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村研究 > 农村政治

场域、权力与技术: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三重维度

作者:胡卫卫 于 水  责任编辑:刘佳宁  信息来源:《河南社会科学》2019年第11期  发布时间:2023-03-18  浏览次数: 14704

【摘 要】 农村政治生态是农村政治生活和政治发展环境的综合体现,构筑了乡村治理的环境基础,优良的政治生态使各政治要素处于协调共生的动态平衡状态。场域(field)、权力(power)和技术(technology)构成了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概念体系和逻辑主线,场域维度表明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环境在场",强调"空间再造";权力维度表明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主体在场",强调"个体规训";技术维度表明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工具在场",强调"技术赋权"。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发展方向或落地化实现亦应基于FPT逻辑框架,从"公共能量场"营造、微观性权力规训和数字治理体系建构三个"基面"提出针对性策略,旨在净化农村政治环境,促进政治生态系统的良性运行。

【关键词】 农村政治生态;公共能量场;微观权力;技术赋权


一、农村政治生态优化:透视乡村治理转型的新视角

20世纪90年代初,起源于西方“生态运动”的政治生态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逐步引起国内学者的重视。同时,借助生态学理论模拟构建的公共管理理论体系也为乡村治理研究提供了崭新视角[1]。当前,“政治场域”和“学术语境”构成理解政治生态的双重维度,前者认为政治生态是各类政治主体生存发展的环境和状态,是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影响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从政行为;后者主要是用生态学的思维、模式和概念来解析政治发展所处的环境,旨在探讨政治主体和政治环境之间的耦合关系[2]。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进程的持续推进,农村政治生态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净化,但是由于农村社会中“宗法观念”“攀附权势”和“等级尊卑”等封建糟粕并未完全消除,乡土文化肌体内的毒瘤和毒素依旧存在。具体来说,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小微权力腐败滋生、民主自治制度失序、政治社会文化失范等是农村政治生态恶化的表征,也成为乡村治理转型面临的深层次难题[3]。

当前,学界关于农村政治生态研究的文献相对较少,研究对象主要聚焦于村级党组织、村霸和村干部[4,5,6]。研究内容主要是围绕着农村政治生态建设的意义、困境和路径,遵循的是“问题-对策”的研究范式,其中,关于农村政治生态优化路径的提法较多,诸如权力约束、制度创新、环境优化、组织巩固和文化建设等[7,8,9]。在研究方法上主要专注于个别经验的微观判断,缺乏基础性的理论阐释和逻辑分析。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农村政治生态优化是乡村治理转型的动力源泉,而乡村治理转型是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催化剂,两者相辅相成。其中,场域、权力和技术构成了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概念体系和逻辑主线,场域维度表明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环境在场”,强调“空间再造”;权力维度表明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主体在场”,强调“个体规训”;技术维度表明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工具在场”,强调“技术赋权”。本研究的核心主题就是尝试从这三个维度对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理论内涵和落地化实现进行阐述和探讨。

二、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场域维度:空间再造

(一)场域:作为互动博弈的“公共能量场”

场域作为人类行为的概念模式起源于19世纪中叶的物理学研究领域,由格式塔心理学的代表人物库尔特·考夫卡提出。20世纪70年代,法国著名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将其引用到社会学领域,使其成为分析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重要理论工具。场域是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活动时按照固有的逻辑来建构的空间场所,是集中的符号竞争和个人策略的表达[10]。场域理论产生后被广泛运用于教育、文化、媒体及医疗等领域,场域的表现形式不仅包括物理环境还包括他人行为及与此相关的诸多因素。实际上,考夫卡的“行为环境论”和勒温的“生活空间论”均认为主体的行为环境和活动空间是由心理和环境两种因素构成的,这与库尔特·考夫卡的场域理论存在共性[11]。场域理论表明在由社会行为主体构成的公共空间内,成员可按照自己的利益诉求进行民主化表达,进而形成互动博弈的“公共能量场”。

“公共能量场”的概念最先由福克斯和米勒在《后现代公共行政——话语指向》一书中提出,笔者认为“公共能量场”是场域的形象表达。在福克斯和米勒看来,“公共能量场”呈现出非精英决策的环境氛围,是打破传统官僚制专断性对话、促进政社良性互动的基础平台。在公共能量场域中,公共政策产生于头脑风暴和对话协商,而公共事务有效解决的关键在于“公共能量场”所建构的民主化环境氛围[12]。实际上,场域对个体行为的作用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被讨论,如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提出应根据气候修改法律,以便使它适合气候所造成的人们的性格;德国地理学家F.拉采尔也有类似的观点,他认为人的活动、发展和抱负受到地理环境的严格限制。可见,包括自然地理和经济社会场域在内的政治生态环境对政治人的行为模式有强烈的影响,为他们参与政治活动提供了行为依据。戴维·伊斯顿将政治运行看作一个生态系统,认为政治生态系统与外界环境时刻互动,其运行状况受政治生态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是交互的[13]。由此可见,作为互动博弈的“公共能量场”是政治活动的行为导向,影响着场域内成员的行为选择,因此,为促进政治系统的良性运行,必须建构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场域。

(二)“资源下沉”与“秩序失范”:后农业税时代农村政治生态的异化

后农业税时代的到来标志着国家对乡村社会的介入方式发生改变,乡镇基层政权的运作方式由过去的“汲取型”变为现在的“给予型”[14]。国家通过“项目制”和“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农村输入大量资源,但也为资源下乡中基层小微权力的腐败即“精英俘获”的发生提供了便利。“资源下沉”导致村庄发展过度依赖基层政府自上而下的资源供给[15],村干部在资源下乡中充当“行动者”角色,行政化“官气”较为浓厚,这进一步加剧了“行政吸纳自治”的发生。实际上,村干部的行政化倾向深刻体现着现代公共行政官僚制色彩浓厚和权力行为主体话语霸权的特质。在涉及农村土地流转、房舍改造和异地搬迁等问题时,利益的分化易为项目实施中使用社会势力的私人暴力提供机会,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遇到“钉子户”难题时,村干部往往依靠“混混”这种不合法的且具备巨大政治社会风险的力量进行压制。为了让非法力量合法化,基层组织会通过制度设计和利益吸引等方式吸纳这种社会力量进入乡村政治体制,“村霸”或者“混混”群体登上村庄政治舞台,加剧了农村政治生态的恶化。在城镇化的推动下,农民更加原子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农村的资本存量变成流量,乡村公共价值缺失和公共秩序失范导致农村与整个社会的发展呈现“断裂之症”,维持乡村原有政治生态的内生性治理基础被削弱[16]。

(三)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场域路径:“公共能量场”的营造

“行政吸纳自治”的乡村治理实践表明农村政治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话语霸权的体系,农村政治生态优化迫切需要打破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独白式对话”的精英主义范式。后现代公共行政论者福克斯和米勒的“公共能量场”为农村政治生态优化中场域路径的实现提供了理论支持。

1. 认同性角色转变

农村政治生态优化中认同性角色的转变涉及两个核心主体:乡镇政府和村干部。第一,推进基层政府职能转变。乡镇政府应该改变“权力控制话语”的治理逻辑,赋予乡村社会更大的自治空间。基层公务人员自觉地认识到确保农民平等参与对话是政社良性互动的基础,并使之成为推进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催化剂。在“放管服”改革的现实背景下,乡镇政府基于对话协商的姿态,以真诚的态度减少对农村公共事务的行政干预。在农村政治系统运行中,基层公务人员通过扮演调停者、中介人或者裁判员的角色,构建政府与农民沟通协商与互动合作的公共管理新模式。第二,弱化农村精英主义决策。农村政治生态的恶化主要原因是作为村庄政治精英的村干部在农村公共事务决策中的非民主化。因此,出于决策科学和民主的考虑,村干部应该认识到公众参与和民主协商的重要性,通过制度设计、资金投入以及媒体宣传建构一个稳定有效的村庄“公共能量场”。最终,通过村庄集体事务的共负释放村民的力量,进而以力量整合为契机,形成乡村治理的协同网络。

2. 农民话语权回归

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认为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话语技能不仅仅是“单纯的能说”,更意味着通过语言权利来运用自己的权利。农民是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绝对主体,农村“公共能量场”建构吁求农民话语权的回归。第一,提升农民话语权意识。以教育资源整合和教育体制改革为契机大力发展农村教育,逐步消除农民“贱农主义”和“特权等级”价值观,倡导农民通过重复性的话语表达实践来积极培育主体意识、权利观念和法治思维。第二,获取社会舆论的支持。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系统阐述社会舆论的重要性,为农民话语权的回归提供学理支撑。作为乡村治理的第四条道路,社会舆论已经成为村社善治的重要力量。通过强化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时刻关注农村政治场域的热点问题,可为政社互动提供博弈平台[17]。第三,发挥科研工作者的理性呼唤作用。通过高端论坛、学术争鸣等形式帮助农民建构话语权的空间,宣传农民的农业创新和乡土文化,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的话语场域。

3. 公共性平台建设

互动博弈的“公共能量场”是促进农村政治系统良性运行的载体,公共性平台建设为“公共能量场”的营造提供了基础性保障。第一,加强公共性平台的制度建设。改变乡镇人大代表的身份结构,适当增加农民群体的比例;改进信访部门的工作方式,通过强化案件的督察力度提高农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效用;完善村民代表大会制度,防止村庄权力垄断和话语霸权的发生。第二,发挥虚拟对话平台作用。“公共能量场”的实现场所可以是实体亦可虚拟,借助互联网平台,利用电视、QQ、微信和微博等大众传媒方式实现信息快速、高效的传递以及农民意愿和心声的表达。第三,财政资金的支持。塞缪尔·亨廷顿认为高水平的政治参与总是与更高水平的发展相伴随,而且社会和经济更发达的社会,也趋向于赋予政治参与更高的价值。农村公共对话平台建设需要基础性条件的配合,通过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公共性平台的建设打下物质基础。在村集体资金缺乏的情况下,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农村的政治民主建设,确保公共对话平台的良性运转。

三、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权力维度:个体规训

(一)宏观性与微观性:两种不同类型的权力观

权力属性之争一直是政治学科关注的焦点话题,传统的权力研究关注的是权力运行的中心部位,是现代主义遵循的研究范式,被称为宏观权力论。宏观权力论认为“被占有”“压抑性”和“单向度”是传统权力的基本特征,其中,“被占有”是指权力归统治者所有,“压抑性”指权力的运行要通过镇压或强制性得以实施,“单向度”指权力遵循自上而下的运行路径和从中心向四周扩散的规律。宏观性权力与约瑟夫·奈的强制性权力有相似之处,均强调实体权力的中心性和专断性。从现代化国家建构的历史脉络中,我们发现宏观性权力在国家制度安排和社会维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发现“唯中心弱边缘”的权力形态易引发社会矛盾,激起干群冲突。现代权力观认为社会环境决定权力分布,是一种以法权模式和经济学模式为主要特征的权力理论体系。在“无主体性”“去中心化”的后现代主义思潮下,法国著名思想家米歇尔·福柯提出著名的“微观权力论”,标志着哲社微观领域的重要转向[18]。

福柯从微观领域着手,将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扩展到学校、监狱和军队等非中心领域,引申出现代权力具体性、细节性和流动性等特性。在福柯看来,首先,微观性权力在所属上并非占有而是被行使;其次,从微观组织出发,与传统权力的暴力性不同的是现代权力还具有传播和形塑的生产性功能;再次,权力有诸多作用点,并非聚集于个别结构和某个阶级,在运作路径上并非自上而下。福柯的微观权力论表明传统的诸如“统治阶级”“权力联盟”以及“政治集团”这些模糊的概念只有落实到微观领域,才不会是一种单纯的口号。作为一种力量的关系,权力超越了实体或者占有物的现实形态而广泛地活跃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场域,流动在微观组织的各个节点。作为对传统宏观权力论的批判者,福柯的微观权力建构了一种关于权力的“本体论”,分析了不可见的权力在微观领域实施控制的手段,完成了现代社会权力控制的解构,极大地弥补了公共管理学者对权力运作认识的不足。

(二)精英俘获:农村基层微观性权力的失范与失序

作为后现代公共行政思潮的微观权力论弥补了传统宏观权力论在公共管理中的认知缺陷,对于当前乡村治理转型中农村政治生态优化学术难题的解决意义非凡。现代化国家政权建设的逻辑主线是权力体系的向下延伸,但是农村的微观权力约束往往处于边缘化地位,由此造成农村基层“村官”贪腐的滋生和蔓延。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高压态势下,查处一大批典型的农村村官贪腐案件,案件数量多、涉案金额大、违法形式多样已经表明农村是权力腐败的重灾区。一项数据表明:村干部权力腐败引发的群众上访数量占到上访总量的70%以上[19]。


图1 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统计图


中纪委公布的“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栏中,我们发现,2015年涉及“村官”腐败的人数占曝光总人数的57.23%,表明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极其猖獗。后农业税时代一系列改革措施为乡村治理带来了重要历史契机,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政策导向也被异化为部分村干部贪腐分利的机会。从村干部违法犯罪的形式来看,可谓“花样百出”,主要有挪用公款、贿选谋位、假公济私、侵吞农村集体“三资”和惠农资金、克扣补贴等。


图2 基层干部腐败形式统计图


从基层干部腐败形式统计结果看(见图2),2015年基层干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的违法案件所占比例为57.30%,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四风”问题所占比例为11.85%,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和领域违规收费、收红包等问题的案件占比为18.69%,犯罪形式多样,涉及乡村治理的诸多方面。从中央巡视组报告和媒体的腐败案情披露情况来看,“苍蝇式”腐败俨然成为基层治理难题中的重要“病原体”。微观权力论为我们认识农村政治生态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即权力是一种关系或网络弥散在社会各个角落并作为社会的一种深层结构而存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提到的腐败是导致农村政治生态恶化的根源,因此,重视并抑制微观性权力腐败是优化农村政治生态的必然选择。

(三)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权力路径:微观性权力规训

作为现代社会中一种极其隐蔽、表现仁慈、效用明显的权力运作方式,福柯认为“规训”是制约微观性权力腐败的有效策略,主要表现在层级式监视、规范性裁决和常态化检查三个方面[20]。因此,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权力路径就是对村庄权力主体的个人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1. 层级式监视:权力制约权力机制建构

层级式监视是一种嵌入式的个体规训技术,主要是借助规训权力对个体行为采取分层持续的监督。“还权于民”的村民自治制度虽赋予村民民主监督的权利,但基于村规民约、道德规范的“软监督”在很大程度上处于低效状态,而强化乡镇党政机关对村干部的监督,建构起“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结构可提升监督的实效。乡镇政府对村干部行政事务的行政监督、对村民自治事务的法治监督和乡镇党委对党员村干部的党内监督构成了层级监督的主要内容。为确保对村干部层级监督的质量,可采取如下策略:第一,监督主体的互动,通过建立乡镇党政机关与农民之间的“需求-回应”机制,构筑官民互动的交流平台。第二,监督要素整合,将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法制监督进行优化组合,减少监督体系因内部混乱无序而导致的自我消耗。第三,监督条件的保障,在确保监督主体独立性的前提下优化层级监督的程序,通过激励和问责机制保证监督体系的良性运行。

2. 规范性裁决: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

规范性裁决是个体规训实施中特有的微观处罚机制,农村政治生态优化需要一系列科学有效的纪律、准则和制度来规范农村社会主体的行为。在农村政治场域,约束机制的弱化或缺失是造成小微权力腐败的外因,而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是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重要保障。第一,推进农村法治建设进程。首先,构建系统完备的农村法治体系,特别是健全乡村建设和治理方面的基本法规;其次,通过完善涉农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从经济源头上遏制农村执法乱象和寻租、设租的腐败行为;再次,完善农村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为农村法治体系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第二,强化对农村权力主体的道德教育。首先,要将廉洁教育作为农村党风和政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贯彻在村干部日常生活和工作始终;其次,开展责任教育,让村干部明确权责关系,守住道德的底线;再次,大力弘扬廉洁文化,充分挖掘当地村落的优秀典范和良好的民俗家风,为农村政治生态优化提供“软实力”支持。

3. 常态化检查:持续有效的巡察制度设计

福柯认为检查是层级监视和规范性裁决结合的规训技术,通过检查制度将人档案化和对象化,成为测量和控制个体行为的终极手段[21]。为制约村庄权力主体的行为,乡镇政府机关应建立持续有效的巡察制度:第一,巡察机构的设立。作为一级党组织的领导权威,巡察小组的组长应由地方纪委书记担任,在纪委部门下设巡察办作为统一部署巡察力量的专门机构。第二,巡察重点的把握。巡察办将巡察对象聚焦于村干部,巡察内容主要放在权力滥用、拉票贿选、违规买卖和暴力威胁等有害村庄民主秩序的核心领域。第三,巡察方式的多样。创新并实施对口、交叉和专项的巡察方式,其中,对口巡察指纪工委对所联系的农村进行巡察,交叉巡察是不同巡察组的交换巡察,而专项巡察就是针对农村地区某一类型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门巡察。第四,巡察结果的反馈。巡察的结果在于反馈,在农村政治场域,涉及选人用人问题时要移交当地乡镇组织部门,涉及政策机制问题要上报党委政府,通过及时移交达到立行立改的目的。

四、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技术维度:技术赋权

(一)技术赋权:互联网时代基层治理创新的重大变革

技术赋权又被称作媒介的权力下放,是指通过媒介传播打破精英主义的话语垄断,重塑基层治理的话语体系。一些类似的观点认为:社会对互联网的使用促进公共辩论,互联网塑造了虚拟社区这种类型的社会组织并在抗争的动力中引入新的元素。作为信息传播和沟通的媒介工具,新媒体技术内嵌着自由平等的价值理念,拓展了受众政治参与的渠道,摆脱传统依靠政治或经济力量进行诉求表达的束缚。随着新媒体技术的进步和普及,草根阶层亦被赋予内容生产的话语权力,通过在开放的网络空间内自由表达诉求影响着主流媒体议程,致使属性议程的效果弱化、内容同质化前提被解构。郑永年教授认为互联网为政社互动提供公共领域,技术赋权带来的社会治理变革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互联网技术增加了政府和社会的权力,促进政治自由化,旨在打造公开、透明的责任政府;其次,互联网超越了政府权力的限度,使权力更加分散化;再次,互联网技术为政府和社会彼此间的契约和分离创造了一个新的基础结构;最后,互联网创造了一种政府和社会的回归关系[22]。因此,技术赋权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传统媒体的地位,提升了自媒体的权威,为个人的闲置时间和能力开辟了一条全新的变现道路。

(二)从模糊治理到技术治理: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基本面向

农村社会的复杂性和异质性一定程度上反映国家干预的对象是充满模糊性的,这也是传统乡村模糊治理的真实写照。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技术治理”适逢信息技术发展的要求,成为乡村治理范式变革的重要走向。在“乡政”和“村治”相对分离的二元治理结构中,信息不对称往往导致公共政策的落地较少考虑底层村民的意愿和真实诉求,农民对政策的执行或评估也缺乏有效的监督,造成政社互动失衡。这是由于建立在“模糊治理”基础上的乡村治理体系由“外部嵌入”和“内生整合”两种模式构成。外部嵌入强调的是外部力量的嵌入,关注的是乡村治理体系的优化,而内生整合强调的是乡村内部力量的凝聚,关注的是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乡村治理实践中发现,外部嵌入数量的增加导致乡村治理难度加大,而内生整合由于利益分化、力量悬殊和信息不对称导致精英俘获、村霸横行、拉票贿选等政治生态恶化现象的发生。

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乡村治理转型的实现迫切需要开辟第三条道路,传统模糊治理的局限性为农村政治生态优化中技术治理的实现创造了条件。技术治理在农村政治生态优化中的表现为借助现有的信息技术将参与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主体微缩为虚拟数字,动态监控管理队伍和社会风险,推进乡村治理复杂性的精准梳理和高效治理。技术治理的优越性在于从“管人”“管物”向“管数”转变,这种转变强化了农村基层组织对队伍和风险的可读性,提升了农村政治生态场域中基层治理主体对乡村公共秩序和乡村突发问题的处置能力。同时,在基层政权“悬浮”的背景下,通过技术治理改变农村异质性和复杂性导致的模糊治理,国家行政力量通过“数字公民”和“数字疆域”的虚拟创设将治理的触角伸入乡村社会的内部[23]。

(三)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技术路径:数字治理体系建构

信息科技的迅速发展深刻地影响着乡村治理模式,推进数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基层政府面临的重大挑战。数字信息化开辟了乡村治理的新边疆,随着农村地区互联网的普及,在数字化治理技术具备可行性的前提下应将数字治理体系搭建作为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路径选择。

1. 资格主体的意识提升与能力培育

农民是乡村数字治理的资格主体,也是农村政治生态优化中公众有效参与的基石。数字治理拓展村民参与政治生态优化的渠道,但并不意味着参与程度的提升,因此,意识提升和能力培育是数字治理体系完善的两大支柱。第一,村民参与意识的提升。作为农村政治生活的参与者,村民应意识到自身在农村政治生态优化中的主体地位。村民要捍卫村民自治中的基本权利,意识到参与是对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权、知情权和决策权的体现,进而提升权利意识。村民应意识到在法律面前和其他身份的行为主体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平等义务。第二,村民参与能力的培育。农村数字治理的不可逆性决定村民必须提升对基本信息技术的运用能力。作为现代化的村民要提升正确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能力,同时,村民要提升理性思考能力,规避盲目从众心理,能够自主地看待自身的参与行为。

2. 多元化治理主体的分工与协同

政府、村委会、社会组织和村民作为乡村数字治理的主体,其自身的职责和权力决定了农村政治生态优化的治理格局。第一,乡镇政府的“垫脚石”角色。在现有的“乡政村治”体制下,为拓展乡村治理的弹性空间,减少行政干预,乡镇政府应该在数字治理中充当“垫脚石”角色,维系村务公开、行权监督、村民参与在农村社区中的有效落实。第二,社会组织的有效参与。农村政治生态环境的清正是建立在开放的政治系统上的,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是在厘清政社边界上,确保对村庄权力主体的真实有效监督,提升数字治理的持续性。第三,村委会的积极配合。农村政治生态优化实质上是对村委会行为主体的监督和制约,而数字治理模式的打造需要村干部的积极配合。信息技术在给村务管理方式带来深刻变革的同时,也倒逼村支两委成员提高自身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和参与能力。第四,村民的核心地位。数字治理体系的建构及在农村政治生态优化中作用的发挥要实现村民自治和数字治理的深度耦合,必须将村民置于核心地位,进而激发自治潜能和治理效能。

3. 数字治理平台的建设与完善

健全大数据辅助社会治理机制是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实现乡村治理精准化和公共服务高效化的重要途径[24]。针对农村政治生态优化中村民与基层政府互动失衡的问题,通过建立“数字化 政务服务”的支撑平台,形成收集问题、分配任务、解决问题的综合服务系统。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与使用、扶贫资源的分配公平、民主选举的程序正义以及村企合作的诸多事项均可借助平台管理系统进行公示。以“晒任务”的形式将村庄党员干部所做项目晒上网,最终形成反映、受理、督察、处理和反馈的连贯环节,为乡镇纪委监督执纪提供了一条崭新的、方便的渠道。数字治理平台的建设推进了农村政治生态优化与信息化发展的深入耦合,在加快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的同时,用数字化的优势破解了农村政治场域易发的权力腐败和民主失范问题。乡镇基层政府作为乡村数字化治理的主导者和推动者,通过资金投入和制度安排,运用互联网技术将网络和农村公共事务大数据串起公开透明的政务服务渠道,以数字化的样态推进乡村治理绩效的提升。


参考文献

[1] 桑学成,周义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概念辨识与着力点考量[J].江苏社会科学,2018(1):1-8.

[2] 黄蓉生.全面从严治党与政治生态构建的有机统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政治生态”重要论述体会[J].政治学研究,2016(5):12-20.

[3] 包心鉴.不断净化优化党内政治生态[N].人民日报2016-12-19(007).

[4] 王超,张红霞.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现实困境及路径突破[J].理论学刊,2018(6):32-38.

[5] 禹辉映.习近平新时代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思想论析[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8(6):119-123.

[6] 侯方.政治生态文化视阈下农村“小官大贪”及其治理[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26-31.

[7] 冀鹏,马华.基层政治生态优化与基层治理有效性的提升[J].求实,2017(12):50-60.

[8] 陈晓莉,钟海.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优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J].理论探讨,2017(5):126-131.

[9] 董江爱,梁俊山.习近平从严治党思想及其对农村政治生态的重塑[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8(2):30-38.

[10] 王越芬,曲长海.场域视角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研究[J].科学社会主义,2018(4):47-52.

[11] 于晓风.“场域”视野下的革命文化:以沂蒙精神的跨场域传播为例[J].山东社会科学,2018(4)175-181.

[12] 徐增阳,崔学昭.微博维权的作用机制:基于公共能量场视角的案例分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5(9):163-167.

[13] 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M].王浦劬,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22.

[14] 贺雪峰.城乡二元结构视野下的乡村振兴[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5):1-7.

[15] 邢成举,李小云.超越结构与行动: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经验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8(11)32-47.

[16] 何旗.家族式腐败的生成逻辑及其治理路径[J].中州学刊,2019(1):7-11.

[17] 胡卫卫,杜焱强,于水.乡村柔性治理的三重维度:权力、话语与技术[J].学习与实践,2019(1):20-28.

[18] 荀海鹏.微观权力视角下员工管理方法探析[J].领导科学,2017(34):16-18.

[19] 陈建平,胡卫卫,郑逸芳.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腐败的发生机理及治理路径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16(5):25-31.

[20] 福柯.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M].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21] FERREIRA A,OTLEYD.The Design and Use of

Performance Management Systems:An Extended Framework for Analysis[J].Managment Accounting Reserch,2009(4):263-282.

[22] 郑永年.技术赋权:中国的互联网、国家与社会[M].邱道隆,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13:15.

[23] 李齐,贾开,曹胜.数字治理时代公共管理学科的回应与发展:第三届数字政府治理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J].中国行政管理,2018(11):35-38.

[24] 韩兆柱,马文娟.数字治理理论及其应用的探索[J].公共管理评论,2016(1):9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