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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村组织及其关系的研究综述(上)

作者:韩玲梅 黄祖辉  责任编辑:admin  信息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发布时间:2016-09-26  浏览次数: 448

就目前的研究成果看,不同研究者对农村组织的内涵认识是不太一致的。有的研究者认为,农村组织主要就是指农民组织,也有研究者则把农村组织的研究主要放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上。笔者这里所指的农村组织,是一个组织体系或者说系统,它既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村基层组织,也包括农村非政府组织以及宗族等非正式组织。

总的说来,不同研究者从不同的专业视角出发,对农村组织建设的认识各有侧重。当然,正是因为视角的不同,使得他们从宏观,或者整体上来把握农村组织方面有所欠缺,这也就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了契机。

一、研究现状

目前,研究者们对农村组织的建设,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重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详实的资料、扎实的理论与严谨的逻辑推理,都体现出了他们对农村问题的真切关怀。概括起来,研究者们主要在农村组织建设的现状、农村组织间的关系以及农村组织的创新方向与切入点等方面进行了阐释。

()对各类农村组织现状的研究

首先,研究者们对农村组织进行了分类。学者温铁军从空间上把农村组织的现状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经济组织,农村经济组织又可进行内部分类,一种是社区性的,一种是专业性的;另一类就是公共组织,比如村委会、党支部、民兵、妇联等等。研究者武艺对农村组织有更详细的分类。他认为,中国当前的农村组织,按性质和功能划分有四大类:一是政治组织,包括政权组织和党派组织;二是经济组织,包括农村乡镇的各类企业、商业和金融组织等;三是群众团体组织,如妇联、共青团、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等;四是文化组织,如学校、医院、文化馆、剧团和宗教团体等。

其次,研究者们对农村组织的现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研究者董庐和吴从环认为,目前中国的不同农村组织形式发展不平衡,其发展态势是,正式组织呈现衰落,非正式组织渐趋兴起,非法组织若隐若现。研究者周毅认为,农村组织发展的区域呈现出明显的不平衡,西部的农村组织资源比较贫乏,组织功能发育较差。

研究者王威海则认为,我国目前的农村正处于新组织形成时期。在这一阶段里,必须设法使人们接受新的信息和新的组织观念。要达到这一目的,就需要不断向组织成员作宣传,使其了解组织变革情况,以鼓励组织成员参与变革,使之形成对新的组织模型和角色的认同并逐步建立新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而目前我国的农村组织一直在形成阶段上徘徊不前,进展缓慢,致使新的组织体系一直无法成功地建立起来。

()对农村组织间关系的研究

研究者们普遍认为,农村组织间的关系决定了农村改革的方向,是研究农村问题的重点。张建桥就认为,乡村改革的实质,就是调整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农民、企业的依赖、合作、博弈关系,县政府、乡政府与村委会三者之间的依赖、合作、博弈关系,城市与乡村的交换关系,以及乡村治理与发展、政治与经济的辩证关系,使其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影响乡村改革进程的动力因素就蕴含在这些关系中,并在这些关系的互动中发挥作用。

目前,农村组织间的关系从整体上看是比较和谐的。不过,也有些研究者认为,目前农村组织间的关系很复杂,这种复杂的关系经常会导致他们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学者冯毓奎就认为,农村各级各类组织间的关系复杂,经常会产生矛盾与冲突。这些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与村党支部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之间的权力冲突。这种冲突主要表现在:第一,就事而言,在实际的村务活动中,党支部居于中枢地位,支部书记是决策中心,对村里大小事务负总责,这与村委会的自治发生了矛盾。第二,就人而言,党支部与村委会两套领导班子不合,出现矛盾和冲突。二是村委会与乡镇政府管理权力的冲突。村委会干部在现实政治和管理体制下,大多数是牺牲村民利益而服从乡镇政府的管理,成为上级政府的行政工具。主要表现在:在组织方面,乡镇力图实现对于村级组织的有效控制,村干部成为贯彻乡镇意图的有利工具。在具体工作方面,乡镇力图用直接指挥取代村民自我管理。研究者党国英也认为,两委关系是农村组织中研究的重点,也是个非常大的难点。”

研究者赵树凯分析了各类农村组织间不和谐甚至产生冲突的现状,并总结了其中的特点,归纳三个方面:第一,冲突的发生主体已经明显地转换为农民和基层政府,而不是乡村内部农户之间、村社之间的资源利益纷争;第二,冲突过程中农民的组织方式已经越来越具有现代特色,新型的农民利益表达组织和表达渠道正在萌生,传统形式有所褪色;第三,体制内抗争(如上访请愿)依然是农民的主导行为特征,但是,体制外行动(如暴力抵抗)也明显增加。

尽管农村组织间有不和谐的因素存在,但并不可怕。因为,矛盾是时刻存在的,最关键的不是消灭它,而是找到合适的办法协调矛盾,化解冲突。有的研究者比较客观地分析了农村组织间冲突的问题,把它作为一种常态来看待。肖自强就认为,农村中的冲突是避免不了的。既然现代冲突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正常状态,是现代社会最有活力的表现之一,那么我们就不应在制度设计上力图避免矛盾和冲突。

()对农村组织的创新方向与切入点的研究

从农村组织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以及各类组织之间矛盾与冲突的状况来看,我国的农村组织的确需要制度创新了。因为,唯有创新的组织体系模式,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真正发挥出主体的功能。

研究者们大多认为,农村组织的创新是必要的。赵树凯认为,改革与发展加快了农村的社会结构分化,农民的需要层次不断提升和需要结构日趋复杂,但是,农村管理体制对于新的需要潮流严重不适应。解决这种不适应的关键是组织体系创新。研究者郭剑鸣也认为,农村组织的创新非常重要。因为,农村组织的缺陷是当前农村问题的一个基本方面,又是引发农村其他问题的一个基本原因,而农村组织创新是解决农村问题的一个基础性手段。农村组织创新是对深化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的跟进。

那么,农村组织创新的目标是什么呢? 从总体上看,研究者们认为,农村组织体系创新的目的,应该是调整农村组织机构,以改变农户因超小规模经营的自我封闭状态,改进组织目标,增加农民的合法收人,优化组织行为,减少农村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性,保证实现农民各种利益。最终目标是建立精简高效、富于活力、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新型农村组织。

具体而言,不同的农村组织创新的内容与目标也不相同。农村组织的创新可以分为经济组织创新、政治组织(即基层组织)的创新和非正式组织创新三个方面。

首先,农村经济类组织的创新。就农村经济组织而言,既有由上而下强制性建立的农村合作组织,也有由下而上自发形成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需要两种组织方式同时发挥作用。

学者黄祖辉认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创新的方向是,在家庭经营长期不变的情况下,克服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局限性,有序地引导农户和市场接轨,走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从而把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的优势有效地结合起来。因此,可以说,农业的家庭经营制度与合作制度的结合是迄今为止最有效的农业制度安排。

研究者沈泽林、彭南珍认为,经济组织的创新就是:在保持目前家庭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把小农户组织起来,做“统”字文章,走合作的道路,建立合作经济组织。它与过去的合作化有本质的不同。它应是按照现代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分工,由其产业链条和内在的经济利益所联结起来的合作关系。应遵循自愿平等、风险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

学者张晓山则认为,农村经济组织创新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建立合作社。合作社是市场中企业组织的一种替代形式,是具有一定社会功能的特殊经济组织,它的存在有助于完善市场秩序和规则,是政府、公司(私人或公共企业)以及农户都需要的一种组织形式。二是培育和发展按农产品分类的行业协会等市场中介组织。他认为,各地区现在已经发展起来一些按农产品分类的专业技术协会,它们已具备行业协会的雏形。

其次,农村基层组织的创新。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应是: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与外部组织的平等对话权利,向有关部门反映农户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政府部门完成合理的负担和社会义务,提升农民素质,建设农村精神文明,为农民提供各种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