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聚任 责任编辑:admin 信息来源:山东社会科学 发布时间:2016-09-26 浏览次数: 482次
村落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最基本结构单元,承载了乡村社会变迁的重要信息,因此历来受到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及历史学家的关注。尤其是在传统社会中,村落变迁构成了整个社会发展的主体,是人们认识乡土社会生活的最基本层面。长久以来人们聚族而居,正是村落承载了农耕文明的变迁,故村落变迁成为了人们认识传统社会及其发展演变的一条主线。
村落研究作为中国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长期以来备受海内外学者重视。但跟海外学者“异文化”或“他者”的研究旨趣很不相同的是,对中国学者而言,村落研究从一开始就肩负着“认识与改造中国”和“研究本土化”的双重使命。即中国的村落研究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特色或传统。其中,最突出的研究传统来自于20世纪上半叶一批深受西方功能主义社会人类学影响的学者。社会人类学作为发端于西方社会的具有殖民背景的学科,从一开始就关注对作为“他者”的非西方的土著社会的研究,关注对传统村落文化的考察。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发生的一个重大转折是在 20 世纪上半叶,由费孝通、林耀华、杨懋春等一批来自中国的学者,使人类学的研究开始转向对自身生活的村落的本土研究。当时著名的英国人类学家 B. 马林诺夫斯基( B. Malinowski) 对费孝通的《江村经济》研究给予了高度评价,把其研究看作是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的一个里程碑。(1)
20世纪上半叶这种关注本土村落社会的研究形成了中国的“社区研究学派”。他们以吴文藻为核心,在借鉴西方功能主义观点基础上,着重研究中国的村落社区,从而形成了以“社区研究法”为特征的“中国社会学(人类学)派”。这一学派的研究传统首先具有的一个特征是:把村落看作基本的“社区”形式,进行深入的个案研究。但他们所使用的“社区”概念,跟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最早提出的“社区”(共同体)概念有所不同,这里是更广义地使用的。不但把部落看作是“社区”,都市也看作是“社区”,重视对其社会文化机构的功能分析。不过,传统上中国学者更多关系的是以村落为单位的社区。
这种研究传统虽然相对于经典的社会或文化人类学研究有了很大突破,尤其关注对本土社会的分析。但其以个案描述为特征的微观民族志方法,还是受到了一定质疑。即从方法论层面看,这种村落研究传统始终面临着“小地方能否代表大社会”的诘难。这在村落研究之初便已显露,因而关于“代表性”的分析解答一直困扰着学者。如王铭铭所指出的: “在过去的 100 年中,‘村庄’这个概念一直与超村庄的‘社会’概念缠绕在一起。怎样通过村庄的民族志描述来表达学者理解中的‘中国社会’? 这个问题向来吸引着海外人类学家( 甚至是对村庄民族志方法极端反感的学者,也从相反的角度来回答这一问题) 。在国内,村庄研究则倾向于追问一个问题: 超村庄的现代社会如何可以在乡土社会中确立起来?”(2)另外,一个个的村落研究,其目的仅仅是描述一种“真实的”状况吗? 因此,村落研究的“代表性”与“真实性”问题构成了有关方法论争论的核心,这类问题直接关乎村落研究的理论与现实意图,成为村落研究“合法性”的基础。
这种村落研究传统还有一个明显特征,就是对村落共同体持有或多或少的怀旧情结,具有“村落中心主义”倾向。发掘传统村落文化的优势,给予更多人文关怀,这本身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关于村落研究的框架和视域是否应超越乡村,从更广泛的视角去认识村落及其未来? 或者说,传统的村落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本土—他者”、“传统—现代”等二元分析框架的掣肘,缺乏对二元分析思维可能导致的“二元论”陷阱的警惕,致使村落研究陷入了某种程度的理论解释困境。因此,如何把握村落作为“生活实践场域”与“学术实践场域”的双重性质,消除对村落的谬赏性的、怀旧性的预设,放在更大的具有比较性的学术视野中去认识村落及其未来,或许是当前走出村落研究困境,实现村落研究创新与超越的一种可行性选择。
具体言之,我们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去寻求村落研究的创新与超越:
首先,个案研究与比较研究相结合,超越个案研究的局限性。传统的村落研究,大多局限于孤立的个案分析。这一深受社会人类学影响的研究传统,秉持田野研究方法,可为人们提供特定“点”个案的“深描”分析。庄孔韶把这种研究想象地称之为“鼹鼠”法。(3) 但是,过于具体的个案研究给我们提供的似乎仅仅是一些孤立的“故事”,看不到更广泛的联系及其所反映的乡村社会的一般性问题。对于这一问题,也早就引起了学者们的警觉,并尝试加以补救。例如,费孝通在对江村研究之后从事“云南三村”研究时指出: “我的目的的确是要了解中国社会,并不限于这个小小江村。江村只是我认识中国社会的一个起点。但是从这个起点又怎样才能去全面了解中国农村,又怎样从中国农村去全面了解中国社会呢? 这就是怎样从点到面、从个别到一般的问题。”(4)于是,费孝通提出了分门别类研究若干“类型”或“模式”的想法,即称之为类型比较法。
其实,类型比较法仅仅是比较研究的一种。比较研究既包括横向的类型比较,也包括纵向的历史比较;既可以进行区域内的比较,也可以进行跨区域或跨国比较。特别是从东亚各国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具有突出的比较意义。通过比较我们既可以看到这些国家或地区之间村落发展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同时也可以发现其共同点和一般性,从而找到有益的借鉴。此外通过比较分析,也有助于我们跳出狭隘的视域,对村落及其变迁有更为全面深刻的认识。所以,我们应扩大村落研究的视野,不囿于个案分析,通过村落发展的比较研究,以探寻乡村社会变迁的道路与未来。
第二,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相结合,超越微观民族志的局限性。传统民族志方法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对其不乏细致入微的“深描”。但这种微观分析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难以从整体上反映乡村社会发展的趋势。因此为走出微观研究的狭隘性,在村落研究中应关注到对其有影响的某些宏观环境因素,进而对其做出综合性分析。比如社会学的相关研究非常重视从宏观角度出发分析乡村社会的变迁,尤其关注结构性的社会变迁及对宏观性因素的考察。实际上,即使我们所研究的对象是一个个村落,但我们所关注解释的问题不应局限于村落本身,而是村落所承载的更大的社会或文化。所以在村落研究中可行的分析策略是,可以某村落作为研究的案例,但又不能局限于此个案,它只是我们研究或呈现整个乡村社会变迁的一个可用的例子或素材。
第三,结构视角与变迁视角相结合,超越静态分析的局限性)传统的村落研究强调从社会结构的视角关注对特定社区的“共时”分析,不重视整体社会变迁视角)即便有些村落研究试图呈现村落的变迁史,但也仅仅是微观的“小历史”,缺乏宏观变迁的照应)因此,我们在对“冷水沟村”研究时,就试图突破传统的结构分析理路。(5)在此书中我们强调,本项研究属于变迁研究,可看作运用的是纵贯或历时分析法。即我们关注对冷水沟村近百年来在不同历史阶段所发生的重大变迁,并从社会变迁的角度加以综合解释。但这一研究也不同于社会史的分析,后者更关注历史过程本身的描述,而社会学则更强调对变迁过程的解释。
第四,经验研究与理论建构相结合,超越经验描述的局限性。民族志式的村落研究具有突出的经验描述色彩,主张把所看到的并认为是真实的一切东西完全呈现出来就是目的)然而,这种研究通常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验研究与理论解释相分离,具有明显的重经验描述’轻理论概括的倾向。从知识积累与发展的方面来说,研究不能停留于经验描述,而是要作出恰当的理论解释.经验素材与问题是无穷尽的,研究要扎根于经验,但又不能拘泥于经验,而是要在经验概括的基础上提出被普遍接受的理论解释。从中国当前的社会发展现实及学术建设需要来说,我们也亟需发展或构建具有说服力的理论,对快速的村落变迁与城乡社会发展做出有针对性的解释。因为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整个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目前已处于城乡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
但中国城乡社会转型既有一般性特征,同时又具有某些特殊性,突出地表现为“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及其复杂性。此外,当前中国村落研究虽然重视对现实问题的分析,但这些研究也多是就事论事,过于具体琐碎,缺乏系统的概括和理论提升。我们在相关研究问题中,应该深入剖析乡村社会的结构性或更深层的问题。或者说,对村落或乡村问题的研究不应囿于乡村本身,而是要从城乡发展的更大框架出发加以认识。
总之,中国的村落研究虽有自己的传统,但当前在分析理路或理论方法上亟需创新和超越。我们既要关注对重大的村落发展现实问题的研究,也要关注对基本理论问题的解释;既要有本土研究的视野,也要有更宽广的比较研究的视野。这既是学术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推动本土化的中国乡村社会研实现创新与发展的需要。
村落研究的问题取向(王春光)
最近拜读了几本有关村落研究的书,也评阅了几篇研究村落的博士论文,却找不到兴奋的感觉。有的书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看完之后只有浪费时间的感觉。于是我心里就产生如下疑问: 为什么花那么大的功夫,做了大量的调查,费了那么多心思写出如此巨篇,结果却在浪费读者的时间呢? 作者是否意识到这一点呢?恕我揣测,作者很有可能根本没有考虑读者的感受,而只考虑自己的需求,那就是写出一本书或一篇博士论文,就算是自己有了科研成果,就可以去评职称或获学位。继而就引发这样一个议题: 村落研究究竟是为了什么? 有一次我到西部一个村庄调查,跟一个年轻力壮的农民访谈,他一开始就劈头盖脸地给了我一个下马威: 你们这些老师带着这么多学生,到他们那里搞调查,究竟能帮助他们解决什么问题? 虽然我们这些所谓搞研究的人会认为这个农民太功利了,不懂得做研究的含义和价值,但是,如果我们所做的调查研究既不能解决农民面临的实际问题,也没有给读者带来有价值的看法或知识,那么所为何来呢? 这难道不是作为一个研究者的尸位素餐吗? 为此,我在这里谈谈村落研究的问题取向。当今村落研究是一个热门领域,研究成果汗牛充栋,非我能一一拜读,这里仅就我关注的农村社会学有关村落研究的一些成果,从问题取向角度谈点看法。自从科学哲学家普波尔提出“科学始于问题”而非培根所主张的“科学始于观察”后,问题取向或问题意识就成为后来科研的重要主张,“任何学术研究都是对问题的研究,没有问题也就没有学术研究”(6)的观点已被人们广泛接受。那么什么样的问题才够得上是研究问题呢? 并不是所有所谓的问题都是激发科学研究的问题。社会学界对真问题的讨论也不少,一种观点认为,所谓真问题,就是能导向对背后结构性因素的分析上的那些问题(7); 另一种观点认为,真问题是一个认识论问题,取决于背后的理论观点。(8)不管怎么说,在我看来,真问题至少包括两类: 一类是能够为我们带来新认识的那些问题,另一类是生活世界中切实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前者是认识论问题,后者是实践性问题,两者在逻辑和历史上是相通的,任何有价值的研究都试图找到其相通性,或者说打通两者关系。那么,当前的中国村落研究究竟是怎样的状态呢?
从问题取向来看,当前中国的村落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类是没有问题取向的调查研究。此类的书和文章并不少见,有相当大的分量。它们大多停留在对一个村庄或多个村庄的简单描述上,不少村庄的专著相当于村志。其价值在于提供一些数据和材料,但是究竟能给其他人的研究提供多少有价值的数据和材料,还是一个问题,取决于数据和材料的可靠性、科学性和丰富性。另一类是使用他人问题取向的调查研究。这类调查研究主要是用来验证和解释他人的问题取向,或者说,是用来证明他人理论的合理性和解释力。这个“他人”基本上是西方学者。许多村落研究都是套用西方的某个观点、某个理论展开,更多的是证明其正确性和合理性,而不是去修正甚至推翻其观点或理论命题。某专著研究中国一个著名村庄,在学术界很有影响,但是细细拜读后发现,它只是将西方的结构功能理论在中国一个村庄研究上作了很好的应用而已,没有什么新鲜的创意。当然,能做到这样,在当今中国社会学界已经相当不错了。中国社会学似乎还停留在搬用西方理论的阶段。第三类则是采取本土问题取向的研究,试图构筑本土特色的研究理论或概念。这类研究过多地强调中国的特殊性,认为西方的社会学或社会理论不足以解释中国的村落现象,从而不进行比较性探讨。虽然迄今为止,此类研究尚未提出自己的理论,或者说没有被普遍认可的理论,但是却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或概念。目前的问题在于,这些概念或者看法还处于“自言自语”的状态,缺乏与它者进行对话的学术能力,与此同时,是否具有对中国现象的强解释能力,目前还没有显现出来。有研究者认为,中国目前的社会学研究处于1.5阶段,也就是过了引进和消化国外理论、概念阶段,进入了应用和创新的前期阶段,但没有完成这个阶段。村落研究也是如此。最后一类村落研究采用的是政策性问题取向,即从村民的需求、困难以及政策实施中碰到的问题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从政策上找出解决问题、满足需求的对策。这类研究注重实用性,而对理论问题的关注不多,甚至不体现理论解释和分析。
所以,从问题取向来看,当前中国村落研究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开始出现自觉建构自身理论的态势。但是,我们看到,村落研究并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村落研究存在的问题是很明显的: 要么根本没有问题意识,要么用西方的问题意识作为自己的问题意识,要么只关注所谓自己的问题意识而忽略西方的问题意识,要么只重视政策研究而忽视理论解释。由此,中国的村落研究成果很多,但是有价值、有理论创新并能与国外进行学术对话的成果却寥寥无几,同样对政策研究的价值也显现不了。这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反差。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可以说是中国村落研究的黄金时代,不仅硕果累累,而且理论创新不断,在世界学术界占有一席之地。当时的学者有两个共同的特点: 一个是大部分学者有留学海外特别是欧美的经历,吴文藻、潘光旦、晏阳初、费孝通、孙本文等,精通中外学术和文化。另一点是那个时代的学者胸怀救国救民的责任和意志,他们做学问,志在兴国安邦富民强族。如晏阳初和梁漱溟等人发动的乡村建设运动,就旨在救济乡村: “原来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的; 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法制、礼俗、工商业等莫不如是。在近百年中,帝国主义的侵略,固然直接间接都在破坏乡村,即中国人所作所为,一切维新革命民族自救,也无非是破坏乡村。所以中国近百年史,也可以说是一部乡村破坏史。”(9)乡村破坏了,等于中国社会的基础遭受破坏,那么中国会好吗? 当时他们希望通过乡村建设运动,拯救乡村,拯救中国。费孝通先生认为自己一生做学问的目的就在于富民。当然他们可能还有其他共同特点,上述两点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他们的学术问题取向: 既了解国外特别是西方的问题取向,又有明确的中国问题取向,并且通过比较打通两者,实现学术创新。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村落研究不仅在中国社会学史上形成了学术之巅,至今还难以逾越,而且也使中国社会学在世界上赢得了位置。费孝通的差序格局理论、潘光旦的位育理论、梁漱溟和晏阳初的乡村建设理论等为国内外学人所认可,费孝通因他的差序格局等理论而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获得英国和美国等国的相关学术奖( 包括赫胥黎奖) 。还有一个学者群在中国村落研究( 包括乡村研究) 上有很大的学术影响力,他们由欧美学者或者在欧美生活和从事研究的华人学者构成,如为学界所熟捻的杜赞奇、黄宗智、许蒗光、陈佩霞、杨堃等。他们熟知中外学术和社会经济情况,能打通中外问题取向的关系,从而融合成他们自己独特的视角和观点。杜赞奇将权力与文化结合起来探讨,似乎很合乎中国国情,但又没有脱离西方学术脉络和语境;许蒗光更是将中国、印度、美国、日本社会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心理社会均衡解释模型( 如中国的父子轴、日本的母子轴) 等。跨文化、跨社会的国际比较视野有助于提出与众不同的问题取向,使得他们对中国村落、乡村的研究获得了为中外学界所认可的研究成就。
反观当今中国村落研究,欠缺的是两点: 一点是国际比较的问题取向。现在的许多村落研究要么仅仅停留在邯郸学步阶段,视国外问题取向为圭臬,以证明国外理论正确为宏旨,而忽略了中国的在场性; 要么过分强调中国的特殊性,一概认为国外理论的无意义性,提出的问题取向难以与国外的问题取向构成沟通、交流和对话的可能,从而限制了自己的学术研究视野。另一点则是时代性的问题取向,即将村落研究放在中国发展和变迁的大背景下去思考和提出研究问题。而今许多村落研究大多停留在就事论事或者探讨一些细小的学术问题,而缺乏宏大的时代性问题取向。当然,这里也存在研究的方法论问题,即通过研究一个村落或多个村落,去讨论宏大的时代性问题,似乎是不可能的,在方法论上是有问题的。但是这并不妨碍研究者应该具有的时代性问题意识和取向。在当今中国快速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信息化和市场化的进程中,村落何去何从,就是一个时代性问题,这不能不引起村落研究者的关怀。在这里就需要敏锐的时代性问题取向和丰富的村落社会学想象力。
总而言之,站在时代发展的前沿,秉持中外兼容的问题取向,以更广的视野和丰富的社会学想象力,开展国际性比较研究,应是当前中国村落研究的重点方向之一。
中国乡村研究:“进入”村落与“超越”村落(李善峰)
关于村落在中国社会研究中的特殊重要性,学者们有着广泛的共识。这不仅是因为村落在国家的区位结构中占据绝对的时空优势,也因为乡村的生活模式和文化传统在更深层次上代表了中国历史的传统,影响着未来的发展走向。然而,在用现代社会科学方法对村落进行研究时,学者们却一直被“进入”村落和“超越”村落困扰着。如何在与国际学术界平等对话的基础上,把具体的“村落”研究上升到对中国“社会”的一般认识,在“地方性知识”和“整体社会知识”之间找到结合点,建立起具有普遍解释能力的分析框架,是村落研究的核心问题。
在现代化的历史上,东亚社会是被拖到“世界体系”中去的。这个“世界”,是以西方和西方文明为中心的“世界”,亚洲的帝制和农业文明作为“地方性知识”被纳入到资本主义的“世界性体系”。19 世纪中晚期发生在中国、日本和韩国的一系列东方和西方的冲突,具有某种象征意义。可以说,学术界对“乡土中国”的认识和建构,一开始就进入“世界史”的视野,是国际学术活动的一部分。他们想象“乡土中国”的方式,也是想象现代性及现代性所代表的意义的方式。纵观百年中国乡村研究的历程,在西方思潮的影响下,基本形成两种主要的研究方法和分析框架。
第一种是以单个村落为研究单位的社区研究。这种研究方法来自英国社会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 的田野民族志方法,并借鉴了美国芝加哥学派帕克( Robert Park) 等功能主义学者的方法。这类学者将社区看成一个微型社会或特定场域,具体而细微地研究其生存与运行状态。中国学者研究村落社区的代表性作品无疑是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他认为村落是一个为人们公认的事实上的社会单位,对村落进行研究,在一定时空坐落中描述出一个地方人民所赖以生活的社会结构,有利于对人们的生活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借助村落研究认识中国社会。在 20 世纪 30 年代前,西方的社会学和人类学几乎完全
是以异域的“野蛮人”作为研究对象的。费孝通的博士论文使导师马林诺夫斯基看到了人类学对“文明民族”研究的可能性,认为“It is the result of work done by native among natives.”但他使用的native一词,在当时的西方语言中,特指殖民地的本地人或土著人,包含着某种贬义,这一用词印证了当时中国在西方的基本形象)随后,林耀华’杨懋春等学者采用社区研究方法,以村落为中心,对特定社区居民的社会生活进行了全景式观察,作出了系统的理论阐释,使村落研究成为国际学术界的“显学”。
村落社区研究虽然容易操作,但存在着两个重大缺陷: 类型比较的困难和概括具有更广泛对话能力的类型的困难)几乎与中国学者用西方的民族志方法对本土村落研究的同时,利奇(Edmund Leach)和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en)等人类学者就对这一研究范式提出了尖锐批评,争议的焦点在于小社区能否反映大社会以及如何反映的问题.利奇认为《江村经济》研究了一个小型社区的关系网络,描绘了该社区内人们的日常社会行为,但这是小范围的人类行动,不能作为典型推论中国乡村的整体情况)言外之意,中国的社会如此广袤和复杂,你用一个小村庄来说事儿,显然犯了方法论的大忌。而且,社会学家研究自己生于斯的社会,也无法做到客观公正。弗里德曼也强调,即便在不同的村落社区去反复实施这种小型社区的研究方法,也不可能理解整体性中国社会。小地方的描述难以反映大社会,社区不是社会的缩影。第二种是村落研究的类型比较,又称个案拓展方法。所有以民族志方式描述村落样态的叙述都不希望只停留在村落层面,《江村经济》的副标题“中国农民的生活”就代表了这种真实的想法。作为对上述社区研究代表性批评的回应,费孝通提出村落研究的类型比较方法,即用比较的方法,把中国农村的各种类型一个接一个地描述出来,由点到面逐步实现对中国乡村社会全貌的理解。他认为,社区研究的初步工作是在一定时空坐标中描画出某一地方人民赖以生活的社会结构,第二步就是比较研究。“如果我们能对一个具体的社区,解剖清楚它社会结构里各个方面的内部联系,再查看清楚产生这个结构的条件。有了一个具体的标本,然后再去观察条件相同和条件不同的其它社区,和已有的这个标本作比较,把相同和相近的归在一起,把它们和不同的和相远的区别开来,这样就出现了不同的类型或模式。
(10)《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进行了“江村”、“禄村”等具体社区研究之后,在分析“一定时空坐落中描画出一个地方人民所赖以生活的社会结构”的基础上,对这些不同类型社区的社会结构作出比较,抽象出社会结构的原则,提炼出背后“模式”的一种尝试。(11)20世纪80年代,费先生进一步认识到类型研究方法应该打破只研究农村的局限,关注"包括整个城乡各层次的社区体系”。从乡村工业的模式比较、小城镇的类型比较,到农村区域发展的模式比较,他不断探索乡村社区研究的类型比较方法,试图走出村落个案的局限性。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国际学术界对中国村落的研究,对“超越村庄”进行了探索,产生了诸如弗里德曼的宗族研究模式、施坚雅( William Skinner) 的市场体系理论、台湾学者的祭祀圈与信仰圈等著名理论。他们试图超越村庄研究本身的局限,通过宗族、市场分别去界定各自研究的区域,突破单个村庄的研究局限,借助某种独特的社会事实或者文化机制,分析区域社会的形成背景和运转方式。这种方法不仅适用于不同社会体系之间的比较,也可以将某个理论应用到具体的社区,检验该理论的适用性,并比较不同文化或历史情境下的社会过程。类型比较方法是通过“逐渐接近”的方式,解决“小地方反映大社会”的一种积极探索。
但是,类型学的比较方法,仍然难以从根本上克服个案解释能力的局限性。其表现,一是这种比较不是经过抽象的理想类型,不具有超越个体经验的普遍解释力,不具有历史寻根的意义。二是已有的村落类型比较,大都只是一种横断面的或共时性的比较,缺乏对纵深面或历时性过程的比较解释力,从而限制了村落类型的对话能力。(12)为了走出这种局限,一些学者另辟蹊径,从另外的角度提炼出某种村落比较的理想类型或象限图示。这其中主要有: 杜赞奇对 1900 ~ 1942 年华北农村六个村庄的象限划分,王晓毅用“权力集中程度”与“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两个维度对村落分化的类型处理,李国庆用宗族权力、行政权力和市场影响力的强弱做出的象限划分等。这些探索丰富了村落的类型研究,有着积极的学术价值。
进入20世纪的最后20年,随着村落研究“热”的持续升温,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大部分学科都卷入了对村落社会的研究。对于中国乡村研究而言,“理解中国”显然要比“问题中国”来得更为紧迫。尽管各自的关注点不同,但大部分研究者都采用了西方社会科学的分析框架,导致“本土性”的村落研究基本笼罩在“西方中心论”的阴影之下。它带给学术界的一个负面影响,即忽视了对中国经验的“中国化”认识。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具有广泛影响的经典村落研究成果很大程度上是由海外中国研究学者完成的。中国乡村在“本土”研究者的视野中,也是一种西方的“他者”,不再是一种“自己看自己”的学术实践。可以说,我们在规范的现代西方社会科学概念中发现不了“中国经验”的切实表达路径。近年来,从事村落研究的一些学者主张“中国主位”的乡村社会性质研究,其思想核心在于建构一套非西方理论关照的中国乡土经验,进而寻求对这一经验的妥贴理论表达。这种思路同逐渐兴起的学术资源本土化的思潮相互连通,并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我们认为,村落研究必须融入作为西方他者而存在的整体“中国性”,才能凸显“中国”作为能够与西方对等的大型文明单位的性质,避免成为证伪西方某理论的个案并被西方理论脉络肢解和破坏村庄经验逻辑整体性的命运。而村落的类型比较研究,也只有在某种整体“中国性”理论的指引下,才能真正超越个案的累积而获得有关中国的整体性认知。无论是将中国的社会转型转化为学术资源,还是从中国经验中概括出具有原创性的社会科学理论范式,都迫切需要对现有的社会科学范式进行创造性的转化。
中国村落研究努力的方向在哪里? 研读百年的村落研究著作,我们发现,在村落研究中,实际上一直存在着两个相互纠结的问题,一个是时间问题,一个是空间问题。村落研究的当务之急,是在空间的视野和时间的纵深上进一步加以突破。就是说,研究者不但要关注村落社会“纵向的历史”,也要关注村落社会以外的空间,“向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学习研究文明史和大型社会结构的方法,走出社区,在较大的空间跨度和较广的时间深度中,探讨社会运作的机制”(13)。
首先,进行村落研究,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量。如果没有时间性的比较,就很难理解村落变迁的全部概貌和动态演化过程,造成村落研究的“无历史感”。而没有“历史感”,“经验感”和“实践感”就难以延展。因为目前的村落与过去相比,虽然存在着不少差异,但却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只有将它的历史纳入到研究的视野中,才能更好地理解现实中的村落。在村落研究中,应该把时间性的探索,也就是历史视野放在核心地位,通过时间性的比较,分析中国乡村社会转型的具体机制和政策建议,确立乡村研究的独特思维方式和分析路径。经典社会学在本质上是历史社会学,与历史研究着重于对历史事实的还原不同,社会学的历史研究更关注基于史料的理论关怀和建构。村落研究关注的时间要素大体上有三个方面: 一是“成文的历史”,它保留于乡规民约和族谱、官方文献等记载中; 二是“不成文的历史”,存在于社区居民的口述记忆及民间修建的宗祠、神庙、民居等文物中; 三是“建构的历史”,指专业研究者对前述两种历史的记录(14)。这些方面的挖掘和探索非常重要。
其次,村落研究要在空间上进行有效拓展。所谓的空间研究,实际上就是弗里德曼提出的村落“代表性”问题。任何村落都不是孤立的社会存在,它们彼此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代表着一定的“地方性知识”。近年来,村落研究的空间探索,是一个重要的知识增长点。村落的空间研究强调村落社会以外的空间格局,通过研究区域差异达到对乡村社会的完整理解。在村落研究的历史上,除了费孝通从“社区研究”到村落“类型比较”的转向,施坚雅在《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中以市场代替村庄,通过市场体系把握整个中国社会,也极有创新意义。一般说来,村落个案调查的核心是“深描法”,通过对社区本身逻辑的分析,发现其“地方性知识”; 而区域比较的意义则在于通过差异提出问题,运用不同的概念建构相应的“理想类型”。目前不同学科背景的村落研究,除了资料上数量的增加,质量上的提高却任重而道远。可以说,如何解决“单个村落”之于中国社会的“代表性”问题,仍是一个很现实的学术挑战。
第三,鼓励跨时空的村落跟踪研究。近年来,学术界对著名田野调查村落的跟踪研究,除了费孝通本人对江村的再研究,还有庄孔韶对林耀华研究的黄村、周大鸣对葛学溥( Daniel Kulp) 研究的凤凰村、潘守永对杨懋春研究的台头村、兰林友对“惯调”后夏寨的回访等。(15)。从社会学和人类学的传统看,选择一个地点,每隔一段时间再去进行追踪式的调查,藉此探讨研究对象在不同时间点的变迁,从中发现某种规律性认识,是一个值得提倡的传统。其意义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延续调查地点的学术生命,二是获得重新审视调查地点的机会。这种审视不但能因为时空的跨越而获得新知,也因为理论框架的不同而获得新的观察角度和思考契机,(16)实践证明,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研究取向和路线。
历史学能对当代农村社会研究有什么贡献([美]顾 琳; 林聚任译)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中国农村的快速转型,人们对农村研究的兴趣出现了勃兴。由于改革导致了人民公社解体,但激发了农民家庭各自追求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因此成千上万的农民开始离开农村,进城寻找工作,从而产生了一系列问题,这通常被称为“三农”——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城镇人口的迅速增长,部分来自于原农村居民个人进城的意愿,但同时也来自于国家的鼓励政策,在某些地方也有强迫农民迁入新建城镇居住的情况。这一急剧变革所带来的机遇和问题已成为无数著作和学术、政策文章讨论的主题。与这些过程相关的大量问题涉及到几乎所有社会科学领域的知识和研究方法,从社会学和人类学到经济学、地理学和人口学。在本文中,我想集中说明历史学家能对中国20至21世纪的乡村社会变迁研究有什么贡献,将联系我本人的某些研究工作,即关于20世纪农村工业化的研究。
许多备受关注的关于中国农村社会和社会变迁的著作出自国外学者,例如黄宗智、杜赞奇和内山雅生,他们都是历史学家,试图通过对中国农村社会变革的研究去理解中国20世纪的革命。对黄宗智、杜赞奇和内山雅生来说,他们的研究所依赖的最重要“资料”是“二战”结束前的社会科学调查,黄宗智和内山雅生还参加了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村落调查。对他们以及我本人来说,游走于“历史”与“当代”农村社会研究之间,成为了认识农村变迁的一个基本方法。来自于历史研究的洞见。丰富了我们对所调查的当今村庄的理解,与此同时,了解了当前农村生活的变动机制,也有助于我们解决历史上的问题。下面结合我自己研究工作来说明如何游走于历史和当代社会研究之间。以及个人的习得体会
早20世纪70年代,当我最初关注中国农村历史时,中美之间还未建立外交关系,美国学者无法访问中国。我们不得不依靠书面文献。当时所面临的一个最大困难,是如何超出官方文件和报纸报道,以真正了解广大农村人口之中所发生的事情,其中许多人是文盲,关于他们日常生活的记录极少。在日本的一个偶然机会,我发现了一份翻译成日语的关于 20 世纪 30 年代河北省农村工业的经济调查资料,这引发了我研究20世纪前三十年农村工业化的兴趣。此研究关注的是河北省高阳地区有名的乡村纺织业,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的研究人员于 1932 年做了调查; 1936 年吴知所发表的一本书呈现了他们的研究成果,此书于1942年被翻译为日文在日本出版。我在 20 世纪 70 年代早期,正是发现了这本日文书,才最先引起了我对高阳研究的兴趣,同时也导致我寻求利用战前的社会科学调查资料,作为研究乡村史的依据。我偶然见到关于高阳的研究也引起了对战前其他社会科学调查的兴趣,其中包括李景汉及其年轻同事张世文关于定县的调查,后者对定县乡村工业的详细研究达到了一个非常高的水准; 还包括日本人关于华北农村社会的“惯行调查”; 还有中国和外国的社会科学家所做的许多其他研究,他们常常运用自己对学术研究的见解把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兴趣跟努力相结合,试图通过农村重建项目去改变乡村。
起初,我感兴趣的是哪些社会科学的研究可以告诉我们有关 20 世纪 30 年代中国农村社会以及关于华北农村工业化第一阶段的情况。1980 年当我有机会在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从事为期一年的研究时,我第一次到了高阳,对从前的纺织工和企业家做了口述史访谈,并参观了当地纺织厂。我首次调查的结果是,我的注意力转向了新的问题———特别是技术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新技术引进后对经济和社会关系重塑的方式。当时,我的兴趣主要是在历史学方面。我所关心的是第一阶段小规模工业化的问题,并认为像在高阳这个地方的农村工业化非常重要,但这长期以来被忽视了,它是中国近代工业化历史的一部分。我同时认为,高阳的事例之所以重要,不仅在于其有助于对中国近代工业发展的认识,而且在于这是一种更好地认识中国发展在世界经济史中地位的方式。从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开始,我在东京的一所大学任教,并加入了由日本经济史学家组织的一些研究团队。通过他们的工作,我逐步意识到,我当时关注的高阳的经济和社会结构,跟日本的工业区情况非常相似,也类似于欧洲的一些小型工业区。因此,尽管我自己的分析方式从最狭义上说不属于比较性( 即没有直接在中国和日本或中国和欧洲之间进行比较) ,但广义地讲是属于比较性的,即我所运用的许多观点,都是基于对发生在世界其他地区类似历史阶段农村工业是如何发展的深层理解。
但是几年之后,当小型企业在高阳开始繁荣起来,我才开始思考和探讨 20 世纪早期的农村工业化跟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响应改革政策而兴盛起来的乡村工业之间的关系。为了解这些方面的关联性,我需要获得比访问资料更多的信息,所以我在南开大学研究人员的帮助下,开始收集有关小企业的调查数据,用作我们通过访谈和观察收集的资料的补充。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多次访问高阳之后,我最终完成了一本书———《中国的经济革命———二十世纪的乡村工业》(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9 年版) ,此书关注的是企业家遗产在现代农村工业发展中的作用,涉及到从清末到 20 世纪 90 年代高阳工业的发展。
我对高阳农村工业化研究所遵循的路径,是许多历史学家所遵循路径的一种,它把历史问题与当代问题的关照联系在一起。对历史学家而言,比较研究能够使他们跨越时间或者空间进行比较。我对高阳的研究就做到了这一点。跨越时间的比较涉及到从晚清到 20 世纪 90 年代,对不同发展阶段纺织业中的企业运作做了详细分析。有关的历史模式知识,使我们更容易认识和理解当它们于 20 世纪 80 年代重新兴起时其类似做法的基本逻辑。历史知识提醒我谨记,不了解过去就不可能真正认识现在。高阳的案例表明,当代人正是通过利用传统的经商习惯去适应新的制度环境。同时,有关当代小型企业的知识,为我深入分析早期的历史实践提供了启示。因此,在历史分析与当代社会研究之间存在着积极的协同作用,使二者都受益。
这种积极的协同作用同样可以通过跨空间的比较而产生,不管是在同一个社会还是跨国界的空间比较。中国的“百村调查”项目就是这样一个例子,这也让我们想起了美国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 CliffordGeertz) 关于农村研究的观点。格尔茨说: “研究的场所不是研究的对象。人类学家不是去研究村落(部落、城镇、街区……) ,他们是在村落从事研究。你可以在不同地方研究不同的东西。”研究 100 个村庄并不在于呈现 100 个孤立的案例分析,而是把我们研究的这些案例作为分析其他感兴趣问题的平台,不管是家庭关系问题,还是变化的仪式、人口迁移、工业化、福利机制、城市化对城乡关系的影响等等问题。跨空间的比较跟跨时间比较一样,能够使我们提高敏感性,从而认识到那些不易直接了解的东西。它们有助于我们提出一些在其他场合想不到的问题,也有助于发现那些一直隐藏着的关系。
当前我们在开展这一新的关于东亚农村变迁的国际性多学科研究时,也可以通过跨时空的比较有更多的收获,同时这也将对如何认识快速城市化过程,以及它所产生的跟以往模式既有对应性、又有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关系的新形式提供更多启示。
我本人现在的兴趣是,关注伴随快速城市化的发展,我们通过对 20 世纪 30 年代社会变迁的研究能够获得什么认识。运用关于高阳的工业化对社会影响的调查资料,以及对广东顺德地区丝绸业的调查,我正在关注的是在抗日战争前夕,快速工业化地区变化的社会结构和习惯。对这种资料的研究将会开辟对当代社会有趣的比较之路———尤其是对那些不但影响一线城市,进而影响二线城市的所谓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比较。这种新型的城市化可以在无数小城( 县城) 和镇,创造出一种独特的“小镇城市”生活方式吗? 它跟战前农村工业区的小城镇化又有哪些相似之处呢? 通过对 20 世纪 30 年代调查的“历史”资料分析,再结合对当前小城镇工业中心的调查研究,应可以为回答此类问题提供某些线索。
东亚村落比较研究的视域及启示( 田毅鹏)
自人类步入现代社会以来,伴随着工业社会的来临,传统的以乡村为中心的文明结构开始发生根本性变动,由此,村落变迁开始成为世人瞩目的集“传统”与“现代”于一体的社会发展进程。这里所说的“传统”,主要是指“村落”承载了一个民族的历史与价值,而“现代”则是指村落面对现代工业主义的挑战,必须做出根本性的回应和调适。作为世界城乡关系变迁史上重要的一环,自 20 世纪 60 年代发轫的东亚村落变迁正逐渐表现出自身的特性。围绕着东亚村落变迁过程已展开系统的比较研究,深度总结和汲取东亚国家村落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对于正处于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中国社会来说,尤其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从比较的角度看,与欧美国家早期的城市化和村落变迁的情形不同,东亚的村落变动存在着若干自身独有的视域。
一、东亚村落比较研究的基点及关联
与世界其他地域不同,东亚的村落变迁与其迈向现代文明的转型过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若干有的比较研究的基点,并显示出极强的相互关联。
从文明起源的过程看,东亚文明的特点是,“它没有受到西方的多大影响。……东亚文明是独自发展起来的,它的渊源是深远的。”(17)虽然历史上农业生产在东亚各国所占据的地位存在一些差异,但作为一种文明的社会组合模式和传统价值的载体,村落始终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村落规则”和“乡土价值”都深深地嵌入到东亚社会发展进程之中,并不断地加以发展和转化。在这一意义上,村落为东亚国家提供了最为基础的“社会原型”,影响深远。诚如日本学者鸟越皓之所言,“由于美国缺乏原本意义上的‘村’”(18),所以,东亚学者应依靠自身的力量来展开村落研究。
19世纪中叶后,在西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挑战面前,东亚世界面临严重的民族危机。作为后发外生型现代化的国度,为了追赶西方先进的工业文明,东亚各国启动了以工业和城市为中心的赶超式发展,导致其城乡关系的剧变,城市开始成为社会的中心,村落则开始作为城市的依附而存在,并迅速走向边缘。东亚是一个“在一代或两代人的时间内实现了工业化的农业社会。西方在200多年或更长的时间里发生的变化在这里正在用50年或更少的时间来完成,所有这一切统统塞进一个极其紧迫的时间框架内,因此必然会出现错位和功能紊乱。”(19)早在20世纪初,西方发达国家就已基本完成城市化进程,城乡间的矛盾、对立和冲突已基本解决。但在东亚,上述问题仍然表现的非常充分。在中国社会发展转型期,由城乡“二元结构”而引发的城乡关系仍然非常复杂,“所谓城乡关系问题,不仅仅是收入差距问题,已经广泛地表现在社会结构、社会心理等方方面面。不能只看城市,也不能只看农村,要把城乡关系的统筹和协调作为一个极具复杂性的大政策加以研究。”(20)而在日本和韩国,城乡关系问题虽然依然存在,但实际上已经转变为更为复杂的“地域问题”。在战后日本发展的初期,城乡关系主要表现为“过密”和“过疏”问题,这是城乡问题在不同地域空间的集中表现。而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则又出现了“新过密现象”。新过密化最大的特点是东京圈的“一极集中化”发展; 韩国亦存在以首尔为中心的“首都圈”和地方圈的对立。
东亚各国的村落变迁存在着明显的关联性和连带性。从时间上看,20 世纪 50 年代中后期,伴随着战后日本“经济奇迹”的出现,其产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也大大加快。日本社会出现了史无前例的人口大迁徙和大流动,大量人口举家离村,进入城市,遂导致城市和农村同时出现了所谓“过密”和“过疏”问题。战后韩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虽较日本晚进大约 20 年左右的时间,但由于韩国亦采取以大都市为据点的外向型经济增长战略,导致大量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因此,继日本 60 年代出现“过疏现象”之后,韩国从 70 年代开始也患上了这种“经济高度增长的后遗症”。而中国的村落变迁实际上是伴随着快速城镇化拉开序幕的,在这一意义上,村落变迁是东亚主要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所共同面临的问题,其间的相互借鉴和启迪也就显得格外重要,对村落变迁迟发的中国而言,尤其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二、东亚村落衰败的性质及演进趋向
村落比较研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便是如何理解村落衰败的性质,并在此基础上把握其演进的路向。对此学界通行的观点是: 在工业化、城市化凯歌行进的进程中,乡村走向衰落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早在民国时期,即有学者对此做出非常缜密的论证: “故都市之发达,常伴以农村倾危,凡农村之人口,都市收之; 农村之才智,都市用之; 农村之储蓄资本,而都市攫取之; 农村之生产物品,而都市消费之; 农村之利得,而都市垄断之; 然其所贻赐于农村者,则仅老弱之人,与奢侈之习,以及放纵之行为耳。以农村之牺牲,求都市之发达,其不落于倾颓衰灭也,乌可得哉! ”(21)但与欧美早发现代化相比,东亚国家的压缩式发展背景下的东亚国家,其村落衰败的过程更加剧烈。
与城市繁荣指数的可计量一样,乡村的衰落亦是“有形”的。在通常的情形下,村落的衰败首先表现为乡村经济发展的停滞,接踵而至的便是青壮年人口的大量外流,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落后,老龄化指数偏高,村落公共交通系统瘫痪,农村村庄聚落走向荒废。日本学界在界定 20 世纪晚期日本乡村社会衰落的实质时,往往使用“村落解体”之类的命题,认为村落所面临的危机实际上是农业社会诞生以来见所未见的,不仅乡村地域经济被破坏,同时地域社会关系和文化亦快速走向解体,表现为基于村落人口急速的高龄化而导致农村社会人口和物质再生产的双重危机; 基于生活过程和劳动过程负担过重而引发的社会联结的解体。这实际上提出了一个“社会何以可能?”的深刻命题。与村落衰落关联最紧密的词汇是“村落终结”,20 世纪晚期以来,伴随着村落的衰败,很多村庄宣告终结,从此退出社会舞台。但值得注意的是,“终结”并不是一条直线式发展进程,其间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矛盾纠葛。以村落老龄化为例,我们发现,20 世纪下半叶,在年轻人大量流出、家族崩坏的社会背景下,传统的依托于家庭的抚养体系已被破坏殆尽,而“公的抚养”也存在严重缺憾。因此,村落老人社会生活支持体系将不可避免地面临严重的危机。日本著名人类学家中根千枝在谈及“家”与日本社会独特构造时,曾指出“在现代社会中,家这种事物也许解体了,但‘家’的集团的存在方式脱离了家庭再现于现代社会的各种集团中。”(22)中根千枝所言的这种“家文化”的现代复制和变迁在城市社会中或许是一种真实的存在。但应该指出的是,在走向过疏化的乡村世界,当家族体系逐渐崩溃并走向解体时,因过疏乡村已成为“老人世界”而丧失了社会再生产能力,其“家文化”也自然失去了现实世界的依托而必然走向消解。我们会发现过疏地域老人问题的严重性在于: 长期以来村落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依赖结构”已被严重破坏,而危机中的村落又很难在短时间内走向“终结”,从而将过疏地带的村落置于进退维谷的窘境,这或许是村落危机问题认识及解决艰难之所在。
三、东亚村落再生对策取向
面对由村落危机而引发的复杂的现代社会问题,社会各界提出来包括经济、人口、文化、组织等在内的诸多对策,其目标是要赋予村落以“秩序”与“发展”的活力,从而在深度现代化的今天仍能保有相对完整的“城市—乡村”的结构形态。
毫无疑问,经济对策是拯救村落衰败过程中被最先提出的方案,人们认为可以通过招商引资、兴办企业等方式,实现村落的发展和振兴。如日本在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的“积极开发论”长时间占据了主导地位,认为可以通过建立企业,投入大型公共设施项目的方法,扭转乡村的衰落。应该说,经济对策在初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局限性逐渐显露出来,表现在现代经济集中化、过密化发展趋向,使得企业的流向并不趋近于乡村地域,从而给村落的经济振兴方略蒙上一层阴影; 多数村落因其环境、资源、交通等方面的弱点,并不适合走经济开发的道路。在“积极开发论”面临阻滞的情况下,开始转向“内在的开发”,即从关注村落的“经济变化”到关注其“社会变化”,“由‘硬件’转向‘软件’。从进行所谓土木工事治理、建立良好的职业场所,转变为建成‘居住愉快’的场所,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也就是说,其要领在于从经济学领域不断转向社会学领域。”(23)
在回应村落变迁的过程中,东亚学术界曾使用过多种理论分析框架,其中影响最大的应首推公共性理论。如果我们承认 20 世纪晚期以来东亚的村落变迁是一种文明转型的话,就要意识到其变迁的全面性和综合性。在人类文明史上,任何一个称得上“文明”的社会,无论是发达的城市社会,还是偏僻的村落共同体,都必然拥有较为健全的“公共体系”。公共体系之所以作为文明社会存在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而存在,主要是因为就公共性的性质而言,其对社会具有极广的利害和影响。而且其影响不是限于特定的集团,而是面向社会全体,是“某一文化圈里成员所能共同( 其极限为平等) 享受某种利益,因而共同承担相应义务的制度的性质”。(24)这一公共体系的内涵比较复杂,既包括其共同体内部自生的公共性,也包括共同体与政府、市场链接而成的公共性。虽然这两种类型的公共性各有其生产的机理,但其间却存在着重要的关联。在现实中明显的表现在于,如果一种公共性的体系结构被破坏,那么,其共同体链接公共性的能力必然遭到严重的削弱。以此理论模式来分析村落衰败,我们会发现,村落危机是真实意义上的公共性危机,采取单一对策难以解决复杂的结构性问题,故如何在社会趋于解组的情形下,从总体上重建社会,成为问题的关键。
反思村落发展,我们应摒弃功利思维,而从人类文明传统的延续及总体命运的高度来加以认识。众所周知,人类步入农业时代生活已有数千年之久,农业文明承载了人类漫长而丰富的文化及生活经验智慧,而进入工业时代实际上只有几百年的时间。在这一根本性的转型和变革中,人类会收获什么? 丢失什么? 自然令人格外关注。为了降低转型代价,我们应弄清村落社会衰败的生成机理和运行过程,充分意识到村落变迁的长期性,切实推进村落的转型和振兴。如前所述,村落承载了人类数千年的传统,值得我们特别珍视。在“发展主义”理论体系中,“传统”是走向现代化国家的“阻力”而非“动力”,因此,采取毁弃传统的激进主义方略,是多数后发现代化国家谋求发展的必然选择。但在东亚现代化启动发轫的过程中,我们既能看到激进的反传统主义为现代化推进开路,又能寻到高扬传统背景下的现代化快速发展,而且,“传统与现代”之关系在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也有截然不同的表现。所有这些都为我们深入理解“传统—现代”间的复杂关系提供了极为典型的样本。“传统的实质就是崇尚过去的成就和智慧,崇尚蕴含传统的制度,并把传统社会的行为模式视为行动的指南。”(25)由于西方和非西方国家间存在着惊人的文明落差,导致非西方社会“往往倾向于抛弃自己的制度而去全盘照搬西方先进社会的制度。这样的照搬多半是不成功的。”(26)“现代性在其发展历史的大部分时期里,一方面它在消解传统,另一方面它又在不断重建传统。”(27)在当代社会剧烈变动的条件下,“传统”也不仅仅指遥远的农业时代的“过去”,在一定背景下,传统也是指一种文明积累、创生能力的生成。将上述观点与 20 世纪下半叶以来东亚国家在村落发展的实践结合起来,会给我们留下许多有益的启示。
重构中国传统村落的社会意义(文军)
近一二十年来,有关村落的研究日益成为中国学术界的热门议题,其研究范式也正在经历从简单到综合、从定性描述到定量分析、从城乡二元分割到“乡—城”连续体、从宏观研究向中微观研究相结合的转变过程。从学科介入及其方法运用来看,村落研究也正在经历着从单一的空间分析、历史分析、文化分析到社会科学综合分析范式的转变。村落研究越来越注重与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研究的结合,村落社区形态变迁、社会组织培育、社会关系网络、社会政策支持、社会问题应对等日益成为村落研究中新的关注点。
村落研究的社会科学范式的转向除了与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地位的提升及其影响力的日益扩大有关以外,也与中国传统村落本身的转型密不可分。随着中国新型城镇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战略的快速推进,农村人口出现了大规模的迁移和流动,导致了传统村落无论在物理—空间层面还是在社会—文化层面都产生了剧烈的变动,其空间格局、要素、结构和组织关系等方面呈现出了加速解构和重构的趋向,也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乡村社会问题。面对村落共同体的剧烈变动,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拉斯( H. Mendras) 曾在 20 世纪 60年代就提出过“农民的终结”,但他所谓的“农民的终结”实际上是指“小农的终结”,而非“农业或乡村生活的终结”。面对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冲击,中国传统村落的转型最终将走向何方? 对此,国内学界长期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认为传统村落会一步一步地走向衰落而最终可能趋于消亡; 另一种认为传统村落将会自发地向现代城市社区转变,实现村落共同体新的再造。村落“消亡论”者指出,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城市文化的无限扩张与渗透,传统村落,尤其是城市周边的传统村落会急剧减少,正以各种“撤村改制”、“撤村建居”、“撤村并镇”的方式被城市所吸纳。据笔者测算,从 1985 年到 1991 年中国每天消失的村落为62 个,1992 年到 1997 年每天消失 30 个村落,1998 年到 2003 年每天消失 28 个,2004 到 2008 年每天则消失 41个村落,2009 年到 2013 年间每天消失 60 个左右。以至于 2013 年 12 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不得不提出,城镇化建设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乡愁”已经俨然成为城镇化的一个目标了。而村落“转型论”者指出,城镇化和现代化的侵入为传统村落的转型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遇,传统村落可以借助于城镇化、工业化和市场化的力量重新积累发展资本。在新的发展时期,传统村落的形态可能发生变化,但村落共同体的本质和网络关系并没有因此而发生很大的变化,反而在某些方面可以获得重构和再生的机会。比如,“撤村改制”、“撤村建居”、“撤村并镇”之后,许多“村”的行政组织功能虽然不复存在了,但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关系依旧是“熟人社会”或“半熟人社会”的延续。在新的转型社区中,这些社区成员依然是依靠着血缘、亲缘、宗缘和地缘来结成社会关系网络的。因此,所谓现代化的城市社区只不过是传统村落共同体的另一种翻版而已。
近几年来中国政府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的新一轮的社区建设,其目标就直接指向了建设社区“生活共同体”,其要义在于使社区建设的功能、价值和意义回归居民的日常生活。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出发来建构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其指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作为空间形态的共同体; 二是作为精神文化形态的共同体。中国传统“村落”的内涵实际上就是一个“典型”的生活共同体,它与“社区”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都非常强调紧密的人际关系和高度的归属感与认同感,其社会意义不仅在于可以延续传统中国千百年以来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而且强调依靠自身的力量来参与各类社会建设,从而不断地保持这一“生活共同体”的活力和开放性。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浪潮不断的推进,村落“空心化”现象日趋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解构了作为“生活共同体”的传统村落。城镇化、工业化一方面打破了传统村落社会的同质性职业结构,导致农民群体的不断分化,另一方面又在不停地吸引村落里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外流,留下的则是儿童、妇女与老人。由此,不仅村落中的住宅空间出现了“外扩内空”、“人去屋空”的现象,而且农村的人口结构也呈现出空心化的发展态势。尤其随着村落中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流动,不少年轻且有能力的农村干部也外出务工,老人村干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态度使农村组织的治理权威弱化,留守人群则因社区参与及监督能力不足等原因无法成为对村庄公共事务表达意见、参与实施的主体。此外,传统村落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态也在逐渐被快节奏、消费性、快餐化的城市文化所消解,虽然城市文化在不断地渗透到传统村落之中,但却很难生根,成为了一种“无根的文化”。这不仅促使传统的村落文化开始发生变异和蜕变,而且随着传统文化的衰微,所凝结的价值观也发生了深刻的转变。比如,随着城市消费文化的渗透,传统村落共同体的人际关系也发生了巨变,这可能意味着传统道德与人生意义的巨变,由此可能会导致更为严重的伦理性危机,会使广大农民在承受严重的“文化拔根”感受中变得更加焦灼不安和无所适从。从各地实证调查的情况来看,目前中国村落发展还面临着公共服务资金较为短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服务项目和手段较为单一、基层干部习惯性“包揽”、社区参与度较低、农村居民素质偏低且对公共服务诉求不清楚等困境。传统村落的发展与治理由此蒙上了一层阴影,急需从体制机制层面上对其加以引导和改观,以重建传统村落的社会意义。
因此,通过社区重建,大力开展农村公共服务社区化运动不失为村落结构变迁中的一种新型治理路径,也是重构传统村落共同体的有效路径。中国传统村落共同体的重建既是一种社会体系的重建,也是一种文化重建,更是一种作为主体人的重建。作为现代意义上的社会—文化重建,它从根本上区别于传统意义的社会—文化涵义,是一种如同社会学家涂尔干所言的有机的社会联系。这种联系不再是建立在血缘、地缘意义上的熟人社会之间,而是建立在陌生人之间的交往之上。当前,在中国农村地区广泛开展的农村公共服务社区化建设,就是以农村基层政府为主体,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借助于专业化、社会化和职业化的力量,旨在为农村居民提供与城市同等的公共服务。与此同时,农村居民也与基层政府建立起合作的平台,并且共同参与到农村社区建设之中,进而提升基层社会的治理能力。在当前我国社区治理创新的新处境下,首要的任务在于建构一种合理的社区治理结构,这不仅需要建立一个高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运作机制,更需要有一个能够激发广大农村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动力机制和利益平衡机制。
总之,传统村落在地理学上是作为一种聚落形式而存在的,然而它却具有聚落所不具备的完善的社会组织系统和社会关系网络,因而它具有更加丰富的社会内涵。传统“村落”向人们阐释了现代“社区”的意义,促成邻里之间的信任和认同,影响居民的生活方式、组织需求以及交往形式。由此看来,通过社区建设来重构中国传统村落的社会意义,不仅可以提升来自居民自觉自愿的组织化行为和精神动力,而且还可以通过重建中国传统村落的记忆来增强人们对当前农村社区建设的认同感和参与能力。传统村落的解体也从另一面给村落发展带来了契机,而新型城镇化建设能够为传统村落共同体的现代重构释放出巨大的潜力。对此,我们必须从现代社会的逻辑基础出发,重构一种现代社会的联系,在这方面,作为主体的人及其有机联系是最为重要的。我们可以与现代社区建设相结合来重构新型的村落共同体,这种共同体已不再是纯粹的传统道义或纯粹行政的共同体,而是包括了新型城镇化战略中处理城乡关系、解决乡村发展问题等方面的新规划与新政策,并融合了宗族血缘、道义、行政等多种因素的一种新型村落共同体。因此,这种新型村落共同体的重建既是一种社会意义上的重建,也是一种人的精神和主体意识的重建,更是一种社会—文化系统的全面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