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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时期与新时代农村妇女的“超半效应”

作者:廖和平 朱有志  责任编辑:王铭鑫  信息来源:《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1-04-23  浏览次数: 4086

 “妇女能顶半边天”是毛泽东时代激励妇女奋发崛起的革命话语之一。改革开放新时期,农村妇女在农村常住人口中的影响超半,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责任超半,在农村家庭建设中的担当超半,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贡献超半,其作用由毛泽东时代的“半边天”向“超半效应”转化。新时代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大力推进、科学种养技术的广泛推广,为农村妇女进一步发挥“超半效应”提供了文化基因、时空条件和科学支撑。新时代对农村妇女发挥“超半效应”提出了更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农村妇女素质和能力的提升要求又对时下乡村振兴提出了提高活动密度、增强培训效度、提升关爱程度、加大参政力度等内在需求。

关键词改革开放新时期;新时代;农村妇女“超半效应”


基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农村妇女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由解放后新中国的“半边天”作用向“超半效应”转化这一“新景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新任务”中,如何有效且充分地彰显农村妇女在新时代的“超半效应”,极大地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活力,同时又如何在这一进程中通过提振妇女精神、提升妇女素养、提高妇女地位来促进农村妇女的事业发展,这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农村妇女发挥了“超半效应”

“妇女能顶半边天”是新中国成立后家喻户晓、激励人心的革命话语之一,“半边天”作为毛泽东时代出现的激励女性的革命话语,在彰显妇女从封建社会转变来的政治、经济地位巨大变化的同时,“通过强调妇女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来标志着中国妇女在社会、文化和公共领域中的地位发生了重大改变——女性被(教育)告知,她们和男人一样,可以顶起半边天。[1]54-64它激励着广大妇女认真审视自身的价值,努力发展自己的事业,当年农村妇女也受到了莫大的激励,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洪流之中,在农村发挥着“半边天”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城市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以男性为主的劳动力向城市大量转移,曾经作为“半边天”的农村妇女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其作用远远超过了“半边天”产生了明显的“超半效应”。所谓“超半效应”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到城市化、市场化和农业准现代化时代,农村妇女在农村事务的决策与运行中具有“超半”的社会功能和社会影响力的农村社会现象。

(一)农村妇女在农村常住人口中的影响超半

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大量转移的过程中,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以及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整体偏低,转移到城市的大多是从事体力劳动的男性劳动力和少量的女性劳动力。妇女生儿育女的性别特长、体力不如男性的性别特征、家庭意识较浓的性别心理和侍候老人细心耐心的性别优势,使她们大多留守在农村,传统的“男耕女织”生产模式逐渐演变成“男工女耕”的格局,由此,农村的人员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居住在农村的人员是一支“386199”(妇女、儿童、老人)部队,农村妇女(18~60岁左右、持有农村户口、具有劳动能力且以农村为主要生产生活依托的留守妇女、非留守妇女以及季节性外出打工妇女)成为这支部队的领军人物,成为农村老人、儿童的主要依靠力量,她们在农村生产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她们成为农村事务的主要决策者。村里的政治风气、生产内容、文明程度、卫生标准等,大多取决于她们的态度。另一方面,她们也是农村事务的主要执行者。农村事务繁多,首要事务是农业生产,“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妇女在农业劳动中的比例就超过了一半”[2]有的省份这一比例甚至高达70%。有的村子一度找不出一个青壮年男性劳动力,完全变成了“女人的村庄”。尽管农村中存在一定数量的非留守妇女或季节性外出打工妇女,但留守妇女是农村妇女中的主体。在面对男人不在家的日子和遇到困难时,她们没有怨天尤人,也没有等待依靠,而是凭着女性的韧劲,挺起柔弱中透着坚强的腰杆,挑起了从事农耕、照顾家庭、优化乡风、治理乡村等重担,成为农业、农村、农民的主体,成为农业生产、乡村建设和家庭生活的支撑。“乡村是一个携带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基因,且集生活与生产、社会与文化、历史与政治多元要素为一体的人类文明体。”[3]40-45正是农村妇女带领“386199”部队在乡村的坚守,才使乡村的生产与生活得以维继,才使乡村的历史与文化没有断根,才使乡村的政治与社会相对稳定。否则,农村就会留不住心、留不住人、留不住家、留不住根,就会成为凋敝和荒芜的“空心村”。

(二)农村妇女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责任超半

随着我国农村多数家庭“男工女耕”分工模式的出现,农村妇女承担了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事务,她们成为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的主力军。2006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数据显示:中国农村农户中实际农业从业者34246.4万人。其中女性农业从业者占总农户从业人员的53.16%18205.1万人。女性数量超过男性的有24个省(市、区),占总数的77.4%。[4]6农村出现了农业生产越来越多地由妇女承担和完成的“农业女性化”现象,农村妇女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着“超半边天”作用。一是耕种农田。为了保证农作物丰收,她们面对翻地、播种、插秧、灌溉、施肥、洒农药、收割等重活、粗活、脏活、累活样样都干,承担了以前多由男性劳动力完成的农田耕种事务。二是从事家庭副业。在耕种农田之余,她们还饲养牲畜家禽,种植果、菜、茶等,以增加家庭收入,丰富农产品市场。据统计,“我国农产品中肉、蛋、畜类等产品的80%~90%都是由农村妇女经营的”[5]136-137。三是创办或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例如,有的“女能人”“女致富能手”注册成立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编制、手工艺品加工等,既给自身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也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有的农村妇女作为农场主,注册成立巾帼家庭农场,或经营种植业、养殖业,或发展有机种植、生态观光农业等。有的妇女与丈夫及家庭成员共同创办家庭农场,在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的“紧跟时代潮流,把握‘互联网 农业的潮流”[6]12-14让农业生产经营插上信息技术的翅膀。可见,农村妇女担起了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责任,托起了农业生产的大半壁江山,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超半效应”。尽管农业女性化现象对女性的影响以及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众说纷纭,但不管怎样,农业女性化为农村妇女提供了展示自我的舞台,体现了她们在现代经济生产中的价值,提振了她们的自信心,强化了她们的责任担当,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正是农村妇女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担当作为,“随着农业女性化现象的凸显,中国农业部门在生产效率和产量上依然保持着持续的提升”[7]95-100

(三)农村妇女在农村家庭建设中的担当超半

改革开放新时期,随着农村男性劳动力向城市的大量转移,农村妇女尤其是留守妇女在家庭建设中起着顶梁柱的作用。一是照顾老人。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农村妇女承担了照顾老人的主体责任,既努力满足老人的经济需要,使老人有获得感;又尽量满足老人的起居需要,使老人有依赖感;既积极满足老人的情感需要,使老人无孤独感;又极力满足老人求医的需要,使老人有健康感。二是培育小孩。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人的营养给予、方向指引、言传身教,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小孩的家庭培育责任大多落在妇女身上,她们不仅为孩子的身体健康提供良好的饮食起居和安全保障,而且为孩子的学习辅导煞费苦心,为孩子的思想进步言传身教。三是建设庭院。为了给家人的学习、工作、生活、休闲营造安全、舒适、温馨的环境,她们积极建设美丽庭院,修缮和装饰房屋,在房前屋后铺修道路、扎实篱笆、种植果树、养植花草、钻井引水、打扫卫生等,承担了一般由男人负责的庭院建设职责。四是增收节支。从家庭经济学的视角看,农村妇女支持男人外出务工,自己承担“女耕”的角色,促进了家庭多元化的发展,避免了家庭土地经营权被收回的风险,使家庭在获取土地及副业经济收益的同时,还获得了男人进城务工带来的经济收入,节省了照顾老人和小孩的成本,实现了家庭利益最大化,增强了家庭经济实力,为建设和谐家庭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四)农村妇女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贡献超半

农村治则社会稳。在农村主要青壮年男性劳动力背井离乡进城务工的情势下,农村妇女自然成为乡村治理的参与主体,她们“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化解村庄矛盾和纠纷”[8]114-120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为乡村的自治、法治、德治积极作为。一是开展议事活动。在农村基层妇联的组织下,妇女们围绕村内选举、环境治理、扶贫济困、权益维护、安全防护、家庭矛盾、邻里关系、老人赡养、儿童照料等主题进行磋商,为这些公共事务的协调、处理各抒己见,贡献智慧。二是参与村、组管理。在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一位女性干部,参与村级决策和管理;在组级管理人员中,一般都有一位妇女组长,参与村民小组的决策和管理。多数妇女对村“两委”班子的选举行使表决权,大多数留守妇女代表家庭成员参与村上公共事务的决策与执行。有的妇女骨干参与了村级财务管理监督、村干部民主评议等,为村民自治贡献绵薄之力。三是宣传和践行村规民约、法律法规。绝大多数农村妇女自觉以村规民约规范自己和家人的言行举止,协助村“两委”对少数村民有悖村规民约的不良行为,如赌博、家暴、信邪教、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不孝敬老人、不管教孩子、不注意公共卫生等不良行为进行教育、调解、疏导和规正。有的农村妇女组成文艺宣传队,将村规民约、法律法规融入文艺节目之中,让村民在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中接受法律法规教育、村规民约教育。四是传承孝德文化。农村妇女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争当好媳妇,争相比孝顺、比贤惠、比品行,营造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的良好氛围,使崇德向善、孝老爱亲的优良道德传统代际相传。

总之,改革开放新时期,在大量男性劳动力实现非农转移的情况下,农村妇女勇敢地承担了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乡风、治理建设的重任,“可谓是农村‘半边天苦撑一片天”[9]3。她们不仅实现了政治意义上“男女平等”的“半边天”获得了自身独立人格的发展,而且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超半效应”,极大地提升了自己的家庭地位、社会声望和自我评价。

二、新时代农村妇女具有发挥“超半效应”的更好条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决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吸引了部分农民工返乡,但农业从业者中女性比例仍居高不下,2015年的《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显示:“农村妇女约占农业劳动力的70%。”[10]7并且我们还不能仅从统计数字看问题,新时代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大力推进,科学种养技术的广泛推广,为农村妇女发挥“超半效应”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一)义务教育在农村的普遍实施,素质培训在农村的广泛推广,为农村妇女发挥“超半效应”注入了文化基因

我国实施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科教兴国”战略为农村妇女文化素质的提高带来了良机,也为农村妇女在新时代继续发挥“超半效应”注入了良好的文化基因。随着义务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大中专院校的扩招,农村女性受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多。据相关资料显示:以2000年12月1日为时点,“2000年,女性平均上学年数为6.1年,比1990年提高了1.4年……30岁以下女性的平均上学年数,城镇为10.4年,仅比男性少0.3年;农村为7.0年,与男性的差距从农村总体的1.7年降到了0.9年”[11]4-12。十年后,以2010年12月1日为时点,“18~64岁女性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年,其中城镇女性10.1年,农村女性7.1年。青年女性受教育年限明显高于中老年女性”[12]5-15。目前撇开多数进城就业的农村女性大中专毕业生不说,在农村的中青年女性基本接受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或更高层次的教育,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吸引着城里各类人才到农村创新创业,一支“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三农”工作队伍正逐步形成,一批批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农人”不断出现,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逐步通畅,由此农业生产从业女性人员中本专科生乃至研究生也不乏其人,进而为普通农村妇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创造了便利条件。

农村女性除接受正规的义务教育外,还能不断获得教育培训和素质提升的机会。改革开放新时期,全国妇联就高度重视农村妇女的教育培训工作,在广大农村妇女中开展了“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的竞赛活动。新时代特别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全国妇联随即开展了“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提出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号召广大农村妇女克服困难,利用普惠性政策资源,积极参加素质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适应乡村振兴的需要。部分农村妇女骨干、基层妇联干部、女农民工群体等已接受了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手工制作、美丽庭院建设、创业就业等示范培训,她们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日益增强。教育是科技之母,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现代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推广,“互联网 ”理念对农村、农业、农民的不断渗透,现代经营理念在农村的不断传播,可以成倍地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劳动者的性别、体力、经验不再是决定农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与之相对,劳动力的生产技能、经营理念、科学素养、政策水平、互联网思维将对农业发展产生更大的作用。”[13]244-254这就意味着农业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的高低与农业生产力水平的高低紧密相连,农业劳动力正在从过去的体力参与转向智力参与,男性劳动者的体力优势在农业生产力发展中逐步减弱,女性劳动者的体力弱势和生理特点不再成为她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不利条件,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契合了农业发展对劳动者智力素质的需求,为她们在新时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超半效应”植入了文化基因,提供了内生动力。

(二)中国大地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向城市大量流动,为农村妇女发挥“超半效应”提供了特别的时空条件

所谓城市化,是指人口向城市或城市地带集中的现象或过程。如前所述,改革开放新时期,农村许多富余的青壮年劳动力怀着对城市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事业发展的追求,以农民工的身份向城市转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农民工数量仍在不断增长。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8652万人,比上年增加481万人。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5.6%女性占34.4%。[14]在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新时代,在农村男性劳动力进城务工热情不减的情势下,农村妇女仍然承担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事务,“男工女耕”依然是农村一道特殊的风景。尽管这种分工模式一度给农村留守妇女带来了独自经营家务的劳累、扶老携幼的艰辛、情感的孤独以及安全感的缺失,但她们还是认为这种分工模式能够开阔全家人的视野,增进家庭与城市文明的联系,学习借鉴外地发展经验,使家人获取更多的发展机会,给家庭带来更多的经济收入,增长立业立家的本领。恩格斯说过:“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15]85这种分工模式对农村妇女的意义在于它打破了“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分工范式,提升了妇女在家庭生活、生产经营中的决策权,赋予了她们参与乡村治理的各种权利,更重要的是让她们有更多机会依靠自己的劳动创造社会价值,在发展自身事业的同时提升自身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

新时代,令农村妇女欣喜的是她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在不断改善,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农村的普及密切了她们与外出务工家人的情感联系,缓解了她们的情感孤独,拓展了她们的交往视野,拓宽了她们获取信息、技术和资源的渠道;农业机械化程度的快速发展减轻了她们农耕的劳动强度;农村妇女实用技术的培训提高了她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水平;经济收入的增加优化了她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参与民主管理机会的增多提升了她们的政治地位,于是,“她们中的大部分似乎已经认可、接受甚至渴望‘男工女耕的分工模式,对于当前生活状态普遍感到满意或非常满意”[13]244-254。显然,农村男性劳动力大量向城市流动为农村妇女在农村广阔的天地里大显身手提供了特别的时空条件。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紧接着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系列加强“三农”工作的政策文件,为农村妇女事业发展、产生“超半效应”创造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三)农业机械化的快速推进,科学种养技术的广泛推广,为农村妇女发挥“超半效应”提供了科学支撑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国政府先后制定与颁布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支持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举措,特别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政府更加注重发挥农业机械化对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的支撑作用,2018年12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和“三农”发展。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广大农民购机、用机的热情高涨,全国农业机械化持续推进。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 农机”逐步融合,传统农业作业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正在加速推进,中国农机院研发的“农业全程机械化云管理服务平台”开始实现我国农业生产由机械化向智能化、精准化的突破,农业全过程无人作业试验等已经开始,生产智慧化已见雏形,科技对农业的贡献不断提升。过去我国农业的生产和增产主要以资源、劳动力等投入为主,如今一多半是基于科技。相关资料显示:“2018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3%在种植业领域,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超过96%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2%。”[16]41-43农业机械化的快速推进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大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让农业劳动者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逐步解放出来,使农业生产经营对智力的要求愈来愈高,这就为体力处于弱势但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升的农村妇女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新时代是一个接续前行的时代,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党和政府将提高农业从业者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明确要求“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17]。提升作为农业从业者主力军的农村妇女的农业科技素质成为新时代提高农业生产力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各级妇联及相关部门采用不同方式搭建农村妇女学习应用农业科技的“素质提升平台”“指导服务平台”“示范引带平台”和“资金保障平台”[18]34-37为农村妇女学习应用农业科技创造优良条件。一是面向农村妇女干部、农村科技致富女能手、女性职业农民等开展涉农专业高等学历教育和远程网络教育,对普通农村妇女进行粮食生产、畜牧养殖、绿色食品耕种与制作等技术培训等,以提升她们学习应用农业科技的基本素质。二是依托农业科研机构、农技推广部门、涉农经济实体指导农村妇女精选作物品种、农田水利灌溉、操作农业机械、合理使用化肥、科学预防农作物病虫害等,以实现科农对接。三是发扬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巾帼专业合作社、巾帼家庭农场、巾帼农业企业、农村科技致富女能手的榜样激励功能,调动农村妇女学习应用农业科技的自觉性。四是通过放宽贴息贷款、降低申贷门槛、提高申贷额度等方式,为农村妇女发展科技含量较高的高效种植和特色养殖等产业提供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上述引领农村妇女学习应用农业科技的系列举措,为农村妇女不断提高科学种养水平提供了多种路径,也为她们继续发挥“超半效应”提供了智力支撑。

三、农村妇女“超半效应”对时下乡村振兴的内在需求

新时代为农村妇女发挥“超半效应”提供了新的有利条件,同时对农村妇女发挥“超半效应”提出了更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如何引领农村妇女迎接时代的挑战,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妇女自身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妇女的素质和能力,以适应乡村振兴的需要,这就对时下乡村振兴提出了诸多内在需求。

(一)提高活动密度,引领农村妇女走出精神动力不足的困境

农村妇女由于深受传统性别文化影响、自身科学文化素质偏低、接受思想政治教育较少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自信意识不强、理想信念模糊、精神空虚迷茫、创新意识较弱等精神动力不足之问题,这无疑会制约她们充分发挥“超半效应”。精神动力是激起人们奋发向上的不竭源泉,基于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激发精神动力的基本职能[19]138-141加强农村妇女思想政治教育就成为提振农村妇女精神士气的重要举措。为此,乡镇村妇联“要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于妇联开展的各种活动”[20]4-6之中,在组织农村妇女开展系列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上下功夫,增强农村妇女发挥“超半效应”的精神动力。

一要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引导农村妇女学习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和党的妇女政策,提振她们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引导她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使之从中“汲取真理的力量、信仰的力量、奋进的力量”[21]23-24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二要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引导农村妇女把握时代脉搏,厚植家国情怀,强化责任担当,不负时代使命,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奋发有为,争做产业兴旺的推动者、生态宜居的营造者、乡风文明的塑造者、乡村治理的参与者、脱贫攻坚的实践者、富裕生活的创造者。三要组织“我与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农村妇女从党追寻“中国梦”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中不断汲取奋勇前进的动力,激励她们以追梦者的姿态,在农村广阔天地里自强不息,梦想成真。四要组织优秀成功女性进农村巡讲活动,让农村妇女从女性榜样的精神风貌和成功经验中获得奋发向上的精神动力,激励她们在事业发展中实现自我价值。五要组织“送文化下乡活动”引导农村妇女批判保守文化,反对封建文化,抵制洋奴文化,净化网络文化,弘扬创新文化,以先进文化陶冶思想情操。六要深化寻找农村“最美家庭”活动以及“好妻子”“好婆媳”“好邻里”评比活动,引导农村妇女在弘扬中华优良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和文明乡风方面崇德向善,夯实精神基石。七要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讲座,对农村妇女重点讲解与她们权益密切相关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家庭法》《反家庭暴力法》《财产继承法》《赡养法》《反邪教法》以及拐卖妇女儿童违反的法律法规等,提升她们的依法维权能力,为她们的事业发展撑起一把法律的“保护伞”。

(二)增强培训效度,引领农村妇女克服职业技能偏低的困难

近些年来,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各级妇联和相关部门为加强农村妇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做了许多工作,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由于农村地区经济、教育发展程度不同,农村妇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呈现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现象。总体来说,农村妇女职业培训参与率低,尤其在西部贫困地区这种现象更为突出。对陕南秦巴山区农户家庭的调查数据显示:“近年来,在当地政府组织的实用技术培训中,仅有15.6%的女性户主参加过,而占72.4%的女性户主一次都没有参加。”[22]40-53农村妇女职业技能整体偏低的程度可想而知。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今天,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成为促进农村妇女充分发挥“超半效应”的又一举措,为此,乡镇政府及基层妇联应在进一步增强农村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实效性上用力气,让科技之光照亮农村妇女事业发展之路。

一要根据农村妇女经济状况普遍不佳的情形,构建政府扶持、企业资助、社会支持和个人承担相结合的多元筹资机制,为农村妇女职业技能培训提供经费支持。二要依据农村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不足的现状,以基层农村妇女之家为基础,借助“以全国妇联培训基地为龙头,以巾帼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为重点,以各级科技服务站、职业技能学校、农村党员远程教育中心等为补充的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网络”[23]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参与培训,为农村妇女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专业支撑。三要针对农村妇女农活家务繁忙、文化水平不齐、个体需求不一、参训时间不定等特点,采用面授与函授、长期与短期、集中与分散、线上与线下等培训方式,为其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多元方式选择。四要依照农村妇女就业创业之意愿,一方面,针对新型职业女农民进行青年农场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另一方面,针对普通农村妇女开展农业种植养殖、“互联网 农机”操作、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家政服务、手工制作、农家乐创办、乡村旅游服务等技能培训,为农村妇女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丰富内容。五要基于农村妇女文化素质偏低之现实,运用集中讲解法、分层施教法、专家指导法、典型示范法、实操观摩法、案例分析法、参观考察法、经验交流法、视频观赏法等,为其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具体生动、通俗易懂的方法。通过系列培训措施,加快促进农村妇女由低能型向技能型、创新型发展。

(三)提升关爱程度,引领农村妇女摆脱身心素质不佳的困扰

纵观农村妇女的身心状况,其情况不容乐观。我们无须述说2013年全国第五次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的农村15岁及以上人口慢性病患病率达29.5%[24]193-194的事实,也不用赘述农村贫困地区女性慢性病患病率更高的情形,仅看近年来农村地区“约有一半的妇女患有妇科疾病”[25]6的数据,就足见农村妇女身体健康状况之一般。此外,农村妇女、特别是留守妇女因夫妻聚少离多、日常生活无依、迷信思想严重、文体活动贫乏、心存多种担忧等,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孤独感、无助感、糊涂感、无聊感和不安全感等心理健康问题。身体是干事创业的本钱,健康是幸福快乐的基础,因此,基于充分发挥农村妇女的“超半效应”之需要,乡镇政府和基层妇联应在增强农村妇女身心素质方面做文章,使农村妇女沐浴在幸福安宁的阳光里。

一要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信息化的应用程度。大力推广和应用新型农机设备,大力推动“互联网 农机”的深度融合,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由机械化向智能化发展,减轻农村妇女的农事劳动强度,减少她们因劳动强度过大而导致妇科病、风湿病、肩周炎、腰酸腿痛、高血压、低血糖等疾病产生的风险。二要进一步促进农村家庭炊事工作升级。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在农村家庭生活中的应用,努力为贫困干旱地区农村妇女争取“母亲水窑”项目,让农村妇女从“打柴烧饭、烟熏火燎、厨厕脏乱”[26]12-13、翻山找水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以减少产生咳嗽、哮喘、眼疾、酸痛等疾病发生的概率。三要建立健全农村家务公共服务体系。借鉴北欧五国关照女性实际生活的“儿童日托制度和家务公共帮助体系”[27]37办好农村幼儿园,发展农村养老机构和家政服务公司,将儿童照顾、居家打扫、老人照料等家务统一归于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使农村女性尤其是留守女性从繁重的家务劳动束缚中解放出来,拥有更多的身心活动空间。四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和谐家庭建设。引导农村妇女保持和谐的婆媳关系,激励身体较好的公婆主动料理家务和照看孩子;发展“夫妻合作型家务劳动模式”[28]96-111引导在村已婚男子与妻子合作承担家务,减轻妻子的家务劳动负担,使之获得必要的身心舒展机会和素质提升时间。五要丰富女性健康关爱活动。组织农村妇女健康知识讲座,重点普及“两癌”(乳腺癌、子宫癌)预防、食品卫生、家庭急救与护理等卫生保健知识等;定期组织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妇女病检查和“两癌”筛查,保障她们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组织农村妇女文体活动,鼓励她们开展广场舞、乒乓球、羽毛球、太极拳、瑜伽、唱歌等活动锻炼,强身健体,愉悦身心;建立乡镇心理咨询室、心理健康热线等,指导农村妇女排解心理困惑;组织农村妇女交流活动,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母亲节、读书节、丰收节等时间节点,安排农村妇女进行学文化、学技术、生产经营、教育子女、伺候老人、安全防护、养生保健、美容美发等心得体会交流,相互拓展视野,彼此融洽情感。通过系列健康关爱活动,促进农村妇女身心愉悦,事业有成。

(四)加大参政力度,引领农村妇女解脱参政地位弱势的困窘

农村妇女作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与之匹配的理应是政治地位的相应提升,然而,目前的事实却是她们的政治参与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相关资料显示:“2018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重为24%……但距‘达到30%以上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仍存在差距。[29]显然,“这与农村妇女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极不相称”[30]28-31。为此,乡镇党委和基层妇联需要在进一步提升农村妇女参政水平上花心思。

一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意识。进行有针对性的性别平等倡导宣传,批判农村残存的“男尊女卑、男优女劣、男强女弱、男外女内”等陈旧性别观念,强化村民的性别平等意识,引导农村妇女关心国家大事,了解国际动态,关注乡村事务,提高她们的政治知晓度,激发她们积极为乡村治理献计献策的热情。二要进一步提升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能力。组织农村妇女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她们的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促使她们逐步成为一支有觉悟、有文化、有主见、有能力的乡村治理队伍。三要进一步拓宽农村妇女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村“两委”要组织妇女或妇女代表参与制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参与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等,使她们的管理智慧渗透到乡村治理的方方面面。四要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农村妇女进入决策层的比例。首先,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关于“村委会成员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达到10%以上”[10]15的规定,保障农村妇女参与村级决策的机会。其次,基于农村妇女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大,村“两委”选举时可以考虑突破农村妇女参政配额比例,让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工作能力强的农村女性更多地进入村“两委”提升农村妇女参与决策的机会。五要营造“‘性别友好型的政治环境”[31]279。根据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性格特点、能力特长,结合工作需要分配工作内容,逐步改变村级权力结构中女性的“边缘”地位;对新上任的女性干部“扶上马、送一程”,为其发展进步保驾护航;创设男女班子成员和谐共事、和谐谋事、和谐处事的性别友好型从政氛围,促进农村妇女干部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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