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 铭 蒋军成 责任编辑:赵子星 信息来源:《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1-06-09 浏览次数: 4388次
【摘 要】乡村振兴是国家的发展战略,也是长远提升农村治理能力的指导方略。当前全国乡村振兴的成功典型多为经济发达地区,在乡村富裕起来之后推动农村治理,或者能人带动农村脱贫致富。而对于绝大多数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产业无基础,缺少集体积累或能人反哺,如何推动乡村振兴则困难重重。文章总结山东、河南、广东等三省四地欠发达地区乡村通过提升农村治理能力,促进乡村振兴的成功经验,包括创新农业合作社,采取垃圾分类、孝老敬老饺子宴、乡村夜话、新时代文明实践银行等治理新举措,推进农村有效治理和乡村全面振兴融合发展,有助于全方位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形成能推广、易复制、可持续的农村治理模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早日全面实现。
【关键词】乡村振兴;欠发达地区;合作社;农村治理能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乡村振兴上升为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列为全党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1]作为乡村振兴的基本战略目标之一,治理能力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逻辑起点、运行方式和承接载体,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核心要素、重要保障和基础软实力。[2]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乡村振兴作为当前和未来指导“三农”发展的国家战略。然而,目前乡村振兴的成功案例,多是经济发达地区,例如上海、江苏、浙江等发达地区,或者局部物质条件稍好的地域,通过城郊结合区产业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但是却不具有普及性。目前我国75%以上的农村地区经济不够发达,缺乏产业支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甚至负债运营,即使个别不发达地域依靠零星的能人反哺促进乡村振兴,但是大部分地区缺少“能人”驱动。因此,经济欠发达地区如何实现乡村振兴的路径,亟待研究能推广、易复制、可持续的农村治理模式,通过治理能力的软件提升实现农村经济的硬件升级。本文总结了山东、河南、广东三省四地欠发达地区提升农村治理能力,促进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采取以农业合作社为主体推行垃圾分类、孝老敬老饺子宴、乡村夜话、新时代文明实践银行等活动,有效增强了农村治理能力,凝聚了村民乡村振兴的积极性,逐步探索出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与农村有效治理相互推进、融合发展的路径。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亟待提升农村治理能力
纵观中国农村的发展历程和现实状况,当前治理结构、秩序、权力、体制正处于跨越转型的关键期,提升农村治理能力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融合“权利对等、利益均衡、自下而上、决策民主、共享共治”的治理理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方向“指南”。
(一)农村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本质要求
自古以来,我国传统的农村治理主要依靠家族管理和“强人”自治。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生产力提升推动社会经济结构提档升级,我国农村社会治理先后经历了从“权属 依从”的计划管理模式到“管控 参与”的社会管理模式,再到“服务 协同”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变。与此相对应,治理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先后经历了从“不弃不离”到“或离不弃”、“若离若弃”,再到“既离且弃”的变革。[3]而且,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的“三化叠加”,农村社会青壮年加速流动,利益不断分化重组,社会主体日益更新换代,导致传统“行政命令式”的农村管理难以为继,无法适应现代“自治、民主”的新型农村社会发展要求。相对于自上而下、绝对服从、正式权威的管理,治理理论提出权利对等而非管控、利益均衡而非垄断独占、自下而上而非自上而下、决策民主而非层级节制、共享共治不搞“一言堂”,更能够获得向往自由、崇尚分享、接受民主的“新村民”的认可和接纳。故此,有必要在农村地区实现乡村治理振兴,顺应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而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本前提。
(二)整合城乡要素是农村治理的迫切需求
农村内部发展不足和城乡结构失衡是当前农村最大的现实,也是亿万农民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发展的最大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均,最大的不足是农村发展滞后,最大的不匹配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滞后。[4]当前,农村已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最薄弱环节。在要素方面,农地、资本、技术等长久以来从农村单向输入城镇。在生产方面,农业缺乏产业支撑和内生动力,造成发展方式粗放,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在人口结构方面,作为农村中流砥柱的中青壮年人口涌入城市,农村老龄化、空心化、边缘化日趋严重。在公共服务方面,城市卫生、教育、社保、医疗等投入远高于农村,大部分农村老人养老金不足城镇退休职工的1/20。可见,相当一部分农村相对城市处于衰败状态,传统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辐射效应作用不大。为此,党中央提出了乡村振兴,将其上升为解决农村发展问题的最高战略。亟待破解农村要素、经济发展、人口机构和农村服务的“木桶短板”,需要从治理环节整合城乡资源和要素流动,构建新型农村治理体系,助推乡村治理有效。
(三)调整农民利益是营造农村生态的当务之急
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核心部分,也是由过去被动接受管理向当下主动作为治理的发展思路转变,关键是要重组错综复杂的农村居民利益关系。建立新型农业合作社,采取组织、发动和引导农民,运用金融帮扶和互帮互助,构建自我发展的内生增长机制,做到乡村振兴“以村民为主体”;在利益分配方面,坚持共享共治发展理念,建立新型农村治理关系,村民共同参与、共享利益、共同繁荣。[5]当前,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政策红利,但也催生出不同利益关系重组。根据传统惯例,国家资源多为自上而下惠及农村,形成了农村利益资源分配格局,“村两委”等基层权力部门常常作为核心分配主体和灰色利益链枢纽,把控国家惠农支农利益,普通民众无法参与管理,往往被排除在“利益分配”之外,导致群众不满和上访事件频发,造成农村秩序失控,传统的农村公共管理将农村利益分配“沦落”为少数村干部或者“精英”们的“纸牌屋”。为此,亟待引入现代治理理念,发动村民参与农村社会治理,营造良性的农村政治社会生态。
(四)农村供给优先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
建国以来,我国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国家资源优先配置工业和城市,农业农村辅助工业和城市发展。人财物、土地、金融等要素一般遵循“先城后乡、先工后农”的原则,助推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的成效较为显著,但是,城乡经济水平和收入差距逐步扩大。2004年以后,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余年关注“三农”问题,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帮扶农村”,试图弥补城乡“剪刀”差距。由于农村资源集聚能力弱、农业增值作用差、内生发展活力不足,当前农业甚至陷入产业发展与绿色保护“谁先谁后”的两难境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乡村优先配置干部、生产要素、资金和公共服务”,旨在弥补农业农村的“木桶短板”和薄弱环节。[6]虽然乡村振兴是国家的长远战略,未来相当长时间内我国的资源配置将从传统的工业城市优先调整到农业农村先行。然而,当前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经济进入中速发展的新常态阶段,总量资源有限,供给能力不足,势必导致城乡资源供给矛盾。而且,建国70余年来形成了优先供给工业和城市的“惯性”,一时很难转轨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当前,和谐社会强调城乡融合和差距缩小,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必须高效、精准引导人才、要素、资金和公共服务进入农村农业,成为迫切而重要的现实问题。农村治理是对农村资源的配置和再分配,必须做到科学有效,在乡村振兴战略政策红利下优先供给农业农村,才能逐步减小城乡差距,推动农村和谐社会构建。
二、现行农村治理能力无法适应乡村振兴需求
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于“新时代主要矛盾”的阐释,当前农村治理能力也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农村治理不足已成为制约整体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瓶颈,冲击着传统稳定的农村社会秩序和内部深层结构“裂变”,导致农村社会面临现代性危机,无法满足乡村振兴的时代需求。
(一)农村社会治理面临结构性失衡
在长期以“经济建设为核心”的战略指导下,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但是农村社会仍以管理为主,尚未形成自下而上、扁平结构、利益共享、主体多元、广泛参与的治理生态。农村治理结构不优导致区域发展失衡、农业发展不足、阶层利益固化、群体性上访事件屡禁不止等诸多社会问题,阻碍了整个城乡社会的安定团结与和谐发展。其根源在于,随着经济社会转型、村民思维转变,“新村民”反对过去“一言堂”、“家长式”的管理体制,对农村治理提出更多诉求,要求参与农村社会决策,分享农村发展硕果,追求“权利对等、利益均衡、自下而上、决策民主、共享共治”,而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尚未改变传统一家独大的管理思维,表面或者暗地打击“新村民”的新思维,导致其多元利益诉求受阻,多方行为主体无法参与农村治理。[7]所以,当前的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亟待转变治理理念,顺应农村社会治理结构变化,在乡村振兴战略下,改革农村管理和服务职能,向治理新业态转型,积极引导“新村民”、农业合作社、乡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完善党政主导、村民主体、民间支持、法治保障的新型农村治理结构。
(二)农村治理体制难以满足新时代需求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作为重要生产关系的农村社会治理供求关系一直在随着农村生产力的调整而变化。农村治理结出了累累硕果,如,始于安徽凤阳小岗村自下而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改革,最终促进了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兴起于江浙一带的乡镇企业、民营经济,成为助推农村发展和工业化的强大引擎,得到了国际经合组织的肯定。但是,随着农民对农村公共利益增长的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基层财政收入少、事权重、任务大,导致农村治理的供求矛盾突出,表现为本该以服务为主的基层政权趋于“营利”,面对村民自治需求的兴起,“村两委”等自治组织选择性“失语”,在农村治理结构中作用缺失。乡镇、街办等基层政府仍然保持“绝对”优势,进一步加剧了农村治理的供给不充分和不均衡,以及与村民治理需求扩大间的矛盾。[8]在新时代,随着基层组织和“村两委”的职能完善、农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的兴起,对农村治理的主客体、对象、要素、技术产生了重大影响,亟待调整旧的农村治理体制,顺应新时代农村社会新矛盾的发展变化,从而满足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治理的时代需要,重构新时代农村治理框架和体系。
(三)农村治理秩序面临土崩瓦解
当前,我国广大农村社会正处于体制转轨、思维转变、秩序转型的关键时期。在外部社会,全球现代化的进程加速,我国坚持优先发展经济,不可避免地大力促进工业和城市现代化,而对农业和农村形成“虹吸效应”,一定程度上促使农业衰落、农民弱势和农村边缘,导致农村治理缺乏城市那样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造成当代农村治理进退维谷,既要顺应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潮流推动治理,又面临“巧妇无米”的困窘。同时,在城镇化的进程中,传统农村熟人社会、族长治理、宗族权威、基层管理的内部秩序不断弱化,一些村民本着利己思潮、急功近利、超前消费,造成传统的“乡村伦理”进一步弱化,宗族长老甚至成为“弱势”群体。而法治乡村、基层治理尚未真正建立,农业合作社起步晚、发展慢、收益小,在农村治理中尚难成气候。在加速老龄化和城镇化的浪潮侵袭下,农村青壮年“逃离”乡村,农村治理面临后继乏力。少数精英把控集体资源,将大多数村民排除在利益分配之外,造成农村贫富差距扩大。而且,常见于农村春耕秋收、红白喜事、逢年过节期间的邻里相互帮扶、“有难一起上”的“互助”场面正在逐步没落,公序良俗面临土崩瓦解。农村人口结构以“386199”为主,留守妇女、儿童、孤寡老人“被剩下”,农村治理面临空心化、少子化和老龄化的困境,传统的人情社会和乡村情感认同走向衰败。因而,在新时代,亟待重构匡正农村秩序混乱的新型治理体系,从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四)农村社会权力亟待洗牌重组
在五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农村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利运行规则和秩序规范制度,集中表现为“孝老尊幼、爱己及人、村规民约”,注重发扬儒家思想、传承伦理道德的乡土社会,治理主体趋于多元化,“三纲五常”、千字文、弟子规在农村奉为圭烈,成为农村社会权力形成的基础。在传统农村,几乎每个村庄都有宗族、长老和乡村权威人物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与指导农村利益分配,形成了适合当地村民的权利运行流程和自发的行为规范,构成了农村社会结构的重要“指令”。[9]但是,建国后农村社会权利不断瓦解、洗牌、重组,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洗礼下,传统农村社会的旧有权利秩序不断调整,宗族权力、党委领导下的合法权力和新型农民自发形成的新势力,发生激烈碰撞,不断渗透到农村社会治理和生产生活实践之中,对于当前乡村振兴下的农村治理提出重大挑战。因此,有必要构建新型的农村社会权力运行格局和治理秩序,以维护农村团结稳定与和谐发展,助推乡村治理有序和全面振兴。
三、欠发达地区农村治理能力促进乡村振兴的经验——基于三省四地的考察
当前,治理能力不足、发展不均衡是农村社会的共性问题,在欠发达地区更为凸显,一些地方进行了治理能力的大胆创新,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欠发达地区如何走好乡村振兴道路探索了有益经验。
(一)案例背景
目前全国乡村振兴的典型,大都集中于江浙等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是在农村富裕起来之后,乡村有了足够的财力,能够满足村民整治乡村面貌的诉求。面对75%以上无产业基础,无集体积累或者非常少,又无能人反哺的村庄,如何才能走好乡村振兴的道路?按照乡村振兴要求,山东单县、河南信阳市平桥区、广东英德市、山东微山县一些乡镇创新农业合作社,采取新时代文明实践、垃圾分类、孝老敬老饺子宴、乡村夜话、新时代文明实践银行等举措,初步探索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农村有效治理和乡村全面振兴相互推进、融合发展的道路。
(二)基本做法
1.山东单县推行新时代文明实践银行
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山东单县2019年创建农业资金互助合作社,倡导新时代文明实践银行,涵养村民的文明行为。该银行由生态资源银行转换而来的,相当于给每个村民建立了一个“行为银行”,村民的正能量行为都可以得到文明实践钞票奖励;文明实践钞票与钱和物没有直接关系,而与福利资源挂钩,使用的是“名次”,名次靠前的村民可以随时得到意想不到的荣誉和福利,新时代文明实践银行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村新时代文明实践银行(道德评议会)负责讨论认定村民奖励行为。对正能量的行为给予奖励,负能量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评选季度新时代文明实践“红旗家庭”和年度“文明富豪榜”予以表彰。实行新时代文明实践银行后,单县的村民行为趋于良善,文明实践钞票增多,得到的好处随着相应越多,从而让“好人不吃亏”的“理想”变成现实,解决了村民正能量行为的“原动力”问题。
2.河南信阳市平桥区开展农村垃圾分类
为彻底解决农村环境卫生问题,河南信阳市于2016年在平桥区郝堂村创办农业资金互助合作社,开展了小手拉大手、评选美丽庭院、成立生态银行、志愿者“生态文明日”等一系列活动。与过去相比,街巷一时干净了,但由于垃圾没有分类,导致公用垃圾桶垃圾混杂,滋生蚊蝇、污水溢出,治标不治本,农村环境卫生难以得到根治。为此,农业合作社广泛发动群众出主意、想办法,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分类模式。合作社骨干集思广益,积极行动,创新实践出了“一人一桶一池”相结合的家庭源头垃圾分类办法。自推广以来,该村农村垃圾分类彻底改变了全村村民习以为常的生活习惯问题,使村庄面貌、村民精神风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实现了“宜居生态”的乡村振兴目标,村集体经济也在五年内成功翻番。
3.广东英德市举办孝老敬老饺子宴
广东省英德市黎溪镇大围村等四个村2019年成立农业资金互助合作社,下设村级群众性社会组织孝老敬老理事会,负责募集、管理、使用资金,承办孝老敬老饺子宴,面向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社会志愿者、创业者及爱心人士募集“孝老敬老资金”,设立孝老敬老基金,每月农历的初九上午,在合作社的领导下,孝老敬老理事会承办饺子宴,并引导推行饺子宴“5 N”模式。其中,“5”是指唱红歌、上党课、讲故事、过生日、谈心愿。“N”是指组织开展文艺演出、运动比赛、健康体检、理发、洗脚,蒸花馍、献寿桃等不同活动。饺子宴也可以实行认领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捐资捐物认领,尽可能避免连次认领,给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的机会,在全社会营造孝老敬老氛围。自实施以来,该村村民的凝聚力、向心力明显增强,参与村级事务和集体活动的热情和兴趣广泛提升,为乡村治理提供了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也拉开了积极参加乡村振兴的序幕。
4.山东微山县举行“乡村夜话”
山东微山县微山岛镇组织村民创立农业资金互助合作社,在傍晚聚在一起“拉呱说事”,吸引群众参与,并创新形式和内容,其主要作用是更好地践行乡村振兴路线,系好农村各项工作的“第一粒扣子”。“乡村夜话”不拘于场合、不流于形式,旨在和谐干群关系,村民集体讨论和评价村集体发展建议、上级政策落实情况、“评先树优”等事务。夜话议题由党员、干部、街长面向居民征求意见,整理后报合作社和村党支部讨论,确定主要议题、时间,并下发通知。居民也可以现场提交议题,共同讨论。流程包括村干部领唱、群众合唱;村干部介绍上次乡村夜话反映问题的落实情况,并介绍本次乡村夜话的议题;群众议事,记录员记录。村干部总结,向相关单位转交需要解决的问题。“乡村夜话”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村发展和治理的“言路受阻”难题,获得了村民的拥护和好评,也为乡村振兴建言献策、群策群力。
(三)取得成效
一是垃圾分类增强了基层组织治理能力。农村垃圾分类,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有效措施。农村垃圾分类真正实现了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就近化,并能带动生态农业产业发展。通过垃圾分类,群众的手动起来,眼亮起来,心热起来,人乐起来,增强了价值感、荣誉感,内生动力得到激发,集体主义意识逐步增强。在乐于奉献的同时,群众的幸福感增强,满意度提高,干群关系融洽,进一步提升了村级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向心力,提高了农村治理水平。因此,垃圾分类不是简单的分类垃圾,而是“分”出干部作风的好与坏,“分”出村级组织战斗力的强与弱,“分”出合作社是真干还是假干,从而鞭策广大村民和村组织切实践行乡村振兴路线。
二是饺子宴增进了村民幸福感和凝聚力。看似普通的饺子宴,但饺子包进去的是“敬老情”,吃出来的是“幸福感”。发扬了中华优良的“上老民兴孝,上长民兴悌,上恤民不悖”传统。一个水饺不仅热乎了老人的心,而且也温暖了一个家庭、几代人的心。通过合作社举办饺子宴,温暖人心,凝聚民心,培育和弘扬“养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使“孝文化”深入人心,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号召力,有力推动了村庄治理和其他工作开展,大幅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以及文明乡村、繁荣生活的乡村振兴目标实现。
三是乡村夜话破解了群众治理的痛点难点问题。农业合作社举办乡村夜话,突出村民自治,在村党支部的支持下,“有事好商量,大家齐协商”,更好地践行乡村振兴路线。同时,乡村夜话也是村支部组织群众、宣传教育、村务公开、征询意见、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化解民生难点、促进乡村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形式和载体。通过乡村夜话,加强了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成为了解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提高了村级组织的治理能力,搭建了农村自治、法治、德治的良好平台,也是解决乡村振兴在农村“最后一米长”的好办法。改变了长久以来国家资源自上而下输入、普通村民被排除在决策之外的局面。而且,乡村夜话将过去农村社会“少数精英说了算”的村官管理,重新回归到农民大众自己说了算的村民治理,营造了乡村振兴战略所需的政治社会生态环境。
四是新时代文明实践银行引导村民向上向善治理。由农业合作社发起的新时代文明实践银行,主要是号召村民发扬善行、多结善果。自实践银行实行以来,村民的文明行为越多,获得实践银行的文明实践钞票奖励就响应俱增;反之,村民不做好事善事、不讲诚信,文明实践钞票就得不到,社会资源和福利就会与之失之交臂,甚至还要对不良行为“买单”、接受处罚。因此,新时代文明实践银行成为促进农村治理的一个抓手。有了动力和抓手,人人争做好人好事,优秀的村民越来越多,弘扬了真善美,释放了正能量,农村治理得以实现一个新的飞跃、质的变化。
四、乡村振兴战略下提升农村治理能力的对策分析
坚持“权利对等、利益均衡、自下而上、决策民主、共享共治”的治理理念,深度融合农村有效治理和乡村全面振兴,有助于全方位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早日实现。
(一)以互助合作为基础,重塑农村治理理念
治理能力是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公共管理过程。农村治理强调治理主体多元、权利自下而上、组织结构扁平、村民利益共享、广泛参与的治理生态。事实上,农村治理是国家权力回归社会、回归人民的过程,能够发挥政府与村集体、村民之间的合作互动。乡村振兴是一项跨时代的战略任务,必须注重内外力量的双重结合。当前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建设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农村治理目标的价值维度包括:经济上的物资丰富和民生改善、政治上的民主建设与公共绩效、社会上的公平正义及人权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农业农村现代化”,不局限于某一层次、单一领域的个别振兴,而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的综合振兴,走向治理的价值维度目标。[10]当前分散化、小型化的小农经济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的要求,必须构建农业资金互助合作社、新型农业合作社等农村集体组织,组织和发动农民,提升农民组织化能力,动员“老农民”和“新农民”,主动参与农村建设,为农村治理提供基本条件。
(二)以党的建设为引导,发挥党员堡垒作用
无组织则无治理,在新型农村治理主体尚不完备的背景下,当前农村仍要发挥基础党组织的龙头作用,在振兴乡村的过程中依靠农民推动自我治理。依靠创建新型农业合作社,连结农民、组织农民。无论是发展农业产业、农村兴建土木还是建设乡村,农民是主体,而主体需要组织,才能发挥堡垒作用。在培育组织方面,建议农业合作社负责人为村“两委”书记兼任,能够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的建设为指导。农村社会正在从“人治”走向“法治”,从“官治”到“共治”。[11]要实现基层党的建设与村民民主的良性互动,充分释放农村党员的先进性和村民的一线创造性。另一方面,通过创办农业资金互助合作社,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助力村“两委”摆脱“集体行动”困境,有效治理农村各类民间组织、合作社组织。农业资金互助合作社作为群众非政府组织,能够最大限度地缩小农民自身需要和公共利益间的“差距”。
(三)以资金互助为驱动,激活农村内生动力
乡村振兴,金融先行。创建农业资金互助合作社,能够有效解决农户融资难且贵问题。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提升农村治理能力的关键在“人”,核心是“钱”。农村治理能够为弥补政府职能缺位、社会秩序停滞另辟新径,提供社会性的选择路径。因此,农村治理要以村民自治为核心,防止其他主体“越俎代庖”或“喧宾夺主”。要通过兴办农业合作社,建设“一村四社”制度,发展互助合作金融,增强农民的资金储备,从而“扩口袋”,实现农村金融的自我“造血”功能,为农民参与农村治理夯实经济基础。同时,积极培育既熟知传统乡村社会,又洞悉现代城市需求的“新村民”,加强内生主人翁的培养,通过城乡融合带动,引入外部力量支持农村治理,从而激活农村治理的内生动力。
(四)以共治共享为分配,增强农民主体功能
有效的农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重要保障。农村治理依靠群众,发动村民需要“事务共治、利益共享”。乡村振兴要通过共治共享的“纲领”,广泛吸纳农民参与农村治理,摆脱当前农民主体性缺失的困境,强化村民的感情认可、行为自觉和自愿合作。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和主力军,与政府、社会组织等民主协商、彼此互动。通过创建农业合作社,加强对村民互动参与的理念宣教,授予社员相应的“制度赋权”、共治共享合作社收益,使其由过去的旁观被动转变为主观能动。[12]同时,村干部和合作社骨干要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当好农村治理的传播者和推动者。要创办垃圾分类、孝老敬老饺子宴、乡村夜话、新时代文明实践银行等活动,激活村民自治意识,培养农村治理兴趣,广泛调动农民参与自己家乡的乡村振兴,积极建言献策,激发创造力、调动行动力。
(五)以组织活动为平台,提高村民文化修养
农村相对城市的一大优势,是乡邻乡亲关系良好,彼此帮扶又相互监督。开展形式多样的村民治理活动,能够助推自身品行净化。在乡村振兴实践中,“人心善”是“乡村美”的基础,“村民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在农村治理的过程中,既要完善村庄治理法治,切实维护村民根本权益,还要充分发挥农村道德、“宗法”的治理功能,使优良的乡村传统文化深入人心。当前,我国农村传统的社会习俗、风俗等作用不容小觑。[13]要重视乡村道德规范的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农村治理道德氛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治理活动,把村民组织起来,增强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培育自豪感和价值感,共享乡村振兴的收获感和幸福感,强化爱国主义意识、感恩意识,能够衡量和检验农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融合效果,让农村治理实践深入群众内心,从而坚定信心、凝聚人心、温暖人心、团结一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早日实现。
注释:
[1]尹广文:《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构研究》,载《兰州学刊》2019年第5期。
[2]刘燕:《治理先行:在善治中振兴乡村》,载《农林经济管理学报》2020年第1期
[3]龚睿:《政党嵌入与主体塑造——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村基层治理的生成逻辑》,载《河南社会科学》2020年第5期
[4]李博:《乡村振兴中“治理有效”的实践路径——阴县321乡村治理模式的分析》,载《云南社会科学》2019年第3期
[5]马华:《乡村振兴战略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耦合机理》,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6期
[6]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载《新华社》2018年9月26日
[7]刘儒:《乡村振兴战略:历史脉络、理论逻辑、推进路径》,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
[8]秦中春:《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治理的目标与实现途径》,载《管理世界》2020年第2期
[9]王轶:《乡村振兴背景下返乡创业者参与乡村治理研究》,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20年第4期
[10]沈费伟:《乡村技术赋能: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策略选择》,载《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
[11]李晓广:《乡村微自治的价值、困境及化解路径》,载《探索》2018年第6期
[12]沈费伟:《乡村技术治理的运行逻辑与绩效提升研究》,载《电子政务》2020年第5期
[13]文丰安:《我国农村社区治理的发展与启示》,载《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