毕业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学系。他以《佃农理论》和《蜜蜂的神话》两篇文章享誉学界。是最受欢迎的教授,“最劣的教师”;是中国经济制度分析的第一人;与科斯神交,深受赞赏,科斯在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奖仪式的演讲词中,多次提到张五常教授对新制度经济学的重大贡献。《佃农理论》获得芝加哥大学政治经济学奖。《佃农理论》主要是以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对分成租佃制作出了新解释,推翻了以往的传统理论,建立了“新佃农理论”。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导言

第二章佃农理论

第三章有关分成租佃制的传统观点和对可选择假说的检验

第四章交易的费用、风险的规避与合约的选择

第五章减租对土地转让的影响:补偿性合约再安排的假说与证据

第六章减租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增加耕作集约度假说

第七章减租后投入调整的证据

第八章耕作集约度增加:作物选择模式、单位产出及边际生产率

第九章结论

附录A对隐性失业和二元经济假说的评论

附录B中国定额租约和分成合约的地租

参考文献

《佃农理论》:一个学生的回忆

《佃农理论》:另一个学生的一些反思经济学界的奇才――张五常[1]


《佃农理论》的一般性贡献———为纪念《佃农理论》发表四十年而作

唐志军

摘 要为纪念《佃农理论》发表四十周年,本文从《佃农理论》对合约理论、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及对解释中国现实问题四个方面所做的一般性贡献,探讨了《佃农理论》所具有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关键词张五常;《佃农理论》;一般性贡献


一、引言

2008年,张五常的《佃农理论》发表已四十周年。四十年来,《佃农理论》体现出了深刻的理论价值;而且张五常从《佃农理论》所引申出的众多经济学著作对指导中国的经济改革也起了巨大的指导作用。对此,许多经济学大师给予了张五常极高的评价,如:1991年,在诺贝尔经济学奖颁奖典礼上,

20世纪最有创见、最具洞察力的经济学大师科斯说:“我深信,我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所运用的思维方法,将最终改变微观经济学的结构。应当承认,当初我撰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心中并没有如此深远的宏图大略。只是到后来,尤其是60年代与张五常的反复研讨,我才开始明白我的文章对一般经济理论具有怎样重要的意义,才清楚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究竟是什么问题。”①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新制度经济学和经济史大师诺斯在评价张五常时说:“我在《制度、制度变迁和经济绩效》一书中所运用的交易费用方法,最合适的名称应当是华盛顿大学方法,创始者是张五常。”②此外,产权理论大师阿尔钦、巴泽尔,价格理论大师弗里德曼、赫舒拉发,信息经济学开创者斯蒂格利茨、阿克劳夫,新兴古典经济学开创者杨小凯等人都对张五常在经济学领域所作的杰出的、开创性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赞赏。那么,作为张五常成名作的《佃农理论》对经济学究竟做出了哪些贡献呢?本文将从《佃农理论》对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契约理论及对解释中国经济问题所具有的一般性贡献进行探讨。

二、《佃农理论》的一般性贡献

1968年,张五常发表了其博士论文《佃农理论》。《佃农理论》一发表,便石破天惊,引起了美国经济学界的普遍关注和好评。到今天,《佃农理论》已成为一部经典的经济学论著。笔者认为《佃农理论》并不是一部划时代的经济学著作,其较之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费雪的《利息理论》、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弗里德曼的《美国货币史·1867-1960年》等著作还逊色不少,还缺乏一个宏大的框架使之得以成为一部划时代的著作。不过,不得不承认的是:自《佃农理论》发表以后四十周年的经济学的发展与真实世界所发生的众多的事件至少在三个方面检验了《佃农理论》的开创性贡献,而这种贡献同时是一般性意义上的——即对经济学的至少三个领域做出了奠基性的贡献。这三个领域是合约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信息经济学)、产权理论。同时,《佃农理论》在另一个方面提出了对中国转型30年来的经济快速增长原因的可能解释。

(一)对合约理论的一般性贡献

从学术思想的历史回溯,合约经济学的最初想法来自张五常在其博士论文《佃农理论》中所作出的分析。

1965年,张五常为完成他的博士论文,在图书馆查阅资料时,偶然发现了一些有关台湾农业的资料,台湾土地改革的一些情况随即引起了他的浓厚兴趣。

地主与佃农之间的合约类型有三种,一是定额地租合约;二是工资合约;三是分成合约。在第一种情形,佃农承担了全部风险,而地主获得无风险的收入;第二种情形相反,地主承担全部风险而佃农获得固定的无风险收入;第三种情形地主与佃农之间分摊了风险。

分成租佃问题,古典经济学家(如亚当·斯密)及新古典经济学家(如马歇尔)都有所关注。但是在以往的佃农理论看来,佃农在分成租佃制下,劳动者的劳动收益都会小于其边际产出,因此,这种制度安排是低效率的或无效率的。但是,在欧洲、亚洲,分成制长期都存在。人们自然要问,一种低效率或无效率的制度安排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并长盛不衰呢?人们为什么不创立新的制度安排来取代它?

台湾1949年开始了土地改革。在改革中,当局把地主与农民的分成,规定为地主的地租不得超过农产品的37.5%。但让经济学家难以置信的是,就在当局的这种硬性约束下,台湾农业产量非但没有如斯密和马歇尔理性所预言的那样下降,反而出现了急剧的上升。这是不是台湾当局搞的数字游戏?张五常带着这个疑问进行了多方的调查,但调查的结果却显示,台湾土地改革后农业产量上升的数字是无可置疑的。

为什么台湾当局对地租进行管制,生产没有下降反而却上升了呢?

张五常这时便尝试着解释这种情况:首先,土地是地主的私有财产,劳动力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所以要从私有财产的局限性入手对此进行解释;其次,佃农分成制是一种合约,它与任何合约一样,其中的条件是由双方议定的;再次,农民之间不可避免地要展开竞争,地主之间也有竞争,因此佃农合约中的条件,是在私有财产竞争的这两种局限下决定的。所以在分成制下,农民与地主的投资、佃农租种土地面积的大小与耕种劳力的多少以及地主与农民分成的百分比,都是由上述三个理论基础决定的。这些被决定的项目,就是佃农合约的条件。

从上述理论出发,张五常推断出地主在土地上的分成收入与固定租金、雇用农民、自耕自种等不同形式的收入大致相同。因为,竞争的局限条件是大体一样的。在这个思路的基础上,他又进一步研究了在资源的运用与收入的分配大致相同的情况下,为什么会有不同的合约安排的问题,从而导致了在随后大行其道的合约经济学的研究。在上述理论做得满意以后,张五常又加入台湾土地改革中的约束地主分成的百分比的想法。于是,他很快就把台湾土地改革中,当局对地租施加限制,但农产量不降反增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解释清楚了:这是因为这个约束是在市场决定的地主分成之下,农民的收入会高于他们另谋高就的收入,所以在竞争下他们必须努力工作,使地主在较低的分成率中因为生产的增加而有点补偿。这样一来,农业产量自然就上升了。这就是张五常独特的佃农理论。

在《佃农理论》中,张五常深入并开创性地分析了决定合约选择的局限条件。张五常认为,“合约的选择可以用交易成本的不同及规避风险的假设来分析。给定与某一产出相联系的风险状态,较高的交易成本会导致生产性资产的回报率较低。另一方面,给定交易成本,规避风险则意味着,资产的价值与收入的变化是负相关的。实质上,分成合约下的风险分散会使订约资源的价值较高,而与其相关的较高交易成本则会降低资产的价值。财富的最大化(或取决于相应的度量问题的效用最大化)意味着,所选定的合约安排是能够使订约资源价值最大化的合约安排。”。也就是说,分成合约是理性的当事人(地主、佃农)在存在竞争的情况下(包括佃农与佃农间的竞争、地主与地主间的竞争及佃农与地主间的竞争)在交易费用和风险规避之间进行权衡的结果。即尽管采用固定租约或工资合约的交易成本和协商成本相对较小,但是,对于有风险的耕作,仍会采用交易成本相对较高的分成合约,因为在分成合约下生产的随机性风险会在地主与佃农之间分担,风险越大,来自风险分担的好处就越大。因而,张五常指出由于佃农努力程度的不易度量以及信息费用,还有来自风险分担的考虑,使得分成租佃合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

最为经典和最佳理论价值的是,《佃农理论》引申出了以下合约理论的几个一般性结论:

一是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条件下,不同的合约安排具有相同的效率。

二是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条件下,不同的合约安排其效率不同。

三是合约是结构性的,交易费用(量度费用、信息费用、监督难易等)、风险分担(规避)、产权状况的不同会影响合约选择。

《佃农理论》的研究方法和结论为合约理论做了奠基性的工作。拉斯·沃森这样评价《佃农理论》:

“《佃农理论》是一本科学杰作……张五常或许第一个令人信服地证明,必须把合约解释为按经济原则构造的。他认为,大多数合约都是选择的结果,也就是对涉及信息和控制条件的条款和安排的各种困难的结构作出选择。这一开创性的分析所产生的结果是,由此确立了合约选择在经济学的极端重要的地位。《佃农理论》在促使‘合约’一词成为经济学界家喻户晓的词语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大约1970年之前,这个词很少出现在经济学专著或教科书的索引中,但自那以后则很快成为最重要的词目之一。”③应该说,正是张五常的《佃农理论》引发了后来广为流传的委托—代理理论(即合约理论),其给委托—代理理论带来的启发是:如果代理人不承担任何风险,如佃农取得固定的收入,则由于代理人的行为不能“经济”地被委托人观测到(即代理人具有委托人所不具有的信息优势,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代理人就必定会偷懒并向委托人谎报其努力程度。因此,代理人必定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他才会有努力工作的动机。这是因为,当代理人承担一定风险时,其收入是随产出的增加而增加的,倘若完全不努力,他不会有收入。但是,我们在考虑风险收入的场合,需要考察在个人的效用函数中引入风险变量。如果代理人惧怕风险(即代理人为风险规避型),则只有当代理人在收入上获得一定的额外补偿时,代理人才愿接受风险收入合约。这种额外的补偿来自委托人的收入,所以,倘若让代理人承担全部风险,则委托人需要支付过多的收入对代理人进行补偿,这也许对委托人是不经济的。因而,可以事先预见到的是,一般情况下的合约应该是委托人与代理人都同时承担一定的风险,而这正是“分成制”合约。在台湾的土地改革中,地主分成的比例存在上限限制,且上限还比较低,这就给予了佃农以较大的风险补偿,以鼓励农民选择种地,这在后面的概念框架中被称为“参与约束”。当地主和佃农都各自存在竞争时,均衡状态下的土地报酬率是可以预见的,因而毋须地主去观测佃农的努力程度,地主就应判断出佃农是否足够努力。这在委托—代理理论中正是“标尺竞争”的含义。因而,从经济思想上看,可以说张五常在其博士论文《佃农理论》中已经将委托—代理的理论要旨表达了出来。但是,作为建立在严格的公理体系中的委托—代理理论,张五常并未建立起来,这要等到后来的信息经济学家和博弈论经济学家们的介入,才最终将严谨的理论构架描绘出来。

沿着合约的视角,经济学家对什么是企业,为什么会出现企业进行了更深入地研究,并提出了许多富有洞见的的理论。科斯认为其《企业的性质》一文的本质是关于合约的选择,而《社会成本问题》则是关于合约的局限条件。张五常进一步拓展了其合约分析理论,他认为企业是一组合约,市场是另一组合约,企业对市场的替代其实质是一组合约对另一组合约的替代,即要素合约对产品合约的替代。而为解释企业的起源,哈特(Hart)、格罗斯曼(Gross-man)、穆尔(Moore)等人则在张五常等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不完全合约理论。他们认为,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信息的不完全性及交易事项的不确定性,使得明晰所有的特殊权力的成本过高,拟定完全契约是不可能的,不完全契约是必然和经常存在的。因而,所有权的分配就变得至关重要,其中,最重要的是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分配。因为,在契约中,可预见、可实施的权利对资源配置并不重要,关键的应是那些契约中未提及的资产用法的控制权力,即剩余控制权。因此,对一项资产的所有者而言,关键的是对该资产剩余权力的拥有。据此,哈特他们将所有权定义为拥有剩余控制权或事后的控制决策权。在哈特他们看来,当契约不完全时,将剩余控制权配置给投资决策相对重要的一方是有效率的。当然,不完全合约理论有其多方面的不足,为此,受到了Maskin和Tirole、Zingales、Holm-

strom、Roberts等人的批判。但总体而言,这些经济学家都是沿着张五常开创的合约理论的道路在不断地进行完善和修补工作。

(二)对产权理论的一般性贡献

应当说,张五常不是产权理论的开创者。产权理论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当然也可以追溯到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如孟子所说的“无恒产者无恒志,有恒产者有恒心”)。西方产权理论的兴起经历了两个阶段,一个是古典阶段,一个是现代阶段。古典阶段时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对产权制度及演变至少指出了六方面特征:

第一,他们认为作为历史文明最为进步的方式,市场经济制度所弘扬的自由竞争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平等、自由、虔诚,等等权力和精神,本质上是以私人财产权利的平等、自由交易为前提的。

第二,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把历史变化的根本原因,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时代产生的根本原因归结为财产权利制度的变化。

第三,私有财产利益的增加是激发个体积极性最有力的保证,正是私有产权的存在,才使人们将各自资产投入市场竞争以追求最大收益成为可能,因而私有产权越明晰,竞争越充分。

第四,私有产权不仅是对个体积极性的根本激励,而且是形成和维持社会秩序的根本动力。

第五,社会管理的权威,即对于社会经济生活的诸方面的管理权,可以产生于多方面原因,但财产权力是一切权力的基础。

第六,产权在分析公共工程性和公共品的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缺乏对交易费用的深刻认识,更缺乏对产权与交易成本之间关系的深刻认识,古典的产权理论在解释世事方面还存在很大的缺陷。故有必要修正传统的产权理论,引入交易成本等局限条件。完成这些使命的拓荒者和开创者就是罗纳德·科斯。科斯产权理论的形成与确立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20世纪30年代对正统微观经济学进行批判性思考,指出市场机制在运行中存在磨擦,导致这种磨擦的主要因素是产权构造上的缺陷,克服磨擦的根本在于界定企业产权。其代表作是《企业的性质》。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指出:交易成本是运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它至少包含两项内容:第一,发现相关价格的成本,即获得可靠市场信息的成本。第二,谈判与履约的成本。《企业的性质》提出“交易成本”范畴,直接的目的是论证企业存在的必要性。如果无企业制度,每一要素所有者都直接参加市场交易,那么市场交易者数量将非常大,交易磨擦将极为剧烈,解决磨擦的费用极高,因而交易成本高昂,企业作为一种组织,以内部交易替代外部市场交易。在企业制度下,把若干要素所有者组织为企业,以企业为单位进入市场,从而减少市场交易者数目,减轻交易磨擦,降低交易费用。但科斯交易成本范畴中包含了二个更为深刻的思想,即交易成本背后的产权界定问题。

第二阶段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科斯系统地论述了产权的经济作用,分析了产权的功能,特别考察了产权结构对于降低社会成本,克服诸如外在性等市场失灵的关键性作用,从而使产权制度作为保障资源配置有效性的必要条件。这一阶段的代表作是科斯于1960年发表于的《社会成本问题》,这一阶段最突出的成就是“科斯定理”的思想。科斯于1960年发表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中将交易成本范畴与社会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联系起来,将交易成本进一步拓展为社会成本范畴,而社会成本范畴研究的核心恰在于市场机制失灵所导致的运用市场机制的成本(即交易成本)升高,这种市场机制失灵的根本原因恰又是产权界区含混。因此,如果交易成本为零,定义清晰的产权关系和自愿交易,就是资源配置有效性的充分条件。这样科斯就提出了有别于正统经济学分析的达到资源配置帕累托有效的条件:交易成本为零,产权界区明确,交易自愿。也就是说,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定义清晰的产权关系下的自愿交易是资源配置有效性的充要条件。这就是所谓“科斯定理”。在科斯看来,社会资源的配置,不论采取企业制度,还是市场制度,或是政府管制方式,最重要的根据在于产权清晰程度。

“科斯定理”提出之后,围绕科斯定理的争论一直未间断。一些学者对科斯定理提出了怀疑。但更多的学者在科斯开辟的产权研究领域,补充、发展了新的产权思想。在这些学者的争辩与努力下,产权理论在公共财产、外在性、交易费用、委托代理、产权与国家、产权结构等理论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特别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围绕企业产权理论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果。这其中,张五常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其《佃农理论》是对产权经典理论的一次成功的挑战,它开创了产权理论的新篇章,加强了产权理论的理论基础,拓展了产权理论的应用范围。

张五常在他的《佃农理论》中一再强调了产权在经济运作中的重要性,强调产权作为一种基本的局限条件对合约选择及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在

《佃农理论》中,其关于产权的经典论断比比皆是,如:“在私人产权的条件下,无论是地主自己耕种土地,雇佣农民耕种土地,还是按一个固定的地租把土地出租给他人耕种,或地主与佃农分享实际的产出,这些方式所暗含的资源配置都是相同的”“但是,如果私人产权被弱化,或否定产权的私有性,或者如果政府否决市场的资源配置过程,那么资源配置的效率便会不同”。“实际上,在私人所有的条件下,只要土地权可以自由转让,即可以出售,地主就不需要亲自知道耕作的具体细节。对资源所有权的竞争会带来有效率的合约安排”,“如果不首先详细说明资源的产权性质,我们是不能分析一个人使用资源的方式的”,“一旦财产法对市场竞争界定了一组具体的约束条件,就可能存在资源利用效率相同的多种合约安排形式。当这些财产法改变时,合约安排也会改变”。“若从土地上获得地租的权利是完全排他性的或未被弱化的,那么,使用这些资源的权利也是完全排他的。各种不同的转让方式将保证每份资源的价值都由市场决定。因此,减租后的资源使用将与减租前的完全一样……减租后,造成资源配置无效率的原因,并不在于减少了地主得到的份额,而在于从土地上获得收入的权利没有被完全排他性地转让”,“但只有明确说明所涉及的约束条件,才能推衍出有用的选择理论。有关‘欠发达’国家的文献,恰恰很少认识到并适当论述相关的产权约束”。综合以上论断并统合《佃农理论》,张五常提出了他的合约第一定律:权利界定制度一旦确定,则有多种合约安排可供选择。最终被采用的,必定是交易成本最小的合约安排。④也就是说,产权制度作为一种基本的约束条件,会影响或改变合约安排。产权制度一定,合约选择的范围就确定了;产权制度一变,合约选择的范围也会改变。这样,张五常就在《佃农理论》中,极大地拓展了产权理论并提出了许多富有洞见的假说,为产权理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此后,张五常进一步拓展其产权理论,在《合约结构与非私产理论》、《经济解释》等文中,对产权概念进行了界定,并认为资产权利界定乃决定人的行为的最关键的局限条件。有怎样的产权界定就有怎样的选择空间和成本空间。在人类迄今为止找到的权利界定制度里,明确的私有产权,能提供资产使用途径最广阔的选择空间,选择愈多,成本就愈低,资产之价格(租值)就愈高。而压制、削弱私产与管制、约束合约的选择,会导致资产的租值耗散,但人们会想方设法阻止租值耗散以使租值耗散最小化。而在《经济学的缺环》一文中,张五常这样说:“产权制度是一种安排——严格来说也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合约——对经济效率有决定性。漠视产权曾经是经济学的一个缺环,指出其重要性的有奈特,有艾智仁,也有高斯。这方面我的贡献,是指出产权的存在起于有社会(交易)费用。有了私产的安排,不同的合约安排会出现,漠视了合约安排是经济学的缺环的第二个层面,首先指出的是高斯与戴维德,我接手,推到合约的结构与选择这两方面去。同样是私产,不同的合约安排可以有不同的经济效率—不同的资源使用与收入分配。不是史密斯传统的效率排列,我在《佃农理论》中说是错了的,而是满足了传统的有效率,不同的合约安排还会有不同的效率层面。”⑤

张五常产权理论中的这些精彩的洞见构成了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内容,因此,其对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贡献与影响是巨大的。

(三)对交易费用理论(信息经济学)的一般性贡献

交易费用理论起源于科斯,而后拓展和改变了认识、解释经济世界的角度,使得经济学的解释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1937年,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首次提出交易费用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和市场是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机制,由于存在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不确定性与小数目条件使得市场交易费用高昂,为节约交易费用,企业作为代替市场的新型交易形式应运而生。交易费用决定了企业的存在,企业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在科斯的分析中,科斯并没有专门分析交易费用产生的。在科斯之后,许多经济学家又进一步对交易费用理论进行了发展和完善,使得交易费用理论沿着多个方向而展开。威廉姆森(Williamson,1977)深入分析了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将交易费用分为事前的交易费用和事后的交易费用。并进一步分析了交易费用的影响因素。他认为,交易费用的影响因素主要是环境的不确定性、小数目条件、组织或人的机会主义以及信息不对称等,这些因素构成了市场与企业间的转换关系,同时决定了组织的形式和结构,而组织的产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杨小凯(XiaoKai Yang,1991)则从劳动交易和中间产品交易角度区分了企业和市场,认为企业是以劳动市场代替中间产品市场,而不是用企业组织代替市场组织。后来,杨小凯(YaoKai Yang,1995)又进一步研究认为,企业和市场的边际替代关系取决于劳动力交易效率和中间产品交易效率的比较。而一些经济学家则专门从决定交易费用高低的最重要因素的信息角度探讨和发展了经济学,衍生出了专门的信息经济学,这些经济学家主要从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备来研究经济问题,包括阿克劳夫、斯彭斯、斯蒂格利茨等。在信息经济学的流派中,斯蒂格利茨在关于佃租理论的1974年的论文中,他指出原创性的思想来自张五常的关于佃租理论的论文。是张五常首先发现传统理论认为分成租佃合约无效率的看法是错误的,并指出佃农努力程度的不易测度和信息费用,使得分成租佃合约在一定条件下成为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然而,张五常的数学模型不够完满,特别是没有找到一个描述信息费用的数学方法,反而是后来者斯蒂格利茨利用张五常的发现,用严格的道德风险模型,一般化张的理论观点,并利用模型解释均衡失业、效率工资等经济现象。而交易费用与合约选择、合约形式及合约结构之间的分析则肇始于张五常的《佃农理论》。通读《佃农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其中充满了对于交易费用与合约之间关系的深刻洞见。可以说,《佃农理论》关于交易费用对合约选择、合约结构之间关系的洞察是张五常最具原创性的地方,是其中的精华与经典之处,也是《佃农理论》得以传世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在《佃农理论》的第四章“交易的费用、风险的规避与合约的选择”中,张五常指出:决定资源配置的合约安排有多种形式,在私有产权条件下,人们之所以会选择不同的合约安排,是人们权衡不同的交易费用和风险的结果。他写道“对于为何存在不同类型的合约安排,我们至少可以举出两个原因:首先是存在着自然风险……存在不同合约安排的第二个原因是,每一种合约安排的交易成本不同”“人们选择不同的合约安排,是为了在交易成本的约束条件下,从分散风险中获得最大收益”,“交易成本的存在似乎至少会产生以下三种可预料到的影响。首先,它们会减少交易量,因而会损害生产的经济专业化与资源的运用;其次,他们会影响资源利用的边际相等和资源利用的强度;第三,它们会影响合约安排的选择”。同时,张五常认为分成租佃合约的选择就是交易费用和风险之间权衡的结果,并用来自台湾的分成租佃实例来做了精彩的检验。

张五常的这种分析引发了许多后续的研究,并开创了交易费用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的新天地。因而,张五常在一篇文章中谈经历时说:“信息经济学我是鼻祖”。对此,杨小凯说:“这是真的,特别是分成地租中的信息费用,使分成地租成为有效率的制度算是他第一个提出来,他之前所有经济学家都说分成地租无效率,所以要土改。张五常是第一个来推翻这种支持土改的经济理论的经济学家。”⑥

因而,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张五常对交易费用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做出了一般性的贡献。

(四)对解释中国经济发展的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取得了非凡的成绩。然而,究竟是什么因素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引起中国经济快速持续增长的动力是什么?这是一个世界级的难题。许多经济学家从不同的方面提出了不同的见解。而其中,张五常的解释可能是最具价值和最有解释力的。

对于中国经济快速持续增长之动因,张五常一以贯之地坚持其在《佃农理论》的基本思想、逻辑和推论,利用其威力无穷的方法论和深刻洞见指出产权制度的变革和地区竞争制度的形成是其中的根本动力。

在其1981年出版的《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一文中,张五常运用产权经济学的理论思想准确地推断了中国此后的经济转型路径。并深刻地指出,要提高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中国经济改革的重点是要把等级界定权利转到以资产界定权利的制度上去,即产权制度的改革是中国改革成败的关键。而此后中国经济转型的实践也恰恰表明产权制度改革是整个改革的中心和关键所在,从而验证了张五常思想之伟大、推断之准确。

然而,所有的转型国家都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而有的国家取得了非凡的经济增长绩效(如中国),有的国家却经历长达数十年的经济衰退和社会动荡(如俄罗斯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分歧呢?究竟是什么支撑了中国经济转型的成功?对此问题,张五常在其《中国的经济制度》一文中做了深刻的回答。他写道:“令人失望的工业承包的经验,到头来却提供了一个有巨大价值的主意。大约一九八四年,那所谓‘层层承包’的合约安排在工业出现。并不新奇,外间的工业称作‘次承’,或称‘分包’。西方称subcontracting,而众所周知,工业或建筑业的‘subs’往往是好几层串连起来的。如果一定要在中国经济改革中选出一项关键的发展,我的选择是从80年代后期开始,农业的承包与工业的层层承包组合在一起。是非常重要的成就:这组合不是引用到个别农户或个别国企,而是引用到有地理界线划分的地区去。我认为这是今天中国的经济制度的重心所在”。“承包合约的组合引用到地区去的初期,不同地区的安排往往不同,变动频繁,要到大约1994年这制度整体的共同特征才可以辨识。我开始领略到这制度有超凡之处,是1997年我到昆山考查那里的发展。地区之间的激烈竞争是我前所未见的。2000年通缩终结,地区竞争的惊人活力使我震撼,但我要到2004年的年底才能解通这制度运作的密码”。“中国的地区从上而下分七层,每层由地理界线划分,下一层必在上一层之内。最高层是国家,跟着到省,到市,到县,到镇,到村,最后到户。这七层是从上而下地以承包合约串连起来的。上下连串,但左右不连。地区竞争于是在有同样承包责任的地区出现,即是同层的不同地区互相竞争。经济权力愈大,地区竞争愈激烈。今天的中国,主要的经济权力不在村,不在镇,不在市,不在省,也不在北京,而是在县的手上。理由是:决定使用土地的权力落在县之手。”

为什么县与县之间的竞争会是那样激烈呢?其他国家不是也有不同层面的地区划分吗?在中国经济制度的合约结构中,究竟是哪些基本因素促成地区之间的激烈竞争的局面,从而出现了大家都见到的近于奇观的经济增长?

张五常指出:“在县与上头之间有一条分配收入的方程式,对鼓励竞争重要。简略地说,发展初期,是下面承包的把一个固定的款额交给上头。往往引起争吵,因为发展得好而要交得多的地区认为是被剥削了。分成的安排于是引进,争吵又出现,因为不同的地区要上缴的分成率不同”,“这就带来1994年的一项重要发展。从那时到今天,一个地区或县的工业投资者要付17%的产品增值税,而这个税率是全国一致的。县本身的分成,是此税的1/4,也即是产品增值的4.25%。另一方面,一间小企业可以选择支付4%~6%的商业税(视乎企业的性质而定)来代替。利润或所得税是有钱赚才交,这里我们不管。我们的讨论也可以不管商业税———没有利润也要付的。增值税给政府带来最高的收入,县干部最关心此税。我们的分析集中在增值税:产出价值扣除原料与其他一些琐碎费用之后的17%”,“全国一致的17%的增值税是多番与不同的地区商讨后才达到的。明显是分成租金,所以明显地是佃农分成制,一方面是投资者与县政府分成,另一方面是县与上头高层分成”,“县与县之间的激烈竞争不寻常。我认为那是中国在困难的90年代还有急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不同的地区层面是垂直或上下串连,同层或左右不连。这是同层的地区互相竞争的一个主要原因,而由于县的经济权力最大,这一层的竞争最激烈。火上加油,权利的界定的原则无处不用。县的地理界线划分当然清楚,而县干部的权力与责任的划分来得那么清晰,今天的县无疑是一级的商业机构了。性质类同的商业机构互相竞争,是县与县之间的激烈竞争的另一个理由”“1994年全面引进的产品增值税,又再火上加油。那是佃农分成”⑦

应该说,这是一个石破天惊式的、原创性的解释,而这个解释也只有张五常才能提出来。究其原因是张五常对于佃农分成合约、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及价格理论的娴熟把握和对中国经济运行中的约束条件的透彻了解和深刻理解。这其中的逻辑和思想渊源无疑都来自于其《佃农理论》,因而我们可以说,没有《佃农理论》就没有张五常今天的“地区竞争制度”。当然,“地区竞争制度”是不是具有强大的解释力和生命力,还需要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三、结论

时间流逝,四十年弹指一挥间。四十年的风雨洗礼,张五常也从一个青年才俊变成了一个垂垂老者。可就是这样一位老人却依然在不停地思考、不停地奋笔疾书、不停地呐喊、不停地四处奔波和传道授学。在与我的恩师王玉霞教授的多次交谈中,我都为这样一个怀抱赤子之心的老人而情不自禁地感慨、动容和惊诧。一个古稀老人还能有如此创造力、如此精力(王玉霞教授说张五常教授几乎每天都要写作到深夜三四点!)?究竟是什么在支撑着他?在鞭策着他像一头老牛一样负重前行?我想,可能是信仰、责任和对解释世界的痴迷吧。对一个睿智、率真和赤子情怀如斯的长者,我们还能苛责什么呢?可是,我们还有些人在指责、在唾骂张五常!而这些人却可能连张五常的书籍、论文都没有看或根本没看懂、悟透,更别说对张五常有一知半解的了解了!“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究竟谁才是真正值得我们敬重、景仰和学习之人,历史自有公论。

时间的长河日夜奔涌向前,滔滔巨浪带走了河中的沙粒,却冲不走河中巍然屹立的磐石。当沙粒散去,磐石会更显突兀和伟岸。而《佃农理论》就是这样的一块磐石!


注释:

①向松祚,《张五常经济学》,朝华出版社,2005,第15页。

②向松祚,《张五常经济学》,朝华出版社,2005,封底。

③拉斯·沃森,见《佃农理论》的第48页—《引言》,商务印书馆出版,2000年8月。

④向松祚,张五常经济学,朝华出版社,2005.第218页。

⑤张五常,《经济学的缺环》,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841af701007t63.html。

⑥杨小凯,《也谈张五常》,http://club.esnai.com/club/bbs/showannounce.aspx?id=2508700。

⑦张五常,《中国的经济制度》,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841af701009zyq.html。

参考文献:

[1]向松祚.张五常经济学[M].北京:朝华出版社,2005.

[2]拉斯·沃森《.版,2000.佃农理论》(引言)[M].北京:商务印书馆出[3]向松祚.张五常经济学[M].北京:朝华出版社,2005L218.

[4]张五常.经济学的缺环[EB/OL].http://blog.sina. com.cn/s/blog_47841af701007t63.html.

[5]杨小凯.也谈张五常[EB/OL].http://club.esnai.com/ club/bbs/showannounce.aspx?id=2508700.

[6]张五常.中国的经济制度[EB/OL].http://blog.sina.com.cn /s/blog_47841af701009zyq.html.

[7]张五常.佃农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8]Coase,Ronald H;The Nature of the Firm[M];Economi-ca;1937.

[9]【美】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