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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中妇女的母职实践与主体重塑

作者:许 怡 辛 荣  责任编辑:蒋 韵  信息来源:《社会发展研究》2021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22-01-11  浏览次数: 25307


【摘要】随着农民工家庭化迁移比例的提高,流动妇女在新家庭结构下面临着工人、妻子、母亲以及女性等多重身份和角色的挑战。在多重社会结构之下,流动妇女的母职形态的呈现有别于农村女性或城市女性,表现为工厂制度下的时间贫困、传统性别意识形态下的双重劳动、城乡二元制下的教育排斥等。但结构与主体实际上一直处在一个不断作用和反作用的过程当中,新生代的流动妇女开始通过社区互助育儿、成为负责的“远程母亲”、对家庭婚姻中的夫妻角色分工进行反思和调整等一系列主动的选择,在多重结构中寻找新的身份定位和重塑母职的空间。

【关键词】流动家庭;流动妇女;母职;母职重塑


一、研究背景

随着时代的更迭,农民工的迁移在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历程中表现出不同的特征。20个世纪80年代,农民工的迁移表现为个体单独外出、家庭留守的务工潮(蔡昉,1997)。发展到20个世纪90年代,许多学者在大样本的调查数据中发现了农民工的迁移开始表现出明显的家庭化趋势(侯佳伟,2009;陈卫、刘金菊,2012)。第一代农民工的“抛妻离子”和“亲人相隔式”的流动模式正被逐渐取代,新生代农民工中家庭化迁移趋势开始凸显,近九成已婚新生代流动人口属于夫妻共同流动,并且约60%流动人口与配偶和子女一起流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司,2017)。在这种迁移家庭化的总体趋势下,当代农民工的家庭迁移还表现出家庭结构的核心化的特征,即一个以上的核心家庭成员随迁至流入地共同居住生活。农民工家庭化迁移以配偶子女随迁模式和配偶随迁模式为主(扈新强、赵玉峰,2017;陈素琼、张广胜,2017)。农民工与配偶、子女共同在城市生活开始成为该群体在城市居留形态的主要模式(李强,2014;汪建华,2017),家庭日渐成为农民工外出务工和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基本单元。

伴随着农民工家庭化迁移趋势的是其中女性参与的增加和角色的变换。2016年全国农民工监测报告数据显示,女性农民工比例和其中已婚的比例都在提高。一方面,旧有的男女两性“外出—留守”的家庭分工随着农民工家庭周期的发展开始演变。当子女脱离婴幼儿期,女性不再留守照看,而是进入城市与丈夫一起成为农民工,城市农民工家庭由男性单人家庭演变为夫妻核心家庭。另一方面,随着新生代农民工经济条件的改善和育儿观念的转变,他们在家庭迁移方面做出有别于老一代的决策,即让子女在其成长的某个阶段甚至长期随迁到城市。随迁子女的现象也增加了女性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的参与和投入。我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显示,0—17岁流动儿童的数量由2010年的4659万增长至2014年的5981万;流动人口子女留守老家的比例由四成下降为三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司,2016)。流动的家庭化趋势下,女性农民工群体不仅数量增长,也面临着自身角色的变化和挑战。生计与母职、工作与家庭、责任与个人理想在城市新生活中碰撞。

与过去留守农村照看孩子或是进城务工孩子留守时的“远程母职”不同,子女随迁的流动妇女面临着更多新情境下的挑战。工人、妻子、母亲以及女性等多重身份在新家庭结构下的日常生活中被赋予了不同的意义。在个人梦想之外,流动母亲对随迁子女的城市生活也有了期待和目标,并且需要为此付出更多的母职努力。此外,农民工以家庭为单位的城市流入也给他们的社会融合带来了新的挑战,对城市公共服务和福利需求增加的同时也面临着变迁中的紧张社会结构。

本文将在农民工家庭化迁移趋势的背景下,以流动妇女的母职状况作为研究焦点。本文中的流动妇女指的是来自于农村地区,教育程度较低且在城市地区从事较底层劳动的女性,她们亦被称为进城务工女性或女性农民工。在关注她们母职实践的同时,本文试图探究其背后的社会根源和社会影响,并最终回归到对迁移行动中流动妇女及其家庭的社会处境的理解。

二、母职研究和中国女性实践

以往的农民工家庭迁移研究常常隐含着性别客体视角,流动妇女,即女性农民工,往往被视为影响家庭迁移的一个因素或者考察对象。例如,在主流论述中经常出现“携妻带子”“拖家带口”的表述;她们的行为也被客体化为“劳动参与率”“就业效应”等可操作化的变量。女性农民工的母职也基本被等同于照料子女的劳动,并被设定为影响社会经济功能发挥的一个因素,其目的是促进一定社会目标的实现。女性主体本身及母职并没有进入研究的中心,因而女性的主体性和感受经验都较少在这些研究中得到体现。下面笔者将用女性主义的视角对母职这一概念进行梳理,总结近年来有关中国女性母职实践的研究。

从行为的角度,母职泛指母亲为抚育孩子所做的事情,包括怀孕、生育和照顾孩子等(俞彦娟,2005);又可根据生物性和社会性的标准,将这些行为分为生物性的怀孕、生育行为以及社会规范的养育行为(童,2002)。在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这一理论流派看来,母职作为一种子女生育和养育行为,与其他家务劳动一样,是一项有价值的劳动。家务劳动的价值并没有不同于其他可获得报酬的生产性劳动,然而却是无偿的,并且通过“爱”与“母性”的名义不断榨取女性劳动价值(范情,2000;上野千鹤子,202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革新,母职的内涵不断地丰富和延展。母职的意义突破了单纯的母亲面向孩子的行动,也包括了基于母职而形成的多元社会关系,且在不断建构与被建构的过程当中。例如,西方的母职意识形态在社会发展和性别话语变迁的过程中先后经历了“温柔母亲”“科学母亲”、主妇母亲和在职母亲二元对立构建下的“单面向母亲”,以及强调女性选择权利的“自主母亲”等阶段(陶艳兰,2015)。

对于中国女性而言,母职意识正在经历传统社会文化建构与现代女性意识觉醒的碰撞,母职实践是一个不断重塑的过程。对于城市职业女性而言,如何平衡工作与家庭的冲突似乎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有学者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好妈妈”的定位已经不再是能够兼顾工作与家庭的“工作母亲”,而是可以为了孩子牺牲自我发展的全职妈妈,以及成为符合现代性标准的全知全能的“教育妈妈”(金一虹,2013)。与此同时,“超级妈妈”“辣妈”的形象正在不断地被大众媒体宣扬,似乎普通职场女性只要凭借个人努力和一定的育儿技巧就能成为兼顾家庭和职业的多面手(沈奕斐,2014;陶艳兰,2016)。然而,研究也证明,尽管城市职场女性可以发展出一些实践策略以协调育儿与工作之间的冲突,如通过努力调整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孩子的需要,或者通过团队育儿实现工作与家庭的平衡(陶艳兰,2013),但一种要求“知识与情感密集”投入的母职意识形态正在滋生,女性面临着更加严峻的个人与家庭平衡的困境(陈蒙,2018)。例如,近年来在竞争性教育背景下出现了“教育经纪人”“教育拼妈”等现象,说明女性家庭教育的职能不断强化,传统性别意识形态对家庭内部的育儿性别分工进行再生产,也因此对女性的自我发展造成了限制(金一虹、杨笛,2015;杨可,2018)。

同时,女性的母职经验会因其社会位置的不同而有明显差异(潘淑满,2005)。上述研究多以城市中产阶层女性为对象,虽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女性的母职状况,却也体现了明显的阶层特性。早年的研究较少关注流动妇女的母职经验,我们只能从一些留守儿童或农民工研究中窥见其大致面貌。例如,在子女留守的阶段,打工父母进行的是一种“跨域抚养”,在经济、情感、心理、照顾安排等方面能动地完成亲职(罗小锋,2011);流动妇女会通过对劳动过程采取隐忍消极的态度、节衣缩食的城市生活策略等来实现供养家庭和孩子的目标(何明洁,2009)。

近年来有学者开始关注到流动妇女的母职实践,例如,有学者通过叙事研究展现了流动妇女母职经历中的“打工之苦”“婚姻之韧”“教养之难”(赵洪萍,2020)。与城市女性相比,进城务工的流动妇女不管是在职场中、在婚姻家庭中,以及进城后的子女教育中,都更弱势且面临着更有限的选择。在子女教养问题上,流动妇女面临着“新教养脚本”与上一代的“分离式”“打骂式”教养脚本的冲突(赵洪萍,2020)。另一项以家政女工为对象的研究指出,流动女性的母职认知包含“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两个面向,家政女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养和照料中之间进行“权宜性地转换”或者“阶段性迁移”,以此与传统的母职规范进行协商,进而构建出更适合她们处境的母职实践(肖索未、汤超萍,2021)。此外,有学者指出,流动家庭中以“孩子为中心”的价值基础和女性对家庭经济的贡献导致传统性别分工不断瓦解,但以“孩子为中心”的家庭主义仍然要求夫妻双方个人利益让位于家庭利益(杜平,2019),流动农村女性仍然受限于“完整家庭”的迷思。

可见,在城乡迁移的背景下,传统的性别规范和亲职分工已难以维持农民工家庭的基本功能运转,“母职协商”“性别化妥协”成为农民工家庭适应环境变换的产物。然而,无论是“母职协商”还是“性别化妥协”的策略,其价值基础仍然是以家庭或孩子为中心,流动父母对亲职分工的重新商榷并非基于对亲职不平等内核的质疑,而是在城乡迁移背景下所做的符合家庭利益最大化的权宜性调整。在此情境下,流动母亲依然被视作城乡迁移结构下的客体和被动选择的对象。

从研究者的角度,流动妇女被考察的只是她们作为母亲、妻子的身份和经验,而其作为独立个体的身份及需求往往被忽视。有关“母职悖论”1的讨论也几乎从不涉及流动妇女群体,似乎在母亲身份与自我实现之间的两难选择只存在于城市或中产女性。流动妇女往往被视为没有太多选择权的弱势群体,其“自我实现需求”鲜少进入研究者的视野。基于此,笔者认为对于流动妇女的母职研究可参照西方母职研究20世纪80年代后的一个新增维度,即女性在母职实践过程中的自我认同和主体性(吴小英,2021)。

所谓女性的主体性,是女性对自身力量和能力的一种肯定,是体现在社会生活实践活动中的一种自觉能动性,是能够把自己视为主、把外物视为客的力量呈现(赵小华,2004)。主体和结构之间的关系被认为是多重的,且历史性的;性别化的主体则是各种控制和反抗话语等力量交织中的产物(刘希,2021)。关注流动妇女的主体性,即关注她们如何看待作为社会建构的母职设定,如何权衡孩子、家庭的需求和自我的需求,以及如何在具体情境中去适应、调整、摸索新路子,或是拒绝、挑战加诸于她们身上的社会期待。

综上分析,本文将融合结构视角与后结构视角,勾勒多重结构下母职实践中的主体以及主体在结构当中的行动。在对流动妇女的母职现状描绘中,笔者先以“资本—性别—城乡”三重结构视角对其进行剖析,发现流动妇女受困于结构性因素的母职经验以及相应对策。随后,笔者借鉴后结构理论的视角,记录流动妇女作为行动主体对身处的结构环境作出不同的应变和选择。这些行动和经验体现了流动妇女对于母职意识形态的质疑和挑战,也呈现了她们重塑母职的努力和主体化的过程。

三、研究方法

本文采取的是质性研究方法,主要为半开放式深度访谈法和非参与式观察法。作者于2018年在广州市两个流动人口居住社区(代号A社区、B社区)开展研究,通过在这两个社区开展服务的社会工作机构引介,得以与社区里子女随迁的流动妇女建立联系。两个社区均为典型的流动人口聚居区:A社区毗邻市区,是典型的广州城中村,居民以从事非正规就业工作的流动人口为主(如服务员、自雇者、流动摊贩、个体户等);B社区则位于广州远郊,周边工业区内分布着大大小小的电子厂、印刷厂、制衣厂、汽配厂、造船厂等,流动人口的职业多为工厂工人。因此,我们在A社区接触到的受访者其职业多为自雇者、个体户或全职妈妈,在B社区接触到的受访者多为工厂女工。

我们深度访谈了10位妇女(如下表所示),并对部分受访者进行了多次访谈。在部分受访者允许的情况下,我们还进入了她们的家庭进行观察和访谈。访谈内容主要围绕受访对象的家庭、工作情况、育儿和母职经历,以及对自身和家庭未来的规划。这些受访对象的年龄介于30岁到46岁之间,育有1—3名子女,其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除了对这10名妇女的深度访谈,我们还在社区随机访谈了数十名妇女,这些较为简短的访谈有助于印证我们的判断。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我们最初寻找的访谈对象是子女随迁的流动妇女,但随着接触的深入,我们发现“子女随迁”几乎都是阶段性的状态——有的孩子原本在留守,不久前才被接到父母身边,有的原本在父母身边但又即将被送回老家,还有的在寒暑假期间候鸟式的来到父母身边团聚。可见,随迁并非恒态,“流动”才是常态。因此,尽管大部分受访对象是子女随迁的妇女,但也有几位是子女留守的妇女。2

表 访谈对象基本情况

访谈之外,我们还进行了一些非参与式的观察,例如在社区公共空间观察社区妇女的育儿活动。笔者在过去几年多次前往这两个社区,参与社工机构开展的活动(包括亲子活动、儿童类活动、面向流动妇女的活动),并与社区居民进行非结构式的访谈和交流。同时笔者以实习生的身份参与了B社区社工机构为流动家庭所开展的各类服务,如流动儿童夏令营活动,亲子活动等。通过这些观察和接触,我们得以积累更多对流动家庭和流动母亲的认识,理解她们的处境和行动策略。因此,我们的研究发现并非仅仅基于10个访谈个案,还来自于我们与这一人群的广泛接触。通过这些广泛的接触我们发现,尽管流动妇女的个体经历各有差异,但其在工作、家庭和母职的经验体会却又如此雷同。这些共同的经验和体会帮助我们梳理出隐藏在流动妇女母职经验中的结构性因素,并借由10位受访妇女的亲身经历加以述说。

四、多重裹挟下的母职实践困境

流动妇女区别于其他女性群体的身份特征是其深嵌于城乡二元结构下的“流动性”——从“愚昧”“落后”的乡村进入“现代化”的城市(杰华,2006)。户籍赋予她们的身份是农民,而其职业身份则通常是工厂工人、服务员、家政工、清洁工、小摊贩等——那些城市里最底层的工作。“流动”是一种状态——除了打工赚钱和日常居住在城市,其余结婚生子、赡养父母、退休养老则多在农村,这种循环往复的流动机制也被称作“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模式”(郭于华、黄斌欢,2014)。这种“流动”的状态也一直延续到了女性农民工成为母亲之后,并深刻地影响着她们的母职实践。我们发现,流动状态下的妇女的母职实践受到三重结构性因素的影响:资本运作下的工厂制度、传统性别意识形态、城乡二元制度。这三重因素分别从工作、家庭和教育三个面向渗透进入流动妇女的母职实践过程,并造就了她们的母职困境。我们把这种影响称为“多重裹挟”。以下将对这三重裹挟展开论述。

(一)工厂制度裹挟下的时间贫困

本研究深度访谈的10位流动妇女中,有9位在工厂上班。对于在工厂上班的在职妈妈而言,她们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超长工作时间与照料孩子之间的冲突。这些在职妈妈有的需要上12个小时的“长白班”,有的按照白班与夜班轮换的倒班制度工作,大部分人每周休息一天甚至无休。此外,她们的休息时间常常不固定,因为工厂需要依据订单量而排班,“赶货”和“调班”是工厂里的常态。对于超长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不固定的妈妈们来说,完成对孩子的日常照料,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子燕与丈夫虽都在外务工但不在同一个城市,丈夫每个礼拜过来一次。独自照顾孩子的最大困难是上夜班,谈起这段经历,子燕忍不住地眼泪直流,“那个时候她(孩子)可能是还小,晚上自己在家反而也不会害怕什么的,我就夜班中间十一点半和凌晨三点钟休息时间回家看她一下。刚开始一两天,我凌晨回来的路上吓得肝肠寸断,总觉得后面有什么,心里都在发抖,但是我想到我小孩子一个人在家,她都不害怕我怎么能害怕,难道我都不如一个小孩子嘛……”为了安抚夜里独自在家的女儿,平常子燕上夜班的时候都会和女儿电话连线,让女儿听着她的声音直到入睡为止。有一次女儿的电话听筒出现故障发不出声音,子燕听得见女儿在电话那头号啕大哭,女儿却听不见妈妈的声音。她赶忙趁人不注意偷偷溜回了家,安抚好女儿的情绪,再在半个小时内赶回了厂里。这一次经历让子燕吓坏了,从那以后她开始努力创造条件陪伴和照顾女儿。原本春节时期有13天的年假,但一般她就休3天,由丈夫在家照顾女儿。这样做一是可以获得三倍的加班费,更重要的是还可以“把年假留给孩子最需要的时候用”,例如孩子生病的时候请假,或者在上夜班的时候偶尔可以在后半夜请半天假,尽管这样做仍会遭到主管的挑剔和责难。

大多数在工厂上班的妈妈面临和子燕一样的困扰,但也有一些妈妈以减少收入为代价,选择了工作时间较短的工作。例如林芳,为了兼顾孩子,她选择了实行计件制工资的工厂:“现在的厂一是自由,我有时候不放心的时候还可以偷偷溜出来回家看看他(小儿子);还有计件的话,我一天不说赚200,我就赚个150,差不多了我就下班不加班了,早点下班看小孩子。工资一般般,但是也没有特别低,反正我一天只上8个小时。”尽管如此,林芳同样要面临工厂的白夜班轮班制度。为此,她和同在一家工厂工作的丈夫费尽心思将两人的排班错开,但实在错不开的时候,就只能把两个孩子锁在家里:“哥哥大一点也可以照顾一下弟弟了,我做好了晚饭陪他们吃完就去上夜班,把他们留在家里自己睡,其实上着班挺担心的,一边担心他们打打闹闹的不睡觉,一边担心危险什么的,小儿子还小的时候,经常下班回来发现他磕了一头(肿)包……上完夜班回来只能白天睡觉,可是两个小子白天是最活泼的时候,我在那里睡,他们就在那里打打闹闹,吵得我头疼得很,根本休息不好……”

与城市家庭不一样,在流动家庭里,双职工父母在上班的时候把孩子独自留在家里是常态,尤其是在周末需要加班以及寒暑假的时候。这并非流动家庭的父母缺乏安全的观念,而是由于工厂制度导致的“时间贫困”,把孩子独自锁在家里实属无奈之举。常见的城市家庭的辅助育儿选项,对这些流动家庭而言,也大多因为阶层的差异和城乡流动的状态而无法承担:农村的祖辈因各种原因常常无法跟随外出务工子女移居城市协助照看孙辈;雇用家政人员照看孩子更不会是一个他们经济上可以承受的选项;市场上的托管班,尽管可以承担一部分的课后托管或周末托管业务,但并非所有流动家庭负担得起,且无法为上夜班的家长解决夜间照看需求。

在赚取利润为导向的工厂制度下,雇主会想尽办法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通过“加班”“长白班”“人停机器不停”等生产制度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工人为了获得足够的薪资收入,不得不牺牲自由时间出卖更多的劳动力。这种工作上的高投入也难以通过工作价值感来弥补,因为大部分的工厂工作内容重复而枯燥,工人们只是流水线上的螺丝钉。实际上,这种以牺牲工人(几乎都是农民工)的家庭时间和休息时间为代价的工厂制度,在家庭化迁移和劳动力短缺的趋势下越发不可维系。但对于大多数学历和技能不高的女性农民工而言,在劳动力市场上的选择非常有限,由工厂制度所造成的“时间贫困”仍是她们在城市移居地面临的急迫困境。

(二)传统性别意识形态下的“双重劳动”

由于工厂制度对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侵占,流动家庭普遍面临着进行家庭再生产活动的时间和精力不足。但在家庭内部,夫妻双方在子女养育职责的分配和投入方面也具有差异。与传统性别角色分工不同的是,流动母亲不仅发挥“主内”的角色与功能,面对生活压力,她们也同时成为“主外”的“养家者”,与丈夫共同承担家庭经济责任。尽管许多流动妇女创造了与丈夫等同甚至更高的市场价值,但在回归家庭内部时,抚育子女的核心承担者依然是女性。

在我们的访谈对象中,既有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孩子的在职妈妈,也有选择退出劳动力市场回归家庭的全职妈妈。不管是在双职工还是单职工的流动家庭里,女性都是最核心的子女养育者。例如,常玉和丈夫的工作时间相当,但下班后丈夫一般只会帮忙做饭,而常玉每晚还要对孩子进行两小时的功课辅导;林芳与丈夫通过协调彼此的工作时间以保障孩子的日常照料,但孩子的成长性活动主要是林芳跟进参与;子燕与丈夫是两地务工状态,孩子跟着子燕生活,她几乎是独立的养育者;美琴的家庭,丈夫为了可以赚取更多的收入,在工厂下班后还去兼职跑滴滴,晚上跑四五个小时,周末也全天兼职,家务和照顾孩子的责任全由美琴承担。

受到传统母职观念的影响,这些流动妇女既要上班维持家庭经济收入,又要牺牲几乎所有的业余时间照顾子女,并且这种核心养育者的角色在“密集母职”的影响下越发被强化。雪梅用“基本上尽了当爸爸的责任”来评价她的丈夫,“他就觉得有我在,洗澡这些都是妈妈干的,有时候叫他帮忙他就帮一下,他会说你做得好,你教得好。女儿的活动我经常劝他一起来参加,我说这是要父母一起参加的,既然有时间你就多陪陪女儿,他就觉得我去了就好”。

子燕用“只要带着不丢了就行,管不了质量”来概括丈夫的育儿水平,丈夫的育儿行为更像是单纯的体力劳动,子燕需要“指挥”丈夫进行家务和协助育儿,这种“指挥”的表象掩盖了女性承担的隐形精神劳动:“我老公这个人没有辅导过孩子,不知道孩子的需求。所以我就一直跟我老公说,你要关注一下孩子这个年龄段有什么需求,怎么样才能帮助小孩子在学习上有进步呀……你不要回来只知道买个东西去讨好,这种没有落到实处没用的。然后我老公就说他想不到……”可见,城市化的育儿模式所伴随的“密集母职”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流动家庭,当抚育子女的“精神劳动”增加时,这部分的压力多由母亲承担。

流动家庭中还有一种常见的分工策略是妻子退出劳动力市场成为全职妈妈,尤其是二胎家庭。例如,晓云在将大儿子接来身边后不久怀上了二胎,面对两个孩子的照料需求,她选择了辞职成为全职妈妈。成为全职妈妈一方面导致丈夫在育儿和家务责任上的全面退出,另一方面也导致女方对男方的经济依赖,其家务劳动的价值未必能得到男方和婆家的认可:“他(丈夫)就觉得这就是女人该做的,哪个女人不带孩子的,还有人一边带孩子一边做别的事呢,反正你从他那里得不到一分的安慰。”女性的母职被视为理所应当的天职,不值得加以肯定;除此之外女性还需要面临对其价值的双重期待和要求:“过年回家别人问我是不是没上班了,他奶奶就说,(她)三年都没上班了。他们眼里就只有‘没挣钱’这三个字,也不想想这两个孩子怎么来的。”与传统性别角色规范相比,获取经济资源已经成为农村家庭对外出务工人员不分性别的普遍期待,女性不仅要满足既有的性别规范要求履行好母亲天职,还需要继续为家庭创造经济价值。

对于大多数的双职工流动家庭而言,为了维持以孩子为中心的家庭主义策略,女性也因其经济贡献家庭地位提升,传统的性别秩序发生妥协,男性在一定程度上开始承担家务(杜平,2019)。然而,这种妥协仍是建立在女性作为核心养育者的母职意识形态之上,男性承担的家庭责任仍然是以养家为主。面临工作与家庭的冲突,流动家庭的劳动性别分工延续既有的性别规范并呈现出两极分化。其中,男性养家糊口的角色得到强调,在“养家者”和“父亲”的身份下更加集中于养家者的角色;而女性家庭照顾角色更加凸显,承担主要的子女养育职责。与此同时,对女性经济价值的期待并未弱化,流动女性需要承担对其性别角色的双重标准,既是养家者,又是养育者。在传统性别秩序下,“双重劳动”成为流动女性在生儿育女后的新枷锁。

(三)城乡二元制度下的教育排斥

对于子女随迁的流动家庭而言,养育子女的困难除了时间贫困和经济压力之外,还有因户籍限制导致的教育排斥。这种教育排斥一方面体现为长期以来外来工随迁子女的“入学难”和“升学难”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城市教育环境下的文化资本排斥和教养脚本冲突。不管是宏观制度政策导致的入学、升学困境,还是城市环境与流动家庭文化资本匮乏导致的教育难题,又都在传统性别分工之下转化为流动母亲身上的重压和母职焦虑。“教育拼妈”的中产家庭育儿逻辑在流动人口阶层中同样成立。

第一重教育排斥是制度性排斥。在快速城市化与城乡二元体制的张力之下,面向非户籍人口的义务教育资源非常稀缺。尽管部分大城市实施了积分入学制度,但面临每个城市数以百万计的流动儿童入学需求,积分入学就如同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每一年积分入学政策执行时期即是流动家庭最焦虑的时期,讨论积分入学的各项政策条款和加分条件成了流动家庭家长之间最热门的交流话题,而母亲则是这个过程中最焦虑的群体,同时也是最有行动力的群体。

阿英在为孩子申请积分入学的过程中,查询个人积分时发现系统中自己的居住时长显示为“0”,一番波折之后终于搞清楚是租房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原因,“没有租房积分就要少积两分,这几天也都在搞这个事情,外地人在这里上学真的是麻烦,但是不搞明白吃亏的是自己。很多家长因为小孩子读书都被这个整晕,要不回家读,要不就读私校。”

“不搞明白吃亏的是自己”充分地道明了流动家庭在城市福利体系面前的弱势地位。在这场与公共权力的角力中,流动家庭似乎只是被动的政策对象。然而,也有一些家长拼尽全力也想为孩子们争取最好的机会,例如子燕。申请积分入学的那年,当地教育局只放出了非常有限的学位名额给非户籍儿童,然而家长们却发现,公办小学不是没有学位,而是要把学位作为高价商品以赞助费的形式“竞价”申请。于是,深感不公的子燕连同其他外来工家长一起到教育局请愿,要求教育部门公开公办小学的学位数量及积分条件。此举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积分入学政策的公平化和透明化,并抑制了公办小学收取赞助费、择校费的乱象。

积极的行动和为子女入学所做的多年铺垫(如持续缴纳社保、稳定的租房记录)也许可以争取到在城市入读小学的机会,然而到了小升初、升高中阶段,许多流动家庭不得不再次面临与子女的分离。“流动”才是这些家庭和孩子的真实状态,这种教育带来的流动性延续到了流动母亲的母职实践当中,特别在二孩普遍的流动人口家庭,这种流动性也造成了母职的撕裂。例如全职妈妈香兰,大女儿即将面临小升初,小女儿还在上二年级,由于没有满足初中积分入学的条件,将来不得不选择把大女儿送回老家升学。香兰面临的抉择是:要么让大女儿回老家升学,成为留守儿童,而自己留在城里照顾和陪伴小女儿完成小学阶段教育,要么牺牲小女儿在城市来之不易的教育机会,将两个孩子双双送回老家读书。不管是哪个选择,对于香兰而言都是同样艰难和无奈。

第二重教育排斥来自文化资本层面。一方面,这体现为农村与城市之间教育方式差异引起的互斥反应,有学者称之为新、旧教养脚本冲突下的教养之难(赵洪萍,2020)。这种教养之难与其说是流动妇女由于自身观念的更新和文化资本匮乏所致,不如说是城乡社会二元发展模式下城乡教育的分化,而流动家庭则成为二者的碰撞之地。农村的家长在孩子教育方面只需要提供基本的教育花费、生活保障,教学责任主要在学校和老师身上;农村学校还能替代家庭承担部分管理和安全保障的职能。而在城市里,家长则需要面临来自学校和老师各方面的要求,不仅要积极与学校联系,还要负责课业辅导、特长培养等工作。与城市中产妈妈相似,流动母亲同样受“教育拼妈”式的密集母职形态影响。

另一方面,城市学校所提倡的“家校合作”教育策略也加重了流动母亲的负担和心理压力。例如常玉,尽管孩子幸运地入读了当地一所重点小学,但班里其他家庭大多家境优越,常玉家是少数几个工人家庭之一,这让她感到有些自卑。学校鼓励家长们报名加入“家长委员会”,常玉感觉自己的心理负担很重:“有一次去参加家长会填一个表,有一个问题是‘你能为学校带来什么?’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写,写什么呢,空白!教授可以写他的专业,做老板的可以写给学校捐钱,还有一些家长是搞那种高级培训的,可以写给小朋友们上课。所以说我们确实压力很大。”成为家长委员会成员首先需要自荐,然后由学校选拔,成员多为女性,如常玉孩子班级的四个家委会成员都是全职妈妈,其家境也比较优越。在常玉看来,她自己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时间成为家长委员会成员。家校合作对家庭参与的强调也使得学校教育因家庭背景的差距而产生越发严重的分化。

总的来说,排斥性的升学制度、竞争型的教育环境和“家校合作”的学校教育策略对流动家庭的的经济、时间、情感和知识投入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在教育“内卷化”趋势下,城市中产家庭所奉行的“鸡娃”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改变着流动家庭,从而加剧了流动妇女的育儿负担和母职焦虑。对于劳动时间过长、经济和文化资本匮乏的流动妇女而言,这不仅是城乡文化的不适应,也是一种社会劣势地位的体现。尽管同样期盼子女学业有成,在教育日渐成为一种资本投入的趋势下,流动母亲们感受到了与城市家庭的社会差距和压力,其母职努力也隐含着巨大的无力感。

五、母职重塑与主体化

当代女性主义理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是女性的主体性(弗格森,2018)。主体性是福柯意义下的对个体能动性的追问和探索,主体化则“质疑那种关于结构代表、赋予或者剥夺主体权力的看法”(Smith,2015)。主体与结构之间的关系是多重且复杂的,主体的形成既是一个与结构紧密互动的历史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变化的、策略性的未完成的过程(刘希,2021)。通过对流动家庭育儿与母职实践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贯穿其中的三大结构(资本—工人、性别、城乡)以及两大主体(家庭、女性)。在城乡流动的过程中,不同结构间的互动以及结构与主体之间的互动勾勒出了流动家庭育儿与母职实践的具体情境。虽然结构以其压制性力量不断地形塑着主体,但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变化情境也给了卷入其中的主体寻找新的身份定位和行动策略的空间。我们把这一过程视为流动妇女的主体化过程。

流动妇女对母职的重塑与其主体性的再现需要借助女性主义理论对传统母职意识形态的思考。其中,女性主义学者欧克利(Oakley,1974)提出了三点关于母职的“迷思”:并非所有女人都需要做母亲,并非所有母亲都需要小孩,也并非所有小孩都需要他们的母亲。对于后两点,三十年来的城乡迁移所造成的留守儿童现象已经客观地破坏了这种母职迷思,数千万的流动妇女因外出务工被迫与子女分离。但在这个过程中,她们同样是被结构裹挟的对象,而非自主自愿地重塑母职。农民工的家庭化迁移为母职的重塑提供了新的可能,而家庭化迁移本身也可理解为是主体与结构不断调试与对抗的结果。在这一部分,我们记录了深嵌结构中的流动母亲在有限资源下所开展的母职重塑的实践以及她们主体化的过程,包括两例集体化育儿和两例个案的实践。

(一)社区互助育儿

本研究涉及的两个流动人口社区各有一家以流动人口为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机构,面对流动家庭的育儿困境,两家社工机构各自组织和协调社区家长开展互助育儿活动。所谓“互助育儿”,即通过邻里、熟人、社区居民之间的相互帮助和合作,协调或整合育儿时间,从而分担家庭内部的育儿负担。“互助育儿”实际上是“社会育儿”模式的一种,实际上过去民间有很多非正式的互助育儿实践,例如某家父母晚上加班,孩子放学回来到邻居家去吃饭写作业。然而,在邻里间信任感极弱、“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城市流动人口社区,这种自发的互助育儿实践越发罕见。因此,流动人口社区的互助育儿实践常常需要一个在社区中享有一定公信力的社会组织作为“中介”来推动。基于两家社工机构组织策略的差异,两个社区开展互助育儿的方式有所不同。

A社区的互助育儿以“妈妈互助社”的名义展开,在获得一家基金会资助的情况下,社工机构提供场所和组织工作人员,为该社区的学龄儿童提供午托和四点半作业辅导服务。互助社的服务为半自费性质,即社工机构补贴部分费用,报名家庭承担其余费用。互助社由两到四位全职妈妈负责运营,其工作包括准备餐食、照顾孩子、开展亲子活动等,她们每月可领取一千余元的补贴。A社区互助育儿的模式是通过协调社区里全职妈妈的闲暇时间以解决双职工家庭孩子的中午和课后托管难题,后者再以低于市场托管的费用补贴前者,以此达到互助互惠的目的。前文提到的香兰正是互助社的骨干成员,她觉得加入互助社不仅可以照顾到自己的两个孩子,还可以帮忙照顾其他家庭的孩子,并且获得补贴帮补家用。然而,每天午托时间照顾十余名孩子对香兰来说也是不小的挑战,因此她也会利用空闲时间,在机构开设的育儿群里听网课、学习育儿知识,使自己可以更好地完成这份工作。

B社区的互助育儿模式稍有不同,社工机构强调家长的平等参与和时间投入。家长们需要参加轮流值班、组织策划活动、维持课堂秩序等。起初,互助育儿活动放在周末,主要为了解决周末加班的外来工家长的困难。但周末的互助活动在持续三个月后就中止了,原因在于家长们的时间难以协调,尤其对在工厂上班的家长,在生产旺季他们连周六也请不到假。这样的互助模式也延续到了暑期夏令营,体谅到外来工家长们普遍存在时间贫困问题,社工机构承担了工作日的儿童照顾和课堂活动,家长们则轮流负责策划和组织周末的亲子活动。该社区的互助育儿活动也促成了一些家长彼此私下展开互助育儿,例如子燕就曾经找相熟的几个不需要上夜班的家长帮忙照顾孩子,而她在下了夜班后也会支援白天有照顾需求的家庭。

(二)个体的主体化转变

尽管子女随迁已成为农民工家庭化迁移的新趋势,但这未必适用于孩子成长的整个周期。一些流动家庭在子女面临小升初阶段时,做出了让孩子返乡升学、重返“留守”状态的决定;另外一些流动母亲,则是在多重结构的裹挟的压力之下尝试进行主体性突破,而“母子分离”和“远程母职”则是这种不得已状态下做出的“自主选择”;还有一些外出打工女性延续上一代的让子女留守农村的策略,但会在寒暑假让孩子前来团聚,短期地履行母职。接下来我们以晓云和凤娇的案例说明流动妇女在受到多重裹挟的母职困境中如何重新诠释母职,为捍卫其主体性所进行的抗争。

1.舍弃羁绊成为“远程母亲”

如前文所述,晓云在初次接受访谈时是一位全职妈妈。当时她已经表达了要将两个孩子送回老家的打算,诱因是婆婆不想再外出打工了,主动提出要帮忙带孩子,但仅限于在老家带孩子。晓云接受婆婆的提议和要求,有其理性考量:“把孩子这样的丢家里,我也很不忍心,但是他们再在这里上学,消费太高了,而且我带着他们我就一直没办法上班,我就一直没有钱,再说靠他爸爸那一点工资,一家人怎么活?”晓云母子分离的决定虽然有家庭策略,但也有从个体出发的考量。作为育儿责任的核心承担者,选择孩子、放弃工作意味着经济依赖地位的持续,若要兼顾生计与孩子则要承受难以负荷的重担。晓云不是没有考虑过让婆婆来到城市提供育儿支持,然而这一选择不仅意味着经济负担加重,在传统婆媳关系下晓云还需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以前婆婆也曾来到城市短暂地帮助她照顾孩子一段时间,但婆婆常用“甩脸子”、消极参与家务等策略彰显自己的权威,晓云敢怒不敢言。最终,在家庭、孩子与自我面前,晓云并没有将自己作为一个可以全然牺牲的伟大母亲来看待,她为自己身为女性的主体争取了一定的自由空间。在反复权衡取舍之下,晓云选择了将孩子送回家,“牺牲”母子的陪伴,成为远程母亲。

再次访谈晓云是两个月之后,她已经利用暑假将两个孩子送回了老家,并做好了力所能及的“远程母职”准备:她给大儿子找好寄宿学校,同时监督儿子完成暑假作业以求“不让他荒废”,虽然“以后用不上力了”,但还是交代家里人让寄宿学校老师对孩子严格一点;她把小女儿送进了村幼儿园让她养成上学的习惯,逐渐适应在白天离开自己,而后便交给婆婆照料。在晓云的苦心铺垫下,学校和祖辈代替了母亲对两个孩子进行生活照料和教育监管。在返回城市之后,晓云几经波折找到了一份相对满意的工作,在一家电子厂做采样测试。尽管是流程化的工作内容,但在经历了全职妈妈的辛酸和失去独立经济来源的委屈后,工作给她带来了全新的生命活力,并让她重新获得了自我价值肯定。

在卸下子女照顾的责任和重新获得经济自主权后,晓云有了与丈夫对家庭劳动分工重新进行对话协商的空间,她也开始重新关注自己的身体形象并进行积极的自我形塑。她甚至透露出自我觉醒的意识和脱离婚姻的打算:“现在我也不敢保证就和他过一辈子……我跟着他,他能给我干什么?是能给我洗衣服还是能帮我做饭?还是能帮我找个高工资的工作啊?反正在他身上你得不到物质上的,得不到精神上的,那我何必呢?而且像他妈这样蛮不讲理,他要还是一味地跟她站一起,那这个家我宁可不要,人都是有底线的。”当问及对孩子作何打算,晓云表示愿意把孩子都留给丈夫家。如果说两个月前的亲子分离是在母职和自我之间的折中选择,这个时候的晓云已经产生了彻底摆脱令人不满的家庭和婚姻的念头,并且具备了追求自我的勇气。

晓云的经历告诉我们流动妇女的母职决策并非必然以家庭和孩子为中心,也并非仅仅是在“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上作权宜性的转换。作为新生代的农民工,她们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也开始挣脱“完整家庭”的迷思。成为远程母亲并再次获得经济上的独立不仅是一种重塑母职的尝试,也重新赋予了她们对家庭事务的话语权和寻找新生活的希望。

2.“分离是为了更好的团聚”

凤娇的经历同样是一个“远程母职”的故事。与晓云不一样的是,凤娇的两个孩子长期在老家留守,由爷爷奶奶照顾,而凤娇这几年则在积极为返乡做准备,计划在未来一两年与孩子团聚,结束亲子分离的外出打工生活。起初凤娇并未成为我们访谈和研究的目标,因为我们了解到虽然她和丈夫在广州打工,但孩子并未随迁,只是在暑假偶尔前来团聚。但在社区开展调研期间,我们多次遇到凤娇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工机构组织的活动,有时是担任活动主持人,有时是担任民众戏剧工作坊的演员,同时还是社工机构发起的性别平等委员会的成员。我们意识到凤娇的故事可能在体现一个流动母亲的主体性上面有其独特的价值,遂对其进行了更深入的访谈。

32岁的凤娇已经在广州打工十几年,目前为一家电子厂的普工,近期还开始兼职做微商。在打工期间,她遇到了现在的丈夫,两人自由恋爱、结婚,并育有两个女儿。当问及为何没有把两个孩子接到身边的时候,凤娇说了两个缘由,一是孩子上学麻烦,哪怕上得了小学、初中,高中也是要回老家的,而且她清醒地认识到留在城市不是长久之计,“还是要回家的”。第二个缘由则是因为婆婆不能坐车,无法前来协助育儿,即使孩子随迁到城市,没有老人的协助,凤娇和丈夫也难以完成两个孩子的照料重担。但与此同时,凤娇也提起自己弟弟一家也在附近居住生活,自己的母亲则在弟弟家帮助照看侄子。无法从自己的母亲那获得育儿支援,凤娇并没有表示出任何怨言,她只感叹:“我对我生的人,和生我的人有愧啊”。与城市家庭有明显的差异的是,流动家庭延续了农村家庭由男方老人负责照顾孙辈的传统,这也让处在城市化洪流中的流动妇女缺乏可调动的“团队育儿”资源。

幸运的是,在农村老家的公公和婆婆对孩子照顾得尽心尽力,既没有过分溺爱,又管教得当。而凤娇也没有放弃履行自己的“远程母职”:一是时常关注网上的育儿知识,通过一些短视频了解现代、科学的育儿方式;二是每周一到三次和孩子视频聊天,关心孩子的生活和学习,给予孩子“像朋友般”的精神陪伴。相比起子女随迁的流动妇女,远程母职让凤娇获得了母职的解放。尽管工厂的工作忙碌且枯燥,但凤娇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充实自己,不仅积极参加社工机构的公益类活动,还在几年时间里考取了美容师证、驾驶证、健康管理师证。她已经在积极地为返乡和与孩子团聚做准备:“我们也在老家的县城买了房子,我计划的是这一两年之内就回家吧,然后快点把家里的房子给装修好,回家就近找份工作,然后让他(丈夫)在外面上班,我自己也上班。尽量不在经济上面过于依赖男人。”

凤娇的故事很好地体现了流动女性在发挥其主体性时所做的智慧而又坚定的努力。作为母亲,她没有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羁绊于“母子不能分离”的迷思,而是善于利用祖辈抚养和农村寄宿学校等资源来代替自己照料孩子。相比起亲自照料,她认为成为孩子的榜样更为重要,因此一直给孩子示范如何保持自强而独立。作为妻子,凤娇与丈夫的相处之道也打破了传统社会性别要求女性“贤妻良母”的刻板印象。对于原本也是不干家务和有些大男子主义的丈夫,凤娇通过不断向丈夫念叨她的“朴素的性别平等观”让丈夫得以转变:“我就(对丈夫)说,凭什么家务活是我一个人干,这个家庭是两个人的事不是一个人的事,为什么我一个人干?你在上班,我也在上班,你赚的钱也没有给我花,那我做的饭干吗要给你吃嘞?那你的衣服你就自己洗了。然后他现在家务活也会做一些了。”在凤娇孜孜不倦的“教诲”下,丈夫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转变,不仅愿意承担一些家务,并且对于她在休息时间去参加一些成长类、学习类的活动表示支持,夫妻关系日趋平等化。最后,作为一名职场女性,凤娇没有打算做一辈子工厂女工。这些年不断地学习、考取各种资格证书就是为了将来从事更好的职业做准备。正如她自己所言:“一个女人永远别把自己看得太低”。

以上案例从行动者的视角展现了多重结构裹挟下的流动妇女集体或个体的母职重塑实践。社区互助育儿提供了一种可供探索的社会化育儿途径。一方面,它体现了流动妇女的母职迷思转变——从“家长育儿”(在流动家庭尤其体现为母亲育儿)向“社会育儿”转变。另一方面,它也为公共资源供给不足的流动人口社区提供了一种市场方式之外的辅助性育儿方式,尽管其可行性仍有赖于社区资源的整合和家长的参与投入。以上个案也记录了两位流动母亲的主体化过程——这是她们作为结构裹挟下的主体被看见的过程,也是她们看见自己的过程。考虑自身的需求、遵循自我的意志,而非一味以孩子、家庭为中心,是她们发生转变和主体化的关键。不管是以寻求替代性育儿方式的社区互助育儿实践,还是探寻主体性的个体经验,流动妇女都是行动的主体。她们在多重裹挟之下寻找着突破口,或为了自我发展、或为了整合个人与家庭利益做出各式各样的努力。本文的案例呈现也体现了女性需求和经验故事的多样性,也正因此,这种记录并不是为了寻求一个单一的解决所有母职困境的方法,而是提供更多的母职重塑的想象空间。

六、讨论和结论:流动妇女迁移的未来

在当前我国农民工家庭化迁移背景下,城市流动家庭产生了“超级妈妈”的母职实践形态,其表现为流动母亲在养育子女上的全方面角色和职能:她们既是“养家者”,也是家庭领域内子女照料和教育的承担者;并且在资源匮乏状况下积极地对子女进行时间、金钱、情感和教育的全方面投入,以保障子女在城市得到照料、成长和发展。

与城市职场母亲相比,尽管二者同样苦于因工作导致的时间贫困、双重劳动和竞争性教育环境带来的密集母职压力,但基于结构性身份的差异,流动母亲在资本、性别与城乡二元制的多重结构裹挟下,其母职实践遭遇比前者更严峻的挑战,具体体现为以下四点。

首先,工作对于二者的影响和意义有显著差别。从工作时间来看,不管是在工厂打工还是从事其他工作的流动妇女,均面临着加班和夜班的工作常态,其母职时间贫困更甚于从事常规白领工作的城市职场女性。尽管“996”近年来才成为城市白领控诉超常工作时间的流行话语,但对于工厂工人而言,“996”早已是常态;遇到生产高峰期,每周甚至无休息日。此外,资本主导下的工厂制度和严苛的流水线作业模式也让请假、调休等灵活化调配育儿时间的方式变得不容易。其结果的差异是,城市职场母亲的时间贫困是在工作和育儿之外没有多余的时间留给自己,而在职的流动母亲则是既没有充足的时间照料子女,更没有额外的时间留给自己。另外,从工作的意义来看,部分城市职场女性除了通过工作获得经济收入,还可视其为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一种途径;而对于流动妇女,其工作的性质也决定了工作的意义主要是经济面向,即为了养家糊口,甚少有流动妇女认为通过工作可以实现自我价值。也正因此,“母职悖论”甚少涉及流动妇女群体。

其次,在性别意识形态上,外出打工的流动夫妻很大程度上延续了农村家庭的传统性别分工,“双重劳动”加剧了流动妇女的负担。尽管出于家庭利益的考虑,部分男性可能会做出一定的“性别妥协”,但女性仍然是最核心的子女照料者。相较而言,城市家庭中的夫妻由于受教育程度普遍高于流动夫妻,其性别角色观念较为平等,城市女性对于家务劳动的议价能力也较流动妇女更强,因此,城市家庭的家务性别分工也较为平等(於嘉,2014)。

再次,城乡二元制是流动母亲面临的最独特处境。一方面,制度性的排斥迫使其子女的升学之路面临着流动性和不稳定性,从而导致流动妇女的母职实践同样经历着“跟随”或“远程”等非己所愿的特征;另一方面,城乡教育体系差异给流动母亲带来强烈的母职焦虑,以孩子为中心并要求知识与情感投入的“密集母职”与传统农村育儿模式中的“松散母职”形成强烈反差。流动母亲经历着现代与传统、新与旧之间育儿方式的交替和冲突,从而形成巨大的“母职张力”。

最后,从缓解母职困境的渠道来看,城市家庭与流动家庭也存在巨大差异。家务劳动市场化被认为是解放母职的重要方式——从婴幼儿阶段的照顾性职责,到儿童阶段的教育性职责,均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获得解决。然而对于流动家庭,他们绝大多数不具备将这些家务劳动市场化的条件,原因不言而喻——绝大多数的流动妇女赚取的薪水还不及聘请一位全职家政人员。因此,家务劳动的市场化只能解决经济条件较为优越的那部分女性的母职负担,但不适用于底层的流动家庭。

事实上,将流动妇女与城市职场妇女置于同一社会角色的比较,让我们看到了女性群体中的阶层差异最终导致了其母职实践的阶层分化,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流动妇女的社会劣势地位。如果说城市职场母亲面临的是一种“母职悖论”,是女性如何在社会期待的母职与自我实现之间做出选择,那么对流动妇女母职的讨论往往未能上升到“母职悖论”的层面,为家庭整体利益做出牺牲仍然是绝大多数流动妇女的选择。究其原因,这既有额外加诸在流动妇女身上的多重社会结构的裹挟,也隐含着她们自身的家庭本位思想。在家庭本位主导下,流动妇女的个体迁移很难遵循自我意志做出决定(金一虹,2010)。

幸运的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家庭本位的价值取向开始发生些许松动。结构的裹挟与主体的形成处在一个不断互动的过程当中。流动妇女,尤其是新生代的流动妇女,开始在其中寻找和重塑新的空间和定位。她们开始批判式地看待传统性别意识形态赋予她们的母亲、妻子角色并展开相应行动;她们也可能为了应对结构性的困境而积极探索替代式的、辅助式的育儿方案,甚至是开展小规模的争取权益行动。不管是以何种方式行动,这些经验故事均体现了流动妇女作为主体与结构的互动结果,是她们自觉能动性和力量的呈现。

尽管如此,主体的再现并不能完全抵消社会结构造成的母职裹挟。由于流动妇女的母职压力来自于多重社会结构,个体性策略和努力不管是从其应对的对象还是从受益的对象来看,都显得顾此失彼。流动妇女回应其母职困境的行动与城市职场女性的“母职悖论”面临同样的局限性,即当母职被放置在私领域框架下去讨论时,这种悖论就无法挣脱(吴小英,2021)。因此,对于流动妇女迁移的未来,一方面既要鼓励女性觉醒和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既有结构条件下探索多样化的抚育方式和缓解母职困境的渠道;另一方面,国家和政府也应该通过宏观社会政策的改善和社区层面的公共资源补给,弱化多重结构对流动妇女母职实践造成的沉重压力。正如女性主义多个流派均主张的一个观点,抚育子女不应只是私领域的家庭责任,而应该是一种公共事务。探索可以满足社会中下阶层和流动家庭需求的公共育儿方式,也许是未来政策讨论和继续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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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Smith,A.M.2015,“Subjectivity and Subjectivation.”In L.Disch&M.Hawkesworth(eds.),The Oxford Handbook of Feminist Theor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注释:

1“母职悖论”又可理解为“母职的两难”,指的是女性如何在社会所期待的母职和作为个体的自我实现之间达成自由选择的问题。相关讨论可参见:吴小英(2021)。

2文中出现的受访者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