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研究 > 妇女研究

中国共产党推进农村妇女解放的一个微观视角——以新中国成立初期泰兴女童教育为例

作者:杨 方 薛晓阳  责任编辑:王铭鑫  信息来源:《江海学刊》2021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1-10-04  浏览次数: 2057

【摘 要】农村妇女教育是从根本上推进妇女解放事业的基础和前提,女童教育则是其起点,也是从源头上阻隔农村文盲、半文盲妇女产生的重要途径。新中国成立初期泰兴女童入学教育的实践表明,党的相关政策措施呼应了农村妇女的内在要求,契合了当地社会的实际情况,并取得了巨大成就。这一时期泰兴女童入学教育的基本经验是以提升学龄女童入学率、降低辍学率为中心,在教育实践中把握好四个关键点:整体设计,协同推进;统筹兼顾,循序渐进;深入基层,有的放矢;创新教法,确保质量。新中国成立初期泰兴女童教育是中国共产党推进农村妇女解放的一个缩影,其经验对于改善新时期农村妇女教育、实现《北京宣言》所确定的目标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农村妇女解放;女童教育;性别平等;《北京宣言》


引言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共产党诞生伊始,就将妇女解放作为自己的使命之一,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始终将妇女解放运动和妇女教育实践相结合,使妇女成为自身解放的自觉主体和重要力量。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新生政权,更是尽最大努力将妇女解放、妇女教育问题落到实处,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妇女解放事业迅猛发展,中国妇女特别是广大农村妇女的地位获得了相当程度的提升,成为共和国建设的重要力量。中国在妇女解放事业方面取得的成就,能为世界妇女事业发展提供怎样的经验、贡献怎样的智慧,值得总结。女童教育是提高妇女文化素质以及其他各方面素质的重要基础,女童入学率是反映妇女地位的重要指标。新中国成立初期苏北泰兴在党的领导下,遵循教育规律,调动政策手段,从实际出发,努力提升女童入学率的实践,为研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解放运动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同时也为尽早实现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北京宣言》所确定的目标提供了镜鉴。

女童教育:中国共产党推进农村妇女解放的根本抓手

关于男女平等、妇女解放问题,早在五四之前,我国学界和社会运动领域已有所关注,但多基于西方天赋人权、进化论之类学说,既难以认清其本质,更无从找到实践路径。五四之后,马克思主义理论逐渐成为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理论武器,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解放运动也成为中国革命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妇女解放的意义、本质、目标和路径均被重构,即实现全体妇女和每个妇女各方面的解放才是真解放,而实现这样的解放,唯有妇女才是其真正的、根本的主体,妇女解放必须有其自身的自觉主动的参与。妇女要成为解放自己的主体,既须自我认知,还须自立自强,因而理所当然应接受平等的教育,教育则须自女童始。对于女子教育问题,梁启超在其《变法通议》中曾专列一篇《论女学》,痛呼“推极天下积弱之本,则必自妇人不学始”,倡言“中国之兴女学,如此其急也”。①但其后晚清政府出台的壬寅、癸卯学制中,女童入学仍然被排斥在外,以至三四十年后,陶行知先生仍然感慨:“在旧风俗习惯仍然盛行的农村……多年来,让女子也受教育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②这个问题的彻底解决是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的。

新中国成立前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连绵的战乱、经济的贫困以及动荡的生活,阻碍了女子教育,特别是农村女子教育的发展,女童入学率非常低。据统计,“1990年60岁及以上年龄的女性,即在1949年以前度过学龄期的一代人,85%以上没有进过学校”③。新中国成立前夕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提出,新中国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普及教育”。1951年8月,教育部在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及师范教育会议上明确提出,从1952年开始,计划6年内争取全国平均有80%的学龄儿童入学,10年内基本上普及小学教育,5年内完成小学五年一贯制教育改革。④1951年10月,政务院正式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小学教育实行五年一贯制,取消初、高两级分段,儿童7足岁入学,“毕业后,得经过考试升入中学或其他中等学校。为使不能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得继续受到适当的教育,小学得附设各种补习班或专业训练班”,从而有机会插入中等学校学习。⑤新学制是在继承老解放区学制基础上,借鉴五四新文化运动后1922年新学制,并结合当时实际制定的新中国第一个学制,它和此后颁布施行的《小学暂行规程(草案)》《中学暂行规程(草案)》等相关配套文件与制度,为促进新中国女子教育的发展尤其是为学龄女童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推进女童教育的成效及影响因素:以泰兴为例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广大农村有三种不同类型,即老解放区、恢复区和新解放区,泰兴地处江苏苏北,三种类型都有。由于战争频繁,男子人口比例长期低于妇女,而且还有不少缺乏劳动能力或者劳动能力不足的烈军工属,他们大多属妇女、儿童和老人,据估计“烈军工属占苏北人口10%左右”(相关数据采自泰兴市档案馆有关档案,不再另注出处)。因而,以泰兴为样本,研究这一时期女童入学教育问题,具有典型性。

新中国成立之初,泰兴女童入学接受教育的情况不容乐观。1950年初,在初小51858名学生中,男生有44120名,女生只有7738名,占在校生总数的14.92%;全县高小学生有6852名,男生有6132名,女生仅有720名,仅占10.93%。但到1956年,女童入学接受教育比例就有了很大提升,在全部118008名基础教育段在校生中,女生有32762名,占在校生总数的27.76%。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8年,泰兴在校女童数量相对于新中国成立前而言,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且总体上保持了增长趋势。

新中国成立最初十年在女童入学受教方面何以能够取得如此重大的突破?尊重教育发展规律,从根本上抓住教育发展的内生动力,并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相应政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提高女童入学率、降低辍学率,是中国共产党推进女童教育取得成效的关键。

1.尊重教育发展规律,激发教育内生动力

教育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尊重教育发展规律,为教育发展提供充分保障,不急不偏,一切从实际出发,这是推进教育发展进步的基本遵循。比如,教育发展既要能满足国家社会的需要,也要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两个需要是辩证统一的,满足人民群众现实需要是满足国家社会需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满足国家社会需要则是满足人民群众现实需要的保证。梁启超痛心于中国之积弱,追根溯源,认为即在“妇人不学”,实际上只看到了妇女接受教育的社会意义。而正是这样的“偏见”,导致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降及整个民国时期有关妇女问题的争论长期难以停息,参与妇女解放问题讨论者,或聚焦于妇女职业问题,或着眼于婚姻问题,或执着于平权问题,却很少看到妇女教育乃是其自身内在需要和救亡图存的国家需要的结合。尽管在论争过程中,也有人提出妇女接受教育“应该知道教育是为自己的同时为全人类的”,因而应该是“完全的教育”,但却没有看到妇女平等受教育是超越性别的天然平等需要和国家制度建设内在需要的一致要求,因此既不能在思想上实现彻底的正本清源,也无法在实践上提供实现妇女解放所需要的制度和政权保障。

实现妇女解放、教育的性别平等,就需要而言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可以从四个层面来理解:第一,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理想与信念贯彻的需要。妇女教育很早就是早期马克思主义者的“宠儿”,在陈独秀、李大钊的教育思想中屡有论及。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在“二大”宣言中,即明确提出“废除一切束缚女子的法律,女子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教育上一律享受平等权利”;其后,无论是在中央苏区,还是在陕甘宁边区,在根据地创立的各种夜校或半日制学校学习的妇女人数往往比男子还要多。⑥第二,新政权巩固和发展的需要。新中国成立的最初七年,既是共和国由成立到巩固的七年,也是国民经济由恢复到有计划发展的七年。这期间,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政策制度顶层设计的重点。要满足国家建设需要不仅要有大批管理干部和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也要有新型生产关系下掌握先进生产力的工农群众。而由于受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影响,新中国成立初期,很多地方的人口构成中,女性一直多于男性,泰兴也是直到20世纪80年代男性才开始多于女性⑦,因此教育妇女使其成为有觉悟有文化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也成为客观需要。第三,新政权保障下妇女自我解放“争做半边天”的内在需要。妇女解放最根本的体现是妇女权利是否得到充分的保障。新中国成立后,不仅新的《婚姻法》赋予了妇女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平等权利,而且土地改革更赋予了妇女与男性一样的土地分配权。更重要的是,在土改推进过程中,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些全新的协作生产方式也陆续产生。素有自发换工习惯的泰兴农民,互助合作积极性相当高,自1950年常年互助组形成,至1952年已有3052个;自1952年试办初级合作社,至1955年农业社已发展到3049个。⑦互助组、农业社为农村妇女走出家庭、走进农村基层生产组织提供了全新路径,生产组织化和社会化反过来进一步推动着妇女解放、强化着妇女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意义要远远超过默顿在其“自我实现的寓言”中提及的托马斯定理中所谓“永恒的暗示”⑧。第四,新政权婚姻、土地制度激励下家庭发展的现实需要。妇女现实地位真切地反映在家庭生活中。在旧社会,妇女没有婚姻选择权,没有走出家门走向社会的职业规划,也少有财产处置权,即所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新社会则不然,妇女首先享有了与男子一样的土地分配权,仅此一项,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其意味就是不言而喻的,更何况经由互助组、合作社这样的新型生产组织,妇女不仅可以走出家庭参与集体生产,而且其劳动也能获得公平收益。因此,在家庭中尊重妇女的生产劳动,进而认可其平等地位,使其得到相应的教育,既有了可能,也成为提高家庭地位、增加家庭收入的现实需要。

强调需要的内在统一并不是说各种需要之间是自动实现完美协调一致的。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告诫说:“首先就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做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⑨事实上不同教育需要之间受满足需要能力以及多种因素的影响,冲突、对立难以避免,特别是社会需要与家庭需要之间的冲突对教育决策有重要影响。泰兴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女童入学教育一度出现了入学意愿降低、辍学率升高的情况,主要原因就在于:其一,入学收费增加了家庭支出,也使原本贫困的家庭负担更重。1951年到1952年上半年,在泰兴县初等教育普查中发现,离校的11869名学生中,除转入他校的3035名学生外,另8834名学生辍学,这些辍学儿童中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就达3989名,占比达到了45%;因离校过远辍学的682名,其他原因包括家庭迁移、长期生病、开除等辍学的4163名。苏北地区是自然灾害频发地区,新中国成立初期苏北多次遭受水灾,抗灾自救是农村社会的中心任务之一,一般农村家庭普遍经济困难,很难供所有的孩子读书,因此女童辍学现象非常普遍。其二,传统早婚现象和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根深蒂固,很多家庭认为女孩将来总要出嫁成为“别人家的人”,现在的教育投入等于“打了水漂”。当时高小学生正常毕业年龄为13~14岁左右,而苏北农村女童14岁嫁人属正常现象。新中国成立以后,虽然杜绝童养媳,摒弃了包办婚姻,但是变相的包办婚姻仍然存在。在泰兴,“一般的农村中女童长大以后,父母先替她找好人家,以后征求本人同意,其实是父母做主。根据广陵区金堡乡五村的统计,15岁以下的儿童有25人订婚,占该村儿童的绝大多数”。早婚现象使得许多学龄儿童过早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因而她们继续受教育的机会也被剥夺了。其三,女童虽非主要劳动力,但其入学使得家务劳动负担增加间接地影响了家庭在土地上的劳动力投入。泰兴县自1950年8月起开始土改,全县共没收地主、富农土地357129亩,全部分给无地少地农民。土改运动至1952年秋全面结束,分得土地的农民由政府颁发土地执照确立地权。中国农民对土地的感情是无与伦比的,他们常用“命根子”来形容土地的重要性,因而在从无到有、获得属于自己的土地后,其对土地的投入与执着便可想而知。明乎此,就不难理解泰兴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女童入学率下降、辍学率提高正好对应于土改完成、互助组合作化开始的1952~1953年了。其四,毕业生去向问题也影响到女童入学率。这既与教育自身的层次结构相关,也与教育同社会人才需求之间的关系相关。换言之,教育有没有形成由低到高、由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直接影响到女童入学接受教育能否顺利地走入“向上的通道”;而教育与社会之间能否协调一致,则关乎女童入学接受适当教育后面对的是“供不应求”还是“供过于求”的就业需求。新中国成立初期,虽然在发展教育方面进行了相当的努力,但百废待兴中教育结构与层次的不完善依然是制约女童入学率的关键。在当时的泰兴农村,不仅初小毕业后难有继续读书的机会,即便高小毕业也常常要面临失业的风险,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让许多女生读到一半便中途退学。当时,不仅回到生产劳动一线是小学毕业生的主要去向,而且还将“劳动教育”狭义地理解为就是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甚而宣称“任何人都要劳动,有一分力就要做一分事,上不上中学还不是一样”,于是中途回家务农便成为很多学生不得已的选择,而女童继续接受高一级教育尤其得不到家庭的认可和重视。

2.完善教育体系,提高教育发展保障能力

政策法规是教育发展的根本保障。要让教育需要成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进而促进社会发展的牵引力,还应该提供强大的政策法规保障。1949~1952年,学校教育注重完善小学教育制度,充分保障了工农群众的子女能够平等地接受到基础教育。1951年新学制及相关配套文件与制度的出台,为学龄女童入学接受平等教育提供了政策氛围和制度保障。尽管五年一贯制教育到1953年秋以后没有继续推行,但是学制改革所蕴含的基础教育城乡平等的理念,对于加强农村学龄女童教育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制定出台的各项教育政策充分发挥了导向功能和规制功能,不仅为女童入学接受教育提供了可能,而且也提供了切实的保障。

学校建设是教育发展的现实保障。首先,要满足学校运行的基本条件,如校舍等,这需要持续投入。其次,要使学校具有教育的吸引力,需要建设合格的师资队伍。再次,要建立适宜学生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层次结构。新中国成立前泰兴境内学校数量有限,据县志记载,壬子学制确立之时仅有高小5所;1938年推行所谓“国民教育制度”,全县小学也才有315所,在校生仅34020人;大量存在的是私塾,共有1274所,在塾学生达14万余人。即便是有些规模的学校,面对敌顽进犯,一度也不得不停办,因此教育基础相当薄弱。但新中国成立当年全县就创办民办小学326所,而及至1952年,全县小学已增至763所。1956年,为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提倡和领导民办小学的初步意见》,全县不仅新建了一大批民办小学,而且将部分私塾转为民办小学,小学校增至912所,在校生118008人。7尽管如此,学校分布不合理,交通不便,特别是一遇到自然灾害,原本薄弱的教育体系更加难以适应,因而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瓶颈,女童入学也深受影响。1954年秋季招生期间,泰兴各学校就都出现了学额不足问题,多数学校近一半年级辍学7%~8%,单级小学中也有五分之二班级缺额10%~20%,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水灾后群众自身生活受到影响,对孩子入学念书遂抱消极心态,而最为直接的原因则是许多地方桥坝倒坍,学生根本来不了学校,许多女童因此辍学。

3.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促进社会文化转型

传统文化、社会舆论是教育发展的氛围条件。在妇女教育问题上,一方面固然要发挥政策制度的导向、规制功能,另一方面则要用新的社会风尚引领和推动。榜样的力量最具吸引力和亲和力,也最具引导力和推动力。造就新社会各方面的妇女榜样,创造新的舆论环境,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对推动女童入学教育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成立妇女自己的组织动员机构,将妇女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机构,推举妇女干群模范,是这一时期泰兴妇女解放事业的三条战线。1948年8月泰兴县就召开了妇女代表大会,1949年4月,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正式成立,选出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同年10月第一届县妇联大会召开,代表达800人,会议主题就是“反封建、反重婚、反对包办婚姻,禁止童养媳制度,实行男女平等”,此后还开展了模范社队干部、“巧姑娘”评选活动。7对照1947年国民党统治下召开的妇女运动委员会仅有代表31名,可谓改天换地。切实推动妇女全方面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引导社会舆论导向,不仅可以巩固解放妇女自身的身份认同,而且可以建立起类似玛格丽特·米德提出的“并喻”“后喻”文化机制⑩——她们不仅以其成功形象吸引着同辈人的效仿,而且影响、教育了守旧的父母及周遭“他者”,从而既在更大程度上获得社会认可,又反过来促动社会文化的转型。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推进女童教育的基本经验与启示

衡量教育中的性别公平通常有三个观测点:一是受教育机会,即适龄女性入学率是否低于男性;二是受教育水平,即女性受教育程度是否低于男性;三是受教育结果,即女性在求职就业方面是否与男性存在差异。⑪新中国成立初期,泰兴农村女童教育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和共同支持,取得了长足发展。1949~1956年,小学在校生特别是在校女生数量快速增加。1956年底小学在校生总数59568名,其中女生19514名,占比已达1/3,在校女生数量是1950年初的10倍以上。单就这一点看,提升学龄女童入学率、降低辍学率,是泰兴发展女童教育最基本的经验。如何才能提升女童入学率、降低辍学率?要而言之:一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不仅一如既往地将妇女解放事业当作工作重点和重要目标,切实从政策制度层面予以保障,而且在百废待兴、基础薄弱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克服困难,为教育事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二是重视基层一线的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在充分尊重百姓的基础上,从多方面改革旧习俗,革除旧陋习,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一步一个脚印地持续前行。三是重视工作方法,注意政策的协调性,在确保生存权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推动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四是面对教育战线存在的校舍问题、师资问题、教学质量问题,大胆创新,克难而行。同时,在具体的实践环节,重点把握好如下四个关键点。

第一,整体设计,协同推进。

性别平等、妇女解放,不仅是中国问题,也是世界问题,不仅是近代以来的问题,也是阶级社会以来长期存在的问题。近代以来,虽然西方国家在宪法层面宣称性别平等,但事实上,不用说受教育权、工作权难以落到实处,即便是法律框架下的政治平等——如选举权的完全落实进展也很缓慢,更不用说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问题了。我国自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虽然也效法西方,从壬子癸丑学制到壬戌新学制,都有关于女子教育的制度安排,但阶级差异、城乡差异、区域差异却成为女子平等接受教育的“天然屏障”,无法逾越。新中国则不然,中国共产党不仅坚守自己最初定下的目标,而且在新政权建立后,尽最大努力,克服一切困难,将妇女解放、妇女教育问题落在实处。面对当时妇女文盲比例高达90%的情况,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妇女的阶级解放只是妇女解放事业的第一步,“不扫除文盲,没有进小学、中学、大学,妇女还不能彻底解放”⑫。但要让妇女进小学、中学、大学,必须有学校,必须有质量,必须有出路(就业),必须有地位,没有“四有”的整体推进,让妇女接受平等完整的教育只能是喊空口号罢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新政权坚持不懈,努力践行,从各个方面切实推进,妇女教育问题终于有了起色。

第二,统筹兼顾,循序渐进。

有研究者认为,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虽然进行过几次大规模的普及教育和扫盲运动,但女童入学问题不仅没能彻底解决,甚至也没能达到预期目的,因而导致我国日后仍被划归文盲大国的行列。⑬一方面不能不说这一认识是片面的,另一方面之所以有如此认识,根本就在于论者没有看到女童入学问题的复杂性,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各项事业虽开始起步但又必须面对重重困难的现实。在女童入学问题上,既面对物质硬件这座高山峻岭,同时还必须面对千百年来形成的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惯性思维的思想屏障,为此新政权付出了难以想象的艰辛努力。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苏北农村遭受严重饥荒,但在苏北行署的领导下,各地通过加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改进教学方法、解决办学经费等措施,巩固和加强老区小学,改造新区小学,使初等教育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仍有所发展,学龄儿童的入学率得到提升。教育部要求各地将巩固学额作为经常工作来抓,并适时推出加强对农民的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对灾区减免学费等举措。⑭女童入学率的提高,一方面是因为农民觉悟的提升以及重男轻女的思维惯性的变化,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农民收入增加、学费减免、学校条件改善,同意女童入学的家庭越来越多。例如,泰兴县政府从1950年开始加大对民办小学的资助,共补助民办小学299所,占比47%。1951年,针对“由于去年秋季为丰收,群众生活开始好转,纷纷送子女入学”造成的教学资源紧张,也通过政府资助、群众集资办学得到了妥善解决。

第三,深入基层,有的放矢。

我们党历来就有注重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新中国成立初期泰兴地方政府为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特别是保证女童入学接受教育,降低辍学率,做了大量细致的调查工作。笔者在研究泰兴女童教育问题过程中,接触了大量档案资料,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各种调查报告材料,如泰兴县各种文教情况调查表,华东苏北区泰兴县小学概况调查表(1950年下半年),泰兴县初等教育普查综合报表(1952年9月),泰兴县1954年第一季度到第三季度文教工作的报名、检查与汇报等。1954年,泰兴县文教科还抽调小学校长、优秀教师等,组成小学教学研究组,协同文教科视导员,重点了解小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情况,以便总结教学经验,试行公开课和观摩教学,评议教学方法。7正是基于这些踏实、细致的调查报告,相关政策才具有针对性,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也才能从根本上具备执行力。1952~1954年,泰兴县小学入学率降低、辍学率升高,女童尤其严重。正是由于认真调研,弄清了学生辍学的多重原因,才能各个击破,使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第四,创新教法,确保质量。

小学五年一贯制因师资、教材等困难,到1953年秋以后没有继续推行。1953年11月,政务院通过《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标》,总结了1949~1953年小学教育的得失,明确指出小学教育是整个教育建设的基础,是人民的基础教育,小学教育整顿要围绕解决学龄儿童入学问题,实施多种办学形式,要求小学确立教学中心地位,农村“学校不得任意停课、放假,教师不得随意旷课”,已入学的超龄生“不仅应让他们继续留校学习,而且还应积极地把他们教好”,为地方办好小学教育提供了及时的指导。⑮在缺教师、无教材、少教室的情况下,新社会农民纷纷选举粗通文字的“百字先生”兴办民办小学,史志记载,新街区西何庄民办小学教师叶扣奇就是一位有名的“百字先生”。⑦为了提高教学质量,1951年起,小学提倡“不打无准备的仗,不上无准备的课”,一面开展“教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业务学习,一面在多轨班级推行个人备课基础上的集体备课活动,一面通过听课活动和公开教学评议会对教学过程进行有效掌控。更进一步,则是从组织源头上来解决教学质量的保障问题。1954年,泰兴县组成小学教学研究组,协同文教科视导员,学习和推广凯洛夫《教育学》,以严格的教学原则和教学环节要求教师组织课堂教学,虽嫌机械僵硬,却不失为应急之举。⑦学龄儿童入学率稳步提高,女生占在校生总数比例明显上升。截至1955年10月,小学在校生总数100035名,其中女生27077名,女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27.07%,1955年的秋季招生数远远超出了计划数。

结语

实现妇女解放,保障性别平等,从来都不是独立的存在,既需要从民族国家的高度审视,也需要从妇女教育、能力提升从而成为自身解放主体的实践层面切入,这为我们研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村妇女解放事业提供了“独特视角”。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和建设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始终关注并着力解决农村妇女的生存、发展和教育问题,并且以妇女教育特别是女童教育为早期抓手,从起点上、根本上将妇女培养成自强自立的新时代新女性,进而使其成为解放自身的主体力量,这应该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解放事业取得成功的关键。

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提出今后要达成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通过向女童和妇女提供基本教育、终生教育、识字和培训及初级保健,促进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包括持续的经济增长”。2020年,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在会上对中国妇女事业发展进程进行了高度概括:“男女平等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中国建立了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妇幼健康高绩效的10个国家之一,基本消除义务教育性别差距,全社会就业人员女性占比超过四成,互联网领域创业者中女性更是超过一半。”在党的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下,汲取历史经验,发展农村妇女教育是人民的选择、是时代的呼唤。当前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建设一个妇女免于被歧视的世界,打造一个包容发展的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⑯。新时代,农村妇女教育仍然围绕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根本任务展开,同时我们也要关注到,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要根据新的历史任务努力探索如何实现农村妇女群体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化解农村妇女群体所面临的现实社会问题,进一步发挥妇女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作用。


注释:

①《梁启超全集》(第一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30~33页。

②《陶行知全集》(第三卷),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216页。

③张萍:《中国妇女的现状》,红旗出版社1995年版,第43页。

④张静如等主编:《中国共产党通志》(2),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428页。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1949~1952》第1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第504~506页。

⑥雷良波、陈阳凤、熊贤君:《中国女子教育史》,武汉出版社1993年版,第398页。

⑦泰兴县志编纂委员会:《泰兴县志》,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0、169、749~750、616~618、753、749~750、753页。

⑧罗伯特·K.默顿:《社会研究与社会政策》,林聚任译,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86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8页。

⑩玛格丽特·米德:《文化与承诺——一项有关代沟的研究》,周晓虹、周怡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1、80~83页。

⑪王欣双:《中国教育供给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42页。

⑫全国妇联党组:《中国共产党推进妇女解放的八十年》,《中国妇女报》2001年6月28日。

⑬郑新蓉、杜芳琴:《社会性别与妇女发展》,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83页。

⑭储朝晖:《中国教育六十年纪事与启思(1949~2009)》(上册),山西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第196页。

⑮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小学教育政策法令选编1949~1966》(上),内部发行1979年版,第70~76页。

⑯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