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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购统销制度下农民的多重心态与行为(1953—1957)

作者:吴建征  责任编辑:高新水  信息来源:《河北学刊》2021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21-09-06  浏览次数: 10326

【摘 要】统购统销是在国家催生基础上形成并作用于农村流通领域的制度,是国家试图改造与重塑农村经济并保障工业化战略的重要载体。统购统销制度实行后,农民的心态激烈变化,先后表现出不安、反感和激荡,之后又归于“相对平复”。与此相对应的是,其外在行为也伴有发牢骚、瞒产量、藏粮食、乱挥霍、抢购粮、闹退社等现象。可以说,面对统购统销制度,农民从初始化的迥异状态,到不同层级的不满抵制情绪与行为抗争,再到与国家互动呼应达到“暂时平衡”。在这种博弈互动与碰撞中,虽未从根本上形成国家与农民关系的良性互动,但使该制度得以存续和深化,并发展作用于几乎整个集体化时期。

【关键词】统购统销;农民心态;行为


统购统销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后农村流通领域的重要治理模式,几乎存续于整个集体化时期,其影响所及涵盖中国乡村社会变迁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等领域。关于统购统销制度的研究,学术界已有较多成果1。据笔者目力所见,既往成果主要体现为三种类型:一是从统购统销制度的确立、实施、调整、评价、解体等方面进行阐释梳理;二是以区域性阐释为切入点对统购统销制度实施状况作系统论证;三是将统购统销制度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相结合进行研究评述。既有研究丰富、深化了对于统购统销制度的历史认知,但因囿于“政策—效果”式阐释方式而忽视了制度实施过程中农民大众的心态变化及其行为走向。事实上,在统购统销制度研究中,系统考察乡村社会农民的心态及行为,可以更为深刻、全面、细化地认识集体化时期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有鉴于此,笔者拟以1953—1957年统购统销制度实施初期为探讨中心,系统阐释制度实施中农民的心态变化与行为走向,兼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农民大众与国家和基层干部之间的互动,以期为深化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史和乡村史研究贡献一得之见。

一、差异表达:余粮存量迥异下的心态行为

新中国成立之初,尚处于国民经济恢复阶段,而工业化进程尤其是重工业建设成为当时国家在经济领域所关注的重点,加之受私营屯粮和1953年夏秋粮食危机等因素的影响,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不应求的局面凸显。统购统销制度,就是党和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基于经济发展的整体需要而推行的。由实施目的视角观之,统购统销制度是党和国家为了加快工业化进程而以较低价格收购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面对突如其来的统购统销,尚处于传统小农经济社会境遇与心态下的中国农民是否能够很快理解,又理解到何种程度,则需要借助新的理论和思路来探究。

在心理学看来,预测人们即将采取何种行为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主观规范,即在头脑中已经形成的行为观念和准则;二是对行为后果的看法[1](P198)。这一理论,对于研究和分析统购统销制度下的农民心态与行为,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及价值。毋庸置疑,农民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视为自身及家庭生存的重要来源。但不同阶层农民对于统购统销所持的态度也有一定差异。在统购统销制度实施以前,农民普遍经历了土地改革的洗礼。其中,富农大多受到限制,贫雇农所占比例也不高,中农则成为农村最大的余粮阶层[2](P2)。余粮存量的迥异,使得各阶层农民对统购统销制度的理解和支持程度出现一定差异。贫雇农主要为自足户和缺粮户,对于统购统销制度大多持支持态度。例如,山西兴县冯乐乡农民冯里常(自足户)说:“交完粮食后,俺再买贱粮食吃,我赞成。”[3](P12)江西丰城爱国乡胡有义(自足户)说:“我才几多粮,反正是不买不卖,只要物价稳,我就拥护。”[3](P195)广东新会莲溪乡郭保良(缺粮户)说:“我要有余粮肯定卖给国家,绝不藏着掖着。”[4](P288)显然,上述贫雇农本身尚处于自给自足甚至是缺粮状态,认为统购统销制度实施后,基于其自身粮食数量少的缘由而不至于吃亏,并认为统购统销制度实施后,若能够保证粮食供应并稳定价格,自身还可能获取一定的利益。这样,统购统销制度实施初始就得到了这一阶层农民的支持。对于富农阶层来说,因其余粮较多,对于统购统销制度则多持抵制态度。湖北浠水望城乡富农郭少怀说:“原来看共产党还不错,现在越看越不像话。”[5]江西九江石门乡富农吴火生说:“种田累得要死,还吃不饱饭,种他娘的头。”[3](P194)江西赣县吉埠乡一富农老婆埋怨道:“没粮吃,快饿死了,他们做事缺了德,连口粮也购了。”[3](P198)由此可见,余粮较为充裕的富农阶层认为统购统销制度实施后其自身原有利益会受到削减,因而思想上抵触情绪大,并呈现出言语上的过激行为,这显然与贫雇农持截然相反的态度与立场。

然而,由于当时中国农村贫雇农和富农所占比例较低,中农所占比例最高,这种“两头小、中间大”的农村阶层格局决定了统购的主体为“中农阶层”。那么,中农这一最大的余粮阶层对于统购统销持何种态度呢?考诸历史,中农阶层本身的态度也不尽相同。一种是余粮不多的中农,思想上摇摆不定,他们既愿意执行国家的统购统销制度,又担心以后粮食买卖不方便,从而不愿意承认自家有余粮。例如,家中有些余粮的河北井陉农民李建兰说:“我家卖不卖都沾,没有多少余粮,别人咋办,俺就咋办。”[6](P5)家中稍有余粮的农民张振海说:“我们家有六口人,每个月得七八斗粮,还得给牲口留些,我就不是余粮户。”[6](P6)另一种是余粮较多的中农,家中的粮食相对宽裕,不太情愿执行统购统销制度,并有一些不满情绪。例如,山东费县有余粮较多的老中农说:“有了粮食,存在自己家中才好。”还有的说:“粮食还用管,谁家粮食多了不知道卖?”[4](P287)河南唐河有中农说:“干什么啊?还不如不干的,你干的多,将来卖的多。不干的不用卖粮,多省事儿。”[7](P2)

二、多重抵制:不满情绪催生的心态与行为

伴随着统购统销制度在基层社会的运行,中农阶层的不满情绪越发明显,并催生出多样化的抵制心态与行为。这种“不满”的产生主要源于两种因素:一方面,在传统小农经济社会形态下,国家与农民之间的交集较少。正如黄宗智所说的,国家主要是通过地主士绅与农民发生关系的,普通农民除非缴纳赋税和卷入诉讼、刑事案件,几乎不与官府发生直接往来[8](P182)。究其原因,在传统社会乡绅治理模式下,处于相对封闭半封闭状态下的农民阶层较少与国家直接发生经济往来。而新中国成立伊始即突然宣布将通过统购统销制度将乡村经济纳入国民经济体系并重构农产品流通体系之后,长期处于一成不变的传统思维习惯之中的农民群体必然一时难以适应和接受。如此,将统购统销制度作为乡村经济的一种重要治理模式,农民自然需要有一个认知和适应过程。另一方面,有些地区在执行统购政策时出现了偏差。如有些基层干部为了超额完成征购任务而采取了强迫命令的过激手段,乃至出现违法乱纪现象,致使干群关系出现一定程度的紧张,并在一定范围内加剧了不少农民的忧虑与思想抵触。还有地方基层干部在政策宣讲层面上存在偏颇,故导致在一定程度上曲解了购粮制度。即便是政策宣讲到位之地,对于党和国家出于整体经济发展战略需要而实施统购统销政策,各农民阶层也限于当时所固有的社会认知水平,未能完全予以理解和认同,也是可以理解的。

农民对于统购统销制度的不满情绪,首先体现在对待生产的态度上。例如,河南唐河有农民说:“做啥?做出来也不得吃,做出粮食还有罪,还不胜人家二流子哩,吃吃喝喝,临了还不卖粮,也不受罪!”还有农民说:“劳动好,打的粮食多成了罪人,人没吃,牲口无料,生产干啥?产的多,要的多,不如不产不啰嗦!”[9](P3)又如,广东新会莲溪乡有农民抱怨:“粮食多了也没用,不用努力生产,产够口粮就行了。”[4](P290)这些现象均体现了新中国社会条件下农民对农业生产的消极和抵制心态。一方面反映了农民认为产粮数量与上交征购数量成正比,而少产粮食够自己消费即可的传统小农意识心态;另一方面,这种心态必然要归诸实践。例如,山东费县某乡在未实行统购统销时,春耕在年初就基本完成,实行后有近1/3的地没人耕[4](P293)。在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农民对生产的消极抵制行为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粮食的“紧张”。

农民在消费领域的抵制心态,主要体现在如何对待粮食上。面对统购统销制度,秉持“有粮不慌”传统理念的广大农民必然会产生误解和顾虑,并表现为差异化的心态与行为。余粮较多者,担心会因承担较重的统购任务而影响到自家的正常生活,并在价格上表示忧虑。更有甚者认为,“余粮户会遭到斗争,是不给钱的”[10](P3)。余粮较少者,则担心统购后统销的粮食少而吃不上粮食,所以一度出现了“把自家仅有的牲口杀了,一部分留着吃,另一部分换成钱”的不正常情况[11](P2)。以上消费领域的初始抵制心态,引发了农民一系列的抵制行为。归结起来主要有三种:瞒产、隐藏、挥霍。所谓瞒产,主要是相对于当时的定产定购而言。简言之,就是在统购统销制度体系下,基层乡村组织和农民本身为了获取更多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而采取少报产量并私分的行为。少报产量,主要是通过少报单产和种植面积的方式来实现。1954年,山西某村一农民实际种麦31亩,但报成28亩,少报产量380市斤[3](P199)。又如,河南某村有40户降低单产共计4015市斤[3](P208)。 那么,瞒产现象是个别地区的农民行为还是普遍性的存在呢?事实上,从全国范围来看,“除少数灾区外,几乎普遍发生了瞒产私分”[12](P9)。对此,笔者认为,统购统销制度是党和国家所采取的以农业支持工业的整合模式与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通过返销和补助等方式对农民予以补偿,但这种补偿尚不足以扭转农民“有粮不慌”和“饥饿逻辑”的心态,更无法满足农民“过好日子”的多样化生活需求。由此,瞒产私分也就成为那一时期农民最为典型和普遍的抵制行为。隐藏,则是农民对统购统销制度予以抵制的另一种心态和行为。一般而言,以少报单产和种植面积为主的瞒产模式隐蔽性不强,极易被发现和识破。因而,有些农民就采取了隐藏粮食的方式。例如,“有的农民黑夜将玉米挖坑埋起来”,还有的“将麦子磨粉后藏匿”[3](P236)。如果说瞒产私分与隐藏粮食是农民抵制统购统销政策的相似心态与行为,那么挥霍则是另外一种抵制行为与方式。而且,这种挥霍性抵制方式不仅会造成粮食的浪费,还将引发部分农民日后家庭生活困难。例如,有的农民趁着婚丧嫁娶之机大摆酒席,挥霍浪费;还有农民认为,要赶紧多吃粮食,国家收走了就没有粮食吃了[13](P3)。

诸如以上发牢骚、瞒产量、藏粮食、乱挥霍等抵制心态与行为,仅是农民在国家实行统购统销制度后所呈现出的外在表现行为,虽与国家的统购统销制度发生了一定的冲突,但还处于不想与国家发生直接冲突的可控心态范围之内。

三、博弈冲突:抵制升级后的心态行为表像

统购统销制度是特定时期国家治理体系在农村流通领域的一种集中体现。在这种治理模式下,国家将当时稀缺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资源掌控起来,进而从某种程度上实现对传统乡村社会的整合与重塑。在这一过程中,当基层干部出现一些不当行为并累积到一定程度后,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升级化的抵制心态与对抗行为。

“有粮不慌”思想,深植于中国各阶层农民的内心深处。因此,虽然统购统销政策仅对缺粮户进行销售,但一些余粮户也在“有粮不慌”心态和利益的驱使下呐喊缺粮。加之部分基层干部在政策执行层面出现的重购轻销现象,势必造成统销粮食的稀缺与不足。如此一来,排队抢购粮食的现象普遍存在。1954年,河北某县一粮食点,仅一天之内就有600多人排队抢购粮食[13](P4)。又如,湖北某县多个村庄不缺粮却报称缺粮,并且余粮户与缺粮户一同排起长队抢购粮食[5]。抢购粮食引发了多重效应:一方面,众多农民(包括余粮户)因经常排队抢购粮食而耗费了较多时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农业生产;另一方面,在买粮问题上,因时常出现余粮户能买到而缺粮户未能买到的现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统销市场的混乱。当然,这只是一种维度的分析。事实上,基层干部的“重购轻销”行为也是引发农民抢购粮食的重要缘由,并引发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的直接冲突。如有的基层干部扣留农民的粮票,还有基层干部在统购中强制农民售卖全部粮食,待到农民断粮时每次仅开5—10市斤的粮条令其排长队购粮[14](P17)。不仅如此,有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在执行统购统销政策中甚至出现了极端做法。1954年,湖南莲溪乡某基层干部在收粮时遇到抵制后竟然将不配合统购的生产队长和农民捆绑起来[4](P292)。诸如此类行为也就引发了农民的强烈抵制与不满,并使得原本不想排队买粮的余粮户发生了心态变化——纷纷通过多种渠道获取购粮证到销售点排队买粮食,从而进一步引发了统销市场的紧张,加剧了基层干部与农民的冲突,并使得农民对统购统销的抵制与不满情绪进一步升级。

农民抵制统购统销的另一种升级形式是偷盗粮食。基层干部的种种偏颇行为与农民口粮不足并存的现象,进一步引发了农民的偷盗行为。那么,农民的口粮不足究竟到了何种程度呢?据记载,江西很多农民都认为国家的口粮标准过低,叫喊粮食不够吃。其中,江西赣南乡一农民说:“种田快累死了,还吃不饱饭,又饿的要死。”[3](P194)山西农民也普遍认为口粮余量太少,据1954年的一份调查统计,口粮的平均留量为每人300市斤左右,比1952年的每人实际用粮量减少110余市斤[3](P13)。在当时副食品尚不发达的条件下,粮食尤其粗粮是农民满足饮食和生存的主渠道,而口粮不够吃,就使得部分农民打起了粮库的主意。1957年12月,某县共发生粮食盗窃案件31起,共损失粮食28450市斤;某生产大队当年102户偷麦子22500市斤[15](P3)。抢粮与偷盗是农民对统购统销制度进行抵制的进一步升级,此种行为虽然更多是基于对口粮数量不满和基层干部不当行为而采取的,但其对乡村治安构成了一定威胁,并进一步加剧了统购的难度和统销市场的紧张。

四、暂时平衡:剪刀差下与国家的互动呼应

在当时的国际形势下,实施统购统销制度,是为了保障推行国家工业化整体进程而选择的“内生型”发展路径的重要一环,其运作模式就是通过工农业间的“剪刀差”方式来支持工业化发展战略。然而,统购统购统销制度下的农民和国家处于不断互动与碰撞之中。一方面,国家通过统购统销制度整合与重塑乡村经济;另一方面,农民则为此承受了莫大压力与代价,其所呈现的不满与抵制心态与行为正是对这一制度的显性化回应。如此,就在一定程度上引发国家与农民关系的“紧张”。正如陈云所言:“统购中国家同农民的关系是紧张的……个别地方还发生了群众闹事的事件。”[16](P191)

事实上,从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村经济发展走向来看,1950—1952年,国家一直在试图恢复农村经济并缩小剪刀差效应;1953—1956年,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价格已趋于稳定态势,但处于统购统销制度框架下,季节性的差价随之取缔,剪刀差仍然处于偏大甚至进一步扩大之势。例如,1955年相比1954年的商品价格增幅为1.74个百分点,而农产品收购价格却降低了0.7个百分点[17](P24)。正是由于统购统销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放大了剪刀差效应,农民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采取了本能的“低姿态”抵抗。而国家也试图通过调整政策来适度平复农民心态。正如1955年提出的,在统购统销中,既要照顾国家的需要,又要照顾农民的可能[4](P296)。

需要说明的是,农民对于统购统销制度的抵制与不满情绪贯串于整个集体化时代,党和国家虽试图通过适度调整政策来予以回应,并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所谓的“蜜月期”,但中央政府及各级部门自始至终是大力推动该制度实施的主导者。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农民本身的抵制心态、言语牢骚、行为表现可视为基于自身利益的一种较弱回应。在强大推力与较弱回应的互动中,两者间达到了“暂时平衡”,并使统购统销制度得以存续并发展作用于整个集体化时代。

五、结 语

统购统销制度是集体化时代国家在乡村社会实施的重要治理模式,它是中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迈进中的带有明显时代印记的历史产物。这种运行方式,不仅是农村经营体制的变革,同时也是农村经济社会领域的新实践。在统购统销制度影响下,农民的心态经历了不安、反感、激荡,然后又归于“相对平复”。显然,农民并不是完全沉默的个体,其对该制度的不满与抵制情绪以及由之而所引发的一系列“抗争行为”体现了农民基于自身利益和诉求的本能回应。在此过程中,党和国家对乡村经济的重塑与农民的抵制形成互动,并引发人们对国家与农民之间关系的再反思:一方面,可由之深入洞悉统购统销制度下的中国农村社会状况,探析农民的心态及其行为走向;另一方面,其所折射出的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集体化时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复杂化程度与国家制度变革后的农村社会新面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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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湖北省三个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调查[N].人民日报,1955-10-14.

[6] 关于试点乡工作情况的报告[Z].井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1954,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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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关于当前群众思想混乱与采取措施的报告[Z].安次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953,1-1-32.

[11] 各区汇报讨论情况[Z].安次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953,1-2-26.

[12] 毛泽东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3] 1954热河省农村调查汇集[Z].河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955,832-23-1-1.

[14]杨继绳.邓小平时代——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年纪实(上)[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15] 关于粮食工作的总结[Z].X县档案馆藏,档案号:1957,2-1-118.

[16]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

[17]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1957年商业统计资料汇编[Z].内部印行,1958.

注释:

1代表性研究成果主要有罗平汉《票证年代:统购统销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刘洋《统购统销——建国初期统治经济思想的体现》(《中共党史研究》2004年第6期),张学兵《统购统销制度正负效应的辩证思考》(《党史研究与教学》2005年第5期),徐勇《论农产品的国家性建设极其成效——统购统销与瞒产私分》(《中共党史研究》2008年第1期),王瑞芳《统购统销政策的取消与中国农村改革的深化》(《安徽史学》2009年第4期),葛玲《统购统销体制的地方实践——以安徽省为中心的考察》(《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4期),李婉琨、曹树基《粮食、市场与制度:统购统销的准备过程——以江津县为中心的考察》(《中共党史研究》2012年第3期),以及吴建征、武力《国家整合与乡村回应——以1961—1965年统购统销制度调整为中心的考察》(《学术论坛》2018年第5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