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祖辉 责任编辑:赵子星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1-07-31 浏览次数: 4525次
【摘 要】本文简要阐释了共同富裕的本质和实现共同富裕与全面小康社会补短板的关系。针对全面小康社会短板的特征,提出了以全面小康社会补短板为抓手,加快推进共同富裕的目标任务和三个方面的着力点,并对浙江率先实现共同富裕提出了四点建议。
【关键词】小康社会;共同富裕;补短板
我国正在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新征程。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体现,是中国改革开放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选择,也是人均国民收入达到一万美元以上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后避免进入中等收入陷阱,扩大内需和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实现共同富裕不是要搞平均主义,而是仍然要以发展为主线,是在发展中解决贫富不均问题,实现发展基础上的共同富裕。在我国现阶段,实现共同富裕必须着眼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社会主要矛盾,必须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小康社会补短板紧密结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脱贫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我国总体上已经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必须加快补上”。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短板从区域看,重点在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从领域看,主要体现在“三保障”方面,尤其是教育、医疗等公共保障方面。此外,还体现在我国不少地区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态环境脆弱以及低收入群体量大等方面。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明显,在全面小康社会补短板和贫富差距问题上,地区之间既有共性,又有差异性,但都可以以全面小康社会补短板为抓手,着力解决短板问题,加快实现共同富裕。
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小康社会补短板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科学评估各地全面小康短板状况的基础上,对存在的突出短板进行梳理,聚焦突出短板,实施精准补短。要把全面小康社会补短板作为“十四五”建设发展的首要任务,把更多资源用于全面小康社会补短板上。有关部门不仅要制定相关规划,做好顶层设计,采取强有力的针对性措施,而且要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举全社会力量参与全面小康社会补短板,争取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面小康社会补短板任务,发达地区在全面小康社会补短板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方面要率先推进,为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一、以全面小康社会补短板为抓手实现共同富裕的三个着力点
(一)下大决心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短板问题,本质上是源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也就是说,要解决全面小康社会短板问题、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下大决心破解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而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关键,在于转换不平衡发展的思路,破解不平衡发展的体制。不平衡发展思路与体制在我国由来已久,集中表现在新中国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国家通过相关制度的安排(如中央集中统一的财税制度和城乡二元的社保制度等),将有限资源优先用于关乎当时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重点领域(如国防与重工业等),以确保在短期内实现特定的发展目标。这种不平衡的发展思路与体制,不仅使基础薄弱的新中国在短期内站稳了脚跟,而且在开放和平的国际环境下,转化成了独特的中国竞争优势,促成了近代中国的快速崛起。但是,这种由不平衡发展而实现的快速崛起,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忽视不平衡发展而带来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其从共同富裕现代化目标和当前国际环境的复杂变化态势着眼,我们必须尽快补上因不平衡发展而带来的全面小康社会短板[1]。
一是坚定不移破解城乡基本公共保障不平衡的制度。首先解决城乡教育医疗公共保障相互融通和并轨问题;其次解决城乡公共保障水平拉齐和中央政府统筹公共保障问题。二是加快建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从城乡资源配置、城市带动乡村、激活要素市场三个方面进行突破。各级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增长不低于财政增长速度,重点向短板明显地区与领域倾斜;进一步强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帮扶力度,实施全面小康社会补短板地区帮扶行动计划。确立城市群为基础的中小城市优先发展方针,切实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继续鼓励城市资本、人才、技术进入乡村,尤其是进入欠发达地区的乡村,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与配套政策。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与产权制度改革,在进一步赋权农民的基础上,激活主体、激活要素,实现充分体现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二)下大决心破解公共服务效率低下问题
破解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全面小康社会在农村公共保障与服务领域的短板问题,既要从公平角度着眼,也要从效率角度入手。前者取决于城乡二元制度的破解和城乡平等的公共保障制度建立,后者则取决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在区域间,尤其是在乡村的覆盖效率,即公共服务在空间上的集聚效率。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短板,不仅体现在农村居民公共保障水平与城市居民相比要明显低,而且也体现在农村公共保障的服务效率不高。其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村人口,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人口分布过于分散,缺乏集聚效应。超过50%的自然村落的常住人口在百人以下,并且大多是地处偏僻山区,交通等基础设施薄弱,致使本身保障水平就较低的乡村公共服务难以有效覆盖和惠及分散的农村人口,乡村人口就医难、养老难,甚至于就学难的问题始终没能得到理想解决。
解决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短板中的乡村教育、医疗、养老以及水电路和通讯等公共服务滞后和效率不高问题,不仅需要尽快建立城乡一体与公平的公共保障制度,而且亟需通过城乡联动发力,使乡村人口由分散的自然分布向相对集聚的经济社会分布转变,以既提高基础设施与产业配置效率,又提高乡村公共保障与服务的覆盖效率。也就是说,除了继续推进以人民为中心、大中小城市协调,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和中小城市优先发展的城市化进程,还要对乡村进行全域规划,按照保护特色村、改造城(镇)中(郊)村、减少自然村、重点建设中心村和新社区的思路,通过多种类型的易地搬迁和示范带动,公共政策与产业政策以及农民权益制度的配套,着力进行生产、生活、生态一体,基本公共服务有效覆盖、与城市群有机衔接、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群建设,从空间优化视域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开辟全面小康社会补短板,加快共同富裕的新路径。
(三)下大决心破解居民收入差距悬殊问题
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已超过1万美元,经济总量处于世界第二,虽然实现了现行标准的脱贫攻坚目标,且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超过全面小康社会的标准。但是,我国居民收人分配所得不均衡问题仍然很突出,六个方面的指标凸显了这一问题。一是反映收入分配均衡水平的基尼系数过高(持续超过0.4);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目前仍在2.6:1左右;三是居民收入中位数明显低于人均收入水平,在80%左右;四是低收入(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群体占比高,不低于50%;五是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占比不高,仅占42%左右;六是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以省区居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三个指标为例,2019年收入最高省份浙江省与收入最低省份甘肃省相比,前者三项指标分别是后者的2.6倍、1.86倍和3.1倍。这表明我国居民收入所得差距悬殊问题仍然很严重,不仅体现在基尼系数很高,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很大,而且还体现在低收入群体规模较大,并且主要集中在农村区域,尤其是欠发达的农村区域。
我国居民收入所得的失衡和低收入群体的体量偏大,不仅是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和共同富裕现代化的重要短板,而且也是我国内需长期不足的根源,是内循环为主的双循环战略必须突破的瓶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在收入持续增长过程中所凸显的收入差距悬殊问题,根本原因在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制度惯性,同时也与政府与市场默契配合的制度体系没有形成有关,以致在快速发展中对两种类型的公平与效率关系没能很好的把握,即在公共性的社会领域,公平应优先,但也要注重效率;在非公共性的经济领域,效率应优先,但也要注重公平的关系把握。
破解我国居民收入所得差距悬殊问题,补上全面小康社会这块短板,实现收入分配上的共同富裕,除了下大决心破解城乡二元这一不平衡发展的体制,还需要把教育优先与就业优先的重点面向农村和农民。要以教育优先导向就业优先,以就业优先促进教育优先。通过教育优先对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与提升,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尽快适应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成为有竞争力的就业主体。同时,在国家就业优先方针与政策引导下,拓宽与激活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方式。通过自主就业、受雇就业、合作就业以及专兼结合等多种就业方式,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收入,以既缩小城乡、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2],又提高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的占比。此外,要加大国民收入再分配资源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应通过政府对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机制和手段,在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公共保障水平的同时,重点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收入,既健全社保兜底机制,又不断提高最低收入标准。
二、关于浙江率先实现共同富裕的四点建议
对于浙江这样的发达省份,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以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补短板为抓手,既要梳理突出短板与问题,制定共同富裕示范区规划,采取具针对性措施,又要着力建构相关体制机制,力争率先实现共同富裕,为全国各地区实现共同富裕探路和提供示范。
(一)突出初次分配效率基础上的公平性
要在做大GDP这块“蛋糕”的同时不断增加居民收入在GDP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和完善就业和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并且注重缩小不同群体收入差距,尤其是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从浙江劳动力就业与增收的方向看,一产农业主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路径是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同时减少农业劳动力数量。富余农业劳动力继续向二三产业,尤其是通过城乡融合城镇化的加快发展,向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转移。
(二)突出再次分配公平基础上的效率性
公共品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对象,必须坚持公平优先原则。尽快建立城乡一体和平等、对外来人口包容的公共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同时,要重视公平基础上的效率,实现有效率的公平。为此,对城镇与乡村进行统筹规划,进一步优化我省乡村人口空间分布,实现人口相对集聚基础上的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有效覆盖,应纳入实施共同富裕发展的行动方案中。
(三)突出先富带后富的制度设计与优化
要既倡导“共建、共享、共富”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帮扶和助弱环境,又建立和完善“一部分人先富,先富带后富、帮后富”的社会再分配机制和体系。如鼓励发展各类社会慈善事业;支持建立社会帮扶救助和志愿者组织;制定公共性或公益救助济困帮扶促进法(条例)和税收、表彰等方面的政策。
(四)突出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改革深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经济与社会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性组织。要通过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改革深化,更好发挥其经济与社会的双重功能,即发挥团结农民、服务农民、协调农民、发展农民、富裕农民的作用,为实现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和共同富裕提供基础组织的支撑。
参考文献:
[1]黄祖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及其破解之道[J].浙江经济,2020(6):23-25.
[2]徐秀军.全球财富鸿沟的演进与弥合[J].人民论坛,2021(8):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