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责任编辑:CcRsccnu 发布时间:2023-10-08 浏览次数: 1792次
2023年9月22日,浙江大学求是特聘科研岗教授,公共管理学院、光华法学院双聘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陈国权教授在文科科研楼南楼501报告厅,为中国农村研究院师生作了题为《功能性分权:广义政府的制度逻辑分析》的专题讲座。讲座由中国农村研究院张大维教授主持,中国农村研究院50余名师生参加本次讲座。讲座伊始,张大维教授向与会师生介绍了陈国权教授的研究经历和学术成就,并对陈国权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陈国权教授从三个方面作了专题讲解。首先,从核心概念理解与界定入手,阐释了功能性分权理论的分析框架。他指出,任何政策和组织都是由决策权体系、执行权体系和监督权体系构成,三个不同的结构形态构成了不同的政治组织形态。陈国权教授还进一步解释了国家的概念,他认为理解中国的“国家”概念,首先要理解党与国家的关系,并且提出功能性分权理论是以中国广义政府为研究对象,从广义政府的角度出发探讨区分了国家的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陈国权教授由此提出中国特色的“国家”(state)概念:广义政府(广义政府=国家机构 国家性质党组织),他认为这是中国特色的、真实的国家概念和国家公权力体制。
其次,陈国权教授从讨论制约与监督这两种不同的控权机制出发,以中美两国为例,指出私有制为主体和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差异对于政府形态的影响。陈国权教授基于中美体制的比较,先从体制环境、权力配置结构、权力运行过程展开比较分析,而后阐释了广义政府的特性表现为“政党属性”和“政府属性”,具有“一体两性”的特点。他还就行政机关和执行机关的两种运行逻辑展开了比较分析,指出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支撑的中国政府管理制度,要求建构中国特色的政府管理自主知识体系。
最后,陈国权教授介绍了他提出的地方政府三重治理逻辑:法制逻辑、经济逻辑、政治逻辑,探讨了中国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下如何塑造政府职能等问题。
在交流讨论环节,陈国权教授就党政关系、法治悖论、政治与行政的二分等问题与在场师生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讨论。张大维教授在总结发言时提出,陈国权教授的功能性分权理论是以中国广义政府为研究对象,对理解当代中国的党政体系有深刻的启发。
据悉,此次讲座为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名家讲坛”系列活动之一,是中国农村研究院开展的“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120周年学术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