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易棉阳 罗拥华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史研究》 发布时间:2017-02-28 浏览次数: 3752次
【摘 要】新中国初年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顺利推进,有赖于农民对党和政府号召的响应与配合。农民的积极入社行为,并非理性思考之后的自觉行为,而是在崇拜心理、憧憬心理和从众心理三种心理支使下的有限理性行为。高级合作化实现以后,高级社的实际绩效低于农民高级社经营心理账户的参照点,农民特别是富裕中农感到失望,失望之后选择了退出高级社,于是出现了1956—1957年的退社风潮。退社风潮之后,党在农村开展了整社运动和两条道路的大辩论。之后,原来闹退社的农民不再要求退社,已经退社的农民又强烈要求回到合作社,本来没有入社的单干户也纷纷要求入社。农民行为发生如此大的转变,并非出于对高级社的热爱,而是出于沉淀成本和机会成本的考虑。
【关键词】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民行为;有限理性
一、引言
对于新中国初年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学术界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了研究:第一个层面是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史过程作整体性考察,高化民、罗平汉、叶扬兵、马社香的著作颇具代表性。①第二个层面是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组织载体——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分析,武力探究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济效益,辛逸和高洁剖析了山西长治专区的十个典型农业合作社。②第三个层面是对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和苏联农业集体化运动进行比较研究,王前、赵金鹏、郑明就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不是苏联农业集体化运动的翻版展开了辨析,易棉阳和曾鹃比较了中国农业合作社与苏联集体农庄的差异性。③这些研究,使我们能够全面了解中国农业合作运动的过程以及合作社的发展状况,不过,这些研究对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人”关注得不够,更没有从理论视角对合作化运动中“人”的行为作深入的专题探讨。众所周知,事是人做的,深刻认识历史事件必须深入分析历史事件中的人,所以,探究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需要深入剖析人的行为。上世纪末以来,学术界开始关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农民行为,周晓虹从社会心理视角探究了江浙农民支持与配合国家农业合作化政策的原因;李巧宁分析了农民入社的三种心理动机,即追求合作社所带来的眼前实利、憧憬合作化的美妙前景、随大流或坚决跟着毛主席走;陈定祥和谢太平从传统文化中的宗族主义视角分析了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农民的行动逻辑;李怀印解剖了江苏东台县秦村农民在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时期的“闹社”行为。④这些论著较为清晰地描述了合作化运动中的农民行动,但没有剖析农民为何采取这样的行为。
人类行为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无论哪一个流派的经济学家都承认,经济过程和经济现象都是建立在个人行为的基础之上,而且经济过程最终体现为人的经济行为过程。坚持“经济人”假设的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认为,每个人都是理性和自利的,在个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驱使下,每个人都会以最小的成本来实现自己的最大需要。但在现实世界中,人的行为固然受理性的引导,但还要受到复杂的社会关系的制约,这就导致人的行为会以某种系统的方式隔离理性,从而使得人的行为选择并非都建立在纯理性思考的基础之上,西蒙认为完全理性的“经济人”只能是一种极端和个别的情况。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假设与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农民行为相去甚远,在农业合作化运动进程中,很多农民对于合作社是什么和合作社会给他带来什么等基本问题都茫然不知,就是在这种茫然不知的状态下农民就加入了合作社。入社以后,农民(主要是土改以后具备了单干能力的农民)发现了合作社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甚至还不如过去的单干,但大多数农民依然没有选择退出。显然,主流经济学难以理解更难以解释农民的这种非理性行为。兴起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行为经济学,以人类行为为研究对象,认为人的行为除了受到利益的驱使外,还要受到个性心理、价值观和信念等多种心理因素的影响,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人们经常会有非理性的行为发生。⑤确实,中国农民的行为在很多时候除了考虑利益之外,还受制于世俗观念、乡土文化、心理等很多因素,这些因素与行为经济学的研究十分相似。所以,行为经济学应该可以成为解释中国农民行为的理论工具。基于此,本文尝试性地运用行为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通过解读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农民行为,来解释建国初年中国为何能以更加和平的方式、更快的速度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
二、即时有限理性行为:农民入社时的行为方式
正因为主流经济学关于完全理性的经济人假设不符合实际,一些非主流经济学家局部改变或放宽了经济人的假设,如演化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行为经济学均以有限理性或弱理性为基础,建立了各自的理论体系。特别是行为经济学,试图从更多的方面回归经济活动中人的行为特征,正如行为经济学的奠基者贝克尔所指出的,经济生活是理性与非理性的集合,现代经济学应该把人类的理性行为与非理性行为有机结合起来。人的行为要受到认知、环境和信息不确定的约束,而且,如果行为经济人能有较长的时间去发挥认知能力、全面地搜集所需信息、熟悉所处环境,他的行为就有可能做出有限理性实现程度较高的抉择;相反,行为经济人就只能实现有限理性程度较低的抉择。据此,行为经济学把有限理性的实现程度区分为三种状态:第一种是潜在有限理性,即行为主体在充分发挥自身认知能力和全方位考虑影响抉择的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所做出的行为选择,这种状态达到了有限理性实现程度的最大值;第二种是即时有限理性,即行为主体在没有对影响抉择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做出合理的预测和判断基础上所做出的行为选择,由于认知偏差显著,这是一种有限理性实现程度较低的行为,类似于西蒙所说的直觉理性,但也不是完全无理性;第三种是实际有限理性,这是介于即时有限理性和潜在有限理性之间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行为主体对影响抉择的不确定性因素已经有了一定时间的思考,个体认知能力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挥。⑥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领导农民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到1953年春,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及台湾省外,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分得具有完全产权的7亿多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⑦按照建国前确定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方案,农民在分得土地后要允许他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发展个体经济,但1953年全面实施“一五计划”后,农业发展特别是粮食供应跟不上工业发展的步伐,阻碍了基本建设的推进,农业落后于工业的矛盾迅速凸显,为缓解这对矛盾,国家决定在农村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试图通过改变生产关系来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于是,1954年掀起了办初级社的高潮,全国初级社的数量由1953年的1.5万个增加到1954年的11.4万个,1955年到1956年又掀起向高级社过渡的高潮,全国高级社的数量由1955年的0.05万个增加到54.0万个,在短短两年多时间内,全国96.3%的农户加入了农业生产合作社。⑧很多农民没有经历互助组和初级社,直接进入高级社,入社农民对合作社是什么这样的问题甚至茫然不知,至于合作社怎样经营管理?入社后自己该怎样做?这样的具体问题更加没有想过,由此看来,农民的入社行为是一种典型的即时有限理性行为。问题是,农民为何在毫不了解的情况下,把自己的土地、农具和劳动自由全部交给合作社呢?行为经济学认为,人的行为是人们心理支配而表现在外的反应、动作、活动和行动。⑨所以,剖析农民的入社行为须从农民心理入手。
农业合作化运动紧随土地改革运动,农民在对合作社知之甚少、无法做出准确判断的情况下,其决策首先受启发式认知偏向的影响。按行为经济学家的解释,当人们在不确定条件下去解决一个问题时,主观上想千方百计去搜集信息但实际上可用信息有限,这就导致人们的决策无法遵循贝叶斯法则,而是采用启发式方法。也就是说,人们遇到新问题时,往往会依赖于过去的经验做出决策,而这种决策方式时常被研究者总结为拇指法则(The rule of thumb)。不可否认,在特定的问题情境中,这确实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决策方法,但启发式方法也会产生严重的偏误,这种偏误会以认知偏向的形式表现出来。行为经济学家把启发式认知偏向细分为代表性启发偏向、可得性启发偏向和锚定效应三种表现形式。新中国初年,农民在是否要加入合作社的决策门槛上,主要受代表性启发偏向的影响。所谓代表性启发偏向就是指人们会简单地用类比的方法去做出判断。如果甲事件相似于乙事件,则甲就属于乙,与乙同类。事件甲与事件乙的相似程度越高,属于乙类事件的可能性也就越高,人们就会按照处理乙事件的办法去处理甲事件。⑩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始之后,面对合作社这一全新的制度安排,即使是具有专业知识的经济学家也难以对这一套制度安排下各经济主体的福利状态变化提供清晰的解读框架与计算方式,对于信息加工能力与决策能力极其有限的农民而言,更是难上加难。所以,当需要对合作社制度安排所产生的大量的关联信息以及不确定性进行判断时,广大农民也竭力节省认知能量,寻求思维上的捷径,把复杂的制度安排问题简化为一个简单的类比问题。新中国以后,党发动农民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很自然,农民把合作化运动类比为土改运动,相信党领导的合作化运动与土改运动一样,可以给农民带来好处,因而在心理上拥护合作化运动。对于农民在入社过程中产生的启发式认识偏向问题,可以用农户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来进行解释。假设农民加入合作社所得收益的贴现值为R,所付出成本的贴现值为C。若农民是理性经济主体,在理论上就有:
R>C时,则加入合作社;R
式中Л为农民入社的净收益,R'是农民从土改制度安排中所获得的收益,因为土改使农民获得了梦寐以求的土地所有权,所以其收益R'值很高,由于农民把合作化运动类比为土改运动,土改给农民所带来的收益R'可以替代入社的收益R;λ表示启发偏向程度的权重,且λ→1。在代表性启发偏向的影响下,一方面,农民赋予了土改收益R'一个较大的认知权重λ,因此对入社成本C的认知权重(1-λ)就会小于λ;另一方面,农民认为入社的成本C会很低,因为在土改运动中,广大农民几乎是在没有付出成本的情况下就获得了土地所有权,以此类推,农民认为加入合作社也不会付出多大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必然有Л>0,因此入社成为了农民的一种必然选择。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近代以来的革命领袖,无论是农民起义的洪秀全还是民国缔造者孙中山,都以“耕者有其田”来号召农民参加革命。洪秀全和孙中山都抓住了中国革命的要害,可惜他们都没有使耕者真正拥有自己的土地。只有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广大农民取得革命胜利以后,在全国开展土地改革运动,使农民无偿分得其梦寐以求的土地。在土改诉苦中已经觉悟的农民深刻认识到,土地是毛主席和共产党给的,没有毛主席和共产党,就没有农民的土地,因而农民从内心深处感谢毛主席和共产党。各地的档案资料都对此有明确的记载:湖南省醴陵县一区古塘乡有位贫农分得田地后,不惜跑30里路,从已分田的普口乡搬回宣传旗子插在自己田里,旗子上写“土地回老家,农民笑哈哈!”,“中国共产党万岁万万岁,毛主席万岁万万岁!”11重庆市大足县的一位杨老太太,63岁了仍旧下池塘跟青年人一起挖塘泥,青年人要她休息,她说“毛主席来了,我才分到田,修好堰塘好生产,多打粮食才对得起毛主席”。12由此可见,土改运动得到巨大好处自然成为了广大农民记忆中可得性程度最高的一个事件。尽管合作化运动具有某些与土改运动不同的特质,但是广大农民把两者都归结为具有高度相似性的共产党政策问题,所以当他们在面临是否加入合作社的问题时,就自然调度了记忆中可得性最高的土改事件作为评价的依据。显然,这种记忆的调度将使广大农民对这种事件的必然性给出了乐观的估计,同时也使他们具有了高估入社收益的倾向。土地改革,政府和领袖获得了农民的完全信赖。在合作化运动初期,广大农民对合作社有些顾虑,但干部一说是毛主席要求大家组织起来加入合作社,农民立即积极响应,入社热情迅速高涨,这种情况在当时非常普遍。例如,湖南醴陵县的农民说“解放几年来,毛主席领导我们做的事,哪件不是好事?听毛主席的话总不会错!”所以,“毛主席指给我们走互助合作这条路,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一条柏油大马路,越走越光明。”13湖北省浠水县的农民说“毛主席总没哄过人,这回叫走新道路也没得错,走就走吧!”14农民的这种心理和行为,被基层干部牢牢掌握,并用于号召群众。习仲勋在《关于西北地区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指出“农村互助合作运动这个大发展,又是农民群众对党和人民政府高度信任的结果。农民听到说是毛主席号召他们组织起来,都积极响应,‘毛主席的话没错’。”15农民的积极响应,成为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原动力。
媒体对农民的入社积极性舆论引导,起到了进一步催化农民行为的作用。行为金融学的创立者希勒在分析1929年和1987年世界性股市震荡的原因时指出,投资者的行为会受到从众行为、信息层叠、信息口头传播、新闻报道、社会注意力等因素的影响。他强调新闻报道、权威观点、国内外重大事件等对非理性抉择的作用,特别是新闻和媒体的舆论报道具有催化作用,会强化公众对股票的需求,是导致投资者操作行为连锁反应的诱因。16在农业合作化运动过程中,舆论宣传对农民入社行为有着直接的催化作用。在合作化运动初期,为了使农民坚信合作化的光明前途,1952年4月,中央政府组织了由30多人组成的中国农民代表团访问苏联。代表团成员都是来自于全国各地的合作社社长,中国农民代表团在苏联参观了83个集体农庄和2个国营农场。农民代表回国以后,在各自所在省份的县乡做报告,中国农民代表在苏联所参观的集体农庄都是办得很好的农庄,他们所看到的都是集体农庄好的一面,他们在向农民所做的报告中所描绘的全部都是苏联集体农庄的幸福生活。中央和地方报纸对代表们的报告大加报道,并配以苏联集体农庄五谷丰登、社员美满生活的照片,舆论宣传在广大农民脑海中匀勒了一幅美丽的合作社图景,这幅图景为农民提供了一个可见的未来,成为他们积极办社、入社的动力。17如长沙县成功村共产党员杨金龙对合作社做如下描述:“耕地不用牛,点灯不用油”,“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在他的宣传下,全村组织了11个互助组,参加互助组的有120户,占全村总户数的50.6%。18 1955年,毛泽东决定加快合作化步伐,是年11月,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了农业“十七条”,经修订后发展为“四十条”(全称是《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四十条”给农民描绘了一幅未来12年将要实现的美好图景:挖穷根载富根,荒地变良田,低产变高产,家家丰衣足食,社社五谷丰登,人人识字,个个读书,乡乡都有电话,社社有收音机,到处青山绿水,遍地是牛马骡驴,猪羊鸡鸭成群,路平桥好,四通八达,天灾能防御,四害被消灭,千年荒山开了花,百年大病断绝根,户户安康,人人欢乐。1955年12月,毛泽东从各地送来的合作化运动材料中选出了176篇,亲自编辑成《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毛泽东不但为该书写了序言而且还为104篇材料写了按语。在按语中,毛泽东热情地讴歌了农民群众大办高级社的热情,认为只要发动群众,高级社并不难办。毛泽东还认为互助组可以不经过初级社就可以直接进入高级社。这个时候,毛泽东在国内的威信已经很高,他的话被当作真理在各大媒体报道。1956年1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北京郊区的社会主义新高潮》的文章,宣布北京近郊5个区的初级社全部升级为高级社,15日,郊区农民乘坐大马车和大汽车赶到城里,向党中央和毛主席报喜。1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在高潮的最前面》的社论,社论高度赞扬北京郊区的农业合作化,认为北京郊区胜利完成高级合作化的事实,“雄辩地说明了初级社转为高级社,并不像某些人想象的那么困难”。社论还表扬了河北、辽宁、河南、浙江等高级社发展得快的地方,指出“我国广大农村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前进速度真是一日千里”。19《人民日报》的社论对全国高级合作化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各地纷纷学习社论,掀起高级合作化高潮。如1月18日,福建省省委发出《关于组织学习讨论〈人民日报〉社论——〈在高潮的最前面〉及讨论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根据社论精神,迅速掀起高级合作化的新高潮。到1月底,各地相继公布高级社的发展数量,各省的数量根据其他省份的数据不断提高,你追我赶。在地方各级政府的动员下,农民办高级社的热情也随之迅速高涨,费孝通记述了江村成立高级社前后农民的热烈场景:“几村的人都穿上节日的衣服,一队队向会场里集中。一路上放爆竹,生产积极性的奔放,使得每个人都感受到气象更新”;“农民们从田里回家谁都怀着兴奋的心情,‘700斤’没问题,接下去的口头禅是‘一天三顿干饭,吃到社会主义’。”20舆论报道点燃了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的办社热情,加速了合作化的进程,到1956年1月底,全国加入高级社的农户由1955年底的4%上升到30.7%,到2月底达到51%。21对于如此迅猛的发展速度,毛泽东颇感意外,也感到过快。1月22日,毛泽东转批湖北省委书记王任重的报告中特别说,要“《人民日报》邓拓同志和新华社吴冷西同志,注意在宣传方面加以控制”,可见,舆论宣传对高级社发展速度的影响。
中国农民有很明显的从众心理,你不做我也不做,你敢做我也敢做,农民的这种行为方式实际上就是行为经济学所定义的从众行为。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政府抓住农民的这种心理,采取“典型引路、全面发展”的策略,各省、各县、各区、各乡都在各自区域内树立典型社,通过典型社带动各自区域范围内合作社的发展。如山西省把西沟、川底合作社树立为全省的典型社,全省各地竞相向典型社学习,形成你追我赶的氛围。在这种氛围之中,很多地方掀起了建社、并社的高潮。杜润生在反思农业合作化运动时就指出,农民入社“实乃无权者的机会选择,或曰‘羊群效应’。有的时候,当你对事情下不了判断的时候,或者把两害相衡取其轻者作为行动方向时,有了‘领头羊’,只要有人干、我也干。你入社、我也入社,你造假、我也造假,你浮夸、我也浮夸。”22历史事实确是如此,张望在重庆市大足县龙水地区调阅了合作化时期当地农民加入合作社心理的档案资料,并与在世的当事人进行了深度访谈。文献资料和访谈都表明,龙水地区农民就是抱着一种“别人过得去,我也过得去”,“别人都不怕,我怕啥子”的想法加入合作社,大足县几乎一夜间组织起来的合作社,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从众心理的结果。23张勇也采取相同的方法在长沙县进行调查研究,他的调查表明,合作化时期长沙县农民对入社有三种态度:一种是坚决不想入,不到农村人口的20%;第二种是“你来我也来,你不来我也不来”,“随大潮”的占到总人数的80%;第三种是入社积极分子,此类人非常少。当时长沙县农民普遍的想法是:“别人饿不死,也不会只饿死我一个,跟大家走就是了”;“成立社不带头,办了社跟着走”;“政府要搞合作社,我的觉悟也不比别人差”。24浠水县的农民抱着“赶浪头”的想法加入合作社,三店区的农民说“你看他入社,我看你入社,大家都不怕,别人过得去,我也过得去”。25“跟着走”是合作化运动时期农民的一种普遍心理,这种心理直接支使着农民加入合作社的行为。细细究来,合作化时期的“跟着走”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主动“跟着走”,这在贫农身上有较多的体现,他们或是能力不够、或是威望不高、或是实力不强,无法牵头组织合作社,但他们非常渴望有人带头办社,自己就跟着加入,入社以后就可以从合作社得到诸如农具、贷款的帮助。如曾被毛泽东称为“五亿农民的方向”的河北省平安县南王庄贫农王玉坤、王小其和王小庞农业生产合作社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第二种是被动“跟着走”,这较为广泛地体现在中农身上,很多中农特别是富裕中农愿意单干不愿意入社,但在周围的贫农和下中农都入了社的情况下,富裕中农如果采取与众不同的行为,他可能就会孤立,受到舆论的讽刺甚至组织和个人的某种制裁。在这种情况下,他即使不愿意,但出于生存的需要也只能“不甘落后”地入社。
三、潜在有限理性行为:农民退社时的行为方式
农业合作化运动对促进农业增产的作用是显著的,1953年至1957年,中国粮食产量持续增长。如表1所示:
1955年到1956年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时期建立起来的高级社,其弊端在短时期内未完全暴露;加之,刚入社的农民在当时的气氛下,生产热情高涨,这些都使得高级社的经济绩效普遍高于初级社。1955年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1955年,高级社每人平均生产粮食966斤、年报酬202元、每户实际收入413元,而初级社每人平均生产粮食808斤、年报酬86元、每户实际收入274元。26 1956年,全国十多个省份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仅水灾面积就达16 000多万亩,但1956年农业总产值比丰收的1955年增长了5%;27另据中央农村工作部对14个省市1 154个高级社的典型调查,增产社占67.6%,平产社占8.8%,减产社占23.6%。28农民加入高级社以后,绝大多数人实现了收入的增加,1956年10月到11月,湖北省农村调查组对该省15个社3 833户的当年收入进行了调查,结果是,
70.32%的农户增收,10.92的农户保收,18.76%的农户减收。调查数据还显示,各阶层农户中的增收户占主体地位,如表2所示。
上面的数据都表明: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具有较好的经济绩效,就是仓促之间建立的高级社,其整体状况也不差。在如此好的形势下,1956年冬和1957年夏,全国居然连续出现两次退社风潮。中央农村工作部的调查数据显示,1956年底,要求退社的农户一般占总户数的1%,多的占5%,闹退社最凶的是富裕中农。29
农民为什么要退社?个中原委非常复杂。在这里,我们运用行为经济学的心理账户理论来解释农民的退社行为。由芝加哥大学行为科学教授查德·泰勒于1985年提出的心理账户理论认为,每一个行为主体都存在着一个或多个心理账户体系,也就是人们在心理上无意识地把财富划归为不同的账户进行管理,不同的心理账户有不同的记账方式和心理运算规则,由于心理账户的存在,使人们在行为决策时常常偏离经济人理性原则。心理账户对行为主体的经济决策有着显著的影响,每个心理账户的参照点(人们对某事物的期望值)不同,行为主体在心理上的得与失也不一样(尽管可能在实际上的得与失相同)。例如,有一对双胞胎,在他们的父母心中,甲孩子学数学比乙孩子更有天分。父母把双胞胎送到同一个奥数培训机构培训,孩子父母和培训老师在每个孩子上的付出完全相同。
培训两个月之后,甲孩子和乙孩子在奥数竞赛中都得了70分,可想而知,父母对甲孩子不满意,对乙孩子却很满意。为什么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呢?原来是父母把甲乙两个孩子归在两个不同的心理账户中,甲孩子心理账户的参照点远远高于乙孩子心理账户参照点,真所谓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
1955年下半年之后,农业合作化运动全面铺开,加入高级合作社的农户越来越多。入社农户把家中的土地、农具、劳力等主要生产要素都交付给合作社,合作社取代家庭成为一个全新的农业微观经营主体。这种生产关系的变更,使得农民存在X、Y两个不同的心理账户,其中X是家庭经营的账户,Y是合作社经营账户。假设农民家庭经营的年平均收益为RX、农民入社后年平均收益为RY,农民考量是否退社的标准就是下面的相对收益函数:
Ф=RY-RX
当Ф>0时,也就是RY>RX时,退社显然是不明智的行为。1956年全国高级社的平均经济效益高于初级社,RY>RX大体上是成立的。但是,为什么会出现农民退社的情况呢?在农民的认知体系中,RX和RY属于两个不同的心理账户,其中RX属于家庭经营心理账户,RY属于合作经营心理账户。由于不同收支账户的不可转移性,RY难以完全转入家庭经营账户直接进行计算。实际上,由于受到心理账户中参照点的影响,农民在合作经营的心理账户中所采取的计算方式是:ФY=ξ[RY-R0]+(1-ξ)[R–RX]式中,ФY为合作经营账户中农民对收益的认知值,当ФY>0时,农民不会退社;当ФY<0时,且取值越来越小时,则农民退社动机不断增强;R0为合作经营账户中收益的预期值或者参照值;ξ(0≤ξ≤1)为决策权重,表示参照效应的强度,ξ越趋近于1,表明农民受到参照效应的影响越大。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时期,政府为激励农民入社,反复强调合作社特别是公有化程度高的高级社经营的优越性。如山东省在宣传“四十条”时,把高级社经营的优越性具体到了一个个具体数字:粮食、棉花、花生、大豆亩产量将分别达到750斤、150斤、500斤、270斤;每人每年平均粮食由现在的530斤增加到1 200斤;每人每年将吃80多斤猪肉、40多斤鱼、90多斤果品、三四百斤蔬菜;农村文教、卫生、交通事业也将大大发展,小学、中学、医院、托儿所、电灯、电话、铁路、公路应有尽有。30这些直观的数字,一方面使得农民对合作社经营收益的预期值超过了农民在合作经营中实际能获得的年平均收益R,即R0>R;另一方面,提高了与参照收益的差距[RY–R0]在某些农民决策中的权重ξ。当这种决策权重ξ高到一定程度时,就表示这些农民基本受到参照效应的左右,已经很难理性地关注到其它因素了。不难理解,此时虽然有[RY–RX]>0,但是[RY–R0]<0与ξ→1的情况同时存在,所以ФY<0的情况还是在这些农民的认知中出现了。也就是说,尽管1956年农业总产值提高了,而且67.6%的高级社获得增收,但产量和收入的提高幅度远远低于农民合作社经营心理账户的参照点,农民感到失望,因此产生了退社的念头。失望最大的是富裕中农,因为他们具备单干的生产条件,本就不太情愿入社。入社后,富裕中农的实际收入不但比他们的期望值相去甚远,甚至还低于家庭经营所得,因此不仅有[RY-R0]<0,还有[R–RX]<0,所以在富裕中农的认知中,不但ФY<0,而且︱ФY︱值较大,所以富裕中农比贫下中农的退社动机更加强烈。这就不难理解,在1956年冬到1957年夏的退社风潮中,闹退社最凶的为何是富裕中农。31退社风潮中富裕中农的退社行为,不是出于意气,而是经过了对比家庭经营和合作社经营之后做出的行为选择,是一种相对理性的行为,达到了潜在有限理性的实现程度。
退社风潮发生以后,政府一方面开展整社运动,回应并解决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另一方面,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大辩论。整社运动和大辩论之后,原来闹退社的农民不再要求退社,已经退社的农民又强烈要求回到合作社,本来没有入社的单干户也纷纷要求入社。农民的行为为何发生逆转呢?应该说,通过1956年的高级社经营实践,农民对高级社存在的问题已有所认识,不可能再像1955年那样完全相信舆论宣传而盲目行动。也就是说,整社运动和大辩论之后的农民行为,不是丧失理性的结果反而是经过较为理性的考虑之后的无奈选择,是一种潜在有限理性选择。
可以从沉淀成本的视角来考察农民的不退社行为。沉淀成本是指行为主体的投入不能得到补偿的那些成本损失。成本是否被沉淀,主要取决于行为主体初始决策时的成本是否得到完全补偿,主流经济学坚持完全信息和理性预期假设,在这个前提下,行为主体对未来预期不可能发生任何偏差,初始投入能得到全部补偿,因而不存在沉淀成本。行为经济学则认为,行为主体的认知能力总是有限的,不可能按贝叶斯规则只能按启发式推断进行行为决策,基于启发式推断的个体决策,不可能完全正确有时甚至出现决策失误,失误的决策必然导致一些既定的投入无法充分利用,从而产生沉淀成本。所以,行为主体的有限理性和不确定性环境是产生沉淀成本的重要条件。合作化高潮时期仓促之间建立起来的高级社所产生的沉淀成本,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第一是高级社制度造成的沉淀成本。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政策规定高级社是具有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组织,所谓完全社会主义性质就是实行公有制。在高级社里,社员的土地由私有变成公有,社员的农具也折价入了社,社员对合作社还有资金投资,所有这些都形成了高级社的公有产权。如果某个社员退社,就得重新划分地界、重新对农具进行折价、计算社员投资的本利,这是一个非常麻烦的问题,也是一笔不菲的沉淀成本。尽管高级社体制是中央规定的,但体制所造成的沉淀成本的化解最终落实在基层社干32身上,深知其难的社干们,宁愿维持高级社现状也不愿意去化解沉淀成本。第二是高级社社干决策失误造成的沉淀成本。高级合作化以后,一些社干认为高级社人口多、土地多、收入多、资金多,就贷款添置只适合于集体耕作的大型生产工具、改善了生活和办公条件。譬如,江苏南汇县星火高级社花8 400元建40间猪舍,使用了18间,剩下的22间待高级社副业发展起来以后使用;松江县利民社耗1 000多个工建造了一座1 000多人的大礼堂,光是匠人工资就花了540元;河北省磁县开河农业合作社专门修建戏院供社员文娱活动。这些高规格的生产、生活投入,如果不维持高级社,就必须得废弃,也就成为了沉淀成本。此外,很多高级社的社干由于缺乏管理经验,普遍存在生产瞎指挥现象,如广东省中山县九洲基社的社干不顾社员反对,1956年冬盲目种高粱,50亩只收了600斤,每亩平均收获12斤,等于是绝收,1957年又盲目提倡甘蔗早种,结果一些甘蔗旱死。社干决策失误所导致的高昂成本,自然应由社干承担,如果维持高级社,这笔成本就可以埋没掉,如果高级社一旦解散,社干们就会成为众矢之的。出于埋没沉淀成本的考虑,社干们坚决反对社员退社。1957年退社风潮中,中央明确提出,在思想工作之后仍坚决要求退社的社员,允许其退社,但社干们认为,只要允许一户退社,就会很多人退社,高级社就可能全部解散。因此,社干们一方面按中央要求对退社户作思想工作,另一方面,采取各种办法限制社员退社,如有的地方社干威胁社员,如果退社就不准住本村,“搬到台湾去住”;有的地方动用民兵强拉退社户耕牛,逼退社户回社;有的地方开斗争会斗争退社户;有的地方甚至还吊打退社户。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社干们出于不敢承担沉淀成本的考虑,采取极端行为阻止农民退社,维持高级社。33整社运动和大辩论之后,已退社的农民为何要求重新入社?单干户又为什么主动要求加入合作社呢?可以用机会成本理论来对此做出解释。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农民面临单干和入社两种选择。尽管政府允许农民自愿入社和自由退社,但政府并不希望农民退社,而是希望农民个个入社。为了激励农民入社,政府从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设计了一些制度以保证入社农民享有某些待遇,这些待遇就是单干农民的机会成本。应该说,1957年以前,单干户所要承担的机会成本并不高。1957年之后,单干的机会成本已经高到了单干户无法承受的地步。在此背景下,农民不得不加入合作社。先看政治上的机会成本。毛泽东认为,“农业合作化运动,从一开始,就是一种严重的思想和政治斗争”。34由于被看作是严重的思想和政治斗争,政府始终采取阶级分化政策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合作化运动初期,明确规定地主和富农不能加入互助组,被排斥在组织之外的地主富农在政治上低人一等,加入组织的贫农和中农在政治上高人一等,入社成为一种政治待遇,这种待遇是对入社农民的一种激励。到农业合作化高潮时期,多数农民上升为中农,中农中的富裕者愿意单干,不愿意加入合作社,针对这种情况,毛泽东对农村阶级进行了重新划分,他按照农民对合作化的态度和农民的富裕程度把中农重新分成新中农、老中农、新下中农、老下中农、中中农、新上中农、老上中农等阶层。毛泽东认为“在富裕中农的后面站着地主和富农”,35基于此,毛泽东提出了新的合作化方针:“按照新的情况加以具体化,即将新中农中间已经上升为富裕中农的人们,不算做依靠对象的一部分,而将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算作依靠对象的一部分”。36这种新的阶级划分,实际上是把富裕中农排斥到了地主、富农一边,成为与贫农和下中农相对立的阶级,富裕中农由过去的团结对象变成为打击对象。地主富农被斗争的场景,都是农民亲眼所见。新的阶级划分使富裕中农顿感压力巨大,在1957年“两条路线”辩论过程中,地主富农被当作资本主义路线的执行者再次受到严厉批判,为了避免地主富农的悲惨遭遇,富裕中农强烈要求入社,被拒绝后甚至“坐在乡政府不出门,找工作干部哭脸”。37
再看经济上的机会成本。早在1950年,高岗就在东北通过实施奖励合作歧视单干的政策来激励农民加入互助组,农贷资金、新式农具、优良品种的发放和购买一律优待变工组,单干户则很难得到贷款和优良品种。统购统销政策出台后,很多地方在征粮方面制定了不利于单干户的政策,如长沙县的社干对农民宣布,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少派粮食征购任务,不入就要多派”。38 1957年整社运动中,社干们故意将单干户的粮食产量定得高于实际产量,致使单干户不得不承担更多的统购任务。有的单干户在完成统购任务之后,所剩无几,丧失了经济优势的单干户不再坚持单干主动要求入社。这一点,时任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的邓子恢看得很清楚,他就指出,农民哭哭啼啼要求入社,并不是通过路线教育而产生了社会主义积极性,而是为了少卖粮。39在日常生活中,单干户还要面临很多的麻烦,如到合作社购买油、盐、布时,排队必须排在社员的后面,有的地方规定单干户子弟不能进学校读书,生病不能请医生看病,死后请社员抬棺木必须付费,不能和社员通婚,不准走社里的大路或者向社里交费后才能走。40无法承受单干机会成本的农民,在1957年不得不放弃单干,强烈要求加入合作社。
四、结论
本文利用行为经济学这把“刀”,对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农民行为进行了解剖,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农业合作化运动初期,受启发式认知偏向和从众心理的影响,广大农民盲目加入合作社,媒体抓住农民的这种心理,在舆论上大加渲染合作社的好处,给饱受贫困之苦的农民带来了新的希望,这就进一步坚定了农民的入社决心。不过,加入合作社的农民对合作社是什么?合作社能给自己带来什么?怎样经营合作社?等等本质问题知之甚少,所以,农民的入社行为是一种有限理性实现程度最低的即时有限理性行为。
第二,入社以后,农民发现,合作社特别是高级社所带来的收益远低于自己心理账户所设定的参照点,农民主要是部分富裕中农一时难以接受这个事实,在经过理性考量之后,决定退出合作社,于是出现了1956—1957年的退社风潮。社干们出于埋没沉淀成本的考虑,不惜采取极端措施阻止农民退社;政府出于迅速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考虑,也不希望农民大面积退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过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设计,提高农民不入社的机会成本,农民经过反复权衡,认识到不入社的成本已经高到了危及生存,于是,徘徊在合作社之外的单干户和闹退社的农民在1957年整社运动之后,纷纷要求加入合作社或者重新回到合作社。所以,农民的退社行为和退社后的重新入社行为是一种有限理性实现程度较高的潜在有限理性行为。
第三,因为农民入社时的非理性盲从,使农业合作化运动在1954年加速推进并于1956年基本完成;又因为农民退社后的理性考量,使高级社在经历了退社风潮的冲击之后,不但没有垮掉而且得到了巩固。
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一场由政府主导、社干推动、农民参加的社会改造运动,政府、社干、农民的行为都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推进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政府行为、社干行为、农民行为作深入的探讨。本项研究的贡献,不仅在于使用了一种新的方法分析合作化运动中的农民行为,还在于从农民行为视角对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为何能顺利推进做出了合意的解释。当然,本文的研究,只是一个尝试性阐释,尽管注意到了各阶层农民的行为差异,但没有对地主、富农、上中农、下中农、贫农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行为作分门别类的剖析,这将有待进一步的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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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薛求知等:《行为经济学:理论与应用》,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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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彭正德:《土改中的诉苦:农民政治认同形成的一种心理机制:以湖南省醴陵县为个案》,《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第6期。
12张望:《重庆市大足县龙水地区农民的社会心理变迁(1950—1957年)》,硕士学位论文,湖南师范大学,2008年,第81页。
13彭正德:《土改中的诉苦:农民政治认同形成的一种心理机制:以湖南省醴陵县为个案》,《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第6期。
14王崇文等:《湖北省农业合作经济史料》,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45页。
15史敬棠等:《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史料》下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340页。
16希勒:《非理性繁荣》,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2—23页。
17马社香:《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口述史》,第170—175页。
18张勇:《长沙县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1951—1956):以经济变革为中心》,博士学位论文,湖南师范大学,2012年,第189页。
19《人民日报》1956年1月16日,第1版。
20费孝通:《江村经济》,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77页。
21叶扬兵:《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第477—478页。
22杜润生:《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78—79页。
23张望:《重庆市大足县龙水地区农民的社会心理变迁(1950—1957年)》,第122页。
24张勇:《长沙县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1951—1956)——以经济变革为中心),第202页。
25王崇文等:《湖北省农业合作经济史料》,第445页。
26童大林:《农业合作化大发展的根据》,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2页。
27中国社会科学院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农业卷1953—1957)》,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1998年,第1142页。
28中央农村工作部办公室:《农业合作化第一年25省(区、市)农业生产合作社典型调查》,北京:农业出版社1959年版,第14页。
29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655页。
30山东省农业合作化史编委会:《山东省农业合作化史料集》上,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81页。
31毛泽东也认为,巩固合作社的唯一办法是使合作社的生产水平和收入水平赶上或超过当地的富裕中农,1957年毛泽东明确要求“争取在1962年前后,合作社的集体收入,加上社员家庭副业收入,按人口平均,赶上或超过当地富裕中农的收入”。参见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第761—762页。
32需要说明的是,高级社的社干并非体制内的国家干部而是农民,其身份类似于今天的村支两委干部。
33叶扬兵:《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第517—518页。
34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43—244页。
35中共中央办公厅编:《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选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16页。
36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时间的回顾》上卷,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365页。
37彭正德:《新中国成立初期合作化中的政治动员与农民认同:以湖南省醴陵县为例》,《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5期。
38张勇:《长沙县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1951—1956):以经济变革为中心》,第195页。
39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331页。
40广东省档案馆编:《广东省农业生产合作制文件资料汇编》,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