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凤瑞 责任编辑:余 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9 浏览次数: 30416次
要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必须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使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步入了快车道,在数量上呈迅猛增长之势。但在实践中,参加专业合作社的农民间具有很强的同质性,基本都从事某一种农产品的生产或提供某种服务,如小麦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农户间虽然有互助,但很少有互补,很难做到取长补短。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但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中,却由于一些合作社以“信用合作”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让参与信用合作的农民很受伤,让地方政府很头疼,使得“三位一体”合作社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农户和地方政府的信任。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既与信用合作的发展缺乏必要的法律和制度规范有关,也与单一农民合作社带动能力弱、抗风险能力低有关。因此,如何实现“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
由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运行机制与发展路径研究》,以促进“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为目标,深入分析了“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必然性,从理论和现实两个维度分析了“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动力机制,在总结“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发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析“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运行机制,针对发展难题提出了“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路径。
我也长期从事“三农”工作的教学科研工作,对农民合作社也有深入的了解。这本书我读了两遍,认为该书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该书注重“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案例分析和实践经验的提炼,剖析了浙江省瑞安市、河北省昌黎县和曲周县“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的案例,给读者以启发。例如:(1)瑞安的发展实践说明,单靠民间自发组织的合作越来越不可能实现,必须依靠政府力量,从上而下进行组织、指导。但这并不意味着民间力量的不重要,不能忽视发动农民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河北省昌黎县和曲周县的发展实践表明,两地合作社都没有把自身的盈利放在首位,而是从全县产业发展的需要出发补短板,从农民的需要出发做服务,真正体现了合作社的价值和定位。
二是研究思路清晰。本书拓展了农民合作社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体现了较高的理论水准。例如:(1)引入博弈论、交易成本理论、俱乐部理论研究农民合作社,在研究理论和研究方法上有创新;(2)从理论上研究了“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具有创新性。
三是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本书研究“三位一体”合作社规范发展问题,关注“三位一体”合作社实践发展中面临的实践难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例如:(1)针对信用合作发展面临信用合作资金规模小、来源少,管理不够规范,缺乏有效监管等难题,应采取组建合作社联合社对基层合作社进行有效监管,开展资金互助、完善运行模式,优化服务内容等措施;(2)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动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过度干预、农民主体地位缺失等问题,提出在“三位一体”合作社组建和发展初期,政府要进行强干预,当合作社进行良性运行时,政府要降低干预程度,进行弱干预。从建立制度、加强对农民的培训等方面入手,确保农民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