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 周 责任编辑:邓雅琳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观察》2020年05期,第2-10页 发布时间:2020-10-24 浏览次数: 3300次
【摘 要】从历史上看,合作已经由维护弱者自身利益、增强弱者在市场上的话语权走向拓展弱者的市场竞争能力;从趋势上看,弱弱合作的方式会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参与者的可选择性会变得越来越充分;从宏观上看,合作方式与市场方式的互补作用会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不再是它对市场缺陷的弥补作用。任何合作模式都有它的生命周期,一旦需要解决的问题发生了变化,它就会由适宜转为不适宜,合作的创新将永远在路上。发展现代农业,可以采用把个体做大的独享型规模经济模式,但中国大部分地区适宜采用把群体做大的分享型规模经济模式。合作既是凝聚弱者力量的措施,也是促进竞争的措施。建立合作效益公平分配的机制,是形成合作意识、发扬合作精神、发挥集体理性和个体理性互补作用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弱弱合作;合作效益分配;经营方式
笔者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一文中提出,农民应该在社区内部以“弱弱合作”的方式把自己的力量凝聚起来,实现留在农村的农户与流出农村的农户的合作,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克服超小规模经营难以发展现代农业、难以抵御市场风险的局限性。一些学者认为这个观点很重要,希望笔者围绕“弱弱合作”作出进一步阐述。本文是根据他们的建议撰写的。
一、依靠合作维系生存与繁衍:自然界里的观察
在生物圈里,很多物种都借助群体力量乃至物种之间的互补性维系个体生存和种群繁衍,使其能够在自然界生生不息。
(一)协同共生
1.抱团运食物。
例如蚂蚁,凭借个体力量可搬动的食物很少,倘若它们只搬动个体能搬动的食物,蚁群就无法得到可维持其生存和繁衍的食物。为了获得足够的食物,它们发现搬不动的食物后会不断地召集同伴,直至能一起将其运至蚁穴。它们以这种方式获得充裕的食物,然后共同分享。
2.抱团斗天敌。
胡蜂是蜜蜂最大的天敌。胡蜂发现蜜蜂后,会堵在蜂巢前捕食过往的工蜂,甚至召集同类前来捕食,一只胡蜂在一分钟内最多能咬死40只蜜蜂。蜜蜂发现蜂巢附近有胡蜂时,会留在巢中躲避危险,等危险过去后再出去采蜜;遇到很多胡蜂时,蜂王会果断带领蜂群弃巢而逃,避免被灭绝。然而,蜂群只采用防御策略,终究会遭受灭顶之灾。有些蜂群发现,它们可以依靠群体的力量置胡蜂于死地,认识到这个应对力的蜜蜂在遭到胡蜂攻击时会震动腹部发出请求同伴增援的信息,并聚成一个团将胡蜂围在中间,利用其生命极限温度比胡蜂高3℃的特性,通过一起扇翅膀传递热量使胡蜂的体温升至46℃而被活活热死。
3.抱团度严寒。
蜂巢内的温度低于13℃时,蜜蜂会在蜂巢内互相靠拢,结成球形团,温度越低结团越紧,蜂团表面积的缩小可减少热量损失。外面的蜜蜂往里转移,里面的蜜蜂向外转移,通过不断交换位置确保大家都能存活。为了维持球形,蜜蜂不是各自取食,而是以互相传递的办法使大家都能得到食料。
4.抱团抗巨灾。
蚁群遭遇危难时不会各自逃命,而是前赴后继直至危难消除。例如,在遇到不可抗拒的大火或大水时,所有蚂蚁会滚成一团。外层的蚂蚁以自己的死亡为里层的蚂蚁留下存活的机会。
(二)互利共生
自然界的物种不仅有种群合作,还有互利共生的物种合作,例如榕小蜂和无花果、红松和松鼠。
榕树雌花开花时会释放出一种特殊的花香味,榕小蜂能闻着这种气味找到榕果,即无花果。无花果内能结果实的雌花的花柱很长,榕小蜂的产卵器太短,必须找到花柱较短的瘿花才能产卵。在这个过程中,它把身上沾的花粉全搽到长长的雌花柱头,为无花果进行了充分的授粉,最后把满腹的卵产在瘿花里。进入果腔的榕小蜂翅膀、触角都折断了,产卵后就死在了榕果里。榕小蜂虫卵的发育成熟与雄花完全同步。榕果雄花开放那天,所有榕小蜂羽化为成虫,离开榕果,开始下一个生活循环。在榕树的隐头花序里,没有榕小蜂传粉无法结出果实,没有隐头花序里的瘿花,榕小蜂不能产卵,同样无法延续后代。
红松的松果绝大多数生长在树冠上,松果中的松子被坚硬的鳞片裹着难以自然脱落,主要由攀到树冠的松鼠剥掉松果的鳞片将其取出放入颊囊,再储藏在地里,然后慢慢食用。松树各年的结实量不均匀,松鼠必须贮藏大量松子方能满足结实量少的年份的食物需求。这些松子被贮藏得很分散,有些因松鼠吃不了被留了下来,有些因松鼠不记得藏处被留了下来,它们中的一部分会在地下生根发芽,长成松树。红松和松鼠彼此依靠达到了互利共生。
(三)偏利共生
偏利共生是指两种都能独立生存的物种以一定的关系生活在一起,对一方有利、对另一方无关紧要的现象,例如藤壶附生在鲸鱼或螃蟹背上,以其头顶上的吸盘固着在鲨鱼腹部。海洋里有一种色彩鲜艳的双锯鱼常在海葵的触手间游动,受到海葵的保护,其他小鱼靠近海葵,会被其触手抓住并被吃掉。豆蟹栖息在海蛤的外套腔内,偷食其宿主的残食和排泄物,却不构成对宿主的危害。兰花生长在乔木的枝上,可以更好地获得阳光,它的根也在潮湿的空气中能更充分地吸收营养。
二、弱者合作目标的演化:社会中的观察
人最初在氏族公社中生活和生产,说明他们早就认识到了合作的必要性。虽然氏族公社随着人的个体力量的增强被家庭替代了,但是人的合作意识、合作精神和合作行为并没有完全消失,所以民间留下很多论述合作重要性的谚语。例如,一箭易断,十箭难折;一人难挑千斤担,众人能移万座山。人与其他物种最大的不同,是合作的行为方式会依据目标而调整或改进。
(一)维护弱者的自身利益
工业革命的兴起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然而,在竞争不充分、市场缺规则和政府缺管理的情形下,商人可以随意抬高商品价格。为了抵制商人的盘剥,维护自己的利益,劳动者们采取了联合起来开办自营商店的行动。虽然苏格兰额尔郡于1769年就成立了“便士资本家”合作社,但人们普遍把1844年在曼彻斯特北部罗虚代尔小镇上28名法兰绒工人组建的,向社员出售面粉、黄油、茶叶、蜡烛等日用品的“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称为第一个成功的消费合作社。其主要原因是,它提出了社员自愿进入和退出、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固定红利和限制股金分红、盈余按社员购买额分配、发展教育、现金交易、保证产品质量和公平买卖等原则。
农业合作社的成立,则是处于弱势的农民为了改变他们在生产、收购、销售等环节受商人盘剥的局面而采取的集体行动。正如美国农业经济学家约翰·W·戈德温指出的那样,获得产品和要素议价的权利,是建立农业合作社的主要原因(约翰·W·戈德温,1986)。
劳动者群体的合作并没有停留在开办小商店和开展日用消费品营销上,而是从消费合作社起步,通过建立联合会(例如1863年设立的“北英合作社批发联合会”)开办自己的工厂,生产“合作社”品牌的商品,开办合作社保险公司和合作社银行等。到19世纪末,合作社的业务发展到消费、保险、信用、工人活动、社区服务等领域(白瑜洁,2011)。
劳动者抵制商人、企业家、金融家的盘剥,保障自己权益的活动具有合理性,但它们并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途径。第一,这些合作通常是同低水平发展阶段相联系的。例如格莱珉银行,它的成功同贫困群体就业不充分紧密相连,一旦进入了充分就业阶段,劳动者为了得到小额贷款1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的意愿就逐渐下降了。第二,市场不完善造成的问题可以通过发育市场、完善市场机制和加强政府管理等措施加以解决,劳动者的合作并不是弥补市场缺陷的唯一途径。第三,这些活动有抵制盘剥的一面,也有抵制分工专业化、不利于创新和创造的一面。第四,这种通过合作保障弱者在零和博弈中的应得份额的必要性会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充分、市场信息越来越透明、市场体系越来越完善而变得越来越小。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这类弱者合作的作用会随着社会发展逐渐下降,但它们是推动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步。正是弱弱合作对社会缺陷的挑战,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二)增强弱者的市场话语权
南南合作(发展中国家大多位于南半球和北半球的南部,因而它们的合作被称为“南南合作”)是弱弱合作的典范之一。南南合作旨在保障发展中国家有效融入世界经济,促进发展中国家之间传播可相互分享的知识和经验,推动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技术和经济合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与环境、中小企业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健康教育等领域的合作,开展平等多向的政策交流,实现互利共赢。
20世纪50年代召开的万隆会议,促进了原料生产国和输出国组织的建立,提出了在发展中国家之间开展资金和技术合作的倡议,这是南南合作的开端。20世纪60年代初形成的不结盟运动和77国集团是南南合作的两个最大的国际组织,它们制定的纲领性文件规定了南南合作的领域、内容、方式与原则。南南合作不仅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发展机会,也为世界经济带来了新的增长空间。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经贸规模扩大得更快,其占全球经济的比重逐渐加大。2016年金砖五国(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和南非5个最主要的发展中国家)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0%2,超过了美日欧,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南南合作作为一个保障发展中国家权益的平台会长期存在下去,但它不应成为发展中国家追求发展的唯一平台。从发展趋势看,南南合作会走向南北合作、全球合作,只有这样,发展中国家才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包括各种互补的发展机会。
必须指出的是,南南合作是通向南北合作、全球合作必不可少的一步,正是南南合作对国际经济秩序缺陷的挑战,促进了全球化的健康发展。
(三)拓展弱者的市场竞争力
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的主要购物方式之一。开网店的门槛低,技术难度也低,刚好契合资金有限、技术薄弱、时间充裕的农民的创业需求。然而,电子商务需要形成强大的物流才会具有竞争力。单个农户开设的网店无法做到这一点,他们必须抱团才有可能在电子商务市场上占领一席之地。于是,弱者们以集聚的方式形成了淘宝村、淘宝镇和淘宝村集群。其中,全国淘宝村的数量从2009年的3个增加到2019年6月底的4310个,淘宝镇从2014年的19个增加到2019年的1118个,淘宝村集群从2015年的25个增加到2019年的95个3。为了规范网商的行为,避免恶性竞争,提升自己同电信、物流、原材料等供应商谈判的话语权,他们还成立了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组织。
此时,弱者合作已经不是为了抵制商人、企业家、金融家等的盘剥,而是通过合作形成能够同强者平等竞争的能力。它追求的是正和博弈的结果,而不再是在零和博弈中得到应有份额。
(四)弱弱合作的包容性会越来越好
自然界里其他物种的合作,无论是特定物种的种群合作还是不同物种的个体合作,都是出自本能,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几乎都是固定不变的。人类和自然界里其他物种最大的不同是:人类没有停留在为了个体生存和群体繁衍的合作阶段,而是随着目标提升不断地改进合作模式。他们的合作不仅是本能,而且是才能。同以不变应万变的其他物种相比,人类最大的优点是随机应变。第一,参与合作的人员的特质是变化的。最初是有血缘关系的氏族公社成员,后来是有亲缘关系、地缘关系的熟人,现在是具有共同利益诉求的陌生人。第二,解决的问题是变化的。最初是为了生存和繁衍,后来是为了实现小康,现在转向共同富裕。第三,采用的方式是变化的。从抵制强者的盘剥到增强自己的话语权,再到提升自己的竞争能力,从零和博弈走向正和博弈,期间有很多创新和创造。强调这3个变化是为了说明,现实中没有能解决所有问题、能永久地持续下去的合作模式。任何合作模式都有它的生命周期,一旦需要解决的问题发生了变化,它就会由适宜转为不适宜,合作的创新和创造将永远在路上。
更直截了当地说,弱弱合作是提升弱者在市场上的话语权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它在抵制商人盘剥和弥补市场缺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此形成的自我服务的封闭市场会对分工的深化施加负面影响。市场缺陷要靠发育市场、完善市场机制和加强政府管理等措施来解决,合作并不是解决市场缺陷的基本措施。从趋势上看,弱弱合作的包容性会变得越来越好,参与者的自主性会变得越来越强,参与方式的可选择性会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受到重视的将是它和市场的互补作用,而不再是它对市场缺陷的弥补作用。
三、促进弱弱合作的理论思考
毋庸讳言,改革前中国在农村推行的弱弱合作模式在促进工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并没有实现农村发展的预期目标。这是弱弱合作不被看好甚至被排斥的重要原因。其实弱弱合作失败并不是个案,弱弱合作之所以能够不断前行,关键在于有一批不断总结经验和纠正偏误的探索者。所以弱弱合作出现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形成“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态,并据此否定弱弱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弱弱合作的变化
1.由创建理想社会的组织基础演变为增加合作者福祉的运作平台。
人类的合作行为源远流长,但人人平等的经济合作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才出现的,它肇端于空想社会主义。19世纪初,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等一批目睹了原始积累时期资本主义社会弊端的空想社会主义者,试图建立一个没有剥削、没有贫困、协同劳动、平等和谐的理想社会,并开展了把合作社作为这个理想社会的组织基础的实践性探索。虽然前期的实践性探索大多都失败了,但发展合作社的探索并没有偃旗息鼓。经由约300年的演进,从它现有的治理架构和制度安排看,其创建理想社会的组织基础的作用趋于弱化,增加合作者福祉的运作平台的作用趋于强化。
2.由改造私有经济的工具演变为发挥互补优势的工具。
最初的弱弱合作,强调公有制对私有制的替代,并根据公有化程度的高低判别合作方式的优劣。合作成为改造私有制的工具,试图通过合作把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成为生产资料公有制,进而提高产品和财富分配的公平程度。现在的弱弱合作,强调公有制和私有制的融合和互补,并根据经济绩效的高低判别合作方式的优劣。合作成为发挥家庭经营和集体经营两个优势的工具,试图按照权利公平和机会公平的规则,实现私有经济成分和公有经济成分的平等和包容,把私有经济成分和公有经济成分的优势都发挥出来。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其改造私有经济的作用趋于弱化,发挥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的互补作用趋于强化。
3.由实施国家战略的载体演变为集聚农民发展能力的载体。
中国最初不仅把弱弱合作作为创建理想社会的组织基础和改造私有经济的工具,还把它作为实施国家战略的载体,试图通过弱弱合作使国家更便利地集中农业剩余,更顺畅地实施国家确立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更快捷地实现国家确立的发展目标。现在的弱弱合作是集聚农民发展能力的载体,试图通过弱弱合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促进农村繁荣,缩小农民收入差距、工农差距和城乡差距。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其实施国家战略的作用趋于弱化,集聚农民发展能力的作用趋于强化。
(二)如何评价现实中各种类型的合作
1.强强合作。
中国现实中出现的强强合作,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国产业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面对强大的跨国公司,国内的强强合作不仅必要,而且重要。这是一些学者倡导强强合作的重要依据。然而,从全球视野看,中国的强强合作又有弱弱合作的意味。国家应该支持这样的强强合作,同时在宏观管理上要有防范它们形成国内垄断风险的法律法规和应急反应机制。
2.强弱合作。
中国现实中出现的强弱合作,主要是为了加快弱者脱贫的进程。强者的资金、技术优势和弱者的土地、劳动力优势的互补,确实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并使弱者获得了更多的收益。这是一些学者倡导农业和农村引入外部强者,开展强弱合作的重要依据。然而,现实中出现强弱收入差距逐渐缩小的情形是小概率事件,出现强弱收入差距继续拉大的情形是大概率事件。因此,要培育和激发强者的社会责任,使强弱合作具有强弱收入差距逐渐缩小的特征,以确保强弱合作健康发展。
3.弱弱合作。
中国现实中的弱弱合作,既有很多没有达到公平分享合作效益预期目标的案例,也有一些达到了公平分享合作效益预期目标的案例。据分析,弱弱合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主要原因是:缺乏一心一意为合作成员谋福祉的带头人,缺乏公平分配合作效益的方法,缺乏权责利对称的制度安排。成功的弱弱合作正好相反。学者的主要责任是总结成功的经验,找到复制的办法,而不应停留在批评现实中存在的问题的阶段。
(三)弱弱合作成为普遍行为的基本条件
合作是指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的群体,按照事先约定的、可实施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争取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而开展的活动。任何合作都包括合作效益创造和合作效益分配两部分内容。创造合作效益时必须倡导集体理性,分配合作效益阶段必须尊重个人理性,所以合作既不能只强调集体理性,也不能只强调个体理性,而必须同时合乎集体理性和个体理性的要求,这是开展弱弱合作的基本条件,也是弱者参与合作的基本条件。
博弈论指出,个体之间相互信任,都选择上策,才有可能得到上策均衡。然而,个体之间可能缺乏相互信任,担心自己吃亏别人占便宜。要建立个体之间相互信任的氛围,都作出上策选择的决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具有合作效益。所谓合作效益,是指合作的整体收益减去每个成员不合作的收益之和的差。合作的前提是合作效益大于零。这是合作的一个前提。合作效益与成员不合作的收益之和的比值越大,利益相关者的合作意愿越强。
第二,具有公平分配合作效益的方法。合作不仅要带来总收益或总效用的增加,还要给参加合作的每一个成员带来同他的贡献相一致的合作效益,既没有人吃亏,也没有人占便宜。这是合作的另一个前提。合作效益的分配越公平,参与者维护合作的意愿就越大,合作的可持续性就越强。
第三,具有既有约束力又有执行力的制度。这是规范带头人行为,保障参与者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公平分配合作效益,实现参与者相互信任的基础性工作。相比较而言,把农户组织起来创造合作效益并不难,提出公平分配合作效益的方法也不难,难的是形成一套既有约束力又有执行力的规章制度。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合作有关的各种信息的传递、保存、查询等条件会变得越来越好,财务等信息公开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会变得越来越强,它们为解决合作各方信息不对称和合作效益分配不合理造成的相互不信任问题创造了越来越有利的条件。
一言以蔽之,合作效益大于零是开展合作的必要条件,合作者都能得到同自身贡献相一致的合作效益,是开展合作的充分必要条件。合作效益的大小决定于合作规模、合作内容、合作质量和合作的有效性。合作能否具有持续性决定于合作效益分配的公平性。合作效益越多,分配越公平,参与合作的激励就越充足。合作能不能成为普遍行为,最为重要的不是阐述团结就是力量的道理,而是制定合作效益公平分配的方法和制度,确保所有人都得到同其所作贡献相一致的合作效益,既没有人吃亏,也没有人占便宜。只有这样,个体才能形成合作意识、崇尚合作精神,发挥集体理性和个体理性的互补作用,实现可持续合作。
(四)重启农业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对于自给自足为主的农业,适宜采用家庭生产经营方式。对于商品率为100%的农业,尤其是必须面对全球一体化挑战的农业,除了采用家庭生产经营方式外,还需要采用具有共赢性质的合作经营方式。农业需要重启合作的理由如下:
1.产权稳定性的需要。
随着产业结构引发的就业结构升级,职业农户的数量会越来越少,兼营农户的数量也会越来越少。现在采用的土地流转方式固然可以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但是职业农户通常不会在流入农地上采取提高土地肥力的措施,例如施用有机肥。要使职业农户对其经营的所有农地都有提高土地肥力的激励,从而全面提高中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必须把承包权的稳定性和经营权的稳定性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这个问题必须依靠社区内的农户开展合作来加以解决。
2.发挥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互补优势的需要。
重启农业合作旨在实现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的优势互补,绝不是废除家庭经营,再次“归大堆”。具体地说,凡是适宜家庭经营的农业活动继续采用家庭经营方式,凡是适宜合作经营的农业活动采用合作经营方式,只有这样,方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交易成本乃至生产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率和中国农业的竞争力。
3.应对农产品国际竞争的需要。
中国过去的农产品进口量极少,几乎没有来自国外农产品的冲击,农业发展的目标是实现国内农产品供需平衡。现在,农产品全球竞争的覆盖面越来越大,中国农业越来越需要把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作为重要的发展目标。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可以采用把个体做大的独享型规模经济模式,也可以采用把群体做大的分享型规模经济模式,而中国的大部分地区适宜采用后一种模式。
4.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和永续性的需要。
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通过农户合作把土地集中起来,再以竞标方式把土地经营权赋予一个或若干个生产经营能力更强,因而出价更高的职业农户,它的经济实质是将现实中的农户家庭内成员分工调整为农村社区内农户分工。把有兴趣和有经营农业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留在农业,把缺乏兴趣和缺乏经营农业技能的农村劳动力推向非农部门,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有利于实现土地利用效率和总收益最大化,有利于增强农村劳动力分工的作用。这样的农户分工与合作,不仅把职业农户和其他农户土地收入的增加建立在土地利用效率提高的基础上,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其他农户的有效监督,使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建立在不损害土地利用可持续性的基础上,从而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同等重要、承包权收益与经营权收益同向增长、土地产出和土地利用可持续性同向提高的有机统一。
中国不仅需要重启农业合作,也具备了重启农业合作的可能性。
1.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离开了农业。在农业处于劳动力无限供给,隐蔽失业普遍存在的阶段,农户之间会有相同要素的相互流动(例如换工),但基本上没有不同要素的相互流动(例如土地流转和作业承包)。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非农就业机会越来越多,非农收入的稳定性越来越强,愿意继续兼营超小规模农业的农民越来越少,农户之间不同要素的相互流动会变得越来越活跃。这种流动越活跃,重启农业合作的可能性越大。农业合作作为提高要素流动稳定性的重要举措,会在优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追求规模经济效益、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在手工劳动为主阶段,每个农业劳动力的作业质量有较大差异,同一个农业劳动力的作业质量也有一些差异。由于农业生产作业的标准化程度很低,农业合作确实会受到作业质量监测难的制约。农业进入机械作业为主阶段后,作业一致性程度会显著提高,农业作业质量监测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近些年来,机械犁地、机械播种、机械中松、无人机喷药、机械收获等农业作业外包大行其道,充分表明了这一点。农业生产的这些变化将极大地提高农业合作的可能性。
3.农业合作的法律制度逐渐完善。改革前的农业合作主要依靠行政力量推动,农户没有实质性的选择权和退出权,它最大的变化是以单一的集体经营替代单一的家庭经营。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农业改革虽然强调家庭和集体双层经营,但真正实行双层经营的村组占比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从总体上看是以单一的家庭经营替代单一的集体经营。现在要重启的农业合作显著地不同于前两个阶段:第一,它要把改革初期确立的家庭和集体双层经营体制落到实处。第二,它主要依靠市场力量推动。第三,农业合作的多少和快慢决定于拥有选择权和退出权的农户的意愿和行为。第四,它得到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的保障。农业制度上的这些变化将极大地提高农业合作的可能性。
(五)合作的展望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两大主题,合作是促进和平与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和平与发展时代,合作的范围会越来越大,并会成为全人类共同应对温室气体排放等世界性问题、保障人类共同利益的重要措施。
在法治社会和大数据环境中,合作获得成功的条件会变得越来越好,合作模式会逐级“进阶”,从弱弱合作拓展到强弱合作、强强合作,从村社合作拓展到国家合作、地区合作、全球合作。对此既要有坚定的信心,也要有足够的恒心和耐心。
然而,合作毕竟是实现发展目标的途径之一,而不是唯一的选择。在市场经济中,一个农户可以同合作社建立经济联系,也可以同企业或其他机构建立经济联系。这是由各人偏好不同带来的必然结果。所以无论何时何地,合作都不会成为农业发展的唯一选择。
现实中之所以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是因为它们各有各的优势和劣势。例如,农业合作既有上面论述的诸多优势,又有决策过程缓慢、权责关系复杂、预期不确定性强等不足。企业没有合作社具有的优势,却有决策更快捷、权责更对称、预期更清晰等优势;个人独自扩大规模的情形更是如此。其实,正是各种选择形成的各种经营方式竞相改进的机制,使社会发展更加有效,更加包容,从而保持发展方式的多样性。
注释:
(1)(1)1976年穆罕默德·尤努斯在乡村调查中发现,全村42位贫困村民借了总额为625塔卡(约27美元)的高利贷。尤努斯当即拿出625塔卡借给这42位穷人,使他们避免高利贷者的盘剥,以自我创业的方式改变生活状况。
(2)(1)引自2017年9月3日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新闻发布会上的介绍。
(3)(2)参见阿里研究院:《2009-2019年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http://www.199it.com/archives/935385.html。
参考文献:
[1].白瑜洁,2011:《英国的农业合作社》,载孔祥智(编)《中国合作经济评论》第2期,第80-96页。
[2].李周,2017:《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中国农村经济》第9期。
[3].约翰·W·戈德温,1986:《农业经济学》,朱风书等译,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